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学生章程

2024-10-16

经济管理系学生章程(共6篇)

1.经济管理系学生章程 篇一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6月20日至7月17日;

报名网址: www.biem.edu.cn点击上方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年7月18日9:00至16:00;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或19日(详情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3日、14日8:30至16: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

第八条 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教育学生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会计(中英合作)和工商企业管理(中英合作)两专业为17000元/学年·人。学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九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邮政编码:100102

固安校区:北京市1251信箱(京开高速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 邮政编码:102602

咨询电话:(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咨询QQ :811450268 706929739 676764102

学院网址: www.biem.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经济与管理学院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南京邮电大学青年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院级青年群众组织。协会接受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的直接领导和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和指导本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办公室、社会服务部、外联部三部门,每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其中社会服务部为两名副部长)。

第三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有: 1.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修改本协会章程;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参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主席团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主席团权限:

1.执行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

3.向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主席团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执行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合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章 人事活动

第七条 办公室日常工作:

1、制定本协会日常运作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守则

2、处理协会开展日常活动所涉及的文字材料。管理资料档案,主要有协会的收发文件、交流材料、活动资料、协会成员人事档案等。

3、负责本协会的经费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账务记录。

4、以海报、新闻报道、广播、音像材料、网页新闻发布等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本院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5、负责本协会活动的拍摄工作、新闻报道工作及活动的前后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协会全体大会、部长级会议的召开,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第八条 社会服务部日常工作:

1、组织开展校外与志愿者有关的一切义工活动

2、对本院注册志愿者的登记、管理

3、与校外义工活动点的联系

4、组织与各兄弟院校青协的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外联部日常工作:

1、负责本协会各活动的赞助

2、负责本协会的校内活动的策划、举办

3、组织与各院系青协的交流与合作,及时与各院系及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联系,了解各院系青协的动态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条 每次活动从注册志愿者中征集活动志愿者。

第十一条

学期制的在本协会某一部门固定担任职务的志愿者为本协会干事。

第十二条 干事的招募:每学期初面向全校注册志愿者公开招募,择优录取。同时兼顾个别录取,鼓励特别有热情和能力的同学随时提出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 干事的考评: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 干事的辞职:干事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经办公室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处理好活动交接工作之后,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离职。第十五条 主席的产生、辞职:如遇特殊情况,主席辞职或离任,则由主席团提出任名单或部门部长自荐,经主席团会议讨论审核批准暂代,直至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召开选取出新一届主席团成员。主席辞职须向团委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任。第十六条 部长产生、辞职:部长在每学年结束前,由该部门公开选举,经主席团统一后,担任该部门部长一职。如遇特殊情况,部长辞职或离任,则由该部门其他部长推荐或由主席团提出继任名单,经主席团审核通过。部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经办公室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处理好活动交接工作之后,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离职。

第五章 注册志愿者管理

第十七条 本协会采取注册志愿者活动制。凡承认国家志愿者章程和本协合会章程的,有志于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并符合志愿者基本条件的本院在读青年学生,在本协会注册,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均成为注册志愿者。

第十八条

注册志愿者在注册后一学期内未参加任何志愿活动,自动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若毕业离校,则永久转移至离校注册志愿者名单。

第十九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习、交流、校外义工活动及其它各项活动并按时按量完成下达的任务。请求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在进行志愿者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进行监督。宣扬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扩大本协会影响,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纯商业性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注册志愿者服务证明:

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授权发放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证明,志愿者服务证明内容为志愿者的基本资料及参与志愿活动的内容、地点、服务时间以及时数。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以小时为单位,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志愿者协会记录,每学期末进行统计。

第二十一条 奖励标准:

主要依据志愿者的活动记录、事迹材料等,将在每学年期末授予“优秀志愿者”等荣誉证书。第二十二条 处分办法:

志愿者行为违反志愿服务宗旨,违反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的,协会将适当提出批评教育,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情况严重者,协会将在谨慎考察后上报分团委备案并予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 资产管理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共青团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委员会拨款; 2.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为:

维持本联合会正常工作运转;需要特别资助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五条

账目负责:

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财务总负责人,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如有重大变动须知会理事会。原则上协会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协会报帐须持正规发票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主席三方签字,写明用途后,方可报帐。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设立账本,账本须账目清晰,票据齐全。每笔收支应准确记入账本,并注明相关事宜。协会经费与账本结余应一致。关于不可报销账目要求票据齐全。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向理事会报告学期财务情况及经费收支情况,并在青年志愿者大会上作财务报告。第二十六条

管理标准: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协会主席团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分团委、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协会主席团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3.经济管理系学生章程 篇三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 从事服务事业的江西经济管理职业(职业)学院学生组成 的,属于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团委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指导。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据《中国青年 志愿者协会章程》和《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学 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章程。

本协会的宗旨是:献爱心,弘美德,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本协会奉行志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通过 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保 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本院青年的全面发展,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协会发 展和全面进步。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广泛发动同学,通过开通宣传和社会服务活动,弘扬社会

正气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精

神,增强广大同学关心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责任

感。

第六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培育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

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使专业知识融于实践,促

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七条:

为校园建设、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

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尤其是贫困地

区校园学子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 根据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院分团委的组织、策划,协调、举办各个时期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 开展与兄弟社团、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委员

第十一条:凡热心社会公益生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奉献精神,2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意致力于服务工作并自愿遵守,维护本协会章程及其他各项条例的我校青年学生均可提

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成员,并统一发放青年志愿者工作证。第十二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回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 凡入会申请者需上交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籍贯、所在班级,两张证件照和课程表以及会费。第十四条: 委员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退会自由,退会需提

前一个月申请;

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和享有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有权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和问题。

第十五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搞好本 协会工作,宣传本协会的义务;

三、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任务的义务及交纳 3 一定会费;

四、各成员由理事会审核讨论通过,由理事会统一颁发会员 证;

五、委员退会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交回工作证,经理事会批准过后方能退会。

第十六条: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愿

基础上的服务于被服务。

第十七条: 理事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委员。

第四章

执行机构的设置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代表

大会。本协会具体履行事务机构是常务理事会。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置一名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共设七个部门,分别是:社会服务部、外联部、纪检部、策宣部、人力

公关部、办公室、文艺部。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部长

构成。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协会会员的要求;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奉献精神;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主持协会事务。

其职责:

一、对协会的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并作

出决定;

二、讨论和决定协会工作,方针、计划的任务;

三、制定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并审计其他各 项条例方案。

四、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 会成员。

五、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六、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 会成员。

七、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

八、每学期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第二十三条:部门职能的划分:

一、会长:管理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布置各部门的工作

安排,规划协会的发展前景和协会的工作蓝图,处理内外事务,确保协会工作的良好运作,培养

好协会的新一届委员,做好传接工作,协调协会

各部门及组织之间的工作。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好协会各

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协会凝聚力和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秘书各项工作。

三、社会服务部:立足院内与院外服务,代表本协会主动服务 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下乡宣传社会青年志愿

者的心声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传统美德。

四、外联部:立足院内外,与兄弟社团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

系。相互假瘤学习共谋发展,负责本协会重大活

动赞助,负责接待对外来宾和组织外来事项。

五、纪检部:加强请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协会考核的标准,负 责本协会会议出勤率的考察,及时公布考察结

果,对所有例会、活动纪律监督与检查配合各部

门完成各项工作。

六、策宣部:负责协会主要活动的策划信息、制定详细的活

动计划和专业化的项目策划书。负责各活动通

知,海报的知道及张贴,对内,意外进行良性

宣传,树立和维护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影响力

和提高协会知名度。

七、人力公关部:对本协会新成员资料的等级和整理,制作本

协会成员档案库,对新成员的能力考核,认

定,及时反馈给本协会理事;制定本协会成 员联系卡及QQ群的建立,负责优秀个

人,优秀部门的评比报告,呈报理事会考核

审批,发掘人才,提拔有能力的人。

八、办公室:具体协调,安排各部门的工作,主持各种大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协会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及积极性。同是负责保管各活动经 费的收据,账单等经费收入和支出凭证,付出账目登记,保管本协会经费,并负主要责任,做好的财务报告,及时反馈本协会的财务情况。

九、文艺部:计划组织本协会的文娱活动,发觉锻炼文艺分子,培养文艺骨干,筹办各种文艺晚会,加强与兄弟

社团的感情联系。

第二十四条:话剧组是针对本协会内部全体委员成立的小组,目的在于团结本协会委员,是连接本协会的委员感情的纽带,加强本协会的团结,促进本协会的健康成长。本剧组的成员在本协会内部招募或自荐。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五条: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商量协会各项事宜,处 理常务理事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常任理事会须有1/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他决

定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会同意方能生效。第二十七条:例会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召开,传达常务理事会的重

要决议,日常例会一周举行一次,旨在传达协会精神,处理日常事务和增进委员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参加者为全体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与会人员与会期间

不得迟到早退,需请假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写好请

假条,由办公室登记,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九条:与会人员与会时应穿戴整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佩

戴工作证,积极反馈活动情况,参加讨论。

第六章

活动制度

第三十条:活动策划条例:

一、对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进行策划,对大型主

题活动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

二、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从事,主题突出,操

作明确,形成文字;方案至少需要三分不同的策划,以

防突发事件,以作防范于未然的准备;方案及时打印,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在每次的工作例会上与其他适当

时机告知各部,取得配合与支持,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

雷同,形成特色。

四、在院内应积极发现公益活动,如迎接新生、慰问新生、协

助院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五: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第三十一条:活动实施条例:

一、活动前,做好具体实施计划书,明确活动流程以及各

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安排,活动时参加人员的分工,联

系活动场地及场地需要物资(桌椅、电源、水源等),联系工具车及活动人员的饮食,协同办公室调配好活动

用品,做好各项准备。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项目

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

效果。临时修改方案内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内容,须经

理事会同意。

三、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

单,及时送予办公室等部门。第三十二条:活动总结条例:

一、大型活动的参与人员每人应有一份活动感想,在活动后

由策宣部统一收齐交予办公室。

二、活动人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写建议书,在活动后由交予本部部长,供协会进一步开展活动、完

善各项制度作参考。

三、活动负责人于活动完毕后第二天向理事会递交活动总结,并打印成文。

第七章

经费的来源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公共用品及开展活动,保证协会

正常运作。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济来源:院共青团委员会的扶持,企业赞助或

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等。

第三十五条:委员所交会费一次性征收,即从入会到毕业。会费一律

上交院团委。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出外进行联谊活动的经费实行AA制,实行多退

少补政策。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侵

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保证本协会经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九条:财务管理依据《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

愿者协会财务管理条例》执行。

第八章

协会考核、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考核对象为本协会全体成员;

第四十一条:日常例会应准时到会,如有事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请假需交一份请假条,有帮是登记。无故两次不到给予

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社团内处分。

第四十二条:考核方式为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

议,报院主席团及分团委批准做出决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的要求为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的对成员进行认真分析、考核,多方面听取意见,切

忌主观臆断、感情用事。

第四十四条:每年根据委员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表现和成效,理事

会对优秀者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评选办法按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

员评选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为各项评优评先进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意见,其结果

记入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

愿者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规校纪和本协会

章程的行为将取消其青年志愿者资格。

第九章

管理制度和档案材料

第四十七条:各部门应用档案袋来保存各部门的日常档案,其他档案

存于办公室档案组。

第四十八条:单个活动的活动计划、策划书、活动总结、活动人员名

单、感谢信、活动报道等。第四十九条:自荐书、建议书。

第五十条: 服务对象需求情况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 求)

第五十一条: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部门的情况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

第五十二条:志愿者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提供服务项目、需

求等)

第五十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用、考核、奖励等制度。第五十四条:志愿者服务守则。

第十章

入会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以践行社会践行公益事业的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友爱,平等互助,共同发展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条:章程修改方案须经常任理事会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同

意方能通过。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五十八条:凡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的、有利于本协会长远发展的规章、制度、办法、通则等一律享有本章程同样的地位及执行力度,全体会员必须依律予以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

请记住:

有困难,请找志愿者!

有爱心,请学志愿者!

有热情,请做志愿者!

我是青年志愿者!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4.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四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民主教育管理,发扬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发展的模式,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造就一批会关心、会负责、能管理、能创新、具有健全人格的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二条

我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机构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分管德育的副校长

副组长 :学校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和年管会常务副主任 组员:各班主任

2.自主管理委员会构成:

分三个层次:(1)班级自主管理小组;(2)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3)校级自主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我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一)班级自主管理小组。负责管理班级各项事务。班长是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团支部书记负责监督督促,是副组长。班主任是管理小组的指导。该小组成员由班团干部构成。

1.班长:负责全面工作。重点管班级课堂纪律和同学行为习惯。(可以实行轮流班长制)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班长不在则主持工作。

2.团支部书记:负责监督督促和发展团组织,与同学交流、谈心,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情绪,做同学的思想工作,使班级中的人与人的交往、情感的沟通等健康发展,使同学们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班集体中学习和生活。能促使同学逐步形成坚强的道德信念,较高尚的道德情感,较良好的道德行为。

3.学习委员:管理班级各科科代表及小组长;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老师反馈;从老师处领取相关的教学与学习设备、资料和学习任务;监督班级抄袭作业现象。

4.劳动(生活)委员:负责本班教室、清洁责任区(教室外的楼道和楼梯)清洁卫生打扫人员和值日生的安排;负责检查和监督清洁卫生及保洁情况;负责班级桌椅、窗台、饮水机、多媒体设备、卫生用品等的摆放和维护;检查上课前黑板和讲台的保洁情况;检查墙面、桌面是否有污迹和乱刻乱画等现象。

5.体育委员:负责每天组织同学做好眼保健操,或组织同学做好课间操(清点人数、整理队伍、带操);组织同学上好体育课,借还体育器材,协助老师做好体育课课堂安全;组织同学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6.宣传委员:负责本班的宣传工作。包括主办黑板报或班级小报等班级文化活动,协助举办主题班会,美化布置教室、宣传本班的好人好事、优秀事迹、感人事迹(含老师与同学的)。组织一篇国旗下的讲话稿。

7.文娱委员:负责组织本班的文娱活动和科技活动等。组织同学参与学校的文娱活动。

8.纪律委员:负责每天学生纪律管理和记载,并提醒学生遵守相关规定。并与学生操行挂钩,及时向班主任和管理小组汇报学生中的不良倾向。

班长每两周组织一次班委会(班级自主管理小组总结会,班主任参加),可以是讨论本班的现状:有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改进的措施(与班主任协商)。或根据本班学生的整体特征制订近期本班的集体奋斗目标、或班级管理条例细则,并在班级内学习、讨论、贯彻。

班委会可以在班级内设置各职能小组。有全员无条件参加的相对稳定的行政小组,有按各人意愿、兴趣自愿结合的各种学科小组,有临时性小组(如文娱表演小组),还有各种班级管理小组(如卫生小组)等等。每个职能小组要分工明确,使班内每一位同学有职责,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做到班级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

每个职能小组对组内的工作每周五作一次口头或书面的分析总结,上报班委会,班委会再上报给班主任,便于下一周班会课进行改进或表扬。

每月班委向全班同学及班主任作一次班级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一月来工作成绩、问题及下月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班长将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交政教处。

(二)校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各班的班团干部组成。由校团委书记直接领导。分设五个职能小组。

1.卫生督促检查小组:由各班生活委员组成,设立一名小组长(可以轮流)。负责检查监督全年级每天的清洁卫生状况和周五的大扫除评比,以及开展主题检查和突击检查等。每天派3-6人在执勤、巡视,遇清洁不良的现象马上给负责班级的清洁委员反应并监督整改。每天的情况和周五的大扫除情况要做好记录,交政教处。

2.纪律安全检查小组:由各班纪律委员和班长组成,设立一名小组长(可以轮流)。负责检查学生的言行举止、行为习惯等文明礼仪,以及其它如校内骑车、抽烟酗酒、打架斗殴不良现象等。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用水、用电等),放学后关好门窗、防火防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每天排3-6人执勤做好记载。每周五各班班长对各班班风班貌作一次评估,对表现好的班级作出评价,表现差的班级指出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学习互助督促小组:由各班学习委员组成,设立一名小组长。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讨班级学风问题,探讨和交流学习经验。以及讨论整个年级的学风问题和提出建议和意见。

4.活动与锻炼督促小组:由各班体育委员组成,设立小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和小型体育比赛活动。

5.文娱宣传小组:负责文娱和宣传活动,设立小组长一名。负责督办和评比全校的黑板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主题,负责每月学校的宣传栏的主办,以及上报给学校的优秀、感人的事迹、主办文化活动。

各职能小组每个月末召开一次小组会(政教处副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总结本月各方面的情况(好的方面,不足之处和提出改进措施),写出书面材料,交政教处。

各职能小组每个月末对全校各班级的班风、学风、行为习惯进行每月量化考核。(政教处副主任、团委书记参加)

第四条

我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

1.作为学校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先要有责任心。参与学生自主管理不仅是一种荣耀,而且也是一种责任。要本着对班级负责,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帮助全班树立良好的班风和浓厚的学风。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和民主参与意识的一种培养。

2.作为学校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中树立威信,才能得到同学的认同。

3.作为学校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要有恒心和毅力。工作要充满热情,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4.每个职能小组要经常召开本小组成员开会,相互交流本班的情况,相互学习各自的管理经验,并做好记载。

第三章

工作方法

第五条

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管理要注意:

1.充分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工作,加深学生对自主管理的认识。学生是自已管理自己,培养自己的自制自理能力。不是自由行动,更不是放任自流。

2.引导学生把握好自主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自主管理的顺利实施。3.引导学生形成竞争机制。通过学生个体间、小组间、班级间和年级间的各方面的竞赛活动,培养学生敢于挑战和敢于应对挑战的勇气与智慧,激发学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引导学生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好同学关系、师生关系,学会与人相处;引导学生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培养其集体主义精神;引导学生处理好集体与集体的关系,培养学生的集体协作能力和大局意识。

5.班主任在学生实施自主管理时,要做好指导工作;同时尽可能地创设各种情景让学生进行自主管理。

6.通过多变的、新颖的方式方法激发学生进行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学生不断采用新的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第四章 奖惩条例

第六条

评价激励模式:

1.对于学校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在学期评语中将予以表扬;学校在评比优秀学生、优秀班团干部、先进个人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表现突出者将考虑推荐参加市级优秀班团干部评选;在毕业生鉴定中予以特别注明。

2.创新模式:

(1)增加受表彰学生产生渠道:自荐、推荐、考察等。

(2)增加受表彰项目:个人、小组长、各层次干部和管理小组等。(3)增加评价方式:述职、演讲、公开投票等。

(4)增加展示机会:提供各种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第七条:惩罚措施:担任学生干部有失职行为的酌情扣班级量化得分1至2分。

第八条:学生干部在工作学习期间,如有重大违纪事件或工作失职,将进行停职处理,并停职反省。

第五章 附 则

5.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五

目 录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臵………………………………………2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责……………………………………………3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4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办公室职责……………………………4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宣传、策划部职责……………………5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生活部职责……………………………5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文体部职责……………………………6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公寓负责人工作职责………………………6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奖惩情况

(未确认,暂时试行)…………7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宿舍管理科指导下辅助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采取分级管理,设立校总会和各公寓分支机构。校级总会成员为各楼负责人组成,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校总会同时设立办公室、生活部、宣传策划部、文体部。主任主抓全面工作,副主任兼管各部。

二、每个学生公寓楼设立一个公寓自管会,名称为:黑龙江大学XX楼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各楼公寓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具体指导公寓自管会的有关工作。

三、各楼公寓自管会设负责人一名,在公寓辅导员老师带领下主持本楼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工作。

四、公寓自管会成员一般由学院推荐和自荐相结合产生,一般按全日制在校生150:1的比例确定人选,报学生处和各院系审批和备案。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项岗位责任制;

二、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经验,总结各项工作;

三、负责协助宿舍管理科及公寓辅导员维护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按时完成公寓楼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四、负责了解所在公寓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收集学生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公寓内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六、负责及时报告公寓突发事件,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检查督导、记录学生在公寓表现和思想品行;

八、负责协助公寓管理部门搞好公寓安全防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负责宿舍区的夜间安全值勤巡查,巡查时间为晚8:30分—9:30分,巡查期间要按照要求填写好巡查记录;

十、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完成各项公寓活动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受学生处领导,在宿舍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及其各部门的任务分配,定期将计划或总结上交

三、负责定期组织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成员召开会议,了解各公寓自管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及时反馈信息,协助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做好公寓各项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引导校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各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五、负责配合宿舍管理科开展积极向上、富有特色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管委校总会各类会议、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报导;

二、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归档各类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文档;

四、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与下设各公寓的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五、负责每次学生公寓自管委校级总会活动的考勤、签到等工作;

六、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会议准备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宣传、策划部职责

一、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规章制度及动态,积极营造正确的校园舆论导向;

二、负责利用宣传栏、家园报纸、板报、广播、横幅、标语、海报等方式宣传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

三、负责各种宣传品的制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宣传活动;

四、负责征集学生公寓文化节活动方案,结合我校特色制定各的学生公寓文化节活动方案;

五、负责每学期策划组织一次具备特殊意义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生活部职责

一、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与外界的联系工作,二、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商家,为我校举办的相关公寓文化活动寻求经费;

三、负责学生公寓自管委每次活动的组织和现场部署及人员分工等细致工作;

四、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

五、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文体部职责

文体活动是同学们课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提高同学们的文化修养和身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依据学校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思想性、知识性、文化性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广大同学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和有益于校园文化建设的文艺、娱乐和体育活动,拟定文体活动计划;

二、配合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搞好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

三、负责了解各公寓学生课余生活的文体需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定期组织以公寓为单位、形式多样文体活动;

四、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楼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带领本楼自管委成员做好各层长的任务分配,定期制作计划或总结,并及时交于公寓辅导员。

二、了解各层层长的意见、建议,引导各层长、寝室长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三、负责参与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调解同学之间的矛盾。

四、负责协助公寓管理部门搞好安全防范。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公寓内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公寓辅导员和有关领导。

五、积极策划组织本楼自管委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老师按时完成公寓的安全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七、执行公寓辅导员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委员会成员完成各项工作。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

一、工作制度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接受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的指导,对各学生寝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评比、公布;并组织开展各种公寓文化活动。

(二)学生公寓自管委校总会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服从组织。遇到重大事项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学生处、宿舍管理科,不得拖延时间或者马虎对待。

(三)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须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备案。

(四)遵循有理、有礼、有节、有利、有序的工作原则。

(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尽力改进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六)所有成员要做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按时上岗,按时参加会议,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所有成员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工作、活动,应当按规定程序请假,由上级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情况记录并及时归档。未经请假缺席三次以上者,按考评不及格处理,并予以劝退。

(七)所有干部可以主动退出,经所在学院同意、学生处审批后方可退出。

二、工作纪律

(一)所有成员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接受学生处以及宿舍管理科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其他同学的好榜样。

(二)所有成员不得制造内部矛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所有成员不得自行向外泄露工作安排、检查计划、评选情况等不应公开的事项,以确保检查、评比的公正性。

(四)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推脱责任,严禁营私舞弊。

三、奖惩管理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作为校级学生干部给予综合素质测评中能力测评的加分。

(二)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的考核成绩也将作为学生党员发展、考核的重要考察依据,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寓管会的工作,并争创“党员示范寝室”,以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三)每学年对工作作风懒散、不负责任,甚至违反校规或有关工作制度的寓管会干部,予以批评警告,甚至罢免职务。

6.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篇六

丙中洛中学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丙中洛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

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新团员发展工作。(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a.违反本会章程。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上一篇:四年级语文下法制教育总结下一篇:文化旅游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