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委员入党思想汇报(9篇)
1.基层纪委委员入党思想汇报 篇一
县纪委监委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守责任担当,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一)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为达到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目的,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将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四个责任主体有效结合,形成“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责任链条。印发了1000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本》,全县科级干部人手一本,时刻督促责任主体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县四套班子成员以及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定期报告履责制度,收回报告单523份。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机制,印发《关于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x乡、x乡进行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全年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x个,其中问责党组织x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x人(涉及党政一把手x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涉及乡镇长提名人选x名、拟重用乡镇副书记人选x名提出否定意见。建立“1+1+N”片区协作机制,以“协作、联合、交叉、提级和1+1+N”的模式,将全县x个乡镇(街道)纪委划分为x个协作单元,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使用信息资源,对人员、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切实形成办案合力,确保高效顺利安全地完成案件查办任务。实行“双预审、双评查”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案卷合格率。一是明确职能,整合机构,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更新理念,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大力精简议事机构,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个精简为**个,改变了原来参与推动职能部门具体事务的做法,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二是扎实推进监察委员会和派出乡镇监察室组建,调整了内设机构,坚持向执纪监督一线集结力量,将工作重点放到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上,办案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三是规范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聚焦作风建设、案件查办、执纪监督等中心工作,不得参与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确保集中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强化考核问效,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围绕执纪监督问责重新厘清科室职责,将科室工作量化分解,定性、定量考核,并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所占分值和权重,突出了办案工作的“主业”地位。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为主规定。同时,县纪委监察机关的科级干部的提拔、调出和调入,市纪委参与或县委决定前报市纪委批准,打消县级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的顾虑。
二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持续提升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线索分析会,从真实性、可查性、成案率等角度对信访案件线索进行筛选、分析,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重要案件实行“三定一包”工作机制。即定案件主办人、定任务、定办结时限,实行常委包案,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结。完善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加强了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实行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室制度,将**个乡镇划分为7个协作办案区,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二)坚定不移纠“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按照党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紧盯节日病。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四风”动向,持续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借婚丧嫁娶祝寿之机敛财、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领导干部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作为纪委书记,我始终将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体系构建更严密。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试行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述责,69个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述责工作机制;探索区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机制,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以上;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今年以来,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批示6件次,督办重要案件5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更加有力。参谋作用更明显。坚持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营造党风清、政风廉、作风实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区委及时出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个大项和58个小项任务,一一部署落实;制定了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
(三)组织协调更有力。
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整合司法、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组织全区191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二、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从严监督检查,加快灾后重建。
围绕“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廉洁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承担重建项目监督主体职责。在灾后重建中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区查找廉政风险点257个。建立企业廉洁准入制和廉洁情况查询制,有力实现关口前移。创新建立32个集中安置点纪检监督小组,实现监督体系区、乡、村、组四级并联。切实发挥好纪委“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建立“两帐一单”督查机制,深入开展“一线监督”,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27个。依托电子监察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两大平台和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从严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9+1”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48次,作风纪律暗访4次;对7个工作效能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对1个不胜任工作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12个单位发送了廉政提醒函,查处“四风”案件7件7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分两次进行了点名通报。
(三)从严教育管理,力争群众满意。
围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基础工作,制定了2014实施方案,将21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加强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聘请16名特邀监察员,对“9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确保管理监督无死角;实行任前“三廉”机制,把牢干部任用关,对2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47名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23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分两批组织40余单位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50个灾后重建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电视公开廉洁承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三、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
下决心回归主业,抓牢主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两次清理,将参与的71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9个,精简率达73%,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乡镇、部门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23个乡镇(街道、新区)全部配齐纪(工)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区政府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纪检组(纪委),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职制度,定期掌握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逐步引导基层纪检组织种好“责任田”,去年以来,已有2个部门实现了办案“零突破”。(二)转方式,突出主责。
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今年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立案18件,同比增长160%,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突出执纪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三)转作风,抓好主力。
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践,全区123名纪检干部作“六项承诺”,作风建设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作风建设监察员(四风监督员)10名,对纪委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70余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4名,投入5万余元用于纪委办案设备购买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四、着眼持续发力,从“实”上把监督格局部署好
下一步,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利于执纪监督的制度环境。
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雨城区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加快推进“三转”,提高善于执纪监督的工作能力。
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履行主责;坚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增强勤于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
细化执纪监督职责,完善执纪监督程序,明确执纪监督方式,提高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好约谈、明察暗访、签字背书等工作方法,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意识。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敢于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
要切实践行“六项承诺”,拉紧“六条红线”;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2.纪委委员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纪委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纪委在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
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参与负责纪委工作。
第四条 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园区党工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园区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四)了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联系支部、科室、服务点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五)完成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要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
(三)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复,个人不得擅自作主进行答复和处理。
(四)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纪委委员述职报告 篇三
20__年,县纪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三严三实”和“三转”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现将一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思想建设,加强干部教育
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籍群教活动之机,首先强化自身学习提高,出色完成了县第一期遴选班、中纪委培训班、县纪委培训班等各项培训学习任务,实效提高了自身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其次是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省委两个意见、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各级通报等为内容,认真落实了乡干部每周一次、乡村干部每两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亲自上廉政党课2次,邀请县纪委领导到乡作专题廉政讲座1次,开展廉政主题讨论活动4次,组织乡村干部收看苏智先警示录等廉政警示片4部,组织到村放映廉政电影12场次。约谈乡村干部5人次,其中实行诫勉谈话3人次,给予教育批评1人次、行政处分1人次,使党风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了乡村干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年没有发生一例有关乡村干部贪腐、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的信访。认真落实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积极探索孝德文化和廉政文化契合点,利用乡举办孝德文化节、学校德育工作等机会,通过标语、文娱节目和典型宣讲等形式在群众和师生中大力提倡“以孝立人,以廉立身”的孝廉意识教育。
二、突出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乡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成员,结合中、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修订并制发了《乡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层层签订了《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机制健全,考核到位。其次,以加强“三资管理”平台管理为重点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季度抽查方式,对村级运维资金、办公经费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及时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村级帐务规范,全面实现了村级零招待目标。亲自指导各村和社区统一新建了党务村务公开栏,统一规范公开事项,同时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检查。指导各村规范完善了村(居)规民约,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如今年社区整治集镇街道时,要求其居务监督委员会的5名成员全程监督砼配比、搅拌和路面建造等,有效保证新建街道质量,受到了集镇居民众口称赞。三是根据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对全乡惩防体系分四类进行分解,落实了46项具体任务,着力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发挥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遏制腐败蔓延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方面切实增强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四是乡党委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重视信访稳定,抓好案件查处
虽然今年没有接获群众有关信访举报和县纪委转办有关信访件,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将信访和稳定工作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一直致力于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坚持每周到村一次,注重围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沱牌电航桥征地拆迁、村级重点工程建设、农村低保五保、国土审批等深入普通党员和农户开展走访调查,并在走访中注重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完成自办案件1件,给予留党查看处分1人次,配合县纪委完成了洋溪、广兴等乡镇的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3件。
四、突出作风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我按照群教活动有关要求和各级规定精神,以查制度规范与否、查制度落实与否,查作风是否规范等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收到了较好实效。建议乡党委对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干部值班、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去向公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等24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和完善,同时坚持在带头执行好机关制度,组织乡纪委成员和督查室干部对机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逗硬检查,逗硬考核奖惩。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约20次,专项工作督查4次,对遵守机关纪律较差的县直部门管理干部朱某等3人严格按制度规定扣发二季度绩效工资近元,并对其进行了专门诫勉谈话,使其有效改正了不良习惯,机关作风大为好转。
五、严格遵守党纪廉规,带头树好自身形象
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我还根据乡党委的分工,认真抓好了所分管的党务、政法、民政、社保和机关管理等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抓好乡内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始终坚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己和家人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违规收受现金、证券等行为。并经常与乡上廉政风险点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交流,随时警醒他们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4.镇纪委委员述职报告 篇四
一、对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部署的遵守和落实情况
一年来,本人能够遵守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定,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及其工作实绩
去年,作为一名纪委书记,我主管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信访、宣传、新农村建设、水利、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尽管所承担的任务和压力都比较大,但实事求是地讲一年来,不论是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好,还是对待乡里的其他工作,都能善始善终地做到: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为柏溪乡经济、社会、生态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尽的努力。
1、业务素质方面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能否完成组织和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主要取决于自身素质如何。除要具有较强的思想素质外,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为此,在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理论的同时,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我也从未放松过。
一年来,从订阅的各种报刊书籍及各种专业知识培训中,我的业务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边学习边干工作的同时,我同样要求自己要做到:学有所得、思有所悟、用有所成。而事实也证明,所学到的很多知识都能正确地应用于工作中,对本职工作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2、具体工作方面
虽然分管的工作较多,但主要职责是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工作,在没有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又都是兼职的,其自身的工作都非常忙碌的情况下,仍能结合柏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从宣传教育到制度建设,从查办案件到典型教育,从处理各类信访件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创造新的成绩。
一年来,在县纪委、乡党委的领导下,在乡人大、政府及全乡党员干部、职工的支持下,我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在积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协调,保证所分管的工作都能顺利开展。
在努力完成好自身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自己能积极地投身于乡里的其他工作中,对乡人大、乡政府的工作从不存在“分工、分家”的思想,只要需要,往往都是努力去做好每一件工作。
3、工作实绩
__年我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原来的全县第8名,跃入全县第三名。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可喜的成绩。
三、德、能、勤、绩、廉、学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1、政治思想道德方面
我是本人一直在乡镇工作,虽然工作单位换了,工作环境变化了,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没有改变,多年来,我一直要求自己在思想建设上一定要过硬,因为理论建设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而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核心,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素养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一年来,不论是在乡里组织的一切政治学习时间,还是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都能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_”大报告精神,努力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推进工作。
在工作中、生活中把学习作为一种神圣的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并努力做到学有所得、思有所悟、用有所成。以此去不断指导自己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去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确立自己的人生追求,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个人的党性得到了加强,理论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2、摆正位置,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方面
作为一名副职领导,具有较好的配合意识,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权威,积极配合支持好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平时,工作有何进展、取得哪些成绩、遇到什么困难,都经常向正职领导汇报,真心诚意征求他们的意见,得到他们理解和支持。
在工作中,铭记只有团结的班子才能出战斗力,只有团结的班子才能干实事,只有团结的班子才能出效益,注重和班子成员一起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为此,一年来,在班子协调统一方面也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3、工作表现和态度
在__乡工作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面对较为繁杂的各项工作,没有任何怨言和推委,默默承担了一些苦和累。工作中讲党性,服从党委安排,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名利。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能经常深入到村组农户中去调查了解情况,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开展工作。
对组织及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都能较好地完成。为人正直、谦和,既能严格要求、又能关心爱护同事。
5.纪委委员述职述廉报告 篇五
XXX财政所所长 xxx 五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和纪委的监督支持下,我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镇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双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的集中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以及上级举办的有关培训,自学《廉政准则》和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在行动上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并争做表率。
二、牢记宗旨,勤政务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抓好收入,支持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我所始终将财政收入放在第一位,为此我和全所成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和税务部门分析形势,努力开辟新的财源,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工作,协税护税,应收尽收,较好地完成镇财政预算及支出工作任务。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建设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带好财政干部这支队伍,保持了财政队伍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一是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财政工作是与钱打交道的工作,只有坚定信念,防微杜渐,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五年来,我认真进行学习,坚持做笔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防线。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以身作则,不搞特殊。
二是工作中坚守财经纪律。财政工作牵涉的单位很多,前来办事的人也很多。在工作中拒吃、拒礼、不做违犯财经纪律的事。对该拨付的资金,不需单位来找也要及时拨付;对不该拨付的资金,就是再找也不能拨付。五年来,我所拨付了数百万元资金,没有任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
三是制度上坚持创新思路。为更好地为全镇人民服务,坚持不断改进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五年来,我所对粮食直补资金全面实施“一折通”发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领取。不断对机关制度进行创新,先后制定了财政内部管理制度,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机关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
6.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问题的答复 篇六
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他主要涉及到医疗救治的两个体系即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问题。我局在解决这一民生问题作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活动的促进与监督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下面就已开展的工作和继续做好本项工作的计划答复如下:
在保障体系上,我局所负责的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于我区人口少,新农合资金总量在全市是最少的,只有360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我局突出“为民、便民”理念,围绕政策宣传、便捷优质服务、资金运行监管三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今年截至目前,我局新农合办已报销医疗费近3000万元,有力的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建设和完善本项工作的服务体系大部分是我局所开展的工作,在目前和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主要从三个大的方面建设和完善看病就医的服务体系。
一是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让人民群众有好和地方看病,实现“好看病”
1、按市区统一规划,科学设置社区服务站、便民诊所,使人民群众步行15分钟内有一就医点,看病方便。
2、健全优化村卫生室建设,近四年来我局借助项目资金,每年投入20万元改建8 个村卫生室,新建4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目前在全区106家村卫生室中已有18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3、推进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创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区人民医院、妇保院创全省二优医院,西湖社区服务中心、赤壁社区服务中心分别创国家级、省级社区服务示范中心,陈策楼中心卫生院、路口中心卫生院获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卫生院,特别是市中医院今年创三级甲等中医院成功。目前,陈策楼中心卫生院正在创建省级中医药服务示范卫生院,南湖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创建省级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强化医疗机构服务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达到“看好病”
1、完善医疗收费查询制度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2、结合我区基药工作零利润的为民目的,加强药事管理,继续降低药费。
3、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工作,实现单纯技术医疗向管理型医疗服务转变,达到科学合理治疗与降低医疗费用兼顾的目的。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妇保院、血防专科医院等共推行了3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工作。
4、医学检查互认。科学规范开展医学检查,首先实现下级确认上级、同级确认,推广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认,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5、6、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突出优质安全医疗,加强医疗质量、服务流程等管理,最大限度为病人提供流程便捷、服务优质、技术安全、收费合理的医疗服务。目前区人民医院有市级重点专科3 个,市中医院在中医临床方面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
7、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全区医疗机构共引进7名医学硕士。
8、重视文化建设,培育仁爱助人精神,塑造医院新形象。截至目前,今年我区医疗机构共开展义诊12次,免费送药6万余元。院内减免医药费用近千人次,总费用达26万多元。受到群众好评。
三是加强医疗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在看病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证“看病好”
1、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从严查处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
7.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先进事迹材料 篇七
___市___镇2005年以来分别荣获全国文明镇等全国、省、市、县各级颁发的15项荣誉称号。该镇还连续三年被___市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该镇纪委连续三年被评为___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广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这一切荣誉当中,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___也付出了一份辛勤的汗水。在___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___同志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信任。
强化宣教,完善制度拒腐防线
___同志原任镇纪委委员、监察员、镇党委组织委员,2006年在镇级换届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___同志积极主动地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他深入调查研究,把上级的部署和本地的实际相结合,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他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纪委先后制定了《___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___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___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___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落实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他协助[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镇党委抓好建立约束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镇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至镇村干部人手一册,成为做好工作准则。他还结合实际,注重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八荣八耻”教育、建设和谐好班子活动和专题理论学习、政务通报会等为载体,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岗位职责与自身建设相结合,以身作则,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二是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三是把教育与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相结合。四是把召开专题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个人反思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使全镇党员特别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了政务通报制度,他协助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通报会,向镇村干部通报每季度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增进班子和干部团结,调动镇村干部积极性,同时促进廉政建设。
严抓党纪,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查处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办案中,___同志坚持保护、教育党员干部的原则,一方面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符合程序,不枉不纵,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口服心服,吸取教训,努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检查党员、干部是否有违纪违法的情况。2006年共接到群众来信以及上级纪检机关转来的信件2宗,立案1宗,查处了一名违纪党员,并给予党内警告的处分,其余信件,___及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这样,既教育了违纪的党员干部,又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
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近年来,该镇工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雅达电子工业园已经成为___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了该镇城区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形成了各行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是该镇所呈现的清正廉洁、政通人和的大环境,为发展镇域经济、招商引资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的结果。正如世界500强美资企业艾默生电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雅达公司的马来西亚籍总经理说:“这里的党政干部不贪不懒,干净干事,服务意识一流,办事效率高,是我们选择___的关键。”
心系群众,打造阳光工程
为更有效地发挥好镇纪委的监督职能,___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抓好“阳光工程”建设。
高峰村是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的试点村,___和市工作组的同志,常常利用休息时间,进村入户宣传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和做法,了解群众的心声,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并指导村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得到市的肯定。
按照市纪委关于建设镇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该镇作为试点,于2006年初开始筹建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在筹建过程中,___同志对涉及到收回原来镇政府出租给商户的铺面等问题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一些商户有意见,不愿退租,___主动找商户反
复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商户最终顾全大局,终止租赁协议退还商铺给镇政府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他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程质量的跟踪监督,使镇行政服务中心很快投入运作,得到了云浮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为了使这项工作在全市铺开,___市纪委在___召开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议,推广了___镇的经验。
公道正派,甘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___给人的印象是勤恳踏实、公道正派,该镇前任纪委书记罗伟嫦评价他说:“无论工作再忙再累、他从来不忽略自己的学习,并且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不怕吃苦、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干啥就想干好啥。”多年来,___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从不接受干部和群众送的礼,就连下到村委会工作也尽量做完事就往回赶,不在村里吃饭。他说:“村委会经济比较困难,能节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___这样一个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务实为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情怀赢得了___镇人民的高度赞誉,以实际的行动实践并实现着自己的人生追求。
8.基层纪委委员入党思想汇报 篇八
黄州区开展询问质询活动 强化纪委委员监督
自2009年以来,黄州区纪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监督的新途径,组织开展纪委委员询问质询活动,不断探索和完善纪委委员询问质询方式方法,给纪委委员提供履职载体和平台,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去年以来,共对8个单位进行了询问和质询,共召开各种会议42次,提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问题22类120个,提出合理化建议69条,帮助被询问单位出台制度创新举措33项,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询问质询的科学性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的文件后,黄州区纪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认真组织学习,提高了对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询问质询工作的机制。早在2008年,黄州区就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纪委常委会牵头,纪委委员全员参与,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区纪委组织力量,在认真开展调研,反复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的基础上,慎重提出了实施区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的具体办法,并经区纪委常委会和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于2009年2月以区委办文件下发。文件具体明确了询问质询的主体、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详细规定了询问质询的提出方式、触发要件、受理部门、受理步骤和时限、答复时限及要求,以及被询问质询的对象单位如果整改不力,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精心定点选题,突出询问质询工作的针对性。询问质询不能泛泛而谈,更不能空谈。问谁,问什么,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选择合适的单位作为询问和质询的对象,确定询问和质询的重点内容,突出询问质询工作的针对性。在今年的工作方案里,围绕老百姓的民生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和热点问题、以及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选择了对东湖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4家单位进行询问质询。在内容方面,明确重点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具体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区纪委全体成员会议决议、决定及平时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群众关注的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治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明确工作流程,实现询问质询工作的规范化。通过实践,黄州区探索出了询问和质询的基本程序,即“拟定方案、调查研究、书面询问、现场询问、落实整改、询后回访、书面质询、问责处理”等8个程序流程。一是拟定方案。年初区纪委召开全委会,确定当询问与质询的对象单位、具体负责询问与质询每个单位的委员、当年询问和质询的工作重点。二是调查研究。纪委委员到指定的单位进行调查座谈走访,了解该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书面询问。委员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的内容,由区纪委书面告知询问对象并限期答复。四是现场询问。召开由区纪委全体委员参加的现场询问会,听取被询问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的汇报,由询问人就询问过的重点问题进行面对面地询问,被询问对象必须当面作出答复。全体委员对报告和答复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落实整改。询问对象单位根据委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集中一段时间整改。六是询后回访。纪委委员再次下到询问对象单位进行调查座谈走访,了解整改落实情况。七是书面质询。如果发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委员根据了解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质询的内容,由区纪委书面告知质询对象并限期答复;八是问责处理。如果被质询单位继续整改不力,区纪委则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突出询问质询的权威性
在实际工作中,黄州区针对询问质询的关键环节,明确了每个的环节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把牢“四关”,努力使询问质询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以“能询善询”为目标,严把询前培训关。为了使纪委委员愿询、敢询、能询、善询,区纪委每年都定期对纪委委员进行专题培训。一是学职责。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以及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让他们认识到纪委委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二是学时政。交流学习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全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切实提高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学业务。重点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等文件,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以及反腐倡廉工作重大部署安排,使纪委委员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学方法。充分借鉴执法检查、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使纪委委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以“查准查透”为目标,严把事前初询关。全方位了解被询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情况摸清,摸全面,把问题查深、查实、查透,才能使询问和质询工作取得实效。今年5月,区纪委组织召开了纪委委员与被询单位见面会。会后,纪委委员分4组分别进驻4家单位,就其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3个月的先期调研。各小组先后4次到被询单位调查走访,共召开座谈会16场次,走访单位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和行政相对人共计380余人次,翻阅了大量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资料,实地了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问题12类35个,合理化建议21条,帮助被询问单位出台制度创新举措12项,做到了“情况摸得全,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好”。先期调研结束后,询问质询小组分别到各单位召开情况反馈会,把初询情况向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反馈,并正式发出《询问书》。各单位领导普遍反映问题找得准,听了之后感到脸红心跳,有些坐不住,感受到心里火辣辣的。
(三)以“真询真改”为目标,严把现场询问关。现场询问是询问质询工作这一环节不仅是检验纪委委员前期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更是检验被询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智慧的“大考场”,被各单位戏称为“三堂会审”。今年11月23日,区纪委组织召开了2010年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现场询问会,全区80余个单位现场观摩。全体纪委委员和被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现场提问,现场作答,并对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个纪委委员都精心准备了3—5个问题,并对询问对象可能出现的不理想答复预备2—3个备选问题,尽量不给询问对象有“打马虎眼”的机会。会上,纪委委员重点就区财政局强农惠农及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大、部分基层财政所人浮于事等问题,区商务局存在吃吃喝喝、支出大手大脚等问题,东湖街道办事处群众对集体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落实不到位,少数社区干部争权夺利,影响干部形象等问题;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人心浮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问题具体、实在,既让该局负责人敷衍不得、回避不得,也令该局班子成员对先期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进行深刻反思。各单位现场作答,就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整改方案。当场测评结果显示,4家单位的答复满意率都在85%以上。
(四)以“整改提高”为目标,严把询后督查关。加强询后督查,是询问质询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在现场询问之后,询问质询小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被询单位进行质询前的督查。各询问质询小组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区纪委反馈,以便确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质询。截止目前,4家单位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扎扎实实地进行,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正在逐步提升。
三、联系实际,以询促改,注重询问质询的实效性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黄州区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工作受到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区纪委委员的公正评判、真心帮助和严格督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单位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得到了大幅提升;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效明显提高。区财政局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补缺补差工作,并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制度建设等实行克难攻坚。相继建立完善了机关管理、党委议事规则、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内部监督、加强强农惠农及民生资金的监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8个方面,220个风险点,并针对每个风险点和环节制定了防范措施。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把流程图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办理,实行由窗口人员统一受理初审,监审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审贷小组集体终审的单机审批制度,加大资金监控力度,确保资金保值增值,切实维护了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被询问和质询的4家单位以区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活动为契机,通过“内强管理,外树形象,争先创优”,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东湖街道办事处突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全办规模以上企业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37.1%;区财政局管理更加规范,社会公信度得到明显提升,全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资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商务局突出工作重点,攻克企业改制难关,完成生产企业外贸出口总额同比增长50.4%,直接利用外资占年年计划的28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全区干部职工缴入中心的公积金数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3.2%。
9.基层纪委委员入党思想汇报 篇九
发布日期:2005-07-15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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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1994年3月 生效时间:1994年3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 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六条 案件检查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走群众路线,加强纪检系统内部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七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第八条 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 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十条 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予以受理:
(一)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二)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五)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十一条 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应及时派人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第十二条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本条例第二十八条中(一)、(二)、(三)、(四)、(五)、(八)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十四条 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第十五 条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第三章 立案
第十六条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的违纪问题,实行分级立案。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
(二)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
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
(三)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
(四)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第十八条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
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 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条 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第二十二条 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四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要熟悉案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并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第二十五条 调查开始时,在一般情况下,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调查中,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第二十九条 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
(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三十条 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第三十二条 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第三十三条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
第三十四条 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如调查组内部对错误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歧,经过讨论仍不能一致时,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对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作适当反映,或另以书面形式反映。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
第三十五条 调查中,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具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应予追究。
第三十六条 要保护办案人、检举人、证人。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
第三十七条 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又触犯刑律,应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十九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四十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
第四十一条 移送审理时,应移送下列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一)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
(三)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四)全部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应将调查报告、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以及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材料的复制件,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特殊情况下,由县以上纪检机关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事前应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的,应予补证;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的,应补充调查。
第四十四条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三)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四)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四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纪检机关有关负责人决定。
对办案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规则,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军委纪委可参照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报中央军委批准施行,并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
第五十条本 条例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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