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交易规范

2024-08-10

钢材交易规范(共9篇)

1.钢材交易规范 篇一

信阳市产业聚集区钢材现货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简介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产业聚集区钢材现货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信阳国际建材城项目)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信阳钢铁行业及建筑等相关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但没有比较规范的钢铁材料交易市场,规模效应明显及对产业带动力强的批发市场几乎没有,形成目前信阳钢材交易市场“散、小、乱、差”的局面,因此成立大型的集约化钢材现货交易市场势在必行。上海晟三物资有限公司经过多次考察,拟投资建设信阳市产业聚集区钢材现货交易市场项目。产业聚集区位于中原城市、武汉城市圈和皖江城市带三大经济圈中心位置,具备承接东、南部产业转移、实现中部崛起、进军西部的天然区位优势,该项目发展潜力巨大。

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晟三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资产3.6亿元。公司主要经营建筑钢材和工业用钢,与山东日照、江苏沙钢、安徽马钢等钢铁企业和三十余家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到信阳投资是与港资合资,港资控股。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金牛产业集聚区,园区规划用地面积500亩,其中建筑面积36万平米。项目规划为5个区,主要建设钢材现货交易市场、配套五金机电城,同时建设商务酒店、酒店式单身公寓、员工住宿楼、办公楼等。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

年,总投资11.80亿元,其中港资占60%。项目建成后辐射半径为200公里,将成为中南部最大的钢材物流批发市场,可入驻钢铁贸易企业1000多家。项目建设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工程拟建4至6万平方米的钢材市场经营房及配套设施,预计在工程动工之日起12个月后正式投入使用。

五、投资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13.8亿元,其中港资占60%。

六、效益分析

该项目经济带动能力强,项目建成后可入驻钢铁贸易企业1000多家,引进资金50亿元,预计钢材交易量可达400万吨,年交易额将达到200亿元,税收5000万元以上,可安排劳动力就业5000人以上。

七、合作方式

客商独资

八、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周金(上海晟三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

固话传真:0513-889071580513-88907166

2.钢材交易规范 篇二

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 钢材行业的发展也很迅速。目前各个营销商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 采用一套合适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此显得尤为重要。

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采集企业大量的经营信息。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 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准确的了解到企业的经营动态, 以把握好企业的投资方向。

仓储信息管理系统是钢材管理系统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仓储的高效合理的利用能够提高服务水平,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必须要保证仓储业务的顺畅。

仓储的产品结构和仓储总量即是否能满足客户对品种及数量的需要。仓储主要包括货物的出入库、划转、移库等业务。

钢材的交易包括采购和销售。钢材的交易业务能正确确定市场的需要。通过信息化对仓储和交易进行相互促进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市场交易过程。

2、系统的基本要求

钢材仓储和交易中的信息管理应该是可以管理企业最基本的采购、销售、库存和运输等业务。同时还要能自动生成各种数据报表和凭证, 能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支出以及产品损耗等进行统计和分析, 以便企业做出各种决策。

一个较为完善和完整的钢材信息管理系统, 不仅要满足企业基本业务的需求, 还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2.1 数据完整性

只有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工作流这四个方面都保持数据的完整性的信息管理系统, 才是一个完整的、能构成信息循环的一个整体。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方面都会造成系统大量数据的重复录入, 而且有些数据由于无法向其他环节传递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使得系统的利用率低, 造成资源浪费。

2.2 多环节一体化

多环节是指系统可以分解成易于维护的多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 例如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等子系统;“一体化”是指系统内部的数据相互关联互为因果, 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内部可以自动完成每个环节之间数据的接收和传递, 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数据的重复录入, 提高系统效率。采购或销售业务后, 通过相应的入出库操作, 库存可以自动增加或减少, 并且可销售数据 (销售物资来源) 是以库存数据 (库存货物) 为依据的。

2.3 自动生成相关单据和凭证

整个系统做到以处理业务为核心, 各种业务在计算机上完成, 可以自动生成相关的数据报表和凭证, 并且可以自动进行核算;各种业务数据可以自动向财务处理环节传送, 使之能够自动地进行相应的财务和汇总核算。

2.4 动态控制

主要对象是销售和采购这两个过程, 销售和采购的发生具有动态和并发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工作状态和系统数据均处于变化之中, 这些变化必须有一个快速及时的反应:

另一方面, 业务发生的时序反应不同的业务内容, 具有不同的管理意义。如按商品是否销售和出库的不同次序, 分别反映为实际库存, 未提库存和可销售库存等不同库存状态。信息管理系统的根本作用和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反映这种变化和库存的最新状态, 以便管理和操作人员对业务过程的进行正确控制。

两外还有多用户系统、远程数据管理、数据安全性等基本要求在此不一一列举。

3、系统基本功能模块

有上述分析可得出钢材的仓储和交易中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可以用来管理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基本的采购、销售、库存以及运输等基本业务, 同时还要能自动生成各种数据报表和凭证, 并且能够对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支出、损耗等进行统计分析, 以便为企业决策和各类评价提供一个最基本并且可靠的数据支持。

现在列举系统所需要的三个最主要的基本功能模块:

3.1 仓储管理模块

钢材存储是商品流通的一个必经环节。仓储管理是商品贸易企业业务管理的基本环节。保证商品库存的合理结构是企业购销业务的持续顺利进行的一个保障。所以必须加强库存管理, 而库存管理的中心内容是要控制库存的库存空间和时间、结构、数量、实现钢材库存的合理化。

3.2 采购管理模块

物资采购是商品贸易企业业务运作的首要环节, 作为物资流通的起点, 它为商品存储和销售提供物资基础。加强采购业务的管理, 必须深入调查市场, 对市场进行预测, 以了解和掌握生产信息、消费和发展趋势以及社会需求量的变化, 根据国家相关宏观调控政策和计划, 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范围和库存结构能力等因素, 依照一定的原则, 掌握好进货的品种、材质、数量、方式、渠道、时机等, 组织好物资货源, 保证企业销售和库存的需要。

采购管理主要是针对物资采购业务进行管理, 包括制定采购计划, 编制采购清单, 签订采购合同, 然后对进货的单据进行审核, 付款结算, 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入库等业务的办理。进货单经过审核入库后, 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记录进销存库存帐, 库存相应发生变化。

3.3 销售管理模块

物资销售是商品贸易企业业务运作的中心环节, 是物资流通的终点。加强企业销售业务管理, 要根据市场和企业自身的条件, 选择一个相对适当的销售形式, 灵活运用各种促销手段, 搞活经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 使销售更好满足消费者和用户的需求。

销售管理主要是针对物资销售业务进行管理, 既要了解客户需求, 给客户提供准确完善的相关信息, 签订销售合同, 之后开具销售单, 进行销售出库数据确认, 收款结算等的工作。在物资销售经过审核出库后, 自动记录进销存库存帐, 库存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4、结语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在钢材的仓储和交易中的应用, 既可以保持最低库存, 还可以缩短订单的周转时间, 提高订单的处理能力和精度, 还可以调整需求和供给的不确定性以增加客户服务的可靠性。这样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还提高了运作效率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 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拥军, 高学军, 陈雪松.《对中国钢材物流业发展特性的分析》.冶金管理, 2008.

3.钢材交易规范 篇三

会议有五大议题:1、如何按现代物流的要求进行钢材市场业态创新;2、钢材市场如何建立完善诚信机制,优化经营环境;3、如何把市场办成区域性的钢材交易中心;4、钢材市场如何进行经营和体制创新;5、钢材市场如何拓展服务功能。

上海诚通香山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能做了主题发言。据介绍,根据有关专家预测,2005年我国钢材需求将突破3.4亿吨,根据现有产能和国际市场形势,市场供需将基本平衡,钢材市场价格受刚性需求的影响将保持高位超稳的态势。钢材交易市场已呈现由低端市场向高端市场发展。1、从业态发展看,二个趋势:A、经济发达城市,票据式市场向高层次多功能商务群发展,如商品现货交易所。B、向物流型市场发展,由市场连动加工剪切、仓储配送,一般在中小企业密集区域。2、从交易方式看:电子商务成为发展趋势。计算机网络技术促使有形市场的升级,有利于提升信息处理技术,使信息更具服务价值,有利于融合现代物流、资金流、商流、向生产和消费两头延伸,降低交易费用、物流成本。3、区域分布看:市场将呈细分化趋势。从纵向看,将形成国家级、区域性、地方性三个层次的商品交易市场,圈状分布的区域性市场,随着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环渤海、东北等经济带的形成,将呈集群发展趋势,跨区域的国家级市场也将会形成。从横向看,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带来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商场经营管理方式呈多元化趋势,交易方式将进一步多样化,批发商、代理商、配送制将逐步成为进入市场的主体。

4.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方案 篇四

关于印发《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和行为,根据“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安排,县局研究制定了《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请你们严格按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整顿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有效规范土地使用权和出让行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对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要求,深入治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的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建设用地长期闲置的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有形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将土地出让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容积率等土地出让条件的,必须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规范。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制度,有效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要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招拍挂制度,从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到资料归档全过程。要从每个细节做起,建立起招拍挂文件的审批、发布、保密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规范人。利用股是土地出让(划拨)主管部门,坚决杜绝多股(室)供地。要切实加强招拍挂文档的资料管理。针对招拍挂文档资料多而杂,储备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整理,对确定归档的相关内容要逐一归类、整理,并限期移交,在档案资料管理上做到出让一宗,整理一宗,归档一宗。要建立健全影像跟踪服务资料。对公开出让的每宗地从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开始,建立一整套集现场竞价、开发前后、直至竣工的建设进度跟踪影像资料,便于做好对用地单位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自土地出让公告发布起,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出让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增加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要切实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按照土地出让业务“流程规范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土地出让公开的透明度,做到统一出让信息和出让结果公示、统一出让文件规范、统一开评标标准和程序、统一土地审批和出让推广信息系统应用,并严格履行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规范。

(三)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土地储备中心在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估,土地前期开发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土地储备中心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四)严格依法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闲置土地的查处情况,特别是房地产用地项目查处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要求,加大清理闲置土地力度,对未查处的闲置土地,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置。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未查处的,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依法查处。要利用监测网络系统,加强对每个用地项目开工到期申报情况的监测核查,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五)强化土地出让供后监管措施 要建立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形成制度。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缴纳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等违规行为,各职能监管部门之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约束制约。针对监管出现的漏洞,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特别是经营性土地出让供后改变土地用途的,要制定详细、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程序,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延伸监督链条,强化后续监督。建立健全土地出让的跟踪管理制度,对经营性土地出让供后开发情况实施有效监督,防范开发商高价竞得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产生新的闲置土地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管,将监督的链条向后延伸。国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供后监管。三是实施专项清理,强化查处力度。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开发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房地产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对供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透明。

四、方法步骤 这次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从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采取学习准备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建章立制阶段、强化监管阶段的步骤实施。

(一)学习准备阶段(2010年12月底)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加强对我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规范工作领导,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彭硕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规范淅川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强化土地使用权交易法制观念、落实细化各项制度建设、促进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底)

对2008年以来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专项工作进行逐宗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纠就是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建立台帐,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不能马上纠正的,要列出时间表限定时间纠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3月)

全面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制度。(此阶段工作完成后,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汇编,要在2011年5月底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四)强化监管阶段(2011年4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强化部门内部机制建设,建立运行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作为。要深刻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扎实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对这次整顿行动的各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及对口相关业务科室,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并适时听取各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搞好协调联动。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多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纪检、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协调联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彭 硕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均祥

成 员:石永立

刘景昌李 健景占清周沛江贾亚峰石宝山赵平茹张宗林李 黎耿晓波陈金瑞李振伟王胜军魏淅桥候耀辉副局长、地质管理处处长 副局长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地质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财务审计股股长 用地股股长 规划股股长 地籍股股长 市场股股长 政策法规股股长 储备中心主任 交易所所长 测绘大队队长

秦振福 监察大队队长

王 茹 评估所所长

杨青山 市场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金瑞担任、王胜军、杨青山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整治日常工作。

淅国土资 [2011]65号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完善土地储备运行管理,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国有存量土地的收储

1、经办人接到被收储方材料后,立即着手审查,符合收储条件材料齐全的,立即受理。符合收储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收齐后方可受理。不符合收储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2、受理材料后,储备中心会同土地勘察测量队和地籍股到现场进行四至确权,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地下附属设施进行核实。

3、通过规划部门规划设计后,储备中心与被收储方协商拟定土地收储合同,报县局联审会审议。从受理到送联审会审议原则上二十个工作日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4、局联审会通过后,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收储成本预算并制定项目收储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审批。

5、县政府批准收储方案后,储备中心开始收储土地,按“征地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和付款方式,向被征土地方给予各项补偿拔付,并建立土地储备台帐和土地供地台帐。

6、经办人整理好相关办证资料后,送达有关股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的国有土地收储

1、经办人收到规划股转来宗地报批材料后,会同勘察测量队和地籍股到现场进行定界和确权,并对现状进行核实。

2、根据已签订的征地协议制定收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收储成本预算后,报县国土局联审会审议。

3、将收储方案及预算上报县政府审批。

4、县政府批准后,储备中心开始收储土地,按“征地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和付款方式,向被征土地方给予各项补偿拔付,并建立土地储备台帐和供地台帐。

5、经办人整理好相关办证资料后,送达有关股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储备中心根据本县经济和发展需要,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情况下,优先储备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

四、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1、各类财务经费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土地收购、储备、安置、补偿等大额资金的拨付,由具体承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出具具体说明,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和县财政领导审批。

五、档案管理、日常监管

1、土地收储后,经办人把各地块资料分类登记,整理后建档,交由专人保管。

2、土地收储后,会同国土所对收储土地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有侵占土地和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立即制止并报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查处。

六、责任追究

1、以上各项业务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支部书记负总责;

2、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但未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扣除100—500元阳光工资;

3、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在一定范围内引发较大不良影响并受到上级部门严厉批评的,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4、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并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为达到个人及其它目的,主观故意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的,一经发现,由局纪检组查处或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健全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

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

根据省市“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工作机制,深化土地、矿业市场管理

(一)土地评估管理

根据土地估价管理规定,我局按规定健全和完善了土地评估机构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维护了土地估价市场的健康秩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施了从事土地评估的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与行政事业机关的彻底脱钩工作,确保了估价机构及人员独立开展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二是建立了备案制度。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以及机构年检相关材料报国土部门备案,接受监督;三是是加强了对土地估价机构的执业资质等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虚假或失实报告,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四是建立了土地交易等信息的公示和查询制度,并及时公布包括城镇基准地价和地价修正系数表,为评估机构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提供了方便。

(二)矿业权评估管理

目前我县境内无矿业权专业评估机构,凡涉及矿业权评估的一律委托经市局备案的矿业权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矿业权的评估,并在市局备案。

(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

目前我县境内无矿产资源储量专业评估机构,凡涉及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的一律委托经市局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矿业权的评估,并在市局备案。

二、健全完善土地储备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我县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有效抑制了土地投机,增强了土地调控力度。主要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科学制定收储计划,将储备土地和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地、无主土地(即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二是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公开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储备信息和供应信息;三是拟定好收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提出拆迁补偿工作计划;四是通过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优化了产业结构,保障了我县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对收回土地补偿价格的确定以及前期开发选择工程实施单位问题上,我局严格按照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定补偿方案和工程招投标方案,经县政府办公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三、强化土地监管,严禁从事土地开发业务

我县土地储备机构无下属机构,拆迁等工作由县拆迁办负责实施,现另外,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局从未从事过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市“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特此报告。

5.电商平台交易收付款流程规范 篇五

1.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电商平台购销交易的资金管理,规范付款流程、票据管理,准确确认收入成本,支持业务有序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平台操作流程,制定本办法。1.2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

1.3 电商平台交易:凡指在链尚电商平台完成的所有采购销售交易,包括所有对公对私业务往来,由交易而产生的款项收入、支付以及发票事项等。

2.采购支付流程规范

2.1 支付申请方式:

(1)一笔订单客户确认收货并签发支付口令,即“支付宝”将相应款项划转至我公司资金账户的时间节点作为交易完成标志,在此之后方可提交支付流程。

(2)由商品部专人填写《付款凭单》,同时提供订单详情截图作为支持附件备查。申请人应保证交易真实可查。付款凭单应准确填写供应商全称,收款账号,开户行,商品等信息。

(3)付款后申请人应及时催促供应商提供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该提供专票以备抵扣税款(见附表示例)

2.2 审批流程:

(1)所有电商平台交易如单笔未超过50万元,付款申请签批流程如下:申请人——商品部负责人 ——财务部复核——出纳付款。

(2)单笔50万元以上交易签批流程如下:申请人——商品部负责人——CEO审批——财务部复核——出纳付款。

备注: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可提供同意付款的邮件作为附件,待出差返回后集中补签。

(3)截止中午12:00之前收到的单据安排当日支付,下午收到的付款单据原则上次日安排支付。

3.销售收款流程

3.1当日达成的交易由技术部下班前提供后台导出数据给到商品部和财务部以便及时处理付款事项.3.2每周二商品部应提供完整的上周销售情况汇总表及供应商客户信息维护表用于和财务数据进行核对以及后续账务处理。4.发票申请流程

目前发票采用线下申请,交易达成后客户如需发票可以向客服人员提供开票资料,客服人员应认真登记开票需求,保证税号、等各项信息准确完整。并与每月10号,25号之前(如遇节假日往前顺延)提供《开票申请》表邮件提供给财务一并办理开票事宜。财务收到《开票申请表》后进行核对,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开票事宜,交给客服邮寄给客户,并将邮寄信息于一周内反馈给财务部备查。

6.钢材交易规范 篇六

(试行)

为确保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操作规范如下:

一、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签订

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与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以下简称“保证机构”)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划转协议”,见附件1至附件4)。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签署《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的,可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

二、交易结算资金的入账及房屋交易过户手续的办理

根据存量房的抵押状况及付款方式,分别按以下四种程序办理:

(一)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

《买卖合同》及《划转协议》签订后,买房人将交易结算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内(除买卖双方在《划转协议》内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购房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20%)的,全部房价款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银行以买方名义建立子账户,并向买房人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存凭证》(以下简称“《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合同》、《划转协议》及《交存凭证》向保证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卖房人已直接收取定金的,还应提供收款凭证。

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保证机构等其他主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流程见附图一)。

(二)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

《买卖合同》及《划转协议》签订后,买房人或保证机构持相关材料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对买房人资信状况等审核合格后,对待交易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并出具《批贷证明》。买房人将购房首付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内(除买卖双方在《划转协议》内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购房定金的,全部首付房价款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银行以买方名义建立子账户,并向买房人开具《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合同》、《划转协议》、《交存凭证》及《批贷证明》向保证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卖房人已直接收取定金的,还应提供收款凭证。

由于抵押贷款业务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划转协议》约定,买房人可将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委托保证机构办理。保证机构持相关材料代理买房人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办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卖房人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保证机构等其他主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流程见附图二)。

(三)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

《买卖合同》及《划转协议》签订后,买房人将交易结算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内(除买卖双方在《划转协议》内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购房定金的,全部房价款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银行以买方名义建立子账户,并向买房人开具《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合同》、《划转协议》及《交存凭证》向保证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卖房人已直接收取定金的,还应提供收款凭证。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交易应先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买卖双方及保证机构可在《划转协议》中选择不同的抵押注销途径:(1)三方均同意授权保证机构可将“专用账户”下的部分或全部交易结算资金用于办理抵押注销手续;(2)若买房人不同意将其交存的交易结算资金用于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卖房人应寻求担保或其他途径办理。

三方约定按上述第一种方式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在抵押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保证机构可代理卖房人持相关材料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办转移登记手续,买房人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保证机构等其他主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三方约定按上述第二种方式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在抵押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卖双方持相关材料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保证机构等其他主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流程见附图三)。

若买房人不同意将其交纳的交易结算资金用于抵押注销手续,且卖房人寻求其他途径也无法解除抵押,买卖双方应解除《买卖合同》,保证机构应将买房人已付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四)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

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应寻求担保或其他途径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若卖房人无法通过担保或其他途径解除抵押,买卖双方应解除《买卖合同》。

买房人或保证机构可持相关材料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出具《批贷证明》。买房人将购房首付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内(除买卖双方在《划转协议》内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购房定金的,全部首付房价款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银行以买方名义建立子账户,并向买房人开具《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合同》、《划转协议》、《交存凭证》及《批贷证明》向保证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卖房人已直接收取定金的,还应提供收款凭证。

抵押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且保证机构出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后,保证机构持相关材料代理买房人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办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卖房人可自行办理或委托担保公司、保证机构等其他主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具体流程见附图四)。

三、交易结算资金的划转

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买房人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向卖房人出具转移登记办结单。卖房人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约定持办结单到保证机构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保证机构向卖房人及银行出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见附件5),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相应子账户中的交易结算资金划转给卖房人。

在房屋已设定抵押情况下,若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且买卖双方均同意授权保证机构可将“专用账户”相应子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交易结算资金用于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保证机构可持《划转协议》向银行办理交易结算资金支取手续。银行应将该部分资金直接划付原贷款银行。

四、解除《划转协议》

因所交易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买房人或卖房人单方面违约等情况导致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保证机构可根据相关条款约定解除《划转协议》。保证机构向双方当事人及银行出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相应子帐户中的交易结算资金根据《划转协议》约定划转给双方当事人。附图一:业务流程图(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附图二:业务流程图(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附图三:业务流程图(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附图四:业务流程图(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

7.交易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发言稿 篇七

尊敬的x处长、x局、x局:

各位领导和同行,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组织大家召开这样的会议。

自从去年38号文件下发以来,再加上今年出台的37号文件以及历次天津市组织召开的清理整顿会议。实事求是的说,这些动作和政策对整个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对整个行业发展的影响也非常的严重。整个行业的从业者包括投资人可以说都十分纠结。因此,也致使整个行业业绩全线下滑,经济效益受到了严重影响。再加上行业内有许多所谓的新秀在幻想式暴利的驱动之下,采取了一些打破行规的行为,胡作非为,就像曾经的山西煤老板坏了山西商人的形象一样,对行业发展也形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尽管如此,我个人认为,行业要规范发展,必须在政府部门的主导引领之下,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比较健康的路子来,这样,就像稀有金属一样的这些从业时间长、富有行业经验以及像中京这些有经济实力,以及像我们一样经营理念比较理性的公司,才有机会得到一个有利的发展空间。

因此,我们个人对清理整顿以及规范发展工作抱着一种十分积极支持的态度。同时,在这一年多以来,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和探索,与外围专业人士进行过广泛的接触和交流,吸取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和思路。

在规范发展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件具体的实事:

一、建立和完善了现货挂牌交易模式。

我市场现货挂牌交易7月份正式开盘,现有存量客户58家,挂牌品种有:焦炭、煤、生铁和矿粉。在我们原来现货贸易的基础上实行网上交易,异地配送,就近提货的功能。而且更有效地吸引广大的现货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我们也和建行、光大、华夏银行签署了供应链融资协议,这些银行以我市场为核心,给予我们融资授信额度,为我们的上下游会员企业提供货权质押和保理等金融业务服务。

二、风险准备金管理。

我们市场已在上次提交金融办整改报告之后,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并拿出注册资本的2%,100万元的现金,已存放在我们市场于华夏银行天保支行开设的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同时,我们还从9月份开始逐月拿出日常服务费的总收入的5%存入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

目前,我们公司内部成立了“风控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来信来访以及交易过程中的所有客户投诉等问题,并且有一套完整、操作性强的流程。

三、保证金管理。

公司刚开业客户保证金就已经与工行通过银商通实现了严格的三方资金托管,保证了客户资金的绝对安全性。

四、客户管理。

市场在客户管理制度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提高了准入门槛,具体制度就不在这里念了。

总之,严格发展有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并杜绝开发自然人客户,本身在38号文件下来之前我们就已经清退了90余家资质不符的交易商。

五、制度规则备案制度。

我市场各种规章制度都在不断的完善健全,已经建立的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价制度》《法律服务制度》等等。

六、市场交易系统的先进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采用成熟的交易系统、硬件、双备份,目前正在和北京一家公司谈租用,服务器异地备份交易数据,以便增强系统安全性的功能。

最后,我再次向各位到会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也祝愿我们保税区所有的交易市场,能够顺利地通过备案验收。

谢谢大家!

8.钢材交易规范 篇八

2005年4月18日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正式对外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交易服务,保障交易安全,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服务规范。

第二条 相关定义

网络交易——指发生在信息网络中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简称B2B)、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简称B2C)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Consumer to Consumer,简称C2C)通过网络通信手段缔结交易。

网络交易平台——指为各类网络交易(包括B2B、B2C和C2C交易)提供网络空间以及技术和交易服务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和为网络交易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法人。

网络交易服务——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缔结网络交易合同所必需的信息发布、信息传递、合同订立和存管等服务。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指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和促进网络交易由网络交易服务提供商或其它服务机构提供的安全认证、在线支付、交易保险等服务。

垃圾邮件——未经请求的邮件及非法邮件,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大量发送的电子邮件,且所发送的邮件不具有退订功能或者收件人无法拒绝接收的,或在收件人向发件人提出退订请求或者拒绝接受其所发送的邮件后,发件人仍然发送的电子邮件;

第三条 基本规定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和交易当事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组织起草,并在企业中推广,鼓励企业自愿参与,实现行业自律。

第四条 本规范调整范围

本规范主要调整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及网络交易各方的网络交易行为。第五条 网络交易标的的限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物品与服务,不得通过网络交易方式进行;限制流通及涉及不动产、证券交易和其他受管制交易的网络交易,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网络交易服务提供商应当指导并督促交易当事人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

第六条 制度建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尽快建立健全其规章制度,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与备份制度、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等。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可以将以上相关规章制度报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第七条 运营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证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及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将交易信息和交易情况在不违反隐私保护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系统设置告知交易当事人;妥善保管交易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按照约定为交易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通过技术或者其他手段阻碍交易当事人实施查询商品信息和自由选择商品等行为;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或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或者阻止交易。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高度重视交易的安全性,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障交易的安全,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法律措施。在发现其交易平台上有违法行为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网络交易平台如果只作为网络交易的信息传递渠道,责任承担以相应应尽义务范围为限。

第八条 信息监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主动制作、复制、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的有害信息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害信息、不良信息;应当监控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公开论坛和用户反馈栏中的信息,对于知道或被告知存在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如有第三人主张网络交易平台中的信息或公开论坛、用户反馈等栏目中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在第三人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事实证明的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当予以删除。

第九条 用户注册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应要求交易当事人进行用户注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对用户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网络交易平台可以根据交易记录设置系统本平台其他用户推荐信用度较高的交易者。对于交易当事人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在系统条件允许及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交易当事人有权进行查询、浏览和修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对于经过验证的用户信息,交易当事人如果需要修改,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

第十条 用户协议

网络交易平台须制定自己的用户协议,确定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用户注册时,交易平台应当提供充分的机会使用户知悉并同意用户协议,并采用合理和显著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用户义务和责任条款,尤其是限制用户权利、加重义务的条款。

经用户同意的用户协议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与用户之间具有约束力,因违反法律而无效的例外。

第三章 网络交易服务

第十一条 交易规则的制定

网络交易平台须制定平台的交易规则,且交易规则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交易规则的显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该在其网站主页面上链接或显示其网络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从技术上保证交易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其交易规则。

第十三条 交易规则的修改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可以在合适的时候修改其交易规则,但须至少提前10日以有效的方式,包括以数据电文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所有交易当事人。交易当事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如果当事人不接受,应注销其账户,停止使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服务;如果当事人继续使用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视为其接受新的规则。

第十四条 电子签名的使用

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确认交易者身份和确保交易信息安全提供便捷的渠道。

第十五条 网络广告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发布的网络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

第十六条 资料存储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尽谨慎义务保存在其平台上发生的网络交易的相关信息、记录或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使其日后可以调取查用,且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计算。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

第十七条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的实施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后可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网络交易辅助服务,第十八条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的管理

其他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利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与之签订协议。

第十九条 信用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可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系统,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之间针对缺乏诚信的交易者开展必要的信息交流。

第五章 交易安全保护

第二十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条适用于B2C电子商务交易。在B2C交易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其服务过程中应从技术和管理上充分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尽合理谨慎义务定期核验其平台上的交易当事人的经营凭证,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通过适当方法公布,以使消费者可以查询和知悉。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积极协助消费者向有关交易当事人追偿,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网上纠纷处理机制和申诉渠道。

第二十一条 隐私权保护

用户的个人信息归提供者所有,仅能被用于与网络交易、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相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当与用户签订隐私权保护协议,并采取妥善的安全保密措施保护所有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非经用户同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使用或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用户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数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垃圾邮件的控制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发送垃圾电子邮件,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杜绝垃圾电子邮件的传播。

第六章 公平竞争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鼓励公平竞争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网络交易服务商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护知识产权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尊重网上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网上的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手段保护网上的版权、商标权、域名等权益。在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并经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应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

如大量使用版权作品,建议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联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五条 创新与研发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加强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和技术手段的创新,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交易服务模式。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处罚

网络交易平台违反本规范的相关条款,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通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限期改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接受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条款修改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视网络交易发展变化情况,组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共同修改本规范有关条款。

第二十八条 实施

本规范自2005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9.钢材交易规范 篇九

一、明确立档的责任人

对于我国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来说,其中立档责任人就是指参与我国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单位,这些相关单位应该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相关立档单位应该建立符合标准的档案管理室,档案管理室的基础设施应该符合相关的标准,并且档案室内部应该配置符合标准水平的防火、防盗以及防潮设施,从而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另外,如果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出现破损以及霉变的情况,应该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你对其进行复制或者维护等措施。另外,相关立档单位应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通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网络,并且档案进行收集以及整理工作,这样通过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进行归档以及保管或者存毁,使得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有一个规范的管理流程,相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有基本的档案管理意识以及档案管理业务能力,立档单位应该及时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这样使其能够遵守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以及法规。

二、加强对档案的管理

立档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以及整理之后,应该对档案文件资料进行及时的登记,使档案管理的文件材料能够在规范的管理之下进行立卷和整理。对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的文件资料来说,主要博阿洛项目的核准、审批、审定以及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文件资料,一式两份,项目的.备案核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应该保存原件,档案的立档单位保存其复印件,另外,对于只有一份原件的文件资料,应当由备案核准单位进行归档保存,而项目建设单位保存其复印件,复印件应该保存原单位的名称、时间以及加盖原件印制单位的工作印章。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类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资产资源评估机构等,对于相关的涉及单位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复印归档保存,其中,已经装订成册的招标以及投标文件或者预算书等,在装订的过程中应该采用一些不易腐蚀以及变质的材料进行装订。

三、明确档案保管期限以及密级

对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管理来说,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该符合相关的规定:其中,工程招标档案应该分为以下三种:即永久、长期和短期,其中长期是指档案保管的期限不低于项目设计的使用年限,短期则是档案保管的年限在以下。另外,对于资产资源交易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该保存至合同期满为止,对于那些一次性所有权出让以及转让的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该为永久,另外,对于资产资源评估机构以及拍卖机构的档案保存期限,应该自评估报告以及成交确认书签发之日起不少于的保管期限。而招标代理机构的档案保管期限则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年。对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管理的密级来说,主要分为绝密、机密以及密码三种,相关档案管理文件的密级应该根据国家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工程密级而制定。

四、结语

对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管理的工作来说,应该基于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的视角对其进行管理,及时更新档案管理理念,加强档案管理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提高,加强对档案文件管理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充分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其能够真正的服务于广大人民,提升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类档案管理水平,是现阶段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必然需要。

参考文献:

[1]倪云英.论新时期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服务模式的创新[J].上海地质,2010(S1):290-292.

[2]李艳丽.基于公共管理视角探讨档案管理[J].经营管理者(档案管理),(01):302.

[3]李茜.浅析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在办公中的应用[J].科学咨询,201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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