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反腐经验与启示(6篇)
1.韩国的反腐经验与启示 篇一
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本文在介绍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概况的基础上,总结其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措施,探寻对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乡村旅游 国际经验 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是指以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及传统民族习俗为资源载体,融观赏、考察、学习、娱乐、购物、度假于一体的旅游活动。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乡村旅游经历了从起步、发展到相对成熟的较为完整的过程,目前已具有相当规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对我国大陆地区乡村游具有借鉴意义。
1.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1.1 日本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经近半世纪的发展,日本乡村游取得显著成绩,处世界先进水平。日本乡村游主要分为两大类型,即观光娱乐型和休闲度假型。
观光娱乐型主要是以城市人所陌生的乡村农林牧副业生产过程和当地独特的人文景观为卖点,在城市近郊或景区附近开辟有特色的菜园、果园等,游客可采摘,享田园乐趣。在日本的一些水果和花卉的产地,农园就是观光旅游地。从时令果园的分布情况来看,70%集中在关东、甲信越地区, 80%为个人经营,其次是“农协”共管。从果园经营类别来看,既有专营某一种类的,也有实行两种或多种兼营的,大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技术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开发。
休闲度假型的乡村旅游,是利用优美的山水自然环境和不同的农林资源,向人们提供各种休闲度假服务。目前这种形态的乡村游,已成为日本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的主要形式。休闲农场是最具代表性的经营业态之一,它以生产蔬菜、瓜果、茶蚕或其他农作物为主,在具有多种优越自然资源的条件下,开展极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活动。日本最多的还是各类综合性的休闲农场,一般在农场内规划有服务区、景观区、花卉区及活动区等,分别开展综合经营活动,为游客提供农业体验。
1.2 韩国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韩国乡村旅游是随着经济腾飞和城市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韩国自上世纪60年代起经济开始腾飞,由农业国逐渐转变为中等发达国家。韩国约90%以上的人口住在城市,农牧渔业人口不足10%。这为韩国发展乡村游提供了便利条件。
韩国乡村游内容丰富。海滩、山泉、小溪、瓜果、民俗都成为乡村游的主题。韩国约有800个与乡村旅游有关的民俗节,如“泡菜节”、“鱼子酱节”等,具有乡土特色为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韩国乡村游在项目和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韩食旅行”让游客前往农村品尝颇具特色的韩式套餐。“茶园旅行”让游客到茶园采茶。“周末农场”适应双休日的特点,供城市游客携一家老小去耕作和收获,体验劳动的艰辛和乐趣。韩国农林部正在推广的“绿色农村体验村庄”则是将自然生态、旅游、信息化和农业培训结合起来的高端乡村旅游项目。
1.3 台湾乡村旅游发展概况世纪60年代后,随着工商业发展,农业在台湾所占比重下降,到1980年,在国民生产总值中仅占9.2%, 同时面临农场规模小、农产品过剩、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就需要通过调整农业结构,利用农业和农村空间,扩大经营范围。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台湾已意识到乡村游这种兼具农业生产、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新型产业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经营的 “强心针”。
近年来,台湾乡村旅游在规模、种类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拓展。从距离上可以分为两
种类型:近郊型乡村游和远郊型乡村。近郊型乡村游接近于都市农业,农事文化与城市文化相交融;远郊型乡村游相对独立于城市,乡土气息浓郁,为游客提供返璞归真的体验。从内容上形成以下几种类型:观光农园、市民农园和休闲农场。
2.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措施
2.1 对乡村旅游进行法律支持与规范
一是立法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日本发展乡村旅游的相关政策最早可追溯到1970年。当时山村振兴基本问题咨询委员会制定了“山村振兴和开发计划”,提出“山村地区将长期承担保护日本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92年,农林水产省又出台新政策,并在99年颁布《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99年,韩国制定了“农业•农村基本法”,第23 条记载着以“城市农村交流”和“绿色交流”来推进“绿色旅游”。台湾乡村旅游发展依据是“农业发展条例”和“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目前相关规定可分为七类,约50余部。
二是利用法律、规范对乡村旅游进行规范化管理。日本的农家住宿一般以家庭成员进行经营,按《酒店法》的规范进行管理。韩国政府对农民办家庭旅馆有严格的标准。台湾当局注重乡村游规划管理、制度与相关规定的衔接。条文明确规范了审批程序、审核标准,可操作性强,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2 成立负责乡村旅游的专门机构
日本、韩国、台湾都成立了专门负责乡村游的政府机构及社会团体,对乡村游进行组织协调。日本政府直接参与旅游规划和行动,由农林水产省负责对其管理、咨询、提供补助经费和贷款等。韩国民泊协会承担着为开办家庭旅馆的农民服务和协调的作用。该协会办有网站,家庭旅馆在网上注册,游客可查询。台湾非常重视乡村游发展,从“行政院农委会”到基层农会都有负责的机构。
2.3 对乡村旅游发展实行政策倾斜
日本、韩国、台湾的各级主管部门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上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大力支持。如台湾83年制定了“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农民开辟观光园经申请及考察后,纳入辅导对象,由“农委会”拨给补助;90年设立了“发展休闲农业计划”,在经费、技术辅导等方面加大支持;92 年颁发了“休闲农业区设备管理办法”;94年出台了“发展都市农业先驱计划”,辅导创办示范体验型市民农园。
2.4 对乡村旅游进行整体规划和形象宣传
牵头做好乡村游规划。如台湾农政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制订了“发展休闲农业示范计划”、“发展休闲农业计划”和各个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计划,并把这些计划列入全面的综合规划之中,以使乡村旅游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日本、韩国、台湾的主管部门每年都通过印制宣传手册、统一组织广告活动、举办旅游博览会等,对乡村游进行宣传和推广。
2.5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
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进行持续建设和完善。日本、韩国、台湾经过多年建设,乡村交通已形成了镇镇通国道、村村通公路、户户连大道,即使偏远乡村,都有平坦的柏油马路。与旅游相配套的旅馆、商店、加油站、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做得较到位。
3.对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3.1 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法规体系
为保证乡村游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结合我国实情,制定并持续修改完善乡村游法规。可在相关法规或文件中,设置乡村游的说明和规制。或以文件规划的形式,制定“乡村游发展规划”“乡村游促进计划”等。同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制定“乡村旅游地规划与建设条例”“乡村游经营者上岗管理条例”和“乡村游质量投诉与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条例,促进乡村游的发展。
3.2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
乡村游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政府的引导和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在乡村游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是成立负责乡村游发展的专门机构,对乡村旅游涉及到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权限、宣传等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为乡村游提供培训、金融、信息等方面支撑。
3.3 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应把对乡村游的支持作为振兴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差别的举措,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多方金融筹措,促进乡村游发展。优先支持在农业生产基础上衍生的、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的乡村游区域开发,为招商提供税收、土地使用等优惠,并给予财政资金或贴息贷款支持。同时,投入资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一个优良环境。
3.4 拓展乡村旅游细分市场
产品的内涵是乡村游发展的关键,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从一般观光游到参与性极强的休闲农场游、再到提升自我和发展自我的主题游,均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我国乡村游发展不能局限于一般的乡村度假和生活体验,应拓展细分市场,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更加优良的服务和环境。
3.5 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
从宏观政策而言,建议在国家明确乡村游在乡村地区复兴中的地位,给予乡村旅游更重要的地位。同时,各地主管部门做好乡村游的规划设计,并不断修正。乡村游多为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形式,各级政府要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扩大营销层面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国家旅游局《发展乡村旅游典型案例》.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2]慎丽华、森豪利、郝艳萍,中日韩三国“绿色旅游”的理念与现状《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6
2.韩国的反腐经验与启示 篇二
一、韩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
1. 适应TRIPS, 修改法律。
1993年韩国修订专利强制法令和专利强制规章;1995年建立知识产权法庭;1997年延长专利保护期至20年;1998年修改外观设计法, 对纺织品设计等实行形式审查并修改商标法;1999年实现实用新型快速登记;2001年修改7部知识产权法律。实际仅针对专利法, 韩国就修订过30次。
2.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韩国知识产权局、地方政府、检察院和警方以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侵权联席会议的形式密切合作, 打击假冒伪劣。知识产权局成立的假冒品举报中心成效显著。政府重视对知识产权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同时提供知识产权法和反假冒技能教育, 强化执法力度。
3. 发展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韩国从1999年起革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2002年知识产权局建成最先进的自动化知识产权系统。凭借国际化统一检索系统和优秀的审查员, 知识产权复审工作达到一流水平, 知识产权局还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虚拟系统服务。此外韩国建立了复审案例的内部公开交流制度, 保证复审决定的权威性。
4. 促进专利应用和商业化。
首先, 制定《促进技术转让法》, 为韩国技术交易设定框架, 保障技术转让环节的顺畅。其次, 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和网上专利技术市场。另外, 由专利技术转移促进部负责帮助企业达成许可合同。再次, 扶持优秀技术和专利产品。韩国每年都投入不少资金用于促进专利新技术产业化。
5.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一方面, 韩国注重培养发明意识。其在180个学校建立了发明实验室;资助发明教育模范学校;举办学生发明展览会;将5月2O日定为“发明日”;总统多次参与发明相关活动。另一方面, 注重培养人才。韩国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为政府、企业以及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培养专家, 2003年又创立了国家发明教育中心。
6. 重视国际规则, 开展国际合作。
韩国已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第八位申请国和第六位信息检索成员单位, 在PCT制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知识产权局积极为PCT新成员 (如菲律宾) 提供培训;2003年加入马德里协定;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与修改, 积极参加中日韩三方知识产权峰会。
二、启示与借鉴: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韩国的战略实施经验是具体、可资借鉴的, 我们应吸收其养分服务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
1. 韩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始终结合产业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战略侧重点, 使之与产业政策和经济体制相匹配, 成功实现了促进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战略目标, 同时也促进了韩国产业结构调整。
2.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体现在制度本身, 而是体现在制度推进环节, 这个环节就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发布实施, 我们的注意力应放在“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一问题这上, 根本的出路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
3. 韩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扶持。虽然韩国发展曾一度牺牲中小企业, 走的是“扶强”之路 (1) 。但近年来其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给予了支持, 其中包括减收专利费, 促进专利技术市场化,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应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韩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及启示”,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与发展阶段研究”课题组成果, 调查研究报告第145号, 2007-9-18.1-19.
[2]冯晓青.“美、日、韩知识产权战略之探讨”[J].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7, (6) :157-161.
3.韩国的反腐经验与启示 篇三
关键词:韩国;职业教育;改革
图分类号:G724文献标识码:A
为迎接全球经济化和信息时代的来临,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韩国近20年着重实施职业教育改革。2001年1月,韩国将教育部改为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部,并由一位副总理统管。为协调教育与就业,教育与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成立了由11个政府部门组成的人力资源开发委员会。地方政府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强调人力资源的综合开发。有效的改革步伐促使职业教育逐渐走向成熟,带来了本国经济的良好发展。
一、新改革措施内容
2007年4月27日,韩国公布国会批准通过的《人力资源开发基本法修订案》。设立国家人力资源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名称为国家人力资源政策本部),设在国家教育与人力资源部内,由总统直接领导,以促进产业、劳动界以及社会民间各界人士广泛、直接参与研究和决策的职能。机构宗旨:为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改革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事业,进行必要的战略性投资与管理。该机构将从2007年7月开始运作,统筹协调全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每5年研究制订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计划、政策与对策措施的“基本企划案”,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首先,韩国对现行职业教育体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韩国已开始进行大规模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以总统令形式颁布这次改革措施。将现在的职业高中更名为专业高中,区别于另类“普通高中”。此举再次提升了职业教育社会地位;加大专业教育投入;增加升学率与就业率;强调职业专门教育的重要性;改善社会对某些职业高中的偏见;着力重视学校教育的专门性。改革后,外语、体育高中也将编入专业高中,构筑经验、能力和贡献的社会,消除学历、名门社会弊端。
其次,韩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部作为教育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主要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宏观规划。教育人力资源部修订了《初中等教育法实施令》,系统改革相关法律,作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如提前完成2030年专门教育计划,做出了长远的规划等。改革还将职业专门教育与大学专门教育接轨,毕业后达到学士水平,实现升学与就业一条龙服务,吸引更多的学生与家长贡献于国家专门人才培养与建设计划,以适应203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9万美元的社会需求。从2007年起,韩国海洋水产部、农林部、国防部、文化旅游部、信息通讯部、产业资源部、专利厅等率先在全国扶持104所专业高中,与学校签订培养、就业协议,支持学校办教育,同时财政部、劳动部、兵务厅也随即积极支持。国家人力资源委员会将重点调查研究以下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情况,并制订改革、建设与发展计划:低收入与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教育;中、高龄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与训练;提高妇女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度;军队的人力资源开发;医学、法律、经营等高端服务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生物、通讯等尖端领域人才等。
二、新一轮改革经验
(一)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综合开发
韩国的历次职业教育改革都以人为本,重视人力资源综合开发,这正是韩国职业教育发展最根本的原因。高水平的职业能力开发研究,为韩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保障,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充分开发,拓宽了国内的劳动力市场。根据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进行人力资源研究、探索开发途径,主要是通过改革职业教育,以培养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技能人才。韩国政府认为:技能型劳动者在国家人力资源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要保持它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宏观调控,从根本上保证韩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作用。韩国国家有关报告积极呼吁,在调整经济发展战略的同时,明确职业教育在其全民终身教育与培训体系中占有的“核心地位”。
政府主导拓宽职业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重点培养竞争激烈行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小企业急需的复合型高级技工,这些策略为韩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较高素质的基础人力资源。韩国政府于2001年12月提出了“人力资源与知识——新的起飞”国家战略。国家终身教育与培训体系的首要任务是为“发展全体韩国人的关键工作能力”。但传统职业学校却难以胜任相应的培养、培训,于是韩国通过加强职业继续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课程、建立职业能力认证制度和“学分银行”等手段。以积极有效的政策导向,构建开放式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力图将传统的技能型劳动者造就成高技术条件下的核心人力资源。
2007年的改革更强调国内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综合利用、开发,加强资金的投入、管理,全国一盘棋运作。在财政上保证投入,为提高职业学校的经营水平提供充足的资金。韩国政府将对职业教育进行大量投资,不断改善办校条件,学校经营水平,提高职业教育人才素质,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二)着力完善职业教育体制
要使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有一个合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中等职业教育是基础,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应该更突出专门性质。这次改革,对现行职业教育体制又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及时调整职业教育结构,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韩国曾出现过技术工人严重短缺的现象,整个职业教育发展也受到了影响。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政府及时调整了职业教育结构,提高了职业高中的能力。
这次改革也体现了韩国政府历来重视职业教育,再次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曾有的偏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条件。要发展职业教育,前提条件就是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地位,扭转人们头脑中重知识走为官之路、“体力劳动低贱”的观念。20世纪90年代,韩国政府一方面继续通过经济、行政手段增强职业教育的外部吸引力,一方面通过加强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学位制度来增强职业的内部吸引力。观念与思想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韩国政府的做法正慢慢地改变着韩国人头脑中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
新一轮改革,体现了以建立学习型社会为目的,努力构建、完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将封闭的教育转变为开放的教育,升学与就业一体化。如提前完成2030年专门教育计划,专门职业高中生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升入专科大学、开放大学、新型大学、研究生院等,将职业教育的重点以职业高中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向较高层次转移,为此国家财政将大幅度地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资。为了提高教育质量,要营造学校之间相互竞争的环境,将封闭式
的校园教育向相互竞争的教育转变。注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向有实用价值的教育转变,学校要与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与企业各自拥有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可相互交流。要实现终身学习型社会目标,就要将低效率的教育向有效率的教育转变,修改资格制度,使学习和就业顺利地衔接起来,使教育与训练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引进先进的多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使职业教育稳定发展,要提高各学校的自主性,加强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责任。
要保障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新的职业教育体系法律、法规,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此次修订《初中等教育法实施令》,就在于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以前韩国政府出台了《职业教育发展法》、《证书基本法》和《韩国职业能力发展机构法》。还规定:对那些没有升入大学的青年,保证其享有接受高中水平职业教育的机会;保证所有要求升学的高中毕业生,享有接受专科大学水平职业教育的机会;保证要求深造的在职人员,享有提高自己职业能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实现学校与工业部门间的合作,使学校与企业相联系,教育培训与就业相结合。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和企业的工人均可继续接受高中后教育。他们在进入学院学习有关专业时优先录取。
三、启示
(一)以科学发展观综合开发人力资源
韩国最新职业教育改革,重在人力资源的全国协调、综合利用、开发。结合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国家层面应当重视从外化到内化的转化过程,走科学发展、合理开发专业技术人力资源、丰富国内劳动力市场的策略。综合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多样化职业教育。就必须提高国内职业教育师资质量,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对职业教育而言,高质量的师资是应该既懂得职业理论知识,又有一线实践经验的教师,还了解先进职业教育发展动态的教师。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师资问题较突出,可以借鉴韩国。韩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既要求是高等学校培养,又加强教师的现场进修,即派遣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等工作现场进修。韩国政府每年都派遣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国外进修,保持与国外职业教育的密切联系,使韩国职业教育紧跟世界发展。职业学校还聘请企业有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企业工程师等担任职业学校学科教师。通过多种渠道培养教师和聘请教师,保证韩国职业教育有高质量职业人力资源。
我国的职业教育往往忽视了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针对性,对所学专业、技能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实践能力较弱。为企业培养需求的劳动力,就应时刻关注社会经济发展、企业急需、缺乏的人力资源,而不断调整专业需要、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关注学生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接受更高的职业教育,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生态平衡,使毕业生在劳务市场中有较强的竞争力。韩国为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中,曾提出了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幅度改革的方案——“工业高中2+1体制”。工业高中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学校教育,学生再到工厂企业接受为期一年的实习培训,尽早地适应现场工作的需要。这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优点,到2002年有27所学校在参与这种培训。韩国的职业学校,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或调整专业,决定培养规格,特别注意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推进职业教育与企业结合,加强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二)全方位、立体构建职业教育体系
韩国最值得借鉴的做法是增强职业教育的“两个吸引力”。一方面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外部吸引力;另一方面是通过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学位制度来增强其内部吸引力。
首先,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步伐。我国职业教育立法远远落后于职业教育发展,与当代职业教育要求不相符合。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使职业教育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只是一部纲领性文件,缺乏相应的、配套的政策建设,还停留在比较粗糙的阶段,对许多具体行为没有加以规范。为保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韩国不同时期的政府均出台了与其时代要求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韩国为实现《教育立法》和《尖端产业技术立国》的战略目标,加强了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产业教育振兴法》、《技能大学法》等法律,还颁布了《为产业内劳动青少年所设置的特别班级标准令》。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与国家法律相应的职业教育方面的地方法律。而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已经颁布12年,却没有根据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要全方位、立体构建职业教育体系,体现职业教育立法与职业教育同步发展,就必须要依靠法律保障职业教育发展,加快职业教育立法进程,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其次,政府政策保证与财政大力支持。利用政府行政和财政手段,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增加财政投入促进职业教育发。借鉴韩国经验,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政策制定方面的作用。如参照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确定政府的拨款数额,逐步实施费改税,向企业、行业征收训练税,同时对承担职业学校实习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韩国始终重视对职业教育的投资,2000年共投入3690亿韩元,2004年增加到5600亿韩元,比2000年增加了34%。我国应加强政策性的倾斜、投入更多的资金在职业教育上,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好保障,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接受职业教育,为国家提供高素质的新型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华丹,李黎,韩国职业教育改革及成功经验[J],湖南教育,2006,(5)
[2]李水山,韩国改革职业教育新招:设人力资源开发新机构[N],中国教育报,2007-05-28(8)
[4]郭扬,韩国职业教育发展三大要素[J],职教论坛,2007,(7)
[5]杨君,韩国职业教育改革特色及启示[J],江西教育,2006,(9)
[6]聂志坚,韩国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J],世界教育信息,2007,(1)
[7]施永达,韩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及对我们的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7,(11)
4.国外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篇四
作者:范洪保
更新日期:2009-5-7
腐败,就像一个纠缠不休的幽灵,困扰着每一个国家,严重威胁着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侵蚀着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为此,各国都在进行不懈地探索,试图遏制腐败的发生,可在多数国家反腐效果每每差强人意。令人振奋的是,有几个国家的做法却取得了巨大成功。
根据最近几年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CPI),排在全球前10位的最清廉国家分别是:2005年,冰岛、芬兰、新西兰、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奥地利;2006年,芬兰、冰岛、新西兰、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澳大利亚、荷兰;2007年,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2008年,丹麦、瑞典、新西兰、新加坡、芬兰、瑞士、冰岛、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
这些国家的政府何以如此廉洁?它们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功经验呢?对我们有何启示呢?
一、国外反腐倡廉的成功做法
1、专门立法依法治腐
上述国家均为崇尚法制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它们在打击腐败时,首选的武器自然是法律。
早在20世纪初叶,北欧国家就开始制定反腐败法律,强调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瑞典于1919年、1962年、1978年制定和完善了《反行贿受贿法》。芬兰在20世纪20年代制定了《公务刑法》。丹麦则在其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明确规定了有关贪污受贿罪的罪刑规范,对贪污罪的刑罚大大高于其他经济犯罪的处罚标准。新加坡在1960年颁布了该国第一部《防止贪污法》,此后又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对其进行了多次修改,从而使其更加完善,且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新加坡政府还推出了《公务员惩戒规则》,这是对《防止贪污法》的补充。1988年又出台一部专门惩治腐败犯罪的程序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
2、独立机构专司反腐
为了治理腐败现象,这些国家都设立了高效、独立、专司反腐的机构,负责彻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新加坡于1952年设立贪污调查局。2000年,该机构与专事查处非法交易的商业事务局合署办公。它不但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直接隶属政府首长,还有独立而不受政府官员干扰的法庭作支援,其职能主要有三方面:接受举报和调查相关情况;调查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防止腐败法》第15条还授予调查专员可以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违法人员;通过审查公共部门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发现存在的问题来预防腐败。
瑞典于1998年成立国家经济犯罪署,专门治理经济犯罪,主要管辖斯德哥尔摩—哥德堡等大城市。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则通过与地方检察机关和警局合作实现目标。2003年,瑞典又成立国家反腐败办,专门负责调查政府腐败和各种贿赂案件。
加拿大于1878年成立了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审计署。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内设一专门委员会负责向议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反对党代表担任,其职能主要是监督政府财政支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于1989年成立的独立反腐委员会是一个公共权威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具有重要权力:通过公正的调查,揭露腐败事物;向公共部门提供警示建议和预防措施,防止腐败事件发生;在公共部门和社会团体中,开展有关反腐败的教育,宣传新南威尔士独立反腐委员会任务的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防止社会诚信破坏,指导公务员的行为,揭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潜藏于公共部门中、并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现象。
3、透明政治阳光拒腐
在这些国家,官员的财产都是公开的,人们对官员的财产有疑问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应调查并向人们作出解释。
在瑞典,从1766年开始,公民就有权查阅官员直到首相的财产与纳税状况的国家。在芬兰,政府档案馆及公共部门的所有档案不仅对专家学者开放,也对新闻媒体和公众开放,以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此外,芬兰法律还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开设匿名账户,每个公民和团体的收入与财产每年都要在纳税表上予以公布,税收当局有权了解全国所有账户的情况。
后来,北欧国家都实行了金融实名的存款制度和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政府和透明官员。
4、严格执法利剑惩腐
这些国家,在惩治腐败行为时,可以说是剑锋所指,所向披靡,真正做到了“执法必严”。在新加坡,事无巨细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严”字当头。公职人员哪怕接受一听咖啡、一盒香烟、吃一顿饭都被视为违法,都要受到惩罚。《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对贪污受贿更是作出了严厉的惩罚规定。公职人员贪污受贿一经查实,不仅要处以5—7年的监禁,而且还要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金,还要没收无法说明来源的一切财产,同时没收本人的公积金和退休金。该国环境发展部前政务部长曾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带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还被判刑4年。原国家发展与建设部部长郑章远算得上是新加坡的开国元勋,曾为“政府组屋”建设立下汗马功劳,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现他两次受贿50万元,但他拒不承认,最终在铁证面前畏罪自杀。
在芬兰,公务员接受金钱、珠宝、家电、低息贷款、公费旅行均被视为受贿,甚至接受荣誉头衔和有关部门的推荐也不例外。公务员如果被指控受贿,罪名成立,将被立即免职。
5、倡行廉德文化御腐
长期以来,北欧国家塑造了较高的公民道德水准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人们对通过旁门左道满足个人欲望的行为嗤之以鼻,认为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到的财富才是合理的。
芬兰在初中教育阶段就开设了社会学课程,学生在高中阶段便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青年人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芬兰年轻人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务员体系后,最重要的就是弄清“腐败”的界限,即接受礼品或受请吃饭的上限是什么。流传最广的一句话是“公务员可以接受一杯热啤酒和一个冷三明治,但如果喝上葡萄酒那就危险了。”
新加坡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发动了自上而下的“文化再生运动”,推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价值观。1991年正式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确立了新加坡国民“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五大价值观,并提出“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作为新加坡人的具体行为准则。其中,廉耻就是廉洁奉公,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
6、落实制度细节防腐
这些国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制度:
(1)现代文官制度。西方国家克服了早年的恩赐官职制、政党分肥制的种种弊端,逐步发展为如今的政务官和事务官分开的现代文官制度。其中占职位少数的政务官由党派轮流充任,占职位多数的事务官由考试录用。政务官官职不得作为竞选的许诺;事务官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其升迁实行考绩制,不犯过失即不得被解职。
(2)公务员日记制度。新加坡政府每年发给公务员一本日记本,公务员随身携带笔记本,随时将自己的活动记载下来。日记本定期接受检查,由主管官查毕签名后发还。如果发现有疑点,要交贪污调查局进行审查核实,否则,如果贪污调查局一旦从另外的渠道查明公务员有
贪污腐败的行为,该主管官也将作为知情不报者予以相应的刑事处分。这种具有“连环保”特征的考核方式,不仅迫使公务员本人而且也包括其主管官员都必须对公务员品德负连带责任。
(3)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在新加坡,每个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若财产在任职后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变动原因;每年7月1日,各政府部门的职员必须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如果说不清来源,特别是有关部门调查时,不能给以满意的答复,这部分财产就会被推定为贪污所得。
(4)高薪养廉制度。新加坡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F),为公务员提供甚为丰厚的退休金。这一制度规定,所有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企业职员、一般工人等,每月个人出资,政府出资,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工龄愈长,公积金愈多。若任内没有出现贪污受贿或其它读职违法行为,退休后就可提取这份公积金。据统计,高级公务员司局级到岁退休时,公积金总额大约有80—90万新元,相当于人民币400—500万元。因此,新加坡公务员是个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始终居于社会高收人阶层。高福利伴随着的是高要求,一生衣食无优的前提是一生勤政廉洁。
(5)集中采购制度。北欧国家解除了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让资源充分地市场化、私有化,这样,从源头上断绝了钱权交易的机会;同时,政府对于办公用品、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都实行集中采购、招标投标的制度。
(6)举报人制度。新加坡政府实施举报人制度,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使贪赃枉法者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7)监督制度。在芬兰,监督包括议会监督、法院监督和政府内部监督。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政府机关中的最高检察官,其主要工作是依据宪法监督总统、内阁成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监察官一般均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民众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与公务员的举报。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通过自主的新闻报道、转播、调查、评论等,发达国家的各级官员都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言一行都得十分谨慎小心。在公众监督等方面,任何公民都可依法自由检举和揭发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
(8)控权制度。以丹麦为例,以前,该国警察局内部设有纠察处。1995年,丹麦议员认为,警察不能自己监督自己,必须实行他律,所以在当年取消了纠察处,在全国各地警区设立了由议员、群众代表和律师组成的警察诉讼委员会,负责处理诉讼警察案,有权决定对警察渎职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二、几点启示
前面提到的全球最廉洁国家的成功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把“法治”的理念树立好。
各国的成功实践证明,法治能够从根本上抑制腐败,而人治则容易催生腐败。因而,必须要树立依法治腐的理念。
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取得较大进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据统计,我国现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已多达1200余件。然而,现存反腐败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我国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多以党内文件(条例)、规定、规划、办法等形式存在,迄今为止,我国仍然没有明晰的、便于操作的反腐败专门立法。其二,不少法规具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性、阶段性的弊端。其三,一些法规原则性太强,具体规范较少,缺乏操作性。其四,许多法规都缺少严谨的程序规定。
因而,树立依法治腐的理念,首先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廉政立法。不仅要有廉政建设的基本法,对反腐败的机构、权限、人员及职责、腐败的种类、惩罚措施等予以规范,而且要有相配套的各项具体法规,如贪污腐败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等。
2、把法制的尊严维护好。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好的法律还是不够的,关键是能否很好地贯彻执行。将清廉指数居于前的国家和清廉指数落后的国家相比,其根本区别并不在于有没有反腐败的法律,而在于法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最清廉国家把法律当作至上权威,维护法制尊严是全民的共同责任,在那里法律就是“高压线”,凡腐败者必受罚,法制的刚性得到充分实现;而在腐败盛行的国家,法律被肆意践踏,形同虚设,“人治”高于“法治”,各种“潜规则”、“关系网”大行其道,腐败者逍遥法外,法律成了可以随意扭曲的“橡皮筋”,弱不禁风。严格执法,使得向腐败者望而生畏;懈怠执法使得腐败愈演愈烈。
由此,我们必须彻底坚定执法理念,坚决抵制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以言代法、以言废法等非法行为。在执法时要顶住压力、排除干扰、铁面无私、一视同仁。
3、把独立的机构设置好。
国外成功的反腐经验表明,设置专门机构防治腐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的廉政建设部门包括党的内部监督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系统的监察机构——监察部门、隶属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构——反贪污贿赂局。但是,我国目前缺乏一个像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那样的独立而又有高度职权的廉政权威机构。
况且,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廉政建设部门的财权、人权、物权都受同级政府的管辖和约束,其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当地官员的影响,因而很难保证自己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超然性。
由此,新加坡、加拿大、瑞典等国设立独立机构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做法事非常值得借鉴的。
4、把透明的信息公开好。
反腐实践还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必须在阳光下操作。
腐败的形式虽多种多样,但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缺乏公开透明,使得掌握权力者能够利用权力搞暗箱操作或私下交易。没有公开透明,没有人民充分的真正的知情权,惩治腐败的一切举措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在我国,公开透明的信息资源还是比较短缺的,信息渠道也不够通畅,群众难以有效地参与监督。为了实现透明化,一方面,必须实现公共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信息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之外的一切公共信息,都必须通过科学具体的机制和程序及时地向人民群众公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权力、义务及责任,制度规范等具体事宜也要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必须彻底改变权力的授予、运作及结果公开的模式,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少数人任命”为“差额选举”。再一方面,必须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让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财产的来源及变化情况,随时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把廉政的文化建设好。
清廉国家的实践表明,廉政文化对公共权力的异化具有重大的防范作用,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廉洁自律是政府官员必须具备的品格。政府官员优秀的表率和垂范,可以起到良好的学习榜样和标杆作用。弘扬廉政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清正廉洁的风气和氛围可以起到有效地预防腐败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执掌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面临着各种利益的诱惑,其对公共权力异化的承受能力变得十分脆弱。廉政文化可以通过建立公务人员自身的价值理念来弥补法律的空缺,自觉拒腐防变。
故而,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固本函源。第一,应从培养正确的荣辱观念抓起,要通过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树立清廉信念;第二,从小就向孩子灌输“俭以养德,廉以立身”的廉洁思想,培养他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是非观念;第三,还应宣传廉洁典型,倡导淡泊名利,使廉洁自律成为公务人员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培养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增加民众对反腐败知识的了解,加强民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减少社会文化习俗产生的腐败。
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虽然漫长,成效也不能迅速体现,但是一旦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思想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灵中,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那么贪污腐败滋生的土壤将会渐渐贫瘠,干部、官员的自我道德约束机制会逐步塑造得坚不可摧。
6、把人民的目光凝聚好。
在清廉国家,不仅政府在为人民“守夜”,人民群众自己也在“守夜”,对各种腐败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它们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
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目前,在我国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中,有60%至70%的案件是通过群众举报而发现的。
可是,现实中的“官本位”思想和其他不良的体制机制阻碍了群众的眼睛。许多案例显示,一些群众正当的检举、揭发、意见、建议没有被认真对待,一些群众的正当诉求被当成无理取闹,甚至出现受理单位与被举报人串通从而使举报人遭受不利的情况,群众与反腐机构间的信息传递未能顺畅进行,多样化的监督尚未实现。由此,在二者之间建立起正常可靠且安全通畅的联系通道不仅是当权者决心反腐的表现,更能获得最有效的社会支持。
三、结语
5.对腐败的认识与反腐败的启示 篇五
一、对腐败的认识
1.腐败所带来的危害。腐败破坏能力惊人,造成后果极端严重,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个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危及政治稳定;二是腐败制约社会经济发展,阻碍经济改革进程;三是腐败会削弱中央权威,造成国家的离心倾向,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四是腐败造成社会思想混乱,使社会失去精神动力,使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出现滑坡;五是腐败破坏法制,使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六是腐败泛滥对社会心理稳定形成巨大的冲击。
2.腐败是世界性问题。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腐败都是固有的丑恶现象。在任何国家的肌体上,都寄生着腐败。腐败行为源远流长,广泛滋蔓,无空不入地渗透到世界政府的每一个细胞里,成为难以治愈的痼疾。
腐败如同流行性感冒一样,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一个尚未找到预防药的“世界性顽疾”。
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分子的手段越来越繁杂,影响极为恶劣、范围极为广泛、后果极为严重。腐败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内因、主观原因——政府自身建设严重滞后,也有外因、客观原因——政府对公共权力失去监督制约,主要是高度集权、民主淡化,监督不力、权力异化,制约不严、作风腐化。
3.我国的腐败原因和存在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也由于我国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现实情况错综复杂。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使某些政府官员抵御腐蚀的能力有所下降。
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一系列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巨大冲击,侵蚀,甚至摧毁一部分意志薄弱者。
从世界实践看,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多数资本主义国家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说明搞轮 1
流坐庄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不是根治腐败的必要前提。
区别于任何剥削阶级政党,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
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在新阶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本身也在不断发生演化。一是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作为资本,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针对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现象,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必须
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立法,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以保证社会稳定有序运转。
二、我国治理腐败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
任何一个政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才能
永葆其先进性,从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一论断深刻、准确地概括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现实意义。
三、如何杜绝腐败,廉政治国的思考与启示
(一)加强思想道德规范教育。
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虽然可以起到制约作用,但还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良策。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说明,什么时候忽
视了思想道德教育,什么时候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走弯路。
思想道德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培养正确的荣辱观念抓起,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树立清廉信念;培养
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增加民众对反腐败知识的了解,加强民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减少社会文化习俗产生的腐败。通过多种形式让政府官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向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健全法制制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
1、健全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法规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执行制度规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进行有效治理腐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考察工作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考察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和考核干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提拔干部的,严格追究责任。
2、创新反腐倡廉防范机制。建立和完善防范制度,制定相关的制度,防止腐败现象向新的领域渗透。实行对腐败分子利益相关的近亲群体连带追究的制度,遏制少数人“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冒险侥幸心理的滋生。实行腐败的责任连带追究,即一个人腐败要“罪”及其知情不阻的亲近群体,“罪”及其主管领导、推荐的领导,使领导干部的亲近群体从关心自己利益出发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现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惩不止,关键就在于惩治腐败往往是局限于对腐败分子个人的追究,而没有将腐败分子与其近亲群体捆在一起连带追究,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无所顾忌,甚至滋生“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冒险心理。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对连带责任人的追究要与其过失得当,不能失之过重、过滥,但也不能无关痛痒。
3、严格制度落实。一要抓好责任分解。要明确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二要抓好责任考核。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抓好责任追究。对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各项制度得不到落实、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出
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人治社会的最大特征或弊端是权力运行无边界和权力运行不规范。二者的共同结局是权力的滥用。这种对权力的滥用,当着是被用来谋取政治私利的时候,它是政治腐败;当着是被用来谋取物质私利时,它就是经济腐败。市场经济与人治相结合,就会结出“权力经济”的歪果;市场经济与法治相结合,就会修出法制经济的正果。当代中国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的变革落后于经济体制的变革,人治因素尚未在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权力经济”的影子时有闪现,“权力经济”不仅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而且还滋生着权力腐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是控制腐败的极其重要的步骤。
我国目前的权力不当赋予或不当获得的现象,总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就是一个特定权力滥用的起点,就是一个特定权力走向腐败的开端。“买官卖官”与“跑官要官”,都是对于权力的非法赋予和获得,都是对于人民权力本质的背叛。
权力的腐败都是在权力运行之中实现的。将权力行使法治化,首先要求将权力主体法治化。权力主体内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自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的合法程度。其次将权力法治化还包括将权力的内容法治化。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应当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各种权力拥有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作出自己的权力行为。再次,将权力法治化,要求将权力的行使过程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遵守法定的程序,权力就必然是滥用的。不按照程序运作的权力极易腐败或为腐败提供便利的条件。
社会法治化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使权力拥有者消除腐败而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社会法治化还可以为监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使监督者更好地发挥出反腐倡廉的作用。
(三)树立廉正典型,弘扬正气,标榜楷模。
正如唐太宗所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广大的党员干部提供一面可供借鉴“镜子”,时时对照自己的行为。通过对比可以看到自己的短处,及时的改正。而且通过对廉洁公正干部形象的宣传,在心理上能够对广大干部党员的心灵起净化作用,还可以在干部中形成争做
典型、争取先进的良性竞争。
(四)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动民众反腐
著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说过,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被古今中外多年的社会历史发展所证实。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同志认为,群众监督是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
6.韩国的反腐经验与启示 篇六
纵观韩国经济发展过程, 韩国只用了很短的30年的时间就取得了西方发达国家用了100多年进行工业化获得的成就, 这主要是因为韩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采取了因时制宜的经济政策, 依托科技创新, 推动产业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度化发展, 使其迅速成为一个经济强国。现今中韩两国的差距有多大? 韩国是如何调整产业结构的? 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国可以借鉴韩国成功发展的经验,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中韩两国产业结构现状比较分析
2. 1三次产业占GDP比重分析
首先从国民经济的宏观层次比较, 30多年来, 中国经济飞速发展, GDP从1978年的1482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73011亿美元, 2011年人均国民收入5432美元。而韩国197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O 511亿美元, 发展到2011年达到11638亿美元, 2011年人均国民收入为23749美元。中国经济总量高于韩国, 但是人均收入还落后韩国很多。
下面分析中韩两国GDP和就业量中一二三产业结构各占百分比的变化情况。
从图1中可以看出, 中韩两国的产业结构演变呈现显著的差异。从1990—2010年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 中国的第一产业比重不断降低; 而第二产业表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 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涨, 但发展相对比较滞后。而韩国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则是越来越高度化。第一产业比重到2010年降到了2. 6% ; 第二产业比重在缓慢下降, 但仍然起到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三产业比重增长最快, 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
从就业结构比较, 中国就业人口大多集中在第一产业, 虽然这个比重正在慢慢地下降, 但是由于第一产业农村人口的基数比较大, 即使到了2010年仍有超过30% 的比例; 中国就业人员比重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韩国的情况与中国截然相反, 2010年韩国第三产业所吸纳的就业人口比重最大, 接近70% 。第二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有小幅下跌趋势。
总体而言, 在中韩两国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表中, 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 中国产业结构发展变化是第一产业在GDP的比重逐渐缩小, 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 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 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而韩国第一产业已经降到很低的比例, 第二产业比重正在慢慢地减少, 第三产业取得突飞猛进发展, 韩国的经济已经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后期。
(2) 就业表现中, 韩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低于5% , 而中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仍高达30% 以上。因此,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不断地推进, 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是未来的产业结构调整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3) 中国服务业在GDP中比重为43. 1% , 但韩国第三产业比重逼近70% , 二者悬殊之大, 将中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速度暴露无遗。但是在这里,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韩国第三产业比重高于第二产业, 但第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依然高于第三产业, 2010第二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仍超过40% 。所以, 第二产业在韩国的国民经济中仍然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2. 2中韩制造业内部结构比较
2. 2. 1轻重工业比较
制造业是一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来源, 本文接下来对中、韩两国制造产业中的轻重工业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可以比较出二者之间综合国力和技术水平的差距。
图表来源: 根据 《中国统计年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数据计算整理出来 。
图表来源: 根据 《中国统计年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数据计算整理出来 。
图表来源: 根据 《 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整理出来 。
首先, 从图3可以看出, 中韩两国的重工业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轻工业则都表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 而且随着中韩两国经济继续向前发展, 两国国内的轻重工业比重的差距是越来越大。尤其是韩国, 轻重工业比重差距更是接近70% 。重工业发展比重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说明了中韩两国不同的生产要素在产业中的地位变动情况, 即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成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体现了两国的产业结构向高度化发展趋势。
2. 2. 2装备制造业比较
本文选取装备制造业对中韩两国的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分析, 因为装备制造业最能体现一国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
到2010年年底, 中国装备制造业规模达到20万亿元, 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但是中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 创造收入只占到8% 。机床工具业生产高端产品比重只有30% ; 仪器仪表业创造高端产品也只有18% ; 甚至在通用基础件工业领域, 高端产品的比重只占到了5% 。现在中国的装备制造面临着一个困境: 中国不能生产高端制造业领域中的高技术含量产品, 核心零部件不能自给, 高端需求对外依存度达到70% 以上, 对高端装备制造的产品严重依赖进口。
在韩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 已经进行了有效的产业化, 产业改革的结果, 使韩国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工业, 尤其是在电子, 汽车, 造船和石化等领域, 在国际上享有声誉。例如, 韩国的造船业站在造船技术的世界之巅, 船舶行业拥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 造船业的领头羊———现代重工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造船公司, 现已将造船和IT相融合, 打造出了世界一流的智能造船厂; 在汽车生产领域, 韩国创出自己的民族品牌汽车———韩国现代, 企业强化了整车研发能力, 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 在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上的成果颇丰, 如今的韩国汽车产业是世界汽车产业举足轻重的一股力量。
2. 2. 3技术创新水平比较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提到,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投入研发资金占销售的比例平均为2% , 而韩国的企业基本超过10% 。研发投入资金中的60% 中国是用来买最终产品,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韩国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将60% 的研发投入在产品的设计和产品创新上。另外, 更为一个严峻的现实: 中国每花1元钱买技术, 却只花了0. 26 ~ 0. 36元在消化吸收上, 而韩国消化吸收的比例超过3倍。
从中、韩两国的制造业比较得出: 中国的装备制造业缺乏核心技术, 在全球产业链中, 仍处于下游和低端位置。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是技术创新能力差, 创新意识不够。未来, 中国装备制造行业要努力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来带动制造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当前韩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3. 1实现全面发展的产业结构
韩国政府根据本国产业的比较优势, 在新的产业政策纲领中, 提出积极发展主导产业、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 通过采取创新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 实现全方位的产业转型升级。
在工业方面, 韩国进行战略性研发投资, 产业资源部制定了高科技制造业推动出口的战略, 通过技术革新实现产品多样化和精深加工, 使其发挥出口产业的主导作用。 在代表 “知识经济”的高科技领域, 集中力量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 如工程机械、精密仪器、电子设备、造船业, 使之成为韩国战略新兴产业成长的新动力。
在服务产业方面, 由于服务业能吸纳更多的人就业, 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韩国提出了以服务业带动制造业, 实现制造业服务化的发展方向, 并发表了 “加强服务业竞争力综合对策”, 以改善整个服务业的经营环境, 将旅游、教育等作为韩国的朝阳产业重点发展, 启动内生增长, 提振国内的消费需求。
在新兴产业方面, 韩国积极发展生物工程、环境保护产业、绿色科技融合的电子产业等。如在电子领域, 韩国政府加大资金支持LED产业, 宣布在未来5年内, 将投资约3亿美元的研发经费, 聚焦核心原创技术开发, 融合智能汽车产业, 打造亚洲最大的LED生产基地, 为韩国经济发展创造新动力。
3. 2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新路
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的潮流, 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最优选择。为了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韩国知识经济部提出了以低碳绿色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战略。 发表了 《新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提出到2015年共投资40万亿韩元发展绿色经济, 成长为世界第五大的新再生能源强国。
在推进低碳经济转型中, 一方面逐级递减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碳排放量, 在第二产业内, 着力构建完整的低碳工业生态体系, 利用低碳升级制造业, 例如在汽车产业中, 韩国政府大力支持 “低碳汽车”的开发。另一方面, 发展高新交叉融合型技术, 包括发展智能电网, 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绿色制造产业, 并注重开发绿色技术和其他行业有机结合, 改变依赖能源的产业结构。目前, 韩国知识经济部正在精心打造 “绿色之岛” 计划, 将低碳经济和绿色旅游结合起来, 投入3600亿韩元, 到2024年, 实现完全转变韩国的郁陵岛与独岛的能源供给, 从依赖电力转变为依靠水力、太阳能、风力等100% 新再生能源。
4韩国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经验
4. 1重视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韩国是一个新兴工业国家, 从20世纪70年代经济发展开始, 逐步形成了以电子产业、汽车产业、船舶产业、 石化工业、钢铁行业、机械制造产业等为代表的支柱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 这六大制造业产业所占比重也一直比较稳定, 大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 /5。近几年, 这些产业的出口比重也非常大, 出口增度也超出了韩国平均出口增长率。制造业是未来韩国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部分, 每年制造业的年平均增长为6. 1% , 因此韩国仍旧在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 并向革新结构转变。通过与信息技术的嫁接、融合, 加强了竞争力, 同时技术与革新成为发展动力的产业系统; 增强了尖端部件、材料、数码家电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设计、品牌、经营等; 通过扩大无形资产, 向产业价值链的最高点优化升级。对于韩国这种外向型经济的国家, 集聚本国的优势产业,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寻找新的增长点, 效果十分明显。
4. 2政府的产业政策的重要指导作用
韩国产业结构的演进过程中, 韩国政府以产业为核心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 是核心推动力, 也是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演进的重要影响因素。2008年后, 依据当时所处的环境, 韩国政府在工业、服务产业、文化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等领域中提出了与时俱进的产业政策; 并且顺应世界发展低碳经济的潮流, 提出了 《新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绿色科技, 提升产业竞争力, 抢占了未来产业制高点, 为其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 3推进技术创新
韩国工业化的发展实质是一种科技推动产业发展模式。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韩国, 同时也是技术为先的国家, 在 “知识经济”高科技领域, 强调科技进步要为国家的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并对这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 在韩国每年用于研发的资金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 , 研发人员都来自产业的一线。同时, 韩国还分别设立基金管理, 加大对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扶持力度。韩国还提倡政府主导, 推动企业和大学之间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 共同致力于产品程序的研发和产品设计, 最大程度地将实业与创新结合在一起。正是因为韩国加强了创新和技术的研发, 汽车、电子、石化和造船等领域的制造业, 已经实现了从传统产业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转型升级, 实现了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韩国政府积极推动技术创新, 确保韩国拥有长久不衰的创新能力。
5对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启示
5. 1立足国情世情, 制定与时俱进的产业政策
当前的国际形势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 美国经济疲软, 欧元区的金融动荡继续加剧, 使得经济复苏缓慢。而2012年以来, 中国经济增长也有所放缓, 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是国外降低对中国的出口需求, 中国只有调整经济结构, 才能进入持续发展。
在这样的国情世情之下, 中国的经济政策应侧重于降低对外部市场的需求。依靠服务业推动, 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 强化创新驱动, 鼓励绿色低碳经济的增长模式, 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实行有利于各地区发挥优势的产业布局, 建立国家层次的产业创新体系, 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结构优化之路。
5. 2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 点燃经济增长新引擎
金融危机以后, “去杠杆化”的呼声逐渐升高。对实体经济的回归成为一种趋势, 套用中国的一句古话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要实现中国从一个工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强国, 高端装备制造业将会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十二五”规划的政策纲领里头, 指出了要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 高端装备制造业对经济增长是最具有带动性的。本文提出以下两方面的具体措施:
(1) 在宏观调控方面, 国家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 制定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和税收优惠, 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 在国内高科技含量的产品采购中, 政府采购要向国产设备倾斜。
(2) 优化产业布局, 在未来高端装备制造业要培育特色的产业基地, 发挥集群资源竞争优势、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迅速形成国家整体竞争力。
5. 3依托科技创新, 实现我国产业的结构优化
在韩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 我们看到, 韩国一直专注于科技创新, 使得韩国的工业基础始终奔腾着汹涌的活力。本文就技术创新, 提出了以下3方面的建议:
首先, 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 必须立足自主创新、自主发展, 重视对引进技术消化、改良和创新的效果, 用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
其次, 政府要拿出态度支持科技创新, 甚至加大财力的支持。政府实施有效的财政税收政策, 采取一种更具包容性的经济模式, 不仅支持国有企业的技术升级, 还要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革新, 帮助他们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 掌握核心技术提高竞争力。
最后, 在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要积极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高科技研究, 共同致力于产品设计和产品研发。最大程度将产业与创新结合在一起, 让科技真正变成生产力, 真正推动社会进步。
摘要:本文首先探讨了中韩两国现在的产业结构差距, 特别是制造业内部技术差距, 着重研究了当前韩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情况, 韩国制定了与时俱进的产业发展战略, 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总结韩国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经验, 重视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再通过政府的产业政策的指导,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加速韩国产业结构向高级演进速度。韩国优化产业结构过程对中国有深刻的启示, 依据经验提出了相应三点发展战略来优化我国产业结构。
关键词:产业结构,韩国,优化,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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