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宪法修改内容(通用8篇)
1.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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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文山选调生面试热点:宪法部分内容修改
【导语】:在选调生面试备考阶段,考生们需要提前准备一些面试热点问题,学会根据面试热点问题来进行分析,并提高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小编提供选调生面试技巧指导,希望广大考生顺利通过选调生面试!
一、背景简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二、预测命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距离我国宪法上一次修改已经经过14年的时间,请你谈谈对于这次宪法修改的看法? 【核心考点】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此次修改是十分重要的热点内容,对于没有深入学习过宪法的考生而言,他们对宪法的了解十分有限,非常容易造成无话可说的局面。其实这道题目的问题简单直接,一目了然,主要考察考生对我国宪法的内容、地位、以及宪法修改的意义等问题的了解程度,因此,考生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进行论述:
一、宪法的内容和重要作用;
二、此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三、宪法修改对个人的影响。
【答案】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根本内容,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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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而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全国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事业组织的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在入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因此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这次宪法修改的内容,更要以此为契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宪法;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作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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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二
一、我国进行宪法修改的原因
(一) 宪法自身的不完善和缺陷。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从这方面来说,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宪治国。随着法治社会的深入发展, 要求宪法具有严密的规范性, 要求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宪法规范。修改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宪法的规范性, 克服宪法的缺陷, 使宪法更进一步地趋于完善。
(二) 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规定不相一致或没有宪法依据。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 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 则不能制定法律, 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的, 抵触部分无效。但普通法律和宪法相比更具有易变性和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修改宪法而使普通法律符合宪法的规定。
(三) 社会条件和社会实际的发展变化, 是宪法修改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因。
二、我国宪法修改的过程和内容
1954年3月23日, 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初稿) 》, 之后宪法起草委员会对草案又作了修改。9月14日, 对宪法草案又作了修改。1954年9月20日, 通过了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由此正式诞生。
197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颁布之后因为政治生活发生重大变化, 实施时间不足三年零两个月。
1978年宪法是一部过渡性宪法。人们开始进行开始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人们普遍认识到法制建设的重要以及75年宪法的荒唐, 于是当年匆忙通过了第三部宪法, 目的在于宣示文革结束, 对它作了两次修改。随着改革开放与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 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诞生。现行宪法是四部宪法中较好的一部宪法, 主要内容是对54年宪法的回归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思想解放的成果, 摈弃了1954年宪法已经不适应社会现实发展的陈旧内容, 剔除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的左倾错误, 既考虑了当时的现实情况, 又照顾到未来的发展前景。20多年来, 现行宪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宪法保障。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 本次修宪是历届修改条数最多、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
三、浅谈我国宪法修改的意义
宪法修改即修宪具有其独特的价值, 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 是我国宪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 宪法修正充分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鲜经验, 反映了我党挂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主张。
宪法修正案“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修宪为民”的现代法治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为核心, 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
(二) 新的宪法修正案通过以后, 作为宪法的新的组成部分,
将指引我国走向新的美好未来, 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过程中必将为我国宪法在今后的进一步完善创造条件, 特别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之后, 宪法和法律在我国不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 而且已经成为政权机关施政的出发点和基本手段, 相信新的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一定会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行, 而成为我们建设和发展的更有力的推力和动力。
(三) 通过对宪法的修改, 使得法律在执行时比以往更简洁
明了, 更好地规定了人民的权利, 同时也给实践中执行部门法时带来许多便利。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了人民权利,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是宪政追求的目标, 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使我国坚定不移地走上法治道路, 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充分体现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社会主义优越性
(四) 有利于进一步清除左倾思想的影响, 使我国宪法更具科学性。
有利于维护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出现的新局面, 保证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 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法治国, 首先是依宪法治国。通过法律的适时修改, 不仅能使宪法的内容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也能在全社会牢固地树立起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宪法[M].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第199页) 。
[3]温家宝.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J].人民日报, 2004.04.01.
[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J].人民日报, 2004.03.19.
3.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三
需要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同样,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发生变化的同时,社会生力和经济发展状况也发生了变化。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后,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要及时进行变革。尤其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更要如实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引导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重大前提,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党中央以全会形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贯彻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让每一个公民都充分认识到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治国理政中地位和作用特别重要。
4.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四
宪法基本内容
理论根据或原因 地与联邦政府的关系
【三权分立制】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个部孟德斯鸠——三权分立门且相互制约
【共和制】总统和国会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出版、集会和信仰自由
允许黑人奴隶制的存在,黑人按人口的3/5折算
维护种植园奴隶主的利益
① 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
② 助长了种族歧视政策和意识的发展
学说
卢梭——人权主义说
具体作用
①有利于加强中央联邦政府的权威,②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 ①防止专制和独裁的出现
②维护了美国长期的政治稳定局面 把人权在民的理论付诸实施 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的一般原则
【联邦制】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 如何解决原13个殖民
【1789年宪法增加10条修正法案】规定人民有言论、天赋人权说
19世纪中期英法美侵略扩张
国家
范围
【侵略】缅甸、阿富汗、伊朗、中国
大洋洲:【占有】澳大利亚、新西兰 非洲:【入侵】埃及 拉美:进行经济侵略
法国 【侵占】阿尔及利亚→埃及、突尼斯
【侵略】中国、越南
【殖民地】印度支那联邦
美国 【侵略】中国、日本及拉丁美洲
目的抢夺原料产地、扩展市
场
方式
建立殖民地、半殖民地
英国 亚洲:【占有】印度、新加坡
英美德法日俄六国的帝国主义特征
国家 美国 德国 英国 法国 俄国 日本
帝国主义特征 托拉斯 容克资本阶级 殖民 高利贷 军事封建 带军事封建性
原因
托拉斯是美国最盛行的垄断组织形式
① 容克地主同资产阶级的利益密切联系
② 普鲁士的军国主义精神和垄断资本阶级的扩张欲相结合 殖民地对英国的兴衰具有极大意义 每年从信贷和国外投资中获取巨额利息 ① 改革后封建势力仍很强大 ② 沙皇政府热衷于对外侵略扩张
① 自身不能通过经济手段同西方帝国主义竞争
② 主要依靠军事手段而非经济手段夺取殖民地,取得市场和
原料产地 ③ 带有浓厚封建性的垄断集团同军阀集团相勾结,推行侵略
5.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五
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一、中等职业教育
1.对“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校园网出口总带宽”的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进行了修订。
2.中职基2-1分专业学生数
本表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统计用)填写。
3.中职基3-5分科专任教师数
本表中的专业课教师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统计用)的专业分类填报。
4.中职综2-3(1-7)中职学生分科类情况(总计、调整后中职全日制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普通中专学生、成人中专全日制学生、非全日制学生、职业高中学生)
本表中的学生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统计用)的专业分类填报。
5.中职综3-5-(1-6)分科专任教师数(总计、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其他机构)
本表中的专业课教师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统计用)的专业分类填报。
二、基础教育
1.对“校园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校园网出口总带宽”的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2.小基8-1 附设幼儿班、学前班
原表中的“班数”、“入班人数”、“在班幼儿数”指标均按“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或“学前班”填报;“离班人数”按“幼儿班”、“学前班”填报。
3.幼基2 班数、学生数
原表中的“班数”、“入园人数”、“在园人数”均按“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或“学前班”填报,“离园人数”按“幼儿园”、“学前班”填报。
4.有综2-1-1 幼儿教育基本情况(总计)
幼综2-1-2幼儿教育基本情况(独立设置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设置学前班)
幼综2-1-3幼儿教育基本情况(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幼综2-2-1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总计)
幼综2-2-2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城市)
幼综2-2-3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县城)
幼综2-2-4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农村)
幼综9-1县城幼儿园园数、班数及幼儿情况
6.五、宪法修改 篇六
(五)宪法修订
1.(2018福建泉州一模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
我国宪法的每一次修正在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都是先由中共中央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的基础上,再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大作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建议提出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并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
结合材料和政治生活知识,说明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宪法的不断完善过程中是如何与时俱进、提高执政能力的。(12分)
评分说明:①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1分),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上升为宪法规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2分,或答: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提供根本的法治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②坚持科学执政(2分),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宪法法律发展规律的要求,使我国宪法紧跟时代步伐。(1分)
③坚持民主执政(2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党内外共识,确保宪法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宪治国水平。(1分,或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④坚持依法执政(2分,或答:党依宪执政、领导立法或带头守法、依法立法),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发挥领导核心作用(1分,或答:严格依法按程序修改宪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若答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可加1分,但本题得分不超过12分。)
2.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修宪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第五次宪法修改工作。2017年12月15日党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 谈会,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意见。2018年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1月18—19日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依照宪法有关规定,将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并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宪法修改,正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宪法修改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12分)2.答案:(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3分)(或答:只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其制定和修改有严格的程序。(3分)(3)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按程序修宪,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3分)
(4)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按程序修宪,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宪法广泛凝聚共识,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3分)
3.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会议指出,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把党和人民中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全会提出,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修改宪法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 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 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这次宪法修改工作,到党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意见;从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到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是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进行的:下一步,依照宪法有关规定,还将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结合材料和政治生活知识,分析党在本次宪法修改中是如何发挥领导作用。
3.【答案】①党从新时代战略高度作出修宪主张。体现了党统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党领导修宪全过程。同时体现党的政治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原则,领导立法。
②坚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严格依法程序修改宪法,支持全国人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③发挥我国政党制度优势,调动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凝聚各方共识,让宪法更好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④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⑤坚持与时俱进,科学执政,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⑥坚持群众路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确保宪法修改反映人民意志。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1月18-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材料一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结合材料以及所学政治生活知识,说明修改宪法的意义。(12分)【答案】
(1)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修改宪法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②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修改宪法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和基础。修改宪法有利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④修改宪法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每点3分,若考生从“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角度回答,可酌情给1—2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分。)
材料二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 在要求上思考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
结合材料,运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有关知识,谈谈在宪法修改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宪法权威性。【答案】
①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宪法的修改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维护宪法权威性。
②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宪法的修改要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符合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
③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宪法的修改必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5.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8年1月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会认为,党中央关于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是经过反复考虑,在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的基础上作出的,目的是使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运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宪法要体现人民意志的原因。【答案】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②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③宪法只有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与真实性,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6.《人民日报》2017年8月22日载文指出,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7件,涉及修改法律101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立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要加顺畅,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更加健全。不仅使每一次立法都反映民智民意,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规都经得起实践检验。
7.怎样看待宪法修改问题 篇七
原来的公权利得到一部分的削弱
人们更加注视私权利的保护
关键词] 修宪 民主 宪政 财产权 迁徙自由权 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解释制度
一、修宪的价值
亚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方面的涵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1](第119页)这句至理名言提示了法律的本质要求:即良法至上。纵观世界上法治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不论他们人口多寡、地域大小以及历史文化概貌有多大差异,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有一部良法并赋予其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宪法权威的确立又有赖于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动态和谐。宪法必须保持足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如果频繁的行使修宪权和制宪权,就无法保持宪法的应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损害宪法的权威。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宪法的稳定性与宪法的权威不一样,后者是绝对的,而前者则只能是相对的。”[2]所以宪法规范又必须有适应性。“经验知识告诉我们,法必须受到人民的尊重,然后才有尊严,然后才会发生作用,但„法‟也唯有能够适应和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然后才会为人们所遵守。”[3](第179页)换言之,即科学的宪法是宪法权威确定的前提。一部科学的宪法能够完整的反映人们的宪法观念和价值追求。而使宪法科学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修改宪法。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宪法必须随着时间和社会情势的变化而变化,宪法不在变化中自变,就会因其不变而为社会所推翻。在这种情景下,更不能奢谈宪法权威和法治。[4]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尽管只有7条,但宪法修改的相关规定便占据一席之地。随后成文宪法国家就相继效仿。在《世界宪法大全》一书上册收录的各国共80余部宪法中,就有60余个国家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了宪法修改的主体、修改范围和程序等问题。”[5]世界上几乎没有不被修改的宪法,“修宪”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增强宪法的活力,维护宪法的权威,实现宪法价值,这也就是修宪的价值。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宪法修改机制并保障修宪权的恰当行使,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我国现代宪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那么,什么是修宪呢?修宪,即宪法修改,是指在新的宪法产生后,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需要对宪法规范做出适当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修宪的对象是宪法规范,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变更宪法形式,如宪法规范的构成方式;另一方面是宪法规范的内容。宪法规范的内容可以通过修宪予以废除、改变或者增加。这也是当
今各国修宪的主要方面。从各国宪法创制实践看,修宪都以不改变原有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基本社会制度条件为限。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修宪”对中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价值。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至今已20年了。在随后的实践中,在1988年、1993年、1999年,中国又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八二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时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是宪法得以充分实施和不断完善的根本原因。实践没有止境,宪法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发展要求,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知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特别是八二年以来的三次修宪,使现行宪法更符合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核心精神,提高了宪法的权威,[6]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纵观这三次“修宪”,也有种种缺陷:其一,是修宪的内容集中在经济制度方面,三次修改共通过17条修正案,有11条约2/3涉及经济制度,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制度的完善关注不足;其二,是修改后的宪法规范仍纲领性有余而规范性不足。[7]因此,中国宪法中政策性内容过多是我国宪法频繁修改的一个原因。其三,修宪过于频繁,削弱了宪法权威和公民原本就十分薄弱的法治和宪法意识。一部法律之所以被百姓信仰,就是因为它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的被应用,不断的被认可和遵守。但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宪法却被人为地长期“虚置”,让它处在一种高高在上的地位。很多时候,人们几乎忘记了宪法的存在,忘记了自己本该享有的宪法规定的权利。因此我们在取得巨大经济建设成就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中国宪法权威不高,作用有限。这固有宪法实体内容与现实不协调的原因,更关键的在于宪法运行实施的程序安排及不合法。这就是为什么在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的今天会有“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8]会有“中国违宪审查第一悬案”的孙志刚案件,[9]还会有“不明不白被关十二年”的杨志杰案。[10]
宪法的精神和内容本身不允许宪法经常被修改。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1]宪法根本性质就在于它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它主要调整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实质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没有稳定性和权威性,宪法难以为“宪”,契约也就无法保障,也就会出现无数个孙志刚案件。一部宪法一旦制定,靠它的权威性得以实施是第一位的,而权威性又需要稳定性来维护。怎么才能解决宪法为了追稳定性而产生的滞后性、保守性的矛盾呢?对此学者们的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探索、逐步深入的过程,我们不可能对今后社会发展做出全面的规划。因此目前只能对宪法进行部分修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行宪法问题太多,小修小补无济于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如莫纪宏博士认为,应对现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基于江泽民所提出的“三个代表”的精神和要求做全面、系统的修改,使宪法担负起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杨海坤教授则认为应该为全面修宪做好重复的理论准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对现行宪法的零打碎敲式的修补,由于缺乏长期的通盘考虑,使人愈加感到宪法思路的杂乱无章,与其如此“还不如另起炉灶,缜密论证,尽快制定一部符合宪政要求的新宪法”。
[12]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应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充分发挥这一宪法变迁的优势。我想,在“制宪”还不成熟的现在,广义的“修宪”是可行的。对于广义的“修宪”,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
(1)可改可不改的就不改,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
(2)能通过实践本身解决的就让实践去解决。“如宪法司法化可以解决许多违宪的问题”。
(3)根据1982年宪法第67条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有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13]启动至今尚未建立具体配套的操作程序和机制的宪法解释制度,在改革开放的精神指导下,对之加以扩大解释,“逐渐的将现行宪法关于宪法解释的规定制
度化和具体化。”[14]在“修宪”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用宪法解释代替大部分“修宪”,以保障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4)如果宪法的规定妨碍必要的制度建立和制约社会发展,在结合宪法解释及成熟的思想理论的条件下,可以部分修宪,条件成熟时可以全面修宪。
这四点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有着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但在民主与法治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广义的“修宪”应该被人民所重视,并且广义的“修宪”也是较为切实可行的。
二、关于我国修宪的设想。
修宪”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题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指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15]各国修宪的主体不同,代表的阶级利益也有很大的差别。
我国修宪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首要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我国的修宪体现了人民民主的要求。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16](第64条)这样规定就将宪法修改的合理性和现实性紧密结合起来,使我国“修宪”能够准确的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体现人民民主。
中国宪法内容庞杂,除了传统宪法所包括的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利两部分外,还有大部分关于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政策方面的内容。八二宪法颁布至今,已经有过三次的部分修改,可修改的内容集中在经济制度方面。而对于民主主体的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不足。我认为以后的重点应放在公民权利方面。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是宪政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17](第2页)我国法学界针对现行宪法公民权利列举不足的缺陷,认为应该对公民的财产权、迁徙自由权、生命权、思想自由权、罢工权、环境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给予宪法保护。联系我国的基本法和我国对已加入的两个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社会权利、经济权利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承诺的义务,我国宪法目前应该增添的公民权利只有迁徙自由权和生命权两项。对生命权的保护是基本的,在宪法中明示即可,而我国历来主张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则是更高层次的权利。根据理论准备的成熟程度并结合我国的生活实际,我认为公民基本权利中的财产权和迁徙自由权应成为以后“修宪”的重点。
第一,关于财产权宪法保护的完善。
现行宪法仅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就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做出了相关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同时还规定保护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第十一条第一款)、私营经济(1988年修正案第一条)以及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第十八条第一、二款)[18]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现行宪法之中有关私人财产权保障的规范体系也显示出明显的内在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保障对象的局限性,即基本上偏重于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保障,也就是主要偏重于对公民生活资料的保障,而民间掌握的大量生产资料尚未得到合法地位,得不到宪法保护。
(2)规范体系的不完整性,体现在财产权保障规范仅仅由保障条款和制约条款构成,而缺少损害补偿条款。
(3)保障对象法律性质的不确定性,表现在有关公民财产权保障的规定,置于第一章总纲部分,融入宪法有关社会经济制度中。
这三方面同时构成了我国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致命缺陷,所以在“修宪”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将财产权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中,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加以保护。其
次,在程序规范设计中,应遵从现代国家的通常做法。现在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蕴含了三重的结构,即不可侵犯条款;制约条款和征用补偿条款。三层结构相辅相成,环环相扣,不可分割。我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体系也应该含概这三部分内容。
第二,关于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护
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看,迁徙自由包括国内迁徙自由、国际迁徙自由和归国自由。我国五四宪法也曾赋予公民迁徙自由权,但现行宪法取消了这一公民权利,主要是考虑到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还不能为公民的迁徙提供充足的、可供自由选择的条件。实际上,我国国民经济已逐步发展壮大,类似孙志刚案件的层出不穷,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并且迁徙自由权本应就是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在民主法治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不应该漠视这一权利。(根据我国法理和宪政原则,以及惯常的司法实践,公民应当享有,而宪法没有规定的权利,公民不得享有。)[19](第219页)在修宪规范设计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公民有迁徙自由,不得侵犯。
三、修宪是我国实现宪政的需要。
“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20](第732页)
《宪法词典》认为,“宪政,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即民主和法制的结合,构成政权的组织形式。”[21](第351页)“没有宪法的存在是谈不上宪政的。”[22](第90页)“宪政以宪法为起点”,“宪法是宪政的前提”[23](第160页)我国著名宪法学家张友渔曾经对宪政概念作过精确的表述:“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有应享有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式。”[24](第100页)宪政具体是干什么的呢?一方面是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另一方面要制约公共权力,包括政党权力、立法、司法、行政权力都应受到制约。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若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25](第154页)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制约公共权力,说到底就是要有一部科学的良法并赋予其绝对的权威,使宪法付诸司法实践。而在现行宪法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实现这两个方面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修宪”。
第一,从理论上分析:“修宪”能加强宪法的正当性、确定性、功能性和调整性。而这也正是“现代宪政应当具有的四个基本内容:宪法的正当性、宪法的确定性、宪法的功能性和宪法的调整性。”[26](第19页)
(1)宪法的正当性是宪法的产生应有充分的理由,是正当的,符合一般正义原则的要求。宪法的正当性要求宪法必须是人民主权的产物,创制宪法的目的必须立足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最大程度实现人民利益。宪法的正当性还应包括“制宪”的正当性和“修宪”的正当性。
(2)宪法的确定性是指处于实践状态的宪法规范本身具有肯定的特征。内容模糊的宪法规范是无法予以实施的,因而也就不可能通过实施宪法来达到实现宪政的目的。我国现行宪法的确定性不是很完善,在全面“修宪”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部分“修宪”及启动宪法解释制度无疑是最好的途径。
(3)宪法的功能性是指宪法规范具有比较明晰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宪法规范应当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任何普通的法律规范的产生,其内容必须以宪法规范的要求为前提,并不得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宪法规范必须在实践中能够对现实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发挥社会行为规范的调整作用。现代宪政的一个根本原则是“一切权力都是有限的,权利原则上是无限的。”(特殊限制除外)因此我们要通过“修宪”实现一个“有限政府”:“一个某些领域永远无权做出决定的政府;一个像普通公民一样手法和负责的政府;一个内部有分权和制衡制度的政府。”[27]因此政府职能和权利是有限的,只有这样宪法对国家权力以及其他公共权力的运作、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能够起到现实有效的调整作用。一个不能在实践中对一个国家的国家权力的行使,公民权利的实现起到现实的保护作用的宪法,是不符合现代宪政的基本要求的。而要想符合现代宪政的基本要求也只有“修宪”。
(4)宪法的调整性,是指一个在实践中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起到现实的调整作用的宪法,必须具有与实施宪法要求相适应的监督、评价、调整和制裁手段。没有这些必要的实施宪法的调整手段,就无法对违宪事件加以违宪追究。值得注意的是胡锦涛作为最高领导人第一次提出“违宪审查”,强调健全宪法监督机制,宪法解释机制,及时纠正一切违宪行为。因此,我们可以以当今“违宪审查”第一悬案为契机,激活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并同时推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及宪法解释制度。
第二,从历史角度考虑,百年宪政一直是中国人的梦想。回顾历史,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我们以后“修宪”的重点也应放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上。这是因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宪法转为宪政的关键,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则是宪政的核心价值和指导思想。[28]但是中国百年宪政之路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方向,从清末立宪至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从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制定与实施,百年宪政,跌宕起伏。虽然我们“有理由相信自己已经站在宪政的路口”[29](第41页)但毕竟“中国还没有实现宪政”。宪政仍然仅仅“是中国为其完全实现而为之奋斗的目标和理想”。[30](第589页)宪政在中国一开始就是被作为一种富国强兵的工具而不是人们普遍的价值认同;[31]宪法本身更多的是被用作一种政治策略,而不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而对宪政工具化的理解和接受,在亚洲国家中相当具有普遍性。[32](第64页)这就是我们一直所走错的方向,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百年宪政之梦为什么还那么遥远!
以前文反复所提议的修宪以及今后修宪的重点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上,不仅是完善现行宪法的需要,也是在现行宪法的前提下实现我国宪政的需要。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梦想。不知是历史戏弄我们还是社会进步和成长的代价,一个世纪过去了我们的民主建设和宪政追求仍旧处于起步阶段。今天我们又站在历史的关节点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国家权力提出新的变革要求,公民的权利和民主自由需进一步保护,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只靠“修宪”,走宪政之路是必然。正如江泽民在报告中所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在迈向市场经济以后,首先应通过“修宪”型塑一部科学的宪法,然后有步骤地推进宪政建设,限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将以保障个人权力利核心的宪政理论与民主理论结合起来。就有可能开启宪法时代,实现百年宪政。也就是民主和宪政结合起来,因为宪政是民主的最根本方式,也是中国的必经之路。
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说:“事有顺乎天理,应乎人情,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而为先知先觉决志行之,则断无不成者也。”
8.18年宪法修改内容 篇八
(征求意见稿)(2011.7-2014.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大河西先导区建设为重点,推进‘沿江建设、跨江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按照‚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承载功能、展现新区形象、彰显两型特色‛的总体思路以及‚为科学发展探索新路径、为湖南经济增添新动力、为长沙城市构建新格局‛的目标要求,特制定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创新发展模式
坚持以两型建设为主线,继续深入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强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强力推进城市国际化、建筑绿色化、城乡一体化、产业高端化和社会两型化。
(一)加强自主创新
以高新区为核心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建设自主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人才创业平台,加快推进先导区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
1.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研发中心。重点建设梅溪湖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积极引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3年内引进国际或国家级研发机构(设计机构)10家以上,省部级研发机构(设计机构)30家以上,吸引高科技人才超过1000人,成为中部地区的‚硅谷‛。积极建设中科院湖南技术转移中心、湖南超级计算中心等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 站和企业研发基地。
2.加快建设高效能的孵化群。支持湖南大学等重点大学创办大学科技园,促进孵化器良性发展。重点建设麓谷企业广场、麓谷信息港等企业孵化基地,通过多措并举,建设专业孵化器8个以上、综合性孵化器8个左右,形成孵化群。
3.加快创业园的建设。着重抓好创业园及创业园公租房建设,为创业人才提供完善的居住服务;进一步完善园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人才带项目的良性循环。
4.加快建设一流的大学城。完善岳麓山大学城建设,实施大学城环境提质工程,着力建好麓山文化广场,鼓励和支持高校创办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上市公司。
(二)优化产业结构 1.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做大做强数码动漫、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着重建设麓山南路文化产业街、锦绣潇湘文化创意园、后湖文化艺术园等系列大学城文化艺术产业园,力争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加20%,到2014年达到360亿元。
(2)先进制造产业。依托商飞C919配套产业基地、湖南航天工业新材料基地、航天信息卫星应用产业基地的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大飞机制造项目,实现产品系列化、产业规模化,力争航空航天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成为中国大飞机产业重要的配套基地。
(3)电子信息产业。依托中电软件园、宇顺显示技术公司、海普科技、长城信息、达福鑫超强触摸屏项目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通信网络设备、计算机及应用设备、LED(发光二极管)大屏幕显示器、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数控系统制造产 2 业以及中文语音等软件开发和服务外包,力争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4)生物医药产业。在高新区规划建设5平方公里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全力引进益丰医药、方盛制药、金沙药业、科瑞鸿泰等医药项目,着力形成生物医药工程特色产业集群,力争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8%以上。
(5)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依托红太阳光电、金天钛业、博云新材、金瑞科技、杉杉新材料、科力远等骨干企业和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材料科学和新能源科技研发实力,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新能源新材料企业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企业,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2.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业
以高端化、国际化和集群化为方向,提升技术水平,拉伸产业链条、提高配套能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壮大优势产业。依托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中冶长天、奥盛特、等优势骨干企业,面向海内外招商引资,着力发展工程机械、采矿设备机械、有色重机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2)提升传统产业。以望城、宁乡农业产业园为平台,重点发展粮油、肉类、茶叶加工业,建设加加酱油、旺旺乳品等食品基地。依托圣得西、忘不了、派意特、多喜爱、梦洁等服装家纺企业,扩大品牌知名度,拉长产业链,建设中部地区服装家纺制造基地。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3(1)加快金融开放步伐,全力打造滨江新城金融中心,积极吸引内外资银行、证券、基金、财务、保险、投资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到先导区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金融后援基地,开发和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和利用各类资本市场,促进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科技资本的充分融合,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
(2)以重点物流园区为依托,着重建设大河西国际商贸物流城、湖南高星物流园等重大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在大河西发展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批发代理市场和连锁商业,形成装备先进、配套完善的国际化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实现物流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3)高起点建设一批旅游精品工程,打造高端旅游目的地。着重建设洋湖湿地公园、大王山旅游度假区、西湖文化园、桃花岭景区公园、象鼻窝森林公园等一批旅游项目;建设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综合体,3年力争拥有星级酒店40家,其中五星级酒店8家以上,实现旅游收入年均增长30%的目标。
(4)积极推动商务商贸业发展,重点建设滨江新城商业中心、梅溪湖中央商务区、洋湖城市中心、上海绿地等项目,聚集一批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商务休闲、娱乐业态,建成和引进3—5个超大型购物中心,积极促进社区便利店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规划在地铁2号线望城坡站、金星路站、西湖公园站、溁湾镇站和梅溪湖西站等河西地铁站点建设组团式商业流通聚集点,形成城市的多个副中心格局,重点规划和建设溁湾镇、西湖文化园、望城坡、梅溪湖等人气聚集区域地铁商圈,通过地铁将长沙东西两翼完整地串联起来,实现滨江城市重心的分散,加速河西的经济发展,实现商务商贸业销售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创新管理体制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形成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发展、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不断优化的体制机制。
(1)以绿色增长、低碳发展为导向,加快形成落后产能淘汰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污染治理机制和资源节约激励机制等四大体制机制,全面构建体现两型特色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做大优化环境资源交易平台。
(2)完善市场配臵资源的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征拆安臵方式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
(3)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五统一分‛管理体制,推进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履行市委、市政府已授权的审批职能,落实省厅直属部门的授权。明确执法权限,开展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领域的相对集中委托行政执法。
2.构建两型标准体系
推动实施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行标准,率先形成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特色的经济政策体系、节能环保法规制度体系、绿色产业发展和建设标准体系。依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并实施两型建设规划导则,形成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指标体系。
(四)统筹城乡发展
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镇带村、以点带面、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到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率达100%,全面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完成农村电网改造,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臵率达100%。加速岳麓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三个特色示范镇和五个新农村示范村。
1.建设三个特色示范镇
(1)莲花镇。建成以含莲大道发展主轴,由莲花镇区、茅栗冲水库与周边山体组成的镇域核心区,以龙金路和莲靳公路组成的环串联龙洞片区、新桥片区、桐木片区,形成旅游环廊。建设成为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镇、生态特色宜居小镇、黄金旅游带重点节点和全国两型社会示范镇。
(2)白箬铺镇。以白箬铺主城区、三益居住组团为核心,拓展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形成以金城大道、迎宾大道为主轴的发展格局。以麓谷产业基地、宁乡产业园区为依托,合理布局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和现代物流区。按照‚融城强镇、产业富镇、生态亮镇‛的发展方向,打造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镇。
(3)夏铎铺镇。突出凤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重点,建设生态旅游强镇。建成一条观光休闲廊道,突出五个旅游节点,形成六大旅游景区,以金凤公路(金洲大道至凤凰村)为轴线,以高新、夏铎铺、凤凰、龙凤山为节点,形成梦幻家园、休闲小镇、苗圃创意、水彩香村、欢乐菜园、养生庄园六大功能区。
2、建设五个新农村示范村
按照‚综合整治、流转经营、提升设施、生态建设、集中居住‛的基本原则,继续推进示范村建设。
(1)关山村。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流转的重点,发展北区观光农业片区、南区生态休闲片区,提升种植业、养殖业、休闲业三大产业,形成无公害蔬菜基地、优质水果基地、观光经济作物基地、生态养鱼基地和乡村旅游基地五大基地。
(2)光明村。突出城郊型旅游基地的定位,依托金洲大道和枫林西路,继续推进中部最美乡村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形成谷地休闲养生区、农业观光体验区、山地旅游度假区和滨水生态休闲区。打造以‚五谷、八景‛为主要内容的旅 6 游景点,建设廊桥、沙滩、度假酒店、会议中心等旅游功能点。
(3)立马村。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村流转,引进天泉科技公司建设集旅游服务、高效农业、观光休闲于一体的农业观光型示范村。形成占地面积8000亩的天泉草业生态园生产区和‚天上莲境‛旅游观光休闲区,打造成湖南省最具有特色的两型社会新型农村示范村和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4)金峙村。按照‚生态农业的体验基地,都市企业的乐活家园‛定位,塑造‚一心两谷两区‛的总体功能结构。开展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环境整治四大工程。建设金峙广场,形成 ‚两纵一横两环‛ 道路交通格局,引进10家以上企业租赁承包土地,打造以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规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庄。
(5)桐木村。按照‚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约发展、土地集聚资本‛的要求,形成以一心、两区、四园、五点为主要功能的空间布局,即桐木集镇商业中心,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区、生态林业及家禽养殖区,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园、南洲湖生态农业休闲山庄产业化示范园、万花谷花卉苗木产业园、生态草皮种植园,突出居民点整治,建设玉华新村等五个居民点。
二、提升承载功能
(一)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通过实施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大河西地区已基本形成了成环成网的道路交通网络。新的三年,将全面建设枫林西路西延线(黄桥大道—宁乡喇叭口)、湘江西岸坪塘段堤防整治工程(莲坪大道—新学士路)、黄桥大道、莲坪大道、长韶娄高速公路城区段快速干道、梅溪湖路西延线(梅溪湖路—黄桥大道)、望雷大道南延线(麓延路—新学士路)、含浦大道西延线(莲坪大道—长韶娄高速公路)、雨莲大道等骨干道路。同时,进一步 7 布局片区道路,重点建设坪塘老工业区学士路以北道路,提升完善梅溪湖片区、滨江片区、洋湖片区、岳麓山大学城、麓谷新城、望城滨水新城、雷锋湖片区等片区路网;推进长沙大河西交通枢纽中心、长潭西学士收费站南迁等道路配套工程的建设,提质改造西三环线等,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推进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桐梓坡路过江隧道等过江通道和长韶娄高速公路城区段快速干道、京珠西线长沙段、长株潭城际铁路等重大城际交通工程建设,形成大河西与‚3+5‛城市群及武广城市群相对接的立体综合大交通格局。
(二)完善市政设施体系
三年内基本完成建成区的水、电、气、讯及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形成完整的综合配套功能。
1.供水。完善先导区的供水体系,建设 20万吨/日的望城水厂、60万吨/日的雷锋配水厂及二水厂扩容工程,配套建设供水管网。
2.供电。完成梅溪湖110KV、麓谷220KV、宁乡东110KV变电站及天桃岳学双回110KV西站段、天玉220KV宁乡经开区段杆线迁移工程的建设;建设龙王港220KV、宁乡北220KV、梅溪湖110KV、雷锋110KV、洋湖110KV、荣湾110KV、岳麓科技110KV、百合110KV、红太阳110KV、望城化工园110KV、乌山园区110KV、宁乡东110KV等输变电工程。
3.供气。新建和改造含浦、金洲、雷锋、星城、高新麓谷等天然气供气站;建设先导区次高压燃气管线及联络线,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率先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实现城区管网全覆盖,并逐步推进县、乡、镇供气工程。
4.水务。完成湘江西岸坪塘段堤防整治工程、靳江河沿坪塘、洋湖堤防整治工程、龙王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望城滨 8 水新城水利水系和生态建设工程等;积极推广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完善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建设岳麓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坪塘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施家港高排渠工程、坪塘镇湘江西岸截污工程、望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金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重点建设坪塘再生水厂人工强化湿地、梅溪湖湿地水质净化和保障等示范工程。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提高河西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新城拓展和配套服务同步推进。
1.文化教育。重点建设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建成长郡梅溪湖中学、中加国际学校、高新延风中学、明德麓谷学校、含浦示范性高中等10所以上中学以及梅溪湖小学等10座以上小学。到2014年,在先导区范围内实现每5万人拥有一所优质中学、每2万人拥有一所优质小学,每5000人拥有一所示范性幼儿园;同时,在大河西先导区建设图书馆、大型书店等公共文化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2.医疗卫生。优化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全面推进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卫生院以及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进建设2所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以上专业性医疗机构,到2014年,实现每15平方公里布局一所三甲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
3.体育设施。加强各类体育场馆、设施以及综合性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探索与中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共建体育场馆的思路,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4.保障住房。建设梅溪湖、洋湖、坪塘、高新区、岳麓区 保障性住房项目、望城拆迁安臵房等,建筑总面积超过350万平米。
三、展现新区形象
按照‚四区一极‛的战略定位,以‚起步区发挥效应、核心区基本建成、规划区形成功能‛为目标,到2014年基本建成梅溪湖国际服务区、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洋湖总部经济区、麓谷科技新城、岳麓山大学城五大片区;同时加速推进坪塘老工业区的改造和望城滨水新城、雷锋湖综合服务区的规划与建设,基本形成品质高端、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城市综合新区。
(一)基本建成五大片区
1.梅溪湖国际服务区。按照建设长沙‚未来城市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城的定位,完成梅溪湖片区路网、湖泊工程和长郡梅溪湖中学等公共配套项目建设;重点打造集高端研发人才、一流仪器设备于一体的科技研发中心和以大剧院为主体功能的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梅溪湖中央商务区(CBD)、梅岭公园、桃花岭景区公园和象鼻窝体育公园等,将梅溪湖国际服务区建设成为长沙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国际居住中心、对外开放的平台和文化旅游新区。
2.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完成银盆岭路、湘岳路等片区道路和施家港公园、银杉广场、北津城遗址公园、渔人码头、游艇码头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世茂滨江大厦、奥克斯商业综合体、大路坪商业综合体、民生银行总部大厦等大型标志性建筑群和国际连锁商业街;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等公司总部8-10家,滨江金融商务中心基本形成,把滨江新城建设成为长沙市的复合型新都会中心、新商业中心,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高端平台和长沙的城市地标。
3.洋湖总部经济区。完成中央大道、岳塘路、兴联路等片区 10 道路和洋湖生态湿地公园、白菜湖水利工程、坪塘再生水厂的建设;建设洋湖城市中心广场、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商务和居住配套,将洋湖垸片区打造成为长沙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生态优美的高档总部经济基地,集中体现先导区环境友好示范价值的高档生态住宅区和充满诗情画意的绿色之居。
4.麓谷科技新城区。完成雷高路、东方红北路、青山路等园区路网和尖山公园、天顶公园等公共配套项目的建设;重点建设麓谷人才广场、企业广场、湘麓国际酒店;形成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6大产业集群,电子信息、新材料、工程机械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园等5大专业园区,将麓谷新城建设成为常住人口超过20万、城区面积达40平方公里的科技生态新城。
5.岳麓山大学城区。完成麻园路、天马路、后湖路、湖大支路等道路建设;完成岳麓山西大门建设以及核心景区的整治和修复;启动麓山南路文化创意街(含南大门登高路两厢综合整治)、后湖文化艺术产业基地前期工作;建设西湖文化园;完成‚两山一湖‛二期工程、后湖景区、岳麓山后山综合整治及后山自行车赛道建设;启动石佳岭景区、寨子岭景区建设,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基本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并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准、体现长沙‚两型社会‛形象的新名片
(二)启动三大区域的建设和改造
6.抓好坪塘老工业区的改造。做好坪塘老工业企业退出后的综合整治与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承载功能,重点建设省委接待中心、森林度假酒店、会议中心和会展中心;保护开发大王山、曾国藩墓、文正书院、桐溪寺、巴溪洲体育公园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富有‚山、水、洲、城‛景观特色,富有丰富文 11 化内涵的新城区,成为长沙市体现‚一江两岸‛的新名片。
7.推进望城滨水新区的建设。按照长沙河西滨江新城次中心和现代产业平台的定位,积极推动拆迁腾地、招商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潇湘北大道二期、月亮岛路、雷锋东路、旺旺东路等片区道路建设;加快推进骨干道路沿线的纵深开发,以望城经开区为依托,重点建设斑马湖、马桥河、大泽湖、月亮岛四大组团。到2013年末,使60平方公里的高星片区初步展现长沙湘江下游的生态新城雏形。
8.启动雷锋湖综合服务区的规划和建设。按照产业服务核心区和高新配套生活区的定位,高水平、高起点做好雷锋湖的规划设计;依据规划有序推进片区拆迁腾地,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适时引进一批现代商贸、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商业地产等重大项目,打造大河西新的综合服务区。
四、彰显两型特色
突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为长沙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突出资源节约利用
大力推进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形成国内一流的资源节约政策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成一批集约用地、节能改造、新能源利用、中水回用、循环经济等示范工程。
1.推进节约用地。抓好交通路网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工程;重点推进以‚两退出两臵换一保留‛(农民退出宅基地,获得城市住宅;退出承包地,获得社会保障;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抓好以莲花、白箬、金洲、夏铎铺为试点的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和综合整治项目;探索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开展农村土地、山林、住房等各类产权确权工作;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对高新区、宁乡经 12 开区和金洲新区、望城经开区、岳麓科技产业园工业的新增用地设立平均每公顷投资强度标准;加大对闲臵土地的处理力度,确保区域范围内土地的开发进度。
2.推进节约用水。全面实施梅溪湖国际服务区等五大节水型片区建设,将节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项目前臵审批;实施洋湖、梅溪湖中水回用工程,推广中水利用系统,在建筑面积和可回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配套建立中水利用系统;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取水许可、用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行考核,落实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臵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3.推进节约能源。全面实施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工程,重点推进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工程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落后产能退出;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区域分布式能源和地热集中供暖工程;在滨江片区应用LED节能灯具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绿色照明工程。
4.推进节约用材。重点建立绿色建筑和节能指标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市政技术;大力普及使用本土植物、本土建材,全面推广‚四新技术‛(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绿色节能工程;全面退出规划区粘土砖厂,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改性沥青、再生沥青、温拌沥青等技术。
(二)突出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创新示范,构建生态良好、功能完善、品质优雅、舒适宜居新城,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1.推进区域流域整治。全面推进湘江西岸、靳江河(岳麓区、宁乡县段)、龙王港、雷锋河、莲花河(莲花镇桐木、龙洞段)、八曲河、马桥河、沩水河流域的综合整治;全面建立区域内重要水源地,区、县行政边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资源实时监测系统,实现水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测,加强和创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做好流域截污治污、重点污染源退出、垃圾收集处理、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五大工程。
2.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在抓好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其截污收集管网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推进望城区白箬铺镇、黄金镇(廖家坪)、乌山镇,靳江河上游宁乡县大屯营乡、道林镇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广金峙村等农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样板工程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臵标准化样板工程,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3.推进大气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强先导区起步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控制要求施工;完成望城区湖南光明派派乳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清洁能源改烧;实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拆除宁乡经开区内青岛啤酒等12家企业自建燃煤锅炉。
4.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湖南新生水泥厂、麓山水泥公司、市坪塘水泥厂、三环颜料公司、蜂巢颜料公司等退出企业生产厂房拆除,加快推进坪塘老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核心区内矿山整顿关闭及生态修复。
5.推进景观提质改造。重点建设洋湖、大泽湖、金洲等湿地公园;支持推进凤凰山森林公园和谷山生态公园建设,充分彰显公园的生态效应;保障湘江航电枢纽蓄水后湘江水质标准,打 14 造沿江优美景观;提升梅溪湖、西湖等重大项目生态品位,完成洋湖中心广场、枫林广场、潇湘北路景观工程等城市广场和道路景观工程建设。
五、强化保障措施
围绕先导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预定目标,坚持‚投资与收益相联系、资金与贡献相匹配、权力和责任相对等‛的原则,制定保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的创业氛围,全面推进先导区新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规划保障。一是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加强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等下位规划的衔接。坚持多规合一,实现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无缝对接。根据《2008-2020年先导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强化规划纲要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衔接,注重规划衔接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纲要对各类规划的指导作用。二是加快规划编制的进度。统筹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重点片区、发展主轴、城市廊道等重点节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实现先导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规划覆盖率和农村地区村庄规划覆盖率均达到100%。三是积极拓展发展空间。适当扩大建设区域范围,将已经纳入近期规划范围的地段纳入发展范围,扩展发展空间。四是加强审批监管。积极做好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把审查关。逐步完善建设的报件手续及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加强综合执法,做好批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和违法开工等违法行为。
2.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创新途径,多渠道解决用地问题,确保先导区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强土地效能管理,优化新城用地规划,坚 持“有地快用”,积极有序推进商住综合用地出让;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建设,坚持“有地优用”,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实现土地与产出、用地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坚持‚有地实用‛,进一步加大对闲臵土地的处罚力度,保证先导区土地的开发强度和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大力实施土地整理,严格执行园区‚双控‛措施,优化用地结构,鼓励企业实行‚零增地‛技改;实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完善土地闲臵退出机制,加快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3.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明确先导区范围内各投资主体的事权和利权,统一确定项目,落实分担主体,由管委会调度、服务、考核,形成事权与财权相一致、项目投资与土地收益相匹配的机制,建立沟通合作的新机制。二是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投入产出上,坚持以盈利项目作支撑,注重以前期投入创造效益、产生盈利,用效益扩大后期投资、用盈利承担后期建设;在项目安排上,坚持用短期项目补长期项目,控制融资规模,把握融资力度,强化还资能力。三是坚持多渠道融资的原则。积极利用财政资金,做到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非盈利性公益项目;积极利用公司融资平台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信托产品等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益性项目。四是坚持贡献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对市财政贡献大的投资主体或公司,在项目资金投入的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将财政资金的支持与平台的工作业绩相匹配,平台员工的薪酬待遇与工作量、效益相挂勾,形成科学的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五是坚持短、中、长期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项目开发建设的时序、进度和资金承受能力的关系,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实现短、中、长期项目取长补短,相互渗透,防范债务风险,防止资金断裂。通过短期项目的赢利 16 保证运转、为长期投入提供资金注入,通过长期大规模投入提升城市价值、带动短期项目效益提升。
4.组织保障。一是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定期调度会议制度,纳入先导区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由先导区管委会统一调度、统一协调;二是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定期督查活动,由先导区管委会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区县和有关部门服务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情况实行定期督查,以督查通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各有关区县;三是实施奖罚兑现,将先导区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和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运用经济措施和组织措施兑现奖罚;四是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工程台账,明确项目内容、进度和责任。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责任不落实、拆迁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实行淘汰,对有较好基础、成长性强的项目根据建设情况适时进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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