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2024-10-07

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共10篇)

1.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篇一

安全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发现隐患:监理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的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记录隐患:安全监理人员应该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汇总隐患:由监理人员对记录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理人员对项目部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理通知,督促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帐。

5、实施整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施工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反馈整改信息。

7、复查验收: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安全通知书和安全台帐中注明或再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8、施工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整改反馈通知单,及时上报总监办。

9、复查时,总监办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监理通知书存在的情况如实进行检查。

10、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整改反馈单中注明,情况严重的,再次下发整改指令或红头文件上报业主。

11、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分项整改。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记录,发现未整改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GYII---JL9总监办

2015.4.9

共和至玉树公路改扩建工程II期JL9总监办

全 隐

患 督 促 整 改 制

2015.4.8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GYII--JL9总监办

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篇二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9.4条的精神,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应有主管领导带队包括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检、现场观察、实物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要求检查要全面,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纠正要彻底。、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状况;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的状况。

②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状况。

③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安全知识的运用状况。

④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⑤劳保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

⑥存在的安全隐患。

3、公司每季度以定期、抽样、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各项目管理部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每周进行自检,作业班组每日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在施工全过程,项目部要坚持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的活动。

4、安全生产检查要有明确目的、具体要求和计划,通过检查发现解决实际问题。

5、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责任制,把安全检查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6、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双龙中心

结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7、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检查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8、项目经理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要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后项目经理要逐项验收并报告项目管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整改完毕后项目管理部、公司安全部门应组织复查验证,确保安全隐患完全排除。检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应做好总结反馈给公司。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篇三

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督检查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运输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系统通过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安全运输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原则:遵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

第五条 职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兼职监督检查员分片区组成监检小组,独立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消防工作等情况作全面监督检查。第六条 工作程序 ㈠ 专业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是专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安全人员是专业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1、监督检查程序: 1)每两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薄弱环节、危险场所及车站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3)安全管理人员经常上路检查监督行车安全并作好检查记录; 4)安全管理科不定期检查各片区安全工作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

5)对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记录参加人员、检查情况、是否有隐患、隐患通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跟踪、隐患整改反馈等流程。

2、专业监督对象及内容:

1)公司安全管理科科长对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

2)公司有关科室对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等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 3)货运科对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及员工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对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物资存放、车场站消防设备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监督。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3、专业监督部门的权力:

1)对公司科室所属人员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严重危及旅客生命及国家财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令其终止营运生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节严重者,可令其停业。2)对违章违纪行为处罚权; 3)对公司所属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定权;

4)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违章指挥行为有越级上报权; 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人员的处理有建议权和处罚权;

6)对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的条款,以及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7)在生产指挥、评级及评奖等工作中,按规定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领导或员工,有奖励建议权。

㈡ 群众监督

公司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以员工和车辆经营者为主体,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委员由兼职安全监检员工会成员担任。监委会主任由公司监检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1、监督检查程序: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度对各处室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行使独立监督检查权力和参与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工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接收安全信息和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3)每月上路检查生产运输安全、查隐患、纠违章,并及时向公司行政传递安全隐患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隐患整改反馈信息的记录;

2、监督检查委员会职权: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组织管理工作,独立行使职权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参与安全管理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协助并督促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向员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员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条例和规定,及时督促行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清除隐患;

4)收集整理员工群众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或提交股东大会列入议程、作出相应决策;

5)督促和协助行政在推行承包经营或经济负责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并把其执行情况列为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直至一票否决;

3、企业全体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主体,并享有以下职权。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2)在接受生产指令时,如确认该指令违反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生产指挥者提出纠正意见,如无效,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反映;

3)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做好列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当发现重大事故苗头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并立即向上报告;

4)有权对操作人的“三违”行为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当因正常的安全监督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㈢ 片区监查小组时实施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基层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引导和支持员工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保证其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2.教育和帮助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协助和支持行政领导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做好记录,汇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拟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能即时解决的应立即作出整改方案,不能即时解决的,提出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接受检查有问题的有关人员发出限期整改书,被检查科室和人员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须立即采取措施,再限期整改完毕,接受复查或将整改情况向安全管理科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八条 公司安全检查内容,须按表格内容逐项登记填写,作为建档资料备查。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后应在短期内召开会议补选充实。

第十条 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由监检会主任提出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成绩者另行嘉奖。奖励、嘉奖每年一次。

第十一条 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督检查成员,召开相关会议,提出罢免并改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 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营车主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停业限期整改。第五条 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 各职能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科报告,安全管理科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科室发出《综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 对在日检、月检及路检路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科须立即向经营车主或驾驶员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 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㈣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安全管理科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 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科室或车辆,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凡通过隐患的通知、隐患整改、隐患跟踪整改及评定结果后,由科室、车辆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科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科室、科室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有关科室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4.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篇四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怔,即使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府、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只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共同参加,检查内容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运行情况以及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主要是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分,形式文字记录。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项目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执行按期复查和反馈。复查合格后销案,复查要形成文字记录。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公司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按公司和相关规定对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项目部安全检查因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定期检查内容主要是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查处“操作性违章”,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开展,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巡查日志记录。当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定人、定时间、顶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凡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项目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规定处罚,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5、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的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项目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应按规定处理

华天建设集团福星国际城K1项目部

5.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篇五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原则、目的、内容和形式等内容。

二、职责

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参与安全检查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三、检查的原则和目的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等。随着检查形式或检查规模的不同,会有所侧重。

1、查领导思想

查领导思想就是检查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即检查其对劳动保护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检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能否执行“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否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认真执行,是否做到新工人进入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

发生的事故是否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网络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

3、查纪律

查纪律就是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品,在禁烟区吸烟;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操作纪律,在操作岗位不盯仪表、闲扯漫谈、乱打胡闹;有无不按工艺指标操作,超温、超压、超指标给安全生产造成危险;有无违反规定和禁令;不办动火票动火,不经批准乱动土,乱动设备管道,车辆随便进入危险区,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乱动消火栓和乱接电源等。

4、查管理

查安全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标管理、全员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5、查隐患

指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及设备、物质(原材物料)的状态,即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倩况,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电气、锅炉、压力容器、各种工业气瓶的使用状况,查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

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6、查整改

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除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外,还应对被查单位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复查。

五、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特殊检查等。

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环保部门整理汇总,需上报的要上报。

(2)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车间安全员汇总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要定期进行。检查的面广,有深度,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或特殊操作工序,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要有方案,有明确的检查重点和具体的检查手段和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锅炉及各种压力容器、各种反应罐(釜)、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的检查。必要时要对某些设备或操作迸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作业员工操作情况、调试及维修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

况等进行连续检查,以确保其防护功能。

(1)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安全环保部。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作出准确的鉴定。

3、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每天都进行的、贯穿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日常检查采用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进行。通过日常检查,能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调度人员、操作者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非生产岗位在作业前和作业中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对公司安全的影响,进行的检查。如春节前后以防火、防爆为主要内容,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雨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洪、防建筑物倒塌为主要内容,冬季以防冻、保暖为主要内容的检查。

5、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要针对员工思想不集中、精力分散,提示注意的综合安全检查。节假日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事故。

6、特殊安全检查

由于新、改、扩建工程的新作业环境条件、新工艺、新设备等可能会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在这些设备设施投产前后的时间内进行的检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预先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的检查,及检修中、检修后试运转的检查。

六、安全隐患整改

1、经各级检查组织查出的隐患,所在单位要逐条研究,编制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四不交”。“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四不交”即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交到上级。

2、由于客观条件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监控外,应该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环保部办理,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期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照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

附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

000

6.0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篇六

【目 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车间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设置有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各相关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安全自检活动。【内容要求】 1 日常安全检查

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中、后进行检查

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1.4 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2 定期安全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项目: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4 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对存在事故隐患但不能解决的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委会研究解决。10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相关记录】

7.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篇七

1.1只要有施工生产就有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防和预报。从而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1.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

1.3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和物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内容

2.1检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2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实施及安全防护,查文明施工,查施工员及其它生产现场部门的.安全技术记录和交底记录,包括班组安全活动上岗前交底记录。

2.3查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情况。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安全检查形式

3.1迎接上级部门检查: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针对本行业特点、共性和主要问题进行安全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由公司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每半年组织的一次大检查。各所属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工地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3.3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3.4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5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各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

3.6施工现场还要经常性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4、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4.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4.2安全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通知单位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4.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4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可委托所属单位,一般隐患可委托项目安全员)要立即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5、用安全标检查标准检查的办法

5.1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运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等。

5.3“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等。

5.4“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阻值等等。

8.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八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目的:发现和查找公司内各种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3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3.1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制止。

3.2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3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3.4 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是否及时做到了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3.5 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控制到规定的标准以下等。4 综合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4.1 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

4.1.1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4.1.2 周六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特殊情况除外),由安监科组织有关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检查。如遇装置检修改造等情况,由安监科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4.1.3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区域内全面安全自查,并对检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4.1.4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每年至少2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仪表设施、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4.1.5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本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春季做好防火防爆、防雷电安全检查工作;夏季做好防雨防洪、防中毒防暑降温安全检查工作;秋季做好防雨防洪安全检查工作;冬季做好防风及防冻防凝保温安全检查工作。

4.2 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2.1 每一个生产工人都必须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4.2.2 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交接班安全检查制。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执行领导与职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科室、车间对公司月检、周检和其他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分别纳入计划检修、大检修内,进行限期解决。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科室,科室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登记、上报、整改。本制度适用于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各级事故隐患管理。2 术语分类

事故隐患──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2.2 分类

2.2.1 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 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五级:

⑴特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E级风险(不容许风险)的事故隐患。⑵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D级风险(重大风险)的事故隐患。⑶较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C级风险(中度风险)的事故隐患。⑷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B级风险(可容许风险)的事故隐患。⑸微小隐患,是指可能造成A级风险(可忽略风险)的事故隐患。3 管理职能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1.1 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1.2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3.1.3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和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以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3.1.4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3.1.5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用于解决事故隐患,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消除事故隐患,最终实现“本质安全”的目标。3.2 事故隐患的评估

公司排查出重大隐患后,要将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危害范围、治理方案等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治理结束后,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对于其它暂时无法整改的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估,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由安监科组织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根据评估情况,确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4 隐患登记与上报

4.1 各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根据其起因物和危险程度分类,研究整改措施,订好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登记在《车间安全检查整改台帐》上。4.2 较大以下隐患上报

车间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下隐患,车间除填写《车间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外,还应报安监科和相关科室,由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4.3 重大以上隐患上报

重大隐患报告一式三份,由隐患所属单位填写《重大隐患报告单》,由车间、科室负责人认定签字,报安监科,由安监科报公司安委会确定最终处理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返回隐患所属单位,一份返回事故调查组织部门,一份连同其他资料存档。4.4 填报要求

4.4.1 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暂时无法整改的,在填写《车间安全检查整改台帐》、《重大隐患报告单》时,必需字迹清楚,措施得当。

4.4.2 安监科及相关部门负责对重大以上隐患和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4.4.3 安监科负责每季、每年对公司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4日和下一年1月4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对于重大以上事故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隐患整改

5.1 隐患整改应执行“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和“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科室,科室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的原则逐级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对较大以下的隐患整改要求达到100%,对已整改消除的隐患经安全生产监督科复检后,在《车间安全检查整改台帐》上予以消除。重大隐患消除后,应由安委会负责人组织验收后,予以消号。5.2 安监科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返回安监科的单位,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5.3 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9.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为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故事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生产、停工、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6、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7、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8、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五、排查及报告程序

1、每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2、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隐患所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3、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级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按“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向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七、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副)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整改合格后向安全领导小组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八、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现实需要向(副)总经理报批,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九、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10.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书 篇十

***安置房小区项目部:

根据9月16日**区质监站发出的《关于***安置房小区安全隐患的监督函》要求,公司要求你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认真落实以下整改措施及要求:

1、更换已淘汰的单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2、施工通道按规范要求搭设

3、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全封闭围挡

4、卸料平台按规范要求搭设,设置安全门。

现责令你部必须按照督促书要求进行整改,10月7日前必须完成整改,整改完成须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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