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2024-06-18

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通用9篇)

1.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篇一

乡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工

作总结

“>乡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总结2007-02-01 11:12:29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我们从年初就制定了活动方案,确立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知现行相统一,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未成

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后备力量。我们今后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强化三项教育网

1、强化民族精神教育。坚持在学校学生中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主题教育,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举行各种活动,集中开展以爱祖国、爱家乡的主要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对中小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根据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活活泼的方式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避免了空洞说教,简单灌输,增强了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明力。

3、强化文明言行教育。坚持认真

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把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向未成年人的内容鲜活,形成了新颖,吸引力强的各类道德实践活动。

(二)抓好三个环节

1、优化了学校育人环境。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探索建立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努力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2、优化家庭育人环境。坚持在社区开展以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实现从“自然家长”到“合格家长”的过渡。

3、优化了育人环境。坚持以良好 的社会道德风尚影响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区教育健康发展。清理学校周边“三乱”场所,杜绝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因素发生。

总之,一年来的努力,我们已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了年初所规定的要求,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中,措施得力,收效很好,确实起到了重要的防范和教育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和措施,争取预防和青少年犯罪工作做的更好。

××乡社会治安心理防范工程工作总结

我乡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在人力加强人防、物防、拔改建设的同时,在全乡建设社会治安“心理防范工程”,现将“心防工程”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造势,增强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采取宣传教育,利用广播、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从心理上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建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任务,完善机制

(一)建立警情定期公示机制

派出所建立规范的警情公示制度,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重大警情,提醒广大群众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准备方面,把每月的5日作为派出所固定的警情公示时间,利用派出所的新联发言人机制,向新联部门和广大群众发布当日的社会治安情况,另一方面,针对某一时间的突出犯罪问题,治安灾害事故,或者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犯罪活动,适时向广大群众公布,公安派出所在公共场所、居民集居区等部位,设

立固定时间、固定格式的治安情部的报栏,及时将已经将发生或潜在的违法犯罪信息向辖区群众通报,让群众及时了解违法犯罪的动向。

(二)建立治安防范教育机制

乡综治办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常识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并形成日常机制。全乡中小学校将社会治安防范教育课程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治安防范知识讲座,由在校老师聘请政法干警对学生治安防范专题讲座,同时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契机,在青少年等吸毒高危人员中间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中小学中,选择一些真实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对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手段以及防范常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达到人人皆知。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部门结合日常爆炸危险物品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

育力度,银行、储蓄所、信用社等金融单位都要在营业醒目中的位置悬挂统一制式的,醒目的提醒标志牌,提醒取款群众提高警惕,注意周围的嫌凝人员,提高防抢、防盗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切实加强“心防工程”建设的领导,为确保“心防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和取得的实效,乡综治办成立“心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综治办主任朱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心防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查工作,加强领导和督导,确保“心防工程”建设声速在全镇顺利铺开,扎实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树立“社会治安社会管,综合治理综合抓”的思想,在具体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镇直各单位都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心防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确保“心防工程”建

设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

(三)严格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奖惩。乡建立“心防工程”建设成员单位联度会议制度,综治办牵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开展“心防工程”建设的措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心防工程”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做好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心防工程建设常抓不懈。乡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树立起长期坚持的思想,把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声势、有效果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广大群众治安防范常识的日常宣传教育,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的大治安格局。

通过建设“心防工程”,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明显增强,预防不法侵害的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可防性违法犯

罪案件和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明显提升。

2.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篇二

在我国,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前段时间, 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 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 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 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 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这表明,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从某种角度讲, 未成年人是一个社会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群体, 是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起着主要作用的群体, 也是对一个社会的持续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群体。所以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提, 也是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更是预防和控制我国犯罪行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因此, 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和研究。

2.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1) 从案件类型上看:主要为抢劫、盗窃、伤害、强奸这几大类, 且共同犯罪居多。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犯罪人数的60%—70%。未成年人作案时, 往往通过纠集玩伴一起作案来壮声势。由于未成年人心态不稳定, 自控意识较差, 好逞强, 容易被感染而形成共同作案, 且很容易结成犯罪团伙, 但团伙成员一般不固定, 具有随时纠合的特征, 多见于抢劫、盗窃犯罪案件中。

2) 犯罪起意存在突发性。未成年人犯罪时, 大多数没有预谋和计划, 一时心血来潮, 遇事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有的未成年人会因一些小事而行凶伤人, 预谋性犯罪也渐显苗头, 主要是模仿影视中黑社会犯罪, 很少顾及后果, 手段也较野蛮残忍。

3) 侵犯财产犯罪居多。未成年犯罪案件中, 侵犯财产的盗窃、抢劫犯罪占77%。但涉案金额都不大, 大多在10元—200元间, 这与青少年存在“钱少不犯法”的心理有关, 从而纵容自己犯罪。

4) 暴力程度相对较轻。青少年在抢劫犯罪中, 多采取搜身或采用语言吓唬, 被害人若顺从交出, 则抢劫结束;如若被害人拿钱迟缓, 多采取用脚踢或扇耳光等手段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抢劫者由受害人反抗未得逞的, 有的则就此作罢, 有的会以群殴的方式或用凶器将被害人殴打至轻伤、重伤。

5) 犯罪地点较窄。抢劫案件大多发生在学校和网吧附近, 这主要与涉案青少年多为该校学生或在网吧上网, 而其他社会活动少有关, 同时也与作案目标定位于弱小学生, 反抗不强, 外来干扰小, 容易得逞等因素有关。

6) 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为中小学文化, 有的甚至小学都没有毕业而辍学在家。这些人多缺乏法律知识, 多数人不知事由就触犯了法律, 很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 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1) 好奇、好胜、爱寻求刺激, 缺乏自我控制能力。青春期中的未成年人往往精力充沛, 有强烈的好奇心, 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充满了求知的欲望, 但由于各方面的压力, 群体心理处于波动不定的焦虑状态, 所以他们心理极为脆弱, 极可能铤而走险。

2) 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道德标准低下, 对自己放任自流, 随心所欲。

3) 周围经济环境的变化, 导致未成年人为追求物质享受, 冒险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良的社区环境和不良文化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 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不良习惯和不良的社会心理素质。

4) 法律法规不能全面落实和执法部门监督不力, 促进了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 各种娱乐消费场所日益盛起, 有些个体商贩更是大肆兴办游戏机厅、网吧, 为赚取未成年人财物为目的, 不择手段招徕中小学生入内, 不少青少年受诱惑而涉足其中, 进而沉沦痴迷;而有的游戏室、网吧游戏内容不乏色情、暴力, 促使未成年人的认知产生歪曲, 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以至于游戏机被冠以“电子海洛因”之名。这种导致未成年人员思想和心理发生扭曲的现象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有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某些娱乐消费场所严禁未成年人员入内或消费, 但有相当一部分娱乐消费场所, 处于赢利考虑, 漠视法规, 明禁暗行, 有的甚至公然向未成年人员开放, 加上相关管理部门的熟视无睹, 碍于人情网开一面, 使得各种违法娱乐行业依然“红火”。近年来, 一起又一起中、小学生为夺取上网费用抢劫、伤害等案件, 就是未成年人员受游戏网吧毒害的真实写照。

5) 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被称为人生的第一课堂, 是未成年人经历的第一个场所, 是他们社会化的起点。家庭的影响对人的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非常直接的影响。

6) 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是空白, 而未成年人在学校度过生理和心理上的青春期, 他们在性观念上表现为朦胧和愚昧, 很容易出现问题。

4. 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综上所述,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心理特征, 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认识能力有限, 又热衷于表现自己的独立与强悍, 容易冲动, 故易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如对其加以正确、适当的引导, 是较易去除其人身危险性, 使其重新回到正轨上来的。因此, 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应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法制教育。只有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 使青少年接受正确的观念, 养成尊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使他们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一是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 要从自身做起, 尽到家长的责任。二是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 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三是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

3)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 消除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为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因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 电子游戏室等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营业, 否则, 将被处以罚款或停止营业的处罚。但目前, 许多电子游戏厅的客户依然还有不少是未成年人, 有的游戏厅老板为了吸引中小学生, 甚至提供代做作业, 代给学生打病假条、代签家长意见等服务。受此诱惑, 未成年人员为了筹钱玩游戏机或享受“售后服务”, 往往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使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游戏厅都受到严厉的惩罚, 对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无疑会大有帮助。

4) 因人因时制定适宜帮教措施。我国传统中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存在两种极端做法:第一种, 考虑其未成年, 对实施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员仅仅批评教育了事, 使这些人产生侥幸心理, 认识不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 无视法律的严肃性, 继续实施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直至最后发展为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第二种则表现为一旦发现中学生、大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 即开除学籍, 将其推出校门, 使其丧失求学的机会。这些人辍学后无所事事, 与社会上有着类似经历和不良习惯的未成年人朝夕相处, 互相感染, 日益堕落, 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5) 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还未成年人一片蓝天, 还校园一片净土, 使社会教育走上正规。

5. 结束语

犯罪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而, 只有全面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才能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我们应当关注未成年人, 给其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 要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 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 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 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注, 如果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一定能得到有效保护。我们应该继续关注并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避免未成年人犯罪, 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的特征和趋势, 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青少年中的未成年人员为主体, 集于现有的研究成果, 结合现行司法实践中的有关内容, 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主要原因入手,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 并提出一些意见和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参考文献

[1]赵秉志.犯罪总论问题探索[M].法律出版社, 2003.

[2]陈兴良.本体刑法学[M].商务印书馆, 2001.

[3]陈逸仁.故意犯罪阶段形态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2.

[4]张明楷.犯罪论原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

[5]张绍谦.刑法因果关系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8.

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篇三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4.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四

你们知道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根据市政协五届第25次主席会议的安排,20**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政法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对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3373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606人,占18%;18至25周岁的青年人1017人,占30%。两项合计共1623人,占48%。

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3040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502人,占%;18至25周岁的青年人983人,占32%。两项合计共1485人,占49%。

1、侵财犯罪为主。20XX年,XX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件66人,其中抢劫23件32人,抢夺5件7人,盗窃13件16人,三类案件合计41件55人,件数、人数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80%和83%。20XX年1至8月,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9件84人,比 20XX年全年受理数多出18件18人其中抢劫35件46人,抢夺3件4人,盗窃21件27人,三类案件合计59件77人,件数、人数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85%和91%。由此可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目的就是图财。在市中心区,未成年人犯罪正在呈大幅上升趋势。

2、暴力倾向严重。以下是XX区公安局近年来抓获的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20XX年217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61人,占28%;20XX年155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45人,占29%;20XX年160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52人,占%。在这些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实施抢劫、杀人、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的涉案人员20XX年为65人,占总数的30%;20XX年为27人,占 %;20XX年为36人,占%。诸如强奸、杀人、绑架等一些原来似乎与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不关联的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20XX年10月1日,在XX县板桥镇开发廊的何某(女,24岁)被人杀死在店内,被抢

走手机一部。XX县警方经过近20天的艰苦排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2人抓获,二王年仅13周岁,均为在校学生。

3、团伙违法犯罪突出。根据XX县人民法院统计,20XX年受理和审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63件,其中共同犯罪案件30件,占%;20XX年1至 6月受理和审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8件,其中共同犯罪案件10件,占%。XX县警方20XX年破获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三联帮案,共抓获三联帮骨干成员15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比三联帮稍早的义仔社,裹胁青少年达数十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未成年人。义仔社疯狂作案40余起,多数为暴力犯罪。

4、违法犯罪日趋低龄化,在校学生参与作案的情况严重。根据市公安局统计,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在全市公安机关抓获的未成年刑事作案人员中,不满14周岁的118人,占总数的%;在校小学生参与作案89人,初中学生参

与作案119人,高中学生参与作案40人。20XX年6月至20XX 年6月,共抓获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刑事作案人员65人,占总数的13%;在校小学生参与作案39人,初中学生参与作案67人,高中学生参与作案64人。XX县警方在打击双抢专项斗争中破获的龙英帮犯罪集团案,其成员共16人,其中15人系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0岁,12人系XX县柏果镇某小学在校学生。

在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处理上,警方面临无可奈何的尴尬处境:由于相当一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只好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形成恶性循环。在市中心区某片区,就有一群专门以偷盗维生的流浪闲散少年,其中多数人已多次作案,被辖区派出所抓获,成为派出所干警见面熟的 常客。该片区的许多盗窃案件均是他们所为,但由于年龄小,没有办法处理。受各方面条件限制,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由

市公安局作出决定移送少年管教的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仅仅只有4人,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形成强烈反差。

二、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目前,XX市25周岁以下青少年约135万人,其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约100万人;未成年人中学龄前儿童万人,在校中小学生67万人(含少数高中学生跨越18岁成年年龄)。全市青少年大致可分为三大人群:第一是在校生,包括小学生、中学生、大中专学生,是青少年的主要群体。他们年龄跨度大,兴趣爱好各异,处于身心发育和世界观形成阶段。第二是社会青少年,包括辍学、失学和失业的青少年、闲散青年、农村劳动青年以及进城打工青年等,他们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是青少年中的复杂群体。第三是有不良行为和刑释解教的青少年,包括有劣迹、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他们是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

1、学校教育的功利主义。

根据市教育局统计,全市目前每年约有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中。但是,由于受功利主义趋使,学校教育重智轻德的情况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一些学校过度关注有希望考取大学的那部分学生,有的甚至不惜用重金来挖尖子生,而对一般学生,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的那部分学生则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对他们的成长和学业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另一方面,无论是对什么程度的学生,教学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考试,提高考分,素质教育沦为纸上谈兵。当然,学校方面亦自有其苦衷。仅就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而言,由于思想品德是中考、高考的统考科目,老师平时上课也就只能以考试为中心,为考试进行教学。因此,老师一进教室就讲考题,分析要点,接着就是布置背诵,然后检查。考试把思想品德课异化成一块敲门砖,其结果就是形成学生的双重人格,即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人格和表现在考试、作文

中的理想人格。学校教育功利主义的结果直接导致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淡漠,使学生或者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或者不把违法犯罪当回事。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这样一件案子:未成年人高某、徐某等3人在抢劫作案之后,用抢来的现金继续回到网吧打游戏,若无其事,直至受害人报案后被公安人员在网吧人赃俱获。在他们的心目中,完全没有以暴力、肋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这种行为就是抢劫、就是犯罪的概念。3个少年由于缺乏法律、道德观念所付出的惨重代价,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在为教育的功利主义徇葬而已。

2、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

调查表明,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实际上比家庭结构不完整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更大:一是对孩子思想品德教育的忽视。违法犯罪青少年与普通青少年的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最突出的差异就是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关心不够。按照关心程度排序,两类家长对

孩子关心最多的前三项分别是:(1)健康、学习功课、吃饭穿衣,思想品德被排到第四位之后;(2)思想品德、健康、学习功课。重智轻德的教育价值观在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教育中表现突出。二是家庭教育能力的缺陷。调查显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当初对孩子的一些不良行为采取不管不问态度的平均不到10%,打骂孩子的平均不到30%,60%左右的父母对孩子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事实上,一些父母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的确是煞费苦心,就是没有奏效。这就反映了家长在了解孩子的能力,协调与孩子关系的能力,评价孩子的能力以及保护孩子的能力等方面的缺陷。三是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履行不当。极端的做法是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责任,使孩子缺少家庭的保护;另一种则是对孩子管教过度,从而造成对孩子权益的侵害。青少年违法犯罪林林总总的现实告诉我们,当孩子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就会以不合常规的

手段去谋求自己的需要,严重的还会导致违法犯罪。教育孩子,尤其是在城市家庭,在独生子女成为孤注的背景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远不是一句养不教、父之过的责难可以了结。

3、互联网暴力、淫秽色情信息泛滥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公害。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8000万网民,70%是青少年。互联网上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呈泛滥之势,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名符其实的电子海洛因,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不法分子伤天害理,靠制贩、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大发不义之财。有的色情网站提供大量的淫秽色情图片、录像、电影和文字,利用视频聊天室,组织赤裸裸的色情表演;有的色情网站不仅给网民以感官刺激,而且教唆、引诱网民进行淫秽色情活动。青少年一旦沉湎于网上的暴力、淫秽色情信息,不读书、不上学,荒废青春,迷失人生,甚至走上

违法犯罪道路。与此相关联的就是文化市场上色情口袋书、黄色卡通画和暴力游戏软件,流氓玩具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有的已经把赤裸裸的性趣笑话公然印到了学生的作业本上;诸如《蜡笔小星》之类的所谓成人动画片及其漫画口袋书,即使在其产地日本,青少年观看和阅读也是被严格禁止的,而在我们的电视屏幕和图书超市中,这些东西却可以畅通无阻。这些都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

4、社会生活中一些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

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如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客观存在而一时难以解决;腐败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潮沉渣泛起;封建迷信、吸毒贩毒、赌博、**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并且愈演愈烈;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违背传统美德和职业道德的

行为在一些领域蔓延而一时难以完全杜绝等等。这些消极因素对青少年正在形成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信念造成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一旦其思想道德底线被突破,势必导致违法犯罪,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警惕。

三、对预防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建议

青少年违法犯罪使当事人家庭和亲眷蒙羞,受害者叫苦不迭,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一定程度上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悲剧发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通过对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趋势和成因等情况的调研,我们认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其核心问题还是教育问题。青少年可塑性强。青少年时期既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最佳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形成 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他们一生影响很大。因此,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扎扎实实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这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既要加强经常性的工作,又要抓几件立竿见影的实事。就XX市的实际情况而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一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同缺乏道德修养有关,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常常从道德沦丧开始,而违法犯罪行为本身又是违反道德的集中反映。所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实际上无一例外都是法律和道德意识缺乏和淡漠的结果。因此,只有通过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什

么是道德提倡的,什么是与道德相悖的,才能提高他们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辨别美丑的能力,培养他们向上、向善、向美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从总体上提高其自身素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在校生、社会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刑释解教青少年三种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对于在校生,既要注重法律、道德知识的传播,更要注重其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养成。要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列为大、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讲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逐步使他们树立起崇法、崇德意识,养成遵纪守法和良好的道德行为,增强明辨是非能力、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和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对于社会青少年,特别是失学、失业、失管的未成年人群体,要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于属于特殊群体的青少年,即有不良行为或刑释解教

青少年,包括有劣迹、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他们接近或正处在犯罪的边缘,或者在一定条件下可能犯罪或重新犯罪,要加强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这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方面密切配合,对那些家长管不住、学校不想要、公安很难办的青少年,落实专人结对帮教,有的放矢地释法说理,疏导劝诫,重点在转化其思想,感化其感情,帮助他们找准人生的轨迹,使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法律道德素质回归社会。

2、积极探索社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途径和方法。社区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家庭,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社会教育社区化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外地的一些社区已经积累了十分成功的经验,比如对社区青少年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档案管理系统;

与学校联合,通过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方式对家庭教育实施有效指导;与司法部门联合,对非监禁化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社区管教等等,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以社区为纽带,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工作安排上互相衔接,在教育内容上互相贯通,在教育渠道上互相补充,形成整体合力,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社区教育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乃是一块大文章,做好了,可以大有作为。XX市的社区工作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面临着经费、人员等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在社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一时难于有所作为,外地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3、净化青少年成长的人文环境。就网吧治理而言,严格禁止青少年进入网吧不是上策,青少年上网问题,宜疏不宜堵,堵是堵不住的,关键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净化网络环境,研发

5.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一年以来,——团区委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教育宣传、净化社会环境和开展调查研究四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工作,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继续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组织机制建设

1、认真做好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充分利用好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把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吸收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骨干。二是要求各街道、镇团(工)委积极筹建专门的未保委工作机构,并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和村,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系点建设的探索。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充实“五老报告团”法制教育组,邀请更多的从政法部门退休的老干部加入到法制报告团中来。二是联合区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把青少年普法宣传作为重要服务内容。

3、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经严格审核和积极推报,——派出所在5月份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5月17日至6月6日组织开展优秀“青少 年维权岗”春风行动,要求全区各“青少年维权岗”广泛开展以“关爱未来,共筑和谐”为主题的维权、教育、帮扶行动,精力抓好青少年维权个案的处理,加大力度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培养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点,团区委针对全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改变了以往以说教为主的教育方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青少年更容易接受,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实际的效果。

1、不断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一是深入开展青少年荣辱观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了“祖国发展,我的准备”主题团队会、“养成好习惯、奠基好人生”好习惯养成活动等大型主题教育,并在洪家楼第二小学将2007年确定为“好习惯养成年”,在全区青少年中营造了知荣明耻的浓厚氛围。二强化和完善了团日活动制度,利用各种纪念日深入开展团情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教育,使青少年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2、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的组织人才优势,组织“五老报告团”法制教育组、法律宣传志愿者等法制宣传专业人员深入中小学校、社区举办青少 年法制报告,全区一年来举办青少年法制报告二十多场次。专业人员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常识,并且对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使青少年知道用法律保护自身权利,明白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对稳定社会秩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了良好作用。

3、利用各种渠道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力度。3月30日上午,在乡镇大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出《致南部生态经济区青少年朋友的一封信》,散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呼吁青少年切实提高自身防火意识,杜绝纵火和违规用火等行为的发生。在4月出版的《青少年教育读本-先模事迹教育篇》中,收录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青少年合议庭和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两个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典型事迹,其中含有大量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知识。《读本》免费向全区青少年发放3000册,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5月27日在市区四个街道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等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宣传。

三、加大对网吧等娱乐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 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对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团区委联合政法、工商、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 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设臵的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录相厅、特别是网吧,进行了清理,在学校周围严禁这一类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存在;对学校周边宣传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除了这些短期取缔行为以外,团区委还聘请有责任心的离退休老干部担任义务监督员,长期监督市区内的其他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净化了校园周围环境,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为了深入了解全区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违法犯罪预防措施,团区委组织开展了多次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两份。一是撰写了《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对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进行了研究。二是开展辖区某中学网络游戏成瘾个案调查,对网络游戏成瘾的原因、可能引发的社会后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六

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也给青少年自身及其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紧迫地摆在各级党委、政法机关及学校面前,为了更好地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就必须深入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利于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对策。为此我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在土右旗司法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就土右旗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方位透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一)青少年犯罪数量急剧增加

据统计,在2001-2011年,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2011年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目前就一个中等城市的情况看,2002年-2004年的三年间,25岁以下的青少年作案成员共6632人,占全部案犯总数的47.4%。而且,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明显的逐年上升态势。

(二)青少年犯罪主体出现低龄化倾向

据有关数据分析,2011年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前十年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十岁!

(三)青少年犯罪形式上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

从青少年案犯的身份上看,农民、学生、社会闲杂人员居多,他们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在实施作案时常常缺乏明确的动机和目的,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从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看,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呈现出片面性和表现性,感情易冲动,作案前缺乏充分的犯罪思想准备,犯罪往往带突发性、偶发性特点。

(四)青少年犯罪类型明显增加

7.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篇七

一、我县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1、近四年来, 我县青少年犯人在起诉总人数中所占比例是在逐年下降, 但青少年犯人绝对数字却是总体上升的。2、青少年犯罪中, 18周岁至25周岁的青年犯占绝大多数, 最高的2008年甚至占到了83.56%, 最少的2011年也有76.76%, 与2004年至2006年的同项数据比较, 总体上升了1.79%。3、在被起诉的青少年犯罪人中, 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4、从各种犯罪类型看, 主要以侵犯财产类犯罪为主, 其次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和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 也有少数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主要是交通肇事罪) , 除了这四大类犯罪, 其他的六大类犯罪中只在2010年和2011年各出现了一例非法经营罪。5、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看, 男性犯罪占绝大多数, 女性只占极小部分。6、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身份看, 以农民居多, 其次是无业或失业人员。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一) 主观方面, 可以称为自己的质量问题

青少年自身素质是决定如果违法犯罪的关键。青少年的人生观, 价值观, 世界观的形成时期, 面对复杂的东西, 往往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真实性。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每天无所事事, 游手好闲, 有时甚至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人类尊严没有得到满足, 造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更有的青少年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低下, 加上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 自我控制能力差, 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刺激, 很容易犯罪。

(二) 客观方面原因, 指的是青少年自身因素以外的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综合我县起诉青少年案件的实际情况, 主要有来自家庭, 学校, 社会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家庭因素。其次是学校因素。再次是社会因素。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一) 千方百计提高青少年个体素质, 使其知法, 畏法, 改善青少年的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培养, 是基础, 犯罪预防。我们应该培养他们遵守法律, 法规和社会道德观念,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和自尊, 自我约束, 自我意识,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罪行的诱惑, 使他们使用的原因控制自己的情绪, 道德来规范言行举止。而要达到这个目的, 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做好各自工作。

(二) 对家庭, 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的父母应积极开展各种知识, 不断提高家长应该教育质量。增进家庭和睦,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给孩子稳定, 舒适的居住环境, 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优点和缺点的家庭环境, 父母的教育, 道德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都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 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家庭教育。一个和谐的家庭, 父母的教育, 可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从而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

(三) 我们的学校应该是以教书兼育人为宗旨, 改进教学方法, 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 帮助学生正确对待金钱及各种物质的诱惑,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从我县66.53%青少年涉及侵犯财产有关的案件就可以看出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有多严重。二是学校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三是特别针对所谓的“差生”、“落后生”, 千万不能因为其一时的成绩不好便对其不闻不问, 甚或冷嘲热讽, 使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心理, “破罐子破摔”。要能了解在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 发现有违法违纪的苗头要及时予以化解, 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帮助学生树立自强自信, 处世乐观, 积极向上, 努力勤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四) 惩罚社会,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

应该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黄”, “灰色”与“黑”的“三大公害”对青少年感染和毒害, 坚决取缔色情, 暴力和其他音像制品传播, 严重打击制黄贩黄, 取缔, 坚决取缔那些色情内容的游戏厅, 录像室, 歌舞厅, 发廊和咖啡馆;同时也增加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优化社会环境, 为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创造条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青年人才有地方玩, 有兴趣的条件满足, 可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消除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

(五) 继续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各个司法机关要相互配合, 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可以发动村委会和居委会来共同做好预防失足青少年再犯罪工作。同时社会要做到对失足青少年抱宽容态度, 不歧视他们, 使他们重新尽快地融入社会。

(六) 完善立法, 从根源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进一步完善立法, 增强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 也是当前一个比较紧迫的问题。

青少年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有效力量, 可以说,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因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综合管理, 充分利用政治, 经济, 法律, 行政, 教育, 文化等手段, 不断完善的社会氛围, 消除消极影响, 通过实践, 不断总结实践可行的方法, 目的是为了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摘要:近年来,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 法规颁布社会,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影响。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如何来承担并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呢?笔者对浙江省松阳县近四年 (2008年-2011年) 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综合调查研究, 并对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研究

参考文献

[1]谢山河, 揭萍, 胡日亮.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03) .

[2]屈智勇, 邹泓.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及发展轨迹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 2007, (01) .

8.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篇八

一、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撑

当前,关于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限定范围,相关部门只是根据国家下发的通知开展工作,社区矫正没有被归为法律制度管理的范围,造成社区矫正的法律效力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虽然在试点工作中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真正解决社区矫正法律效力问题的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的强制性措施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

(二)学校缺少教育监管

近些年来,校园暴力事件与未成年犯罪事件不断增加,引起了人们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关注。调查发现,包头市某社区青少年共有23人,经常三五成群集合起来欺负在校女生,但却没有受害者报案。而且发案学校有1088名学生,夏季在校住宿有230多人,冬季在校住宿的达到550人,但是学校只是安排2名生活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校园管理秩序混乱,来往人员过多,没有进行详细登记。同时,学校周围有许多游戏厅和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学校对住校生的安全管理缺乏。

二、优化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体系的途径

(一)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目前,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网络的瞬息万变,导致一些不良思想层出不穷,网络犯罪不断增加,涉及范围较大,具有很大的危害性。青少年缺少这方面的认知,极易被网络影响,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为了有效阻止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应加强社区网络管理的力度。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网络知识宣传力度,提升青少年对网络犯罪认识;二是健全完善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法院为中心,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平台,让学校、家庭和社区共同参与到宣传当中,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例如,政府应专门建立为青少年开放的网吧,只对青少年开放,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提升和教育青少年为主,以此分流一部分网络痴迷者。要求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家长适时与其进行沟通分析网吧的利与弊,以帮助他们健康上网。

(二)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

在现代法制社会中,预防与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是依靠法律。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关键。例如,包头市政府结合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情况,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上进行完善,同时配合各个地方司法部门协调青少年法庭工作,在提倡“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的同时,适当加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另外,地方执法部门应加快完善《保护法》《预防法》有关规章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并将其落实到位。修订《监狱法》,增加与青少年犯罪使用社区矫正的条例;补充《刑法》《刑事诉讼法》中保护青少年的条款,明确处罚原则,对使用的刑法种类进行详细规定,对缓刑、减刑与假释条件酌情放宽。同时,制定《社区矫正法》和《未成年人刑法》;最后,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根据情况制定《青少年社区矫正法》与《青少年刑法》,以此对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界定。

(三)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主体

针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缺少专业矫正人才的情况,须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处理。因此,要想促进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趋于职业化和专业化,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矫正工作人员职业制度的建设。建立一系列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有关的制度,以此促进矫正工作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二是职业统一评价标准的建设。设计与职业工作有关的评价标准,以此统一衡量矫正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资历,不仅可以确保人员流动的有序性,还可以为工作者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证,进而保持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制定适宜的薪酬激励制度。在设计行业薪酬方面,应根据学历、岗位、业绩、资历和资格等进行制定。对于业绩突出和能力卓著的工作者,可以适当地表扬、奖励,甚至给予晋升的资格,以此留住高素质人才。四是加强专业化培训的力度。定期对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其工作水平。

三、结语

9.乡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篇九

报告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席卷全球、具有共同性的社会问题,他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大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在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样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中也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如骇人听闻的马家爵事件等。如何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到有效的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值得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我们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深入调查和了解大中学生对这一现象的认识、看法,家庭、学校的教育和环境对他们的影响作用等。分别在XX大学和XX大学附属中学中抽取了部分学生共发放问卷X份,该问卷同时涵盖了高中一、二、三年级的高中生和大学一、二、三、四年级的本科大学生。最后收取有效问卷X份,问卷回收率为X%。为了使本次调查更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本次调查还特别邀请了XX大学法学院的刑法学专家指导设计了本次调查问卷形式和基本问题,并对收回的问卷进行理论分析。同时,我们深入杭州市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了解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等。

犯罪预防是指对犯罪风险的参与、承认、评鉴以及为消除或减少而采取的措施总称,也称之为犯罪风险管理,它是在符合经济效益且能保证潜在被害人人身及社会地位安全的基础上,减少犯罪风险系统措施的总和。犯罪预防作为政府重要课题之一,通过寻求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以干预犯罪发生的原因来降低未来发生的几率,进而控制犯罪的成长与减轻人们居高不下的被害焦虑。在世界各国俨然已成为犯罪控制的新典范。它不限于犯罪处罚,犯罪处罚着重在犯罪发生之后,而犯罪之预防则着重在犯罪发生之前,就像医疗卫生一样,犯罪也需要事先预防。“事先的预防绝对重于事后的治疗与处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要好。因为刑事立法最终目标是在于预防犯罪发生,而非仅仅是在犯罪发生后追诉处罚犯罪者,且大部分的政府理论也认为公共安全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一、破窗效应理论的提出

美国心理学历史上曾进行过这样一项著名的实验:把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分别停放在两个不同的街区:其中一辆完好无损,停放在社区环境较好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摘掉车牌,打开顶棚,停放在相对杂乱的街区。结果停放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星期还完好无损,而打开车棚的那一辆,不到一天就被偷走。后来把完好无损的那辆汽车敲碎一块玻璃,在几小时后就被人盗走。以该实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也没有及时修复,他人就可能受到某种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玻璃,而这些窗户就会给人造成无序的感觉,在这种无社会秩序的氛围下,客观上使得犯罪滋生、蔓延。”这证明同一个道理:环境具有强烈暗示性和误导性。青少年,尤其是大中学生处于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度的阶段。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他们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或发育趋于成熟、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分泌水平明显提高,第一、第二性征表现明显;生理发展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他们的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强,社交需求增加,对他人的认可与尊重的需求加强;有虚荣心,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易受暗示;好胜心强,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有很强的独立意识,但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尚不完备,认识问题直观、片面,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等方面均不够成熟。总之,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水平处在一个趋于成熟而又不够完善、稳定的阶段。不成熟、不稳定是他们的身心特点。另一方面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他们都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具有高级、专业的科学文化水平。在经济上,大中学生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其经济依赖于家庭。并且,大多数青少年也没有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从总体上来看,他们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消费观念不够成熟。在社会上,由于他们的年龄小,阅历浅,因而他们不可能拥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社会地位,在人格上,他们至少要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管束,虽然他们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但在外界环境的诸多约束下,尚未形成完整的独立人格。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地位低下与独立人格不完全也是他们重要的社会特征。可以说由于大中学生心理结构不够成熟、不够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相对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绕,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所以大中学生独特的身心特点和所处的社会特点决定着其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等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是犯罪形成的结果。

实践证明: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仅依靠刑罚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而且不当的刑罚不但起不了预防和惩治犯罪的作用,有时甚至会引起反向的刺激犯罪的作用。如震惊全国的湖南常德张君犯罪集团中的主犯张君在其17岁时因为一次打架,而在“严打”期间被处“劳动教养”三年。张君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认为仅仅一次打架而被“劳教”三年,受了不公平的对待,从此开始了他对社会的报复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学家蔡墩铭先生曾言的“不当之制裁反而助长犯罪”的观点有其深刻性,“脱序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故其行为应受社会之制裁固无问题,但行为人只应受合理之制裁,倘属于不合理或不当之制裁,行为人虽无法拒绝,惟对其将来所实施之行为,必有深远影响,殊属不可忽视。因之,为避免社会控制之实施,反而助长社会上的脱序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制裁之实施,其妥当性如何,实有待以检讨之必要。”假如刑罚制裁使用得太广阔,就会形成滥用。滥用的结果会使刑罚失去公平性与严厉性,使刑法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并且,就经济层面而言,任何的资源均是有限的。因此,任何刑事政策的改革推行,若不考虑成本效率,将会产生“排挤效应”。即投入治安经费增加时,相对地就必须减少其它社会福利或公共建设的支出,因而造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况且若对犯罪采取强硬措施时,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在运行中,反而会对犯罪采取宽松的态度,即受到所谓刑事司法热力学效用的影响。例如立法规定某个罪名的刑罚只为死刑,从立法上看可谓极为严厉,但在司法实务中依该罪名判处死刑的并不多,这就是刑事司法热力学效用的最佳证明。因而可以看出严刑峻法是有其极限的。故在西方世界的许多政府,包括德国、英国、瑞典、荷兰等均设立专门的政府单位,以便能发展,推行并评估犯罪预防策略。

二、传统犯罪预防措施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作用的局限性

传统的犯罪预防措施或称威吓主义是指传统警政及刑事司法机构的吓阻,长期隔离及矫治策略等,并贬低他种犯罪预防途径,其处理原则是鼓励遵循固有权威的合法指令,即强调威吓主义、隔离主义、应报主义及依赖刑事司法体系对犯罪者施与明确、迅速、严厉和公平的处罚。通过维持更有效而强大的警察力量,高比率的犯罪嫌疑犯被定罪,受刑人刑期的加长,常缩减嫌疑犯的程序权利以提高犯罪者被逮捕、定罪和惩罚的可能性。但就我国来说,近年来,不仅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量增加了,犯罪情节也有严重化倾向。犯罪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犯罪中暴力倾向日益明显化、案情简单化以及团伙犯罪现象尤其突出。故事实证明光依靠促进公共安全的刑事立法与刑事执法对犯罪率和严重犯罪的影响是有限的。德国刑法学者宾丁有句名言,称刑法具有残缺不全的特征。刑法只是所有社会控制体系或社会规范体系中最具强制性之一种手段,仅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对于尚未发生的犯罪,却未必有限制之效。刑事司法制度需要与其他社会控制之机构密切合作,始有效维持社会共同生活所必需秩序,以防制犯罪。“刑罚的规模应该同本国的状况相适应。在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里,刑罚给予那些僵硬心灵的印象应该比较强烈和易感。为了打倒一头狂暴地扑向枪弹的狮子,必须使用闪击。但是,随着人的心灵在社会状态中柔化和感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与感受之间的稳定关系,就应该降低刑罚的强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刑罚只不过是社会用以自卫或防卫犯罪的次要手段。刑罚的规范功能的不完整性意味着刑罚绝非最好的和最有效的犯罪预防手段。

三、当前破窗效应理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中的应用

因此,我们认为在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上应借鉴破窗理论,通过消除犯罪的原因、环境,也即环境的暗示性,而控制大中学生的犯罪。于是,重要的问题在于了解在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中,究竟触动了哪些社会因素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违法的增加呢?分析犯罪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商品经济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它严重地冲击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价值观的异化,成为引发犯罪的思想渊源。而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尤其是大中学生正处在高度的社会化进程中,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疗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发展向反面,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另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以及受社会亚文化的影响。社会价值导向存在偏颇和混乱,使一些青少年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这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通过正常的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

2.另一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客观环境的不当影响,首先在于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与他们生活时间最长,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第一环境。但由于一些家长的生活方式不当或行为不端、监护不力、家庭环境恶劣、家长教育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他们剧烈的心理变化直至矛盾,随即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将孩子“推”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是学校教育的失误。学校是学生成长成才的主要场所。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违法犯罪。如教育思想不端正,一些中学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学校监管不力。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此外社会环境的恶化包括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时受到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等问题导致他们偏激的认识等都是促使他们犯罪的因素之一。转型时期的社会控制很难适应这种变化的需要,在诸多社会控制领域表现出明显的控制乏力甚至失控的状态。政府职能转换已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当前,无论是zd机关的建设,还是基层政权,以及治安组织的建设,都存在不适应新的现实的状况。从而造成无序环境的存在,而这种社会的无组织化或无序性引起了犯罪违法的增加。这些都不是刑事威吓主义所能单独解决的。因为个人犯罪的可能性和他居住于何处有关,往往改变生活环境就会改变个人的行为。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积极提倡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努力构筑社会化的防范体系是预防和减少他们违法犯罪的主要策略。犯罪预防的目的在于通过重组、规范其生活的物理环境及强化非正式社会控制来达到减少犯罪的机会和增加犯罪的困难度或风险。最为常见的如门窗加锁、防盗铃等使对某特殊犯罪对象之犯罪更加困难或不易成功。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则是指借对生活区的规划及建筑物的设计使对犯罪产生非正式的心理控制,亦为情境犯罪预防的另一种方式,如美化街道和环境,使产生美感和秩序感,因会有非正式社会控制而减少犯罪,另设计建筑物或活动场所,以使青少年通过相互聚集互动增加熟识,消除都市生活的疏离感,均或多或少可对犯罪预防产生效应。如果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改变了社会结构,使原有的社会中制约犯罪违法的机制打破了,当没有功能上可以替代的新机制时,犯罪违法就会大量增加。德国犯罪社会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刑法近代学派主将李斯特的一句名言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人基本上是其所生存社会环境和经济体系下的产物,财富和权力的不平均以及缺乏机会,增加了某些弱势团体犯罪的可能性。因此,为能有效控制犯罪,很显然是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可以从完善社会基本制度如社会福利、反歧视法案等相应行为规范准则、社会保障、法律救济等宏观环境以及教育培训和职业训练等微观个体环境两方面着手保证社会的有序性,从而有效地预防犯罪违法,限制犯罪违法的发展。

一个良好社会环境的功能在于保障个人权利能有行使的合理途径和可能性以及在这种权利遭到侵犯时有救济的途径,避免因为制度环境的无序性而造成滥用权利现象的产生。具体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上,应该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着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构筑社会化的防范体系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江泽民同志也曾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来关心和支持。”他还指出:“只有加强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从早抓起,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才能收到实效。

人之所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在于其对这个环境中习惯惯例或是生活方式的认可。而在不熟悉陌生环境,短期内无法建立起足够信任的破窗效应状态下,极有可能通过犯罪途径滥用权利。特别是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在校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他们向往金钱物质,加上家庭环境氛围的恶化以及学校教育引导的失误,使得一些青少年学生无法对整个社会产生足够的信任感,采取极端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或满足自己的私利。这时,就需要通过对通行的习惯惯例一致化或加以融合使之相近的法律法规便有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法定的途径,而国家的其它社会政策则在于维护该权利行使的可能性。例如增强社会管理者的素质,重视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发挥zd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切实改革学校教育,开展好纪律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活指导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和学校为主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防范体系;通过就业政策创造工作机会;完善立法保障青少年基本权利等都是宏观环境急待改善的地方。在个体微观环境中,则强调提高家庭成员的自身的素养,实行良好的家庭教育;端正办学思想,加大教书育人的力度等改变大中学生们的生活环境和机构。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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