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XX区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2024-10-17

怀化XX区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共1篇)

1.怀化XX区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篇一

社区矫正人员XX个性化矫正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 ,男,1966年6月20日出生,高中文化,已婚,系xx村村主任。2012年,xx村村主任XX,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和使用国家专项拨款,用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职务便利,在使用该专项拨款购买太阳能路灯过程中,与村会计一起侵吞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款人民币8.7万元。于2013年10月18日,被判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矫正对象的社会背景资料

XX出生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高中毕业后,XX在村里务农,他为人实在、做事认真、脚踏实地,2009年,他顺利当选为xx村村主任。但是他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在利益面前,未能禁得住诱惑,因而犯下贪污罪。

三、主要问题陈述

XX被判刑后,能主动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并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及教育培训,但是他的思想压力很大,意志消沉,主要表现在:犯罪前性格性格开朗,人际关系良好,亲戚、乡邻、朋友都非常关心他。犯罪后情绪低落,自我形象低、唉声叹气、失望、内疚、自卑、对今后的生活没有希望。

1、工作初期

工作理念: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在与XX初次接触后,针对XX思想负担过重,循循善诱,正确看待其罪行,对其平等对待,帮助其顺利度过矫正期,防止重新犯罪,发掘其自身优势,协助其重塑自信,重新融入社会。不存歧视,让其消除对社区矫正工作防御、戒备心理。

分析与诊断:XX因犯罪由一名领导干部变为囚徒,社会地位起落大,反差明显,一时间不能适应。其次他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一种负罪感,以一名罪犯角色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内心恐慌。

过程:XX第一次来所报到,是因为司法局告知他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他自己主动来到司法所,态度很好,一再表示要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教育,遵纪守法,好好接受改造。对于工作人员的询问和告知的有关社区矫正事宜,唯唯诺诺,惟命是从,给人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工作人员意识到他内心的恐慌,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疑惑,没有将其作为一名犯罪分子对待,而是与其平等对话,以谈家常的形式了解其家庭情况、生活工作情况,让XX与工作人员的接触、谈话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初步消除了XX是罪犯面受训斥、歧视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心甘情愿接受社区矫正。工作初期效果:通过工作人员循序渐进,以情感召,以法服人的工作方针,XX对我们充分信任,并能推心置腹地主动与我们交流沟通,十分配合我们的工作。并且他思想上有了重要转变,不再表现出自卑,生活态度认真,工作热情提高。

2、工作中期

工作理念:针对XX好表达沟通能力好,理解能力强 社会宣传工作好、司法所亦能提供法律服务 帮助其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

分析、诊断:XX多年从事村委会多年,这对其是很有利的因素。

过程:在XX接受社区矫正后,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在接受教育后,XX多次向我们询问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并且多次向我们表示要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我们了解其心思后,激励他充分发挥才智,在工作上努力进取,争做一流,为社会多作贡献,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效果:通过工作者的正确引导,XX在日常生活中生活态度积极,他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也在工作岗位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了他的自信心。

3、工作后期

XX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这段时间以来,服从管理,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认真接受思想教育,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他逐步拾回了信心,树立了重新做人的勇气。

五、评估与反思

1、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不存歧视。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是违法犯罪人员,但有部分人员素质较高,自尊心极强,完全是因为一时糊涂,放松了警惕才导致犯罪,其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在犯罪后都有悔过心理,因此我们不能将其等同恶性很大的罪犯看待,心存歧视,恶意训斥,践踏人格。这样容易造成对象自卑、自闭心理,阻碍沟通,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2、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要及时并充分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积极有利因素,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矫正对象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

上一篇:建筑工程质量信息化评估论文下一篇: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