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2024-09-2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通用9篇)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一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

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分级管理;动态监督;公开透明;卫生安全。

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四个等级,是按下列标准确定的。

根据餐饮业食品制售范围和制售食品污染风险程度,制定食品卫生量化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将从餐饮业建筑和流程布局、选址、经营面积、食品及其原料采购贮存、操作间和餐厅环境卫生、制售食品的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企业自身卫生管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8个环节,进行考核评分。

经考核评审得分85分以上为良好,可评为A级,表示食品餐饮单位卫生条件良好,并能保持稳定的良好状态,低风险;

经考核评审得分75分以上为较好,可评为B级,表示食品餐饮单位单位卫生条件较好,并能基本维持其卫生水平,较低风险; 经考核评审得分60分以上为较好,可评为C级,表示食品餐饮单位单位卫生条件一般,并能基本维持其卫生水平,有一定风 1

险;经考核评审得分60分以下为较差,可评为D级,表示食品餐饮单位单位卫生条件较差,餐饮单位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食品污染的危险因素,甚至可能引生食物中毒,风险性较高,应限期予以改进,到期不改进的,应停止其经营资格,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擅自更改面积、设施与布局、餐厅的选址、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隔餐隔夜的熟食品是否充分加热、冷荤间的卫生设施、餐具消毒设施等12个环节为关键监督项目,关键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评为差。

三、考核评定

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严格评审标准,对餐饮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做出等级评定。

大街乡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2012年4月28日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二

1主要工作

1.1 统筹安排, 明确责任。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是一项在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方面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机制的长期工作。我们根据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数量和规模, 将我区的食品卫生监督力量进行合理配置, 明确监督员的职责, 由有经验的的监督人员担任评分员, 负责对学校食堂每一次现场监督的量化评分工作。按照评定办法的要求, 严格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分、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 使整个工作顺利有序的完成。

1.2 加强宣传和培训, 提高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一项新尝试。工作开展后, 一些学校和托幼机构领导的认识还不到位, 需要开展深入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此, 我们组织了由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后勤管理人员、食堂管理员参加的培训会。重点讲解了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实施项目、标准和等级评定办法等内容, 并向其发放了学习培训资料。通过培训, 提高了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1.3 强化督导, 促使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食堂的硬件设施建设是保证食品卫生的基础。为改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硬件条件, 我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 针对每个食堂的不同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理化评分表的要求, 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消毒间、冷拼间、粗加工间、配餐间、库房、更衣室和餐厅等各功能间的整改, 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4 健全制度, 提高食堂卫生管理水平。

学校卫生安全是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区, 为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安全责任, 树立“学校是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提高学校的自身管理水平, 应始终把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按照工作要求, 我们指导各校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在以往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 重新建立了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 特别是强化了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冷拼间卫生要求、原辅料食品索证和储存制度等以往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从源头上堵住食物中毒隐患。

1.5 纠建并举,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巩固工作成效。

在实施该项工作以来, 我们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 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特别是在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的“秋季战役”、“洁餐行动”、“冬季战役”中, 扎实地巩固了量化成果。此外我们还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 结合全年中、高考等敏感时期先后进行了多次的集中治理, 为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2讨论

2.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保证工作顺利实施。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站主要领导统筹安排, 缜密部署, 主管站长亲自到现场进行指导, 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体卫生监督人员按照部署, 目标明确, 责任到人, 使工作中的每一步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此基础上, 对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 统一了教育主管部门和校方的思想, 在工作在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2.2 通过量化评分, 增加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紧迫感, 增加校方的投入。

在对学校食堂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分级的过程中, 通过评分机制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领导层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 促使食堂向规范化方向转化。

2.3 改变监督模式, 提高监管效能。

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学校变被动为主动, 强化了学校自身管理在保障饮食卫生安全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卫生监督部门来说, 经过量化分级管理, 把卫生监督力量放在自律意识低, 风险高的经营单位上, 做到重点监控, 使职责具体化, 提高了执法质量、效能和科学性。

目前, 长安区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已在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面展开, 长效管理机制正在形成, 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摘要:为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管理水平, 长安区卫生防疫站在辖区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通过对上述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的危险性分析和信誉度分级评分, 可有效地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安全防护意识, 改善其饮食卫生状况, 减少学校和托幼机构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三

近年来,关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多次被媒体曝光。遗憾的是,虽然许多活生生的案例不断在网上或报纸上成为反面教材,但许多学校似乎并未从中汲取教训。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彻底消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评价,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食堂一出安全事故,学校出面道歉几乎成了“标配”。“接管”似乎也成为唯一的“有效措施”。但是,这显然不是社会所期待的结局。杜绝一次次的道歉,从众多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中找到制度化的解决办法,才是最应该做的。

当前,学校食堂一般都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性服务采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方式是一个方向,通过市场配置,一般都能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平衡点。但奇怪的是,许多学校在这种竞争性的机制下,并没有收到食品安全、营养充分、师生满意的效果。校园食堂既不是市场经济主体,也不是学校的一个部门,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安全问题、营养问题、克扣问题、管理问题等。

造成学校食堂问题重重的原因很复杂。一是以竞争性方式进入的经济体,在校园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失去了竞争对手,没有了竞争压力,成为一个独特的垄断体。二是学校场所特殊,监管部门不易进行日常性监督。承包方作为经营主体,通过竞争进入校园并经营食堂,营利自然是他们的重要目的。如果失去了竞争和监督,食堂方面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就成为一种必然。

学校食堂是一个特殊的“饭店”,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众多师生的身体健康,社会影响极大。在学校这一特殊场所内,承包者如果失去市场竞争的压力,就很容易失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动力。正因为这样,必须进行更有效的监督。比如,招标应侧重在安全和营养要求上进行设计,必须通过有效监督让食堂承包者守住底线。

学校食堂对外招标,绝不意味着学校在食堂管理上可以放手,而是意味着自身角色的转变——从食堂利益的直接承受者转变为工作监督者。如果出现食品问题,学校的第一反应不该是为承包者打包票,而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切实解决。以东莞的这所学校为例,如果不是家长无意中发现食品问题,师生们还要吃这些不安全的食品。学生的身体健康又将遭受多大危害?学校要真正保护师生安全,而不是维护承包者的利益,这应当成为一种自觉。

笔者建议,可以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社区主导,成立有教育部门、食品安全部门、学校所在社区和相当比例家长参加的监督机构,对学校食堂进行日常监督。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并不难,但对处于垄断地位的学校食堂,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来源:《中国教育报》 廖德凯∕文)

贫困生交吃请“份子钱”谁该脸红?

今年11月,安徽省宿州市宋庙小学30名贫困生收到了企业捐助的人均1 200元爱心款。这本来是件好事,但荒唐的是,学校竟然因此向每位学生家长收取200元,请捐助方、镇村干部、受资助学生等吃饭,九桌饭花了2 500多元。虽然最终“份子钱”全部退还,但以感谢捐助方为由乱收费、以“人情”之名行吃喝之风,让公益变了味,更令贫困学生家庭寒心。

教育扶贫需要各方努力,企业捐助是有效途径之一。校园公益本是向师生传播正能量、培养爱心的好机会,然而校方的做法让爱心打了折。对此,仅以“人情、礼节”为名搪塞显然说不过去。一句“学校没有经费”,就冠冕堂皇地从贫困生的爱心款里“刮油”,“份子钱”想收就收,更是于情于理无据。

“教人治人,宜皆以正直为先。”教育工作者应该时时绷紧“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这根弦。感恩本是人之常情,但感谢的方式应该有所选择,乱收费、违规吃请行不通。反“四风”需要向这样的行为说不,在校园与社会、公益与利益的边界地带筑牢防线。

6 000元的爱心款被吃回扣,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益捐助领域的大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公益捐助善款使用不透明,甚至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层层克扣、雁过拔毛,这些都与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有关。各地应尽快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每一笔爱心钱都能真正发挥效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以及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按照“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学校具体管理”的要求,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责任。

第四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式,包括学校月度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

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应当列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月度自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并留存。季度检查、飞行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督导检查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和监管部门进行留存。第六条 被检查学校的负责人应当对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在记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中注明。

第二章 学校自查

第七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下同)负责制,校长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

第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见附件1)。

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第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以备检查。

自查情况应当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实施网格化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构和监管人员,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名单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

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季度检查由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机构实施。

第十三条 季度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及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月度自查开展情况等。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见附件2)。

第十四条 省、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实际,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应当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表》(见附件3),如需打分,可增加赋分栏。

第十五条 季度检查、飞行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报告、直奔现场的方式,飞行检查应当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不得少于2次。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并于每年一月、七月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第四章 督导检查 第十七条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部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查重点包括下级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等,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八条 督查内容包括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督查应当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表》(见附件4)。

第十九条 督查实行现场量化赋分方式,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和提供及留存的材料进行打分。

第二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情况应当在门户网站、当地媒体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督查基本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情况以及检查分数、扣分原因等。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结果应当及时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信用档案记录,适时调整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可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负责人、社会公示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 督查中发现监管部门不作为等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责令整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整改到位。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应当严格遵守检查程序,检查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第六章 附 则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 篇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食物品种多了,吃的好了。然而,食品的安全问题也突显出来。据卫生部统计,2011年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89起,中毒8324人,死亡137人,涉及10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9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2起。与2010年数据相比,中毒人数增加了12.75%。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人员培训和食堂安全规范管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

主要内容:

一、资质篇

二、管理篇

三、操作篇

四、应急处理篇

资质篇

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因此,当建设学校食堂时,要将食堂的平面布局图纸提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受指导后才可以施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因食堂选址、设施设备、布局不符合要求而给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二、食堂布局要求

布局合理不仅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效率,更重要的是还能避免交叉污染,增加食堂的食品安全系数。

《学校食堂与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应该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无论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都要遵循以下二个原则:一是各加工间要相对独立;二是路径要从脏→净、从生→熟,俗话就是说不走回头路。

三、食品加工操作间要求

食品加工操作间是指除原料库、盥洗间、更衣间、餐厅之外的食品加工场地总和。

1、食堂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北京市规定:不小于50平方米,50平方米的供餐量不得超过100人,超过人均增加0.25平方米);食堂操作间的面积应根据每餐最大供应量来确定。

2、操作间的墙壁应有用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加工、消毒、烹饪等消毒间应有1.5米以上的墙裙;处理、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间墙裙应铺设到顶。

3、操作间的地面应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及排水。

四、设施要求

1、要设餐饮具专用洗、消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施设备混用。

2、要设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3、食堂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及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卫生设施。

4、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办学校食堂属违法行为。

由于水源的卫生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而造成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屡有发生,所以在这

里,特别提醒大家,对于使用自备水源以及二次供水的学校食堂的用水也必须达到国家规

定的卫生标准。

管理篇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1、建立校长负责制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

制。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3、有条件、大规模用餐的学校可以建立检验室、配备检验员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记录制度

3、环境卫生制度

4、食品安全保卫制度

食品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学校食堂自然就是安全重地,所以,非食堂工作人员绝

对不允许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更不能借道穿行,下班后,一定要认真

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以避免因为安全保卫措施没做好被犯罪分子钻空子投毒导致食物中毒

事故的发生。

此外,清洁卫生用品如消毒剂、洗涤剂以及杀虫剂及灭鼠药等物品一定要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并有领取使用记录以防污染食品或错拿误用。

5、监督检查制度

对以上4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流于形式。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从业人员每天按照岗位卫生要求进行自查;二是管理人员每日应检查从业人员是

否落实了岗位卫生要求;三是学校的领导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抽查。除些之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四是相

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应该在用餐场所公示。

6、奖罚与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当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人员要给于奖励。对玩忽

职守、疏于管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一定要追究责任,给于惩罚。

三、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食堂仓库保管员等。食

堂从业人员是食品的直接加工者,他们的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习惯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因此,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管理工作当中的重中

之重。

三、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了解品行及心理状况。

2、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千万别以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靠着一年一次的体检就可以高枕无忧,还必须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进行动态的医学观察,也就是晨检制度,每天要观察从业人员中

是否有人吃药、咳嗽、上医院、经常上厕所等等一些现象,如果发现有上述现象,应进一

步了解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所以,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呕吐以及

其他有障于食品安全症状的时候,一定要立即撤离工作岗位,等治愈后才能重新上岗。确

保学生用餐卫生安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是第一关,这关一定要把好。

3、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堂与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

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由于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流动,所以培训需要反复进行。

4、对从业人员服饰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入操作间以前,必须换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以浅颜

色为宜。工作服上半部分最好不要有口袋,以防口袋中的物品落入食品容器或食品加工机

械内,戴帽时应将全部头发都罩在帽中。

5、对仪容仪表的要求

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操作篇

HACCP作为一种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控制体系,其科学性、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国际

社会的广泛接纳和认可,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对食品各加工环节当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充

分的分析,针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环节采取相应严格的控制措施,从而使最终产品有较高的安全性。HACCP是一个评估危害并建立控制系统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它的本质是着

眼于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当中的不安全因素,而不是依靠最终产品的检验来保证

食品的安全。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这套管理体系

采购与运输

入库与存储

加工与保鲜

烹饪

分餐

洗刷与消毒

采购是食品加工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饮食安全的第一个关键点。这个环节最容易

出现的问题:一是食品原料不符合安全标准,被致病菌污染或混有寄生虫、有机磷等有害

物质。二是采购车辆及人员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造成食品原料被污染。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该注意的原则:

1、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单位盖章

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以利溯源,长期定点采购的应与供应商签定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

购供应合同,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对一些大的食品原料供应基地,还应实地考察供货商,了解他们生产食品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落实。

2、要依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并进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

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

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3、进行感官检查。保证采购的食品原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异常的地方。除此之外,对食品的包装也要仔细察看,包装如

有破损、漏气,食品就极有可能被污染,另外,察看预包装食品时,还要特别注意标识是否完整。

4、要做好采购记录。

采购员每天采购食品后应及时填写采购记录并存档备查,采购记录的内容包括:

5、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一定要专用。绝不能使用曾运过有毒有害物品的的车辆、容器来

运送食品。如果一车多用,使用前一定要清洗、消毒并注意不要将食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过程中还应做到防尘、防淋、防晒,长时间运输鱼、肉、豆制品等易腐败的食物,要做到冷藏运输。

验收入库与储存是原材料进入食品加工流程的第二个环节。在这个环节最容易出现的二个问题是:原材料落地被污染或混入杂物和原材料储存不当或过期变质。验收合格的主副食品、生熟食品要分库储存以防交叉污染,熟食品及易腐食品还必须冷藏保存,所有的货物都要填写货架标签,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食品储存场所绝不允许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食品的加工是指对食品进行化冻、择选、洗切为烹饪做好准备工作的全过程。在这个环节上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加工时动植物的有毒部分未去除或去除不净;食品加工用具如墩、刀、筐、案、泡洗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所以,在这一工序当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遵守以下几个操作规范。

首先是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时水池、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标记明显。第二是放置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及加工工具必须做到:分开使用、标记明显。第三所有的容器在使用过程中都不能直接放在地上,用后都要认真清洗消毒,做到:刀不生锈、物见本色、定位存放。

第四动物性食品解冻时应注意解冻的时间和温度,在室温下自然解冻建议不超过4小时。第五蔬菜要仔细择洗,做到:无泥沙、无烂叶、无虫害及异物。所有的蔬菜都要先洗后切,以免蔬菜当中含有的维生素丢失;洗净的蔬菜要在浸泡池中至少浸泡5分钟,并注意水菜比例适当,确保蔬菜完全浸泡在水中,他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残留农药对食用者的危害。第六所有加工好的食品在烹饪前必须注意保鲜,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并有专人管理,保鲜库00C~100C,冷冻库-200C~-10C。

烹饪是指对蔬菜、肉、禽蛋、水产进行煎、煮、炒、烹、炸,达到色正味美爽口的制作过程。这一过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是盛装食物的容器生熟不分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加热不彻底、受热不均导致食品中的有害细菌不能被杀灭;

三是食品添加剂等化学物品使用不当。

分餐环节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分餐室的空气细菌超标,所用的工具、容器和分餐人员带有病菌,所以在分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非分餐人员不得进入分餐间。

为了确保分餐环节的卫生安全,分餐必须遵循以下操作规范:

1、分餐开始前1小时消毒分餐室。通常消毒的方法是用紫外线灯照射不少于30分钟或用臭氧发生器消毒1小时即可。

2、分餐开始前,分餐人员要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分餐用的手套应为一次性用品。分餐用的工具应由保洁柜取出后直接送入分餐间。

3、分餐开始前先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取饭菜留样,每种饭菜留样不得少于100克,并做到每菜一盒标明生产日期和时间,留样饭菜降到常温后放入专用冰箱保留48小时以上。

4、分餐过程中,如果成品不小心掉在操作台上或地上,直接分餐人员不要自己清理,以免污染双手,要由其他人及时清理。

5、分餐时还要注意检查饭盒是否干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绝不允许装入食品。

6、分餐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分餐完毕后,首先要关上窗口然后把工具、容器码放归位,最后彻底打扫卫生,打扫卫生的工具必须专用。

洗刷消毒指的是对食品加工使用的工具、器具及用餐人员使用的餐具清洗和消毒的过程,它是防止食品被致病菌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个环节最容易出现的二个问题是:

一、洗刷消毒不彻底,致使病菌残留;

二、消毒后运输存放不符合卫生条件,造成二次污染。

洗刷工序:

1、彻底清除掉工具、容器、餐具上的食物残渣;

2、用碱水或加入洗涤剂的水仔细刷洗,清除油污;

3、用流动的清水反复冲洗,防止洗涤剂中的化学品残留。

4、洗碗机消毒:水温达到850C以上,传递时间大于40秒,注意喷水口是否堵塞;

5、浸泡消毒:浸泡时间5分钟以上,有效氯浓度250~300毫克/升,水温低于200C,否则有效氯将会挥发;浸泡消毒后的物品要用流水彻底冲洗干净;

6、擦试法:750C的酒精,用于擦试手和物体表面;

应急处理篇

食物中毒的四个特征:

1、发病急;

2、症状相似;

3、吃同样的食物;

4、没有传染性;

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2、完善食堂的卫生设施、设备

3、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点的控制

4、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加强学校食堂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须知

一、食源性疾病的十大危险因素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距食用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品重新加热时未达到杀死病菌所需的温度和时间(70℃至少维持2分钟);

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未烧熟煮透;

4、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

7、生食海、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品;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不良;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十项建议

1.保持厨房环境和餐用具的清洁卫生;

2.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切勿食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3.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

4.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5.肉、奶、蛋及其制品和四季豆、豆浆应烧熟煮透;

6、尽快吃掉烹调好的食品,否则应及时防入冰箱;

7、妥善贮存食品。食品贮藏于密闭容器里;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接触;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在一起;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物存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

8、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物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必须

达到70℃并至少维持2分钟;

9、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

10、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预防食物中毒十项禁止的不良操作

1、严禁露天加工、制作和售卖食品;

2、严禁加工和出售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4、严禁加工和出售以猪内脏特别是猪肺、猪肝等原料制作的食品;

5、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6、严禁无凉菜(熟食)间的食堂加工出售冷荤凉菜;

7、严禁售卖外购的散装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

8、严禁加工和售卖未在冷藏条件下保存的剩余食品;

9、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混用;

10、严禁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上岗。

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

1、立即送患者到医院就诊,进行救治;

2、立即报告食品监督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

3、停止销售或封存可疑食品或物品;

4、保护现场,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取证;

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六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向师生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

第三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与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督导内容,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管档案,必要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

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饮用水监测与监督管理、学校供餐的营养指导,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培训。

第二章 学校食堂要求 第一节 食堂建筑设备要求

第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制作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的设施,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食堂用水(含学生洗手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安法33)

第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工艺流程进行单向设臵。(食安法33)

第十条 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构筑;粗加工、切配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米以上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专间、烹饪和配餐场所墙裙宜铺设到顶。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易于清洗、防滑。

(二)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

(三)备餐、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应当设专用操作区,设工具清洗消毒、空气消毒、专用冷藏等设施;

(四)食品粗加工区内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臵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及加工用具,并有明显标识,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开清洗。清洗直接入口食品的水池或容器应单独设臵。

第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必须设专间。专间内应设有预进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温度应不高于25℃。

第十二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由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材料制成。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分别设有清洗、消毒和冲洗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用途。

倡导使用热力消毒方式消毒餐用具。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就餐区应设臵供用餐者清洗手部及餐具的用水设施。

第十四条 餐厨垃圾收集设施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做到日产日清。

第二节 食品采购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应到资质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倡导定点采购。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一)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二)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三)从农贸市场或向农户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野生蘑菇、亚硝酸盐、发芽发青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八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应如实准确,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节 食品贮存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和登记制度,出库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条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配臵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配备必要的食品冷藏冷冻设施。

第二十一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安全管理。采购的食品及待加工食品应按照食品标签要求进行保存,需冷藏冷冻的应及时进行冷藏冷冻贮存。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节 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食堂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制作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条 需要熟制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制作豆浆应烧熟煮透,防止假沸。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食类(不含水果)、生食类、裱花类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二十四条 用于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在加工制作前进行空气消毒;由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加工的容器、工具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二十五条

餐具、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和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餐具、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已消毒的餐具、饮具应存放在有明显标识的密闭保洁柜内。餐具、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饮具。委托清洗消毒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并留存加盖集中消费服务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专柜保管。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专柜保管(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第五节 食品供应要求

第二十八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在常温下存放不应超过2个小时,并尽量当餐用完。

存放需超过2个小时的,需采取热藏或冷藏方式存放。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利用时,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二十九条 严禁向学生供应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备餐应当设专用操作区,从业人员进入该场所时应当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备餐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六节 食堂从业人员要求

第三十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二)学校食堂应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详细记录,发现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第三十二条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重新洗手。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使用卫生间后洗手。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手并消毒。有下列污染手部情形的,应重新洗手并消毒:

1.接触原料或者半成品后;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污染物品(如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工具设备等)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5.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6.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手部的活动后。

(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臵于帽内。

(四)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五)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从业人员培训要求

学校应当对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 外购学生集中用餐要求

第三十四条 学校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十五条 学生集中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采购冷食类(不含水果)、生食类、裱花类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的每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和确认运送食品的容器和车辆,贮存食品的温度和时间等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

第三十七条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配送食品应标明食品制作时间、食用期限、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校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外购预包装食品的,应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并按贮存要求保存。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区。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的,不得经营。

采取引入餐饮服务企业或以委托方式管理的学校食堂的,应以学校为主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应与承办企业或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与责任,并加强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餐厨废弃物处臵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张贴在食堂相关场所,供从业人员执行及就餐人员监督。

第四十三条 鼓励学校食堂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采取视频传输、玻璃幕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处理区,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 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春、秋季开学期间,应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共同督促与指导学校落实整改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对存在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纳入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

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立即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发布,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学校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内部,供应内部师生就餐的食堂。

外购学生集中用餐,指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集中采购的膳食和预包装食品。

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餐饮服务有关工作的人员。

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7.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七

1 选定评价因素

列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目标树

2 拟定两因素比较相对重要性程度和比率标度

按照两因素相对重要性大小程度,重要性分5级,比率标度为1,3,5,7,9。不重要性分4级,其比率标度为1/3,1/5,1/7,1/9。若相对重要性(不重要性)介于两等级之间,可用偶数表示:2,4,6,8。

3 根据目标树和比率标度,逐层一一对比评分

3.1 建立第1层子目标权重判断矩阵

见表1。

3.1.1 建立判断矩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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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用方根法求评价因素权重向量近似值Wi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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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将评价因素权重向量近似值Wi近似作归一化处理,求评价因素权重向量Wundefined(Wundefined=Wi近似/∑Wi近似)

3.1.4 用一致性指标CI检验评价因素判断矩阵有无逻辑紊乱

CI=(λmax-m)÷(m-1)<0.10 则无逻辑混乱

λi(∑aijWundefined/Wundefined)为特征值

λmax(∑λi/m)为最大特征值

3.2 用同法求第2层子目标权重

见表2~4。

4 计算组合权重、综合指数,卫生状况评价

计算评价因素组合权重Wi(Wi=Wi1×Wi2)后,再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前后各指标合格率代入计算食品卫生状况综合指数V(V=ΣWifi),见表5,得V实施后>V实施前。

根据综合指数可以确定昆山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后卫生整体水平明显好于实施前。

5 讨 论

通过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食堂卫生设施的改造,食堂卫生监管实现了3项转变[2]:一是实现食品卫生由单纯定性管理向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二是实现由对终产品的检验向加工全过程管理的转变,三是实现由单纯的行政监管向监督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并重转变。其他如布局流程、三防设施、生熟分开等各项指标合格率均成上升趋势,经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昆山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后卫生整体水平还是明显好于实施前。

层次分析法是把复杂问题分解为各个组成因素,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使之成为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确定层次诸因素相对重要性,然后综合人们的判断,确定决定诸因素相对重要性的顺序[3],层次分析法计算出的综合因素,不仅适用于同一地区不同时间的纵向评价,也适用于同一时间不同地区的横向比较,有较大的应用潜力。

摘要:目的 对昆山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前后的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方法 应用层次分析法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诸因素先按支配关系分组,使之成为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确定层次诸因素相对重要性,然后综合判断,确定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整体水平。结果 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场所面积、布局流程、三防设施、专间卫生、生熟分开、餐具消毒、原料索证、卫生制度、健康证明、食品留样的卫生状况组合权重(Wi)分别为0.3591,0.1678,0.0750,0.0350,0.1645,0.0667,0.0270,0.0623,0.0289,0.0134,卫生状况综合指数(V)V实施前=59.09,V实施后=78.34,得V实施后>V实施前。结论 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促进了教育主管部门加大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基础设施改造的投入,促使学校食品卫生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后卫生整体水平明显好于实施前,层次分析法有较大的应用潜力。

关键词:层次分析法,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卫生,食品卫生,评价

参考文献

[1]狄磊,贲智强.应用层次分析法评价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前后食品卫生工作质量[J].数理医药学杂志,2010,21(2):110-111.

[2]陈晶.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之我见[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0,(2):23-24.

8.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篇八

1. 建立管理网络,进行责任分解

总负责(校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司务长、厨师长)——各环节安全卫生责任人:采购——运输——仓库(验收)——粗细加工——半热加工——熟(烹调)加工——餐用具消毒——保洁——就餐环境等。

2. 制定学生营养餐加工工艺流程图

学生营养餐一般根据营养要求,制定1周的食谱重复使用(根据季节和市场、蔬菜的变化及时调整,尽量吃时令菜)。每天的食谱基本不重样,食品有15种左右,基本种类为荤菜、素菜、主食和汤(禁用冷菜),学生营养餐涉及的食品原料包括肉、禽、鱼、豆制品、蛋、蔬菜、米、面、油、调味品等几十种。学生营养餐基本烹调的方法为炒、烧、蒸、炸。鉴于中餐的加工工艺复杂多样,如要制定详细的学生营养餐加工工艺流程图有一定困难。这里笔者粗略地归纳了学校食堂食品的基本加工制作流程图。(图1)。

3. 分析潜在危害,确立防范措施。

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中心,我们重点分析营养餐中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根据权威部门关于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资料,学生营养餐中可能存在的致病菌有蜡样芽孢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沙门菌、志贺菌等,可能存在的化学性有害因素、有菜豆中的毒素、猪肝中的盐酸克仑特罗、误加亚硝酸盐、蔬菜中的有机磷农药。

目前,学校食堂常见的食物中毒发生原因为:(1)细菌性食物中毒依次是熟食品存放时间过长、未冷藏、器具污染、加工人员带菌、烹调加热不当;(2)动植物食物中毒主要是烹调加热不当和误食;(3)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是误食有毒物品和养殖家禽家畜时滥用饲料添加剂、种植蔬菜时滥用农药。(4)肇事环节主要是容器洗刷消毒不合格、存放时间过长、加热不彻底、食品来源不安全等。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流程和以上分析,制定各个步骤的危害分析和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表1。

4. 确定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

危害分析所确定的关键控制点,即:食品采购、食品粗细加工、食品烹调加热、容器餐盒碗筷洗刷消毒、分餐员、时间间隔、储存与保管、环境等8个。依次来制定每个关键限值、监控程序、纠正措施、文件记录和验证程序表2。

5. 验证结果

5.1 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情况调查

从表3中可以看出,实施HACCP前后相比索证情况、验收情况、感官合格率差异有显著性。

5.2 餐用具消毒效果调查

根据防疫部门历年检测结果,通过表4分析,实施HACCP前后,餐用具消毒合格率都有明显提高。

5.3 操作人员手消毒及个人卫生情况调查

通过表5可以看出,操作人员手消毒及个人卫生情况有了提高,说明通过实施HACCP,操作人员卫生意识有很大提高,卫生习惯有所改进。

由于学校营养餐的加工过程不同于其他食品工业的加工过程,产品及生产过程经常变化,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产量不断变化、加工时间紧。加工过程非常忙碌,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因此建立完整的HACCP系统有一定的难度。但借鉴HACCP食品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推行HACCP的管理体系,促使学生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制度化。HACCP管理体系是全过程、全员化参与实施的科学防止食物中毒的食品卫生管理体系。所以,HACCP的实施,就要对食堂每个环节作出规范性的要求、规范操作,对每一位操作者的行为作出约束。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和监管措施,来确保食堂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安全,从而推动学校食堂管理的进一步制度化。

2. 推行HACCP的管理体系,促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科学化。在传统的食堂卫生管理中,管理人员多年来从事的是点菜加工的经验,对食品卫生认识,特别是点菜加工过程中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潜在危害、关键环节没有深入系统地了解分析。炊事人员同样也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各行其事,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科学认识。HACCP管理模式则对点菜加工的每一个环节的潜在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控制这些危害的关键限值和措施,使食品卫生管理有章可循,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用科学的手段操作,从而使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科学化。

3. 推行HACCP的管理体系,促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全程化。传统的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是以卫生检查的形式来管理,卫生检查看到的只是某时某地某一环节的卫生状况,不可能控制到点菜加工的全过程,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管理的模式。而HACCP的管理要点是预防为主。对点菜加工的整个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从而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4. 推行HACCP的管理体系,促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全员化。HACCP体系的实施,是基于食堂每一位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参与的。HACCP的实施过程首先是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的培训、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职业道德的教育过程。所以,HACCP管理体系将食堂卫生管理进一步全员化,有助于提高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我们通过HACCP卫生管理的原则操作,十几年来从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管理也变得较轻松。这充分说明它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种先进管理手段,效果很好,科学、实用,易于掌握。

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篇九

(2015年3月18日)

多年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管理责任,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学校食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未发生一起系统性、区域性有重大影响的学校食源性疾患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在此,我代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在座各位做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讲的内容共分2大部分,分别是学校食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范要求。

一、学校食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尤其是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祖国未来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校园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也充分暴露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和安全隐患。一旦有事,就是大事,社会影响会很大(特别是去年发生在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事件),学校的代价会很大,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处理,因此,出不起事。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汲取经验教训。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餐饮服务(开办食堂)、存在副食经营的,首先要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安全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食堂加工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离我们并不遥远,光去年在我们县就发生了2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周边县市区也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沉痛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开展经常性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有县安委办牵头,春季和秋季在各学校分别开展1次食品药品监管、交警、供电、教育联合大检查。省局要求我们每年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至少检查4次,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有效防控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在过去的2014年里,我县有2处中学发生了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一是2014年5月28日,某初级中学多名学生出现腹泻等群体性消化道感染症状,其中23人送往县三院输液治疗,5月31日仍有6人继续输液治疗。二是 6月5日至6月6日,也就是高考前一天,某中学准备高考的多名学生出现上吐下泻等群体性消化道感染症状,28人输液治疗,多人给予口服药物治疗,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心救治,保证了这些孩子顺利参加了高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校主要领导、分工领导均给与了相应的处分;食堂负责同志撤销职务、调离工作岗位。2次事件由于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处置及时,措施得力,基本没有造成太大的社会影响。

在往年的监管过程中,个别学校负责同志、个别乡镇教办主任存在错误认识,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甚至连学校大门都不让进,再发生此类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你可要好好考虑你承担什么责任?!这个责任你是否负得起?今天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各乡镇教办主任、各学校分管领导,分工校长参加会议的,回去后一定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好,认真 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自我检查,自查报告于10日内交到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各监管所将根据各学校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点:聚集性、非选择性、高风险性。一是聚集性。即在统一的就餐时间、地点、吃一样的主食、菜。二是非选择性(或者叫排它性)。即学生在学校就餐只能在学校食堂,不像去饭店一样有选择性,今天去这家,再天去那家。学生在校时间不能去其他地方吃饭,只能在学校食堂就餐。三是高风险性。正是基于以上两个特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风险较高,主要是学生只能在一起就餐,只要有一点问题,涉及到的人数多,社会影响大。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问题

概括起来,可以说硬件设施不足,软件管理不落实,过程控制(行为管理)不规范。

(1)基础设施简陋,布局流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处理区面积太小,不达标,部分单位食品初加工操作设置在室外。二是面积虽然符合要求,但未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容易发生存放、操作中的交叉污染。三是未按要求将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应为专间:空调、紫外灯)等设置为独立隔间场所。四是顶棚或墙壁处理不及时,灰尘积聚,有脱落物。

(2)设施设备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水池数量不足或者未分开。存在洗手、洗菜、餐具清洗水池混用,甚至与拖把清洗在一 起。二是冷藏冷冻设施少,导致生熟食品混放。三是无防蝇防鼠设施。四是缺乏餐饮具消毒保设施,有的虽有消毒设施,但不使用。五是没有留样专用冷藏设备,有的将留样食品与普通食品放在一起。

(3)制度管理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主要有:一是制度未建立,比如有的没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制度建立了,但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制度不落实,比如餐饮具不按照规定消毒,购进台帐记录不完整等。(推行一本通、票档一体化管理制度)

(4)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学校未落实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未建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不明确。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范要求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

1、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由主管校长负责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职责

2、学校食堂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4、场所及设施设 备维修保养制度。

5、采购索证索票。

6、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7、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8、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0、投诉受理制度。

11、每日晨检制度。

1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管理经验)。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3、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4、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

6、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7、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

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指患痢疾、伤害、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指甲、饰物、口罩、手.....洗手和手消毒):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 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将与食品加工制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品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品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3、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室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

1、选址要求: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 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2、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 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  合理布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 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

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成品通 道及出口、原料通道及入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半成品、成品,或者运送的食品应加以覆盖。

食品处理区宜符合《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布局推荐要求》 设置独立隔间的场所。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 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布局推荐要求》。

3、水池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 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 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洗手消毒水池,各加工场所均应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应与餐具洗消量和消毒方式相适应。(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 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宜设 置独立隔间。

 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 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 以上。

4、地面与排水要求: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5、墙壁与门窗要求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宜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宜向内侧倾斜。 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 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

6、屋顶与天花板要求:食品处理区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宜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

7、厕所要求: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厕所内的洗手设施宜设置在出口附近。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应能自动关闭。厕所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8、更衣场所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并在门口处设有符合规定的洗手设施。

9、库房要求: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应区分存放区域、分区存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构造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防鼠档板)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隔墙离地)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专间要求(主要指备餐专间)

1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相关药剂管理要求: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11、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lux。光源应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 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

12、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记。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昆虫的侵入和孳生,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每次供餐结束后应对废弃物容器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

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餐厨废弃物应由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当前我们要做到:签订一个合同或协议;索取身份证复印件;收购人的村委会证明;建立台帐记录。

(三)过程控制要求

1、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面点制作、烧烤;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采购验收要求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 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或每笔送货清单,并应当查验并留存 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畜禽类要原件、乳制品和生产企业的货要复印件),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便于溯源。(推行一本通、一票通,票档一体化管理)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采购验收应注意的几点:

一是索取的证照复印件应加盖供货方公章,购货凭证或送货单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字。二是购货票或送货单一般不能代替采购记录。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采购记录应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送货日期等八项内容。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三是应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利整理保管索取的证照、合格证明和采购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

3、贮存要求

 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 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 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 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食品贮存条件;首先市依照产品标签存。无标签食品依照以下原则:

常温:粮谷类、食用油脂类、酱油、食醋、调味品、糖果、蜜饯、面包、糕点、瓶装饮料、罐头、果蔬原料。

冷藏:剩饭、剩菜、鲜肉、熟肉制品、鲜乳、沙拉、鲜蛋、点心馅料、含奶蛋的点心、半成品等,需放置2小时以上的。

冷冻:水产品、生肉、畜禽肉等需放置24小时以上的。

4、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烹调要求(烧熟煮透)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 等。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备餐及供餐要求

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 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凉菜配制要求(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7、面点制作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8、烧烤加工要求

烧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烧烤时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9、食品再加热要求

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 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规定(高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建议:不可将新、旧食品混在一起加热;食品的再加热 不可超过一次

10、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相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 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计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两个使用依据:《标准》和产品说明书)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应标识 “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食品添加剂分类(按功能分类):

1、酸度调节剂,2、抗结剂,3、消泡剂,4、抗氧化剂,5、膨松剂,6、胶姆糖基础剂,7、着色剂,8、护色剂,9、乳化剂,10、酶制剂,11、增稠剂,12、面粉处理剂,13、被膜剂,14、水分保持剂,15、营养强化剂,16、漂白剂,17、防腐剂,18、稳定和凝固剂,19、甜味剂,20增稠剂,21香精、香料,22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11、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宜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餐饮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 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消毒:消毒前需要清洗等保证措施;消毒的方法有许多种,需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宜的方式,关键在于:掌握消毒的过程,能够达到期望的效果。

物理性湿热消毒—煮沸、蒸汽消毒

温度:100℃

时间:≧10分钟。尽可能采用的消毒方法: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红外线消毒:

温度:≧120℃

时间:≧10分钟

化学性(含氯消毒液):主要品种: 无机:漂白粉、次氯酸钠、次氯酸钙等。有机:二氯异氰尿酸钠、二氧化氯等

消毒液有效氯浓度及时间: 浓度:≧250mg/L

时间:≧5分钟

用于环境、操作台、设备、饮具、工具剂手部浸泡消毒消毒液的配置依照产品说明书,消毒后必须使用清水冲洗。

餐用具清洗消毒一般步骤

冲洗清除---→使用清洁剂--------→冲

← 冲洗← 化学性消毒←︱←— ︱

←-----物理性消毒←︱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 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密闭餐具保洁设施内。保洁设设施标记明显。

3、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2、留样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做好留样记录,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销毁时间等。

13、记录管理要求

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餐用具设施设备消毒等)、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食品添加剂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均应记录。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14、投诉受理要求

建立并落实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留有记录。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立即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15、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立即采取封存加工现场、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以及48小时内留存的饭菜样品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县卫生和食药监管部门报告,以便查明原因,开展伤病员救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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