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2024-07-23

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通用8篇)

1.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提高政治能力的政治意涵,明确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时代要求,把握提高政治能力的基本途径,增强提高政治能力的紧迫感,不断增强政治能力。

一、深刻认识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的政治意涵

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建设是党为了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所制定的规范和进行的工作,提高政治能力不仅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关键。201X年X月X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文件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时指出,“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中共中央印发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本领,是坚持和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增强党的各级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各级权力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保证。

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根本。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具备多种能力,如战略思维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动员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等。政治能力则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能力,党员干部只有具备政治能力,才能对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持政治忠诚,对党的事业具有政治担当,在各种考验中保持政治自律,才能使其他方面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正因为如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对拟任干部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时代要求

政治能力,就是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政治能力,概括起来包括政治谋略和政治策略两个层面,但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其时代内涵,而对于不同职位身份的党员干部而言,又有其不同层次的具体要求。

第一,保持政治定力。新时代有新矛盾、新问题,党员干部要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克服在“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等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信仰动摇、方向迷糊、模棱两可等问题。

第二,提高政治研判力。新时代有新目标、新任务,党员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新形势、分析新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研究问题、开展工作,一切服从和服务大局,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克服在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中目光短浅、等待观望,搞本位主义而损害整体利益的行为。

第三,增强政治鉴别力。新时代有新机遇、新挑战。党员干部要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善于鉴别和遏制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和遏制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错误思潮。克服在政治是非面前置若罔闻、任其蔓延的消极态度和行为。

第四,提高风险处置力。新时代有新风险、新考验。党员干部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提高政治警惕性,在改革发展中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转换通道,将各种政治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演变为政治风险。坚决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五,增强政治担当力。新时代有新使命、新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党和国家伟大事业中,强化政治担当,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错误敢于承认改正,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斗争,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敢于坚决抵制,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绝不能听之任之、逃避责任、失职失察。

三、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基本途径

干部一般的工作能力是“练”出来的,而政治能力具有政治信仰、政治品格和政治担当等根本特质和要求,这些则是“炼”出来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基本途径就是加强思想锤炼、政治锻炼、实践淬炼。

一是加强思想锤炼。

所谓锤炼,是人们通过刻苦钻研、反复琢磨进而达到一定的修养境界。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必须加强思想锤炼,通过刻苦的理论学习和深入思考,增强思想理论修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讲话中指出,“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和坚定的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是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的前提。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锤炼的必修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一要全面系统学,扎实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这样才能系统掌握党的科学理论的思想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二要及时跟进学,这样才能及时掌握新思想、新理论和新方法,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的现实意义和时代要求,而且及时跟进学比等待理论成为历史知识再学习效率更高,效果更好;三要深入思考学,做到学而时习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才能深刻领会理论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四是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这样才能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明确职责所赋,使命所在,工作所依。总之,在加强党的科学理论学习中,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这样才能起到加强思想锤炼,提升思想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的效果。

二是加强政治锻炼。

锻炼是通过计划性、结构性、重复性地打磨使其达到完整规范形态的过程。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就需要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接受政治生活准则、党的优良传统和组织纪律的教育和约束,在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中千锤百炼。一要自觉遵循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规范,要求党员干部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等。在党的政治生活准则范围内活动,是加强政治锻炼,提高政治能力的内在要求。二要接受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为主要内容的优良传统,是党员干部提升政治能力的政治文化资源,要在党的优良传统的熏陶中,矫正立场,涵养正气,汲取政治智慧,提高政治能力。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党员干部的政治锻炼,同样要靠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要知纪明纪,内化于心,敬畏律己,守住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

“随心所欲不逾矩”。四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经常地检视和反省自己,并自觉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批评,及时发现思想和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及时解决问题和纠正错误,增强自我革命精神,提高政治免疫力。

三是加强实践淬炼。

淬炼是人们经过反复考验和磨炼而达到韧性和强度兼备的状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实践是淬炼党员干部的大熔炉,也是检验政治能力的大考场,加强实践淬炼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必要途径。一要践行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通过实践淬炼提高政治能力,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心系人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的困难,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政治智慧,提高团结带领、组织动员、服务群众的政治能力。二要久久为功。提高政治能力不是一日之功,而是要长期在实践中历练。提高政治能力,要做到持之以恒,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善始善成。只有在长期的实践中磨炼,才能在经历各种复杂的挑战后积累政治经验,历练政治智慧,淬炼政治品格,增长政治才干。三要经受考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受各种艰难环境考验才能使政治能力得到提高和检验,因此,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到艰苦的环境中磨炼政治品格,到复杂的环境中增长政治智慧,在处理各种危机中增强政治担当,在破解一个又一个难题中提升政治素质和提高政治能力。

2.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二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

(一) 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

我党在长期执政中, 始终把法制建设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党在十五大中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在十六大中明确提出要将依法治国的方略全面落实, 将其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七大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 贯彻法治是我国治国的基础, 因此, 在这一些的背景下, 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成为我党对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 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是深化改革的共识

目前, 我国处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矛盾频繁显现, 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深化改革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要阶段, 但是改革中却面临着很大的问题, 如何进行改革, 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要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就要增大社会凝聚力, 形成共识。

二、提高党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一) 法治思维意识淡薄

党员干部心理存在官本位的特权概念。依法办事体现出的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依官办事, 从而出现以权压法的现象, 党员干部不积极的采取配合措施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采用非法的手段解决出现的矛盾, 目的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 从而不遵循我党提出的依法治国, 依法办事的理念。党员干部自私的性味, 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不利于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稳定发展。

(二) 法治思维能力不足

党员干部违背了我国法律原则和精神, 与法律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 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选择性使用法律, 从而满足自身利益, 不考虑社会大环境, 从而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 同时还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上。遇到突发事件, 不能准确快速的运用法律进行灵活处置, 从而造成严重的恶性事件。

三、党员干部应具备的法治思维

(一) 合法性思维

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 无论是下决定还是执行, 或者在解决社会矛盾的时候, 都要先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 保证行为目的的合法, 行为内容的合法, 行为手段的合法。合法性思维, 是制度思维, 按照法律制度办事, 从而加强体现合法性思维。

(二) 公平正义思维

法治体现着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决策, 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党员干部在决策工作中不能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一味谋取个人利益, 是缺乏公平正义的主要体现。因此, 法治思维不能让人民群众信服, 就不能达到效果。

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措施

(一) 加强法律学习, 培养法治精神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价值规律的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都不能离开法治的作用, 没有法治思维就不能形成有利的市场经济。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中, 要重视对法律知识和理论的学习,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 加强法律知识和理论的学习, 才能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才能有利于社会转型的矛盾解决。同时, 培养法治思维, 加强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保证党员干部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培养党员干部常态化法律实践

法治思维要成为党员干部的常态思维, 就必须进行常态化的法律学习, 还要建立常态化法律学习的制度。除了建立完善的常态化法律学习制度以外, 还要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法律的实践, 只有强化法治实践, 才能最大化的巩固法治思维。对深化改革和化解社会矛盾等问题, 首要选择的方法就是法治方式, 其次可以选用以法治为中心的方式。在遇到权利与权力相矛盾,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时候, 要坚定法治思维, 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还要积极的支持行政诉讼, 积极的参与法院庭审的旁听,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的能力。

(三) 建立法治评估机制

对党员干部的考核机制要不断的创新和完善, 将法治运用能力纳入选拔党员干部的标准中, 让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的习惯性思维。法治评估机制的建立, 能够更加具体的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和评价, 是党员干部选拔, 管理监督, 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基层法治机构, 开展培训, 突出法律知识的重点, 做到最大化的法律知识普及, 改变党员干部对专业知识严重匮乏的现象。开展法治干部到基层工作的活动, 听取群众合理的诉求, 维护群众正当的利益, 积极解决群众问题, 对于少数人不合理的请求要严厉打击, 对违反纪律,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明令禁止, 做到积极及时的解决矛盾, 避免激化矛盾。

(五) 重视人民利益, 维持社会稳定

要做到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的权益, 就要将利益诉求和纠纷纳入标准的法治轨道中, 才能促进改革开放的稳定发展, 保证社会环境大和谐, 由此看来, 法治对于我国社会和改革开放有重要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社会中的矛盾进行解决, 维护社会稳定, 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是促进社会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 社会合作, 全民参与, 法制保障”社会体系的基础。十八大中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依据, 提供了最优路径。要形成社会凝聚力, 达成共识,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是基础。因此党员干部要把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自觉需求。法治逐步受到重视, 体现了我党在历史经验中不断实践, 吸取经验, 对执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对自身的使命勇于担当。

五、结语

目前,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是我国的重点发展目标, 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的矛盾, 就必须依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因此,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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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三

【关键词】 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 付承菊,湖北省宜昌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教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 D920;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6-0028-03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會《决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并强调指出,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极具重要性和紧迫性

1. 社会进步使然

(1)公民的法治素质提高的倒逼。1992年拍的电影《秋菊打官司》轰动一时。那个为了“讨个说法”而挺着怀孕的大肚子一次次上告的农妇,几乎成了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符号,象征着在有着数千年人治传统的中国,人们法治观念、权利意识的一次深刻觉醒。经过二十余年的普法宣传教育,老百姓通过了解法律知识,无论在参与政治活动、社会管理还是经济活动中,都要借助法律这个手段,都要寻求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来指导自己的法律行为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群众对政府对干部要求的提高。现在,老百姓对干部的要求越来越严,对各项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已不仅仅是艰苦奋斗、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就可以了,还要你具有专业化背景、国际视野,更要你办事公平,遇事要按照政策原则公开公平处理。所以现在的老百姓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厉害了更高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有没有法治意识、具不具备法治能力、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

(3)新形势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这是我们目前非常重要的任务。近年来,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移民安置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日益增多,而这些问题大多又是利益诉求与政治诉求相互交织在一起,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渗透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在一起,而且诉求内容相互之间的政策关联性增强,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复杂程度增加,处置难度加大,稍有不慎就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变成影响全局的问题。因此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越来越困难了。所以,我们的工作怎么样面对这些社会矛盾,怎么样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是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当中,必须要关注到的一个重要方面。

(4)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需提高的挑战。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建设现状,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这就是:有喜有忧,喜大于忧。

喜的是:随着六五普法的深入,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的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依法依规的良好习惯和法治思维定势,正不断养成和树立,原来哪些遇事“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的三拍干部,是越来越少了。

忧的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还亟待提高,表现形式也是各种各样。一是学法动力不足。有的认为行政干部是“万金油”,知道点就行了,不愿深学细学;也有的认为法律体系庞大,不知道学什么、从哪儿学;也有的干部认为工作忙,没时间学。二是尊法观念不牢。在潜意识里,少数领导干部敬畏法律的意识不牢,习惯于用“长官意志”来推动工作、解决矛盾和问题,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就是没有抓在手上,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诸如此类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干扰了法规制度的落实,也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办事秩序,同时还影响到党的形象、干部队伍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三是守法意识不够。少数干部知法犯法;也有干部知规违规。类似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用法能力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具体的矛盾和问题时,依法能力不够,“法到用时方恨少”。譬如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有的领导干部奉行“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的人治思维,不能良法善治,有时为息事宁人,搞“法外开恩”,“按下葫芦起了瓢”,负面示范效应很强,导致非理性上访日渐增多。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不足,还突出表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面对突发事件,不能正确把握和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造成处理不当甚至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2. 党员干部责任和作用的决定

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的“领头雁”。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是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扮演的角色是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是领导作用、关键作用、“领头雁”作用。领导干部的这种作用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是反映人民共同意志、体现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

领导干部是践行法治的“排头兵”。“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老百姓才会服气,才会见贤思齐,而不是以儆效尤。

领导干部是捍卫法治的“守护神”。这里“守护神”的“神”,是神圣的神,不是神仙的神。这种守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的坚守,是对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的坚定守护,也是面对危害、破坏、践踏法治的行为时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法律权威、法律威严的坚定守护。

3. 新常态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依靠法治方式来调整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传统领导科学认为,领导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交往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素质等七个方面。也有人简单地概括为:需具有情商(EQ)、智商(IQ)两方面。这无疑是对的,但这是不够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领导干部还必须具备法商(LQ)。智商、情商大家都清楚,什么是法商?还较陌生。有关专家对法商的基本概念解释为:“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法商,就是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守法习惯等法律素养的总和,是公民法律素养的综合评价指标。法商的高低,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掌握多少,而在于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的程度。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今天,三商都不可或缺,“法商”甚至比 “智商”“情商”更为重要。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思路和办法

1. 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提高法治素养

一要树牢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捍卫法律。同时,要敬畏法律。敬,就是敬重,畏,就是畏惧、害怕。领导干部要树牢法治信仰,要有三种意识:法律底线意识,即清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法律程序意识,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推进工作,实现工作流程公开化、有监督;法律规则意识,即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要强化学法。学法,既要强调一般性,更应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学习,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该怎么用权,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只有学法、懂法,才会依法、守法,真正使学法用法成为实际工作的“准星”、查找问题的“镜子”、衡量成效的“尺子”、改进工作的“鞭子”。

2. 注重实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是决策要合法。政府治理始于决策,政府决策要实现科学化、规范化,首先就是要合法。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就是要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这是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主要内容提出的明确要求。(1)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民主,就是要民主决策。实践表明,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工作做得越实越细越透,越有利于决策后的执行和实施。把公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合理意见要充分采纳,合法诉求要切实解决,对有重大分歧的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反复协商协调。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动作”,必须做实做到位,决不“走过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大胆尝试运用微博、微信等各种创新方式推动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把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问题交给专家,充分尊重专家意见。必须选好的专家,把专业能力、资质、经验和诚信作为主要遴选标准,让专家客观、独立、科学、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3)风险评估。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就是对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排查主要风险源、风险点,经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风险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决策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而未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4)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是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做好合法性审查,要重点把握几个方面:决策的事项是否于法有据,经审查认为不属于决策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建议不决策或者按照规定提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批、依法授权;决策的程序是否依法履行,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履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补正或者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决策的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经审查认为决策方案、备选方案或者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建议进行修改。(5)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的目的,是帮助行政首长更好地了解情况、集思广益、作出决策。会议组成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审议过程充分发扬民主;最后,行政首长在民主基础上拍板。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记录。

二是办事要依法。这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第一原则。它要求,在制定长远发展战略时,要看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手段,注重向法治要办法、要效果;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要首先选择法律渠道,按照法律要求、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来处理问题。越是问题复杂,越是情况紧急,越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处理,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

三是执法要严格。严格执法,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依法严格履行政府职责。一方面,不能不作为,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克服“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 “为官不为”行为。另一方面,不能乱作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的职权范围,防止公权滥用,减少权力寻租现象,使政府真正履行为人民、为大众服务的职责。李克强总理亲自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加入“政府:有权不可任性”。第三,更不能枉法作为。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于那些“因公违法”的事件,在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追究相关领导或者部门在管理上的责任,真正使公职人员不敢漠视法律。

四是司法要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一个崇高的期待。习总书记曾引用培根的话说过:“一次不公平的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祸害更严重。因为这些不平等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教育引导全民要守法。教育引导人民遵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也是党员干部职责范围所在。要好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教育群众守法,不守法就会付出沉重代价。

3. 加强考核评价,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考核是指挥棒,是风向标。有什么样的考核体系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氛围。要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把学法守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法评价机制。

一是力求考准考实(解决考什么的问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考核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每年由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加大考核权重。把尊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察的“重头戏”,观其言、查其行、知其底,引导和督促各级干部把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奖惩分明)。坚持奖惩并举,真正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要把法治建设的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应将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对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一样抓依法办事。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对违法枉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党员干部触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处理,不能用党内纪律处分代替依法追究责任。

4.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强调指出,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思路和办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养和法治意志的治国理政干部队伍。根据《决定》的部署,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提高法治素养。一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党员干部要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二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中央有关部门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在法治已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怎么能当好领导?怎么能保证不出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三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定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注意剖释个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对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至关重要。《决定》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后,对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又一重要调整完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干部自觉做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标准,赋予德才兼备以新的时代内涵,是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指针。按照德才兼备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当然包含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容。比如,信念坚定,就包含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民服务,就包含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担当,就包含坚守法治定力、厉行法治意志、坚决与破坏法治行为做斗争;清正廉洁,就包含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所以,我们要把尊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引导和督促各级干部把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的情况考准考实。《决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我们要按照《决定》要求,围绕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平安建设、权力制约等重点环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建设的衡量标准既要体现依法治权的内容,也要体现公众参与、民主建设的内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不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考核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要将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总结一些地方的做法,可探索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每年由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被考评对象的述法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及个人学法守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等。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行政或司法不公造成恶劣影响,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党员干部中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都应给予否定性评价。

坚持奖惩并举,真正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考核评价干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干部,要把法治建设的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按照《决定》的部署和要求,一方面,要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明显的干部。另一方面,对那些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经教育不改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应将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对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一样抓依法办事。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对违法枉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党员干部触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处理,不能用党内纪律处分代替依法追究责任。总之,要通过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督促干部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决不允许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

加强法治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决定》提出,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根据《决定》部署和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切实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治专门机关,政治性、政策性、人民性都很强。这种性质决定了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上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切实加强对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坚守清廉、真抓实干。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党指挥。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作为执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专门机关,其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善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领导推动工作,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重大。要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把依法治理的理念根植于头脑中,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律约束权力行使,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更不能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坚持用法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自觉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既要做到不越权、不滥权,又要做到不失职、能办事,特别是要能打赢依法处理复杂敏感案件的法律仗。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冲突和矛盾,正确处理好政策与法、维权与维稳、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理情等重大关系,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5.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强调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带头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实现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基本素质的新要求,也是党员干部保持党性、履职尽责、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性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之外,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意识。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推动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这对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需要。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高低强弱直接关系到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如何,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的作用。因此只有党员干部能力强了、水平高了,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而实现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目标。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也是党员干部的身份、地位、影响、作用所决定的。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市场经济要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国家权力和各项工作要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只有当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法治思维成为一种自然的思维习惯和自发的心理需求,在内心深处建立起牢固的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常态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的时候,法治的目标才真正得以实现。

(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走出人治困境的需要。当前,不断增多的社会利益矛盾,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任务,以及日益泛化的目标责任考核中的“领导责任”,给各级领导干部带来了巨大的决策压力和责任压力。法治思维能够在合法性判断的基础上,根据人与人之间、人与公共权力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预判和决断,特别是一个确定性法律规则的出台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分散领导干部的决策压力,从而将领导从多元利益博弈的中心解放出来,极大的提高了行政效能。法治思维虽然制约、限制了领导干部权力的恣意行使,但客观上明确了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界线,锁定了领导干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而使领导干部在谨慎地行使手中权力的同时,恰当地承担自己应当承担和可能承担的领导责任,从而走出了政治思维和领导思维下的人治困境。

二、当前党员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逐步提高,但与法治中国的目标要求相比,仍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 的地方。

(一)法律素养欠缺,知识储备不足。有群众戏说:现在不少党员干部讲政策讲不过上访户,讲法律讲不过钉子户,讲发展讲不过专业户,讲改革讲不过个体户。虽有片面,但也突显了这一问题。

(二)官本位特权思想严重,法治思维意识淡薄,人治思维“根深蒂固”。有的领导干部存在着官本位的特权观念,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认为“有法(律)无(办)法,无法(律)有(办)法”,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为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有的领导为追求暂时的稳定而牺牲法治原则和政府公信力,有的领导干部“谈法治滔滔不绝,做决策时却权力滔滔”,思想和行为完全脱节,权力的运用完全不体现法治,法治无非是“附庸风雅”的时髦谈资而已。有的领导干部追求GDP至上,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虽然多年来国家在“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中,都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对象。但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对法治精神、法律原则和基础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工作中不知法、不懂法,主观臆断,违法行政,有的直到身陷囹圄,方知守法用法的重要。有的领导干部投机取巧,在实际工作中功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钓鱼式执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还突出表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以致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四)缺乏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特别是信息时代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维权意识和社会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有的领导干部依然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的传统领导模式,在市场经济管理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责定位不清,与民争利,引发民怨。有的领导干部由于缺乏法治思维能力,在进行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从而导致前后受阻,左右为难,被动应对的局面。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思路和办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美德,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

素养和法治意志的治国理政干部队伍。为此,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教育。

(一)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着力提高法治素养。

1、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一个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的党员干部不可能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决定》指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新颖的培训方式,使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容上,既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的学习培养。同时,要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3、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要把工作岗位作为完善法治知识结构、培养法治素养、提高法治能力的基础平台,通过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活动,做到融会贯通、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以求真务实的法治思维态度,反“四风”,对自身存在的人治思维、本位思维等错误观念,敢于刀刃向内,自己“刮毒疗伤”。在善于总结中提高,善于借鉴他人经验,在各种违法案件的处置中吸取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营造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法治环境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是辩证和互动的关系”。法治思维增强了,会自然促进法治手段的运用;法治手段运用多了和运用有效了,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环境改善了,又会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

1、大力弘扬法治思想。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创造有利于干部法治思维形成的社会环境。确立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使监督真正发挥实效,从外部制度环境上影响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加强法治制度建设。一要把法治理念转化为制度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机制整体设计和顶层设计,加快法治政府进程。二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程序规则,保证行政机关按照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三要制定和完善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项具体制度,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四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五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和依法纠错制度。

3、完善考核选拔机制。将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切实贯彻落实好《决定》中提出的“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等要求,促使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带头护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4、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一要在法治的体系内,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行政、司法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建设。二要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离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党政纪处理等制度,保障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力有效监督。三要加强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其监督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要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阳光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五要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6.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六

1、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学习是一个人提高修养、完善自我的重要途经,没有学习就没有进步。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既是党员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迫切要求,因此,党员干部应该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造的良好习惯。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共产党人的党性修养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共产党人如果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就会丢失思想灵魂,没有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就会失去崇高目标,没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就会没有现实追求。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数年如一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成为共产党员的楷模,受到人民的爱戴,为党旗增添光彩,无一不是长期坚持刻苦学习,夯

实先进理论基础的结果;而像陈希同、成克杰、陈绍基之流,之所以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最后为党和人民所唾弃,又无一不是长期放松党性修养、放松世界观改造的结果。因此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信仰,帮助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加强法制学习。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者、领导者和管理者,能否驾驭市场经济,能否代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作为一名大型企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能更有效地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守法,避免在灯红酒绿中迷失方向。

2、必须培养健康向上的品德。德才兼备德为先,成人比成才更重要。一个人有了突出的能力,还一定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力再强,不用于正道,对于党、对于人民来说意味这一种灾难。作为共产党员就应该通过加强修养,致力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坚决站在党的立场上,从社会主义公德出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以此来体现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就是一代楷模。模范人物的事迹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我们加强道德修

养的教科书。我们党员干部心中装着党和人民,言行以模范人物为旗臶,脚下走的路就不会偏离方向,观念和权力就不会错位。

3、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必须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的路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党员干部要将把群众的利益和意愿放在头等位臵,深入群众、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需,真正为人民鞠躬尽瘁。因此,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这既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有党性的明显表现。所以,作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承认并始终如一地坚持并实践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实际工作中,时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之间的位臵,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实实在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必须端正对待名利的态度。如何对待名利地位,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一个重大课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员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能不能过好名利关,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思想觉悟、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高低的基本标志。我们每个同志无论职位多高,成绩多大,都是党组织中的普通一员,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把成绩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更不能当成安逸享乐甚至腐化堕落的借口。作为共产党员,不能光要求组织给予我们什么,更要

想想组织已经给予了我们什么,我们为党和人民贡献了什么。因此,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强化组织意识,多想想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多为组织分忧,多为组织贡献力量。

5、必须强化清正廉洁的意识。保持清正廉洁是干部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党性锻炼的核心内容。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把住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底线,严肃生活态度。首先,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增强廉政自觉。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自律是关键,利用各种渠道整合资源,培育氛围、营造环境,使反腐倡廉成为一种自然、成为一种必然,使廉洁自律成为一种共识、成为一种共为。这样就能有效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个人利益;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古人云:“吾养吾浩然之气”。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态度,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真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才能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有效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

赵丰硕

7.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篇七

关键词:新形势,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一个道理要反复讲,就是党的干部必须永不动摇信仰,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理想信念,是国家和社会艰苦奋斗的精神旗帜。机关党员干部直接接触广大群众,是推进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最主要的承担者。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巩固与动摇,将对党和国家兴衰成败产生巨大影响。习总书记为此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学习、总结、体会论述的精神实质,对于机关党员干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理想信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思想的重要创新在于:“革命理想高于天”的论断和“纽扣论”,根据时代变迁赋予了理想信念以“总开关”的特殊功能;“精神之钙论”赋予了理想信念以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突出强调理想信念对个体安身立命的意义,使理想信念可近可亲;中国梦和“洗澡论”赋予了理想信念以大众话语表达,有助于理想信念的大众化传播;“自信论”和“实干论”赋予了理想信念建设以基础和可行之方,即既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信,又要掌握唯物史观,更要用行动兑现承诺,“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实现了理想信念的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政治严肃性与话语生动性的有机统一。

1 要重视理想信念的“学”

习总书记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树立和坚持明确的理想信念。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应该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力度,认真践行党的科学发展观,要认真学、系统学、反复学,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信念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要深人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着眼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洞察力和宽阔视野,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高度,作出了精辟而又深刻的阐述,机关党员干部应该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研读、反反复复体会,正确理解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不断强化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2 要补好理想信念的“钙”

软骨病,指的是骨骼中长期、极度缺少某种元素。而政治上的“软骨病”指的是没有理想信念,或者信念不坚定。习近平总书记曾将理想信念比作中国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他指出,共产党员在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腐化、变质。老话说“心底无私天地宽”,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应该追求自身庸俗的“私利”。机关党员干部应该着力加强党章、党史、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清醒,并坚持不懈地锤炼党性,严格按照党性要求,坚持党的性质和纲领,不断的学习、改变自己的品格和意志,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 要明确理想信念的“行”

理想信念具有某种内敛性,识别起来相对比较困难。但判断一位机关党员干部是否具有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仍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将内涵相对模糊的“理想信念”具体化、形象化、显性化,才能保证广大群众看得懂、党员干部易把握。如习总书记所归纳的“四个能否”所说: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如果一位党员具备了较强的理想信念,那么这个人,就会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在生活中,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4 要加强理想信念的“魂”

习总书记指出,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首要标准。党的宗旨即一个政党存在的根本目的和灵魂,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力量在群众、根基在群众、血脉在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如果一位党员干部拥有强烈的宗旨意识,那么他就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应该自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就应该有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如果一位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差,那么他的理想信念就会动摇,乃至出现迷失,不良作风尤其是“四风”问题就会在其身上出现和增长。机关党员干部应该自觉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任何情况都应该首先想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外文出版社,2014.

[2]黄红平,吴世丽.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除的动摇[N].检察日报,2015.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党的群众路线简明历史读本[M].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

8.党员干部提高人文素质途径思考 篇八

一、增强四个能力,夯实从政基础

增强思维能力,打好精心谋事的基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党员干部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思维能力的提高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思维方法的科学是干好事业的保证。正确的思维方法体现在善于从全局高度观察问题、分析形势、处理矛盾,做到大事面前不糊涂、原则问题不含糊、大政方针不动摇;体现在善于运用规律、把握趋势、突出重点,做到谋篇布局高屋建瓴、真抓实干事半功倍、化解冲突游刃有余。党员、干部要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工作实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必须善于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不断提高从大局出发谋事、按政策法规办事的自觉性,找准结合点,选好突破口,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增强学习能力,打好依法办事的基础。知识未必就是力量,会使用知识才是力量!心有多大,舞台才有多大,思想有多远,实践才能走多远。学习能力是各项能力的基础,党员、干部的思维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无一不是来自于学习、来自于学习能力的增强。学习能力既源于书本,更源于实践,既源于课堂,更源于社会,惟此方能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才能跟上知识融合、分化、更新的节奏,才不会被时代淘汰。孔子告诫我们的温故知新、见贤思齐、不耻下问、举一反三、循循善诱、学而不厌、诲人不倦,都是增强学习能力的有效方法和根本途径。

增强实干能力,打好潜心干事的基础。求实、务实、落实是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理想抱负的必由之路。党员、干部理应言行一致、身先士卒、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实干能力重要的不是肯干的态度、苦干的精神甚至蛮干的冲动,而是巧干的方法、会干的技能。实干能力包括尊重规律的态度和探索规律的方法、统揽全局的思路和举一反三的素质、精心组织的能力和举重若轻的技巧、随机应变的心智和因地制宜的习惯。增强实干能力,就要胸怀天下、心系百姓、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开拓进取的锐气、勇于拼搏的精神、负重奋进的品格,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增强自律能力,打好谨慎行事的基础。公生明,廉生威。拒腐防变、廉洁奉公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要求。党员、干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组织、对家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清正为民的意识,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党员与优秀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以自警、自省、自励的胸怀,养成慎言、慎行、慎思的习惯。

二、注重四项学习,提高人文素质

学习哲学,增进修养以立德。陈云同志说:“学好哲学,终生受用。”党员、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党员、干部要多学一点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观点。先秦诸子中,孔子、孟子、老子、荀子的哲学水准都很高,国学经典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值得我们记取。比如《礼记》阐述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就充分表明了增进个人修养的重要性。要想“齐家、治国、平天下”,必须“先正其心”、“先修其身”。“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哲学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积极而达观的态度相互结合补充,有助于党员、干部立德、修身、养性。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党员、干部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践行科学发展观。

学习历史,开阔胸襟以养气。李大钊说:“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列宁说:“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在文明的时代,智者应学历史,不学历史不能成为智者;贤者应学历史,不学历史不能成为贤者。共产党人要胸怀天下、心系百姓、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就必须学习历史、尊重历史,既从太平盛世中借鉴经验,也从改朝换代中吸取教训,还从历史烟云中求真求实。中国古代盛世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充满忧患意识,牢记“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二是重视法治建设,在法理与人情之间选择法理,在法治与人治之间选择法治;三是注重刷新吏治,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官员选拔渠道,使官场政风为之一变;四是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强调要利民、裕民、养民、惠民。这些经验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汲取的。法国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胸怀。”共产党人理应有豁达的心胸、淡泊的心志、崇高的志向,透过历史擦亮前进的眼睛,增强前进的动力。

’学习文学,陶冶情操以益智。文学素养是一个人听、说、读、写能力的综合体现。对党员、干部来说,提高文学素养,既可陶冶性情、增长智慧,又可升华精神、完善人格,是提高人文素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王国维先生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每一个朝代都有其独领风骚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从《诗经》、《楚辞》、《论语》、《孟子》、《史记》,到唐宋诗词、明清小说、“五四”新文学、当代文学,均贯穿着优秀的民族精神。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文学作品,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精神情操中吸取营养,理解“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的古训中潜移默化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道德意识和历史使命感。

学习法律,培养公心以明理。遵纪守法、令行禁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才能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党员、干部学法的重点包括: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员、干部一要做尊重法律的表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二要做学习法律的表率,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三要做运用法律的表率,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四要做遵守法律的表率,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五要做捍卫法律的表率,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作者系江苏省物价局纪检组

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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