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挂靠合同

2024-08-22

公司车辆挂靠合同(共10篇)

1.公司车辆挂靠合同 篇一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名义经营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全资自购,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以甲方的名称登记上牌及办理营运证。营运证的所有权归属甲方;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乙方续期或迁出,应提前10天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未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则视为乙方同意续期,本合同继续有效,有效期顺延两年,以此类推,直到该车报废为止。本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材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乙方所雇佣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2月份向甲方交付次年该车所需全部费用,由甲方统一代缴车船税、年票、定级检测费、二级维护费、管理费、年审费及税费、综合杂费;对需每月缴纳的费用,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到甲方处交下月该车所需费用。如逾期缴纳费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遇到国家对相关收费进行调整,甲方则按当时公布规定收取。

3、为降低乙方风险和驾驶员安心货运,在合同期内乙方除为该车购买国家的交强险之外,还必须购买赔保金额100万以上及不计免赔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为保障乙方投保的安全性、理赔的快捷性、方便性及甲方的有效管理,必须由甲方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违法违章、车辆盗抢及损坏和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安全责任等经济损失、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且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解决问题及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该车。保险将近到期时,乙方应提前30天主动到甲方处办理续保手续。由于乙方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续保手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该车发生被盗被抢,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车辆运行管理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及来路不明货物,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2、合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迁出或乙方未到甲方处办理相应手续而将该车私自转让或出售给他人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甲方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3、挂靠合同期满,如该车转让或过户,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及保证金收据才能办理,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期内,乙方将该车转让,必须带齐合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转让合同手续,续交相关过户费,结清应该缴纳的以及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种费用。办结所有转让或过户手续后30天内甲方免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将该车辆转让给其他人使用,要告知甲方并带新车主到车队办理内部转名手续,且需结清一切应付费用再缴纳500元手续费给甲方。

七、免责条款

遇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和附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合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的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

2.公司车辆挂靠合同 篇二

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时,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在实现中存在着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物流公司不是该车的实际支配人,作为该车的挂靠单位,他们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此种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种认为,物流公司作为载大货车的挂靠单位,其虽不享受运营利益,但其收取了一定的挂靠费,也从挂靠中获取间接利益,所以,挂靠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根据我们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在被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时,被挂靠单位往往脱离不了干系,在笔者经历的一起案件中,就是如此:

案情简介:

车主曹某购买了一辆大货车经营运输业务,并与县城当地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曹某的汽车落户在该物流公司名下,车辆的行驶运营由曹某控制,他每年向公司缴纳服务费2600元;协议同时约定由于车辆运营过程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曹某承担,物流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012年9月21日,曹某驾车沿高速公路行驶时,与同车道前方由司机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高速交警认定,曹某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协商不成,杨某遂将曹某及物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双方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尽管曹某与物流公司之前的协议约定车辆运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均由曹某承担,物流公司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个体运输经营者在从事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责任归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该机动车个体运输经营者和所挂靠的运输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物流公司同意曹某将其所有的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运营收取一定费用,公司对该车辆即负有管理和监督权,其事实上也获取了一定的利益,故物流公司及曹某对因该车运营给杨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上诉案例可以看出,对被挂靠单位而言,存在相当大的风险。虽然协议可以约定,最终由挂靠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往往存在挂靠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且司法解释明确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责任。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及物流业的发展程度,无法彻底消除这一挂靠现像,对被挂靠的公司而言,能做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因被挂靠而带来的风险。

既然道路运输业是一个风险行业,旅客、货主乘坐或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是很难避免。对旅客或货主进行损害赔偿后,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如今道路运输主体的多元化,部分承运人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赔付能力不足,不仅乘客或货主无法得到赔偿,而且承运人也面临倒闭的厄运,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由于被挂靠车辆及司机的偿付能力有限,在法律规定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对于挂靠单位转移风险风险至关重要,在众多的风险转移方式中,商业保险无疑是一种既便捷又可行的方案。从承运人责任的保险标的来看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运输经营者在承运旅客或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发生事故时,车上的乘客、驾驶员、驾驶员助手、跟车售票员、服务员、跟车导游等车上人员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都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目前保险公司众多的保险产品中,与公路货物运输相关的保险有两种:一种是货物运输保险,由发货人投保;一种是物流责任险,由承运人投保。对于挂靠单位而言,选择投保物流责任险无疑是正确的。尽管我国法律就承运人投保责任险作出强制的要求,但是范围却很有限,笔者在查阅了众多的法律规范后发现,与车辆相关的强制保险中有:1、2004年推行的交强险,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本车的乘坐人员和货物,往往使旅客或货主遭受的损害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或者得不到及时赔偿。 2、《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从以上可以看出,承运人责任险是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强制性规定而产生的,其作用也已被限制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范围内。所以承运人责任险从其开始就已经被限制在道路客运经营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范围内。因此,对于从事的是一般货物运输的(非客运经营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法律并不强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在现在生活中,由于我国风险转移意识的淡薄,被挂靠的物流公司仅收取较为廉价的管理费,不会主要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而挂靠车主为了省钱,往往不愿意出保险费或投保保额较低的保险。如此,在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较大责任时,将使物流公司遭受较大的财务危机甚至倒闭。

为了保护道路运输经营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从制度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道路运输的承运人强制其进行保险并将强制投保作为其获得许可经营的一项条件。

目前,由于道路客运经营的特殊性,承运人责任险开展的较好,尽然如此也存在许多不足。开展道路客运经营必须依赖其拥有的经营工具(营运客车),因此客运经营者实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其开业之后。只有客运经营者经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核准投入经营工具(营运客车)时,才必须按客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此时如果没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才能对其进行限期投保直至吊销该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和监管与客运相比就更差了。

如果将物流企业的强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作为其开展经营的条件,势必对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带来莫大的好处。结合我国国情,公路运输中的挂靠现象普遍存在且不会短时间内消失,被挂靠单位取得经营的前提需要投保责任险,如此就会倒逼其向被挂靠的车主采取一定的措施:

1、在收取的费用中函盖保险费,在签订挂靠协议时,投保单让客户一并签字填好,挂靠后及时给被挂靠人投保或增加保额。投保的期限与挂靠时间要一致。

2、如果不愿意出保险费的,不予挂靠。

对于挂靠人而言,自己无力成立一家物流公司,挂靠在别人名下是在现行法制下的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对被挂靠人而言,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两全其美。

在实际操作中,被挂靠单位对挂靠的车主的控制力很弱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被挂靠人为挂靠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无疑是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这要求,在被挂靠的单位在收取挂靠费用时,应该考虑到该车辆的保险费用,并且尽快的给予投保。这不仅仅是风险管理的安排,同时为社会的稳定做贡献。试想,如果挂靠人出一次大的事故,而被挂靠人无力赔偿,将给他人带来世大损失而无法弥补,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被挂靠单位无论在接受挂靠时有没有考虑到投保商业保险的费用,为挂靠车辆投保足额的商业保险,不仅仅为自己永续安全地经营提供可靠保证,同时是一件有益社会的大事。

3.车辆挂靠合同 篇三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挂靠经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联营车主基本情况

车主: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宅电: 移动电话: 现 住 址:

紧急情况通知人详细住址:

姓名: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三、联营车辆基本情况

车号: 上岗资格证号: 驾驶证号:

车型: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吨位: 车辆技术等级: 操作证号:

司机: 移 动 电 话: 住宅电话:

四、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参加必要的保险,若乙方不参加保险,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保险费用:交强险 元,车损险 元,第三者责任险 元,座位险 元,货物险 元,不计免赔 元,盗抢险 元,玻璃险 元,自然损失险 元,无过失责任险 元,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货物险)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费用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交付,甲方办理上述费用的缴纳时,乙方须给甲方付 元的代办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一年的风险保障基金 元。

5、各项费用从 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运管、交通部门的管理,保证安全行车。

3、有权要求乙方的车辆按交通、运管部门的规定,安装GPS,承担其费用。

4、若遇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时,乙方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乙方代办营运手续和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缴保险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提供配货服务,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

7、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修理、仓储、信息服务,但给予优先和优惠。

4.运输车辆挂靠合同 篇四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特签订本运输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挂靠期限及责任。

1、乙方自愿将车型: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发动机: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

2、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3、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结算方式

1、运输距离为(8)公里,超出8公里,由双方再行协商。

2、运输车辆均为密封式自卸车。车厢规格(统一):车厢长为:5。8*6米,车厢宽为:2。3米,车厢高:1。1米*1。2米。

3、运输价格暂定为( )元/车,结算时间________(以甲方渣土票计算为依据)。

4、如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调整,运输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调整。

5、所有车辆在公司第一次结算时扣除5000元押金,如按协议或允许退出的话押金可以退还。

5.车辆挂靠合同范本 篇五

编号:

甲方: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总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挂靠在甲方名下,并由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基础上,合法自主经营等事宜,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从甲方转出,否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0元。

第三条:标的物

1、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乙方所有的 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 、发动机号为 ;挂车车牌号为 挂车车架号为 )。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具体过户手续由乙方主动协助甲方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间,上述车辆登记证书的正本由甲方负责保管。

第四条: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法经营,为乙方上述车辆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

2、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完整的营运手续,使得上述车辆能合法营运,以及协助办理车辆和证件的年检、年审等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向与甲方长期合作的保险公司统一办理上述车辆的保险事宜,保险费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保险项目险种至少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5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限额至少50万元)和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

4、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办理出险车辆的相关处理工作。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上述车辆经营业务中,需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对外追索债权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请求与承诺积极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如属于乙方或乙方车辆被索赔、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的,甲方接到有关法律文书后应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统一委托律师应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通知不予配合的,甲方仍可以直接应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6、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收取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每辆车按每年 1200元,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车辆拥有自主经营、使用、管理和调度的权利,合同期内自负盈亏,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干预;若乙方存在违法、违约经营现象,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并依法、依约处理。

2、同意委托甲方统一代理投保上述车辆的各种车辆险,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5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至少限额50万元)和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等。如果保险期限届满前十天,乙方未主动委托甲方投保,甲方可以在保险期限届满前2天(遇到节假日则相应提前)直接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甲方垫付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及其利息。

3、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及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并承诺对该标准保密。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经营、生产工作;配合甲方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的企业检查、稽查等工作。

5、如乙方车辆出险,乙方应在出险24小时内向甲方报备,对于涉及重大的人员伤亡的案件,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报告,同时允许甲方介入协调、处理。如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以及驾驶员等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上述车辆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起诉、追索的,且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甲方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则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以便甲方对第三人进行赔付。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应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

6、乙方自行聘请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其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用工关系。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等与甲方无关,若发生工伤、医疗等社保待遇纠纷而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立即将该费用支付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赔付,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应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对其进行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学习、培训和监督,按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有关部门或甲方检查,积极维护甲方公司形象。

7、按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和车检工作,承担车辆日常运营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年检等项费用),并及时按规定缴交,否则应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8、乙方聘用的从事本合同项下车辆运营的工作人员、司机等必须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保、医保手续,如需要委托甲方办理,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按月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可能造成国家相关主管单位给予甲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损失。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如果乙方因甲方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上述车辆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如果甲方延迟或拒绝办理上述车辆营运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违约: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交其应付的各期、各项款项、甲方代为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赔偿金等;如逾期支付,则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款项或费用逾期超过30天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标的物、解除合同并处置标的物,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受损失或使甲方受到第三方追索而遭受任何损失及支出费用,或因合同期间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

3、合同期间,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并接受甲方必要的管理,维护甲方的商誉。如乙方的行为给甲方的商誉或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乙方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六条:特别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本合同当事方外的其他方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注明被转让方及转让标的等详细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合同欺诈,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0元,同时甲方有权收押标的物,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执行费用及对其他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转让后,本合同即解除,新车主应和甲方另行签订合同书,约束其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财务管理需要,通过甲方办理有关车辆燃油购置,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燃油票据。

3、车辆营运中凡属于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要求缴交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费、过桥年费、车船使用税等,在乙方不主动缴纳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要求直接代为缴纳,而不必经过乙方同意,甲方代为缴纳后乙方未立即向甲方支付的,甲方即可根据本协议约定标准开始计算乙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标准高于本协议约定标准,以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标准为准)。但是,甲方上述代为交纳的权利并非甲方义务,双方对此给予认可。

4、如果乙方车辆出现违章,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违章的次日必须处理,否则甲方可代为处理,甲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往返处理地点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餐费、误工费等)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特殊情况下,甲方也有权对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双方约定,乙方所付款项的支付顺序分别为利息、违约金、本金。

6、乙方挂靠车辆发生对外纠纷并进入诉讼程序时,应由甲方统一对外聘请律师代理,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乙方预先支付并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本合同所称“秘密信息”意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企业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2、除本条第3款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但各方应要求其专业顾问承担保密责任);

(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职员。

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本条第3款(4)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违约金30000元。

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5年。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3、合同的修改: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各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合同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6、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余两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声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已经对本合同所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阅读,所有条款系经各方协商调整后一致确定的,各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6.船舶挂靠经营双方的合同责任探析 篇六

问题的提出

船舶挂靠经营是一种特殊的经营管理方式,通常表现为船舶所有人将船舶挂靠于某一运输企业或管理公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经营和/或管理船舶,并向被挂靠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作为酬劳。船舶挂靠经营存在登记经营人与实际经营人分离、安全责任不明、船舶物权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而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对船舶挂靠经营双方在合同项的法律责任裁判尺度不一,影响了司法权威性。

船舶挂靠经营的法律性质

在逻辑层面上,一种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明确该行为的法律性质。我国民商事法律界对船舶挂靠经营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观点并未统一,理论界有隐名合伙论、雇佣关系论、联营关系论、名义借贷论等多种观点。

笔者认为,船舶挂靠经营中,挂靠方借用被挂靠方的水路运输资质并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日韩等国法律的名义借贷行为。有学者曾对名义借贷下过如下定义: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商号进行营业的契约为姓名商号借贷契约,也称名义借贷契约或字号借贷契约,即有信用的人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取得营业许可者把名义借贷给无许可者等使用。向他人借用营业名义的情形,在台湾地区俗称为“靠行”或“寄行”,其表现为挂靠人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形下,向已领取营业执照的被挂靠人,借用其营业名义以经营货运业务。在船舶挂靠经营中,被挂靠方允许挂靠方借用其水路运输资质并以其名义对外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且名义借出者(被挂靠方)与名义借用人(挂靠方)从事的营业种类相同,因此,船舶挂靠经营行为性质最类似于名义借贷。

船舶挂靠经营合同项下的法律责任

我国大陆地区民商事法律并没有名义借贷的相关规定,那么应该依据何种法律制度确定挂靠双方的法律责任呢?有学者认为,如果名义借用人实施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名义借出者与第三人之间构成表见代理应无疑义。还有学者指出,如果公司允许他人以其名义为同一营业者,他人所经营之公司,固不因此而成为公司之一部,惟其许他人使用自己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即系民法第169条所谓表示以代理权授予他人之行为,对于第三人应负授权人责任。那么,船舶挂靠经营行为是否均为表见代理呢?船舶挂靠经营过程中,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实施行为、交易第三方凭借挂靠方出具的资质证书以及船章等文书和印鉴足以相信挂靠方具有代理权、交易第三方没有过错、交易第三方与挂靠方签订的合同形式上符合民事行为成立要件,船舶挂靠经营行为似乎成立表见代理。但笔者认为,船舶挂靠情形下的行为应区分借用《水路运输许可证》签订的水路运输合同与其他合同行为区别对待,不能一律认定为表见代理,直接由被挂靠方承担法律责任。

◎挂靠方以自己或被挂靠方名义签订水路运输合同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没有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承运人签订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但《指导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船舶的实际所有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运输合同,应当认定其为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第10条规定,“挂靠船舶的实际所有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签订运输合同,被挂靠企业亦签章予以确认,应当认定被挂靠企业为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上述二条文均有“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字眼,按照文义解释,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挂靠方借用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签订水路运输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并根据水路运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指导意见》的第3条和第9条、第10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如何理解?

笔者认为,挂靠方在挂靠经营情形下根本没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以自己还是以被挂靠方名义均应认定为无效。因为船舶挂靠经营行为并不具备经济效率上的正向收益,会导致市场无序竞争阻碍社会财富增进。而且,国家设定水路运输许可的本意绝不仅在于水路运输直接相关主体的利益,更重要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公共利益。至于《指导意见》第3条和第9、10条出现的表面冲突,应按照体系解释的方式进行理解,即:第9条和第10条条文中的“合同”和“合同责任”指向的是纠纷的实体解决,实际上是在认定水路运输合同无效情形的前提下,按照《指导意见》第4条确立的“无效合同按有效审理”的原则来明确合同无效情形下挂靠方或被挂靠方应承担的合同无效下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以及《指导意见》第9条、第10条的规定,若被挂靠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水路运输合同,则在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下,以挂靠方为义务主体,对给托运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被挂靠方不应作为义务主体;若挂靠方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签订水路运输合同的,且被挂靠企业加盖船章或企业印章予以确认的,此时承担合同无效法律责任的义务主体就是被挂靠方而不是挂靠方,至于被挂靠方可否依据其与挂靠方的内部协议来进行追偿则与被挂靠方对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关。

当然在此种情形下,对托运人的保护力度似嫌不足,一个最典型的情形是:托运人与挂靠方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但由于水路运输合同的无效,而使原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没有适用空间。在此种情形下如何处理?笔者认为,此时托运人的救济途径并未完全丧失。在挂靠方以自己名义与托运人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时,托运人作为经济理性主体,本身就有对与之缔约的相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慎审查的一般性义务,如果托运人对挂靠方是否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不加任何审查,实际上此时托运人与挂靠方签订的合同关注点并不在于挂靠方有无水路运输经营资质,而只在于挂靠方提供可能适航的船舶完成运输义务。那么,此种情形下对于水路运输合同的无效,实际上托运人是负有一定过错的。而挂靠方故意规避法律规定,对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比托运人更大。此时,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参照《指导意见》第4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分配相应的责任。但必须明确,如果托运人与挂靠方只约定了违约条款但并未因挂靠方违反约定遭受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托运人主张挂靠方因其过错而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而在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时,此时作为运输合同的实际承运人仍然是挂靠方而不是被挂靠方,而且托运人即便尽了一定注意义务也很难查清挂靠方没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出于对托运人的保护,此时法院不应依职权认定水路运输合同无效,而将此项权利交由托运人选择行使。如果托运人以被挂靠方为合同相对人并主张水路运输合同有效,并主张被挂靠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应予支持,而不以实际损失是否发生为前提;如果托运人主张水路运输合同无效,则如果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实际损失,被挂靠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签订其他合同时的法律责任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在营运过程中与他人签订油品供应、船舶修理合同等应成立《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表见代理。此时跟挂靠方借用被挂靠方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并无直接关联,而只是为了保障船舶正常营运而进行的民事行为,基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鼓励交易、增进财富的目的,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在有效合同情形下,由于出名的被挂靠方,此时应依表见代理的规定认定被挂靠方为合同相对人,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若被挂靠方承担责任后,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3条“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规定向挂靠方主张追偿的,法院也应予支持。但涉及到船员劳务纠纷时则应有所不同,虽然挂靠方的行为仍成立表见代理,但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应从维护社会正义、特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民诉意见》第43条、52条及《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的规定,在程序上将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在实体上则突破合同相对性原理,由挂靠方和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其他合同时的法律责任

此种情形下,合同相对方的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无关。因为此时并不存在挂靠方表见代理被挂靠方的情形,第三方(包括船员)对实质和名义上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明知的。而且即便从经济效率出发需要加重船舶挂靠双方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加重并不能也不应该置基本法理而不顾,对合同相对性等法律原理进行任意突破。因此,此种情况下合同项下的法律责任只能由挂靠方单独承担,与被挂靠方无关。

结语

船舶挂靠经营行为对初期航运市场的繁荣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在当前运力过剩航运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其不但会冲击航运市场、阻碍航运经济的集约化发展,而且会在司法实践中带来诸多混乱。法律必须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变化,对于船舶挂靠经营这种不符合整体功利主义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从严规制,通过明确挂靠双方的法律责任的方式使挂靠双方趋利避害,主动放弃挂靠经营转而从事合法经营,促进航运市场最大效率化规范发展。

(作者单位:广州海事法院)

7.运输公司车辆挂靠协议 篇七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车号:

住所地:电话:

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危险品)货物运营中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关系,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挂靠协议:

第一条:关于运营车辆的约定

1.01、车辆由乙方出资购买或经合法途径取得,并具有符合运输货物性质的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

1.02、乙方车辆挂靠到甲方单位,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营模式;

1.03、运营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资料并办理登记,由甲方存档。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年,自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关系是否继续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及结算方式

3.0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的25日至30日,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元,也可以一次性交纳年的管理费 元。

3.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1-

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 所 地:电话:

担保人承诺:本人自愿以家庭财产为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债务、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及其他责任赔偿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

(一)(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

住所地:电话:

担保人

(二)(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

住所地: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8.公司挂靠合同书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保健品。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严重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保健品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证,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帐户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及印章。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充分获取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甲方所做承诺的完全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6)挂靠期间及挂靠关系结束,乙方的所有投资和设备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经营场所和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

目,乙方需要经营的需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帐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

开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上述银行帐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保证该帐户的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乙方对该账户享有实际占有、完全使用和收益权利,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3)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9.物流有限公司挂靠合同书 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现有货车一辆,车头牌照号为,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 ;挂车牌照号为,车架号为,同意挂靠甲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挂靠该公司,每年的一月二十八日乙方须付甲方公司挂靠费一千元。

三·乙方考虑到甲方距该车户车辆管理所较近,为便于年审,二级维护等,自愿将该车辆挂靠甲方公司,但是乙方仍是该车的实际所有人,甲方既不是该车的控制人,也不是该车的受益人,挂靠以后的一切风险事物均有乙方承担。

四·甲方要求乙方做到如下工作:

1,乙方车辆必须按时办好保险续保手续,保险本公司协助安排,车龄五年者公司强制该车保险,否则甲方有权注销乙方车辆户口。

2,乙方车辆所有风险,债务,纠纷均有乙方承担。3, 乙方车辆所有支出费用自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五,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年检二维及各类规手续,其费用乙方自付。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若在运输经营中有欺诈行为,其责任

自负,并责令乙方立即解除挂靠,运输经营期间一切经济,民事,事故纠纷等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如该车辆乙方想转让,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需无偿帮办转户手续(转户所产生的正常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否则责任乙方自负。

七,甲方对乙方没有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调配权。车辆所有权,车辆受益,车辆风险均属乙方。

八,本合同是由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在平等,自愿,合法条件下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公章): 乙方(签名或盖公章):

见证方(签名或盖公章):

附: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见证方联系电话: 另:三方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十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带给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晋城市金缘大酒店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山西金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晋E98828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_________并且

配司机电话__________,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

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间,

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含车辆使用费、加油费、司机工资)。如有其他开支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___200___元(如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如

甲方违约按订金5倍赔偿),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_____公里,还车

时公里数_____。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5

承租方:_______

出租方:_______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_______

车况:_______(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_______

四、租车形式:_______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_______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

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6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__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元,押金__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还车: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右前大灯()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左前转向灯()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右反光镜()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牌照灯()防雾灯()

仪表盘()室内反光镜()雨刮器()

天线()前后保险杠()收放机()

座套()脚垫()点烟器()

烟灰缸()发动机工况()空调工况()

底盘()外观清洁度()磁带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底盘完好()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没有撞击修理()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轮胎扳手()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备胎一只()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秉持友好精神,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如下:

一、租赁车辆及期限:

1、基本信息:车型:_____,车牌:______,数量:_____部,出厂年月:20__年__月__日。

2、租赁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3、若租期内需变更租赁车辆的,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租赁费用和要求不变。

二、租金及费用

1、租金及费用标准

(1)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金为每月RMB_____元;

2、加班费用计算

上述加班费用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次使用车辆(出车)按「派车单」或「车辆使用登记本」上乙方人员和甲方司机共同签名确认的使用时间为准,计算加班时间及费用。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每日从___:__至__:__,(周六若无特别通知,车辆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计作加班,个别情况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后车辆使用时间(如:公司集体活动,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时为标准计算,在此时间内的车辆使用不计加班时间。

3、支付方式

甲方应每月__日前与乙方核算确认前使用月度的费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足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将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费用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账户信息: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3、甲方应随时保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处于可用与整洁状态,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及相关手续的齐全,有效。

4、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车辆附加费,年检费,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维护保养,违规罚款肇事责任以及车体本身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甲方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

6、车辆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拥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

7、合同期内,甲方车辆逢检修,更换部件,处理交通事故,驾驶员学习,病事假等,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临时驾驶员或同等规格的备用车辆。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提供车辆的,按日停止计算租车费用,并在租金中相应扣除。

8、甲方应自行与其提供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务需要甲方人员佩戴乙方标志,亦不代表承认该工作人员为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财物,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员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负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费,以及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停车费。

3、租赁车辆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工资、误餐费及出差之加班费由甲方支出,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之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以及时间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进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若因甲方司机违反交通法规,或因其它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4、租赁车辆为办公生活用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运送易燃、易爆物或竞赛使用,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5、租期结束后按时归还租赁车辆使用权,如乙方逾期归还使用租赁车辆的,则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计算。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数额为一个月车辆租金的赔偿金。

3、甲乙任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4、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用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和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晋E98828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x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xx车

架号:xxx

车牌号:xxx

制造厂家:xxxx

出厂日期:xxx

发动机号:xxx

三、租赁期限:自xx年x月x日开始,计划租赁至xx年x月x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xx年x月x日

2、交车地点:xxxx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x/x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xx x 出租方:xx

法定代表人: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

传真:xx 传真:xx

电话:xx 电话:xx

开户银行: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x 帐号:xxxx

xx年x月x日 xxx年x月x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用于接送客人、领料送货等运输活动,车辆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车辆租赁费用按出车趟次收费,收费标准参见附件2;付款方式:月结15天(当月发生费用于次月15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协议期限为x个月: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每次需求用车时电话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执行甲方指定的出车任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要求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购置保险的证明等车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做备案;

(二)甲方应按时支付用车费用;

(三)甲方应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法规,不能要求乙方运输超出所用车辆规定的货物(例如易燃,易爆等需专用特种车辆才能运输的货物);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载货物的安全负责,确保防护到位,如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但由于人力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五)乙方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直接或间接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每次按时向甲方派出约定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时出车;

(二)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足额的交强险及适度的商业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要求乙方运输违法物品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用车费用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双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 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 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附件一: 承租方须知

1.承租方必须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4.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

费用结算单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指定驾驶员: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常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夜间经营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承包金以行情为准。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车情况:

1、甲方将属于自己的(车牌号:川AY8114,顶灯号:川运蓉——G0030)出租车的夜间经营权承包给乙方(时间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结清。

三、双方职责:

1、为了保证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汽车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在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证金4000元整。合同满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

2、合同签字后,乙方应立即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营运证件(服务证、资格证、治安证),由于乙方证件不齐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业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标准每天150元整),直到该车能正常营运时为止;因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无法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赔偿损失费。

4、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单。

5、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修车费、医疗费乙方有先期垫付的义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6、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由无证或证件不齐者营运,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营运过程中,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大修费由甲方全部负责。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在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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