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共6篇)
1.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 篇一
西安体育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 年,坐落在古城西安小雁塔西侧,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6所本科体育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体育高等学府,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学院以“笃学重教、造就人才、服务体育、福佑人民”为办学宗旨,形成了“诚厚俭朴、勤奋刻苦、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爱国荣校”的办学传统与特色,迄今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金牌328枚,为国家培养造就了 3 万多名高素质体育人才。
学院现有本部、沣峪校区、鄠邑校区等三个校区。教职工850人,专职教师578人:其中正高级72人,副高级162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90人,具有博士学位67人,具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专家学者5人;硕士生导师134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819人,本科生8148人,硕士研究生617人。学院共有 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艺、理、管、文、经、医7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应用心理学等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运动训练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学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与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教育部西安体育学院与上海体育学院东西部对口支援院校。
官网: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 20 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等 30 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一、专业介绍
(一)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街舞)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训练、编创、竞赛组织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对文化艺术领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舞蹈表演教学和实践能力;掌握舞蹈表演的技术技巧,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编创和训练指导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网络与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本科 ;修业年限:四年(4-6年);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舞蹈学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具备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校、社会舞蹈团体、社区、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的教学、编创、表演、训练等组织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对文化艺术领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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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舞蹈教学和实践能力;掌握舞蹈的技术技巧,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编创和训练指导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网络与计算机的能力。了解舞蹈研究的方法,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学、舞蹈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学制:本科 ;修业年限:四年(4-6年);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体育、艺术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体育赛事中报道、现场解说的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播音学、体育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体育节目制作以及体育新闻、体育赛事的播音与主持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网络与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学制:本科 ;修业年限:四年(4-6年);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艺术类计划招收共45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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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专业课考试形式
注:
1、省统考(省联考):考生需达到生源地相关专业省统考(省联考)要求后,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2、校考:考生需达到生源地相关专业统考要求的基础上,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
官网:
专业课校考,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3、“”:我校在该省该专业无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章程》的有关
(二)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民族舞、健美操、啦啦操、街舞、体育舞蹈等训练基础的考生;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要求:
1、五官端正、仪态大方、音质较好、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2、身体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凡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都需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并按照网站提示考生报名须知完成报名并缴纳相关报名费用。只进行网上报名,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或不按时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者,将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清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验证完毕后采集考生信息; 3、2018年我校在校本部设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如下:
官网:
4、考生请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校考专业课成绩;待成绩上报各省招生办经确认后,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校考是否合格,不再寄发纸质专业课校考《合格证》。
六、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啦啦操、街舞)——健美操、啦啦操、街舞(考生任选一项)
1、考试内容:
(1)面试(30分):身体形态、气质相貌、口语表达(专业感言)。
(2)专业基础(70分)艺术:成套创编、动作表现、音乐的运用。完成:技术技能、准确性、动作与技巧完成的规格质量。
2、专业基础要求:
(1)健美操考试必须展示包含不少于8个难度动作的成套动作,其中4个难度为规定动作:
A组:提臀起(男)、文森俯卧撑(女);
B组:支撑转体 540 度以上(男)、支撑转体 360 度以上(女);
C组:剪式变身跳(男)、交换劈腿跃(女);
官网:
D组:依柳辛
(2)啦啦操成套创编符合项目特征,音乐节奏动感强劲并动作和谐统一,成套展示充满健康与活力富有激情。并在成套中展示出舞蹈啦啦操或技巧啦啦操的专门难度动作: ① 舞蹈啦啦操
包含花球、街舞、爵士风格,成套中必须分别展示包含转体类、跳跃类、柔韧类、技巧翻腾类各一次难度。② 技巧啦啦操
成套展示应包含舞蹈动作、跳跃类、柔韧类、技巧翻腾、肩位以上托举技术(尖子被托举技术)、抛接技术(尖子被抛接技术)等。
(3)街舞成套需要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展示不同风格舞种,同时根据各舞种项目的特殊难度选择动作进行进阶展示。
3、考试须知: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评员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化妆。
(2)服装要求:健美操、啦啦操项目须着健美操、啦啦操比赛服;街舞结合舞种项目特征,进行专业着装(可带帽子,但面试时须脱下)。
(3)考生需自备U盘,(并确定该设备中只有考试需要的1首伴奏曲)。
(二)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
1、考试内容:
(1)面试(30分):身体形态、气质相貌、口语表达(专业感言)。
(2)体育舞蹈专业基础(70分):成套动作(1′30〞—2′30〞)独立完成两套
官网:
不同类别舞种(一支摩登舞,一支拉丁舞)的套路动作。(各35分)
2、考试须知: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化妆。(2)服装要求:
体育舞蹈:服装按正式比赛规定着装,考生可以带舞伴(舞伴须为报考我校该专业的考生,且只能与一名舞伴搭档)。(3)体育舞蹈:无需准备伴奏。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1、考试内容:
(1)面试、朗读指定稿件(30分):身体形态、气质相貌、稿件表达。(2)即兴评述(50分):构思布局、中心观点、逻辑思维、语言组织、主持台风。
(3)回答提问(20分):中心观点、语言组织、逻辑思维、综合素质。
2、考试须知: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2.不允许化妆、穿高跟鞋。
七、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要求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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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 篇二
优质教学),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公布分数线后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行等相关事宜。
(6)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并打印出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17年9月1日前有效。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2017级研究生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方式见黑龙江省考试院网报公告。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请按所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第 2 页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将在松北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和哈师大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开高峰时段。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黑龙江省考生请查看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按公告指定区域受理范围选择报考点,我校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研究生报考点之一,哈尔滨市(含市区及所辖各县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按省招办要求选择考点)考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并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程序:
(1)往届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或就业管理部门(所在学院证明无效)出具的应届生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准考证发放: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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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学员誉为“最信得过、最值得上”的辅导班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科目三: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科目四:业务课二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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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注:2018年招生信息一般在2017年9月左右发布,所以对于备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们来说,现阶段的复习可以参考2017年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以上就是博仁考研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简章,大家一定要收藏好哦!同学们,2018年心理学考研大幕已经拉开,你还在等什么呢?大家有任何关于心理学考研的问题可以咨询博仁考研。
3.2018年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篇三
学校概况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建校2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2015年1月,被著名高校排名机构中国校友会网,以94.38分的总分、“四星级”的定位、“中国高水平大学”的美誉,列同类全国新机制高校的
大型现代化健身中心、功能完备的“校园一卡通”,以及超市、商场、食堂、驾校、游泳池等,为同学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为了与国际接轨,拓宽同学们的国际视野,学校与包括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伊利诺伊大学、纽约电影学院、韩国全州大学、韩国明知大学,日本道都大学、加拿大多伦多电影学院、新西兰约比设计学院等在内的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等多个国家的十余所院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同学们开通了专本连读、本硕连读和短期出国学习的渠道。与三所省内著名高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同学们架起了国内深造的桥梁。
学校建校伊始,即坚定地走“应用型”道路。2015年被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向应用型“转型”高校后,更是全力打造转型发展的“升级版”,各项具体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中。以我校为依托建设的“府河源影视硅谷小镇”,被列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评为“国家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以我校等为主体的“新一代专业功能聚合型国家级影视基地”建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2020年前完成的“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我校与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在以我校为核心的产学研区域内,将拥有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和最具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传媒大学,必将由四川传媒学院升华而来!
相关规则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四川传媒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四川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四川省编导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3)上海市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统考专业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4)浙江省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非艺术专科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官方网站首页)
三、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
本、专科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4.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 篇四
学校概况
学校成立于2001年,2012年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6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
官网: 办学特色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建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和王蒙文学艺术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是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批准成立、落户于我校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机构。以羌、藏、彝文化保护为基点,积极投身文化艺术重建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宏伟工程;关注非物质文化原生态保护及传承人生存、发展,积极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我们的基本任务是沟通学术信息,组织海内外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成果评奖,承担相关研究项目;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赛、展演活动;组织民俗节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筹划与运作;资助出版学术著作、刊物、论文集、教材及发行相关音像制品,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和发展,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王蒙文学艺术馆以我国文化部原部长、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的名字命名,是集收藏、展览、学术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面向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文学艺术馆。开馆三年以来,已陆续收藏王蒙先生重要藏品1000余件;其他重要社会艺术家和我校师生作品200余件,举办各类展览35场,邀请多位知名艺术家到我校进行示范教学、举办讲座和参与座谈,与国内多家知名文化机构和设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我校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重要的课程实践与实训基地。师资建设
官网: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文化部原部长、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冯崇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国家一级作曲家兼演奏家卞留念、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雷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赵塔里木等被聘为名誉校长;学校现有的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38.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62.7%;具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占教师总数的28.2%。学校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与培养并举”,在国内外选聘优秀人才,在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师资队伍水平稳步提高。
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院校,培养时代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六大本科和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六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公共服务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二十三个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
官网: 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合作交流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已建立双学位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本升硕项目、专升本项目、专升硕项目,交换生项目、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引入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25人,来校短期交流的专家200多人,专家教师分别来自美国、意大利、韩国、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家。学校师生多次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多次参加国际培训以及国际性的大赛。学校努力培养拥有国际化视野的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加快建设现代艺术大学的步伐。
就业创业
为了引导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三位一体的体系化建设,汇聚发展动力,促进创业健康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于2015年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配套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章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方案》等规章制度。
俱乐部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竞赛和素质拓展活动。多次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双创活动,开展多场优秀毕业生与创业典型学子分享交流活动。组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其中2016级学生何久腾创办的四川快到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级学生罗遥创办的四川大喇叭科技有限公司和2012级学生王珂创办的21克婚礼定制成为学生创业企业典型。
官网:
学校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积极开拓,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业平台,我校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其中我校优秀毕业生陈翔、展茂平等就职于国内大型演艺公司,并有学生在包括中央人民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任职。
服务社会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界组织的音乐、舞蹈、美术、传媒、设计、文学创作大赛等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大奖300余项;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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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网址)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领取(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现场报名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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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校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国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进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复试外其余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或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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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本科各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1)羌藏彝歌舞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唱法)];③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2)合唱、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歌剧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3)流行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4)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打击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堂鼓、排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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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学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基本乐理100分(李重光《基本乐理》,笔试,90分钟);③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或器乐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参考教材《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
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女生:搬腿前、旁、后;大跳;倒踢紫金冠;平转。男生:可下叉;劈腿跳;双飞燕;平转);③艺术素质100分(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
4.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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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2)服装表演:①泳装展示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自备泳装,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时装展示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时装);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③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5.戏剧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学:①戏剧艺术常识及作品赏析100分(含戏剧常识、戏剧理论、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命题故事100分(笔试,90分钟)。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50分(色彩风景,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5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官网: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基本乐理、物理、英语及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声音分析100分(按照指定影视作品对影视声音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
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分一试和初复试两种考试形式)
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除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外均执行一试)
一试: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且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官网: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影视摄影与制作:①影视摄影基础100分(摄影基础知识、文学常识;笔试,90分钟);②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影视作品默评;笔试,90分钟)。
11.动画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①动态速写70分(默写;120分钟);②动漫创作30分(默写;60分钟);③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色彩静物或色彩风景均可(表现方式不限);默写;180分钟]。
12.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①单色描绘100分[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
13.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美术基础知识;笔试,9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分析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主题表达和创作背景等;笔试,90分钟)。
14.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默写;150分钟);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默写;180分钟)。
官网:
15.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图片作品分析100分(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②摄影基础知识100分(摄影方面常识、摄影构图、文学常识、美术基础常识;笔试,90分钟)。
16.书法学专业(总分满分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书法学:①书法临摹100分(在楷、隶、行三种书体指定碑帖中选两个字帖临摹;笔、墨、毛毡学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180分钟)。②书法创作100分(指定内容用两种书体创作,笔、墨、毛毡学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18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官网: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校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校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官网: 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高考考试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六)参加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复试另收:100元/生·专业),完成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所有考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填写《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届时详见成绩查询公告附件)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
官网:
5.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 篇五
一、拟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5名,招生专业涉及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以及艺术硕士(含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领域)。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2018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预计招生计划为3名。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制
(一)招生类型、录取类别和培养方式
2018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含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2或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6.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招生办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科技大学考点”,请考生关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网站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现场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考的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将被全面审核,以便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9.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4.考试科目:详见《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5.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
6.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6.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7.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查询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调剂
1.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考生届时可关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上关于调剂的相关通知了解我校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八、录取
1.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书费、住宿费等杂费另计,住宿费约为4000元/年,住宿标准为2-3人间。
2.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就业学生。同时,学院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奖助金如有变化,以国家和我校最新政策为准)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相关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录取
1.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一旦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6.哈尔滨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招生简章 篇六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2018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山东大学1984年在威海设立的校区,与济南、青岛校区构成大山东大学系统;
异地合作办学的示范性校区,坚持发展的高水平校区,加强国际合作的开特色放式校区;
山东省森林花园式校园,坐落在世界人居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远离雾霾的海滨城市----威海;
设有10个学院和2个教学部,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统招本科生144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70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41人。
圆满完成学业后,由山东大学颁发统一的毕业证书。有 11%的应届毕业生被免试推荐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等攻读研究生。
二、学院简介
学院拥有一支从世界10余个国家留学归国并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22人,可在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3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招收艺术硕士。
学院拥有影像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绘画临摹室、景观模型实验室、计算机教学实验室等实践教学设施;建有山东省品牌与传播研究基地艺术文化研究中心、海洋景观研究所、装饰艺术研究所、文化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海洋绘画研究中心、
官网:
岩彩画研究所等科研创新平台,为教学研究和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利条件。近5年来,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大赛,并荣获省级以上各项大奖190余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268篇,出版专著、编著45部,承担教育部社科人文一般项目5项,省部级社科项目16项。
学院注重对外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詹姆士麦迪逊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韩国国立江原大学、韩国培材大学、日本名古屋艺术大学、日本仓敷作阳大学、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先后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院教学及师生对外交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专业介绍
(一)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针对社会所需艺术人才特点,综合了绘画、美术教育、美术学(史论)等专业所长,技法、史论与人文修养兼顾,培养具备油画、中国画方向专业知识技能,并且有较高艺术理论素养,能在文化艺术、美术、艺术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绘画创作、设计、教学、研究、编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分为油画、中国画两个专业方向。主要课程:
油画方向:素描、色彩、油画风景写生、油画人像及人体写生、综合材料、现代绘画研究、命题创作、中外美术史、计算机基础等。
中国画方向:传统绘画临摹、风景写生、花鸟写生、人体线描写生、综合材料、水墨人物写生、国画创作、计算机基础、中外美术史等。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为设计艺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包装
官网:
设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广告创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较高学术理论素养,能在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装饰品设计、印刷出版以及与艺术设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艺术理论、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字体设计、专业摄影、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 设计、印刷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文案撰写、中外艺术设计史等。
(三)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为山东省文化艺术“十二五”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掌握景观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院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科研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分为景观艺术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两个专业方向。主要课程:
景观艺术设计方向: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艺术理论、居住区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公园规划设计、城市广场设计、中外建筑史、景观工程与施工等。
室内装饰艺术设计方向: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艺术理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灯饰设计,陈设品设计,室内装饰基础、装饰雕塑设计、装饰壁画设计、漆画工艺技法、陶瓷工艺、材料与技术美学、设计史等。
四、招生专业及范围
官网:
注:1.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面向招生范围的12个省份招生。2.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量为准。
4.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五、录取政策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且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市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
2、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
3、各专业可兼报,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4、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
六、学历证书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颁发山东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它事宜
官网:
1、我校艺术类招生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要求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2018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学院拥有一支从世界10余个国家留学归国并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22人,可在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3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招收艺术硕士。
学院拥有琴房100余间、钢琴100余台,拥有专业音乐厅、录音棚、MIDI实验室、电钢实验室以及合唱、民族管弦乐、西洋管弦乐、舞蹈等多个艺术排练厅,为教学研究和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5年来,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大赛,并荣获省级以上各项大奖190余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268篇,出版专著、编著45部,承担教育部社科人文一般项目5项,省部级社科项目16项。
学院注重对外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詹姆士麦迪逊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韩
官网:
国国立江原大学、韩国培材大学、日本名古屋艺术大学、日本仓敷作阳大学、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先后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院教学及师生对外交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针对社会所需的艺术人才特点,综合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专业所长,依托山东大学浓厚的人文底蕴,按照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培养具备系统音乐专业知识与较高艺术理论素养的复合型音乐人才。学生毕业后具有在大中专院校、专业演出团体、文化机关、影视与广播部门、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表演、编辑、评论、教学、研究、艺术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声乐(美声方向、民族方向)、键盘(钢琴、巴扬)、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室内乐排练、歌剧排练、合唱指挥、合唱排练、MIDI制作、基本乐理、和声、复调、曲式分析、作曲理论、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形体与表演等。
(二)舞蹈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较强的审美感觉及创造性思维,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演艺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编导以及教学、表演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分为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两个方向。舞蹈教学团队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课程:
舞蹈编导方向:舞蹈编导技巧、芭蕾基本功训练、古典舞基本功训练、编导理论、
官网:
剧目、音乐基础、曲式分析、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作品赏析、民舞素材、身韵素材、现代舞基础课程等。
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舞蹈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技术技巧、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作品赏析、音乐基础、民舞素材、身韵素材、现代舞基础课程、舞蹈编导技巧等。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及范围
注:
1、面向招生范围内的省份招生。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可适当调整。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量为准。
2、山东省和北京市的考生须到威海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其他省份的考生使用省级专业(招考方向)统考成绩。
3、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西洋管弦乐、键盘、民族器乐四个招考方向。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①声乐:美声、民族;
②西洋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大管、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 ③键盘:钢琴、巴扬手风琴、键盘手风琴、电子音乐制作;
官网:
④民族器乐: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中阮、古筝、二胡。
4、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四、校考须知
1、时间地点
注: 音乐学专业乐理、听音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6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报考条件
(1)山东省、北京市考生。
(2)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3、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初试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8年山东大学威海校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2)各专业及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4、考试内容及要求
官网:
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将于3月5日晚上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录取政策
1、山东省和北京市专业合格证发放:根据校考情况,统筹各省计划分配,确定山东省和北京市的招生计划,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学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线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外正式发布,考生自行查询并打印专业合格证。
官网:
2、录取原则:山东省和北京市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份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山东省和北京市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根据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声乐、舞蹈编导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
六、学历证书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颁发山东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它事宜
1、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校考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漏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4.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官网:
5、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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