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站服务合同书标准格式(精选12篇)
1.企业网站服务合同书标准格式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望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房产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情况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房屋状况等情况决定。)
二、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贷款服务费,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A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B评估费:_________元;C公证费: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确定;D权证费:____________元;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服务费以期望贷款额为基础计算,如与实际批贷金额不符,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支付。如贷款最终未通过银行审批,关于费用问题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所地:
电 话: 经办人:
日 期: 电 话:
日 期:
2.企业网站服务合同书标准格式 篇二
一、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含义
(一) 快递服务合同
快递服务合同是指寄件人与快递服务企业就需要寄递的物品达成的, 将寄递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 并由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支付快递费用的合同。
(二) 快递服务格式条款
快递服务合同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起到重要作用, 它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条款、收寄日期、邮寄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保价、重量、资费、保价费、交寄人签名、收件人签名和背面须知等内容, 而对于快递企业的限制性责任赔偿条款就写在背面须知当中, 这些背面须知有的叫做快递服务协议, 有的叫做快递详情单, 名称不一, 但是这些条款都是快递企业在从事快递揽收业务时事先拟定好的条款, 并且在拟定时并没有和寄件人商量, 被称为格式条款。
二、快递服务合同免责格式条款的主要情形
快递单背面的格式条款在不同的快递公司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但对于快件的延误、毁损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的承担却大致相同, 关于赔偿的主要内容有:
(一) 限制赔偿条款
这个问题讨论的是未保价的情况, 对于未保价的快件, 快递公司往往会在格式条款上列明一旦发生快件损失, 则按照运费的相应倍数进行赔偿, 不同快递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大致为运费的2~10倍之间, 这种以运费作为基准的赔偿方式, 根本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赔偿要求。
(二) 快件的延误不赔
按照人们的通常理解, 快递的重要特点就是“快”, 对于延期的投递, 快递企业是应该负担责任的。但是实践当中, 快递企业为了降低责任承担的风险, 往往会在快递单的格式条款上写明类似“快件发生延误, 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的条款。言外之意, 就是如果快件发生延误, 快递企业只负责退换快递费, 其它损失概不负责。
(三) 不可抗力条款
大多数的快递服务合同里都包含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快递公司不负责任的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天灾、社会事件等。这种免责条款本来无可厚非, 但是在实践操作中, 快递企业往往会扩大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例如因暴力分拣导致的快件损坏、司机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快递员的疏忽大意导致快件丢失等, 这些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三、格式条款的适用条件
格式条款是由快递企业单方面拟定的, 因此条款的内容不可避免的对己方利益有一定的倾向性, 即侧重保护自己的利益、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加重对方的责任等, 实践中有些条款甚至发展成为霸王条款。因此, 法律为了校正双方当事人失衡的利益关系, 对格式条款的适用提出一些特殊的制度要求, 主要有:
(一) 提请相对人注意的义务
因为格式条款由快递企业单方拟定并提供, 因此侧重保护快递企业利益, 对于发生的快件的延误、丢失或毁损等情况的赔偿会做出种种限制, 比如限制赔偿数额, 限制赔偿范围, 限制赔偿间等, 尤其是在赔偿数额方面, 往往以运费的2~10倍进行赔偿, 而这种基于运费的赔偿方式无法弥补消费者因为贵重物品毁损而受到的重大损失。所以, 对于快递企业提出的免除或者限制赔偿责任的条款, 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寄件人的注意, 否则不能适用。
(二) 向寄件人说明的义务
快递企业不但负有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寄件人注意格式条款的义务, 还负有按照对方要求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这种说明需要达到对方完全明白的程度, 一般来说要以“个别提请注意”为原则, 以“公开张贴告示”为例外。在实际的纠纷当中, 应当如何认定快递企业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 则需要由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履行证明义务。如果不能证明曾经履行此义务, 快递企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不能援引格式条款的内容。
(三) 不利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是由快递企业单方面拟定的, 实现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 所以这种行为在客观上限制了寄件人的意思表示自由, 寄件人对快递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只能被动接受。所以, 格式条款的这一特征违反了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 而经济社会又离不开格式合同, 因此为了保证格式合同不被滥用, 我国法律在承认格式合同合法性的同时, 有对格式合同的解释作出限制规定, 即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由此我们得知, 并非所有的快递服务格式条款消费者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 对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合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格式条款是不能适用的。目前, 国内快递行业是一个新兴的有潜力的行业, 长期以来, 快递行业的入行门槛比较低, 因此不管是行业内部还是监管层面, 许多问题都不甚清晰, 快递服务合同也是如此, 导致实践中快递纠纷频发, 另外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薄弱和快递法律制度的欠缺, 导致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甚至通过仲裁和诉讼也不能获得满意效果, 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快递服务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的探讨与创新, 希望能够通过快递企业优化工作流程、行业主管单位加强行政监管、立法上完善相关制度等多方面努力, 共同推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尽快实现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化, 实现快递企业与消费者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苏号朋.格式合同条款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企业网站服务合同书标准格式 篇三
10月26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正式出版。这不仅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首次将各类航运标准合同汇集成册,也是中国出版界首次系统出版航运标准合同,意义深远。正如主持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秘书长戴晓坚感慨,法制保障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持续稳定向前推进的基础。
据上海市律协海商海事委员会主任陈柚牧透露,目前,全球145个国家和地区承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记者特别关注《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在中国航运业的推广应用,在国际航运界的认知度。作为《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主编之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海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难掩兴奋之情,又深感责任重大。他当场告诉记者,《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已经得到应用,但还要加强推广应用力度。海仲委在天津和重庆设立了分会,并在青岛、大连、宁波等城市都设立了办事处,将进一步利用全国的网络向业界宣传。当然,对上海格式标准合同的推广和完善,需要业界同仁的支持和帮助。
蔡鸿达还展望了海仲委的发展前景,“2011年,海仲委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我们会按照规划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把工作重点放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律服务上。另外,海仲委还将修改仲裁规则,积极吸取国际经验,扩大仲裁员名录。”
今年5月,在第十八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上,上海争取到2015年第十九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的主办权。记者关心其筹备进展。蔡鸿达说,海仲委正按计划加紧筹备,这对提升上海的国际航运中心形象,促进中国海事仲裁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幸遇八十开外、满头华发、精神矍铄的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尹东年,老人家是海事法律研究的权威人物,是海仲委上海分会专委会主任、《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起草小组组长。为中国航运业争取国际话语权,建设航运强国,自然是老人家的夙愿。老人家捧着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新书,别有一番意味在心头。对其出版的意义和背景,自然是有发言权。他有板有眼地向记者介绍,2009年以来,全球航运市场步入低迷,中国航运业在低谷中发展十分艰难。中国船厂在伦敦仲裁时,船东弃船屡屡得逞,损失惨重;许多中国中小民营船厂面临倒闭。这些现象的出现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企业在高速发展中的诸多不规范之处,另一个侧面,也体现出了中国企业缺少微观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和制定宏观游戏规则的意识。中国航运市场急需各类航运标准合同厘定风险、规范操作并争取订约的主动权。长期以来,“中国制造”的巨大的输出能力和其国际话语权(即制定国际商务规则的权利)差距悬殊。西方发达国家在自身发展时使用较低的各类标准。而当将制造业和航运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时,又利用制订规则的权利,大幅提高各类标准,阻碍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多利润。为此,海仲上海分会充分发挥专家资源的优势,历时四年,终于起草、汇编具有行业权威性的《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海仲作为独立公正的居中裁断机构,其制定的航运标准合同更能体现合理性。
2012年5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其中明确将“制定并推广以上海为仲裁地的船舶买卖、船舶租赁、船舶建造、船舶修理等航运交易推荐格式合同。扶持海事仲裁机构发展,完善海事仲裁制度,提升上海海事仲裁质量和声誉。”列入上海市航运中心建设的“十二五”规划。《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在规范中国航运市场的同时,帮助中国当事人获得合同谈判中的主动权,争取更多符合中国市场的话语权。专家们表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不但需要集聚航运要素等硬指标,更需要通过制订中国人自己的标准合同,吸引现代航运高端服务业,努力使上海早日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航运中心。
将海仲各类航运标准合同汇集成册是中国航运界的一件大事,展现了上海航运软实力建设的成果,标志着中国航运软实力的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国航运业的国际话语权。
4.标准二手车中介服务合同格式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对该车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达成如下协议;
中介费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过户.转籍等税费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手续由中介机构代办,代办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过户转籍至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车管所,
乙方预付定金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_____天内付清.
第三条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协议在________天内办理过户提车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四条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欠缴的税费.罚金和因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章行为等引起的各种责任及其他一切债务均有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第五条 乙方应对车况自行了解,中介方不承担车辆的质量问题.
第六条 在交易中遇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可退还车款或定金,互不承担责任. 协议签定后一方违约,则承担一方及中介方的所有损失.(如乙方违约,付出的定金甲方和中介方各取50%.如甲方违约,则赔相同金额的定金数,乙方及中介方各取50%.)。
第七条 如有争议,可相互协商或提起诉讼!
第八条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中介方一份三个月留底,以后不作证.
甲方(原车主): 乙方(新车主): 中介方:
年 月 日
5.网站建设服务合同书标准版 篇五
甲方:乙方:司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1.1.2 甲方全权拥有该网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只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备案幕布拍照,并配合乙方进行网站ICP备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1.2.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为甲方举办和该网站运行有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涉及到与该网站无关的一些服务和技术开发双方须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平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露。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在运行过程中如因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2.4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乙方有权在网站的页脚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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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开发项目及服务内容
2.1 域名与服务器空间
2.1.1域名:是否需要()
2.1.2服务器空间
是否需要()类型:大小:(MB)
注册时间:
2.2 网站设计制作
网站的整体策划创意及美术风格设计、页面的设计制作。
提供简体中文版,主页创意、模版设计,ASP基本功能模块。
2.3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2.3.1 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维护);
2.3.2 网站数据备份(每月对网站进行数据双备份(服务器备份、人工数据备份));
2.3.3 软件产品支持(正常的系统漏洞检测、升级)。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元整。
3.2 付款方式:;
3.2.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3.2.2
甲方在验收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元;
第四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4.1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个
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4.2验收期限: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两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5.1 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5.2 包含本合同第二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
收合格。
5.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乙方可根
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此修改是指:
1、非程序本身缺陷;
2、整体
框架修改,3、增加功能模块等,4、FLASH动画制作。)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
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有责
任及时将网站功能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
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电话:
6.工程承包合同书标准格式 篇六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XXXXX工程包给乙方。特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乙方负责工人日常生活费用,安排工人正常施工。
二、承包范围
乙方按现有成品工程样式施工。甲方负责挖开地基沟槽交给乙方施工,具体包括:压灰土、打圈梁、砌砖、外墙抹灰、门楼、内墙、厕所、贴瓷砖、院内做地沟铺地板砖。
三、承包单价每户XXXX元整。
四、付款方式:工人到场付XXXX元生活费;毛墙做成付XXXX元;完工后验收合格付清XXXX元。
五、施工要求:
乙方按样品工程认真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在施工中有一些具体要求或变更,双方协商配合解决,完工后,甲方甲方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甲方交给乙方工具及设备,乙方要看管好,并爱护使用,丢失或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保证施工中水、电、路三通到位。
六、安全事项
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设备原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管理不严等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原因,如外来干扰等造成的事故或伤害,甲方负责。
3、由一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XX日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后,能解除合同。否则应付对方经济损失及违约金XXXXX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完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7.标准版租用山地合同书格式 篇七
身份证号:6229220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荒坡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土地法》和《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 亩荒坡地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苗木,四至界限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30年,从20_年月日至
三、双方商定将 亩荒坡地一次性付给甲方租地款 万元。
四、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整地、育树、育苗、修路,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在苗木销售时允许带土球。
五、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承诺,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满后,如果续租,若干事议以后再协议。
六、在所承包期间,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承包地内,政府给每户的荒山补贴,归甲方所有,以后在经营过程中的苗木补助,归乙方所有。
八、在圈地、育树过程中有人干预,甲方出面解决。
九、本合同附出租方名单及领款花名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8.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格式 篇八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的责任
7—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7—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八、甲方的责任
8—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8—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8—3、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9—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9—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日期: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__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时,应在__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__分。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律师:黄华(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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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施工合同(标准格式) 篇九
建设施工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格式)格式)
A、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0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合同
工期
(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遗
(5) 招标文件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7) 本合同通用条款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 图纸
(10) 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
义相同。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日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B、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2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示范文本执行。(具体条款略,如投标人要求可提供)
C、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
2.2中标通知书;
2.3开标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澄清问题的来往文件;
2.4投标书及其附录;
2.5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2.6本合同专用条款;
2.7本合同通用条款;
2.8标准、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
2.9图纸;
2.10投标报价书;
2.11组成合同的其它相关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为开工前7天
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套数为五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待定 职务:
工程师在本合同中是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行使工程师职责和权利,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期进行控制。
发包人将在开工通知书发布前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工程师易人时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工程师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某项工作,工程师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工程师的同意。
工程师的指示应盖有工程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或按上述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承包人收到工程师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批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工程师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工程师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7款的规定提出合同争议处理要求。
在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工程师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工程师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公正的履行职责,工程师按合同要求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经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工程师签发的文件或发出指令时,凡涉及工程量增减和价格的都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有效。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待定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职权:行使本合同合款中所指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6、项目经理(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日期前3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管线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完成的日期是:开工日期前5天。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发包人负责提供从施工现场外部到施工场地施工通道,并满足施工运输需要。完成的日期是:开工日期前5天。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网管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成的日期是:开工日期前5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发包人负责办理的有关证件、批件,如施工临时用地等。完成的日期是:开工日期前5天。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发包人负责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完成日期是:开工日期前3天。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包人应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职责在收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人。
(2)承包人负责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进划及当月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份数:4份。
(3)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发包人、工程师或雇员的行动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在合同要求范围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干扰;
1)公众的便利。
2)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
承包人就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
(5)承包人负责对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一切费用承担。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并承担费用。
(7)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建筑物内部应清除所有建筑废品及拉圾。
(8)承包人应做其他工作:
1)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转账的形式。
2)在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后28天内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发包人已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了承包人,则由承包人将工程款充当履约保证金来履行承包人的职责与义务。
3)承包人应签订、遵守如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合同协议书,如需要可进行适当修改,该协议书的拟定与完成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发包人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费用按电力部门或供水部门收费标准计算。承包人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通讯线路架设及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通道的修建。
5)专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监理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7天内批复
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在任何时候,如果在工程师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展与第9.1款中规定的已经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编制一份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说明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而对施工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10、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发生延期开工: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3天内开工并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还应在向工程师报送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送工程师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四、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承包人应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式
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且不得无故拖延。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通知24小时后没有批复,承包人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2、剥露和开口
承包人应按工程师随时发出的指示,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剥露或开口,并负责使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若这部分工程已按第17.1款的要求覆盖,而剥露后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在剥露或开口的恢复和修复等方面的费用,并将数额追加到合同价格上。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保持现场安全,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应当: 20.1.1全面关照所有留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保持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占用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的状态,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20.1.2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在关当局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持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值班,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20.2承包人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责任。
21、安全防护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非承包人责任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污染、噪声需要处理时,承包人提出方案,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2、事故处理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则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商议后,工程师将确定此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索回,发包人可以将付或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并将一副本交发包人。但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工程师应尽快通知承包人。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合同价款包含如下风险因素:
(A)完成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发包人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它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和工艺要求以及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材料检测、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B)为实施合同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等级所需的增加费用;
(C)施工方案变化增加的费用;
(D)非承包人原因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内发生的费用。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的造价,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D条计价,材料价格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签证认可。
23.3工程价款可调整的适用范围
23.3.1可以按实调整的适用范围:
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损失;
②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停水停电24小时以上所发生的费用;
③建设方要求更换材料的可依据建设方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单追加或追减变更材料的价差。
④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规定要调整的。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方工程师,建设方工程师审核后,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纳入工程结算。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调整;
2、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按施工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量,时间为当月25日。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参照长沙市财政投资项目模式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但发包人有权指定主材品牌。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约定:28.1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其他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8.1.1符合合同规定和工程师要求的品种和等级;
28.1.2随时按工程师的要求,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现场,或在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检查;
28.1.3在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有关的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28.1.4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必须向工程师提交制造厂家出具的材料质量证明,证明该材料质量是合格的;
28.1.5承包人应将他与合格的材料供应部门签订的材料供应协议副本提交工程师。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确定变更价款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或经工程师确认的项目增减,按招标文件规定结算。 29.2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确定工程变更后14天内。
29.3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确认后通知承包人。
29.4双方对变更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招标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并应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提交时间是: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竣工图份数:四份。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整个工程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全部工程从开工日算起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在第10条允许的延长的工期内完成。
33 结算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D项结算办法。 十、违约、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
招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履行招标人的义务致使承包人不能正常施工,招标人按合同法赔偿承包人损失。
35.2 承包人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件款第14.2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非本合同通通用条款13.1款的情况,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规定金额的赔偿费,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直到全部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误期赠偿金极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用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特殊情况需要分包时,须经发包方签字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级及级以上的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地震资料以湖南省地震局提供的资料为准,暴风资料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40 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41 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履约担保,担保合同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为本合同附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陆份,其中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 47 补充条款
(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进一步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具体被充条款在合同谈判时约定。
合同附件一:
承包人承揽本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本工程项目一览表
(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
单位工程
建设规模
名称
(平方米)
(元)
造价(元)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每平方米
开工日期
日期 竣工
注:《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由投标人填写
合同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长沙市火星街道办事处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建设施工合同(标准格式)。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险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工程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10.合同尾款预付保函标准格式 篇十
施工合同尾款预付保函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编号:№(发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在(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中约定,你方将在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下称“审计”)办结前先预付承包人经工程竣工结算确认的合同尾款(以下称“预付合同尾款”),应承包人申请,我方为承包人履行退还部分或全部你方预付的合同尾款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保证的范围是当审计报告确认的合同尾款金额小于你方预付给承包人的合同尾款金额时,承包人未按要求退还你方相应差额部分款项,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与你方预付的合同尾款等额,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限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限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你方和承包人经审计确认的工程尾款结清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承包人未按审计报告要求向你方退还经审计确认的工程尾款和你方预付的合同尾款差额部分款项时,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审计报告和承包人违约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在出现你方与承包人因审计造价发生争议,承包人拒绝履行退款义务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造价司法鉴定报告。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人按要求履行了退款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超出本约定期限的,无论保函原件是否退还我方,我方均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原因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条款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1.建筑泥工承包合同标准格式 篇十一
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土建泥作承包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的全部泥作由乙方完成,(从基础垫层开始,包括砼浇筑,砖砌体,室内粗装修即楼地面垫层、找平层、墙顶抹灰、卫生间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外墙饰面,预制构件安装,脚手架搭拆等)。
2、乙方自行负责组织施工工具,用具,包括振动器、振动棒、振动板、电机电缆、软水管等。
3、各楼层各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设备清理堆放入库。
二、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轴线标高正确,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300-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并出具认可文件。
3、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业主、监理及规范要求,造成返工或浪费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单价及付款:
1、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 单价为 元/m2。
2、甲方每月按工程完成量的50%支付人工工资给乙方,在主体断水完按建筑面积付足20.00元/m2,装修阶段仍按月完成量的80%支付人工工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清。
3、以上单价中已包含人工费,小型工具费,安全施工补偿,劳保福利等各项津贴补助。
四、工期:
乙方在进场之日起200天全部完工,如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延期每天罚款100.00元。
五、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59-99规定必须达到优良(合格)标准化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经济费用在.00元以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超出2000.00元则由甲方负责80%,乙方负责20%。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合同的所有条款。
六、其他:
1、对原材料故意造成浪费或者乱丢乱倒砂浆、砼等,根据量的多少罚款50.00元~1000.00元。
2、如乙方未按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出场。对所完合格工程量按50%计算人工费结算给乙方,余下工程由甲方另行安排。
3、附安全施工合同一份。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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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准供水合同格式 篇十二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1.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若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 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1.3若甲方认为必要的话,可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对工程进行检验,则双方同意以该机关的检验结论作为工程的验收结果。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1.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2.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朽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5.1“腐朽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2.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1.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1.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1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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