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言生活随笔

2024-09-28

我的发言生活随笔(精选10篇)

1.我的发言生活随笔 篇一

我想要的生活其实是很简单的,很单纯。

我不喜欢每天朝六晚十的匆匆忙忙。

我不喜欢每7一个今天都在重复昨天的故事。

我不喜欢考试总是不及格的自己。。

我还不喜欢爸爸妈妈的唠唠叨叨,即使我知道那是为我好。

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胡思乱想。

我喜欢在梦中的海阔天空。

我喜欢在网络上的真情留露。

我还喜欢爸爸妈妈看到我成绩优异的那份满足,

但我终没有让他们忘我的兴奋一次,那怕一刻都没有。

我想要的生活其实就如此的简单,但偏偏那么多的扰人烦心的之事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想想

我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谁而活着,不知?不,也许我就这样如此这般如此那般地浑浑浊浊放

纵光阴。是为了逃避,一些东西。一些与生俱来的任凭我怎样努力都无法抹去的东西

2.我的外婆生活随笔 篇二

我母亲在家排行最小,当母亲生下我后,外婆很是高兴,她放下手中的农活,从乡下赶来南京带我。这也是外婆第一次离开地头,来到繁华的城市。据说在外婆带大的那么多孩子中,我是最难带的一个。从母亲口中得知,我小的时候整天哭哭啼啼,不能离人,要时刻抱着,这下可苦了外婆。

外婆在带我的两年多时间里,她几乎没有出过家门,整天抱着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特别是夜里上床后,外婆为了不让我哭出声音,影响家里人休息,她便披着外套,坐在床头抱着我,有时一坐就是大半夜,实在困了就打个盹。

有一次,外婆在厨房为我做早饭,我在厨房外独自玩耍,一不小心碰到餐桌摔倒了就大哭起来。听到我的哭声,外婆一个箭步从厨房里跑出来,由于心急被门刮了一下,她一下子摔在地下,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血流满面,她脚也扭伤了,可是她全然不顾,爬了兩步,抱起我左看右看,发现我没受伤时,她那流血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快四岁的时候,外婆才回到乡下她那熟悉的田间地头,饲养猪和鸡。我长这么大吃的鸡蛋,全是外婆养的鸡下的正宗土鸡蛋,外婆自己却一个也舍不得吃。每年过年前,外婆都要把她养的猪宰了,而我们家每年都能分到一份外婆送来的新鲜土猪肉。

记得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母亲带我去了一趟外婆家。我们一下公共汽车就看见满头银发、身体瘦弱的外婆,早已等在路口了。外婆家的这条小路是用沙子和碎石铺成,路面坑坑洼洼,高低不平。我才走了不到二十分钟,脚就不听使唤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外婆见状,便快步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妈妈瞪了我一眼说:“不许要外婆背!”外婆看了妈妈一眼说:“孩子还小,在城里哪走过这样的村路!乡下人天天劳动,背个孩子不算什么。”我趴在外婆温暖的背上,没走多远,便感觉到她已气喘吁吁了。岁月不饶人啊,才两年不见,外婆就已苍老了许多,听力也在下降,跟她讲话要提高好大嗓门。

不久前,我听说外婆患了白内障,非常严重,左眼几乎失眠,必须要开刀手术,我的心里很是沉重。近些年来,我回乡下看望外婆的时间越来越少,跟外婆的交流也越来越少,想到外婆对自己的好,我心里就不是滋味。

这两天,外婆眼睛做了手术,很成功,外婆又可以看到光明了。我兴奋之际,给外婆打了电话,告诉她,我要用自己的压岁钱,给她买一副高级老花镜。等她眼睛康复后,让妈妈把她接到南京,我要带她好好游览一下南京的名胜古迹,让她尽情享受这古都的旖旎风光。我还要多回乡下看望她,陪她聊天,让她的生活更加开心。外婆听到我讲的这番话后,在电话里笑了,连声说:“好呀,好呀!”

3.我的世界生活随笔 篇三

在懵懂的岁数里,在这个平淡的季节里,孤独和寂寞在清新的空气里一点一点地弥漫。生活平淡而乏味,但这时候,她悄无声息走进我的生活,也带来让我无限眷恋的游戏。哦,我最好的挚友——卢瑶瑶,你让我那一方小小的世界变得绚丽、变得有趣、变得不再沉闷。

微微懂事的三年级,我才正式认识她,开始了解她。她让我学会了乐观地面对生活并真挚地微笑,让我知晓快乐的真谛,有了前进的动力,不再徘徊于原点。

她长得很漂亮,白净的脸庞上没有一点儿瑕疵;大多数时候,她像个熟透的红苹果,像窥见了别人秘密的小姑娘,煞是可爱。那樱桃般的小嘴边有两个相映成趣的酒窝,笑起来像冬日暖阳般温暖,迷人至极。她呀,浓眉大眼,那茂密的长睫毛扑闪扑闪的,好像星星在眨眼睛。如果说她是天使,那么乐观、温柔、善良一定是她的光环。

不知道上天是不是有意安排,她既是我同班同学,又是前后桌,家离得也不远。她并不出众,不善言辞。和她成为好朋友后,她总是吸引着我,但我总是猜不透她,仿佛她瞬息万变,让我实在摸不透。但我们俩形影不离,总是在一起,一起学习,一起回家,一起吃饭……

那一天,我们仍旧一起回家。在一架秋千前,我们心照不宣地停下了。我们都看着那架秋千:秋千刚刚经过强烈地摇晃,正慢慢停下脚步,一小步一小步地摇,平息烈火后的余温。“嘿,我们荡秋千去!”她轻轻捅了一下我,眼里露出期待的神情,然后飞快地奔向秋千。

坐在秋千上,微风拂面,风里带着花香味儿,十分惬意。我们倾诉着心里的小秘密,呀!我真笨!在她的三言两语里,我的小心思就被她套得一干二净,所剩无几了。在她那明亮的双眸前,我仿佛就是一个透明人。

我们手牵手,踏着黄昏回家,看夕阳余晖映照,看我们小小的身影越拉越长。我们一路欢歌笑语,到分别的路口,我们依依不舍,她突然回眸一笑喊道:“笨蛋!”然后快活地跑掉了。我愣住,一时半刻竟不知道要做什么。

那一夜,繁星满天飞舞,若隐若现,而我彻夜无眠,只是为了那句“笨蛋!”,我沉思了那么久……

原来,昨天她科学测验不理想,只有72分,可从她表面上看来,她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情,反而还可以和我玩得很欢,还开怀大笑。若是换作我,肯定闷闷不乐老半天,还得哭得撕心裂肺,天塌地陷。可她,真的不以为然。她知道我在想什么,告诉我:“考差了没有关系,下一次努力呀。只要不失望,不放弃,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只要心向着太阳,开朗、阳光,那么再努力一点就好了。生活里困难很多,但要勇敢去面对呀!”也是这样,才有了那句“笨蛋!”。她总是这样默默地开导我,在不经意之间就告诉我一个小道理。

从那天以后,每到那架秋千那儿,我耳边总回荡着那句:“嘿,我们荡秋千去!”……

渐渐地我发现我在遇到困难时,不再像从前那么害怕和手无足措了。我可以微笑面对,勇敢前进,去解决。面对生活的重重障碍,我还是阳光面对!即使成长的路上荆棘成林,我也可以做个坚强的.女孩。这些是她——瑶瑶,让我明白的。

时间就像离弦的箭飞一般冲出去。一眨眼工夫,我们就要毕业了。

拍毕业纪念册时,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起拍了每一张照片,我们都不想留下遗憾。

她在我的同学录上默默写下:“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回头,我在你身后,不要忘记——还有我!”

毕业了,我们分散了,不在一所学校了。在毕业分手之际,她冲我小声说了一句:“嘿!我们荡秋千去!”

我忘不了,我们吃饭时面对面看着彼此哈哈大笑;我忘不了,我们在紫藤花下许下的诺言;我更忘不了那一句“嘿,我们荡秋千去!”。是她教会我快乐,是她教会我放松,是她教会我阳光面对生活。

六月的尾巴,连绵的雨天,充满着离愁别绪的味道。

挚友是互相关心,除亲人外可以倾诉、可以做伴、可以打闹、可以同甘共苦的人。在我为事烦恼时,帮我开动脑筋;不开心时,绞尽脑汁博我一笑;在我委屈时,第一个冲上去辩解。即使彼此相隔遥远,也念念不忘!时常想着彼此,即使很久不见,也常常挂在心里。

4.我的女友-生活随笔 篇四

俺犹豫了一会儿后,写下这篇文章的题目,因为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这个故事。我的女朋友,肯定不能说是只有几句话。有些时候,她转向我,问“你为什么爱我?”我一直停留在那一刻,然后在一两分钟,说出几句话:“因为你是那么好。”我知道我的模糊的答案永不满足她。但我该如何回答,否则?

是的,她那么好。你有无数的例子,我可以举出说明她的温柔,细腻,温暖和她对我真正的爱。阿对寒冷的冬夜电话,一个惊人的.生日礼物,一双手套的热身,不仅我的手,所以多少次我的心融化成情绪名为“感动”。

我不是一个好脾气。不过,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失去她的脾气时,我不是一个好心情,甚至说她的尖锐的话。当时,她会看着我以极大的关怀和她的接触我的手安抚我down.That是她的优雅的方式向她展示最深切的关注。

我从来没有给她写情书,但我已经收到了我最亲爱的女朋友很多。这并不是说我不愿意组成,但是,我觉得无法用文字表达我的感受她。我们已经爱上了一年多。但是,如果再次要求解释为什么我爱她,我想我还是会说,因为她的好。

5.我的美容日记生活随笔 篇五

一次朋友聚会,一美眉细腻白嫩的皮肤,如凝脂一般动人,让我们另几个姐妹羡慕不已,追问起她的美容秘籍,这位美眉抛了一个媚人的飞眼儿,向我们推荐了一款美容新品,在我们面前像变魔术一样摆动。众姐妹争先恐后做试验。十分钟下来,只见几个姐妹的肤色气质都焕然一新,看上去比之前靓丽了许多。

不用多说,我们不约而同订了这款产品。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天生丽质,是一部分女人的优势,而另一部分人,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满足自己的爱美之心。

相比如今奢华的种种化妆品和美容技术,我想起我小时候的美容生活,虽然没有现代化妆品高贵华丽,但是更具生活的味道和时代的乐趣。

在我少女时代,经常看到一些漂亮的`女人,戴着耳环项链,抹着红嘴唇,画着黑黑的眉毛。那时候在乡村看到这样一个人,无论村里的大人还是小孩都几乎要把眼珠子瞪掉了追着看。

我们一群女孩儿在羡慕人家的同时,想着一切办法展现自己的小小容颜。

春天,我们会在上学的路上采一些路边的野花,然后编织成花环戴在头上,脖颈子上也掖上几朵小花。当我们像花仙子一样走进学校的时候,众多羡慕的眼神在我们的小脸上舍不得离去。那时,是我们这些乡下女孩儿们最快乐的时候,我们会举起两个拳头,中间成空心状,好似照相机,嘴里含着“一、二、三、咔”,假装把我们童真的瞬间拍成永恒的照片。

秋天也是最令我们期待的时刻。地瓜秧子开始成熟。几个女孩儿悄悄溜进地瓜地,挑选老嫩适中的地瓜秧子,将上面的一根长叶柄掐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每隔一厘米掐断主干,但是筋络绝对不能断。这样做了两根大约十厘米长的耳坠,然后挂在耳朵上缘,不仅好看,还有下坠感,我们喜欢得心花怒放。

光有耳环还不行,那时候也没有什么口红唇彩之类的东西,就悄悄把爸爸的印泥拿出来,用手指抹了一点,然后照着镜子在嘴唇上涂来涂去,嘴唇鲜红,像是喝了鸡血,味道也不好闻,但是看着自己艳丽的样子还是红着小脸偷偷地笑。兴致好的时候,用中指在印泥上戳一下,然后点在脑门上——据说脑门上打个大红点,不仅好看,还有辟邪的功效呢。

更好玩的是,没有眉笔,就用烧黑的树枝,在眼眉上画来画去,虽然画眉的技术差得很,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看着眼睛上方好像养了两条毛毛虫,也自鸣得意很久。

眼线笔的档次很高,就是青铅笔,也就是现在用的绘图2B铅笔。用小刀削出粗一点的笔尖,然后向上使劲挑起眼皮,让眼睛半睁半闭状态,露出眼缘,然后开始轻轻的反复画画,直到画出青色线为止。

当然再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是先把脸洗干净,擦上雪花膏,香喷喷的牡丹或者大友谊散发着持久的醇香。我非常喜欢牡丹,可能是牡丹象征富贵的缘故吧。擦完雪花膏,再擦上花香牌子的胭脂,那时候,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快乐幸福。

所有的妆都画好了,就坐在镜子前翻来覆去的照啊照,好象自己就是女儿国的公主。

6.你是我的80%生活随笔 篇六

玥没有你的消息已经有一个月了可是每天我在想你你知道么?或许只有离开才会真正明白思念是什么滋味!我想你了其实我有别的要求只想知道你的消息就好!我知道现在你身边有人陪伴你了我也祝福你!我也明白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要得到对方!你离开的几天我还想你没有你电话的‘骚扰’我好不习惯虽然我知道你的电话没有换也是通的可是我不敢联系你我怕打扰到你现在安定的生活,我没有勇气再去找你诉说我心里得不开心,爱上一个人可以用几天或者更短的时间而忘记呢?要花费很久的时间可能会用上一身的时间!这个道理以前早就听说过可发生在自己身上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在之前没有遇见你的时候我还曾经大言不惭的说世界上这样的爱情不多忘记是一件好容易的事情!我错了原来真有!你就是我可能用一生来忘记的那个人!你的样子我搜集到了仅有那么几张还不是在号码上马上面找到的!好庆幸!你的生日每年我都回去帮你集福现在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点了!我会去做好它!用时间长是把你忘记吧希望可以做到!我想那机会会好小几乎是渺茫!

浑浑噩噩度日真得好难过!虽然我一直想找个人来代替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合适我办不到,现在我身边由她陪伴着我总是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和你在一起那么开心!你的眼睛总是那么迷人你知道么!你曾经问过我我喜欢你什么我一直都说你的一切你的全部其实我最喜欢的只有你的眼睛!每次看见你笑感觉那闪着光芒好迷人!你虽然没有我大可是你对待一切都比我有见解!我喜欢你的微笑眯着眼睛像月牙一样!我该怎么办了!最怀念的还是你粘附在我家门口可以抱着你亲你!你会用你的拳头打我一点都不疼好温馨,为了你我一接真的把酒给戒了现在我是点点都不沾了!答应你的事情我会全部都去做一件都不会落下!我答应过你五年我们还用这号码联系我想希望我还可以活到那天可以见到你的面容!到时候你可要记得我哦别把我忘记了哦!

你做后和我说的.话是:你是我80%把你给她我有多伤心多难过你知道么?就等于把我自己的全部都拿走了!可是宝贝你知道么我错了!你没有给我最后的机会去改变去解释我心中的想法你知道多少没有你我还不是一样那么伤心!不能拥有你是我错误特大的错误抉择,我爱你胜过自己你又知道么!没有预感没有提醒的离开了这个城市!现在你到底在哪里啊!你拿手机是不是还在你身边?我只想和你说说话就好哪怕就一个字我也满足了!你同样是我的80%啊!

你给我的唯一礼物我会保留着我会把它放在自己身边一直呆在身上等到遇见你的时候亲手子交还给你!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每个夜晚我都会去看它一眼手里拿着手机开着QQ等着你上线的消息!一次又一次的失落我不会放弃我会一直等下去等着你的到来和你说声宝贝我想见你了你过得好么,只有那样我的心石才会落下!

7.我的朋友-生活随笔 篇七

从小到大,我的伙伴有着许许多多,可是其中和我关系最好的,要属他,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认识的好朋友。

他今年也已经九岁了,他有一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他的名字叫作丁一。

虽然丁一只比我大了两个月。可是他就喜欢让我叫他哥哥。

但是他的个子很矮,只比我高了一点点儿。他有着一张瓜子形的.小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的,像两颗黑色的珍珠,眼睛圆溜溜的,使他看起来十分的机灵。嘴巴小小的,可爱极了。他还有着两道浓浓的眉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使人感觉到他蛮可爱的,一张爱说爱笑的嘴巴总是微微的张开。

虽然他个子比较矮,但是他喜爱打篮球、打乒乓球、踢足球、玩溜溜球等。这些球类运动,他通通都是无一不晓、无一不爱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习打篮球,一开始先要练习投球进筐,但是我总是投不进球到篮筐里面去。我的心里都快要着急死了。

就在这时,正好,丁一哥哥来了。于是我便和丁一哥哥一起在打篮球,他指导了我一下,然后对我说,他先给我做了一个示范,轻轻松松就进了一个球。我感到很崇拜他。我按照他教给我的方法,运用了正确的投篮姿势,最后,我终于进球了。我感到心里开心极了。

接着我又一个又一个的进了球,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快乐的时候了,因为我终于破纪录了,以前我最多最多只能够进一个球,现在我却可以进很多个球了。真是有长进了啊,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承诺完成了我的第一个球,从此我也和他一样喜欢上了打篮球。

丁一哥哥不仅球打得好,而且他也特别爱帮助别人。对待朋友也十分地讲义气。

有一次,放了学回家我和丁一哥哥在一起写作业。当我想起语文作业的时候,我翻了翻书包,发现没找到。突然,我才想起来自己的语文作业本落在学校里了,当时我就急得哭起来了,丁一哥哥安慰我说没关系,他帮我去学校里拿。然后他二话不说便赶回学校里,最终是他帮我拿到了语文作业本,我心里很感激他。因此他深得我们班所有同学们的喜爱。

虽然他现在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转学去了其他学校,但只要他一回来,我们还是一起玩一起闹,一起讨论学习吧事情。在我心里他永远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8.读书随笔 我的读书生活 篇八

一句名言说得真没错:“我扑在书上,就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无时无刻陪伴在我的身边,填报了我那饥饿的肚囊。晨曦初露,斜倚桌边,任窗外风筝满天,欢呼不断,我的心却固守着与书的约定。傍晚临近,独坐窗前,听窗外细雨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无奈抉择;“卧薪尝胆数十载,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 的绝代风华„„ 行行文字仿佛片片美丽的音符,奏出一曲曲深邃而悠远的天籁。

一、读书变了

然而,随着现今社会的发展,“读书”变了!变成了安坐桌前,目视前方那或长或方的显示屏。虽然,人——还是同样人,书——还是同样内容的书,但是,读起来的味道已然完全不同,少了的是清雅,多了的是市侩。诚然,社会在变化,但是就我个人而言,纸质书是永远也不可或缺的。因为那是一种生活的调节剂。又有什么比得上三两好友齐坐桌前,同品一壶茶,各看一本书来得舒服呢,在这个节奏紧凑的社会,这样偶尔的清雅与闲适不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吗?

读书,终归是有所求,不在于专注与否,关键是理解了什么没有?你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的收获。若有,则读书有用,若无,则是白读书了,当然,读书也要看是为什么而读,如学生,学习之余,去读一读书,也还是为了汲取知识而读书,那么,其读书不可避免会有些许的苦累。而学者读书一则为了考证,二则为了搜寻,三是为了印证,这类人读书相对来说是比较枯燥的。至于一般人,读书则是一种消遣了。为了这或那的原因,俗者为显摆、卖弄、夸耀等等,雅人则是情趣、雅乐为主了。借用培根说的:“读书不外乎三个目的,消遣、炫耀和充实自己”。不过,现在又有为另一种目的而读书的,那就是:为时尚而读书!——如果你不读这种书就没有品味。这样的读书就得另当别论了。为了装饰自己而读书,读了又如何,读来读去什么收获都没有,就像现今的文凭一样,有,就真的能代表什么吗?不一定吧。

二、我变了

当然,在我看来,读书代表一种生活——一种享受的生活。试想下,于微风细雨的春日,独处一闲亭静角,置一靠椅,椅旁煮一壶清茶,耳听虫鸣鸟叫,眼看手上书籍。既没有图书馆的厚重、也没有书店的势利、只有那恍若脱离尘世的悠然与舒适。人生,不过如此罢了。在成长路上,淡淡的书香一直在我身旁萦绕。毫无疑问,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

心情浮躁时,我常常捧起唐诗这樽美酒细细品味。温暖的春天,宛转的江流,娇美的鲜花,柔和的月色,微风拂面的夜晚,任何一处风景都足以使人心旷神怡。而诗人张若虚却用他那神奇的笔将这五道美景不露一丝痕迹地交融在一起,编织成一幅恬静的山水画。“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在轻轻地朗读后,我的心思慢慢沉静下来。

失落的时候,我再次翻开唐宋诗篇。白居易的《琵琶行》,讲述了诗人对被压在最底层的艺妓的理解和同情,而歌女的凄凉身世,也令诗人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心灵呼应。“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丝雨。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在歌女天籁般的琴曲中,我仿佛寻到了一份慰藉,人自也振作起来。

而当我愉悦之时,我愿在书中携手三毛,游遍世界。撒哈拉沙漠的雄美落日和袅袅炊烟,周庄的粉墙黛瓦和小桥流水,东南亚的绿岛椰风和阳光细沙„„让我迷恋,令我向往。

早春,我愿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读一本《雨季不再来》,沉浸在作者曼妙的旅程中;仲夏,我愿躺在草席上,读一本《苏东坡传》,让苏轼的洒脱不羁替我赶走闷热;深秋,我想站在蓝天下,读一本《爱的教育》,感受一种人性的情怀;寒冬,我愿拎一只《小桔灯》,让它的光温暖着我。

读书伴我度过一个个春秋,它让我戒骄戒躁,给我力量和勇气。在书中,我读到了人间的善恶、情仇、爱恨和悲喜。

读书,让我从一位懵懂无知的小孩成长为一位知书达礼的少女。

9.我的最爱是书-生活随笔 篇九

如果你问我想要什么,我会说是书;如果你问我想看什么,我会说是书:如果你问我最爱什么,我仍然会说是书。

书就像我的一位老师,给我知识;书就像我的一位伙伴,给我快乐;书就像我的一扇窗口,带给我精彩世界。

早晨,我到储藏室里找东西,却偶然发现了一个陈封已久的纸箱子,打开它,呀,原来这些都是我儿时珍贵的书呀!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就整天拿着《幼儿画报》缠着妈妈一遍遍地念,念到我都可以倒背如流。“大耳朵羊”的“不乖乖”;“跳跳兔”的“聪明机制”和“小花猫”的“爱玩毛线团”下子,似乎所有儿时美好的记忆都被我从记忆的画册中翻出。是啊,这些书早己在儿时就教会了我辨别善恶、美丑,我又为何不该感谢他们呢?

当《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展现在我眼前时,他们又勾起了我对童年的温馨回忆。那时,我怀着对世界的.好奇,翻开了一本本薄薄厚厚的科普读物,向我展现了“世界真奇妙”。爱迪生、牛顿、伽利略,带着我揭开一个个谜底,解开一个个谜团,带我邀游了宇宙。是书让我体验到了探索科学的乐趣与神奇。

10.我的小幸福生活随笔 篇十

走出村子,在空旷的野外,我有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仿佛自己是一直被困多年的野生动物,终于挣脱掉束缚自己的牢笼。

可是我一个人,又不敢走太远。离家太远,我害怕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最害怕的是父母找不到我时焦急而绝望的眼神,找不到我他们会崩溃的。至今仍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不懂事跟着同学瞎跑,天黑了不知道回家。爸妈找遍了所有认识的朋友家里,见到我时都着急哭了。时隔数个春秋,想起依然满心歉意。

我多么想一个人外出旅游,能走多远走多远,天南地北四海为家。前提条件是父母不担心,外加社会秩序安定,保证不会突然蹦出个杀人犯把我给over了。

其实我一直是很幸福的。在小说中曾经看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她父母非常有钱,却很少陪她。有一天她离家出走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她住在离家一百米远的宾馆里,每天早上看父母行色匆匆上班,没有任何要寻找她的焦急表情。或许她们只是以为她去同学家住了几天,而已。一个星期后她回到家里,并没有向家里人提出这次离开,父母也并不过问,依然忙。她难过地哭了。

我想我跟这个女孩比起来简直是幸福滴没边。别说一个星期,就是一夜不归家我妈都得拿笤帚打死我。就是晚回去一小会,二老都要问东问西的,就怕我被人贩子盯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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