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2024-08-25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共15篇)

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试车管理与安全相关知

识培训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为提高试车质量,确保各装置顺利开车,事业集团决定开展化工装置试车管理与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3日至8月4日 晚上19:00-21:00

二、培训地点

一号公寓四合院净化培训室

三、培训参加人员范围 各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生产人员

四、讲课主题 试车管理与安全

五、培训形式 讲课与讨论相结合

六、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统一着夏季工作服,提前十分钟入场,手机调静音或关闭状态,保持安静,并做好笔记。

(二)每堂培训授课后,要求各公司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讨论,并将汇总讨论意见分别发至综合管理部钱小平、任飞娇OA和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杨治忠OA。

七、交通安排

事业集团统一安排通勤车于讲课培训当天下午18:30由总部大楼出发至一号公寓四合院,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统一乘车返回。

八、注意事项

(一)请各公司综合事务员通知本单位班组长及以上生产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二)此次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各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及说明原因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亿利沙漠经济事业集团试车管理培训授课安排表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2014年7月3日

2.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二

为全面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适应现代化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我会将于2008年10月织医院培训代表团赴新加坡著名医院参观培训,了解与学习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在医院的应用,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8日至10月24号,7天

二、组织单位: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三、应邀考察对象

1、各级医院的院长、副院长

2、各级医院各科室的正、副主任

3、各级医院临床科室正、副护士长

4、其他与医院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四、考察医院

新加坡亚历山大医院新加坡中央医院(SGH)新加坡竹脚妇幼医院(以实际人数确定医院)

五、培训课程:

六、收费标准

每人收费:¥14980元,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4号

备注:

1、报价所含内容:签证费、公务活动、全程机票、保险、三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一日三餐(正餐以中餐为主)、新机场建设费、中文导游、景点门票、境外机场接送、小费每人6美元/天。

2、报价不含内容:、护照、境外私人消费及自费项目,团队以外的个人消费及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罢工、大风、大雾、交通延阻、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引起的额外费用)。

七、报名办法及程序

1、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传真或邮寄至北京;

2、报名者需在上交《报名回执》后的7个工作日内汇款至北京,并及时把银行底单传至北京,收款后24小时之内,我们将回传报名确认函;

3、需要上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4份(护照有效期至少为1年以上);护照照片4张(必须与护照上相片一致)。

八、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至:单位:欧亚启航(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建外支行营业部

帐号:0109116130012010500514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魁利/王蕾手机:13910296072、13911699656

电话:010-58691261转11/862传真:010-58691267

邮箱:hmlkl707@126.com hmwl707@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6号楼3601室邮编:100022

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三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同)的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发、推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开展;管理省直部门(单位)、在并的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直管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其它各市、县(区)行政区域的部属、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确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监督、管理本市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制定、审核本市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具体组织本市中级(含)及以下职称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实行全省统一管理

各市、有关各单位应积极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市、本单位德才兼备、有理论、有实践、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热心会计教育的人员作为全省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后备人选。省财政厅依据各市、各单位的推荐,择优选拔一批人员组成继续教育师资库,并将师资库人员基本情况和技能特长在“会计之星”网站上公布,全省共享,担负全省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凡入选的师资,每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省财政厅将提供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师资授课质量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评价,对授课质量差的实行淘汰,并定期补充新的师资。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都要从师资库里挑选使用师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有能力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直管单位,应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备案后可组织本系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区)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办学证照、场地设备和培训收费;备案时间:每年年底(12月份);备案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备案一次。培训机构要严格办学条件,严格教学管理,要按照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安排教学内容,不得私自改变培训内容、滥用滥发教材。

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举办方要将本期培训方案进行备案,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老师、选用教材以及考试试题大纲等。财政部门应对培训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备案方,进行修改。培训期间,财政部门要对培训班进行监督管理。每期培训结束后,举办方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财政部门要向参训人员发放征求意见卡,对培训质量、师资水平及整个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随时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以各种名义欺骗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于每年年初(1月份)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举办方应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所备案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确认登记。凡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班,省财政厅将以便函形式,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送各相关市级财政部门,以便进行后续管理。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情况,由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证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登记。对无特殊原因、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予以公告。不进行注册登记的,不能办理调转手续。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财政厅1998年2月27日公布的《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会字[1998]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详见本刊2007年第1期上第73页

4.有关安全培训通知 篇四

篇1:安全培训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响应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我司本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同时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现定于20**年6月11日上午在江北站培训室,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时参加。

一、培训时间:20XX年6月11日上午9:00开始。

二、培训地点:**公司***培训室。

四、培训主讲:五进消防中心、集团生产安全中心。

五、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了解火灾隐患,提高警惕,预防事故。

六、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讲解。

七、培训对象:各站安全管理员、修理班班长、机修班班长、汽修班班长。(名单附后)

生产安全管理中心

20**年6月5日

篇2:安全培训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市卫生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培训地点

市卫生大楼3楼1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二)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教所全体干部职工(值班人员除外)。

四、培训内容

(一)消防基础知识;

(二)防火专题知识;

(三)灭火专题知识;

(四)逃生专题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市卫生局安全办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各单位、各科室应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冬季防火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篇3:安全培训通知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 12月2日下午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 12月1日 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 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潮州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5.安全培训通知 篇五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矗特制定XX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 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XX0人。

四、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本系统内(包括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由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和复审换证培训,由××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考核发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四级培训机构或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和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展培训。

6.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及在岗时都需要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的要求。为了适应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不断提升的需要, 促进行业自律, 加快推进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目录,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师与设备维修师专业能力培训考核工作。

经考试合格后,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共同颁发设备管理师、设备维修师专业能力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各地方设备管理协会或授权机构负责在本地区开展招生工作。

二、培训考核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

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成立专业能力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北京设备管理协会、北京贝特立方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下设业务运营组、技术支持组、考评监督组, 统一负责宣传、招生、报名、收费、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四、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授权的机构方可在本地区开展招生工作。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招生和报名工作。

五、联系方式:

考评监督组负责人: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培训认证部副主任王志伟

电话:010-68054953

业务运营组负责人:北京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

张京齐

电话:010-84045520

技术支持组负责人:北京贝特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冯丙强

电话:010-88097264

7.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七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推动各地变革乡村教师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送教下乡培训指南》《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指南》《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指南》《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指南》等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国培计划”和乡村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送教下乡培训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进各地做好送教下乡培训,切实推动培训团队深入课堂、现场指导,着力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省市统筹,区县组织,依托本地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采取任务驱动方式,定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以送教下乡培训带动校本研修,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主要任务如下:

1.分学科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

2.分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送教下乡培训。

3.现场指导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

4.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5.加工生成一批本土化培训课程资源。

6.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实施流程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送教下乡培训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制订送教下乡培训周期计划与年度计划。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确保送教下乡培训实效。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会同高等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确定培训主题,研制实施方案,按照以下主要环节实施送培:

1.诊断示范

培训团队深入乡村学校现场,通过课堂观察、师生访谈、工具测评等方式进行诊断,找准乡村教师课堂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选择契合主题的课例,采取说课、上课、评课等多种方式提供示范教学,提出教师研修任务。

2.研课磨课

学校组织教师围绕研修主题,按照研修任务,结合校本研修,开展研课磨课。研课环节着力开展课例研讨,进行对照反思,突出经验学习。磨课环节突出课堂教学问题解决,围绕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等进行打磨,不断改进教学设计。送培团队针对学校研课磨课的难题,通过示范教学、同课异构、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现场指导,生成合格课、优质课、精品课。

3.成果展示

送培团队会同乡村学校或研修片区开展阶段性研修成果展示,采取说课、上课、评课等方式展示教学改进成效,通过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等展示研修成果。

4.总结提升

送培团队指导乡村学校和教师对年度送教下乡培训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生成代表性成果,制订下一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和个人发展计划。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对各个送培团队课程及学校研修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加工,形成本土化培训资源包,支持学校校本研修和乡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大力推动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管评估。

(4)发掘区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订区县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2)积极引进高等学校资源,有效整合本地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和乡村学校四位一体的送教下乡培训支持服务体系。

(3)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分学科(领域)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制订相关激励政策,支持县级培训团队开展送培工作。

(4)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5)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6)有效加工送教下乡培训生成性资源,并纳入本地培训资源库,进行推广利用。

(7)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对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送培团队和乡村学校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8)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

3.送培团队职责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提升送教下乡培训能力。

(2)按照培训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送教下乡培训任务。

(3)梳理、研究乡村教师课堂教学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策略。

(4)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送教下乡培训实效。

(5)及时总结送培经验,有效推广送培成果。

4.乡村学校职责

(1)将送教下乡培训纳入校本研修规划,制订本校实施方案,实现送教下乡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机整合。

(2)会同送培团队做好诊断示范、成果展示和总结提升等环节的实施工作。

(3)负责研课磨课环节的实施工作。

(4)做好培训生成性资源的汇聚整理工作,向区县推荐代表性成果。将区县培训资源包和本校资源纳入校本研修课程。

(5)做好本校学科组和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6)做好本校实施工作总结,督促指导乡村教师做好总结提升。

5.教师职责

(1)认真参加诊断示范,找准自身课堂教学突出问题,明确研修目标任务,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研课磨课,借鉴示范课例,优化教学设计,及时将培训所学用于课堂实践,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实效。

(3)积极参与“说课、上课、评课”和“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展示活动,提炼生成个人代表性成果。

(4)认真进行个人总结,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制订下一步个人发展计划。

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进各地开展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形成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切实提升乡村学校校本研修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乡村教师培训中存在的校本研修质量不高,网络研修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不紧密,教师专业发展缺乏持续支持等问题,大力推行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为乡村学校持续提供专家指导和优质课程,建立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推进乡村教师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实施流程

1.做好规划设计。省市统筹指导,区县与学校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和校本研修规划,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分别制定区县实施方案和学校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明晰责任,操作性强,体现区域和学校特色。

2.建立研修支持体系。省市统筹协调,区县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空间—工作坊—学校社区—区域社区”一体化的县域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县域—片区—学校”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进本地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完善县域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遴选专职培训者、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建立县级培训者队伍。加强乡村学校校长培训,重点提升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组织管理能力。学校要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建设好学校网络研修社区,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乡镇中心学校要将所辐射的村小和教学点纳入本校研修体系。

3.开发建设优质资源。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建设、购买引进等方式,提供覆盖全学科(领域)、满足乡村教师跨年度、长周期研修需要的培训课程资源,为每个乡村教师提供充足的选学课程。重点建设乡村教师急需的师德修养、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心理健康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资源。着力开发、提供网络协同研修工具和学科教学工具,做好通用教育教学数字资源的整理与推荐。区县和学校要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重点围绕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成果,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建立本土化的区域和学校资源库,有针对性地推送给每个乡村教师,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并为后续研修提供支持。区县要明确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成果的质量标准,将成果质量与培训评价挂钩,为开发高质量课程资源奠定基础,提升培训综合效益。

4.组织实施研修。区县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落实区县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学校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乡村学校落实校本研修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区县与学校要切实做好以下两项研修:

一是常规研修。结合备课、上课、评课和班级管理等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采取技能训练、课例研究、专题研讨、同课异构、同行评价、专家与培训者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网络研修要为常规研修提供工具支持、资源支持、专家指导和大数据分析支持等。工具支持主要包括提供学情诊断工具、教学设计工具、协同备课工具、观课评课工具、音视频互动工具和网络社交工具等。资源支持主要包括提供备课资源库、学科案例库、通识和学科教学课程库等。专家与培训者指导主要通过网上诊断、课例点评、组织研讨、解答问题等,引领带动常规研修。大数据分析主要通过记录并反馈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和学习研修的行为轨迹、关键内容及学习成效,支持教师日常反思改进,有效反映教师专业成长历程,激励教师自主发展。

二是专题研修。主要采取诊断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行动研究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研修活动,着力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网络研修要为专题研修提供工具支持、资源支持和专家与培训者指导。工具支持主要包括提供问题收集与整理工具、观课评课工具、音视频互动工具和网络社交工具等。资源支持主要包括提供与研修主题直接相关的典型案例、专题课程和方法课程等。专家与培训者指导主要通过网上诊断、课例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课题研究指导、成果总结与推送等,引领带动专题研修。

5.抓好监管评估。省市和区县要做好校本研修实施的过程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法,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省市要着力做好对区县培训方案落实、县域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县级培训者队伍建设、县域研修活动开展、县级培训资源库建设、校本研修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区县要着力做好对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建设、常规研修与专题研修活动支持、学员管理与评价支持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做好对学校的校本研修方案落实、校级培训者队伍建设、学校网络研修社区应用、常规研修与专题研修活动开展、学员管理与评价等方面的过程监管。

省市和区县要依据培训质量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参训教师匿名评估、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校本研修绩效进行评估。要强调应用导向,重点评估教师的学习应用实效和培训成果,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的成效与特色等。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区县、学校、教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纳入省市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做好对区县的指导和监管评估工作。

(4)发掘区县和学校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订培训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校本研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参与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

(4)建立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指导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

(5)建立县级培训者队伍,加强校长培训,提升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能力。

(6)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7)组织学校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组织开展跨校区域研修活动。

(8)做好本土化区域资源库建设与使用工作。

(9)做好对学校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10)及时发掘“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与宣传推广。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区县培训规划与实施方案,制订网络研修支持服务计划,协助学校研制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方案。

(2)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

(3)支持区县和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

(4)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区县和学校做好本土化资源的遴选、加工与应用。

(5)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支持区县做好县级培训者及校长培训工作。

(6)支持区县和学校组织实施常规研修和专题研修。

(7)做好线上与线下研修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反馈,利用大数据分析,支持教师反思改进与自主发展。

(8)支持区县做好学校校本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支持学校做好教师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与宣传推广。

4.学校职责

(1)校长为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根据区县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校本研修制度,明确校内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依托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学校网络研修社区。

(4)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提升培训者组织实施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的能力。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参加跨校区域研修活动。

(7)做好学校资源库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对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5.教师职责

(1)根据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制订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常规研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

(3)认真参加专题研修,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

(4)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建好“个人空间”,养成网络学习习惯。

(5)学以致用,完成培训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

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动各地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开展工作坊研修,建立“用得好、辐射广、共成长”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研修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乡村教师发展专家指导不够、骨干教师引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托骨干教师组建工作坊,带动乡村教师开展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推进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研修。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1.遴选骨干教师并培养成为工作坊主持人。

2.依托工作坊主持人建立一批乡村教师工作坊。

3.工作坊主持人带动一定数量的乡村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

4.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推动工作坊主持人从优秀迈向卓越。

6.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实施流程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工作坊研修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科学制定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方案,遴选网络研修平台功能完善、网络研修成效突出的高等学校或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作为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依托本地培训教研机构,按照“建坊、用坊、评坊”的流程,组织实施教师工作坊研修。

1.建坊

(1)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组建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综合考虑学段、学科(领域)覆盖面,择优遴选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坊主持人专项培训。

(2)乡村教师工作坊组建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分学段、学科(领域)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将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工作坊。工作坊内可设立若干研修小组,选拔优秀学员担任组长,明确研修分工,建立研修小组间的合作竞争机制。

2.用坊

(1)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

省市组织开展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示范性工作坊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培训能力培训和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两个方面,以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为重点。基础培训能力培训应包括培训需求诊断分析、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学习共同体构建、课堂教学指导和培训绩效评价等。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应包括网络研修指导、线上与线下研修活动设计、课堂教学诊断与指导、生成性培训资源开发、教师协同研修指导等。

优化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流程,将集中面授、网络研修与工作坊研修实践相结合。先行开展工作坊主持人集中面授,然后采取网络研修对工作坊主持人进行跟进指导,同时工作坊主持人进行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实践。要适时对工作坊主持人进行再次集中面授,重在分享工作坊主持经验与成果,解决主持工作坊的突出问题,优化下一步研修方案。

(2)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要将主题研修与常规研修相结合,以主题研修为主,确保研修针对性;将网络研修、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实现教师学用结合,确保研修实效性。

主题研修要针对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预设研修主题,主要采取诊断示范、课例研修、专题研讨、微型讲座、课题研究指导和成果总结展示等方式,由工作坊主持人组织全坊乡村教师进行主题鲜明的研修活动。要根据研修主题,设置递进式研修内容,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主题研修要将网络研修、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网络研修重在支持主题研修的常态化开展;集中培训重在现场诊断示范、研修成果展示和经验分享等,营造研修氛围,巩固研修成效;现场实践重在推动乡村教师及时将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所学应用于实践,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

常规研修要结合乡村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主要采取网上诊断、课例点评、问题解答、资源推送等方式,由工作坊主持人对乡村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常规研修主要采取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动教师即学即用。

区县要将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纳入区县日常培训教研工作,建立本地培训教研机构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同机制,为工作坊研修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和有力的条件保障,确保研修的常态化。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为工作坊研修提供平台支持、课程资源支持、工具支持与专家指导等服务,确保研修高效开展。省市要从区县乡村教师工作坊中遴选一批成效突出、受教师欢迎的工作坊,给予重点支持。

3.评坊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坊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对工作坊研修的关键环节、重点工作和实施绩效进行有效管理。要创新评估方式方法,依据培训质量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参训教师匿名评估、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工作坊研修绩效进行有效评估。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示范性工作坊和区县工作坊研修工作的监管评估。对示范性工作坊的评估应以参训学员的工作坊主持能力提升程度、工作坊研修创新和引领等为重点。对区县开展工作坊研修工作的评估应以重视程度、经费保障和实施成效等为重点。评估结果应作为省市对区县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乡村教师工作坊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监管评估工作。对乡村教师工作坊的评估应以工作坊主持人的引领带动作用、学习共同体组建、研修活动开展、资源生成和乡村教师学习与实践成效等为重点。要根据评价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主持人给予奖励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主持人及时进行调整。对本地培训教研机构的评估应以工作坊研修与日常培训教研工作的结合成效为重点。对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评估应以平台支持、课程资源支持、工具支持和专家指导成效为重点。

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有效记录并反馈工作坊主持人和乡村教师的研修行为及成效,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坊、工作坊主持人管理坊内学习小组与学员提供有力支持。

工作坊主持人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本坊学员的监管评估工作,通过小组评价和个体评价,对参与研修、支持同伴、完成任务和生成成果等进行有效评价。要完善坊内管理评价机制,激励学员认真参与、乐于展示、积极分享。要发掘推荐优秀小组与优秀成员,并对学习不力的学员进行有效督促。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工作坊研修纳入省市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组建示范性工作坊,做好乡村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培养工作。

(4)做好对示范性工作坊、区县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评估。

(5)发掘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工作坊研修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区县培训教研机构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同机制。

(4)遴选工作坊主持人,将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工作坊,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7)做好工作坊研修本地资源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本地乡村教师工作坊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工作坊、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工作坊研修实施方案,制订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方案。

8.安全培训通知 篇八

接区安监局通知,定于5月3日(星期四)至5月4日(星期五)在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5楼阶梯教室举办安管人员资格培训班,请各校通知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参训人员名单附后)勿误。区职校地点:107国道与七雄路交汇处。

1、报到时间:5月3日(星期四)上午8:00。

2、初次培训的要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彩照2张;复训的只带原安管人员资格证就行了。

3、培训费每人100元,开发票。

特此通知!

附:《20**年安全培训人员名单.xls》

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9.叉车司机安全培训通知 篇九

生产中心【2013】001 号

通 知

一、主旨: 关于组织开展叉车司机培训的通知

二、内容:

为提升叉车司机的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强化叉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应集团行政的要求,特在2013年3月27日组织开展叉车安全操作培训。

(一)、培训时间(本次培训按排两个批次,请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安排本部门叉车司机选择参加的批次):

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第一批),晚上19:00——21:00(第二批)。

(二)、培训地点:

厂部培训室。

(三)、主讲人:

动力五金车间经理:黄学科

(四)、参与人员:

全体叉车司机

(五)、培训要求:

①、请参与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②、安委会将同时检查各位叉车司机的叉车证件,请各叉车司机带好个人的叉车操作证件。

③、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对待。

万峰石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委会

批准人:

10.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f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調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特殊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特殊调整标准调整。

4按高级职称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中,对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科技人员再适当增加倾斜力度。

5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6上述第4、5项特殊调整可合并累加。

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不参加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调整,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全省城镇企业月人均调整水平扣除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后的60%加上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138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养老保险数据库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六、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增加35元,所需资金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资格由各级军转办审核确认。

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〇一二年三月二日附表:

1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水平,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备与维修工程分会与设备管理与维修杂志社决定联合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高级培训班”。

培训班详情及培训内容请登陆http://www.pme.com.cn。

报名咨询电话: (010) 64014125 64000280

12.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知 篇十二

为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防火、灭火、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16日(周四)下午15点30分

二、地点:厅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主讲单位:郑州市消防支队宣讲团

四、内容:

1.消防基础知识和常用消防设施的使用

2.高层火灾预防与逃生

3.车辆防火知识

五、相关要求:

1.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人员如无特殊情况请全部参加,参会人员名单于15日下午17点前发至办公室邮箱。

2.参会人员请于15点20分前入场完毕。

联系人:xxx

电 话:xxxxxxxxx

邮 箱:xxxxxxxxx

13.开展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xx-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xx-19日,xx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1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十四

各有关单位:

在电力系统中,各种类型的、大量的电气设备通过电气线路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由于其覆盖的地域极其辽阔、运行环境极其复杂以及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电气故障时有发生,如何减轻或避免故障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正确地设置继电保护装置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帮助工矿企业解决继电保护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电工技术》杂志社拟定于201 1年4月在南京举办继电保护与故障排除操作技能培训班。本届培训班特聘请有丰富工程应用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授课。培训班通过聘请国内最好的老师授课,使用国内最权威的教材,安排学员从理论学习到具体产品的应用实践,使学员真正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培训班注重培养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听课和实际操作练习,使学员掌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电厂自动化系统的基本原理,熟悉线路保护、元件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试验方法及故障综合分析判断方法。

请各单位选派代表参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分基础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两部分:

(一)基础理论培训课程(共4天)

1. 输电线路距离保护原理、纵联方向/纵联距离/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原理;

2. 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基本原理;

3. 电力自动化系统的结构、工作原理及数字化变电站技术;

4. 静止无功补偿器(SVC);

5. 继电保护屏柜的配置、试验方法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二)操作技能培训课程(共3天)

在具体的超高压输电线路、变压器、母线保护装置及屏柜上演练操作技能及故障排除方法。

二、参加对象

电力、冶金、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矿山、纺织、建材、环保、造纸等领域从事电气、控制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2011年4月南京市

四、培训费和发证

培训费、资料费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颁发主办单位签发的结业证书(请带一寸照片一张)。

五报名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提前安排好工作,填写好报名回执,传真《电工技术》杂志社培训报名处。报名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截止日期前按报名先后顺序寄发《报到通知书》,详告具体行车路线、学习地点等事项。

报名电话:023-67039611 67039613传真:023-67398527

地址:(401121)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电工技术》杂志社

15.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篇十五

通知指出,农业部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农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其中2009的工作重点:

一是精心组织好全国性培训工作。这项工作由农业部及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是深入开展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全年培训农机管理人员10万人次,培训对象以乡级以上农机管理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是加快农机技术人员培训步伐。全年培训农机技术人员8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等人员,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及安全监理技术等内容。

四是加大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培训目标400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10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2009年购买新农机的农民,内容侧重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同时结合技术推广项目,培训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五是稳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为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等,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农村土地。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级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宅基地指标,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各地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公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宅基地审批办法。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未利用地的,经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基本农田除外),由各县(市)按当年总量,每年分若干批次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意见》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各地要对关系到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水平的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流通基础设施等农村建设用地加大支持力度,在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时,要将有关用地指标和宅基地一并单列,挂钩周转指标优先配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农业部启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为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稳、放心的农药,农业部将2009年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农药管理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扎实开展好市场监管年活动,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100%查处、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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