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社会稳定风险(精选8篇)
1.定价社会稳定风险 篇一
不同风险态度下美式期权的定价
考虑了基于不同风险态度的美式期权在有限离散模型中的定价问题.运用最优停止理论分别从风险偏好和风险厌恶2个角度讨论了美式期权的最佳实施期,并给出了相应的`美式期权定价.
作 者:成军祥 贾东芳 Cheng Jun-xiang Jia Dong-fang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河南焦作,454003 刊 名: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TIC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年,卷(期):2009 28(6) 分类号:O211.6 F830.9 关键词:风险态度 美式期权 最优停时 Snell包2.定价社会稳定风险 篇二
长期以来,欧洲国家一直采取各种措施来影响药品的供应和需求,包括控制措施(如某个药品的预算限制)与激励措施(如医生处方权的限制)。尽管价格规制形式多种多样,但定价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即某药品上市后将产生的实际利润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疗效(efficacy)(D)、价格(p)和使用新药的患者数量(x)。企业从某新药获得利润的期望值则可以表示如下:
π(D;px)表示新药上市的概率,这取决于药物的疗效和向患者提供这些药物所需预算(px)。上市的概率π相对于疗效D来说,是一个凹的增函数,即
π相对于预算px来说,是一个减函数,即
大多数定价体系都无法确定在药品的实际效果(effectiveness)达不到其所宣称的疗效(efficacy)的时候,如何对厂商进行惩罚。最近一些国家(如英国和意大利)应用了风险分担协议这种形式,要求制造商在药品达不到所宣传的疗效的情况下,给予50%的折扣甚至全部免费。从Zaric和O’Brien[1]开始,一系列新的文献讨论了如何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反映药品销量超过协议的规定时的惩罚机制。本文提出的风险分担协议考虑了药物效果,并解释了风险分担机制如何影响药品定价。同时还说明了监管者是如何使用定价机制和药品上市的概率参数来影响药品市场的。
二、模型
假设药物的预期疗效可以通过随机临床试验的结果来证实,制药企业必须向监管者提供随机临床试验结果。但是在制定价格时,药物效果不是很清楚。这种不确定性依赖于某些因素,例如:依从性;患者患有多种疾病时,使用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医生处方行为是否合适等。关于药品的实际效果,制药企业比监管者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信息,而且制药企业还可以通过工艺设计来控制药物效果。但是,西方国家的监管体制并没有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来促进制药企业提高新药的实际效果。本文假设药品价格依据企业所宣称的疗效来制定,如果实际效果比预期疗效低,药品价格就有可能下降。企业希望利润能够最大化,而监管者却不希望为效果有限的药品支付过多。由于企业对药物的疗效具有信息优势,因此企业比管理者更了解药物效果的概率分布。而管理者有权制定定价的规则,因此管理者的议价能力更强。
即将上市的新药的成本-效果水平值在(0,A)之间,已知概率分布g(e)中,g(0)=0,g(A)=1。为简化说明,假设函数的分布是均匀的,即g(e)=1/A,那么任何一种新药的价格都可以由以下公式来确定:
其中:F代表固定成本(主要指研发和营销成本),这是企业已经承担的和/或将要承担的。假设它是模型外生确定的。D代表成本-疗效水平,这是制药企业为了获得医保报销而提出的,范围在0至A之间。E代表药物实际效果,指实际观察到的效果。α与z与是激励机制的参数。
这个公式是不对称的:在药物效果低于事先公布的疗效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将受到惩罚;但如果药物效果比公布的疗效要好的话,它不会被给予奖励。这种不对称的原因是考虑到了企业在药物效果方面比监管者具有信息优势。
制药企业申请监管者对药物进行报销后,监管者是否同意,取决于药物效果和预算B,B=px,此处x是指将从新药受益的患者数量。两个变量的值都与新药被引入的市场有关。假设药物得到补偿的概率为
D0,B0分别是老药的疗效和预算。假设函数是离散型的,且是可加的,则
假设在决策过程中监管者和企业共同遵守该函数,即制药企业在制定D之前已经知道该函数中的参数;假设在协议过程中,双方都不清楚药物的真正效果,监管者在决策过程中决定药品是否上市的预算为预期成本p*=c+αD。
三、医药企业的决策
企业希望预期利润最大化,因此它需要选择在哪种疗效下能够使得以下函数最大化:
式1的一阶条件可以写成:
式1的一阶条件的解释如下:对于D,如果D<E,企业会选择一个点,这个点上产品上市的边际概率变动引起的利润的边际增长量等于企业预期要支付的惩罚。对于x,企业会选择一个点,使得利润的边际增长等于边际预期单位利润。这些条件取决于概率函数、效果参数的分布和药品报销参数α、z。
有意思的是,如果上市的概率不取决于疗效D,且惩罚函数是对称的,那么只有在z≠1时,企业的决策才有意义。
如果上市概率取决于疗效D,企业将决策如何公布D的值,这时惩罚参数z就可以被用来降低企业谎报疗效动机的影响。这里不能直观地看出企业将如何选择D的值,因为企业需要考虑疗效D对预算的影响,以及对x的控制能力。这时,z用于降低企业盲目认为药物可能效果过好的动机。D和x的最优值可以写成:
企业公布的疗效并不取决于报销比例α,但取决于获得报销的概率,以及监管者对固定成本进行补助的比例等参数。企业申请的销售量与其所预期的惩罚成反向关系。从政策角度来看,有意思的是,企业申请的销售量也与企业公布的疗效成反向关系。上面所用的公式也表明了不同产品定价之间的关系。显然,z与利润负相关,因为z降低了价格和销量。至于α,它对利润的影响不确定,因为它同时影响了价格、数量和补偿概率。为说明风险分担机制如何影响企业决策,不妨假设在价格制定中只考虑药物的疗效。那么,在长期均衡中我们可能会认为任何一种药物的价格制定都与疗效有关。这就意味着老药的价格等于αD0。那么,D与x的最优值可以表示为:
这个模型表示在一个管制的市场中,疗效D*与潜在的患者数量.x*是如何确定的。除非z值很高时(一般不会发生),D*值一般会高。接受治疗的患者数量由监管者在上市过程中控制。例如,如果监管者要使服用老药和新药的患者的数量一致,就需要加倍重视药物的疗效而不是预算[2]。
四、结论
本文根据新药的疗效和效果提出了一个风险分担机制。这个公式考虑到了接受治疗的患者数量的限制,这与之前NICE[3]和Barros[4]提出的增加患者数量的风险分担模式有所不同。本文假设被治疗的患者数量在协议中就已被确定,超过x*数量的患者都得不到报销。鉴于此模型中的x比较重要,因此Zaric和O.Brien[1]提出的控制患者数量的建议就显得更加重要了,这两个模型应该一同使用。
这一定价机制在应用上存在困难,因为药品的生产成本不同,同时这一定价机制也不利于给成本较高的药品制定价格。但是我们认为这个简单的关系能够为价格管制规则的制定提供一些思路。总之,不管从短期还是长期来说,定价机制都应该是明确、稳定的,否则它将给报销体系带来破坏作用[5]。
摘要:最近,一些国家开始把风险分担协议应用于药品定价中。本文提出了一个包含药品效果(effectiveness)变量的风险分担协议,并说明了这个机制在长期如何影响市场。本文还特别说明监管者是如何应用这个定价机制在所期望的疗效与接受该药品治疗的患者数量之间做出权衡的。
关键词:疗效,效果,药品定价,风险分担,上市
参考文献
[1]Zaric GS,O' Brien BJ.Analysis of a pharmaceutical risk sharing agreement based on the purchaser' s total budget(J).Health Economics,2005,14:793 - 803
[2]Pirmohamed M,Lewis G.The Implications of Pharmacogenetics and Pharmacogenomics for Drug Development and Health Care in Mossia-los,E.et al (eds),Regulating Pharmaceuticals in Europe:Striving For Efficiency,Equity and Quality(M).Open University Press.2004
[3]NICE.Final Appraisal Determination:Bortezomib monotherapy for relapsed multiple myeloma(R).2007
[4]Barro PP.The simple economics of risk-sharing agreements between the NHS and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M).2007
3.聚焦信用债:风险、定价及未来 篇三
近年来,在债券市场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迅速扩容,成绩喜人。债市的发展对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信用债风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比如2015年以来就发生了多起债市违约事件。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客观理性地看待。从信用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信用风险暴露也是市场走向成熟的表现,有利于形成合理的风险定价机制,但前提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但是一旦发生了债券违约,如何处置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即使发生违约,也要保证有序处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我认为,一方面我国债市违约机制还亟待完善;另一方面,发行人、承销商、市场中介机构等市场各方都需要保持警惕,除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外,还要在违约处置中担负起各自的责任,促进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健全。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资深副经理苏瑾:分化和波动是未来信用债市场的主旋律
2015年以来,债券市场发生了多起信用事件,事件主体包括湘鄂债、珠海中富、保定天威、山水水泥等。整体呈现出从民营企业蔓延到国有企业、从私募领域蔓延到公募领域、从直接债务蔓延到或有债务的特点。
在延续了两年的牛市行情下,信用债市场并未充分反映出风险溢价,信用事件影响非常有限,债市价格洼地被逐步填平,体现出典型的资金驱动型牛市特点,对于低资质债券呈现出“非理性繁荣”的追捧。从2015年全年来看,AAA级信用债相对于利率债利差大幅收窄,虽然AA和AA-级中短端等级利差有拓宽,但整体以收窄为主,城投债收窄幅度更大。我认为,今后国内的信用违约和评级下调会成为一种常态,在此提醒市场主体多关注信用风险,包括信用债违约风险和评级下调所带来的估值风险。
经研究,国外评级通常有如下特点:第一,国外评级均服从正态分布,峰值多落在中低评级。理论上,评级分布应该服从正态分布,其中枢应该落在中等评级。从国际市场实践来看,各评级机构的投资类信用评级基本上服从以A大类为峰值的正态分布。第二,国外评级下调概率远高于上调概率。自1981年至今,根据美国标准普尔的评级,全球评级下调概率远高于评级上调概率,新兴市场国家的评级迁移表也不例外。同时,极端下调情况也远高于极端上调情况。第三,高评级并不绝对安全,中等评级债券更加稳定。高、低评级估值风险高于中等评级。
国内评级的情况却不太相同。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出现明显的评级虚高现象。以中诚信评级公司为代表,AAA评级债券余额占比高达78%,家数高达27%,而国外AAA主体评级家数占比仅为2%~6%。国内评级一直是以评级上调为主,直至2013年,在监管政策趋严的影响下,出现评级频繁、集中下调,但下调比例依然远低于上调比例。此种情况的发生有两个原因:一是不管债券品种为城投债还是产业债,发债主体为国企还是民企,当出现实质性违约时,多是由银行或者政府兜底;二是某些评级公司受利益驱动影响,评级多以虚高、调高为主。
通过评级的国内外对比研究,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未来国内评级调整会与国际接轨,评级下调会成为常态。原因如下:一是中低评级债券不断扩容;二是经济转型和经济中枢下移使信用风险恶化;三是政府兜底能力和意愿下降,违约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四是随着市场的成熟和发展,评级下调比例会高于上调比例,评级中枢也会下移。
第二,高评级并不绝对安全。首先,高评级面临更大的估值风险。根据国际市场经验,高评级的信用债违约率低、违约出现的时间远,但评级下调却也更频繁,因此对于有估值压力的机构,并不意味着高评级就会安全,尤其是快进快出的交易性机构。而且随着未来评级中枢的下移,高评级的占比将大幅减小,评级下调也是必然的。其次,高评级债券随周期波动将更明显。根据美国市场的经验,在技术红利、制度红利释放完毕以后,若没有新的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的动力出现,高评级企业抵抗周期波动的能力将会减弱。
第三,等级间及等级内部分化加大,应加强行业和个券的甄选。在信用定价趋于完善的背景下,中国债券市场不仅将出现等级间的分化,而且等级内部的企业债因行业、企业背景因素也可能出现严重分化。未来随着评级的下调,这种分化必将更加明显,加之信用利差驱动从资金面依赖转为信用资质依赖,因此对行业、企业背景和企业自身偿债能力的甄选会非常重要。
通过对比国内外违约和信用利差情况,可以发现中国与国外债券市场的信用利差驱动力存在差异。美国债券市场的信用利差主要受经济驱动,因为企业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会随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而我国受经济驱动相对较弱,与资金面变化紧密相连。据统计,美国的企业债利差与经济显著负相关,与资金利率呈负相关。中国的企业债利差与经济负相关相对较弱,但与资金利率正相关很强。
之所以存在差异,原因在于:一是中国债券市场的零违约和评级上调虚高使得机构在经济差的时候不一定要求更多的利差补偿;二是中国的信用债价格受交易机构影响较大,而交易机构通常采取杠杆化经营,尤其是在资金面紧张时去杠杆会引致利差拓宽,而且流动性较好的高评级信用债利差会拓宽更多。
未来,随着信用事件的增多以及评级下调的常态化,信用定价将更加反映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信用利差的驱动力将更多地回归根本,依赖于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使得信用债定价更依赖于评级,能够更真实地反映违约率水平,信用债价格波动性将大幅增加,信用利差也会趋于扩大和分化。对于2016年的信用债市场,我有如下几点看法:
第一,2016年信用债需求仍旺,“资金牛”与“资产荒”双轮驱动。“资金牛”源于仍旧疲弱的经济和宽松政策预期。在宏观方面,随着供给侧改革的逐步落实,需求侧保底,2016年经济运行的关键将取决于房地产投资的回升,但由于库存较大,也会面临一定阻力。预计货币政策将维持宽松,货币市场利率维持低位。同时,虽然美国加息之旅已经开启,但预计第一次加息后,会有几个月甚至更长的休整期,这将给国内货币政策提供放松窗口。
资产回报率降低而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尚未下降。大、中、小三类企业指数均逐季下滑。近几年经济处于“三期叠加”时期,有隐性担保的信托产品、城投债、非标资产等所谓的“无风险资产”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了满意的回报。因此投资者仍有较高的收益率预期,造成债券市场的价格洼地被填平。2016年,如果股票市场走不出一波大牛市,而信托、贷款、高收益债方面的信用事件又增多,会带来市场风险偏好的降低以及投资者预期收益率的下降,债券牛市仍将持续。根据以往经验,只要不是系统性的风险,即使有信用事件的发生,在债券市场整体处于牛市的情况下,信用债的整体需求仍会旺盛。
第二,供给侧改革,信用事件增多将促使信用债表现分化。供给侧改革意味着化解产能过剩将摆在日益重要的位置上,对于已经丧失盈利前景和严重资不抵债的所谓“僵尸企业”,将来需要强化市场约束,加快关停并转,从而将存量资本及劳动力资源尽快释放出来,通过市场化机制向更有效率之处转移。同时,供给侧改革意味着需求刺激的力度会减弱,仅起到托底的作用。虽然对于产能过剩企业,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意味着信用事件不会成为系统性风险,但是更多的点状违约是不可避免的。
资金驱动和信用事件的增多,将使2016年的信用债市场出现如下几种分化:一是由企业性质不同引起的分化。短期内民企融资将进一步遭遇挤压,直到违约事件在不同性质的企业出现时,风险溢价才会按照评级和企业的真实资质而分化;二是行业分化,煤炭等传统强周期行业信用利差仍将拓宽;三是期限分化,期限短期化加剧。
第三,波动是2016年的主旋律。原因如下:一是交易性机构影响力进一步增加,2015年前11个月,资管类资金在信用债托管量的占比高达88%,而理财资金又会因为收益率压力,增加对券商的资金委托,券商的风险偏好较高,且喜欢用杠杆做波段,从而增加信用债市场的波动率;二是资金利率波动性增加,杠杆受资金利率影响较大,2016年的资金利率将受汇率影响,波动会增加,尤其是下半年;三是信用事件的影响也会加大信用债的波动,日益增加的点状违约也会加大相关行业债券价格的波动。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信用债风险及投资策略
与利率债相比,信用债的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相对较高,因此该类品种的投资通常以配置为主,以时间换收益。配置策略需要三个基石的支撑:第一,收益率票息足够高;第二,期限利差足够大;第三,信用风险足够低。2016年,上述三个基石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动摇:2016年1月,5年期AA级MTN的收益率为4.32%,较2014年1月下降了312bp;该品种与R007之间的期限利差为183bp,较2014年1月下降了84bp;2015年,共出现12中富01、11天威MTN2、12二重集MTN1、10中钢债、10英利MTN1、15山水SCP001、12圣达债共7只公开债券违约。因此,收益的降低以及风险的上升,增加了2016年信用债投资的难度。
从某种意义上讲,前两个基石对应的是利率风险,第三个基石对应的是信用风险,而债券投资更多地是在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之间进行平衡。我认为,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中,应进一步降低信用风险的暴露,对于追求收益的投资者,可以适当增加利率风险的暴露。
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经济转型、供给侧改革等背景下,预计货币政策方面仍将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处于较为宽松的状态,7天逆回购利率可能将下降至2.0%附近,并拉动收益率曲线长端下行。因此,2016年的利率风险相对较小,期限利差长期倒挂的概率并不大,市场参与者可以采用中长久期(3~5年)加高杠杆的方式博取更高收益,但需要密切关注信用风险。
预计2016年信用事件发生的频率会较大,出现实质性违约的主体数量可能会超过以往,例如山东山水、八一钢铁、天威集团等发行人的违约风险都较为突出。2016年信用风险较大,既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又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首先,从客观上看,2016年经济增速降至6.7%左右的概率较大,也提高了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通过对2012年至今的数据观察发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与GDP累计增速之间存在较强的线性相关性,Pearson相关系数为-91.7%。在“三期叠加”的大背景下,2016年不良贷款率升高的概率较大。同时,信贷市场与公开债券市场之间具有较强的连通性,因此债券违约事件增多的概率同样较大。
其次,从主观上看,国内对于违约的容忍度似乎正在逐步提高。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按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清算,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从2015年的情况看,全年发生公开债券违约的个案明显增加,而此前只有“11超日债”这一个公开品种出现过实质性违约。
债券违约后的处置方案是信用债投资中需要面对的比较重要的问题。处置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走法律途径,另一种是走非诉讼途径。对这两个途径的选择应从成本和收益角度进行权衡。法律途径的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济成本,包括起诉费用、律师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相关差旅费等;二是名誉成本。法律途径的收益为债券回收率和回收速度的提高。事实上,即使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资产冻结也会给债务人带来一定压力,推动其以更积极的态度解决债务纠纷。
此外,还可以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改进增加债券违约成本,从而降低违约率。一是可增加交叉违约条款,二是可大幅提高逾期利息。
从法律层面看,债券交叉违约条款的加入并不存在障碍,但交叉违约条款在国内尚未引入,可能是考虑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要求,因为毕竟单只债券的信用风险问题容易协调,而交叉违约所带来的连锁影响则相对难以化解。不过虽然我国尚未在公开条款中引入上述机制,但投资人可通过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第三方机构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实现。
当前多数债券的逾期利息较低,由此带来了逆向选择问题。例如,发行人的信托融资成本为12%,而债券的逾期利息为6%,当发行人资金紧张时,就会更倾向于优先偿还高息的信托债务,这样会使债券的债权人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建议大幅提高债券的逾期利息以提高发行人的违约成本。
总之,我认为2016年的信用风险可能会明显增加,而利率风险有限,因此建议降低信用风险的暴露,采用中长久期(3~5年)加高杠杆的策略。在具体标的上,建议选择中高等级信用债,同时规避产能过剩行业;或是选择纳入地方政府一类债务的城投品种。在出现违约后,如果愿意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和名誉损失,可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制度建设上,建议加入交叉违约条款,并且大幅提高债券的逾期利息。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部总经理陈代娣:债市评级现状及违约处置
2015年是债券市场不平静的一年,特别是刚兑的全面打破,对于评级机构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的评级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没有经历过经济大周期的完整历练,而违约的发生正好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成长机会。在此,我谈三点体会。
一是评级需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由于以前没有实质违约的发生,投资者对评级重视也不够,市场不能对评级质量做客观的衡量,因此评级机构缺乏市场的约束。而现在刚兑的全面打破,不管是投资人的需求还是外在的约束,都对评级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对评级前瞻性的要求。中国经济正处于结构性调整期,一些中长期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短期判断的重要方面,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尤其需要加强对行业中长期趋势的研究。
此外,由于评级要在准确性和稳定性之间平衡,所以对投资人而言,可能会觉得评级的调整经常慢于市场,这也是评级的局限性所在,不能同时满足投资人方方面面的要求。因此我们公司去年除了传统评级以外,开发了信用风险排查名单,将企业分为三类:高度预警、预警和关注企业三类,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资产池信用风险变化及时监控的需要。去年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在我们的名单中都提前有所反应,现在也是受到市场越来越多的关注。
二是评级需要根据信用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完善评级逻辑、基础概念。今年我们公司做了中国企业信用环境的系列基础研究,我们的评级逻辑基于对企业信用环境的理解。从评级行业的历史来看,评级方法会根据新情况、新形势不断修订。几年前,我看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的研究报告,级别主要与各种相对指标的表现相关,而国内市场上的级别主要与各种绝对指标高度相关。的确,目前国内评级对规模、股东背景、政府支持看得很重,当然这也是基于我们对当前国情下企业信用环境的理解,具有合理性。在新常态下,企业依靠规模扩张和外部信贷支持并获得良好回报的能力减弱,信用环境的变化已经越来越不能支持我们之前的评级逻辑,这就要求评级时弱化绝对规模、外部支持因素,更加重视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评估,使评级技术向更加精细的方向发展。实务中新情景、新问题的出现,也促使我们思考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对“违约”的定义,但现实中有些情况似乎难以清晰界定。在去年出现的风险事件中,征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延期行为如何看待?从法律角度看,当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此类行为不构成违约,但从评级机构侧重从实质信用风险的判断来看,对债务人处于困境情景下的行为如何界定还是需要讨论的。国际三大评级机构都将困境债券重组列为违约范畴。因此,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也在推动评级理论的进一步改进。
三是关于违约处置以及投资人保护问题。现在刚兑全面打破,如何进行处置以尽可能降低损失这个问题真正地摆在了投资人面前。对于我国的债券投资人而言,在违约处置方面还缺乏经验,同时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投资人保护机制设计方面仍有待提高。去年我们根据公开资料梳理了一些案例的违约处置情况,这其中存在抵质押物瑕疵甚至虚假伪造、担保方拒绝代偿现象,但相比之下,我们觉得更具普遍意义的问题是缺少事前约束机制。在较为成熟的市场上,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博弈,债券保障条款越来越完备,目的是通过对发行人后续行为的限制,使债券在存续期尽量维持发行时点的风险水平,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匹配。与事后追加担保、司法救济途径等相比,事先设置偿债保障条款对投资人的保护更为有效。从境外发行文件来看,对发行人行为的限制条款主要体现在限制发行人后续的过度冒险行为、控制流向股东的现金流以及确保债券持有人的相对优先地位,比如控制权变更限制、核心资产出售限制、负债限制、支出限制、抵押限制等。如果存续期间风险水平出现明显影响债权的因素,通常投资人可以选择退出,使得风险和收益维持动态的平衡。而我国债券发行文件中对于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常见的协议安排是召开持有人会议,但由于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效力问题,使得实践中决议并不必然得以实施,这种事后救济措施整体对投资人的实质保护作用相对较弱,投资人较为被动。该状况与债券市场的发展阶段有关。我国债券市场的违约也就是这两年的事,之前投资人自我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对违约处置也不像现在这么关注。即使是债券市场较为发达的美国,债券条款的作用也表现出周期性的特征。在市场流动性充裕时,投资人对限制性条款的要求会有所弱化,如果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较高,发行条款会相对较少。随着我国信用级别中枢不断下移,风险的不断暴露,债券发行条款进一步精细化的必要性更加凸显,通过健全事先的预防机制,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部高级合伙人张刚: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的风险控制
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信用债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规模迅速扩大,产品日益多元,市场分层不断推进,日渐成为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支持经济稳步增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同时,风险防范和规模成长是债券市场发展中齐步并行、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调结构阶段,这是未来一个时期债券市场面临的大环境。债券市场违约概率的大小取决于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而企业信用水平的变化则与宏观经济显著正相关。因此,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穆迪、标普等国际评级机构对企业主体等级下调的比重远远大于上调比重。从中期来看,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增长所消耗的生产要素已超过了合理边界,应对危机的政策性刺激因素逐渐消失,未来我国经济主动调整的趋势明确。伴随着经济增速的主动调整,部分行业和企业尤其是顺周期企业将被波及,信用水平和债务清偿能力会受到一定影响,个别企业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会逐步增加。
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准备不多,增加了信用风险控制的难度。受早期“风险零容忍”市场理念的影响,长期以来没有发生过真正的违约事件,而这会向市场主体传递错误信号,很多市场参与者对于债券市场出现违约事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准备不多。当前我国信用债市场风险结构将从原来单一的利率风险结构向利率与信用风险并存的二元风险结构快速转变。由于我国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缺少完备的制度安排和市场化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也不太容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冲、转移和规避信用风险,不利于实现信用风险的优化配置,而且容易造成风险积聚并引致系统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防控信用风险的难度有所增加,必要性也更加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债券市场经历起步阶段后,正步入纵深发展阶段,建设一个成熟、多层次的债券市场成为长期目标和重点工作。风险事件甚至违约事件的出现,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参与者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于建立市场化的定价估值体系、完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充实评级违约率数据库等,均有积极意义,也是对现有机构、制度规范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自我校验,有利于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是推动债券市场走向成熟的必要条件。当然,虽然从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客观上市场会发生风险事件和违约事件,但绝不意味着需要人为制造违约事件,而是希望当市场发生违约事件时,市场各方能够理性和全面地去看待和处理。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和信用债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风险因素有加大趋势。由于我国信用债市场迄今尚未经历一次完整的经济周期,相关主体也缺乏风险处置经验,一旦出现实质性违约,影响程度或将较为深远。因此,现阶段需将理性认识、积极防控和有效化解信用风险,作为实现市场稳健发展的重中之重。
第一,风险控制需与债券市场发展有效平衡。一方面,在发债企业信用评级中枢下移、低评级企业占比不断提高、宏观经济主动调整的背景下,要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的上升态势,通过理念引导、机制设计、制度安排等举措,进一步做好信用风险的分散和化解工作,促进市场的稳健运行。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到,现阶段我国信用债券仅为日本的70%和美国的20%,相对规模也仅为美国和日本的一半左右,信用债市场还远未达到与我国经济规模相当的水平。此外,相对于规模上的赶超,我国信用债市场在市场基础设施完善、产品品种丰富、市场多层次建设等方面与成熟市场还有较大差距。正因如此,未来很长一个时期,仍需树立加快发展的理念,不可因过度关注风险而限制甚至牺牲市场的发展。
第二,投资人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近年来,债券市场投资人风险认知均有显著改善。未来,投资人需要不断提高风险意识,不能因长时间没有违约事件发生,就认为市场不会有风险。逐步树立起“谁投资,谁负责,谁行为,谁最终承担责任”的真正市场化意识,投资规模要与愿意且能够承担风险的财力相匹配。不断提升应对和经营信用风险的能力,尤其是提高风险识别、判断、计量和定价能力。
第三,中介机构特别是法律服务机构应尽职履责。中介机构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对于市场风险控制非常重要,未来应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约束,加强机构业务规范,健全承销、律师、审计等中介机构责任机制,尽职履责,并提高专业化水平。
4.定价社会稳定风险 篇四
银行13种不良资产风险防范要点孙建林近年来,受国内经济下行影响,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使得银行授信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多,资产损失严重。不良资产是银行家心中的“痛”。如何堵截和化解风险损失是银行各级人员的重要课题。银行经营的不仅是货币,更是风险。最易使银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就是以贷款为主的各类授信业务。多年来,我国银行业对于贷款管理要求做到“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而现在随着银行的业务发展、规模扩大、品种增多、管理细化,可进一步将授信风险管理细分为六个阶段,即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放款、授后管理、授信回收。每位员工都是银行机器的螺丝钉。授信风险管理的六个阶段,就如同生产流水线上的六个环节、六道工序、六道防线。每个岗位上的员工都要做到人人有责、个个把关,遵章办事、按规操作,确保业务没有问题,不把风险隐患传给下道工序,最终才能生产出保质保量的产品,才能安全收回贷款本息。
每道环节防控风险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授信调查人员要搞清客户情况的真实性,授信审查审批人员要研判授信的安全性,授信放款人员要严把材料的合规性,授后管理人员要注重风险苗头的预警性,授信回收人员要掌握化解风险的能动性。各尽所能,各尽其职。
银行授信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作为银行员工,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尤其应该注意操作风险的防范。
根据对近年来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总结,本文提示银行员工在授信业务操作过程中,尤应注意防范以下13种风险,即借款人风险、借款用途风险、还款来源风险、授信条件风险、担保人风险、抵押风险、质押风险、虚假资料风险、财务风险、放款风险、他行授信风险、本行授信风险、专项业务风险。▌ 借款人风险
第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风险。包括有重大健康隐患、重病已不能正常工作、非正常死亡、突然失踪和无法联系、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判刑、涉及民事纠纷诉讼、被纪检部门约谈、协助调查、双规(国企员工干部)、有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诉讼未履行等违法违纪记录、本人与家人或朋友圈内存在吸毒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频繁到澳门等赌场进出境的记录、媒体披露负面报道或社会传闻有不良行为、存在炒股、期货等高风险投机行为、参与(或曾经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活动、仍有拖欠民间大额个人债务、个人征信系统中有(或曾有)不良贷款记录、个人信用卡有违约记录、对他人发生过欺诈行为、无法确认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非正常原因向他人转让(或拟转让)股权、非正常原因离开原企业或现企业的重要职务、频繁跳槽、常换手机号、没有座机号等异常情况、企业情况只有老板一人清楚,其他人都说不清楚、家庭内存在重大纠纷(婚姻、财产等)、本人或配偶已经(或正在)办理移民、本人已经(或将)办理退休、个人账户频繁出现异常大额进出款项、远超本人收入来源的奢侈高消费等。第二,管理层风险。包括高管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异常变动、管理层出现严重分歧或分裂、股东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处于股权重大变化期间、主要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经营理念和决策混乱、经营不熟悉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企业将进行兼并或重组、债务人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
第三,生产环境差和开工率不足。包括营业证照不齐备、厂区环境脏乱差、劳动纪律松散、生产厂区冷清、设备陈旧落后、车间设备开工不足甚至停产、上班工人和职员稀少、工作精神状态不饱满、对企业好坏漠不关心、用电量减少(下降20%)、用水量减少(下降20%)、内部管理制度混乱、发生重大内部案件。
第四,违法违规风险。包括触犯国家刑法、违反国家各项管理规定、非法集资、被司法机关查封银行账户或冻结资产、被新闻媒介披露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曝光信誉不良、被吊销证照(如营业执照、专营权、许可证、贷款证等)、被勒令停产整顿、被发现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等。
第五,企业经营风险。包括行业风险、两高一剩行业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账户冻结风险、企业账户被查询、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成本大幅上升(20%)、产品销售大幅减少(20%)、库存货物问题、企业财务风险、替人担保风险、负面信用信息、资金紧张风险、员工管理出问题。▌ 授信条件与担保人风险 授信条件风险主要包括金额超过或低于企业合理需求、期限超过或少于企业合理需求、利率不符合本行利率政策、担保条件不可接受等情况。担保人风险则主要包括以下四种风险:
资信风险,包括担保人资信不可接受(请比照借款人风险)、超过能力过度担保、属于高风险的“担保圈”行为、担保人经营财务恶化失去担保能力、担保人在社会上有负面消息、担保人在央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记录、担保人内部矛盾严重等。合规风险,包括违反规定的关联方担保、担保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担保金额超过银行授信额度、担保人与借款人违规互保、企业高管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企业借款)、配偶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个人借款)等。资料风险,包括无效担保决议、无效担保签章、借款合同变更而担保合同未做相应变更、股东结构变化而未及时出具新股东担保决议等。
担保公司风险,包括担保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率超出监管规定、套取和挪用银行资金、发生多次赔付、发生赔付纠纷等。▌ 抵质押风险
具体而言,抵押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七种风险:法律风险。抵押物违反法律法规不可接受;抵押物存在司法查封拍卖风险;抵押物权属不明、存在法律纠纷、存在其他权利人等。
抵押物风险。抵押物已出售、抵押物已出租、抵押房产存在长期租约、抵押物名称不符、抵押物面积有误、抵押物范围不明确、抵押物难以处置变现、土地未缴纳出让金等。抵押条件风险。抵押率不符合本行规定、抵押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抵押条款对本行不利、抵押顺位对本行不利、抵押物保险单过期等。
操作风险。抵押登记的内容有误、抵押程序不符合银行规定、抵押手续不完备、房产与土地未同时办理抵押、抵押档案缺失或丢失等。
欺诈风险。虚假抵押登记、虚假文件资料和签字盖章、重复抵押等。
保管不善风险。抵押物状态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损毁、抵押物遭受哄抢、抵押物价值大幅下降(超过10%)、抵押物被抵押人擅自处置等。评估风险。评估公司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抵押物价值明显高估、虚假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过期等。质押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存款质押风险。伪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变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虚假的签字盖章、存款人不知存款被人质押、质押资金来源不合规、质押金额不足覆盖授信本息、质押期限与授信期限不匹配等。
存货质押风险。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不符银行要求、存货的权属不明确、存货品质以假充真、存货品质以次充好、存货价格明显高估、质押价格未按“购买价和市场价孰低”原则确定、存货重复质押、监管方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监管方内部管理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货物未分堆码放、货物标识不明、存货保险单存在问题等。
股票质押风险。股票价格不断下跌、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存在问题等。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未制定专户管理办法、未设立专用收款账户、应收账款权属不明、应收账款被重复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手续不全、资金未按时足额入账、资金被擅自挪用、有司法机构查冻扣风险等。保单质押风险。保险单受益人未指定为银行、保险单金额未覆盖授信本息、保险单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保险单内容与借款合同内容不匹配、赔付条款苛刻、保费尚未缴足、保险单尚未生效等。▌ 虚假资料风险 无效经济合同风险。疑似伪造的合同、疑似变造的合同、重复使用的合同、尚未生效的合同、过期失效的合同、对银行有不当限制条款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有问题、合同金额有过大或过小问题、合同价格有问题、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有问题、合同签署日期有问题、合同其他条款存在问题等。无效借款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借款决议、签字人员不符合企业规定、签字人数不符合企业规定等。
无效担保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担保决议、决议未经董事会同意、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人无效、表决同意的票数不足、对表决事项的授权书不明确、决议上的签字人未获授权、表决决议过期失效、签字人签错位置、决议公证书表述不明确等。
无效签字风险。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缺漏签字人签字、他人假冒签字人签字、他人代替签字人签字、无权签字人签字、签字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等。
无效授权书风险。未获授权的授权书、超出权限的授权书、授权事项不明确的授权书、已经过期失效的授权书、难以核实真假的授权书等。
无效发票风险。客户提供不出银行要求的发票、发票的区位码有问题、发票的流水号有问题、重复使用的发票、已经作废的发票、向税务机关查询不到的发票、与常理不符的大金额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难以辨别的发票等。无效印鉴风险。印鉴未在公安部门备案、印鉴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印鉴与公安工商备案的印鉴不符、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发现客户在使用多套公章、已注销的公章、已失效的人名章、现企业更名后仍使用旧公章、伪造印鉴、变造印鉴等。
▌ 财务风险 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财务管理风险。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管理混乱、不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外提供多套报表、提供虚假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第二,财务报表中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的异动,主要包括: 负债率增加。资产负债率较年初有大幅上升、资产负债比例过高等。流动性下降。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固定资产以外的非流动性资产增加、流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速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等。应收账款难收。应收账款周转期延长、应收账款金额或比例增加、应收账款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过高、应收账款逾期账户过于集中等。存货过多。存货激增、存货周转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存货账实不符等。债务过大。短期债务异常增加、长期债务大量增加等。投资过多。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比重过高、挤占挪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比上期明显增加但无重大资金来源等。资本不足。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资本未按规定到位等。销售下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虽销售量上升但利润率下降、销售量利润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等。
现金流异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等。
其他问题。相对于销售额及销售利润而言总资产增长过快、相对于销售而言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长过快、银行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未交税金比上期明显增加且无正当理由等。
▌ 专项业务风险 政府平台风险。行政区划发生变更、管理部门和人员变更、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变更、借款建设的项目规模过大、银行资金使用方向不明、贷款资金用途无法监控、发现资金被挪用、担保条件变差、原定的还款条件无法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出现问题等。
房地产开发贷风险。开发商过多拿地和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的五证不齐全、建设工程资金紧张、销售进度不理想、销售款回笼不及时、还款资金被挪用、出现司法纠纷等。钢铁金融风险。生产商未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仓库、经销商货管出问题(详见存货质押风险)、经销商未将销售货款按时足额划入监管账户、经销商挪用资金、监管方账账不符和账实不符、监管方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放货、质押钢材被司法查封、还款资金不落实等。
汽车金融风险。经销商以虚假资料骗取银行授信、汽车合格证未按时提交银行保管、超出授信额度开票、汽车销售出现困难、经销商隐瞒银行私下售车、库存车辆短缺、开票保证金账户存在管理问题、汽车销售回款入账不及时、汽车保险单存在问题、陷入民间高利贷、为他人担保出现问题、财产被法院查封、经营失败倒闭等。
贸易融资风险。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可疑、借款人与贸易不相关、授信品种与银行审批要求不相符、担保条件不落实、销售量比往年下降、商品库存大量积压、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贸易纠纷、涉及司法纠纷、销售回款困难、因汇率波动发生损失、挪用银行资金、短款长用、投资失败、不能提供银行要求的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票据开票风险。开票申请人出现问题、开票担保人出现问题、虚假的贸易背景、虚假的交易合同、关联方联手开票套取银行资金、开票用途不符合银行规定、开票金额有问题、开票日期有问题、开票保证金来源有问题等。
票据贴现风险。发票与购销合同不符合、发票重复使用、伪造变造发票、发票印鉴等资料模糊不清、出票行告知接到过多次查询、出票行告知是“以大带小”开票等。
另外,在实际授信中,银行还需注意借款企业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他行授信以及本行授信与放款风险等。因篇幅所限,本文只是列出了授信业务操作中的主要风险点,而对于这些风险应如何识别与防范,则是银行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需要花更多时间精力,下更大功夫去研究解决的问题。注:孙建林
中信银行总行原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本文摘自作者新著《授信操作风险防范——近年案例解析》,企业管理出版社。不良资产包投资必读:风控五要素、转让潜规则、定价知识银行出售不良资产,一般以打包的形式转让,里面往往存在着一部分“老包”、“坏包”。投资者在收购时,若无法甄别良莠,一旦买进高风险、低收益的资产包,弄不好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赔得血本无归。因此在收购不良资产包时,应根据资产包尽调结果,综合分析、判断资产包风险、价值及未来的收益等各个方面,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使不良资产投资成为一场高风险的“赌石”游戏。1 资产变现程度、资产处置成本
资产能否快速变现,实现资金回笼,是首要考量要素。同时,项目组人员应兼顾到资产后期处置的成本,包括税费、人力成本以及处置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评估、拍卖等各项费用。2 抵押率、抵押物价值波动
尽调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应积极关注单户债权的抵押率,并时刻注意抵押物市场价值波动。必要时,项目组人员应定期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市场调查。如:以房屋为抵押的,应走访抵押物周边同类型的房屋,了解其市场均价。3 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的成本及可行性
抵押物系资产包内核心价值所在,也是处置资产过程中实现债权的最终保障。因此抵押物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流程、抵押物所在地的特殊规定均是应掌握并作为可行性分析的依据。4 资产处置方式及宏观政策影响
项目组人员应对未来可能的资产处置方式做出合理的预判与规划,例如探讨与债务人(保证人)协商折价清偿、资产包拆分转让的可能性等。同时,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处置方式的适用及处置时资产变现的价值。5 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所在地的司法环境影响
在不得不以诉讼、执行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所在地的司法环境将直接影响到资产处置的结果和债权的实现。6 揭秘银行不良资产包转让潜规则 关于不良资产定价的部分知识
在不良资产处置的整个过程中,不良资产定价作为先导部队必然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不良资产定价实际上是对不良资产的价值的估算测算过程,它是不良资产出售的一个理论依据。不良资产定价分次分为两次,第一次是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买卖,另一种是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买卖行为。1:转移定价贷款转移过程中的定价,此定价是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买卖或划转资产时的出账和进账的价格依据。2:处置定价处置过程中的定价,这一价格反映着资产管理公司在此项资产上的盈亏,关系到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良资产定价流程01 尽职调查又称细节调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处置之前,要对不良资产所涉及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相关人员或者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实地查看抵押物状态、数量等,以此获得债务企业及不良资产第一手资料。02不良资产外部评估(或内部评估)主要是通过询问市场平均价值水平和尽职调查,自身对其进行估值和外部公司进行估值,然后对不良资产给出合理的定价,并作为后续的一个参考标准。03
市场询价
此环节主要是把一个可能的询价区间提供给潜在投资者,然后根据投资者心中的价格范围来给出相应的参考价格,给最终定价提供依据;不良资产初步估值,根据上述三个环节的信息来源,来进行初步估值。04 不良资产初步估值 根据上述三个环节的信息来源,来进行初步估值。05决策定价
在初步估值的基础上,根据其定价决策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给出不良资产的最终定价,至此不良资产定价过程完成不良资产定价方法及分析比较1.账面价值法根据原贷款的账面价值直接划转,不打任何折扣,其使用前提是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必须都是国有,此种定价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而且交易成本不高,可以快速的进行不良资产剥离,使银行获得一个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也节约了大笔费用和谈判成本。但此种方式的缺陷是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所有的损失,而不良资产的产生银行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此种方式有欠公允,而且此种方式只是转移风险,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并没有减少,只能是特殊时期为一些特殊要求所采取的手段。2.市场定价法主要是根据公开拍卖或竞标等方式来确定不良资产的市场价格,通过竞争者对不良资产的认可程度上来确定价格,此种方法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而且此种方法可节约时间,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节省交易成本,还能加速不良资产处置的进程,但此种方式需要强大的市场支撑,而我国的金融市场并没有形成,没有贷款的二级市场,因此此种方式在我国是不可行的,还需要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3.协商定价法
顾名思义,这种方式是通过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良资产的价格,双方可以在谈判中加入一些附加条件,在价格之外进行利益调整,更能增加交易的达成率,此种方式较其他定价更灵便,但因为交易双方可能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需要反复进行谈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交易成本大大增加,而且漫长的过程中,不良资产出现贬值,延误不良资产的处理过程,也使不良资产的价值变弱。4.中介评估法由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定估算,以评估结果作为不良资产的最终价格,作为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对于不良资产的价格定价真实合理、公平公正,但此种方式对中介机构要求较高,还需负担评估费用问题,加重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本,而且我国现阶段没有历史经验可以借鉴,还存在很多问题,适用性不强,因此此种方式现阶段并没有多大用处。5.账面折扣法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篇五
评 估 报 告
**县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 印制
重大项目名称: **县职教中心新校区 项目概况: **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工程是经县人代会确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上报立项,**市计划局[**]**号文件批复立项的。工程位于县城规划新区,占地**亩,与规划的县体育中心紧邻,学生活动共用规划的县体育中心;该工程概算投资**万元,其中**万元为政府投资,**万元为项目实施单位自筹;建设总规模为**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楼、师生公寓、餐厅等,建成后可容纳**名学生就
稳定风险预测评估范围:
1、国家、省、市、县投资的建设项目。
2、招商引资建设项目。
3、涉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大面积征用土地的投资建设项目。
4、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项目。
5、以政府干预和政府投资方式兴建的工业、农业、科研重点建设项目。
6、其他有可能造成环境影响、资源破坏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 **县职业教育中心
读。该工程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设计。
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组织机构
包抓项目县级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计划发展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信息员:
注:填写必须规范,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一、资金方面
1、资金总额及构成情况:该工程概算投资**万元。**万元为政府投资,**万元为建设单位自筹,主要来源为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
2、资金筹措渠道情况:县财政投资部分目前已拨付**万,其余计划今年拨付,自筹部分中的中省市项目资金报告已经上报,目前拨付到位**万元。
3、资金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是否专帐、专款、专管、专用):**县职教中心工程建设资金已经建立了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二、征地及补偿方面:
1、征地补偿安臵标准:该工程土地征用由县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补偿标准由县政府调查市场后按照一定的原则统一标准执行。工程共计征地**亩,涉及县**镇东街和**两个村,3个村民小组,98户群众,补偿标准为**元/亩。
2、征地补偿发放程序和办法:该工程征地补偿发放程序为土地部门预审、多方联合测量、制定补偿发放方案、公示、逐级审批、签订协议、发放,实行户户设立专账政府直接汇款的方式发放。
3、征地争议调处领导、人员和责任落实情况:该项工程由县政府成立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征用,并协调征地中产生的争议。领导小组总负责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恩德同志,县土地局副局长**、城关镇副镇长**任副主任,城关镇副书记**、城关镇土地干事**等相关部门干部为成员的争议协调处理小组,具体落实争议的处理问题。
三、拆迁安置方面:
该工程用地属于泾河滩涂地,不涉及拆迁安臵问题。
四、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情况:
该工程所征土地为原泾河滩涂地,共计征用土地**亩,涉及**户群众,征用土地只是群众的部分土地,所以不存在失地现象。但是县委、县政府考虑到村民的实际情况,决定为村民办理养老统筹和养老保险,采取村民缴纳,财政补贴的方式确保征用户群众的生活问题。
五、移民安置方面:
该工程不存在移民安臵问题。
六、治安方面:
1、建设期间可能遇到的治安问题:①周边群众的安全问题;②建设工地人员的安全问题;③农民工工资的兑付问题;④建设材料的失窃问题;⑤施工现场消防问题。
2、治安问题防范化解措施制定落实情况:项目承建单位专门成立了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了安全责任,缴纳了安全保险,三级教育、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等各类制度已经印制装框上墙,并在施工中切实执行,以确保周边群众、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安全,农民工工资兑付方面,与建设主管的城建局签订了农民工工资兑付承诺,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
七、生态及环境保护方面:
该工程已经咸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了环境评审,市县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对地质、地貌和环境无较大的影响和破坏,另外,此项工程是教育工程,为公益事业建设,也不会有工业三废的产生,不存在三废的处理问题。
八、工程管理方面:
1、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落实情况:该工程被**县县委、县政府列为“民生八大工程”之一,县委、县政府专门发文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同志任主任,**县职教中心校长****同志任副主任。该项目法人为**,全面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实施工作。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地质勘查、质量监理等均实行公开招标制,招标由考察合格的代理公司具体实施,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所属招标办、市计划局和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工程主管的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实施。目前,该工程1#宿舍楼经过公开招标,由**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中标承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监理单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该项目总负责。**县职教中心选派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为工地代表,具体负责项目现场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校长助理**、综合办干事**具体负责项目的招标、各类手续的办理、申报等工作。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均实行合同管理制,签订合同,统一由新校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2、审批和核准管理情况:**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工程是经**县人代会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计划局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2008]125号文件批复立项,整体方案县政府发文批复。
3、安全管理情况:该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定了临时用电专项
方案和“五大伤害”应急预案,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订了一系列预防和处臵措施。
4、农民工工资兑付办法:该工程建设中关于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县城乡建设局与建设施工单位在注册时签订了兑付承诺,由承建单位与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双方协议内容直接兑付。
九、其他方面:
需要纳入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内容有:需要纳入风险评估的内容还应该考虑到工程建成后,泾河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处臵问题,此问题应该在设计中充分考虑,提前从设计施工中予以预案。
走访调查情况
1、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情况:在项目立项之初,县委县政府在召开县人代会、政协会议的时候就广泛听取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畅谈了各自的看法,最后形成了统一的认识,认为**县职教中心在近多年的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职教中心不仅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也为**县各厂矿企业培训了许多技术骨干,还为东南沿海一带知名企业培养了上万名职业技能人才。培育的这些人才在农民增收,**县社会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要让农民家庭收入实现我们县委县政府的希望,就应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目前职教中心校舍已经不能满足农村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校舍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大家一致表示同意县委县政府新建一所职教中心的决定。该项目也被省市列为“民生八大工程”之一,被**省确定为农村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
2、走访调查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情况:在征地的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协同县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涉及城关镇两个村三个村民小组98户村民进行了走访,同时我们又扩大调查走访范围,进入到未涉及的100多村民家中进行了调查走访,大家谈及最多的就是征地补偿的发放问题和农民以后的生活问题,对于项目的建设的必要性,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是切实可行的,真正全心全意为农民家庭的经济增收考虑,是一项为民工程、民心工程。
3、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处臵情况:
对于征地农民的补偿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委派县委常委、副县
长高玉峰同志带领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负责处理,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妥当处理,给社会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个过程中一些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还有部分问题也已上报县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之中。
4、评估会议情况(会议时间、参会单位及人员、会议意见等):
该工程立项批复后,2009年3月5日,项目评估小组召集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和各界代表,对该项目建设实施的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征地总负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教育局局长**、**县计划发展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县职教中心团委书记、基建办干事**和各界代表20多人参加了会议。经会议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不会给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无重大治安问题隐患存在,各项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设计、招标、施工等操作规范,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工作细致,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措施到位,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完全可组织实施。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教育建设工程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副总指挥:(**县公安局副局长)成 员:(**县教育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二)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二、职责分工情况:
1、应急工作原则
①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臵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②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处臵突发事件;③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级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
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2、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教育建设项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臵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建设项目突发群体性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县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指导工作。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教育局局长王泾水负责局应急总协调工作;教育局纪检书记弥利民配合局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应急办;张宏斌副局长配合局长做好应急专家组工作和现场协调工作,负责应急专家组;教育建设管理处主任田军涛配合张局长做好现场协调工作,负责现场指挥组;局办公室主任李景明配合局领导做好信息收集和各级联系工作;项目实施学校校长配合局应急指挥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组织和协调工作。
4、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建管处等相关人员和项目实施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为:(1)组织、指导对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教育,抓好上岗培训工作;(2)根据县机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机构通信网络;(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指挥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县、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4)调度车辆,配备应急灯等用具;(5)落实好局和局应急值班;(6)负责协调应急响应的后勤保障工作;(7)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预防和预警工作;(8)抓好局应急队伍的人员及教育落实和装备配齐,定期组织应急
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9)应急响应时,根据局指挥部指令,迅速严密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10)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各项目实施学校主要职责:(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民工的指示精神,制定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管理网络和投诉受理渠道。(2)加强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对建筑工地做好日常卫生检查,确保建筑工地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完善制约措施,要求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要实行劳务分包等多层管理,对所属工程实行民工工资月检月报制度,促使企业切实履行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的责任;(4)及时了解掌握民工欠薪情况,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恶化,协调各方关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5)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6)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派遣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并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纪律、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教育;按规定配全集中存放配备、装备,并派专人负责;受局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完成县、局下达的其他应急任务。
三、处臵工作措施:
(一)、预警与预防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预警与预防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辨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
度,定人、定向、定时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的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要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应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力求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情况;(2)报告程序。发生建筑业突发事件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按职能如实向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者要严肃查处。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3)报告内容。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内容包括: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②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③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④原因的初步分析;⑤采取的措施情况;⑥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2、预案启动
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局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民工一次性食物中毒35人以上和因欠薪引发的50人以上群访及其他恶性事件时,局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时,报县政府启动县预案。
3、响应程序
质量安全事故及极端天气气候灾害的响应程序:(1)出现大型机械设备、建筑物倒塌及工地房屋倒塌、极端天气气候等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程序,由指挥部通知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小组、应急专家工作
组实施抢险;(2)属重特大事故的由应急办公室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下达应急抢险任务;(3)现场指挥小组率先奔赴现场指挥抢险;(4)应急分队接到指令后,迅速集合队伍,交待出事地点及最佳抢险交通线路、现场危险程序等要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现场,进行救援;(5)应急办公室通知电力部门切断电源(电力110);(6)安监站负责做好安全监护,并把施工企业项目抢险队编入局抢险队进行抢险;(7)稽查处负责控制人员在四周10米范围内(跨步电压范围)进出现场;(8)建工处负责迅速疏散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围观群众、受害居民等);(9)工程处提出抢险救援技术意见;(10)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120联系送医院救治;(11)对影响场外交通堵塞的,首先分流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并通知122速来处理,然后分情况进行现场清障。对现场存在继续危及附近居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疏散居民,采取措施,确保安全;(12)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响应工作:①要及时进行抢险及预防突发性气象灾害的教育,讲清突发性气象灾害对在建工程的影响和突发性气象灾害来临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②要在突发性气象灾害来临前应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基坑和其它地下作业的支护,脚手架的拉结固定,防止深基坑及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发生。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固定,施工现场制高点的避雷设施的安臵,以及触漏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高处坠落、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事故和雷击事故的发生。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设施的管理,防止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检测,特别是简易民工宿舍的管理,对存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对一时无法加固的临时设施坚决予以拆除。突发性气象灾害到来前施工企业要做好在建项目人员撤出方案,施工企业应根据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性气象灾害警报适时组织人员撤离。③及时收听和查阅气象资料,掌握突发性气象灾害动向,以便随时做出决策。④各级政府发出突发性气象灾害警报后,各施工企业值班领导和项目经理要在职在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保持通讯畅通。(13)民工因欠薪引发的群访事件响应程序: ①接到教育系统发生群体性上访事
件的通知后,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②初步了解情况,稳定上访群众情绪,维持好现场秩序。③将了解的情况迅速向局汇报,并通知相关企业领导与来访群众交流与沟通,了解详细情况,能当场作出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来访群众的劝返工作。④对特别重大的集体上访,需分管领导协调或参与接待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参与接待和处臵。需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的,由分管领导及时汇报。⑤对集体上访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县信访局。(14)建筑工地群体中毒事件的响应程序:①一旦获悉工地在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县卫生防疫部门通报并求援。②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③组织人力将病人送至就近医院。④通知事发工地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到达现场控制事态。⑤向局应急指挥部分管领导汇报事情经过。⑥到救治医院了解病情状况并保持信息畅通。⑦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协助防疫人员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留存病人吐泻物,控制相关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如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则移交。⑧针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善后处臵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善后处臵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及时结案。
(3)公司和项目经理要落实值班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再次发生。
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项目风险评估小组意见:评估小组经过调查走访、会议座谈、专题风险会议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不会给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无重大治安问题隐患存在,各项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设计、招标、施工等操作规范,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工作细致,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措施到位,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可组织实施。
(签章)
年 月 日 县委维稳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篇六
风险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2年40户新建安居富民工程。为进一步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切实让广大农牧民能住上房、住上好房,库兰萨日克乡2012年4月启动实施了别迭里村加满昂额孜平顶砖混结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5亩,规划新建70户户均建筑面积61.21平方米的平顶安居富民房,一期建设40户,概算总投资约800万元,农牧民每户自筹3万元。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
(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中,社会稳定风险衍生于相关利益群体对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项目的抗拒,这种抗拒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访、暴力对抗甚至群众示威等。因此,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界定,应认真分析征地实施后群众可能引发的异议,遭遇到的损失或不适,这些异议、损失或不适即为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风险。该建设工程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的基础上,对上述四大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别进行定性评价。根据我乡以前其他项目建设征地经验以及对本征地相关利益群众的民意调研结果,界定各类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根据对征地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经验
判断,并结合安居富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形,项目可能会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诸多社会风险及其评价主要如下:
1、项目合法行、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
风险内容:该项目的建设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设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风险评价: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很小
(1)本项目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完备
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是自治区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项目已经列入自治区、自治州、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各级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正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按部就班依法进行中。
(2)本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及农牧民利益要求
该项目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规划要求,对口帮扶援建,按照集中连片规划建设的原则,科学规划,统一建设,集中管理。库兰萨日克乡农牧民常年居住在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土木结构房屋中,房屋抗震性能低,该项目规划建设将彻底改善70户农牧民住房条件,利于库兰萨日克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同时,该项目也是自治区民生工程建设重要的一部分。
2、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
风险内容: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大片土地,可能会对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噪声、粉尘、废弃砂石料、生态破坏的影响等,项目在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汽车尾气、粉尘、噪声、事故风险等对环境的影响。
风险评价:项目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小
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主要是在戈壁滩新建,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砂石料、会对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做好各项防治,废弃砂石料集中堆放,对路面进行洒水处理粉尘,在施工作业,基本上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在对项目沿线周边的村民进行的环境调查问卷中,村民积极踊跃参与,对安居富民项目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建设项目能就环境问题提早与村民沟通并能提建议表示认同。
3、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
风险内容:由于征地涉及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农牧民对征地的政策缺乏理解,因此在征地问题上群众往往会与乡政府站在对立面,以各种形式抵制征地。征地项目中农牧民最敏感、最担忧的问题是失去土地。
风险评价: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很小。
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拟占建设用地63.5亩,均为戈壁荒滩,因此,不存在征用农牧民耕地的问题。
4、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风险内容: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位于我乡别迭里村一小队。项目建设生产期间,项目驻地大批施工队伍进驻,施工车辆进出等将打破当地居民的生存现状,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界的干扰,从而造成农牧民内心的不安与担忧。
风险评估: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很小。
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聚集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施工群体,且施工实在戈壁滩上进行的,不会大量破坏生态环境。
(二)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上文已对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四大类风险可能性大小进行了单项评价,安居才能乐业,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了农牧民住房条件,同时降低了引发个体矛盾冲突、一般性群体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可能,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实施不会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任何影响。
三、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对该项目可能诱发的风险及其评价,乡党委政府采
取了下述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协调别迭里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开工建设对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解答农牧民对项目的疑问及听取农牧民的建议,做到人人知情、事事无疑问。
二是环境评价先期多次进行民意调查,确保知道农牧民关心的是哪一事项,对哪一事项有疑虑。针对疑虑事项进行解答。
三是动员全乡富余劳动力到工地打工,提供更多的岗位给农牧民,增加农牧民收入。
四是农牧民无任何异议后才入场施工。建设期间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砂石料,粉尘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采取相对应措施及时处理,不随意倾倒。
五是紧密联系和依靠乡政府和村委会,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建设期间,如有个别村民有异议,以疏导,说服,化解等为主,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结论
本报告对库兰萨日克乡安居富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社会稳定进行了评价,结论如下:
7.定价社会稳定风险 篇七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风险规划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进行投资时经常要面临以下矛盾的现象, 一方面,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额逐年增长, 新增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也逐年递增;另一方面, 一半以上的外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企业税负比例也明显低于内资企业。这种投资力度与纳税程度不匹配的状态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由于企业利用转让定价机制人为地造成亏损或较低的利润, 以达到降低跨国企业整体税负, 从而获得更高的整体利益造成的。本文利用计量统计学原理, 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出发, 力求在减轻跨国公司整体税负的基础上, 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一、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及近年反避税调整情况
转让定价已成为企业集团纳税筹划的主要工具之一, 《税收大辞典》对转让定价的解释为:“转让定价是指有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对贷款利率以及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等方面所制定的价格。转让定价不同于一般市场上的价格, 它是各个有联系的企业之间人为地提高或降低的价格。其目的是集中或分散收入, 减少纳税, 牟取非法利益。在跨国联属企业或跨国关联企业进行国际避税时, 转让定价是其常用的一种手段。”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外商投资额和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急剧增加, 其中由于转让定价造成的利润转移更加值得我们关注。自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首次提出转让定价的基本原则即“独立交易原则”, 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转让定价的管理办法, 至今我国转让定价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3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51~56条) , 以及2009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签署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试行) 》、国税函[2009]363号文件和国税函[2010]323号文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转让定价税制, 并成为在转让定价税务审计方面比较严格的国家之一。
华税律师事务所的一项关于税务的调查报告显示, 自2006年以来, 我国的反避税调查发展迅速, 特别是适用新的所得税法以后, 反避税案件的调查力度上升显著。2006年涉及转移定价的案件数为257件, 调整所得税额为58亿元, 补缴税款6.8亿元;2007年案件数为192件, 调整所得税额为90亿元, 补缴税款10亿元;2008年案件数为174件, 调整所得税额为150亿元以上, 补缴税款12.4亿元;2009年案件数为179件, 调整所得税额为160.09亿元, 补缴税款20.9亿元。
由案件堆积折线图可以看出我国税务局的稽查主要转移到了大案上, 虽然稽查案件数总体有所降低, 但是调整所得税额呈缓慢上升态势, 而补税额更是从2006年的6.8亿元激升到2009年的20.9亿元。这不但说明了稽查的效率和准确率得到了提高, 补税力度大大增强, 更加显示出外商投资企业在转让定价方面需要更加谨慎认真, 在符合管理当局对于转让定价相关定价要求的基础上, 还要控制转让定价相关的风险成本。政府逐步加大对转让定价的制裁力度, 除了调整所得税额、要求补缴税款外, 还加增了罚款和罚息制度, 企业应利用好转让定价这把双刃剑, 与税务机关进行广泛沟通, 积极协调企业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关系, 降低涉税风险。
二、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目前转移定价调整方法分为传统方法和非传统方法两大类。传统方法即比较价格法, 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 非传统方法即比较利润法, 包括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 以及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转让定价各调整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表所示。
独立实体理论是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中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假设, 目前很多国家采用的三种传统的转让定价方法即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以及在OECD框架下被称为交易净利润法的方法都以独立实体理论为前提。独立实体理论将跨国公司的内部成员视为彼此独立、互无关联的独立实体, 以市场上的独立销售价格比较跨国企业确定的转让定价, 以此验证其合理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试行) 》规定, 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应进行可比性分析, 可比性分析贯穿于各种转让定价方法之中。
基于美国税务署IRS2009年的统计数据, 美国采用转让定价各调整方法所占比例分别是:交易净利润法59.7%、利润分割法12.0%、可比非受控价格法9.9%、再销售价格法5.2%、成本加成法5.2%, 其他7.9%。
交易净利润法下利润水平指标 (PLI) 的采用比例分别是:净利润率 (ROS) 50.0%、资本回报率 (ROCE) 14.9%、完全成本加成率 (NCP) 13.2%、贝里比率 (Berry Ratio) 11.4%、毛利率 (Gross Margin) 10.5%。
我国对于转让定价调整办法尚无强制性规定, 没有规定企业必须使用哪种方法, 也没有明确各种方法的优先顺序, 这使企业在转让定价实务操作中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多数关联方之间在确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并不是只运用一种方法, 而往往采用的是几种方法的组合或看上去完全不同的其他方法。在选择具体的转让定价验证方法时, 应以可比性分析为基础, 灵活运用转让定价方法。
三、转让定价风险规划分析
企业选用转让定价方法的最终目的是减少企业整体纳税额, 从而达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企业以盈利、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在实务操作中, 一般都是先确定经济活动的内容, 然后再选择转让定价的方法。跨国企业业务繁多, 在制定转让定价策略时, 很少针对某一单一产品或劳务, 通常是以一揽子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出现, 涉及多个经济活动的内容。所以, 对于单一的关联方交易而言, 由于选择的转让定价方法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税后利益, 并承担相应不同的税务风险;在几种不同的关联方交易或者几个性质相同的业务形成组合时, 转让定价的方法之间相互影响的程度, 对于不同风险的承担都将改变整个组合带来的税后利润和税务风险。在此,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合理规划, 降低转让定价组合的整体风险, 以期获得更高的税后收益。下面将运用简单统计分析, 说明在组合转让定价筹划方案中的衡量和选择的相关问题。
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进行避税的方法很多, 主要表现在有形资产的“高进低出”, 即跨国公司会采用“高进低出”的定价模式在各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不管是“高进”还是“低出”, 转让定价避税的思路是一致的, 即将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在集团企业总体税基不变的情况下, 通过改变适用不同税率之间的比例, 达到减少整体纳税额的目的。
根据单项转让定价筹划方案的期望和方差求出组合筹划方案的期望和方差, 据以度量组合方案的收益和风险。
数学期望有这样的性质:E (a X) =a E (X) ;E (X±Y) =E (Y) (a为常数) 。由此可以得出, 组合筹划方案的期望收益等于个别收益期望值的加权平均数, 加权的权数是与各筹划方案节减税额相对应的为筹划前应纳税额占筹划前应纳税总额的比例。公式如下:
其中:ES表示组合筹划收益期望值;n表示筹划方案的数量;μ表示与各筹划技术节减税额相对应的为筹划前应纳税额占筹划前应纳税总额的比例;i表示各筹划方法 (i=1, 2, 3, …, n) 。
设A公司在国内销售或提供劳务时, 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获得的交易收入为P, 交易成本为C, 则A公司在国内所获得的利润为Π1=P-C, 设本国的税率为r1, 则净利润W (1) = (P-C) (1-r1) 。
假设该公司所在地的所得税税率较关联方交易对方公司所在地税率高, 那么A公司可以通过“低出”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筹划:设A公司以P*的价格低价出口劳务到国外的关联企业, 则A公司利润为:Π2=P*-C (假设原材料与人工成本不变) , 其国外关联企业的利润为:Π2=P-P*。再设其国外子公司的税率为r2, 则净利润为:W (2) = (P*-C) (1-r1) + (P-P*) (1-r2) , 则转让定价筹划方案组合加权的权数可表示为:
假设A公司提供两种商品, 则我们可以得到:
转让定价组合筹划方案的方差不是各个定价方案的简单按比例加总, 其涉及各个定价方案之间关联程度的影响,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VARS为组合筹划方案的方差;μi、μj为与各定价筹划方案节减税额相对应的未筹划前应纳税额占筹划前应纳税总额的比例;σij为方案i和方案j的协方差。
其中:n为单个纳税筹划技术中可能发生情况的个数;Sik为i筹划技术第k种情况收益额;Sjk为j筹划技术第k种情况收益额;Pjik为第k种情况i、j两种筹划技术共同的概率;Ei为i筹划技术收益期望值;Ej为j筹划技术收益期望值。再根据以上假设, 公司提供两种商品, 则:
由于转让定价筹划方案在市场上不具有独占性、排他性, 也就是说只要对某一企业来讲筹划方案最优即可, 而不需要在整个市场上寻求最优方案。假设纳税人在对于纳税筹划的选择上是厌恶的, 那么对风险厌恶型的纳税人来说, 最优组合出现在组合的方差达到最小值时, 该组合中各种筹划方案所占比例的求解也就是在相应约束条件下求解组合风险纳税筹划的最优解问题。在此, 只求解两种转让定价筹划方案组合的情况, 对于多种方案组合的求解与之类似。
目标函数:Min{VARS}
约束条件:μ1+μ2=1
其中:VARS=μ12σ12+μ22σ22+2μ1μ2σ12
用拉格朗日乘数法求此最优解。
令函数L (μ1, μ2, λ) =μ12σ12+μ22σ22+2μ1μ2σ12-λ (μ1+μ2-1) (其中λ为拉格朗日乘数) , 分别对μ1、μ2、λ求偏导, 并令偏导数为零, 得方程组:
{坠L (μ1, μ2, λ) 坠μ1=2μ1σ12+2μ2σ12-λ=0坠L (μ1, μ2, λ) 坠μ2=2μ2σ22+2μ1σ12-λ=0坠L (μ1, μ2, λ) 坠λ=μ1+μ2-1=0解方程组得:
上面所求得的方程组解就是筹划风险最小时组合风险纳税筹划方案的最优解。
根据以上结果, 代入上式, 通过μ1、μ2、W1、W2可以求出Pk*。验证价格P*在征管机关确认的六种转让定价方法约束下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可比性原则和独立交易原则。由本文第二部分表格我们可以得到转让定价的验证方法Pk, 以上求出的最优解与标准方法求得的定价之间的差额△Pk=Pk-Pk*, 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允许实际操作中的转让定价与转移定价的验证方法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要将△Pk=Pk-Pk*约束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内, 即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允许实际操作中的转让定价与转让定价的验证方法之间不能太大, 企业不能单纯为了避税而忽略交易的独立性, 否则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审查和严厉处罚。就此可以对价格P*进行风险偏好控制, 将其约束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转让定价机制可以使跨国企业利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来进行纳税筹划, 降低企业整体应纳税额, 但是转让定价要接受税务机关的转让定价税务审查, 可能要面对补税、支付罚息、双重征管、后续监管、影响声誉等纳税筹划风险。因此, 在外资企业转让定价纳税筹划的过程中, 要谨慎使用各定价调整方法, 科学分析各定价方法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在有条件的基础上, 可以引入预约定价机制, 规避涉税风险,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盖地, 周宇飞.风险税务筹划方案的衡量与选择.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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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欣.预约转让定价的博弈分析.特区经济, 2010;2
[7].王顺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8.定价社会稳定风险 篇八
关键词:转让定价;税收筹划;涉税风险
转让定价也可称作内部调拨价格,是指所有权统一的工商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分支之间进行交换时所使用的价格。转让定价是关联企业间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因为我国税法相当复杂,很容易使纳税人在不自觉中触犯税法,形成涉税风险。
一、转让定价的方法
(一)可比非控制价格法(CUP)
同一集团内部公司在转移商品或服务时所使用的价格,将与独立非受控交易中所使用的正常价格进行对比。非受控交易是非关联公司之间或非关联公司与关联公司中的一方的交易。要找到完全相同或是十分相近的交易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只要比较双方的交易在商品本身、合同条款、交易数量、市场情况、转售利润预期等方面的差别可以被确定或调整,甚至是存在一些无法被确定的细小差别,只要没有其他现有的转让定价法能比CUP得出更为可靠的结果,CUP仍是可以使用的。
(二)转售价格法(RPM)
主要是通过参考独立公司在可比非控制交易中所获得的毛利来判断某一受控交易的价格制定是否符合公平独立核算原则。主要使用确定一个受控的市场销售公司(分销商)进货时(这些货物将进而转售给无关联客户)所支付的转移价格。
(三)成本加成法(CP)
制造商及服务供应商的生产成本是被加数,加上一个符合公平独立核算原则的利润,得出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适应适用的合理价格。成本加成法是最常用来确定制造商及集团内部服务供应商应得的正常利润的一种转让定价的制定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TNMM)
为特定的一个或一组交易确定净利润水平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将集团内部关联公司见交易所创造的净利润水平与那些从事大致可比交易的独立公司净利润水平进行比较。
(五)利润分割法
是完全依赖集团内部数据的转移定价方法,重点考察集团如何通过一种或一类特定产品来实现总利润。对于一个生产销售一体化的跨国集团来说,它赚取的是其产品从头到尾的全部利润或差价。这种经过集体努力、通过受控交易实现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集团内部有关的各方。关联分配通常是按净利润而非毛利润来进行的。
二、转让定价的主要涉税风险
(一)政策与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指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给关联企业带来的风险。因为一个国家会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政策的变化会给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带来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利的,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法律风险是指关联企业在转让定价中由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所引致的风险,特别是由于对相关国家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条文不清楚的原因,导致其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触犯了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它不仅面临着法律制裁的风险,还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声誉。
(二)关税风险
关联企业国际间转让定价面临的关税风险有两种情况:一是关税税率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它的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不可控风险;这里主要是指第二种风险,即海关对关联企业与关联公司之间的进(出)口货物价格重新估价,从而对转让定价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汇率风险
又称外汇风险,指汇率的变化将可能给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稽查风险
稽查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稽查所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与税务机关和关联企业长期动态博弈的结果密切相关。当然,稽查风险还与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技术手段成反比。
三、涉税风险化解的方法
现有的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行为的涉税风险的化解方式主要有技术手段与预约定价两种。而本人认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也是涉税风险化解的重要方法,技术手段与预约定价都是在得到税务机关认可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
(一)技术手段
当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中间产品有市场价格时,利用平时搜集的有关信息数据,将中间产品独立第三方的最近的市场价格进行排序,采取四分位法选取公平交易价格的范围,即价格概率分布的25%-75%之间的数据,从中确定最佳的关联交易转让价格。若公平交易价格的范围空间较小时,可以通过扩大市场价格的时间序列(因为市场价格受供需状况、季节因素、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时间空间越大,偏离度越大)来调整,也可以通过人为的因素(关联企业平时可以有目的的同独立第三方进行一些小额交易,拉大市场价格的分布空间)进行调整,总之使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处于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规避税务机关对转让价格调整带来的涉税风险。
(二)预约定价
预约定价在我国称为预约定价制,是指纳税人事先将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和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报告,经审定认可,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并免除事后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一份协议。使用预约转让定价可以降低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在转让定价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为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惩罚提供了防护措施,并减少支持转让定价的年工作量。
(三)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许多国家的税法明文规定,公司的合作态度、税务机关对公司的印象决定着税务机关对公司处罚的力度,所以说,关联企业与税务机关融洽的合作关系将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稽查力度和涉税风险。企业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找支持企业当前转让定价政策合理性的证据,拿出完整的转让定价文件材料,对审计人员的提问给出前后一致的完整回答。
参考文献:
[1]李传喜,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经济学分析[D],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5
[2]杨斌,转移定价调整的具体方法[J],涉外税务,2002,(5)
[3]李明辉,试论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规范[J],决策借鉴,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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