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自私的基因》读书报告(共10篇)
1.深圳大学《自私的基因》读书报告 篇一
《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
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这本书,尤其是到了高中之后,更是听老师推荐过这本书,加上本身对生物较感兴趣,一直都想读读这本书,但遗憾的是,一直未能有机会读这本书。直到这学期,学习生物的进化时才找到机会读这本书。
一、书的简介与内容概括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一部科普著作。该书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基础,以尽可能通俗的语言论证了“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该书的前面四章讲述生命的起源的演化,介绍基因如何通过自我复制以致最后演变成现在的物种。第五章到第九章介绍基因生存机器(即各种生命个体)之间的争斗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自私性。第十章论述群居行为中的自私性。第十一章立足于人类社会,以基因复制类比文化传播,论述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现象,以说明虽然人类起源于生物界,但人类行为还是有其一定的独特之处。
二、感想
1、从自私的基因到人生的意义
首先没读过本书的人会被它的名字误导,(以前我也这样认为),作者在书的开头就说明这本书讲述的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即在讲述基因
行为上的意义,而不是主观意义。作者提出这样一个观点:人类只不过基因创建的生存机器。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细想之,不无道理,但我却不完全同意。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早就表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去反抗我们的缔造者——基因。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生命没有准确的定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哲学上的观点“我思故我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用书中的话说:“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见第十一章)”。
2、生命的起源与演化
关于生命的起源与演化,与书本上讲的内容相似,即原始生命起源于海洋。在大约30到40亿年前,在一片汪洋大海中,一些有机物质(可能包括水、二氧化碳、甲烷和氨)在自然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下,生成了一种大分子,这种大分子在海洋的各个地方漂浮,其中有一种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了。这个分子之所以非凡,因为他们具有一种特别的性质:能够自我复制。经过数十亿年的演化与积累,最后生命诞生了。这些最初的简单的生命,又经过数十亿年复杂的演化,形成了今天丰富多彩的世界。
3、从自私的基因到社会秩序的构建
该书诠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一个进化论观点,在中国则等同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容易引起人们误解:似乎本书有个弦外之音——既然自然规律本身如此,那么是不是要遵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社会规则,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理想社会呢?
答案是否定的,本书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作者只是告诉我们,世界的面目“是怎样”,而不是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应该怎样”。作者说:“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见第一章)”
根据作者十一章的阐述,我得出了“人”这个概念有两层意思:第一,是自然意义上的生物,“它”是一大自然中的基因生存机器之一,这种生存机器遵从生老病死等自然法则;第二是社会意义上的理性个体,与其他动物相区分,“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生物性但又尽可能挣脱生物性以获得更高尚的自由意志。
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的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制。而道德是通过教育实现的,民主法制则是通过人们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样约束自己的行为。
4、无法回避的哲学问题
作者是个生物学家,他只是从生物学角度来论述基因的特性,但读下这本书不由得会联想到两个哲学问题:一是生命的起源;二是意识的起源。
对于生命的起源,虽然前面已经说了,是海洋某处一些有机物质偶然在环境能量的作用下形成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基因,但是这个说法我觉得有欠说服力。主要质疑来自统计概率,那些能够合成复制基因的分子,为什么会碰巧聚到一起?一切真是那么偶然吗?没有什么力量的驱动吗?作者说:“有关生命的起源,我的叙述只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当时并无人在场。在这方面存在很多持对立观点的学说,但它们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见第二章)这说明本书在生命起源的认识还”
是象我们一样说不清道不明,但我们不能苛求他,他在解释进化方面已经做得很出色了。正是由于生命起源的偶然性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所以神创论总会有生存空间。
再看意识的起源,如果说生命是柴,意识是火,那么人类意识的熊能烈火是谁点燃的?这一点,该书也尝试作了一些解释(见第四章),我无法用简短的语言来概括该书的观点,但可以肯定的是,作者对意识的起源也并没有完全明确的认识,他说:意识的产生是“是当代生物学所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见第四章)。其实这何止是生物学的奥秘,它还是所有科学家、哲学家、宗教人士、普通人群乃至小孩都百思不解的千古之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5、小结
关于进化,还有太多的未解之谜等待着我们去发现。有这样几句话:理性怀疑,乐观批判。言论有分寸,思想无禁区。我想,这样的科学素养,在科学探索的路上必不可少。
2.《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篇二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3.深圳大学《自私的基因》读书报告 篇三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创作的科普读物,首次出版于1976年。
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人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人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人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也必将对自己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读者。
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四
看自私的基因,多少也算是简单通俗的小册子一本。讲的是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这是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虽然很多细节还可以不断完善。Dawkins其实说,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组合有自我复制能力,就可以说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常人直觉上觉得进化论有问题的地方,是因为人类对复杂体系才刚开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复杂体系的简单机制有问题。比如,博弈论里的动态平衡,可能帮助进化论解释很多费解的东西,比如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无私的人比例是稳定的。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没有恶,就没有善,反之亦然。但是我觉得决定一个人是否自私还是无私并不是由所谓的自私基因决定的,在我们数千年的文化历史中,比如拿远古的猿人来说,当时他们的处于类似于共有的社会群体,他们并没有所说的自私存在,他们对于他们的种群都是一个无私的存在,但是到后来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人们逐渐拥有越多的社会的财富,人们开始争夺财富,逐渐变得自私,自利。但是我并不觉得由于外部环境改变会导致突然蹦出个自私基因。
书中有一些相当酷的动物例案,比如说雌蚜虫和雄鼠。
雌蚜虫能产无父的,活的雌性后代。每个这样的后代具有它母亲的全部基因。顺便提一下,一个在母亲“子宫”内的胎儿甚至可能有一个更小的胎儿在它自己的子宫内。因此,一个雌蚜虫可以同时生一个女儿和一个外孙女,他们相当于这个雌蚜虫自己的双胞胎。而雄鼠,是能够分泌一种化学物质,怀孕的雌鼠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只有在这种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时,它才流产。雄鼠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潜在的继子或继女杀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还有许多种类的鱼,并是不交尾的,它们只是把性细胞射到水里。受精就在广阔的水域里进行,而不是在一方配偶的体内。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待到雌性鱼排卵后才在卵子上放精。但这样,雌性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这就是为什么水中的雄性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现象很普遍,而在陆上的动物中却很少见。
书的后半部分谈多谈及了社会生活,包括世代以及两性之间的斗争,俨然是一部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
观察野生种群的时候,大量的看到家属之间的欺骗和自私。无非是因为了自然选择,往往是有利于表现这种行为的幼儿的。生存几率的提高,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了有利地位。作者说,“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或她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性怎么可能本善?
讲到两性的斗争,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
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操之有度。雌性个体迫使雄性个体在她身上进行大量投资,指望单单以此来阻止今后雄性个体最终抛弃她,这样做是徒劳的。这种形式的家庭幸福策略还要取决于一种进一步的重要假定:即雌性个体的大多数都愿意采取同样的做法。如果种群中有些雌性个体是放荡的,随时准备欢迎那些遗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那么对抛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就会有利,不论他对她的子女的投资已经有多大。
看见没有,看就没有啊同志们。简直就素人类社会的写照。据说是两性间差异不大的那些物种,雌性个体喜欢采取家庭幸福策略。
由于没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私基因的存在,所以也证明不了自私基因没有存在。我们假设人类的自私行为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人类的无私行为也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基因的自私。然后呢?这种理论具有可证伪性么?
显然没有,既然各种性质的行为都被这种理论解释完了,那么不可能存在可以证明人类的行为不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了。
那么这种理论有什么用呢?我自私,你说这是为了基因,我无私,你说这也是为了基因。你来预测我的行为吧?你说,我既有可能自私也有可能无私,反正我活着是为了基因。我说,这跟算命的有什么区别?我的一切行为原来都合乎阴阳五行。能不能证伪?不能?对不对?这就要看你信不信了。
事实上,这种理论一旦想要解释人类所有可能的行为,它就自动脱离可政伪的科学范畴,跑到了形而上学的地盘里了。你们不容忍神创论在科学的地盘跑来跑去,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跑到哲学和宗教的地盘上来了。
所谓“基因可以选择”实际是说基因可以变异。而变异后的基因和源基因之间就是竞争关系而不是源基因本身的意愿。自然会选择其中有利于繁衍的那一种,这就是自然选择。因此,《自私的基因》实际上是在表达“自然选择以基因为尺度”这样一个小学生都能弄懂的道理。而不是基因真的有超越人类的智力,可以先验的预测到未来变化。
另外,人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文化教育。我们都知道狼孩的故事,这就说明基因决定的范围在实际生活中极其有限(虽然可能潜藏在我们心理和生理的某些地方不为人知)。人类的文化有高有低,可以传承发扬也可以丢弃毁灭,这些行为造就的就是我们的历史。科学家也证明了,有人类以来这几十万年来,人类分成的各个人种在智力和心理上没有显而易见的差异,人种优劣论站不住脚——虽然我们的文化差距可以从最古老的原始社会直到最先进的科学文明。这就说明在这几十万年来,人类的进化靠的不是基因,而是文化。
这种最初的文化教育行为从何而来?也许来自哺乳动物和鸟类等高级动物普遍的抚养幼儿行为,我说不好。但是,这种最初的学习行为肯定对我们摆脱基因的“控制”贡献很大,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的精神是始终自由的,不管我们的肉体被什么客观规律所支配,不管这种自由被什么所束缚,不管我们终将被死神夺去生命。“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本书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所有行为和表象归结于“存在一种基因,它决定了„„”而根本没有提出这种基因存在的证据。
5.自私的基因 读后感 篇五
1.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 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 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 他主义。上面一句话中,“特殊”和“有限”是两 个重要的词儿。
书中论述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第二点:教化或教育对基因的影响。
第三点:不对人类或其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
本书所讲的自私或利他是指行为上的,而不包括主观意识上的或者心理动机。
一种利他行为,在我们看来,可能增加了利他主义者死亡的可能性,和增加了受益者生存的可能性,但实质来讲,不论利他主义者的心理动机如何,即不管他是否真心利他还是假意利他,这种利他行为的实质都是生存可能性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与我们所预期的相反。即利他主义者的生存可能性得到了增加,而受益者的生存可能性却被降低了。
2.我们当中许多人在看到对那些哪怕是人类最可怕的罪犯执行死刑时,也觉得惨不忍睹,但我们却兴高采烈地鼓励射杀那些相当温顺的动物而无动于衷。
我们对一个刚出世的并不具有人类感情的胎儿的保护比一只成年黑猩猩要多得多,就因为胎儿和我们同属一个物种,立刻就赋予相应的特殊权利。
作者的这两段话都是在为基因的自私性所做的论证,特别是同一物种基因的保存与延续上。但从另一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子。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人类是不同于动物的高级物种,人类是自然的主宰者和征服者,人类可以任意践踏和剥夺其他生物的生存与生命权,自然界中的一切都应该为“我”所用,殊不知自然界的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和人类拥有平等的权利,一条鱼或者一棵树它也应该平等的享有阳光、雨露、土壤和它自身生长的寿命,而不应该因为人类需要满足食欲和修建房屋,而被捕杀和砍伐。但是这也仅仅只是理论层面的应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身体力行的做到素食主义,即使回到原始社会也还是会涉及到捕杀、渔猎、砍伐„„,这应该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但我们也不应该以此为借口,滥用这一优势,我们不必虐杀猫咪,我们不必吃鱼翅、吃猴脑„„所以,为了更好的保障其他生物的权利,我们人类应该学会节制,节制自己的无限膨胀的欲望,在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的时候就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现在目空一切的掠夺,是迟早会遭受自然的报复的。随着人口越来越多,而资源越来越少,也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所以人类也是在自取灭亡,而一条基本的途径就是计划生育,限制人口的持续增长,我知道计划生育也将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果出生率小于死亡率就会造成人口老龄化,从而造成国家养老负担加重,所以现在国家推迟了退休年龄,而且又放宽了生育政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就可以要二胎。这个政策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看来有助于解决一些问题,但是放眼世界来看,我国增加的人口不只是我国增加了,也增加了人类数量的总数,使世界范围内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变小,所以一个国家的生育政策是否应该仅仅是本国制定还是应该征求其他国家的同意?当然,或许我的想法过于片面,一个问题产生,必然会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这也是我所期望的。3.关于第二章,作者认为,我们人类不过是保存基因的一个机器,是基因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所创造的肉体和心灵的集合体。我们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不过是基因通过操纵人类这个媒介所进行的与外界的联系而已。这个观点未免把人类的形成和进化说得过于简单了,抹杀了人类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忽略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选择性。我认为基因不过是维持人类生命存在和肉体构成的重要而且基本的物质,而真正操纵人类思想和行为的应该是大脑这种有意识的有机体,它具有选择、判断、感知、记忆、想象等功能。外界环境的刺激给大脑造成印象,并作用于心灵,从而使人产生某种痛苦和快乐的感觉,这种感觉经过不断的积累,从而形成经验,人天生就具有避苦求乐这种倾向,所以人们对于带给自己快乐的东西就去追逐,并且在短时间内不会改变,直到该物质的缺乏或者竞争太过激烈,人们才尝试对其他物种的追求。
4.作者在基因机器这一章提到基因必须完成类似对未来作出预测那样的任务。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的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有一个寒冷的环境。我觉得这太荒谬了,他把基因比作一个计算机程序员,也就是把相应的程序编写到计算机之内,而这个计算机就相当于我们人类的肉体,基因当然不可能穷尽所有人类生存可能遇到的所有状况,只能把一些基本的生存规则编写到人体内。他举了一个北极熊有厚厚的绒毛的例子,认为基因预测到他们可能生存的环境,但是我们都知道,北极熊之所以有厚厚的绒毛,是因为环境决定的,北极地带,环境极其恶劣,气温寒冷,终年冰雪,并伴有大风,所以为了御寒,为了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不至于冻僵、冻死,他们才长成今天我们见到的这个样子,如果有一天北极不再寒冷,而是像赤道一样炎热,我想到时候的北极熊应该就只是有极少汗毛的熊了吧。所以应该是生存环境决定了物种的样子,而不是基因。如果按照作者的说法(基因具有预测作用)讲来,人类的基因与动物和植物的基因并无异处,那么为什么当下看来,人类在许多方面是优于动植物的?甚至把部分动植物的生存逼向了绝地?
5.有些人相信,动物的联络信号原来是为了促进相互的利益而发展的,只是后来为坏分子所利用。这种想法毕竟是过于天真。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合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到某种利害冲突。6.不对称现象似乎主要有三类。第一类就是我们 刚才提到的那种情况:个体在身材大小或搏斗装备方面可能不同;第二类是,个体可能因胜利果实的多寡而有所区别。比如说,衰老的雄性动物,由于其余生不会很长,如果受伤,它的损失较之来日方长的、精力充沛的年轻雄性动物可能要少。
在这里我对作者提出的第二个不对称现象中所举的例子特别感兴趣,这也是我以前思考过的一个问题。但我想探讨的是法律方面的类似情况。我知道,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别的,人的诞生就意味着他应该享受和其他人同样的权利,可是现实生活中,人往往是不平等的,姑且不论人的自然差异,而只从社会人谈起,人有地位、权利、贫富的差异,人也就有价值的差异,一个人所创造价值的大小固然与他的能力大小和所处的环境有关,但假设这一切都是平等的,那么人的价值大小就只有他的寿命的长短有关了,一个人的寿命越长他为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就越大,反之越小。然后一个40岁的杀人犯,他杀死一个80岁的老人和他杀死一个20岁的年轻人,最后所获得的刑罚是一样的——死刑,这公平吗?当然从自然权利层面,这个杀人犯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判处死刑的,因为他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可是从社会权利层面来讲,衡量一个人是看一个人的价值大小还是别的什么呢? 6.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如果是这样,这种情况看起来倒象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是出于基因的自私性,他本身需要衡量和计算他的基因与它所需要帮助的其他个体之内的基因的亲子关系,如果他的牺牲可以换来其他复制基因的生存或者长寿,那么它的付出就是值得的。但我认为往往很多见义勇为或者助人为乐的事情,其当事人往往并没有过多的考虑,他不会是处于救助者对他的可能回报才采取行动的,甚至他都不会考虑事件本身将会对他造成的损害或者牺牲。因此,如果说一个人去救一个落水的人,最后这个落水者得救了,而救人者却淹死了,我们能说落水者的生存比救人者的生存更有意义吗?所以显然我在这一点上并不赞同道金斯的说法。我认为人们之间或者动物之间的互利,一方面是处于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天生就具有的同情心,当然,在此,我们不便把这种同情心的性质进行归类,说它到底是出于一种虚荣心还是善良的天性?
6.《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六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7.《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七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8.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八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终有好报”,作者用博弈论,采取了计算机程序实现的方法来证明社会中不同的角色竞争下来,采用短期报复,长期宽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环境中)。
头脑风暴一下,这种教科书类型的书说实话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欢看,因为被小学,中学和高中的教科书吓住了,看这种书容易回想起高考背书,做题的感觉。感叹一下,中国中小学教育啊,啥时候我擦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自然,纯真,本位一点,升学的机制也更多样化一些,不要让我们回忆起童年时都是一把辛酸泪。
9.《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九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习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习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处,有神论者会说死后会有天堂、地狱之分,但也没有人死后复活过来向世人阐述两者,只能说这两者还只是人们自己的一种幻想罢了。从基因的角度出发,死亡是不存在的,因为基因会像钻石一般长存不息。我们人类的死亡对基因来说,只不过是没有保护能力的躯体,因为生育繁衍,基因会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体中,直至再过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类的时间意识的时候,基因找到比人类更好的保护者而抛弃时,人类是否会像已经灭绝了的恐龙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护者意识中……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10.《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十
小组成员:张慧王晓静李思彤王晶洪欢兰舟何超 自老师第一周给出推荐书目到我们演讲完,期间一共十多周的时间,我们小组成员每个人几乎每晚都要花一点时间看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有点回味无穷的感觉。可能由于我们都是工科生,所以这本书对我们来说更像是一本有点艰涩的科普书,可能是因为是译本,所以刚开始对书中的概率有点似懂非懂的,但是随着更深入的了解,我们感觉到了,这本书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以大家从未窥探过的视角去观察并描述了基因。下文是我们小组成员对《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的感想的一些汇总。
本书是围绕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从而说明基因是自私的。本书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他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而人们看到的生物的一些利他行为有可能是基因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如果是这样,这种情况看起来倒象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是出于基因的自私性。
书中也提出另外一个观点,两性之间的斗争是为了相互制约,维持平衡。而两性的斗争行为也是使自己的基因得以保存。
书中还讲述了群体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但是从基因的角度来说,基因总是自私的,总会为了自身的延续和占据有利地位而做出选择。书中举了这样两个例子,膜翅目昆虫的群体中,职虫为了自身利益操纵了群体的性比率,典型的利己行为;通过关于骗子傻瓜
和斤斤计较者的假设(这一假设比只有骗子傻瓜更趋近于现实),当群体中不同人所占比例不一样时,群体最后的发展趋势完全不同,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完全的利己行为最后会导致种族灭亡,所以虽然自私但是绝不是完全的利己,因为有时候利他也是为了自身更好。现实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假设你现在需要和别人进行团队合作,别人做得不够好的时候,如果你考虑到最终效益,那你一定会选择帮别人的忙而不是只做好自己的任务。
第十一章中作者将文化定义为觅母,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复制基因,与生物学中的基因进行比较,这种创新值得学习。文化的传承跟基因的遗传都有着遗失的可能性,为了保护和保存其中那些好的,我们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样约束自己的行为。正如作者说:“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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