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共10篇)
1.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一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开展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为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产业园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饮食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9月17日上午食安办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开展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真假药品在色泽、包装、说明书上都有很大差别,只要细心,就一定能分辨得出来。”食安办负责人曾涛提醒消费者,药品应到正规医院、门诊、药店购买;购买食品要留心观察外观、批号、检查产品的外包装、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以如何购买放心的药品,如何分辨食品的得出来保证自身安全并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100余册,食品药品安全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听了讲解,现场不少市民纷纷表示以后购买药品和食品一定会多长一个“心眼”。
2.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二
情况工作汇报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乡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罗食安委[20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乡“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各相关职能密切配合,保证了“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止,全乡重特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均为“零”。
随着2011年中秋、国庆两大节日的临近,食品市场迎来了消费旺期,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为做好当前一个时期,尤其是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对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从“打造平安老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分工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我乡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消费特点,加强执法力量,保证监管工作不留死角。针对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月饼、肉制品、水产 品、蔬菜、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部门把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对月饼生产经营户的市场准入检查,加强对月饼和肉制品生产加工原辅料使用的监管,严格查处、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使用过期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整治,以餐饮消费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类旅馆及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并对旅馆、食堂等场所实施重点防控,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小作坊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农家店食品集中配送率,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广大群众消费安全,为全乡人民欢度节日营造和谐环境。
三、采取措施、全面落实
伴随着天气的转凉进入秋季,正是秋冬进补的最佳时令,加之大量学校新学年开学,极易发生肠道传染病。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集体用餐时严禁食用野生菌、四季豆、毒性中草药材炖肉等风险类食品的规定,防止群体性重特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两节”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 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情况,根据需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妥善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不力、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两节”期间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基层、街头、工地、学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周和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辆5车次,人员25人次,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广播20余次。保证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我乡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人民的密切配合和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从源头到消费各环节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变专项整法为经常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在全乡范围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3.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三
为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饮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国庆、中秋期间协调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县长 任组长,副县长 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党组书记、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食安办副主任 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监局、广电局、公安局、商务局、畜牧局、教育局、农业局、蔬菜办、卫监所等各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整治。根据 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中秋月饼、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及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国庆、中秋期间我县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开展中秋月饼专项检查。要对生产加工企业(酒店、宾馆、加工点)的生产条件、检测设施、原料质量、食品添加剂和包装物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有毒有害包装月饼的行为。对证、照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要责成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月饼专卖点、批发市场、食品超市的监管。对进货渠道不明,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月饼,使用有毒有害包装材料、非降解材料或无法回收材料包装月饼,以各种形式搭售其它产品混合包装销售月饼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检查。要重点检查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情况;学校食堂及配送餐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学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制作间是否合理及卫生设施、餐饮具消毒情况;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证情况;学校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情况。
4、重点检查单位:
⑴、餐饮业: 宾馆、大酒店、商务宾馆。
⑵、学校幼儿园食堂:一中、二中、三中、一幼、二幼、职中等食堂。
⑶、超市: 购物中心、超市。
三、检查安排
1、时间安排:
9月27日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时间。
9月27日至10月8日为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时间。
2、抽调人员:
卫生局1人(带车一台)、卫监所4人(带车一台)、质监局2人(带车一台)、工商局2人(带车一台)、公安局1人、教育局2人、农业局2人、商务局1人、畜牧局2人(带车一台)、蔬菜办2人(带车一台)、药监局2人(带车一台)、广电局2人(含记者1名)。
3、分组安排
县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县长
第一组: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带队:卫生局1人、食品药监局1人、卫监所2人、质监局1人、教育局1人、农业局1人、工商局1人、广电局记者1人、畜牧局1人、蔬菜办1人。
检查单位: 购物中心、超市(统一检查)、宾馆、一中、二中、一幼、职中。
车辆安排:
1、卫生局一辆。
2、质监局一辆。
3、蔬菜办一辆。第二组:县政府办副主任 带队:卫监所2人、质监局1人、工商局1人、教育局1人、公安局1人、食品药监局1人、蔬菜办1人、农业局1人、广电局1人、畜牧局1人、商务局1人
检查单位: 购物中心、超市(统一检查)、商务宾馆、三中、二幼。
车辆安排:
1、食品药监局一辆。
2、工商局一辆。
3、卫监所一辆。4.畜牧局一辆。
四、具体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督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2、对“三无”产品和过期失效产品一律收缴;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暂作记录就地封存;对缺少证照的,要做好记录,督促其限期按规定到发证机关办理,暂不关门;对达不到规定要求,又未办任何证照的,相关部门要责令其到相关部门咨询,由相关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后办理证照手续。
4.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四
食药监办食〔201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201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7号)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计划和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和实施。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周密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制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特别是食用油、肉类、乳制品及酒类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加强“两节”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新闻媒体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炒作热点。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 系 人:马朝辉
联系电话:010-88330528
传
真:010-88375603
5.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五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GPP),大力推进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GPP,规范制剂配制、检验行为,提高制剂质量水平,确保制剂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于2月1日至4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配制和检验行为是今年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此次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
1管力度,重点围绕制剂配制条件和质量检验能力开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室现状,以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制剂室不具备检验条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书;或具备检验条件,但未开展制剂检验等行为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应按程序提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该制剂品种的批准文号,直至依法吊销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同时,要加大对制剂抽样检验力度,确保制剂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三、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月1日至2月29日为自查阶段,各有关医疗机构对照GPP开展自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填报《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检验能力调查表》(见附件),如实反映制剂配制现状和现有检验仪器、设施能否对所配制剂品种进行全项检验、能否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要求开展微生物限度检验等情况。自查报告和调查表于2月29日之前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处。3月1日至4月15日为检查阶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组织实施。4月16日至4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就专项检查情况形成总结(内容应包括: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拟申请注销的品种、拟申请吊销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违法违规依法查处情况等),同时将每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检查报告一并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并通
报督查情况。
附件: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检验能力调查表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制剂管理检查通知
抄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为落 篇六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为落
为落实县市政府实施食品药品十大专项整治的意见,确保“五一”、“六一”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使全乡人民群众过上安全放心、和谐愉快的节日,4月25日,白马铺乡组织开展了节前食品药品市场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由副乡长董洁带队,食品药品监督员张亚妮、各村协管员、信息员,食工商所等6家成员单位的20余人参加,对辖区的12家食品销售部门、8家药品销售门店、12家餐饮服务门店进行联合检查、督察。重点对一分利超市、孙记牛肉面的食品生产过程进行了督察;对柴培峰医药店西站药品的进货渠道和食品药品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土老坎麻辣烫厨房、卫生状况、食品制作过程进行了检查督察。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存放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正,并要求立即整改,对如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此次联合检查对落实《食品药品10大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起到了推动作用,为人民群众五一、六一期间,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提供了保障。
7.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小编推荐] 篇七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让全乡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饭,用上放心药,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氛围。10月18日,由寺沟乡政府组织,食品安全办公室郭卓娟同志带领,寺沟乡食安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行10余人,对寺沟乡餐饮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分片深入一线。
一是对聚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寺沟乡主要饭店,食品店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台账、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参加了健康体检、索票索证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并实地查阅了有关资料和记录,全面了解食品安全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对基本药物品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寺沟乡医院和私人诊所的药品质量是否安全、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医师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含麻黄碱制剂购销是否规范、以及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等。
8.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八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了群众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意识。
节假日期间是不法分子借机售假的和过期食品上市的高峰期,正直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我社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工作,充分利用群众会、宣传品、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对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广大消费者是参与三个理念。提高公众的维权主意识、防范意识、监督意识和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专项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农牧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针对节日市场特点,加强集中和分散在各类小食品店、小饭馆、粮油店、肉铺子、蔬菜售卖地点的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并对节日期间重点大宗食品粮油面、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重点检查了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索证索票、卫生状况以及三无产品、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严格防止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上流通、严历打击违法行为,杜绝了食品事故发生。
三、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切实落实了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工作责任。
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我社区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食品安全摆在了社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两节前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专项安排,并组织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进行拉式普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进行了处理。安排社区干部联合市监局食品监管协管员作了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市监局、社区、经营者三级食品监管者的职能。在做好节前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强化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管。
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市场整顿取得实效
为克服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我们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了市场整顿力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市监局开展节前及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对保障我辖区的肉类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备案和现场监管、指导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九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辖区各类食品消费呈现购销两旺态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办事处未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
为了强化节日食品安全,节日前夕,办事处各成员纷纷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提高应对节日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中秋节前,**办事处对贾小庄**市场、**市场以及早市进行大力督察,认真开展对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开展以月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全面加强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猪肉的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的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对市场环境卫生及摊位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利用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等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出动执法人员加强对**等群体性聚餐场所的监督,以及食品市场供应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开展了农产品专项检查。
10.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 篇十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到来,又适逢上海世博会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餐等活动将大量增加。两节既是食品和餐饮消费旺盛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的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两节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对监管薄弱、交叉、真空环节,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主动出击,强化监管,以扎实的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要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的特点,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加强食用油、蔬菜、猪肉、海水产品、酒类、熟食、乳制品、月饼等节日大宗食品的监督管理,主动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加大对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酒店、夜排档、旅游景区、渔农家乐、学校食堂、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及其周边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巡查,狠抓危害关键点控制,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停产、停售、追缴,并做好溯源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机加工“地沟油”流向市场,确保“地沟油”远离餐桌。对那些在节日期间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
加强节日期间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供沪食品的监管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并增加对所供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监测和检验检疫频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外供食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值班,做好应急预警和信息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市食安办值班电话2551237),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处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 2 防患于未然。对于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度,做到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舟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行为,根据《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信息工作制度》和《舟山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统一发布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工作 通知
抄送:省食安办,市府办,各县(区)食安办。
【中秋国庆食品药品检查活动通知】推荐阅读:
中秋、国庆放假安排通知09-25
井陉县食药监督局中秋国庆检查总结06-30
中秋国庆主题活动方案09-18
XX镇2011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09-20
国庆节中秋节活动方案08-03
商场中秋国庆促销活动策划方案09-07
幼儿园中秋国庆活动策划方案07-27
酒店中秋国庆双节促销活动方案11-04
2022美容院中秋国庆最新促销活动方案06-16
公司庆国庆迎中秋节活动策划方案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