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记录表(7篇)
1.渣土运输记录表 篇一
红土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信的 原则,甲乙双方就红土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提供型号的红土运输车辆和红土拉运到甲方指定点,红土每车不得低于方,运送甲方可使用的质量;
二、乙方服务路线: 由乙方运送点至湘潭市杨梅洲大桥甲方使用点;
三、乙方服务时间:由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四、乙方服务价格:根据协议乙方运输车辆型号每车红土规定价格元;
每车不低于 吨,或按每吨元计价。
五、结算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 总工程量后的10天内付清,根据现场发放的红土票据核定工程量,办理该项工 程款的结算手续及付款事宜。
2、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 总费用中扣除。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运,否则按前期运输总量的60% 进行结算。其他事项:
1.红土运输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由乙方负责;
2.红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 3.红土运输车辆在装卸红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红土运输车辆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 工期的要求;如乙方未即时对红土运输车辆进行维护而造成甲方的工期延长 或无法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 的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红土运输工程中,由乙方负责安装警示标志,且乙方车辆所造成的事 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红土运输车辆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的保险,因此 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车辆在运输工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 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必须保证所运送红土可以满足甲方现场施工需要的标准,如红土质量 未符合甲方施工标准,甲方有权不予计量;
10.乙方负责协调与此相关的社会关系,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11.甲方负责杨梅洲大桥场地内道路修整; 12.甲方负责指点卸运地点;
13.甲方后续施工需求大量优质红土、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乙方;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付款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渣土运输记录表 篇二
关键词: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专营模式,专营运输企业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经济地不断发展, 城市建设的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随之不断增加, 在很多城市, 仅城区范围内就有上百个建设施工基地, 这样浩大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直接导致了城市工程渣土的大量产生。渣土运输量的成倍增加, 加之建筑工程工程进度的紧张, 很多城市的渣土运输企业为了扩大自己的利润不惜违反规定进行超载超速、不按固定路线运输、随处倾倒、沿路抛洒等, 而这直接导致城市尘土飞扬, 环境质量的恶化, 进而影响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而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城市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 直接影响了城市形象的提升, 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建设。
为了规范城市渣土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很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进行治理, 其中包括了渣土运输的专营模式。
2 专营渣土运输企业管理分析
2.1 相关核心概念
2.1.1 专营运输模式
政府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 由渣土运输企业对专营运输权进行竞标, 竞标成功的企业成为该地区的渣土运输的代理, 负责运输该地区的工程产生的渣土, 由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在这种专营模式下,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监管专营运输企业, 实现对整个渣土运输的全面管理, 从而使得管理有的放矢, 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2.1.2 专营运输企业
专营运输企业是指在政府公开招标当中中标的运输企业, 他们具有运输资质和较强的运输能力, 在规定地区负责渣土运输, 对该区域内的渣土运输全权负责, 承担渣土运输过程中的主要责任。
2.2 专营渣土运输的特殊性
2.2.1 特殊的渣土运输要求
(1) 运输车辆的密闭性。
由于渣土属于尘土类的废弃物, 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掉落。而且在有风的天气条件下, 运输的渣土很容易随风漂浮, 直接影响到空气的质量, 一旦降落会形成很厚的一层尘土, 影响市容市貌, 加大城市美化的难度, 所以渣土运输车全部要实行密闭式的改造, 将渣土全部封闭起来, 严防其沿路掉落和随风漂浮;
(2) 渣土运输车清洗频率高。
由于渣土运输车都是从建筑工地上面驶出, 加之运输量比较大, 车轮车身上会沾有很多的泥土, 所以渣土车在上路之前必须要进行全面的清洗。
(3) 运输路线的特定性。
由于渣土运量一般都比较大而且集中, 这一方面造成城市交通的拥挤, 另一方面也会使得渣土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很大的噪音;所以在渣土运输过程中一般采用固定路线的运输方式, 一般会经由较为远离市区的路线进行运输;
(4) 运输时间的固定性。
渣土运输的时间一般固定在22:00-4:00进行, 一般规定对于市级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以及特殊情况, 确需白天运输的, 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很轻, 经同意后方可运输。
2.2.2 专营渣土运输企业的总负责性
采用专营渣土运输模式, 专营运输企业对整个运输过程总负责。开工前每个建筑工地与渣土运输专营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之后专营运输企业再与复合资质的运输加盟单位签约, 并对加盟运输单位进行监督。而专营运输企业自身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一旦出现不合理的运输现象, 专营运输企业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2.2.3 专营渣土运输付费方式的特殊性
专营模式下, 对专营运输企业的付费事项卸点付费的方式, 只有在第三方检验合格之后, 才能将在第三方账户上的资金转到专营运输企业的账户上。
2.3 专营渣土运输面临的困难
2.3.1 加盟运输企业的监管困难
专营运输企业与加盟运输车辆签订合同, 由加盟运输车队负责部分的渣土运输任务, 在这种方式下很对加盟车队为了自身的利益, 扩大运输量, 往往会采取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不按规定时间等违法的方式进行运输。而且对加盟运输车队的司机不是直接管理,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的针对性不强, 管理的效果差。
2.3.2 非专营运输企业的监管困难
在专营模式下, 一些没有竞标成功的运输企业为了盈利, 会通过与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私下的协调, 由非专营运输企业来承担部分的渣土运输量。而这些非专营运输车辆为了扩大利润, 会不按照规定的车辆和路线要求进行运输, 而且部分司机没有渣土运输资质, 违规超载超速, 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2.4 主要的管理手段
2.4.1 严格规范专营资格的获取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单位, 并向全社会公布。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 对投标企业的匀速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与中标运输单位即专营运输企业签订书面确认书, 明确权利、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处理方式。
2.4.2 实行GPS定位管理
专营运输企业的车辆全部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 对整个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车辆的运输线路, 停靠地点运输时间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2.4.3 卸点付费
建设单位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区 (县) 绿化市容部门申请核发建筑渣土处置证, 并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实行专门列支, 存入专用账户。运输单位只有按要求将建筑渣土运输至规定的消纳场所, 取得消纳结算凭证, 并经核实后, 才能领取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
2.4.4 联合定价
联合定价是指在渣土运输区域内对在规定里程内的运量实施相同的价格, 不同里程的运量实行不同价格, 以防止渣土运输的恶性竞争和违章运输现象。
2.4.5 运输司机资质审核力度增强
司机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经历, 且没有全责或主责的交通死亡事故记录。运输单位所属的驾驶员发生累计3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且承担全责和主责的, 或者运输单位发生违规承运、处置建筑渣土、不实行密闭运输以及超载运输等行为, 在一定时期内被处罚3次以上的, 将被吊销其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
2.5 取得的管理效果
2.5.1 专营运输的规范性增强
(1) 实行专营政策之后, 由专营运输企业对整个运输过程负责, 使得渣土运输车辆之间恶性竞争的情况减弱, 避免为了争夺渣土而超载运输, 违规倾倒的现象;
(2) 与此同时一系列规范化的渣土运输措施, 如安装GPS定位系统, 实行卸点付费等手段的实施, 使得相关的监管部门可以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管, 从而使得专营运输更加的规范。
2.5.2 城市环境得到改善
由于渣土运输的规范性增强, 超载偷倒现象减少, 城市的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 尘土飞扬, 道路泥泞的现象大大减少, 市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2.5.3 管理的针对性增强
由于监管部门可以直接对专营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并通过专营运输企业的实现对其他加盟运输的监管, 从而实现了监管的针对性, 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2.5.4 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低
专营运输企业对司机的管理相对于以前来说更加严格和规范, 司机具有合格的运输证明, 具有一定的保障, 可以降低其超载超速运输的频率, 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
3 结论
3.1 借鉴意义
(1) 采用专营渣土运输企业进行渣土运输的总管理, 可以实现总体监管的针对性, 降低管理的分散性和难度, 减少管理上的混乱, 实现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2) 利用专营运输企业对挂靠租赁企业进行监管可以避免原先那种运输企业之间恶性竞争, 降低为了扩大自身利益而采取超载超速的手段的隐患, 实现了运输过程的有序化;
(3) 专营运输企业拥有完善的运输设备的装备, 如密闭运输、安装GPS定位系统、安装语音转化系统等, 实现了运输过程现代化, 提高了运输的规范性, 降低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4) 采用联合定价、卸点付费等手段更是进一步加强了运输的规范性, 增强了运输监管的针对性, 促进了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市容的整洁。
3.2 局限性
专营运输企业缺乏淘汰机制, 一旦举得专营运输权很少有相应的淘汰机制来约束专营运输企业, 这就造成专营运输企业缺乏竞争, 不利于运输效率的提升;所以适当增加取得专营运输资格企业的数量, 加大竞争力度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措施。
(1) 专营运输企业无法全面监管挂靠租赁企业。
专营运输企业会因为自身运力不足而采取与其他运输车队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完成渣土运输的任务, 但是专营运输企业往往会无法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管。很多挂靠租赁车队为了扩大利润, 会采取超载超速运输的方式来实现自身更大的利润;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专营企业进行违规处罚甚至取消其专营资格的方式来加大对其监管, 但是在利润的驱使下, 挂靠的个体运输企业也会有侥幸和铤而走险的时候, 因此专营运输的模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2) 卸点付费的方式难以在现实当中真正的实现。
虽然在专营渣土运输中采用卸点付费的方式, 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比较小或者很偏远的卸点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付费点, 所以卸点付费的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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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渣土运输合同 篇三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元。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
暨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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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合同 篇四
发包人(全称):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XXXXX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33号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四、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5.渣土运输车队合同最新 篇五
渣土运输车队合同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车队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车队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20_ 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_】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m?,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 元/ m?;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20_ 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 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渣土施工及运输施工方案 篇六
渣土运输及弃土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城西干道综合改造工程(草场门隧道及地面道路段工程)
渣土运输及弃土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京市城西干道综合改造工程四座下穿隧道草场门隧道、清凉门隧道,水西门隧道和集庆门隧道中的草场门隧道。
草场门隧道全长733m,北起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附近(里程K0+275),南至于江苏教育学院附近(里程k1+008)。其中隧道暗埋段全长299m,北端位于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宿舍附近(里程(k0+526),南端位于江苏华宁测绘实业公司附近(里程K0+825)。隧道端面形式采用单箱双孔六车道,横断面宽度为26.6~27.7m,隧道净空5.4m,设计隧道路面高程为3.843m~17.594m(吴淞高程系),最大开挖深度约为10m.隧道北敞开段(里程K0+275~k0+526)长约251m。隧道南敞开段(K0+825~K1+008)长183m,隧道在北京西路(里程K0+712)上穿地铁四号线草场门车站。
道路工程基本沿着既有城西干道中心线布设,北起古平岗立交高架桥,南侧落地点(起点里程K0+000)经过275m的地面交织段,设草场门隧道(敞开段长334m,暗埋段长299m)下穿北京西路(草场门大街)后于草场门南侧出地面,然后经过662m的地平交织段,至此段设计终点)终点里程K1+670),路线总长1.67Km。设计快速路:60Km/h、地面辅道:40Km/h、车道宽度3.5m。道路总宽49m,快慢车道共双向10条车道,中央分隔带宽1.5m,两侧均宽17.25m。
排水工程雨水城西干道东侧现状D500~D600合流管保留并改造为雨水管;城西干道西侧位于快速路车道范围的合流管迁移至西侧辅导内;草场门大街与城西干道交叉口处的形状D1000、D1500、D2000等雨水汇集点与隧道及地铁四号线站体标高冲突,沿隧道东侧合并上述管道为3m×2.5m箱涵,向南绕行后排至草场门大街形状2×D2000雨水管。本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按照业主要求,2013年9月底竣工验收。
第二章 渣土运输管理小组
组长:严俊(现场渣土施工总负责)
副组长:徐华(负责编制渣土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组员:严维明、张祥康、余水铭、孔小平(渣土现场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方案执行)
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复核,形成图纸复核记录。根据设计图纸断面要求的进行现场放样。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底标高进行开挖。
2、机械、生产准备
机械进场后及时进行调试,并做好保养,确保机械状态良好。掌握气象资料,综合组织施工全过程的均衡施工,制定雨季、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的施工措施。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安装调试好机械设备,经查验后才投入使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文明生产所必需的人员、机械、物资的投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就位。
3、现场准备
施工过程中避免多个工种在同一场地、同一区域进行施工而相互牵制、相互干扰。施工平面设专人负责管理,使各项材料、机具等按已审定的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位置堆放。
第四章 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1、土方运输
本标段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南京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密封盖紧闭,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根据南京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渣土外运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我方将在土方运输过程中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各施工段分别配备5名杂工。负责责任区保洁工作,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现场两个出入口分别设置洗车槽,同时铺设土工布,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工作,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车厢后方可放行。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同时配备洒水车对污染路面及时冲洗。
2、土方弃土的管理
为了配合将挖运出的土方顺利清运出去,拟定弃土场位于孟北土场。运输车辆进入交通道路后按规定线路行驶,控制行车速度、不超速、不抢道。
运输距离:从标段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88 公里。
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线路:虎踞路、凤台路、凤台南路、应天大街(地面)、大明路、光华路、友谊河路、宁杭高速、东麒麟路、宁杭公路至孟北土场。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严格按弃土场管理规定,禁止乱倒土。该土场在山上,上山道路为陡坡,在危险点要设立醒目指示牌,专人指挥,弃土作业点要有足够的照明。
第五章 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警示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第六章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南京市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2、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3、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4、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7.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与噪声防治及监测技术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二、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8、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四、市场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加强对专营政策的宣传,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合同,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承接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排定计划、拟定施工方案,对所需车辆设备、人员配置、施工工期、出土量测算、行驶线路等进行详细规划。
3、对运输车队进行统一调配,确保车辆调度满足工程进度及需求,督促车队规范装运、加强安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
4、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督促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做好现场规范装运、车辆冲洗、工地防尘、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管理工作。
5、根据联单管理要求,做好数据统计,作为合同费用收、付的依据;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车队的关系,做好工程款项的催、付款工作。
6、综合平衡区内渣土的处置和需求,平衡施工周期,合理进行调剂,并积极拓展垃圾处置卸点。
五、合约管理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合约管理组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的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洽谈及签订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合同参照市规范性文本,确保签订规范。
2、合约管理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工程概况,协同工程技术人员与业主方、施工方对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进行详细交底。
3、合同签订应遵循相关程序,必须凭审批完成流程的“合同审核流转表”,才能交行政人事部加盖公章和印鉴。
4、合约管理组对开工项目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方按时付款。
5、合约管理组应加强对合同的保管和登记,未经总经理室同意不得私自复印或外借。
6、合同洽谈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业务人员应遵守廉政建设制度,坚持原则,规范服务。
六、巡检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4、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5、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七、业务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专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和运营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廉政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考评,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
2、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进行受理、统计,并及时处理、反馈和上报。
3、负责召集各部门及加盟企业的例会工作。
4、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车辆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渣土运输自有车辆及加盟车辆的信息登记和核对,并对车辆进行专业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2、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
3、负责车辆顶灯、标识、GPS定位系统、电子标签的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九、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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