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内外并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上传

2024-09-17

社区内外并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上传(共1篇)

1.社区内外并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上传 篇一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友志 在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4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会,新建同志将作全面的工作报告,大林同志将代表省纪委就下一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大家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

近年来,我省财政系统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违法违纪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不正之风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廉政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

(一)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是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本质要求。财政是政权运转或者说行政的经济基础,财政活动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予以控制,才能保证财政资源的运用不偏离公众利益,否则必然产生浪费和腐败。因此,财政系统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的关键,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监督制约,从根本上切断腐败的“财源”,实现依法理财。坚持为民理财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职责。财政资金取之于民,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财为民所理。当前,从总体上看,我省财政干部队伍是廉洁高效、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但也有一些“害群之马”,体现在极少数干部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宗旨观念淡化,理想信念缺失,民本意识不强,在理财实践中甚至置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违背了人民意愿,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干部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必须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为民理财,打造民本财政,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管好、用好人民的“血汗钱”,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是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手段。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攻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更加凸显。尽管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反腐败斗争走上了标本兼治的轨道,但是一些地方对反腐倡廉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私设“小金库”、会计信息失真、偷逃骗税等问题仍然突出,挪用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各种腐败现象,并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趋势,腐败的手段、方式、方法也不断翻新,比如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商业贿赂、国有资产低价贱卖、社保资金及住房专项资金被贪污挪用、少数干部投资入股小煤窑等等,这些问题有的与我们的工作间接相关,有的与我们管理不到位直接关。这些充分说明,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推进反腐倡廉的责任,把整治财经秩序作为反腐倡廉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为深化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条件。

(三)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十五”期末,我省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根据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以后,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分配关系,就可以进入“黄金机遇期”;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拉大贫富差距,增加许多因分配不公引起的不稳定因素,进入“矛盾凸显期”,甚至危及社会稳定。财政作为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支配者和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者,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分配和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正义。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反腐倡廉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运用财政手段,旗帜鲜明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消除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遵循和谐发展的思路,运用改革的办法,切实做好财政牵头的反腐败源头治本工作,科学、合理和透明地配置社会资源,防止“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产生,支持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深化改革,源头治本,加快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从我国财经领域违法犯罪的大小事例来看,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固然与本人思想滑坡、修养不够、要求不严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制度缺失、机制软化、约束不力有关,机制的缺失给了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最终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反腐倡廉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建立全面、系统、严密、规范的反腐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中纪委《关于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以及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中,均明确由财政部门牵头开展一系列源头治本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各项财政源头治本措施的落实。

第一,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要敢于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积极推行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完善定员定额标准,加强项目审核论证工作,科学安排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分置的权力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预算透明度。

第二,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不断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力争所有财政支出都纳入集中支付范围。二是改革现金管理制度,强化银行账户监控,提高直接支付比重,减少现金流量,铲除帐外帐、“小金库”存在的体制基础。三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金财工程”不仅是国库集中支付的技术支撑体系,也是硬化预算约束、源头防治腐败的关键举措。要尽快建成上下左右互联互通的财政信息网络,把所有财政资金纳入规范、透明的信息化轨道。四是加快市县改革步伐。所有市州本级和50%以上的县市要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市要积极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款,加强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支付审核、财务核算的管理,健全财政国库监控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要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我省部分地方经济发展软环境不优,“三乱”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不健全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治理“三乱”行为,必须认真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依法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从体制上切断个人利益与部门权力的不正当联系。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户,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新模式,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防止乱收乱罚、坐收坐支、乱支滥用等腐败现象的产生。

第四,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是中央确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从政策层面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管理办法,建立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体制。要完善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招投标、评审专家动态管理等办法,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正、规范和透明。要坚持纠正个别地方财政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错误做法。

第五,要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关系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现行预算科目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根据建设型财政管理体制设计的,预算科目分类不科学、范围不清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支出分类按照经费性质划分,不能清晰地反映政府支出行为,远远不能适应当今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起正式启用新的预算科目,今年要努力做好新科目启用的过渡衔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牵头,认真抓好这项改革,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逐步建立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预算的监督。

第六,要加强财政监督。创新财政监督理念,努力建设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财政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财政支出合法合规性的监督,从制度上制约大兴土木、大吃大喝、大手大脚、大搞“政绩工程”等行为;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切实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要建设法制财政。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公共财政目标,努力建设法制财政。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变成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依规依程序理财。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全面提高理财能力,包括做大收入“蛋糕”,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经济和社会的薄弱环节,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消赤减债,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推进财政创新,加强财政管理的能力。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制度,逐步推行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健全金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以改革健全制度,以制度完善管理,以管理约束权力,真正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警钟常鸣,惩防并举,努力建设拒腐防变的财政队伍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人固然有向善的一面,但人性并不尽善尽美,许多劣根性与生俱来,所以人需要后天的培养、教育甚至惩诫。我们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体系建设,警钟长鸣,惩防并举,努力建设一支拒腐防变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以高尚的理想道德塑造人。崇高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坚定的信念是推动事业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思潮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相互发生激烈碰撞,人们的思想意识日趋多元性、独立性、多变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财政干部的理想道德面临新的考验。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分之想。坚决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反腐倡廉的模范。在干部考察中要更加注重道德品行,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既重能力更重德行,既重政绩更重政治,通过加强广大干部的道德修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二)以正确的荣辱观引导人。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财政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广大财政干部明荣辱,讲诚信,守法纪,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以典型的正反教材教育人。要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先进性教育、财政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向任长霞、牛玉儒等时代英模学习活动,做到典型引路,弘扬正气,鼓舞人心,教育广大财政干部立党为公、理财为民、廉洁从政。省厅要继续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同时,各地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财政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挖根源,吸取教训。采取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使广大财政干部心灵受到震憾,灵魂受到洗礼,思想得到净化,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构筑拒腐防变大堤,经受各种风浪的考验。

(四)以完善的制度体系约束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定性和长期性。要将反腐倡廉落到实处,归根到底要以制度作保障。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全面系统、具体明确、功能齐全、机制完善的财政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要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要从思想、行为上自设“高压线”,装好“防盗门”,系好“安全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凡是制度要求做到的,自己带头遵守;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推动财政反腐败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五)以及时的诫勉谈话提醒人。人不是十全十美的,有时头脑发热,难免会利欲熏心,贪念膨胀,迷失自我,如果不及时提醒、劝导、帮教、批评,就会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甚至身陷囹圄,走上不归之路。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要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明确目标,级级落实责任。大力推行廉政诫勉谈话和教育警示,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各级领导一旦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从关心、爱护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在前,教育在先,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六)以严厉的惩罚措施警示人。“法严则人思善,法弛则心生恶”。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各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政、依法理财的方针,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案件,一查到底,严厉惩处,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护短遮丑,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以儆效尤,警示他人,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强化约束,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财政机关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门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不容许我们有丝毫懈怠,不容许财政干部“裁跟头”,不容许财政机关出现腐败行为。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约束,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财政机关。

一是要建立并落实领导责任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支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组协助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担子,负起责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二是要完善决策机制。要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跟踪反馈、失职追究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讨论,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要试行决策听证制度,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三是要落实廉洁从政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四是要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录用、调配、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培训锻炼、奖励惩处等制度,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的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决反对“关系网”、“说情风”,坚决抵制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五是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多项制度,规范操作,厉行节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对物资采购、工程发包、财务开支等都要严格按制度和原则办事,坚决杜绝“特权”行为和“暗箱操作”。六是要落实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机制,围绕内部财务管理、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专项资金安排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七是要建立反腐预警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加强对举报案件的动态分析,建立廉政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注重监督关口前移,及时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构建和谐湖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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