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金融服务方案(精选8篇)
1.信贷金融服务方案 篇一
信贷业务自查方案
根据《XXX》要求,为加强信贷业务合规经营,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存量业务风险,提高我行信贷业务质量,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我行信贷业务开展自查,特制订信贷业务自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我行结余的贷款,并比照监管部门和我行信贷业务相关制度的要求,发现并整改信贷业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确保我行信贷业务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自查小组
我行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自查工作由XXX亲自监督领导,由信贷业务部主要负责,也请风险合规部参与协助,共同开展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并形成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X 成员: XXX XX XXX
三、自查时间和对象
自查工作时间为XX年X月X日至XX月1XX日,检查对象为截至XX年X月XX日结余的全部贷款业务档,包括XX贷款,XX贷款和XX贷款以及XX贷款的业务档案。
四、自查内容
(一)信贷业务内部控制
1.信贷业务组织架构是否健全,机构设置能否做到分工合理、授权及职责明确、业务流程清晰,能否体现前中后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2.信贷业务队伍建设是否满足信贷业务发展要求。信贷部门负责人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任命,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信贷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业务技能和上岗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是否落实逐及授权、区别授权;转授权是否超越权限;是否根据经营业绩、风险状况等变化及时调整授权。
4.是否及时贯彻总行最新各项业务制度和规定,使用的合同、业务单式是否为最新版本;授信额度审批部门与执行部门是否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管理层是否及时掌握、控制授信额度和执行情况。
5.是否明确和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6.开办新业务是否按内控优先的原则事先建立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控措施。
7.是否落实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是否落实绩效考核办法。
(二)贷前调查
1.受理的信贷业务是否具备准入条件。是否按规定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是否对客户身份证明、主体资格、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担保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记载;是否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不同借款人签字笔迹是否存在雷同现象,是否按规定对客户信息变动进行核查记载。
2.贷前调查中是否执行双人调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规定对生产经营场所、抵押物进行实施调查,现场是否留存影像资料。
3.调查报告所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贷款管理需要,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调查报告的关键信息,如存款、现金、存货、负债、现金流量、毛利率等是否有相关数据支撑,是否有多方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4.是否对客户财务和非财务因素进行全面、客观分析,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可靠;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规,能否有效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贷款真实用途,是否存在顶冒借名贷款、诈骗贷款、转移用途或用途不合规等情况。
5.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无投向国家明令禁止行业。
6.客户信用评级是否做到评级资料真实、完整,是否存在违规上调客户信用评级现象。个人贷款是否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对借款人偿还能力、诚信状况进行全面、动态的评价。
7.是否对贷款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分析,保证人保证资格是否合规,代偿能力是否充分、可靠。
(三)贷款审批 1.审查意见中存在需要补充资料的,是否有相应的后续处理,是否有审批主管明确审批意见并签字。
2.贷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合规;是否对尽职调查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是否审查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是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
3.审批是否严格执行上级行书面授权和规定流程,落实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要求,合理确定客户授信最高限额。是否违反违定流程授信。
5.审批人员是否独立审批,审批意见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合理确定贷款产品要素。
6.审贷会是否按规定组成,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评审记录、会议决议是否清晰、完整。
(四)合同签订与贷款发放
1.贷款合同要素填写是否齐全、完整,填写账户姓名、账号与借款合同、放款单填写是否相符,受理表、合同、支用单等资料是否均由借款人签字。贷款合同上是否加盖合同专用章,现场签订合同时是否执行面签制度,是否有影像资料加以验证。
2.贷款借据和贷款发放单,核对二者是否一致,借据要素是否齐全,是否与审批结果一致。
(五)贷后管理
1.是否按规定的方式和频次开展贷后检查并建立真实、完整的书面记录。2.是否专门检查贷款用途、去向,有否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以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产等情况。
3.是否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贷后动态监测。
4.是否对借款人风险或项目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当发经营管理、财务等不利或违约情形时,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展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未及时发现客户重大事项变化、未采取控制措施导致风险或损失。
5.信贷档案管理是否做到保管责任明确,移交、调阅有序,资料安全、完整。
6.电子档案是否定期刻制光盘进行保管,档案是否完整。
(六)贷款新规落实情况
银监会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后,是否按总行要求落实贷款新规。
(七)内部管理情况
1.信贷员岗、业务主管岗、审查岗与审贷会岗等关键岗位在信贷系统内外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冲突岗位兼职情况;是否实行了岗位近亲属回避制度;记账岗、支行会计岗与会计主管岗的配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工号混用。
2.内部道德风险:信贷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形;信贷从业人员的平常消费是否存在与其收入不匹配的情况;通过单独访谈了解部分信贷员、一级支行审查审批人员的思想状况、生活作风和工作过程,还需侧面了解是否存在领导授意发放贷款或知晓其他信贷员存在违规情况。
五、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如下:
(一)检查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本次自查采用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为:XX类贷款结余户数的XX%,XX贷款结余户数的XX%,以及XX贷款和XX贷款业务结余户数的XX%。
(二)汇总阶段(XX月XX日—XX月 XX日):
针对检查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形成正式的检查报告。
(三)整改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由相关人员针对汇总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给检查小组。
(四)复查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由检查小组人员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
六、处罚措施
本次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并针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2.信贷金融服务方案 篇二
一、农村金融信贷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分析
有数据显示, 截至2011年10月, 我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6.53亿元, 同比减少0.7亿元或3.2%, 全市农户小额信用不良贷款6.2亿元, 同比增加1.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信用社贷款总额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不良贷款行为呈上升趋势, 金融信贷风险加大。我们知道, 金融信贷风险主要是因为贷款人不能按期及时的归还贷款所致。那么, 产生金融信贷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就是指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的政策、法规;国家的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贷款人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情况等等。金融信贷机构对农民发放贷款后, 农民对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同时, 由于农民本身的觉悟和素养也导致了其社会信用度偏低, 这样也使金融信贷资金的回笼出现困难。我们先就其外部原因进行简单的分析。首先, 作为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 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 而这个机构其性质为官商混办, 它的业务不是很单一的, 相应的还有一些政策性任务, 而这样性质的信贷, 很容易在评审监督上出现问题, 导致资金无法回笼。其次, 农村金融信贷机构采取农民入股的形式, 但是也仅仅是个形式, 其信贷程序并不是由理事会决定, 而仍然依靠政府, 这就造成农民没有收益, 也就没有合作的愿望。最后, 因为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的管理模式仍然采用商业银行的模式, 它不能有效应对农村的不集中、贷款额度小的特点, 使得农村金融信贷机构对贷款人的信息掌握不准确, 交易费用高, 形成较多不良贷款。
其内部原因有:储备资金不充足, 流动性风险加大;资产利润率低, 不良资金多, 亏损严重。内部管理缺失, 近年来, 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职工铤而走险, 携款外逃现象时有发生, 职业犯罪率居高不下。
二、对金融信贷风险认知不足, 导致金融信贷风险加大
很长时间内, 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缺乏对金融信贷风险的认识, 对于贷款的事前、事中掌控不足, 不能很好地对金融市场环境进行调查分析, 对于各种的风险没有预警措施, 也没有风险发生后的处理办法, 这就致使农村金融信贷机构对风险的掌控能力低下, 对于一些不良的贷款行为不能深入的分析其背后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不能反思这些行为就不能为其制定相应的措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和信息保障。
三、保守的信贷行为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
追求信贷安全是每个金融信贷机构应该优先考虑的问题。但是, 我们不能因为不能应对信贷行为产生的风险就降低信贷数量, 也就是不能“因噎废食”, 我们的金融信贷如果只选择那些没有资金回笼风险的业务来做, 就会失去大量的业务, 使信贷业务严重缩水, 其效益大幅下降, 经营管理者不能很好地把金融信贷风险评估和信贷机构的效益结合起来。这就需要管理者在矛盾中发展进步, 风险和利益一直是一把双刃剑, 我们要考虑的不是没有风险, 而是在增加利益的前提下如何降低风险。
四、应对金融风险的策略
建立健全金融信贷制度, 构建良好信贷环境。建立信贷档案, 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及时发现不良信贷业务, 对这些信誉低的客户进行警告曝光, 加大监管力度, 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创造良好信贷环境。奖励优良的信贷行为, 其信贷资金向信誉好的客户倾斜, 促使农民还贷意识增强。加大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 增加效益降低信贷风险。加强法律意识, 对那些长期不还贷的客户, 诉诸法律, 追究其责任, 是其觉得如果不还贷所付出的代价比还贷要大, 从而规避其不良行为的发生, 保护其他储户的利益。完善风险管理及风险预警制度, 要对每个信贷客户的负债能力进行分析, 给予其合理的信贷额度, 这样避免贷款客户盲目的贷款和投资, 即为客户服务, 也是自己的金融信贷风险降低, 也能避免贷款人效益链条发生危机而引起的信贷危机。风险预警的建立也是避免金融信贷风险不可缺少的一环, 我们要根据农村现状, 建立一个单独的风险评估部门, 对各级各类金融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对这些信贷行为进行跟踪监测, 对其风险走向进行分析, 及时准确的向金融信贷机构汇报其风险指数, 对资金回笼, 进行管理, 不免产生不良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1]赵本旭.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隐性风险的分析[J].致富时代:下半月, 2011, (11)
[2]李琼, 张冬瑜, 夏盛萍.关于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发展困境的思考——基于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自身风险控制的视角[J].上海保险, 2012, (4)
3.信贷金融服务方案 篇三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点,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日益重要,但是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引起了政府与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从2008年下半年起,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作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变得异常的严峻。为此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这对于政策制定者以后把握政策的重点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方提供了方向。
政府出台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可以分为四类: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政策和信用担保政策。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政策对受益对象有选择性,信用担保政策是一种间接优惠政策,而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调整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及银行金融机构内的组织形式,以保证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在实务中得以落实,缓解或较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达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综上考虑,本文选择对信贷及金融服务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相关研究回顾对于政策效应的评价,多数研究都是对政策效应进行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对中小企业信贷及金融扶持政策的研究中,多数学者都是从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两者对中小企业企业作用大小的角度进行研究,研究结果也存在一些差异。Berger等人(1995)认为小金融机构更适合小企业信贷;而Jayaratne和Wolken(1999)对小金融机构在小企业信贷上的成本优势假说进行了检验,结果并不支持此结论。而国内大多数学者是支持Berger观点的(如林毅夫、李永军,2001)。林毅夫等(2001)认为在间接融资中,大企业在经营活动的透明性、抵押及贷款规模效应等原因,大金融机构更偏好对大企业的贷款。与大金融机构不同,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企业贷款,这主要得力于信息方面的优势。陈晓红(2000)指出,应从三个方面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第一重构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建立中小企业的主办银行制;第二建立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第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他们认为小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更大。
程慧霞(2004)选择我国1997年~2002年的中小企业产值为因变量,以大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和中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在一定条件下,中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增加对中小企业产值增加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大金融机构贷款额增加对中小企业产值增加的作用没有中小金融机构显著。
王婷(2007)选取“浙江省民营企业工业产值”为因变量;以“浙江省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和“全省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的年末存款余额与全省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的增加能够存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全省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与民营企业的总产值负相关。
上述研究中都是以研究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对中小企业产值的促进扶持作用,但是在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中,中小企业的贷款只能占很小比例,尤其是大金融机构。因此用大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中小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并不能代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实证分析
为研究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促进扶持作用,本文以浙江省中小企业总产值为因变量,以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时间跨度为1990年到2008年。其中大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机构。
(一)回归模型构建本文建立如下模型:
Y=a+b1X1+b2X2+§
其中:a为回归常数;b1、b2为回归系数;§为随机误差;X1为浙江省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 X2为浙江省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Y为浙江中小企业总产值。
(二)数据来源“浙江省中小企业总产值”直接来源于《浙江非国有经济年鉴》;“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城市信用社对中小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农村合作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三者之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为“浙江省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浙江省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的合计数,其中,各银行对中小业的贷款余额为各银行对农业贷款、对乡镇企业贷款和对个体及私营经济贷款三者之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数据根据《浙江金融年鉴》整理而得。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得到:
Y=327.88+6.58X1+24.79X2
方程的R2为0.981,调整的R2为0.980,模型的拟合度整体较好,自变量对解释变量具有97.695%的解释能力。方程的F值为837.495,整体显著性水平在95%以上。
从上述的回归方程中可以看出,当大金融机构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均无贷款时,中小企业总产值为327.88亿元;“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和“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款余额”为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与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的增加,都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总产值的增加,它们若是分别增加1元,可使中小企业的总产值分别增加6.58元和24.79元。这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是相符合的。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是大金融机构目前还处于金融机构的主导地位,大金融机构的目标客户一直定位于大企业,虽然在政策的指引下,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但是中小企业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比例远远低于大企业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比例,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门槛相对是比较高的,能够符合大金融机构贷款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本行业中处于较高层次,属于优质企业,也可以说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量较少,但是质量较高,所以1元的大金融机构贷款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更高的总产值。二是在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额中,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只占23%—40%。而且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对于大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而言,比例太小,所以1元的大金融机构贷款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更高的总产值。
三、对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结论,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商业银行)和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分别增加1元,中小企业的总产值分别增加24.79元和6.58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在绝对值和相对值上与小金融机构相比都较低。所以短期内在增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会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产出。然而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多方面的合作,实行综合治理,逐步加以解决。根据上面的实证研究,应该从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面共同努力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政府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与金融服务政策。所幸的是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信贷政策来加强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如2009年1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金融机构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备忘录》。2010年3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强和四大金融机构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各自优势,发挥四大金融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银行方面由于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客户细分、市场细分、立体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在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还占70%以上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依然要依赖传统的大金融机构,但是要对这些大金融机构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制度政策和程序、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
(三)中小企业方面既然大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对象是高品质中小企业,所以中小企业不能仅靠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从自身考虑,完善自身,提高自身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同时可以从完善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两面提高中小企业的品质。
参考文献:
[1]王婷:《民营企业融资政策评价——以浙江省为例》,《时代经贸》2007年第9期。
[本文系浙江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应及优化方案研究”(编号:209C250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向玉章)
4.泉州微小企业信贷方案 篇四
——基于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一、背景及意义阐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微小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己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生力量。据统计,截止 2011 年 1 月底,经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微小企业已达到 467万多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国GDP的 58.6%,缴纳税金占全国的 52.8%;中吸纳了 80%的城镇就业人口和 75%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此外,实证研究数据表明微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占到 75%以上,与总的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为 0.876,而大企业与总经济增长率相关数仅为 0.004。由此可见,微小企业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扶持、推动微小快速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之一。
被誉为“民办特区”的泉州,微小企业经济年均增速超过30%,据微小企业信息网显示,2012年泉州拥有各类微小企业13万多家,产值超亿元企业近1500家,上市公司77家,位居全国前列;拥有国家级品牌产品共133个,纺织服装鞋类等产量占全国比重大,泉州运动鞋和旅游鞋占全国总产量的40%、世界总产量的20%,石材出口量约占全国55%,工艺陶瓷出口量约占全国65%。可以说,实体经济是泉州发展的最大优势,也是金融发展的最大依托。因此,可以进一步说微小企业能否进一步发展,关系到泉州未来经济能否更大的发展。
然而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泉州微小企业经济发展正面临市场萎缩、原料涨价、资金紧张、用工短缺、成本上升等多重困难。解决泉州微小企业困难问题的关键在于融资问题,由于微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评级低,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借款,从而导致民间资本的泛滥。2011年5月,农业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何志成,在厦门及福建多地调研发现,民间借贷利率最低的也要20%,最高的多达5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微小民营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因此虽然银监会上周出台了十条措施,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但此举未能解决金融机构缺钱的问题。
为了支持民营微小企业的发展,遏制不良民间高利贷,继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之后,2012年12月底泉州市成为第三个国家批准设立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此外,现阶段,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内金融机构竞争将会更为激烈,可能面临客户竞争失利,资产质量持续恶化的窘境。在泉州的企业群中,微小企业是最具有活力和成长性的,他们有着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完全可以通过发挥人力成本的优势,为微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形成微小企业基本客户群,在长期合作中建立稳定的依存关系,形成较为稳定的生存基础。
因此,在此背景下,以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为信贷机构落脚点,研究泉州微小企业信贷融体系,有助于微小企业与信贷融资机构关系的搭建开辟新途径,使泉州微小企业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互惠互利。
二、微小企业信贷融资难及原因阐述
我国微小企业信贷融资起步很晚,2005年8月,由中国银监会制定和发布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提出商业可持续的小企业贷款模式,从政策层面对小企业的贷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引导。同年11月23日,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与内蒙古包头商业银行、浙江台州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微小企业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的正式启动。12月22日,全国第一笔微小企业贷款在包头市商业银行成功发放,此举为大规模开展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贷款业务拉开了序幕。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几年的发展,微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情况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包商银行为代表的一批商业银行立足区域市场,已经摸索出了一条以微小企业金融业务为重心的发展道路。
但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这一状况仍然不能满足微小企业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融资渠道单一。微小企业的信贷融资多集中在某些少数商业银行,多数融资还依赖于内源融资。这是由微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商业银行缺乏创新以及两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所决定的。
二是融资成本高昂:由于银行将资金货款微小企业时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更高的成本,从而微小企业取得的贷款利率要高于市场平均利率,融资中间费用比例过高。
三资本供给结构不平衡:不同产业间的资本供给存在不均衡,银行常常将资金贷给发展前景可预见且良好的,有稳定收益的行业,而不会将资金贷给风险高,收益不稳定的行业。不同的区域,资本供给程度也存在差异,相对来讲,发达地区的微小企业信贷情况要乐观与不发达地区。
造成微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是一系列原因造成的:
一是商业银行未将目标客户定位于微小企业。长期以来,我同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都是大型企业,龙头企业,乃至中型企业,却很少将目光转移至微小企业。因为同样多的款项,商业银行将其贷给微小企要比贷给大型企业承担更多的成本,更大的风险。鉴于此,银行很少将资金贷给微小企业,微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
二是信贷品种少且价格高。相对于西方商业银行,我同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方面还比较落后。现有的信贷产品少且价格高,适合与微小食业的信贷产品更是不多,这也是微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体制转轨未能为微小企业融资带来作用。改制中的商业银行从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出发,相应地提高了贷款条件,但微小企业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使其很难达到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
三、完善泉州农行微小企业信贷机制方案阐述
近年来,中央银行和各家金融机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外资银行为抢占国内微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定位和信贷服务措施,外资银行在中小企业客户市场方面的优势将可以更充分发挥。因此,泉州农行只有充分认识到形势的紧迫性,努力提升自己对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能力,才能在将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业务转型、信贷结构调整认识。泉州农行加大向战略业务转型的工作力度,是在做好传统公司业务的同时,加大战略性业务发展力度,并非传统公司业务不重要随着各家银行日益竞争的白热化,传统资产业务趋于微利时代,总行提出传统业务向战略业务转型是十分正确和及时的,是长期发展的需要,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
此外,泉州农行树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要认真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在实现国家产业政策与本地实际的“结合”,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增强贷款营销的科学性、前瞻性、连贯性,减少盲目性,提高营销效果。信贷结构调整是按行业划分的,搞好信贷结构调整,意味着要区别不同情况,分
类指导,有进有退,有保有压。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对那些规模较小、效益低下、发展前景差、信用等级低、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退出政策。从实际出发,不“急刹车”,不搞“一刀切”,要准确把握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这是一门艺术,要把握好火候、分寸、尺度,不要造成新的风险和社会不良影响。
(二)注重市场调研,做好贷款客户市场细分与定位,培植优质贷款客户群 贷款营销的基础是市场调研,通过营销环境分析,寻求客户的贷款需求,把握市场机会,依据客户需求的差异性和类似性,细分贷款市场,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确定将重点投入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客户群,进行目标市场的选择,并在目标市场上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定位。目标市场选择是否正确,市场定位是否恰当,对贷款营销成功与否关系重大。因此我认为,培植基本贷款客户群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批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贷款客户。
(三)泉州农行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针对泉州微小企业时效要求高的特点,在岗位制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业务运作环节,向着中小企业 “零售化”、“工厂化” 方向迈进。泉州农业银行内部应根据不同支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转授中小企业一定的审批权限。如客户类型的确定可由经营行调查上报二级分行直接认定,中小优良客户的用信可由二级分行授权用信额度500万元以下,由基层网点会同县级支行前台部门调查,经营行后台部门审查,经营行贷审会审议,经营行行长审批后发放。对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整合,使中小企业从申请到发放贷款的时间缩短到.个工作日以内等。同时农业银行逐步建立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体系、客户经理队伍,建立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完善信贷考核和奖惩方式,构建激励与约束并存的信贷营销机制。
(四)泉州农行可以进一步挖掘新的金融产品。针对区域产业集群积
聚的特点,综合考虑产业链,供应链等链条内的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信贷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制订县域中小企业差异化信贷政策,在不断不断满足微小企业的需求,在为微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开辟道路。例如:对微小企业的产品打包进行贷款,针对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贷款等。
同时,针对目前小企业金融产品相对单
一、竞争力不强的情况,泉州农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现实需要,因地制宜地创新金融产品。一是循环贷款。以小企业客户提供足额、有效抵押为前提,在同一借款和抵押合同下,实行一次性审批、一次性签订合同,在抵押期间内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多次提款、随时归还、额度循环使用,主要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经常性、反复的、无法事先计划的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二是整贷零偿。对小企业客户一次性发放、按月或按季或按年等额还款,主要满足小企业技改项目、购买机器设备、厂房购建等资金需求。
三是自助贷款。对小企业客户抵质押担保信用业务,通过营业柜台或自助设备,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此外,还可以推出小企业设备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抵押贷款、优良企业保证贷款、法人按揭贷款、个私小型技改贷款、贸易融资、保理业务、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商业承兑汇票保证等多种信贷业务,扩大中小企业贷款的选择范围,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实际问题。同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营销的成功率。
(五)泉州农行可以成立专门针对泉州微小企业融资的组织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和技术,为微小企业融资提供精细化服务。例如成立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设立微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服务于微小企业。
5.信贷产品宣传推广策划方案 篇五
--以红花岗区政府和湘江工业园区为代表案例
目 录
一、在政府和工业园区附近作宣传的SWOT分析;
二、中小企业主购买该产品的购买力分析;
三、广告宣传建议;
四、宣传方案。
(一)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产品在红花岗区政府和湘江工业园区作宣传的SWOT分析
1)优势S:
经常出入该地的中小企业主多,可以间接地提高我行的知名度; 该产品符合当地市场的需要;
公司高层对该地周围市场的重视;
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与持续的促销支持;
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撑和支持。
2)劣势W:
附近的广告价位较高,故成本可能较高;
附近无太明显的可用于宣传用的路灯和公交车站台等;
湘江工业园区正在建设中,前期的广告效益不会太突出。
3)小企业信贷产品市场关键成功要素分析:
分销网络的覆盖能力
产品的质量
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体系
相关的市场推广活动
品牌与美誉度
4)机会点O: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大力扶植
我国的金融体系正在走向完善
我们可以通过此次活动来提高邮政储蓄银行遵义分行的知名度,体现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威胁问题T:
其他银行的产品已经先占领此市场,我行现在进入会使得占有率非常低;
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扶植中小企业,一旦扶植的政策不在,会影响相关的决策;
其他商业银行的产品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产品价格体系,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通过SWOT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中小企业主需要我们通过正宗的小企业贷款产品的传播,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信贷观念;
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来树立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贷产品优质理念。二)
中小企业主使用我行信贷产品的概率分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遵义市分行目前在遵义市的知名度较低,潜在的客户一提到银行,都会首先想到的是工农中建交等五家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而对于邮政储蓄银行的概念还是原有的邮政储蓄的概念,不知道我行已经开始转为商业银行,并已经开始发放信贷产品,加之我行的成立时间不长,自然不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知名度。
另外,由于我行的信贷产品推出时间不长,潜在客户一提到贷款,不会下意识想到我们。再加之我行在城市的营销网络不强,故效果欠佳。因此,引导潜在的客户成为我行的客户是这次宣传的重点,以平面广告为主,向潜在客户传达如下信息点:
1、邮储银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正在向全功能型的商业银行而努力;
6.2011年信贷督导检查方案1 篇六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有效规避信贷风险,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信贷督导检查组,对全辖的信贷业务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卫东
副组长:张兴江 胡喜庆 矫洪海 孙茂胜 主查人:刘治伟 井波 肖玉东
二、检查内容
信贷督导检查组将对2010年四季度及2011年的新增贷款作为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包括查阅信贷档案、走访农户调查、调阅监控录像等。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信贷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1、信贷档案是否按要求装订、专盒、专人保管,是否建立信贷档案调阅登记簿;
2、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使用是否正确,要素填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是否涂改、是否借贷双方本人签字等,财产共有人是否在借款合同上签署明确同意抵押、保证的意见,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贷款发放需要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信用社相关岗位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4、借款合同、借据、领款人是否为借款人同一人签字。
(二)贷款发放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5、信贷人员是否实地进行贷前调查、贷后检查,是否认真、准确填制农户经济档案、农户信息采集表、贷前调查表,是否对贷款发放提出明确、客观的意见;
6、借款申请书内容是否填写完整,相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审核日期、时间是否正确;
7、是否认真执行借款农户面谈面签制度;
8、非户主贷款,是否有户主授权书;
9、贷款发放流程是否正确,是否按照先申请、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面谈、签订合同,最后打印借据的程序办理。
10、到逾期贷款是否及时进行催收并签发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还款计划。
(三)一证通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11、一证通贷款是否认真执行等级评定、额度测算,是否严格按照测算限额发放贷款。
12、一证通贷款证副本记载是否及时、准确,贷款授信额度调整是否合规,是否有超授信额度支取贷款现象,贷款约期是否有超《最高额联保借款合同》有效期现象;
13、农户联保(一证通)贷款发放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发放贷款现象;借款人是否具备借款条件,是否存在父子(未分家)、夫妻同时联保贷款,即一户多人贷款等;
14、农户联保(一证通)贷款,单户、单组平均额度是否超
规定权限;
15、联保小组成员是否由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的农户组成,是否不低于3户;
16、农户贷款的发放是否严格按照风险排查间隔时间段发放;
(四)保证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17、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
18、保证人是否超担保限额,是否重复担保;
19、需要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20、调查人、审查人是否核实保证人工作单位、职务、工资等情况;
(五)抵押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21、抵押物是否符合抵押条件;
22、抵押物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是否有超抵押率放款现象;
23、抵押物是否办理评估、保险及他项产权证明;
24、是否认真核实抵押物权属,是否实地查看抵押物状态,并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
(六)贷款账务处理方面
25、贷款科目使用是否正确,贷款利率执行是否准确;
26、贷款科目总分账是否相符,贷款科目帐据是否相符,借据是否专人管理,定期核打;
27、贷款借据要素填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漏章、责任人、审核人漏签现象;
28、贷款五级分类形态是否准确;是否建立五级分类台账等;
(七)信贷纪律方面
29、是否按规定的权限审批贷款,有无超、越权限放款现象;是否存在一户多贷绕权限放款现象;
30、是否存在顶名、搭名、假名、盗名贷款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贷款等违规、违法问题;
31、是否存在信贷人员自批、自贷、自用贷款的问题;
32、是否存在人情利率、擅自减免息或加罚息情况;
33、是否存在放新收陈、放贷收息问题,34、贷款未还清前是否存在抽走抵押物问题;
(八)信贷工作日志方面
35、主任、信贷人员是否每天认真记载工作日志,内容是否详细、详实。主任是否坚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在被检查人员工作日志上签字;
四、检查处理
此次信贷检查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处罚办法,对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建议离职、待岗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以200-400元罚款。并视情节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1、信贷档案未按要求装订、专盒、专人保管,未建立信贷档案调阅登记簿;
2、贷款发放需要的相关材料不完备,信用社相关岗位人员签字不齐全;
3、借款申请书内容填写不完整,相关人员签字不齐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审核日期、时间填写不正确;
4、贷款发放流程不合规,未按照先申请、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面谈、签订合同,最后打印借据的程序办理。
5、贷款科目使用不正确,贷款利率执行不准确;
6、贷款科目总帐、分账不相符,贷款科目帐据不相符,借据未按规定专人管理,定期核打;
7、贷款借据要素填写不齐全,存在漏章、责任人、审核人漏签现象;
8、贷款五级分类形态不准确;未建立、登记五级分类台账等; 上述8项问题直接责任人为委派会计,相关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员。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4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以300-600元罚款。并视情节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1、一证通贷款未认真执行等级评定、额度测算,未按照测算限额发放贷款。
2、一证通贷款证副本记载不及时、不准确,贷款授信额度调整不合规,存在超授信额度支取贷款现象,存在贷款约期超《最高额联保借款合同》有效期现象;
3、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
4、保证人超担保限额或重复担保的;
5、需要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
6、调查人、审查人未认真核实保证人工作单位、职务、工资等情况;
7、抵押物不符合抵押条件的;
8、主任、信贷人员未按规定每天认真记载工作日志的或记载内容不详实。主任未坚持每周检查一次信贷员工作日志并签字;
上述第1、3、4、5、6、7、8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为主任,第2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为委派会计,相关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员。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6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视情节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使用不正确,要素填写不齐全、不准确,存在涂改;
2、信贷人员未实地进行贷前调查,不认真、准确填制农户经济档案、农户信息采集表、贷前调查表,未对贷款发放提出明确、客观的意见的;
3、未认真执行借款农户面谈面签制度的;
4、非户主贷款,没有户主授权书的;
5、农户联保(一证通)贷款,单户、单组平均额度超规定权限的;
6、联保小组成员不是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的农户,联保成员低于3户的;
7、农户贷款的发放未严格按照风险排查间隔时间段发放;
8、抵押物评估价值不合理,存在超抵押率放款的;
9、未认真核实抵押物权属,未实地查看抵押物状态,未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
上述9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为主任,相关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员。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3000元罚款。并视情节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1、借款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是指:借贷双方本人未签字;财产共有人未在借款合同上签署明确同意抵押、保证的意见,无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及信用社未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或在检查时没能拿出借款合同等行为均属于无效合同。
2、借款合同、借据、领款人不是借款人本人签字的。
3、到逾期贷款未及时进行催收,未签发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还款计划。
4、农户联保(一证通)贷款发放不合规,存在逆程序发放贷款现象的;借款人不具备借款条件,存在父子(未分家)、夫妻同时联保贷款,即一户多人贷款的;
5、抵押物未按规定办理评估、保险及他项产权证明的;
6、未按规定的权限审批贷款,存在超、越权限放款现象的;
存在一户多贷绕权限放款现象的;
7、存在顶名、搭名、假名、盗名贷款问题的,存在截留、挪用贷款等违规、违法问题的;
8、存在信贷人员自批、自贷、自用贷款的;
9、存在人情利率、擅自减免息或加罚息情况的;
10、存在放新收陈、放贷收息问题的,11、贷款未还清前抽走抵押物的;
上述11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为主任,相关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员。
五、检查要求
1、突出重点。主要以发现风险问题为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风险点不漏。重点对2010年四季度及2011年新增贷款进行检查,发现风险点,与贷户见面核对。
2、公正评价。检查中要正确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对被检查单位给予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3、准确定性。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近期下发文件为准绳和检查依据。
4、指导到位。要对检查出的问题详细阐明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5、统筹安排。遵循时间服从质量,即查一个方面、整改一个方面,全辖自查落实整改一个方面,以检查组次日公布的检查问题,明确其他社自查及整改方向,如遇特殊问题可增派检查人员,延长检查时间等,确保排除风险隐患;
6、落实责任。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签订《问题贷款清收承诺书》,落实审核人责任,今后要严格审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7、严厉处罚。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对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于未按照整改意见要求,落实整改的,给予主要责任人下调一级工资系数的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贷款,贷款到期后未及时收回且导致年末贷款下甩的,给予主要责任人离职清收处罚,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待岗清收处罚。
检查组在检查中应做好检查、印证材料的现场记录。对检查的有关问题发出事实确认书,整改意见书,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检查组如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联社报告。
7.浅析我国小额信贷与金融创新 篇七
一、小额信贷的基本理念
学术界把各种小额信贷机构依照其经营的首要目标分为两类, 即扶贫型 (福利型) 和商业型 (制度型) 两种基本模式。商业型以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来维持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 而扶贫型以扶贫为目标, 不要求利息收入覆盖运营成本。
首先, 小额信贷机构并不是贫困人口的专利。从理论上讲, 小额信贷的服务主体应该是略低于贫困线的人口。但国际上成功的、具有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对象是多层面的。它囊括了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和小企业。从国际经验上看, 一方面, 多元化的借贷主体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为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契机;另一方面, 使小额信贷机构可以有更强的能力适应市场的环境, 更好地为贫困人口、为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改进做出努力。第二, 小额信贷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是根据其客户需求多元化的。第三, 小额信贷机构的组织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 既可以是各种商业性和非商业性组织在主体上的结合, 也可以是不同主体之间合约关系有机的结合, 比如银行将自己不善于经营的部分小额信贷业务外包给其他非银行机构, 充分利用非银行零售资源。
二、我国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突出矛盾
(一) 面临的政策与发展环境问题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环境获得了空前的改善, 央行已明确提出了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的方向, 取得了应用的法律地位, 但是由于尚处于试验阶段, 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不断遇到新的问题, 阻碍了小额信贷产业的健康发展。
1. 政府部门的规定及要求与可持续发展现实的矛盾。
一方面, 政府希望和要求项目贷款资金发放到村庄中最贫困的农户手中, 甚至是“老、弱、病残”的家庭;另一方面, 小额信贷机构考虑到自身的目标, 不得不把贷款资金的绝大部分放贷给村庄中的中等偏上水平的农户。这样不仅造成了金融机构与当地有关部门之间的一些矛盾, 而且影响到了正常业务的开展, 甚至影响到了贷款资金的正常回收。
2. 优惠政策不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三农”的发展给予支持和投入, 但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从局部利益出发, 对发放小额农贷积极性不高。
3. 社会保障风险。
农村缺少必要的社会保障机制, 农户只能自己解决医疗和养老等各方面的问题, 农户将贷款资金一旦用于家庭消费, 特别是用在治疗疾病、建房以及婚丧嫁娶等活动中, 其效益的产出会受的严重影响。
(二) 机构建设和运行方式问题
1. 基层金融严重“真空”。
因农行早已开始收缩网点, 县级分行只有吸储的任务;农发行分支机构也只设到县一级, 其职能以收购粮棉为主;邮政储蓄存款机构的只存不贷虽然从政策上有所突破, 但仍处于试验阶断, 从而使农信社借助网点优势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事实上的垄断者, 但是农信社现有的机构、人员和资金实力, 远不足以满足所有农户的信贷需求。
2. 小额信贷机构的出现了人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一是业务工作量与工作人员数量不对称, 小额信用贷款额小、面宽、战线长, 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如果出现为了完成农户小额信贷发放任务, 在农户经济档案没有建立完善、没有按规定程序评级授信、没有核实发放贷款证和年审的情况下, 盲目追求贷款面、贷款规模, 将会人为加大了信贷风险, 影响到贷款贷后管理的频率和质量。
3. 工作不灵活和拖延, 合法和不合法的高交易成本。
由于制度和程序严格而导致贷款时间上的拖延, 农户从小额信贷机构获得贷款难, 贷款满足率不高, 得到贷款的农户和企业中, 仍存在贷款需求未得到满足, 尤其是无法满足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因存在工作人员的素质及内部管理和监控等约束机制不完善的情况, 潜伏着不可不防的道德风险, 一些工作人员借可乘之机, 搞冒名贷款, 以贷谋私, 实际上增加了客户的借贷成本。
4. 部分小额信贷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方式与实际要求相脱离。
贷款期限确定与项目收益期限不相符, 有些项目生产周期也较长, 初期投入多、风险大, 而小额信贷还款期短, 一般是半年至一年, 有的只有两、三个月, 与林业、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
(三) 信用体系的建设、风险防范机制未形成
1. 信用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
因为成本问题, 对小额信贷的借款人涵盖不够, 一般缺乏可信的长期信用记录, 也没有规范的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表, 导致银行在搜集和处理这些客户信用信息方面可能并无优势, 或者成本过高, 结果银行发现他们很不了解这些贷款者, 同时因索债成本较高, 容易形成恶意逃债, 那些贷了款暂时又没有外出务工的人, 很有可能终止贷款或赖账不还, 外出从事其他劳务, 增加了小额信贷机构的收贷难度, 造成部分农贷资金的“沉淀”。
2. 小额信贷组织要保证商业上的可持续性, 首要的问题就是控制贷款风险, 尽量降低“呆坏账”比率。
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是否到位, 首先取决于对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 对借款人信用了解越彻底, 就越能有效地降低贷款前的逆向选择和贷款后的道德风险行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一般较为单一, 不足以使银行得到范围经济的收益, 这就需要小额信贷组织有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和人才, 而目前的小额信贷组织还难以做到。
3. 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还涉及贷款的担保品和抵押品的问题。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困境之一, 是农户缺乏足够的抵押品, 难以满足银行对于抵押品 (担保) 的要求, 一方面农户自身无足够的固定资产可供抵押, 另一方面土地作为一种抵押品目前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尚未解决的困难。缺乏抵押担保品, 使得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风险加大, 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小额信贷更好开展的方法
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既是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充分就业、减缓贫困的需要, 也是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要求。认识到小额信贷发展的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采取适当的保护和支持政策, 对于促进我国小额信贷的积极健康发展有很大益处。
(一) 区别对待的政策, 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机构的地位
现有金融机构还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的贷款需要。政府应视内容和扶持对象的不同, 对商业性和扶贫性的贷款项目, 评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考虑到金融风险与安全, 对吸收社会存款的机构应严格掌握, 目前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的小额贷款应“只贷不存”, 符合条件的给予合法地位, 成为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使机构能持续运作下去。充分利用和引导民间的各种资金, 用疏导的办法解决民间融资问题, 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对小额信贷进行有效的补充。引导商业银行设立小额信贷部和批准一些小额信贷组织专门做小额信贷业务, 推动小额信贷市场。实行分类管理, 对不同项目、不同客户市场、不同组织形式的贷款机构, 予以不同的指导性管理政策, 使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机构按照差别, 确立市场分工与定位, 在市场中找到各自运作模式, 最终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服务于低收入者的金融服务网络, 以使中国小额信贷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二) 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小额信贷机构服务专业化和标准化
1. 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是扩大客户服务面的关键因素, 成功的小额贷款高度依赖于完善的技术和支持服务体系。
应有专门机构对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制定一套标准评定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查;由小额信贷监管委员会及其自律性的行业组织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并定期评定机构的信用等级, 优胜劣汰, 规范整个市场化运作。贷款业务要走向前台, 在营业门市上设立贷款专柜, 只要贷款手续合法, 就授权柜台直接办理, 以减少研究、审批等中间环节, 提高效率。
2. 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差异化经营。
根据不同农户的收入水平、农业生产的结构和方式资金规模等差别, 构造农户贷款的合理梯度和差异性管理, 减轻农户到期还款的压力, 避免贷款占用形态的失真。应主动找到那些贫困户中有信誉且有一定经营能力的人, 居住相对集中、培训比较方便的人, 给予其适当的额度。通过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各类客户, 相应提供他们需求的各类存、贷款服务, 不断增加贷款所需的资金规模, 降低平均交易成本和提高赢利水平。
(三) 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和初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 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 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建立担保基金。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使农业保险纳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 在资金、税收、再保险等方面给农业保险组织予支持。
四、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方向
小额信贷在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和深化金融等方面的成绩, 已为历史上成功的证明, 并以其可持续性发展获得牢固的群众基础, 这使小额信贷得以在中国这一巨大的金融市场上日益显现出来,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 小额信贷及小额信贷组织的必会在政府政策支持和群众的大力拥护下联合起来, 形成强大的合力, 依靠巨大的金融微型需求市场共同健康发展, 并以此推动相关政策开放, 最终发展成为既具强大扶贫功效, 又能实现财务盈利稳健的可持续发展的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 为建立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摘要:小额信贷在世界上许多地区用市场的手段比较成功地解决了贫困人口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问题, 找到了一条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发展途径, 同时克服了传统银行的制度瓶颈, 实现信贷机构自身的持续发展。小额信贷在我国发展也有十余年, 它以满足低收入人群信贷需求为方式, 促进解决人口贫困问题, 同时促使金融制度和产品创新, 对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对我国消除贫困, 深化金融, 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小额信贷,局限,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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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振宇聂喜旺邓志勇农村信用社要加强支农服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2 (10)
[3]周小斌李秉龙《中国农业信贷对农业产出绩效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3 (06)
[4]马凌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选择[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 (09)
[5]上官永清开拓信贷市场是当前金融工作的主题[J]前进2000 (02)
8.农村金融信贷风险调查分析 篇八
关键词:农村金融信贷 风险评估 调查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信贷以“服务三农”为根本理念,其业务量主要集中在对农民进行小额贷款上,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631.5亿元,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46016亿元,比年初增长27270亿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24.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8.8个百分点,真正发挥了服务“三农”主力军的作用。针对农村金融信贷的发展趋势,如果农村金融信贷机构,不能建立风险意识,那么其信贷风险就会大大提高,资产不良率也会相应的提高,这样,就致使农村金融信贷机构资金回笼难度加大,信贷机构信誉下降,在储户心中产生不良影响。这就需要我们要分析造成农村金融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我们针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完善制度,健全体制。笔者针对广大农村的金融信贷机构做了许多调查,分析得出其风险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信贷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分析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我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6.53亿元,同比减少0.7亿元或3.2%,全市农户小额信用不良贷款6.2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信用社贷款总额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不良贷款行为呈上升趋势,金融信贷风险加大。我们知道,金融信贷风险主要是因为贷款人不能按期及时的归还贷款所致。那么,产生金融信贷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就是指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的政策、法规;国家的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贷款人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情况等等。金融信贷机构对农民发放贷款后,农民对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农民本身的觉悟和素养也导致了其社会信用度偏低,这样也使金融信贷资金的回笼出现困难。我们先就其外部原因进行简单的分析。首先,作为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 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而这个机构其性质为官商混办,它的业务不是很单一的,相应的还有一些政策性任务,而这样性质的信贷,很容易在评审监督上出现问题,导致资金无法回笼。其次,农村金融信贷机构采取农民入股的形式,但是也仅仅是个形式,其信贷程序并不是由理事会决定,而仍然依靠政府,这就造成农民没有收益,也就没有合作的愿望。最后,因为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的管理模式仍然采用商业银行的模式,它不能有效应对农村的不集中、贷款额度小的特点,使得农村金融信贷机构对贷款人的信息掌握不准确,交易费用高,形成较多不良贷款。
其内部原因有:储备资金不充足,流动性风险加大;资产利润率低,不良资金多,亏损严重。内部管理缺失,近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职工铤而走险,携款外逃现象时有发生,职业犯罪率居高不下。
二、对金融信贷风险认知不足,导致金融信贷风险加大
很长时间内,农村金融信贷机构缺乏对金融信贷风险的认识,对于贷款的事前、事中掌控不足,不能很好地对金融市场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对于各种的风险没有预警措施,也没有风险发生后的处理办法,这就致使农村金融信贷机构对风险的掌控能力低下,对于一些不良的贷款行为不能深入的分析其背后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能反思这些行为就不能为其制定相应的措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和信息保障。
三、保守的信貸行为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
追求信贷安全是每个金融信贷机构应该优先考虑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不能应对信贷行为产生的风险就降低信贷数量,也就是不能“因噎废食”,我们的金融信贷如果只选择那些没有资金回笼风险的业务来做,就会失去大量的业务,使信贷业务严重缩水,其效益大幅下降,经营管理者不能很好地把金融信贷风险评估和信贷机构的效益结合起来。这就需要管理者在矛盾中发展进步,风险和利益一直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考虑的不是没有风险,而是在增加利益的前提下如何降低风险。
四、应对金融风险的策略
建立健全金融信贷制度,构建良好信贷环境。建立信贷档案,加强信贷业务管理,及时发现不良信贷业务,对这些信誉低的客户进行警告曝光,加大监管力度,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创造良好信贷环境。奖励优良的信贷行为,其信贷资金向信誉好的客户倾斜,促使农民还贷意识增强。加大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增加效益降低信贷风险。加强法律意识,对那些长期不还贷的客户,诉诸法律,追究其责任,是其觉得如果不还贷所付出的代价比还贷要大,从而规避其不良行为的发生,保护其他储户的利益。完善风险管理及风险预警制度,要对每个信贷客户的负债能力进行分析,给予其合理的信贷额度,这样避免贷款客户盲目的贷款和投资,即为客户服务,也是自己的金融信贷风险降低,也能避免贷款人效益链条发生危机而引起的信贷危机。风险预警的建立也是避免金融信贷风险不可缺少的一环,我们要根据农村现状,建立一个单独的风险评估部门,对各级各类金融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对这些信贷行为进行跟踪监测,对其风险走向进行分析,及时准确的向金融信贷机构汇报其风险指数,对资金回笼,进行管理,不免产生不良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1] 赵本旭.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隐性风险的分析[J]. 致富时代:下半月, 2011, (11)
[2] 李琼, 张冬瑜, 夏盛萍. 关于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发展困境的思考——基于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自身风险控制的视角[J]. 上海保险, 201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