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2024-09-30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精选5篇)

1.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篇一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完善、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科学地界定废旧物资的类别,完善废旧物资的收集、移交、接收、保管、处置等程序,体现集中管理、科学分类、有效控制、纳入考核的原则,结合股份公司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的业务程序,确保各类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妥善保管、杜绝流失、合理利用和变现增值。

第二章 废旧物资的分类

第三条 废旧物资管理范围

公司发生的各类废旧物资实行一体化管理。第四条 废旧物资的定义和分类

公司采购、生产及生产所属各车间在生产运营、大修技改、日常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无法继续使用、具有一定销售价值的废弃物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各类报废设备(主体设备与附属设备、仪器仪表、电缆电器等),以及公司各部门发生的不可再用的各种办公桌椅、器具器材、管理用具等,具体如下:

(一)回收的废旧包装物:各种废旧编织袋、包装箱、包装瓶以及各种废原辅料包装袋、废塑料桶、废铁桶、废纸桶等;

(二)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淘汰、报废的废弃物:废旧钢材、设备更换下来报废的配件、技改撤除的不能再利用的废旧材料、废滤布、废压滤板框、废树脂等;

(三)各种废旧的用具和物品,如蓬布、席子、雨布、塑料薄膜、麻袋、麻袋布、竹排等资材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四)大修技改、日常维修产生的各种报废设备、配件、材料、废品等;

(五)报废的各种车辆及汽车配件;

(六)不能继续使用的空调、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及配件等;

(七)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桌椅、文件柜、食堂用具等;

(八)其他杂物:废纸、废纸板、废缠绕塑料膜、废托盘等。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五条 所有废旧物资原则上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由生产部负责分类放置、分区域管理,不能集中的由废旧物资产生的车间、部门妥善保管,生产部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记录和建立备查簿。对违反公司规定将废旧物资乱堆乱放的车间或部门,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所有废旧物资原则上由经营部统一销售,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禁止私下出售,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公司不具备资质处理的物资,如:废棉纱、特殊电子废弃物、报废车辆等,可由相关部门联系外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七条 所有废旧物资销售原则上一律采用招标形式,以招标价格作为销售价格。价值较低或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招标的,需由经营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分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可进行比价销售。对经常性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废玉米包装编织袋、废纸等每半年招标一次,其他废旧物资由经营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招标或比价销售。

第八条 废旧物资日常管理

(一)需处理的废旧物资应由移交部门以书面形式与经营部办理手续,双方签字确认,经营部建立废旧物资销售台帐。

(二)属于固定资产的废旧物资,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移交部门需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到财务部办理冲减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

(三)废旧设备需经生产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定报废的由使用车间办理正式报废手续。

(四)在大修技改中批量拆卸的设备及配件等,经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技术鉴定后有使用价值的,仓储物流部或车间按设备备件名称做好记录和保管,以备使用部门或车间领用。无利用价值的清点登表造册,按报废处置程序办理。

(五)回收的废旧包装物:废玉米包装编织袋、废原辅料包装袋、废塑料桶、废铁桶、废纸桶等由相关车间、部门负责回收和保管。

(六)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淘汰、报废的废弃物:废钢材、设备更换下来报废的配件、技改撤除的不能再利用的废材料、废滤布、废压滤板框等由生产车间负责收集、整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分类放置,废铜线、废电缆等由五车间负责收集。如因废弃物中含部分固定资产,无法立即销售处理的,产生部门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需在废旧物资上标识注明,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其他杂物:废纸、废纸板、废缠绕塑料膜、废托盘等由产生部门自行收集,集中放置。

第四章 废旧物资的销售

第九条 废旧物资销售招标程序

为了保证废旧物资销售过程及销售价格的合理、公开、透明,大部分废旧物资的销售(金额较大的)原则上均要进行招标确定销售价格,招标程序按《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对于需要招标销售的废旧物资,经营部首先要进行市场调查,为确定招标底价提供依据;

(二)经营部提出招标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即可组织招标并发放标书;

(三)标书由经营部负责编制,经财务部审核后方可发放标书;

(四)原则上招标需由经营部门的分管副总主持招标,特殊情况下可由分管副总授权人主持招标;

(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参加招标竞价的客户,按照标的物的量,交纳一定金额竞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予以退还,中标客户竞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库存废旧物资的处理

经物资保管部门将废旧物资集中管理后,对需报废的库存物资由物资保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出具关于报废物资产生原因及处理意见的报告,经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具体签批程序如下:

(一)处理废旧物资金额10万元以下,由业务部门经理、经营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进行报废处理;

(二)处理废旧物资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业务部门经理、经营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生化主管副总、生化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生化财务总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注:对于设备资产报废的,需由财务部审核是否被抵押,经财务部核实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 废旧物资出售审批程序

物资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经营部组织招标会→经营部预收货款→财务部收款并开具发票→物资保管部门(实物出库以条数计算的由物资保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统计数量并签字,按重量计算的以公司电子磅计量)第十二条 废旧物资客户选择原则

(一)废旧包装物等物资销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回收加工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尽可能少选或不选投机的贸易商;

(二)废铁、烂木头等废杂物,销售过程中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客户中标后即可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第十三条 经营部负责起草标书文本,并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其他参与招标的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

(二)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并对招标现场进行过程监督;

(三)对标书条款中结算方式及期限、发票种类及取得时间等进行审核。第十四条 合同的签订

(一)待处理废旧物资定价或招标竞价结束,价格经公司招标小组评审后,按照标准合同文本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

(二)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需经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三)合同预计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经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生化主管副总、生化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生化财务总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评审程序和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保管

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和财务部存档备案,财务部监督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关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本制度报送生化财务管理部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篇二

近年来, 电网建设飞速发展, 维修及大修技改工程逐年增多, 淘汰或者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也越来越多, 电力企业废旧物资, 主要是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研究废旧物资精细化管理有着极大的实际意义。

二、以往公司做法

由设计部门在设计阶段编制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就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 并在物资回收单中注明, 然后由运维检修部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 形成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后, 按照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 足量上交物资部门仓库。物资部门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 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 报废物资由运维检修部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经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物资部门汇总所有应报废物资并编制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每月集中上报处置计划到省公司, 然后根据省公司下达的报废物资处置结果, 及时与废旧回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而鉴定时认为可利用的旧物资却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长时间没有人去管理后续问题而导致成为呆滞物资, 最终大多数也成了报废物资。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惰性问题

每年从工程中淘汰下来的物资, 经过技术鉴定确认可以利用的物资也有许多, 但是由于是旧物资, 要通过维修或试验后甚至是返厂改造后才能使用。工程管理部门在领用材料时都是直接领用新材料, 很少考虑使用旧材料。物资部门在保管旧物资的时候也不重视, 通常和待报废物资堆放在室外, 日晒雨淋, 时间一长原来可以利用的旧物资就变成不可利用的废物资。工程管理部门也就不敢轻易使用旧物资, 怕技术上会带来安全、质量风险, 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 物资部门也不会去专门保管旧物资, 旧物资就变成废物资, 这样恶性的循环。

2.拆卸及运输问题

当设计部门初步判定工程中可以利用的物资, 经运维检修部门审核后, 最后确定可利用的物资。但是施工人员不清楚哪些物资是可利用的, 在拆卸过程中, 为了方便, 为了加快施工速度, 经常都是野蛮拆卸、野蛮运输。有些工人甚至故意损坏, 便于拆卸设备中值钱的铜排、铜线。退回到物资部门仓库时, 有些原本可利用的旧物资, 由于在拆卸和运输过程中被损坏。

3.技术鉴定流程问题

设计部门初步判定工程中可以利用的物资, 维检修部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因为这个时候设备物资还是在运行中, 这个时候的技术鉴定只是停留在理论的技术鉴定, 最多只能是外观的鉴定。经过拆卸和运输物资实际损耗情况, 原本理论上可利用的物资, 实际上已经是废物资, 原本认为不可利用的物资, 有些还可以利用。

4.节约意识的淡薄

供电公司中部分人都会认为, 供电企业不差钱, 反正都是国家的钱, 把能利用的旧物资直接就报废了, 修复可利用的物资也直接报废了。员工没有精打细算的习惯, 企业没有精细化管理经验。

四、对策与建议

1.建立和完善利旧机制

建立和完善利旧机制, 确保旧物资能够有效的使用。要充分确保废旧物资能够有效及时的使用, 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 营造良好环境, 从机制上让旧物资能够有效的使用。一是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协调废旧物资管理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使用、修复方案, 指导使用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二是完善制度体系, 使工程管理部门在使用旧物资时有章可循, 甚至可以出台一些激励机制, 鼓励引导工程管理部门正确有效使用旧物资。三是建立废旧物资保管存放制度, 物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人员根据技术专家鉴定的可利用旧物资清单, 把可利用的旧物资与废物资分开存放, 并把旧物资整理、分类, 建立旧物资信息台账, 每月对废旧物资进行物资盘点, 核对帐、卡、物数量一致。

2.加强施工单位管理

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不得野蛮拆卸。施工单位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 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特别是回收清单中标注的可利用物资, 施工单位要做好运输工作, 防止在拆卸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物资部门对比废旧物资回收清单, 确认可利用物资数量是否正确, 设备是否完整, 设备是否损坏, 如有缺失, 要求施工部门补全并安装完好后方可接收, 如有人为损坏的, 在退料清单中注明。最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进行核实, 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废旧物资或者损坏、缺失零部件的按缺少物资金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3.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技术鉴定体系

成立物资技术鉴定专家小组, 小组成员由发展建设部、运维检修部、设计部门等部门人员组成, 每月物资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专家对退回到物资部门仓库的可能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现场集中技术鉴定。经技术鉴定专家技术鉴定后, 根据废旧物资的鉴定实际情况, 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 确认其利用价值。废旧物资按照用途可分为: (1) 直接可利用的旧物资; (2) 可修复的旧物资; (3) 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的旧物资; (4) 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 (5) 无任何价值的废品。对第一类物资如因增容换下来的小容量的变压器、箱变、环网柜等这类物资, 经试验合格后直接使用。对第二类物资, 如触头烧坏的变压器等物资, 只要花费很小的修理费就可以重新使用, 使原来的设备价值可以继续保持。对第三类物资如跌落式熔断器, 虽然整体不能使用, 但是其中的熔丝可以使用。对第四类物资就属于报废物资了, 报废物资由运维检修部向财务部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

4.增强节约意识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 全民的节约意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全员节约意识的提高对一个企业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胜于任何一项管理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而越卓越的企业, 员工的节约意识应该是越强的。节约有时也是一种境界, 是对企业和社会的一种责任。“节约不以量小而不为, 浪费不以量小而为之。”希望我们节约的理念深入人心、节约的意识不断增强。

五、结束语

通过加强废旧物资精细化管理可以对废旧物资进行科学的鉴定, 可以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水平, 可以减少物资的采购, 降低物资库存积压和资金占用, 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废旧物资绿色回收和再利用研究, 实现废旧物资安全、健康、环保处置目标, 可有效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 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向前发展。对供电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摘要:废旧物资是一种资源, 可以作为再生资源使用。我国是资源总量上的大国, 人均上的贫国。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我国的资源消耗强度日益增大。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通过废旧物资精细化物资管理, 即可以减少一次资源的需求, 对企业自身可以降低成本, 盘活资产, 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废旧物资,精细化管理,节约

参考文献

[1]辛跃武.现代企业物资管理探讨[J].建厂科技交流, 2008, (1) :118-119.

3.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程序,杜绝浪费、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股份物资﹝2016﹞46号)的要求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电气化物设〔2016〕366号),结合《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电气化物设〔2015〕92号)试行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器具、导线、电缆、周转材料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鉴定批准不可利用的库存积压及工程剩余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定资产设备。

本规定所称的剩余物资是指新建、更新改造或大修工程项目及生产、维管完工后未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是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二、负责审核、分析、批复集团公司各单位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申请报告(估价在20万元以上);

三、负责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料;

四、负责对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剩余物资处置主管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汇总集团公司各单位剩余物资数量及质量状况,建立多(剩)余物资调剂利用平台,协助办理多(剩)余物资调剂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集团公司直管指挥(项目)部、各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实施细则及具体量化指标和奖励制度;

二、集团公司直管指挥(项目)部、各子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清点造册,鉴定、评估并提出处置方式,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估价超20万元以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准);

三、负责汇总本单位工地剩余物资数量及质量状况,并上报局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各子、分公司应建立本单位的多(剩)余物资调剂利用平台,并负责本单位多(剩)余物资调剂工作。第七条 各项目部分部、作业队(架子队)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废旧物资的现场管理,接收入库,对本单位入库的废旧物资统一造册登记验收、确保帐物登记完整;

二、负责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

三、负责工地剩余物资的清点造册,报上级物资管理部门。

四、负责职权范围之内的废旧物资鉴定、报告、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剩余物资管理

第八条

剩余物资分为在库物资、退库物资两类。

在库物资:项目完工后,没有领用的库存物资。项目部(生产车间)要及时清理库存,做到账物相符。

退库物资:项目完工后,已经报销出账但没有投入到工程使用的物资。项目部(生产车间)物资机械部须督促作业队(班组)退回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第九条

剩余物资的清理。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工作量基本完成时,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组织各用料单位对工程剩余物资和在库积压物资进行清理,按品种、等级重新分类,编制《剩余物资清册》(见附件1),并由项目部(生产车间)物资机械部做好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的对应及保管工作。

第十条

项目部(生产车间)物资机械部会同工程生产技术、工经、安质、财务等部门共同进行鉴定,明确可利用(剩余)物资或不可利用(废旧)物资,完善《剩余物资清册》,分析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的产生原因,形成分析报告,拟定处置方案,上报隶属公司物资机械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子分公司物资机械部应将项目部(生产车间)上报的《剩余物资清册》整理,建立《剩余物资管理台账》(见附件2),列出《可调剂剩余物资清册》上报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应对子分公司的《可调剂剩余物资清册》进行整理,及时在集团公司OA办公平台上发布可调剂剩余物资信息。

第十三条 子分公司物资机械部应对项目部(生产车间)上报的剩余物资分析报告及处置方案进行审核,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作出利库、调拨、调剂、退货、转让等处置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

剩余物资处置。项目部(生产车间)物机部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意见,及时处置剩余物资。处置结果反馈公司物机部。

一、定价:剩余物资处置前要进行处置价格评估,原则上结合物资进价,以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计取,运杂费由调入、调出单位协商。

二、责任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后续工程的需用情况,优先利库,办理正常领用手续,报子分公司主管领导,核减剩余物资库存。

三、责任项目部(生产车间)不再需用时,应主动联系或按照上级公司批复,调拨调剂到其他项目,办理物资调拨手续,同一纳税主体下的项目之间调剂一律开具调拨单,同时将调拨单返子分公司物机部,核减剩余物资库存。

各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剂,物资调拨手续必须满足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责任项目和其他工程项目均不需用的剩余物资,应联系协调原供货商,办理退货。

五、责任项目不再需用而又无法调剂、退货的剩余物资,按规定的决策程序,经批准后,可以有偿转让。

六、不具备转运利用的物资,经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鉴定,并报请隶属公司主管领导、物机部等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纳入废旧物资处置。

第十五条

剩余物资的账务处理。剩余物资处置收入交项目财务账户统一管理,依据财务的相关规定,用于冲减项目工程成本和列支剩余物资清理、处置中产生的管理费用,禁止处置资金账外管理或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剩余物资处置的监督。纪委监察部门应对剩余物资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剩余物资,违者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处置原则。

一、归口管理原则

废旧物资处置权归属各单位、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实行物资部门归口集中管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废旧回收物资。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基本应由主管领导、物资、技术、安质、财务、纪监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再利用优先原则。对经过整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三、分级管理原则

1.单批次估值在20万元(含)以下的,由子分公司物机部自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每半年)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

2.单批次估值在20万元(不含)以上的,报集团公司批准,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

四、先鉴定后处置原则:项目部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前必须先鉴定后处置,未经鉴定批准的不得处置。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处置方式主要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

一、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废旧物资回收目的在于利用,使原来失去价值的废旧物资,以新的价值投入使用。一是以原材料形式加以利用;二是以零部件的形式修复再用。废旧物资的利用要确保质量,利用废旧物资需要技术、安质、物资等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和数量。必要时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利用。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必须依据该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二、拟报废变卖的废旧物资经联合鉴定之后,由各单位采用逆向公开招标或拍卖竞价等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并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协议或合同后方可执行。

同时要注意有关政策的执行,废旧有色金属和废旧铁路器材,选择返厂或当地有资质的回收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

处置程序。

一、回收。各子、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各线施工特点要认真核算拆旧数量和剩余线头的回收数量,核定作业队(架子队)、工班应回收的废旧物资数量,按核定数量回收,并及时上交料库,双方做好交接记录。对数量大,价值高的有色金属废旧物资(如接触网承导线,各种电缆等)回收需达到95%以上。

废旧物资的储存,单独设立回收料存放地点,集中进行处理。

二、整理分类。项目物机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整理造册。

三、鉴定。项目物机部组织生产技术、工程经济、安质、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废旧物资联合鉴定。

四、建帐。项目物机部根据联合鉴定结果,分类存放保管,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建立回收物资台账,拟订处置方案。

五、审批。项目废旧物资处置方案上报至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子分公司汇总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六、处置。项目部根据上级批复,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处置给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并将处置方式及结果在项目部厂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七、归档。废旧物资处置结束后,物资部门必须将废旧物资处置见证性资料及财务凭证归档备查,并将废旧物资处置清单提供给项目财务部,配合其及时收回废旧物资出售的全部款项。同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报上级物机部核备。

第二十条

账务处理。依据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用于冲减工程成本、回收处置中所发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奖励基金等,严禁形成帐外资金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执行。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经项目物资消耗管理小组确认物资总额(量)有节余的作业队(班组),属于限额内节约退库的,可申请物资节约奖励,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由项目部(生产车间)奖励相应的责任成本主体。

项目部(生产车间)应明确造成剩余物资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因生产技术部门提报数量加大、规格型号错误或物资部门无依据加大采购数量形成的剩余物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职工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积极性,可提取处理所得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不得超过处理金额的30%;对未按应回收计划回收的,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剩余物资、废旧物资处置奖罚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单位、项目部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一级物资管理部门核备。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相关部门对剩余物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集团公司OA办公平台予以通报。

对违反规定,私自处理剩余物资、废旧物资以及渎职和营私舞弊等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电气化物设〔2015〕9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4.XXX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定稿版 篇四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流程,结合XX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于废旧物资仓贮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废旧物资分类及贮存规定:

(一)废旧编织袋:

1、分类规定:

 大豆粕袋(65kg(含)以上):指65kg(含)以上的豆粕、菜粕袋等。 小豆粕袋(50-65kg以下):指65kg(不含)以下的豆粕袋及菜粕袋等。 杂袋:指除豆粕、菜粕袋以外的所有品种完好编织袋,如磷酸二氢钙、国产鱼粉、棉粕及进口货物在港口打包袋(如美国鱼粉、DDGS等)等;另包括大、小豆粕袋二次利用后完好编织袋。 面粉袋:特指所有包装面粉的完好编织袋。

 烂袋:指所有规格的编织袋划袋后的破损袋,包括破损豆粕、菜粕、膨润土及木糠颗粒等所有编织袋。

 纸袋/石粉袋:指纸皮类包装袋,如海因特预混料、氯化胆碱及石粉袋。

2、贮存规定:

上述袋子在分类收集过程中,要求以条为单位进行销售的袋子,应从拆口拆线处理以保证袋子完好(不可划袋及拆底),废旧编织袋均按分类各类每50条一梱(每梱废袋两端用草绳梱扎);烂袋及纸袋以吨为单位进行销售,用草绳适当梱扎便于装车。

(二)废旧桶类:

1、分类规定:

 小口桶:指盛装磷脂油、豆油及鱼油等的铁桶,容量约180-200公斤  大口桶:指盛装鱿鱼膏的铁桶,容量约180-200公斤  胶质桶:指盛装液体植酸酶等胶桶,容量约180公斤

2、贮存规定:

所有废旧桶类在使用后由当班操作工放置到指定区域,堆码整齐;

(三)其他废旧物资:

指废旧钢材;报废零配件及电器、电线;废旧木板、纸板;报废原料等。

二、废旧物资库存管理规定:

1、仓位划分:废旧编织袋放在新仓库;油桶沿围墙按仓贮部分区要求放置、其他废旧物资按仓贮部指定区域放置。

2、入库要求:

 废旧编织袋入库时点:每天早上7:30分或19:30分之前。

 仓管员负责指定码放堆位,即确定包材所属分类;投料工负责将包材堆放在指定位置。

 点件入库品种要求清袋工与仓管员共同清点,按吨入库品种由清袋工与仓管员暂估入库,月未调差。入库完毕后,由仓管员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定;  仓管员在SAP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处理,并保存纸质入库单据,定时提交财务备查。

3、库存管理:

 仓管员按要求悬挂标示牌,要求列明:品名、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及库存数量,并签署处理人名字。

 废旧物资仓库进行门禁管理,入库及出库完毕后须上锁,钥匙由仓管员进行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废旧物资仓库。

 每月仓管对公司废旧物资收发进行盘点,对异常事件进行检查分析并上报仓贮部。

 仓管员每天对废旧物资仓库及存放点进行贮存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各部门岗位职责:(一)生产部、品管部:

1、负责将当班生产后产生的废旧编织袋、纸袋、油桶等废旧包物转运至指定位置并放置整齐。

2、参与废旧物资销售过程的监督。

(二)仓储部:

1、由清袋人员按废旧物资分类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清理,点数,打包入库工作。

2、负责与清袋人员或生产人员交接废旧物资的数量,现场人员点数入库,并在SAP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

3、负责废旧物资月度盘点及库存管理工作。

4、负责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现场监督。

5、负责废旧包装袋和废旧油桶售卖方案的审批和统计分析。

(三)采购部:

1、负责废旧编织袋、油桶的询价议价并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

2、负责联系废旧物资收购商处理废旧物资。

3、参与废旧物资销售过程的监督。

(四)财务部:

1、参与公司废旧物资处理询价及议价;负责审核废旧物资处理意见和价值确认。

2、负责监督废旧物资管理和售卖过程。

3、负责废旧物资销售开单及收款。

(五)行政部:

1、负责其他废旧物资(除废旧编织袋和废旧油桶以外)的询价议价,联系买方和整个过程的经办。

2、保安室负责监督废旧物资装货以及单据完整性检查及放行。

3、参与废旧物资销售过程的监督及抽查。

四、废旧物资销售出库过程规定:

1、废旧编织袋、油桶由仓储部提出销售需求至采购部;报废原料处理由仓储部提出需求,品管部现场确认后由人行部负责处理;其他废旧物资由人行部视情况负责处理。

2、废旧编织袋、油桶在处理前,由采购部开具物料处理报告单,通知相关部门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点数量和监督。其他废旧物资销售由保安现清点数量和监督。

3、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轮流产与销售废旧编织袋,公司对参与现场的人员发放50元/次的补贴。参与部门为财务部、行政部、生产部、采购部、品管部、仓储部。每次销售废旧物资必须2人以上才能进行。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参与监督。

4、废旧物资装货完毕后,清点数量人员进行数量核对,并在仓库开具手工废旧物资销售出库单,清点人员签字确认;

5、客户凭废旧物资销售出库单到财务开票室进行在SAP进行废旧物资销售交货,打印废旧物资销售交货单;

6、废旧物资装货完毕后,保安对车辆进行检查,并核对废旧物资销售单据并放行。

五、其他出库管理规定

1、由需求部门填写需求申请单(注明品种及数量、用途),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提交至仓管员审核,并办理领料手续;仓管员在SAP系统中做好过账处理。

2、废旧油桶转油厂装油,由采购部提出需求申请单(注明品种及数量、用途),仓管提前按采购要求清理好油桶,并打印废旧物资出库单作为领料凭证,采购部确认签名。待装油回厂时冲销。

以上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广州市XX饲料有限公司

5.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篇五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 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 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 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 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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