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024-07-20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共10篇)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一

严格执行调控政策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中新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于立霄 陈建)北京市长王安顺16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回顾2013年在改善居民住房方面的工作时,王安顺坦言,市政府已经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包括投资对房地产的依赖度较高,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不足,棚户区居住条件较差,一些民众生活不够便利……

保障性住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由政府统筹规划管理,提供给特定人群,并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者租金标准给予限定的住房。王安顺强调,北京要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他透露,今年北京将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7万套保障性住房。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在2015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北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北京还要推进自住型商品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2013年,北京启动中心城110项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139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出自住型商品房2万套;同时,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建设各类保障房16.2万套、竣工8.5万套,超额完成任务。

2014年,北京将再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随着土地供应规模的增加,土地收入增涨显著。北京市政府向市人代会提交的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8亿元,完成预算的238.7%。

由于去年北京楼市成交量较上一年有大幅增长,带动依据交易额征收的契税收入增收较多。预算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市契税收入177.5亿元,增长40.2%,完成预算的136.1%。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让更多农民成为带着资产进城的居民,王安顺强调,北京要探索闲置农民住房有组织盘活利用。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征地农转非和整建制农转居,使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市民。

2.中国光大银行严格执行房贷新政 篇二

按照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精神,中国光大银行立即采取行动贯彻执行。

4月16日,该行总行发出通知,要求各分行所有新受理的房贷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房贷新政执行,即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及银监会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光大银行进一步完善了落实房贷新政的有关政策,强调要执行国家房贷新政,对个入住房贷款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严格限制对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贷款支持。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分支机构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同时提出防范房贷风险的具体要求,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确保购房真实自住与交易背景,贷前审查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制加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

3.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三

【发布文号】建质施函[2004]29号 【发布日期】2004-04-30 【生效日期】2004-04-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

《关于报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建质施函[2004]2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305号)(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应及时将实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等情况报送我部。目前各地报送情况很不平衡,部分地区存在报送内容不齐全、数据不准确、报送时间不及时等问题。为贯彻执行好《通知》要求,确保数据报送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报送的领导工作,落实具体的办事处室和信息报送的负责人,要确保所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请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前书面告知我司。

二、《通知》中要求上报的勘察、设计部分数据按照我部印发的关于《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665号)文件要求,由分管勘察设计质量的处室通过勘察设计监督信息系统报送。

三、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0日前将上季度的有关信息统计上报,数据为零的,也应如实填写报送。

四、自第二季度起(报送日为7月30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应应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同时指定信息系统密码钥匙的唯一持有人并明确其职责,以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五、为确保2003年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对2003年的上报情况进行校核,若需重新报送的,于5月20日前上报我部,以便我部及时下发文件公告各地质量监督执法统计分析情况。

按地方行政法规进行处罚的数据,可在按建办质函[2003]305号文要求上报的数据及格式外,以各方责任主体为单位单列并加以说明。

建设部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交通基本建设管理,实现交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结合本币交通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力法所称交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系指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及所属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客货站场和委属企事l年性的基本建设项目,捡“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资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的要求,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开工矿分工程验收的管理。

第三条 凡本市交通基本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国家及交通部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是全市交通基本建设管理的工管部门。区交通局接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基本建设管理。市公路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

作。

市交委审计部门按市交委印发的大交通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实行开工前、建设期、竣工决算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市交委监察部门按规定的职权对交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企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执

法监察。

市交通质量监督站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对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实施从勘洲整计到竣工验

收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第二章 立 项 管 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业主)应根据本市长远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在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交通基本建设项日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4.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利步估计。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业工)按行业行业归口报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邀请质量监督及有关部门同时参入评审。

第七条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业主)报送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将项目建议书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市交委,由市交委计划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

进行复审。

第八条 市交委计划部门将复审意见,上报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既为立项。

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管理

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单位(业主)和有关部门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 交通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的背景和依据;

2、工代建设规模。市场预测和确定依据;

3、主要设备和建设标准;

4、资源,原料,动力,运输,供水等配套条件;

5、建设地点,工程布置方案,占地面积;

6、项目设计方案,协作配套条件;

7、环保,规划,抗震,防洪,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0、经济评估和社会效益分析;

11、研究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业主)将拟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业主归口报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初审,并邀请质量监督及有关部门同时参入初审。

第十二条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业主)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上报市交委;由市交委计划利问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进行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工程设计管理

第十三条 交通基本建设初步设计是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

准确的设计资料,进行初步设计。

第十四条

初步设计单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勘察设计任务的专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担任交通基本建设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应主动接受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对其承担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一般为初步设计。特大型,技术复杂型的工程,还应增加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技术比较简单和方案明确的小型工程,改扩建工程,在修建任务紧急的情况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但事前应征得工可报告批准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以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为依据进行编制,不得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阶段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主要内容随意变更;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交通部和省,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交通基本建设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深度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初步设计概算与[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相差不得大(小)于10%,否则有市交委计划部门和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责成设计单位重新编制。

第十七条 不论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隶属关系,资金来源和新,改,扩建项目,其设计文件均应按以下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1,总投资3000(含3000)万元以上的公路项目,1000(含1000)万元以上的水运项目,1000(含1000)万元以上的客货站场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特大桥,独立大桥,长大隧道,500(含500)吨级以上直立式码头,300(含300)吨以上内河航运工程(船闸,航道,船台,滑道等,下同)、一级和高层客货站场的初步设计,由市交委

计划部门组织初审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3O00万元以下的公路项目、l0co万元以下的水运项目、1000万元以下的客货站场项目,以及二级以下《含二级)公路、独立中小桥梁、隧道、m0吨级以下直立式码头、斜坡式码头、V级以下内河航运工程、二级以下(含二级)客货站场的初步设计由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交委,然后由市交委计划部门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收费公路的改、扩建工程的对步。又讨,由市公路管理处初审后上报市交委转报省

交通厅审批。

4、委属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由市交委计划部门初审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批准的概算不得任意突破,确需变动的,须征得原审批单位同意。初步设计未经批准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九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业主》应将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批准文•九资料和实施计划按照项日类别分别报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年度计划或专项工程计划,经市交委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由委下达执行。

第五章 开工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建设单位(业主)应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交委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开工建设的管理。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市交委审计部门对项目准备阶段的经济和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计意见。其中;建设单位(业主)自筹资金安排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必须提供自筹资金有关材料,经建设单位(业主)开户银行、同级财政局、市交委财务部门签证后报市交委计划部门,验证后方可落实安排计划。

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应对进入交通基本建设施工现场的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的资质、业绩;技术和管理水平。信誉等综合能力进行审查,并按资信登记的程序进行登记。交通基本建设实行施工、监理招投标制度,并严格按交通部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业招投标工作,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交通基本建设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建设单位(业主)申请开工的条件为:

1,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2,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已经列入年度计划;

3,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已经完成;

4,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设备和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已经进驻现场,质监手续已办理;

5,施工图满足招标要求,各项合同已签定;

6,已经通过开工前审计。

第二十二条 具备上述条款规定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填报统一制定的《交通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向初步设计审查单位报批。未经允许

不得开工。

第二十三条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制度。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按行业归口加强对公路,水运,客货站场建设项目施工的具体监督管理。市交道质量监督站负责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全面质量监督.

第六章 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对建设工程办理检验,交接和交付使用的一系列活动,是建设程序的最后一环,市交委相关只能部门应加强配合,组织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五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交工验收前必须经市交通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坚定,未经质量评定或评定不合格的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交工验收。未经过交工验收或未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试营运。交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负

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建成试营运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

程项目不得正式交付使用。

水运和客货站场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市交委计划部门和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按第十七条规

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验收办法》和省交通厅文件执行。委属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市交委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市交委档案管理部门按《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档案资料由建设单位(业主)向工程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

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七章 资 金 管 理

第二十八条

凡列入部,省,市补助投资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交通规费等转项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要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遵守财经纪行。严禁挪用平调资金。对那些明知故犯.擅自改变投资用途的建设单位(业主),除停止拨款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已列入上级专项投资或补助投资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与补助款必须同步到位,并为专户存入项目开户的专业银行。建设单位(业主)自筹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市交委计划部门不得安排年度计划,市交委财务部门不得安排年度计划财务支出计

划。

第三十条 凡列入年度补助投资计划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应向市交委财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并向市交委计划部门和行业归口部门报送工程项目年度形象计划和月进度情况。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核实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报市交委计划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市交委财务部门

按进度拨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第三十一条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业主)要向市交委财务部门和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报送财务年报表,并由市交委财务部门审核决算后批复。对无进度,无报表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拨款。对不实事求是,虚报工程进度的建设单位(业主),将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

市交委审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或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影响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或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按管理权限由各级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

任。

第三十三条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及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

则.据市交委审定后贯彻执行。

5.严格抓执行 篇五

——严格抓执行

2013年9月份,张工作为项目总监参与了某工程签订加工合同的全过程。在工程开始后出现了对技术要求理解不一致、加工范围不清晰等问题。在商讨解决方案时,业务部门认为技术和生产部门对合同的要求理解不清楚、组织不到位;技术和生产部门则认为业务部门对技术要求理解有误。张工表示在合同开始操作时就预料到会发生这些问题,由于在合同中未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导致后期该问题的责任争论不休。最终集体商定规范职责和时间节点,该问题才得以解决。这是一个典型的“事后诸葛亮”例子,事前避谈自己的意见,事后对发现的问题发表高论,且时不时点评下同事的优缺点,很显然,这是一个执行类的问题,在工作中是万万要不得的,不仅造成工作效率的降低,而且影响员工的工作心态,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那么如何避免这一问题呢,那就要求我们在遇到问题时要从解决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出发点,并提出相关建议,严格抓执行:

一、做好前期策划,未雨绸缪。

接到一个新的工作后,不要局限于过去经验或沉迷于以往业绩,抱着旧经验旧方法盲目的进行前期策划,要主动扩展学习渠道,不断思索与工作的结合点,系统思考、周密策划,主动利他,参与策划过程,提出意见建议,并提供借鉴和参考,最好在前期策划过程中就规定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确定问题解决的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到人,直接切断“事后诸葛亮”萌生的土壤。

二、做好工作布置,明确方向。

前期策划已经规定了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并且确定了问题解决的具体时间节点,但是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就需要做好工作布置,将自身的管理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和分享工具方法,给下属做出指导和方向引领,万万不能在没有花时间精力策划的前提下,就直接交由下属承担。

三、做好具体执行,全程监控。

做好工作布置后,首先自己要带头坚定不移的去执行,执行中要多倾听勤反馈。杜绝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有沟通无共识,有想法不行动,只是一味的指责抱怨的问题发生。具体执行过程中,做好全程监控,掌握全局,鼓励员工过程中多多提出自己的建议,严禁问题发生后高谈阔论。

四、做好结果评价,赏罚分明。

一份工作完成的好与坏,关键在于结果是否达成,在工作的前期策划中,已经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确定了各个问题解决的具体时间节点,且已经责任到人,所以在工作完成之后,及时的做好结果评价,显得相当重要,这是对下属的理解和尊重,也在一个侧面影响着下属的工作心态。要建立完善的部门内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六

国内博物馆文物征集管理程序透视

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物登录保存处原处长嵇若昕前不久称台北故宫博物院是文物征集“门槛最高”的博物馆,那么,大陆的博物馆在具体到藏品征集时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是不是也像台北故宫博物院一样严苛。

博物馆作为国有文保机构,对藏品征集极其慎重是理所当然的,但事实上或许并非如此——去年,央视爆出一条“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国宝级文物疑为赝品”的新闻。这家颇具知名度的国家二级博物馆在接受民间藏品捐赠时栽了大跟斗。但是据称该博物馆在进行藏品征集时也是严格按照规定,请了权威专家对瓷器进行鉴定,而且该馆的征集流程中也有“一票否决”的规定。但这批存疑的藏品为什么还是鬼使神差地被收入馆中?谁来对此负责?

博物馆在进行藏品征集时应当如何克服程序方面的漏洞,保证入藏文物货真价实?

文物征集理应“高门槛”

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的600余件瓷器来自安徽淮北一民间收藏爱好者的捐赠,600余件瓷器中有不少还被认定为珍贵文物。杭州市政府为此还对捐献者给予了1500万元的奖励。就在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对这批藏品进行陈列展示时,其藏品受到了业内专家的质疑。

某电视台记者在对该事件进行报道时发现,虽然该馆在进行藏品征集时按照规定,请了权威专家对瓷器进行鉴定,参与鉴定的专家事后也承认藏品有存疑,但这批藏品为什么最终还是被顺利收入馆中?

“这就突显了个别博物馆在民间征集程序方面的漏洞。博物馆在收购藏品或接受捐赠时,前期鉴定一定要做到位,等到藏品被征集到馆里再去鉴别真伪就非常被动了。”一位文博界人士告诉早报记者。

一件私人藏家手里的贵重文物,如何才能通过层层关卡,转变成为国家机构的馆藏文物?博物馆通过收购、接受捐赠等手段充实馆藏文物,那么哪些文物才能够得上进博物馆的门槛呢?

为了保证入藏文物的货真价实,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物登录保存处采取了可谓“世界上最严格”的征集办法。

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文物征集采取“三审制”,即预审、初审和复审。“除非一件准备征集的文物已经被文物主管部门评定为‘重要文物’,可直接进入‘复审’之外,其他计划征集的文物必须严格走完这三道程序,才可能获得落户资格。”

这“三审”中,各审级的评审委员不得重复,再大的专家也只能做一次评委。其中,预审评委由提出收藏该件文物的收藏单位的专家组成,其工作最为复杂和繁重。比如,在“文物状况检测”环节中,评委将对文物的“健康状况”进行严格检测,将“重病”文物排除在外。在“合法来源证明”环节中,要保证计划征集的文物非抢、非盗,出身清白。

预审结束后,就开始了初审程序。“院长指派一位副院长做主席,同时至少指定5位院内专业人士作为委员。在评审过程中,认为‘应该买’的专家,要向认为‘可以不买’的专家说明为什么要买这件文物,对博物馆有什么好处,不买会怎样。只要有一人持反对意见,该征集计划将被缓议。”

而后是复审。台北故宫博物院每3年聘任一次“征集审查委员”,聘任人数大于30人。在复审中,院长从“征集审查委员”中挑选4至7位进行最后把关,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算通过。“而如果是计划购买这件文物,则还要进入鉴价环节,再由另外的专家组成‘鉴价委员会’。”嵇若昕说。

不过也有博物馆界人士提出,如此繁琐的程序可能并不利于该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对于真的好东西,流程就显得太复杂”。

疑品何以鬼使神差入馆

北京故宫博物院与台北故宫博物院本是同根。几十年来两岸故宫一直都在各自进行文物的盘点、清理与充实工作,在藏品征集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北京故宫博物院或许是中国大陆博物馆的一个代表与缩影,其展品征集渠道主要依靠政府拨交、文物收购、接受捐赠。台北故宫博物院主要靠社会捐赠、私人寄存、收购。

那么大陆的博物馆在具体到藏品征集时是怎样操作的呢?是不是也像台北故宫博物院一样严苛。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副馆长宋向光告诉记者:“博物馆在征集文物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这都是《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必须要遵循的。在具体的执行上,每个博物馆又会有不同的传统和习俗,但基本流程是一样的。”

某省级博物馆的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他们虽然不像台北故宫博物院那样在网上公布具体的“藏品征集办法”,但其内部都有极其严密的流程,并且每一环节之间都存在互相制约。

“我们有自己的征集原则,首先要看是不是我们博物馆收藏的缺环,每个博物馆都有自己的收藏范围和特色;其次要符合我们的研究需要;再就是要满足我们的陈列需要。最重要的一点是红线不能踩,非法文物我们坚决不征集。”

而藏品也并非各博物馆需要什么就能够收到什么,还要看社会上出现什么。“在有了一定的目标之后,再由具体部门提出需求,然后通过很严密的鉴定制度、定价询价制度以及批准制度,每一个环节之间都存在制约。”

不过该省级博物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谓的“严门槛”更多的应该是从文物的价值和珍贵程度的角度来理解的。就征集流程来看,最普通的文物与最贵重的文物其入藏流程都是一样的。

而哪怕再严格的制度,如果没有很好执行,也会沦为一纸空文。上述收到存疑品的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在征集之初,也邀请了4位权威专家,“4位专家对每一件藏品都一一上手鉴定。按照规定,每件藏品必须得到4位专家的一致肯定才能得以征集,每位专家都有一票否决权”,但最后藏品还是鬼使神差地入馆了。

一些偏远地方出土的文物,博物馆进行征集的惯例是,文物在哪里出土,就归哪里博物馆保存,呈报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这样后续的登记、管理工作自然无法实施。于是,一些地方博物馆的内部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又缺乏足够的监管力度,难免会铤而走险,甚至发生监守自盗的事件。事实上,这样的报道并不在少数。

“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不同博物馆的业务水平以及馆内专家的水平。没办法一概而论或将文物征集流程推而广之。国内博物馆也有文物征集方面做得很好,被视为业界翘楚的。”一名省级博物馆负责人说。、

“不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文物寄存”

与大陆的博物馆藏品征集有所区别的是,台北故宫博物院于其藏品征集办法中明文规定接受“私人收藏的文物寄存”。而大陆虽然也有一些博物馆有表态说可以接受私人寄存,但相关法规并无这方面的规定。

前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在其著作《天府永藏》中,对台北故宫博物院寄存藏品的征集模式做了介绍,他说,“台北故宫于1969年制订藏品征集办法,其后经过两次修正,办法中除了收购、捐赠者外,第四章为寄存,明定接受私人收藏的文物寄存。寄存文物,需经台北故宫评定,如认为无价值者,则部分或全部谢绝。凡寄存的,其所有权仍属于寄存者,但台北故宫可用于展陈,并在说明中注明寄存者的姓名与堂号。寄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或由寄存者取回。凡寄存的文物,台北故宫在典管维护上视同自藏。”

台北故宫接受寄存始于1967年,学者罗家伦先生将其所藏明末四僧画轴5幅寄存。一些寄存后来改成了捐赠。如罗家伦先生的画,在其卒后,由其夫人依其遗愿改为捐赠。

虽然大陆的博物馆没有明确接受私人寄存这一说,不过也有一些这方面的案例。据上海博物馆副馆长陈克伦介绍,李鸿章的侄孙李荫轩收藏有很多商代青铜器。“文革”抄家时,他的藏品被上海博物馆所收藏,“文革”结束清理抄家物资,上海博物馆又将其藏品悉数返还。其太太邱辉说,在李荫轩去世时,认为文物还是捐了好,就又捐给了上海博物馆,不过也留了几件给儿子做纪念。因为他的儿子远在加拿大,从1980年代至今已经30多年过去了,其儿子的藏品一直寄存在上博。

“因为库房条件有限,我们一般不接受社会寄存,除非那些曾经对我们有贡献、捐了很重要文物给我们的捐赠者,当他们的生活发生困难时,我们会提供免费寄存。”陈克伦说。

宋向光说,虽然有一些博物馆表态说可以接受私人寄存,但也极少听到有民间藏家愿意把私人藏品送到博物馆寄存,“西方国家的博物馆一直有这样的做法,不过中国民间好像还没有形成这方面的需求,不能排除私人藏家有个人方面的担忧。”

接受私人寄存虽然某些时候可以给藏品征集带来一定便利,但操作起来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博物馆的库房是不是足够容纳社会的寄存文物;会不会有民间藏家考虑到藏品来源的合法性问题而心存顾虑不敢寄存;此外也可能引发博物馆与寄存者之间的纠纷,比如藏品寄存前后的真假优劣问题等。“因为国内在这方面很少有具体实践,所以不知道真操作起来还会碰到什么问题。”宋向光说。

7.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 “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六条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

(三)学校财务预决算;

(四)学校劳动用工、工资制度、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的重大问题;

(五)学校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调整及岗位补员;

(七)学校安全稳定、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教师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

(九)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队伍稳定和学校形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十)其它涉及学校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七条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规章制度的研究审定,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决策的研究制定等;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监督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后备干部的选拔、配备、培养锻炼及队伍建设规划等重要事项;

(四)学校对外、对上重要先进、代表及其他重要人员(集体)的选拔推荐;

(五)学校招聘录用引进人才方案及录用结果的审查;

(六)其它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第八条 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五年及以上规划;

(二)基建项目;

(三)大型或大宗设备、物资购置;

(四)办公、生活设施的装修和大修项目;

(五)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金使用预、决算;

(二)1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

(三)对外投、融资,借款、委托理财、担保、捐赠、拥军、扶贫,以及出让银行授信等额度;

(四)国有资产的处置;

(五)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学校领导人员有权调度、使用的资金限额。

第四章 决策原则和方式

第十条 决策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权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民主决策原则。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十一条 参与决策的范围及决策方式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少于相关会议规定人数。对于涉及学校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的运作程序

(一)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三)分管领导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并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五)对所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第十五条 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

(一)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干部任免有关意向,向公司党组请示。

(二)待公司批复后,组织部门对拟提任(聘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对拟提任(聘任)的干部人选,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四)将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干部名单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省公司人事董事部审查、备案。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聘任或解聘)。

(五)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的拟提任(聘任)干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

(六)由党委按规定任免党群干部及副处级中层干部,由校长依法聘任或解聘行政干部(科级)。

第十六条 重要项目安排的决策程序

(一)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

(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问题的内容,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一)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的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研究决定。第十八条 集体决策

(一)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三)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四)讨论重大问题时,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齐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五)“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六章 执行决策

第十九条 “三重一大”决策后,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三重一大”决策后,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第二十一条 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议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修正完善,如无法执行原决定时,有关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并通过进一步调查论证,进行复议。经过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三重一大”决议应当公开的,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班子成员还要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列入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监督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检、组织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监督;二是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化整为零使用大额度资金的,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8.严格执行仓库工作管理制度 篇八

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危险品库、燃料库、化学品库等;

二、仓库选址基础条件:

1、通风性和自然光线好;

2、不受潮湿、腐蚀和高温影响以及不受讯期影响;

3、跨地区周转仓库要考虑距离客户的到货地点要近,自然环境和交通运输便利,充分利用

地方优惠条件;

三、仓库管理需要控制的因素:

重点控制储存数量、周转速度、季节性物资控制、呆废物资管理;

四、仓库内部设施管理:

1、安全设施管理:物品堆放、电路安装、消防器材、防火防爆报警设施管理;

2、料位存放管理:根据物资的体积、重量、质量、价值以及收发频率确定物资存放位置方式、堆叠方式等;

3、搬运工具管理:对搬运过程使用的汽车、拖拉机、叉车、手推车和其他工具的使用、保管、维护进行管理;

4、物资位置标识管理:对物资摆放位置分区分类、定位、库房平面图、仓库档案的管理;

五、仓库应视其实际情况划分:

合格品存放区、待验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以及搬运工具存放区,并制定明显标识。对搬运工具实施定置管理;

六、仓库管理人员应将仓库储存区域与物资架分布情况制定出库区平面定置图;

七、经核点后的物料,仓库管理员应视其情况存放,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检验合格品,应分类存放于合格品存放区;对于检验不合格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存放区内进行隔离和标识,防止不合格品误发误用,并即时处理;对于未检验的物料,应存放于待验区;对于易燃爆物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仓库内。

八、领用物资,应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料。成品发货时,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发货单》发货;

九、物料入库或发放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物卡。登记物卡时,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并坚持日清月结,凭单记帐,不跨月记帐;

十、仓库管理员应随时掌握仓库的储备情况,有无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的现象发生,并及时报告;

十一、仓库管理员应随时搞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并注意通风状况,检查物资的堆放情况和室内外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或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十二、要按时上报各类呆废物资,并按规定处理;

十三、要及时将需退供方之不合格品退回;

十四、仓库管理员要定期盘点,并编制盘点报表;

十五、上下班时要做好门、窗、电、水的开关工作;

十六、要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保存好各类凭证和相关资料;

9.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九

摘要:关于房屋面积测算研究一直以来都是房产测绘工作重点问题,现如今随着社会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精神与物质要求都也在相应提升,对房屋居住环境下的房屋面积计算非常予以关注和重视。基于此,文章中对我国房产测绘下房屋面积测算尚存的一些不可忽视问题进行了粗浅性分析,以期望房产测绘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房产、房屋面积测算规范,进一步保障广大社会消费者的群体利益及住房需求,促进房产经济更为蓬勃有力的迅猛发展。

关键词:房产测绘;房屋;面积;测算;规范

房屋测量技术规范严格执行能够保障房产市场下开发单位及交易当事人间的所属合法权益。同时,每一个精准的测量成果数据都能可能为现如今房产测绘下诸多房产民事纠纷案件解决提供重要依据。因此,测绘行业能够严格执行房产测量技术规范内容,对保障房产开发抑或经营单位,包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都具备重要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房地产测绘工作执行的重要性

在当前准入房产市场机制下,竞争最为激烈的是房产价格间的竞争。而通过房产测绘工作下房屋面积规范测算、计算却能保障房产开发及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严禁、标准的执行房屋测量技术规范不但可保障有关经营责任单位的盈利效益,同时也能保障市场下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起到规范房产市场秩序与促进房产交易的重要目的。不能否认的是,房地产测绘工作执行开展本身是一项既系统又全面、复杂的工作任务,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房屋面积计算始终需要测量人员具备专业技能的更新、创新能力,即非专业的业务水平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必然支撑不起相关业务开展。此外,房屋测绘行业基层管理人员职责、权属义务重大,需要自身眼光具有远瞻性,考虑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秩序发展问题,从而才能在主观意识上树立责任感,和基层同仁做好房屋测量工作。另外,目前由于当前房产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投资成本也较高,所以房屋测绘面积工作执行的质量也会直接关乎到多房屋产品参与主体的多方效益、权益问题。由此可见,房产测绘工作按照技术规范执行与操作是促进房产测绘行业及房产市场秩序发展的重要基石,具有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房产测绘有关技术研究

(一)常规测量方法

一般常规性的房屋测量方法主要包括直接量测量法与图上量测法。前者主要从建筑物实际角度出发,从事相关实地测量工作,即凭借科学的方法将整个房屋单元划分成若干个便于测量、计算所用的几何模型,在通过这种几个模型、图形的相关面积计算公式计算出房屋面积。一般比较常规的图形包括正方、三角、及平行四边形等几何图形,即这类房屋面积类型计算可以直接套用相关计算公式,计算相对容易。但对于一些常规之外的不规则几何模型,则需要在常规几何图形的计算基础上,完成必要的实地测算。此时,则需要严格执行测算技术规范要求,以保障测算的准确程度。而对于后者图上测量法,通常包括求积仪法、方格网法、及三斜法等。求积仪法主要强调的是利用专用设备仪器,即通过求积仪完成图上直接量算地块面积的相关测量工作,在使用时通常要十分注重保持图纸完整性,如果确实遇到难以计算的大规模房屋面积时,则可以将图纸进行分块分别计算。至于方格网法,主要是通过方格网将图纸划分成如果个小方格为单位的测算量,从而通过实地面积和方格网数相对应的计算出图形面积。同理,三斜法主要是将结合图形特征将其分成若干个小三角形,从而将每个三角形予以计算汇总后完成其图上量的计算。

(二)数字测量方法

数字测量方法主要强调的是应用数字化测绘技术相关信息、数据等的应用完成房产平面图的测绘,然后凭借坐标法准确得出房产面积大小。数字化房产平面图测绘方法一般为:第一,以居住小区周围的道路为标准设立出具体的导线网络。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全站仪予以采集数据后,利用导线平差得出整体平差。第二,把全站仪设置在各个导线管网点,主要测出房屋外墙勒脚之上坐标,从而凭借数字化、信息化计算机技术模拟出其房屋地层平面图结构。第三,利用标准的钢尺展开层和层之间的实地房屋测量,并将测绘结果纳入到数据系统中,求得每层的平面结构图。第四,应用标准测量仪器,结合测量出的共用面积及每户房屋面积的数据成果予以系统分析后,制成分户平面结构图。

三、房产面积测算注意要点研究

(一)多功能综合楼测绘面积计算方法

多功能综合楼现在多以智能建筑为主,这类房产楼房内有普通住户,也有商业办公所用的写字间、公共楼层管理单位等。因此,在实际测量各类房屋时,按照《房产测量规范》有关规定,应结合测量服务对象的不同而进行多层次、多级别的分摊测量工作。如此一来,第一同样需要计算出整栋楼房的共有建筑面积大小,然后结合功能分区的不同按比例划分测量面积。同时,功能区需要将上级划分的共有面积和自有的共有面积求和相加进去,从而才能将面积分摊给功能区每层。然后通过得到的每层分摊面积大小和自有建筑面积求和,使之面积分摊给各套或各户。即最终每套各户的建筑面积加上分摊面积数据结果,就能得到每户每套的实际产权面积大小。当然,如果建筑设计结构相对规则,存在功能区和共有建筑区面积结构相同时,也可以不进行层级分摊,直接予以按户分摊原则进行计算即可。

(二)处理好房屋设计面积、房屋产权面积和房屋测量建筑面积的相应关系

建筑房产是以每个房屋作为组成单位所构成的,其中房屋设计面积、产权面积、以及测量建筑面积三者之间关系密切,在实际房屋面积测量中需要综合考虑三者的主要关联。结合房屋政策有关规范可知:房屋产权面积是指房屋业主实际拥有建筑面积,并且需要在地方房屋行政管理有关单位完成房屋产权审核、验收的登记流程工作。其中,這一过程需要由房屋开发单位去委托给资质合格的房屋测绘行业机构来完成有关房屋面积、图纸的测量工作。但是,为了研究房产测绘工作下房屋面积测量执行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则需要深度了解设计面积和实际建造面积,包括产权面积之间的紧密关系。即设计规划面积往往直观决定于房屋使用业主的实际面积大小。而经过产权面积登记流程工作开展却又能检验出设计规划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要求,从而才能有效保障实际房屋测算面积和产权面积保持一致,使房屋测绘工作开展更为规范与严格。

(三)其他注意问题

房屋面积测量工作执行时极易对不规则面积测量产生误差发生。因此,在计算产权面积时应综合考虑建筑总面积及各套个户的局面不规则面积计算问题,将其按照规范分摊参数予以计算,从而才能为求得产权面积精准数据提供计算保证。此外,严格执行房产测绘工作技术规范,应建立在依据《城市房屋权书属登记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使房产测绘工作下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执行能够在实践中得到认真贯彻,确保房地产房屋面积测绘工作高效完成。

结语

现实房屋面积测量中,除却在严格执行测绘技术规范内容时,还应当加强局部管理问题的创新管理制度研究,重点强大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以此才能保障严格执行测绘技术规范的贯彻成果,从本质上解决房屋面积测量工作难题,提高房产测绘质量。

参考文献:

[1]陈洪浩.关于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浅见[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4).

[2]张文雅.浅析商品房测绘建筑面积的测量[J].科技资讯.2009(09).

[3]李香娥.房产测量中面积测算问题探讨[J].北京测绘.2012(02).

10.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篇十

----关于贯彻落实***强化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心得体会

******有限公司 刘保兰

2015年12月初,****公司下发了《*****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通知,通知下发以后,我们**煤业极为重视,主动结合矿井实际,迅速行动,以**公司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

一、大力宣传全面宣贯。

我们首先利用晨会、调度会和班子碰头会等多种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坚持矿领导带头,对文件中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认真解读,理解精神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公司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其次下发文件及时宣传精神,我们认真对照**公司文件要求,主动查找自身不足,结合实际制订了具体的通知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联系自身实际谈感受、谈体会,加深干部职工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第三是充分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在落实文件精神中的好思路、好举措,通过广播和网络进行宣传,积极主动的把各级管理人员对文件的理解落实到谋事、创业、做人,落实到凝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二、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围绕文件要求,我们对以下几方面工作进行完善和修改,充分调动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一是完善了规章制度。为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我们在总结一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经营管理、材料供应、技术管理、会议办公等十一个方面九十余项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通过各项制度的修订,更加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范围,规范了各单位工作流程,为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肃了考勤纪律。我们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就要求包括矿领导在内的全矿管理人员开始“指纹考勤”。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每天要及时到指定的考勤机进行“指纹考勤”,特别是加强了对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中层以上领导在矿因公未能正常考勤的,按规定要写明事由找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劳资科备案补工;因到外地开会出差的,以请假条为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层领导的假条管理。劳资科负责公司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分析,并抽查基层单位情况,政工科配合监督检查。

三是提高了会议质量。坚持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进一步精简会议,保证会议内容。我们明确了会上各单位所汇报的内容,力戒空话、套话、废话,要求各单位要把需要 解决的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的进行汇报。能用调度会解决的问题,不开大会。内容相近、会期相近、参加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遇有重要情况或上级要求时,应立即召开。保证会议纪律,参会者如有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以上;私自不参加会议,罚款500元以上。同时,为保证会议质量,我们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各单位要在同一个会议记录本上做好记录,以便留存。四是加强了沟通反馈。我们建立了督办事项登记台账,凡是上级以及公司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专题调研和检查督办等工作提出的要求,都进行登记建档,并由职能科室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定时定点向交办领导进行信息反馈,便于交办人及时了解情况,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此外,我们还开展了职能科室下区队征集意见活动,安排相关的职能科室每月定期下区队,对矿上规章制度的执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进行跟踪寻访,为公司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五是规范了材料报送。我们要求各单位按要求报送各类文字材料,材料坚决避免套话、空话、大话,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是公司重点安排的工作,包括公司领导在各个会议上提出的工作。完成好的要认真总结出经验和措施,未按时完成的要客观分析,说明原因,并要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例如月度工作总结,我们坚持基层领导签批负 责制,要求各单位每月22日之前,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写出书面材料(半年、全年以及其他临时安排的书面总结材料另作通知),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楚,详略适宜,在单位正职审阅签字、主管矿领导签批之后,将打印出的纸质文档报送至综合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的电子文档按时发送至综合办公室邮箱。

六是强化了闭合管理。我们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将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各个层级和人头,并及时掌控关键时段和关键环节。凡是强调的重点工作,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并建立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工作不到位的、干不了的、推诿不接受工作的,各项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坚持重点工作与月度绩效薪挂钩,一项完不成的按所占当月工作项目的比例扣除月度绩效薪工资总额的百分比,以此类推计算扣减额。

七是规范了请示程序。对于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出现的重大事项,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经领导班子研究后,及时上报**公司。对上报的各类书面请示,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才可上报至**公司,公司批复后,则尽快付诸实施。日常的工作,按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实行定期汇报,即各级领导至少每旬收听一次下级作汇报,并向主管领级汇总报告。公司通过查看笔录、走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表现差的则给予通报和经济处罚。

三、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性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经过一段时间对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充分认识到执行力是贯彻上级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能力,是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化成效益、成果的关键。执行力是否到位反映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如何培养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是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好一支队伍,树立三种意识。我们要从建立一支作风正、热情高、干群关系密切、严格管理的干部队伍入手,牢牢树立三种意识锤炼队伍,从而提高执行力。首先是树立大局意识,就是着眼大局,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真正做到全矿上下一盘棋,从大局出发去想事、谋事、干事;其次是树立责任意识,就是敢于负起责任,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不推、不拖、不绕、不糊”,以身作则,确保每个步骤、每个部分、每个细节都能到位;第三是树立服务意识,就是全矿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自己的出发点。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作风是形象、作风是力量,提高执行力,转变作风是关键。我们首先要注重抓 教育,学出好作风。要认真学习,深刻思考,以多种形式学习为方法,以走基层访群众为抓手,以查找自身问题为突破口,真正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要求、有记录、有督查、有通报。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真正使自己思想上受到教育,行为上受到管束,作风上起到变化,发展上见到成效。要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其次要注重抓落实,干出好作风。要树立实干精神,做到决策定一条是一条,条条算数;承诺说一个做一个,个个兑现;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要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到基层一线去,真正做到民生民意在一线掌握,企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号召每一位管理人员要把个人职务当作干事创业的平台,用尽职到位的责任心来取得工作上的好业绩,以好的工作业绩促进企业安全高效发展。第三要注重监督,管出好作风。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企业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时时处处从严要求,人人事事从严管理。要始终坚持用制度来管住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用机制来规范权力的运行。要严格执行中央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带头过紧日子,真正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要敞开大门听取职工意见,主动从自己身上找到毛病,让职工全程参与监督。第四要注重抓长效,炼出好作风。要将作风建设纳入企业目标考核体系,把职工的公认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要将作风建设与个人岗位绩效挂钩,号召各级管理人员珍惜岗位,把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创一流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各级管理人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各项任务。要以坚持不懈的态度抓出好作风,努力做到打造亮点,抓出特色,力求出彩,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节约之风,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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