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2024-07-20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8篇)

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一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这几年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农廉工作会议和全省农廉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也进行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

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并列为打好“农廉建设攻坚战”的一项主要任务,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既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确定了“四明五化”的工作目标,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明晰、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责明晰、监管流程明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

对于这项工作,市纪委赵钢副书记、荣贵常委抓得非常紧,经常到基层督促、指导和落实;各地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点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不够重视,机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所以,今天组织大家来南丰,实地了解市山镇“三资”监管的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南丰县推进“三资”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来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加以纠偏和改进;二来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而加以提高和完善,为我市下一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高“三资”监管实效,谈几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就是“思想不可懈怠、工作不可随意、推进不可放松”。

第一句话:思想不可懈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保廉工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富。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有利于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增加积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有利于实现干部的健康成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从抚州来看,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0余件,涉及“三资”问题的案件约占50%以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就是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而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抚州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往的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转变为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三资”问题。对此,我们抓住“三资”监管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键,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

第二句话:工作不可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搞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马虎。一步出错,就可能步步出错;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整个工作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牢记三个成语: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恪守成规。

一是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加强 “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坚持“五步法”,即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

在清查阶段,要做到“两个不漏、两先两后”。即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彻底摸清底数。

在评估阶段,要做到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议定、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

在整改阶段,要做到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认真研究分析,拿出对策措施。

在公示阶段,要做到内容全面、公开及时。要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反复核查,多次公示,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

在登记阶段,要做到帐物相符、权属明晰。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额、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搭建以“一站两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网”(“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站”,就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各乡镇、村所有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都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交易。凡是应进未进的,都属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两中心”,就是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拓展功能,不仅要实行村级财务资金代理,而且要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要加强建设,今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都必须由其审查、核准、管理。

“一网”,就是“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要引入科技防腐理念,依托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平台和应用平台,因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三是监督管理要恪守成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进场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续订等管理。要健全审计评估制度,将“三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句话:推进不可放松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对此,我们既要快速推进,又要确保质量,着力在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政策把握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县乡两级“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村一级要充分发挥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资”管理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倒排工期,逐日调度,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干部不必要的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有不同。对此,我们要把握政策,讲究方法,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特别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二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乡镇监管机构不健全, 人员配备不稳定

一是经管工作在乡镇一级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 但乡镇经管站与乡镇合并后, 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 机构不健全, 开展工作靠“事在人为”, 导致经管工作职能在乡镇一级得不到到强化, 工作被动、处理问题没有权威。二是乡镇农财人员编制不足, 流动性较大。多数乡镇财务管理人员都是临时调配, 多是刚参加工作的新手, 流动性较大, 工作依赖以老带新、临时辅导, 缺少专业培训, 造成工作不连续、不到位。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 监督不力。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大部分配合政府包村开展中心工作, 业务上不能独立, 对所代理的村组账务工作只能抽时间去干, 造成对村组账务工作不力, 监管不到位。

(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还不到位

一是账务运转不及时。村级账务虽然已由三资委托中心代理, 但由于人员不足, 工作不固定, 大部分村组记账条据也不能及时传递, 代理会计一年只能集中记账一两次, 造成账务运转滞后, 不能执行财经记账制度。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在账务记载上存在漏记、少记和瞒报收入, 专款不专用, 坐收坐支的现象。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收款收据, 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极易使群众对一些财务问题产生质疑, 引起群众不满。三是有的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及时决算、或者决算了因资金短缺没有付款而游离在账外, 属于固定资产的也没有登记入账, 造成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 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弱, 发展乏力

一是多数村集体由于园区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使村级负担较重, 绝大部分村没有持续的发展村级经济收入来源, 不能有效的化解, 有的村违规收费, 以缓解村级费用支出, 群众意见较大。二是个别村组换届时会计人员不稳定, 债权债务交接手续不清, 造成了资金断流, 只有总数, 没有明细, 存在“家底”不清, 资产存量不实的问题。

(四)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不力

一是大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流于形式,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 不为群众说话, 看领导意图行事;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整体业务水平低, 对一些支出是否合理, 单据的真伪识别等把握不准, 难以发现帐务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二是个别村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淡薄, 村级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公开内容笼统不具体, 群众只能雾里看花。

(五)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实行村级委托代理制后, 对乡村两级的农村集体“三资” 引入网络化监管, 极大的提升了管理工作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乡镇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少、业务培训不够, 在登记录入中进度慢、业务不熟悉, 致使平台信息更新慢、不完整, 质量不高。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也不能有效利用“三资” 监管平台真正实行实时监管,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致使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一) 理顺机构体制, 健全人员配置

一是要提升监管机构地位, 配齐人员。农村财务管理属农经部门的主要职能, 但农经部门属事业性质, 缺乏执法资格, 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影响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应提升其机构地位, 健全组织, 落实人员, 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最基础的保障。泾川县将原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升格为正科级建制, 以提高其权威性。并对乡镇农财人员做到专职专责, 定人定岗,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二是强化设施基础, 提升工作效率。县乡政府部门应多方筹集资金, 为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使基层“三资”管理机构达到有固定工作场所、有专职业务人员、办公设备齐全, 为实现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网络化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加强培训, 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全面进行业务培训, 同时还应对乡村干部讲解涉农政策法规等知识等, 以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 清产核资, 摸清集体家底

要使村级“三资”管理实现规范化, 首先一定得核清底子, 摸清家底。“三资”底子清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在具体工作中可先行试点, 分类处理。泾川县立足“一个试点”, 即各乡镇在清产核资开始时, 为了确保质量, 先选一个村开展试点, 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注重“三个突出”, 即工作开局突出一个 “快”字, 工作推进中突出一个“细”字, 工作机制突出一个“实” 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五统一、三公开”, 即坚持统一宣传培训, 统一全面调查摸底, 统一“三资”所有权界定, 统一登记台账, 统一规章制度, 坚持集体家底公开, 集体收支公开, 集体管理制度公开, 对“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盘查清理。通过清产核资, 对财务混乱村进行彻底清理整顿, 对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集中解决, 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摸清了集体家底。

(三) 锁定债务, 强化债务监管

村级债务是制约村级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 应对现有形成的债务锁定基数, 避免再继续发生新的债务, 并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寻求正确的化解办法。泾川县在对全县215个村的债务债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 对清理核实结果以村为单位, 按照债务债权的成因, 分门别类, 造册登记, 建立了台账, 锁定了债务基数。并积极按照“找准原因、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依靠群众、规范操作、逐步消化”的原则, 采取“清收债权、 盘活资产、核销减债、清理高息、增收节支, 争取资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不断化解旧债。建立了群众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健全了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村级债务动态监督制, 监控债务变动趋势, 有效遏制了村级债务增长势头, 为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 监督审计, 督促规范运行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以后, 最主要的是要保证所代理的村级账务按期运转, 规范运作。多年来, 泾川县始终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督促检查各乡 (镇)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代理业务运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 监督整改存在问题, 确保其规范运行。 同时, 县委县政府还组织牵头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查整顿工作等活动, 均有效保证了“三资”管理规范化运行, 促进全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年上台阶。

(五) 整章建制, 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 要在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制定完善一套更为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农财代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修定完善农村村、组财务管理有关办法、制定完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等规章制度, 对农村财务审批限额、票据管理、支出报帐程序、村干部工资发放、差旅费报销标准、办公费开支、临时用工补助标准和涉及“三资”方面的招投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 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开时限与质量, 保障群众对村级经济收支情况的知情权, 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以便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 便于农民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 强化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管

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三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有效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逐渐成为农村发展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经常会发生诸如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事件;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问题;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等等,这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深刻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是农村集体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關键。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工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根据县农经站的调查、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县7个乡镇86个行政村集体“三资”现状是: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294万亩(含家庭经营承包面积),集体总资产1522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6.06万元,固定资产8732.56万元。

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缺乏规范性与全面性。农村建设中的集体资产属全体村民共同享有,近年来,鉴于对农村财务工作进行的良好整合与协调,在管理层面突显了对集体账款、账物等严格的把控,失误率基本为零。但是,对于集体资源的监管却明显不足。例如,在对四荒、土地、山林等资源的综合登记过程中,极易产生资源监督漏洞,也极易出现集体资源性所有权界定的混乱与模糊问题,有的归村所有,有的归村民小组所有,还有的被部分村民无偿占有使用。这不仅会引起村民与村委之间的矛盾,严重的话也将影响农村集体资本监管的滞后性,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乏民主性。一般来说,大部分村集体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行“决策一言堂、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65期2014年第3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原则,在集体沙石、矿山、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甚至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也不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直接进行暗箱操作,一切事宜由村委会全权决定。这十分不利于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随着农村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农村的各方面事业也有了显而易见的提升。但是,就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监管层面来说,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第一方面,乡镇经管部门人员缺少,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不能很好地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第二方面,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组织不健全不完善。部分村对资产、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存在低价承包、无偿占用、产权不清等现象。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及改进对策

构建健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若想建立稳定、和谐的农村工作环境,从而保障村民最基本的利益,必须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三方面,科学有效、合理有序的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例如,针对村内部的财务问题不仅需要规范、严肃的管理,更需要有力、有效的监督,因此可以确立财务工作责任制,将村内各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以不同区域的形式进行划分,某一区域出现问题,就由这区域的负责人进行解决并承担。而对于资源与资产监管,则必须优化对台账的管理,从而从根本上界定产权,这对理清农村资源、资产的消耗、损坏等情况是十分有利的。

规范“三资”监管程序,合法履行民主权益。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与权利,无论村部召开的一切有关集体“三资”内容的活动或会议,必须给予村民合法、合理的民主权。不仅要让群众深入到活动或会议中,让群众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具体内容与方式,也要让群众真正参与到监管中来,这既有利于农村经济活动的大公开,使群众了解村里的经济状况,也有利于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保障“三资”监管程序顺利进行,进而从根本上维护了村民的利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建设与监管。构建健全的组织机构,配齐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增加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可以将责任制应用在此,不同领域的集体经济活动有不同的监管人员,如若这个区域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有人承担责任并妥善解决,这也是有效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的工作效率。其次,在管理力度上可以运用松紧结合的办法,对于村内关系到民生大计或者重大利益的层面,必须加强管理力度。而对于村内一些与其他村民相比下生活更为艰难的人,监管则可以适当的倾斜,例如可以增加这些困难户的公共资源分配面积等等,从而有效提升村民综合生活水平。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维护和谐、健康农村工作环境的保障,不仅有利于强化公平、公正、公开的集体资金监管原则,从而有效提升村民整体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运作的真实与安全,从而高效保障村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也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根本,不仅有利于切实根据村民的具体需求与实际利益,构建更有意义的集体经济机制,也有利于为未来农村向上、向前发展铺垫坚实基础。

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四

标签:财经2011-09-04 06:51 星期日.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1】59号)精神,加快推进、完善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我们在市农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顺应科技防腐新形势,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完成硬件设施建设、系统运行调试。试点乡镇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合同、数据录入,已进入“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功能模块操作,并从9 月份起进入日常操作。同时区、镇两级层面的查询监管系统也已建立试点,能查询相关镇、村各功能模块操作的动态数据。9 月份起,我县将全面推开,争取到年底全县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正常运行。

一、全县资产概况

岛域总面积为1411平方公里,18个乡镇270个村,现有常住人口69万人,年末耕地面积75万亩。2010年社会增加值194.4亿元,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54.1亿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556元,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1.5亿元。截至2011年5月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3.6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0.6亿元,固定资产19.76亿元。全县集体资源总面积71.6万亩,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68.72万亩,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88万亩。

全县自2008年所有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级会计全面实行委托代理,财务核算电算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全县实现了全覆盖,“三资”管理正实现网络化监管。

二、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做法

1、学习“三资”管理文件精神和加强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一致认识到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09年下半年起到2010年上半年,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了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彻底摸清底数。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及时地报经乡镇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并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为网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夯实工作基础。本次清产核资中共清理不实资产总额9405.4万元,不实负债6408.2万元,使2997.2万元的不实所有者权益得到了清理。

3、出台文件。县 纪委、财政、科委、农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2011】31号。明确了副县长挂帅,县纪委副书记和县农委袁刚主任为组长等成立联席会议,明确分工和工作经费保障渠道。本平台并融合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平台、涉农资金补贴监管平台,查阅终端将接通到相关部门。

4、健全例会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员等,并根据需要,召开了3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议、例会等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组织和推进等工作。

5、软件调试。金安易软件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上门听取情况,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在调试过程,市县镇村公司相互密切配合,体现了工作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6、数据录入。根据监督的要求,除自动生成相关报表数据外,另外录入了经济合同,现场采集照片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工作目标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县乡镇、行政村的监管网络,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实现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农民一点通”系统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最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2、、业务培训。从现在起,各乡镇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的操作,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熟悉“三资”监管软件系统的架构、内容、操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数据录入。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行政村,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文本、工作流程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与县(区)政府网站或纪检监察网站相链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4、开展检查。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数据录入情况,分乡镇、分行政村、分科目进行全面复核,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全面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检验网络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运行质量和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五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及方法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二、专项时间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三、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四、专项检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6.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六

今天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启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理顺全县“三资”监督管理机制,顺利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根据

县委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较迅速,势头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如有些村集体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不民主;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不透明,发包不规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经济深入发展。

㈠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的发展就快就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新农村建设弥补资金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在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利于县、乡(镇)及时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情况,根据这些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

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营造廉洁办事,不能腐败的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从农村基层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是农民。农村集体“三资“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就是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现实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推行工作,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意把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的改革。各乡(镇)在推行中,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公开、为民、务实的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㈠坚持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主体不变。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要由各村委会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要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委托代理公开透明,防止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四是坚持规范程序。要按照务实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来源:

秘114">好范文 http:///)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㈡健全委托代理工作机制。检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是否成功,关键看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各乡(镇)要组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实现“三资”民主管理与电算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社会评价与群众满意相统一。

㈢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过程中,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级稳妥地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引导,不搞行政命令,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行推行。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紧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代理,同时,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到位。同时,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的规范管理,杜绝在联系帮扶中资金直达且不要收据的问题,有的村是用完后才报帐,有的村根本不报帐,导致乡镇代理中心不能正常监管。县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今后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重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及时查处。

三、明确任务,紧紧抓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关键环节

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抓好推进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㈠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基本情况,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全面摸清“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按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

㈡建好中心,办理移交。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必须适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㈣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并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验收。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在依法保障“三资”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实施监督,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纪委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对“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财政和农业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其他有关涉农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㈡做好宣传发动,树立推广典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操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依托乡(镇)财政所,建立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的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为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把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同时,要认真总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的好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人员、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为更好承担委托代理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有关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对委托代理服务人员、村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

7.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篇七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现状

现阶段, 我国基层集体财务管理主要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 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对农村财务管理做出规定, 为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正规性和透明度, 部分地区开始引入网络监管制度, 利用先进的网络科技实现财务信息的规范化、公开化。然而,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财务规定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由于缺乏专业的集体“三资”代理人, 规章的执行力与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造成很大困扰。人员配备不足及教育培训的缺失, 使得计算机网络监管制度无法彻底落实, 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受村干部影响较大。总而言之, 当下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重重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 具有农耕占地面积大、农业人口多等特点,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区域差异。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相关经验的缺乏, 基层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 本文将目前“三资”监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归为四点, 即:监管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到位、集体经济底子薄、网络监管不到位。

(一) 监管机构不健全

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 专门监管机构设立较晚, 早期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一般集中于乡镇一级, 由乡镇工作人员兼任或代理, 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负责人, 导致“三资”监管机构的存在“徒有其名”。少数从业人员的工作覆盖面极广, 只能选择性地处理必要工作, 无法深化、细化具体工作。近年来, 由于乡镇一级“三资”监管的弱化, 加之部分农村财务人员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管机构的发展。“三资”监管多为兼职人员, 在工作中不能全面地了解情况, 且缺乏权威性。除了人员流通性较大、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外, 基层监管机构也欠缺专业的培训体系, 财务人员的专业学习几乎完全依赖师徒之间的“传帮带”, 传统的培训方式使行业过分依赖经验, 专业性不足。

(二) 财务管理不到位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本问题是对农村集体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但在我国多数地区, 村级账务通常由三资委托中心代理, 代理会计往往采取集中记账的方式, 账务的及时反馈性较差。农村财务管理受编制限制, 面临人手不足及从业者流动性过大等问题, 基本上不具备执行正规财务记账制度的条件, 村内账务资金流动由少数村干部决定, 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收款收据不规范、报销凭证不统一、少记漏记、村建设工作的资金预算结算不规范等问题, 容易产生财务纠纷和呆账坏账, 或是诱使少数村干部利用公职以权谋私。

(三) 集体经济底子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经济建设及各项制度设立都处于初级阶段, 受机械化水平及多数地区“人多地少”等客观条件的限制,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村发展处于基础建设阶段, 虽然各地区在农村基础设施、人民生活环境改善及特色生态园区打造等方面投入较大, 但由于缺乏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及长期收支不平衡, 使得很多农村面临着债务问题。部分地区为调和收支矛盾, 出现向村民收费弥补亏空的现象, 加大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激起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不满。也有部分村干部热衷于打造“面子工程”, 导致地方真实资产数量很难确定, 而会计人员的流动频繁使基层账务出现频繁交接, 导致一些问题逐渐累积。此外, 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 具体情况很难把握。

(四) 网络监管不到位

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引入网络监督管理制度, 通过信息录入、及时公开等一系列操作保证账务的清晰度和透明度, 在理论上可以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但在实践操作中, 农村账务管理从业人员少、稳定性差, 导致网络监管平台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人员的更替也会造成从业者平台的操作熟悉度和信息更新速度都存在问题, 使得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都难以得到保证。而普通民众对集体“三资”监管的了解较少, 缺乏公众参与的网络监管平台开始沦为形式主义, 没有达到理论的预期效果。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完善策略探讨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农村经济的核心问题, 在明确现阶段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非常必要, 对基层财务工作的展开有着重要参考价值。针对上文提出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总结了五条完善策略。

(一) 理顺监管机构

针对目前存在的监管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地方政府应当优先理顺监管机构的设置和运转, 具体操作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 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能, 并根据岗位设定保证人员配备数量充足, 尽可能减少或杜绝兼职。加强对从业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职能认识, 以保证监管机构的组织能力和执法力度, 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能够发挥真正作用。在具体工作划分上, 应制定明确的规章细则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保证政策规划可以有效落实。加大对监管机构的投资力度, 强化设施配备建设, 提供专门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 使监管机构更加正式规范具有权威性。

其次, 对村干部进行相关培训, 由专人讲解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涉及的相关法规知识, 提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能力, 实现村级规范化、网络化管理。

最后,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 针对农村资产管理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做出要求, 制定业务培训、考核制度, 对涉及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和村级干部的专业水平作出明确规定, 提高其工作能力。

(二) 清查集体资产

实现管理系统化的第一步是核查资产基数, 有效整理和盘点历史遗留问题, 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制定制度化、法规化的策略, 以试点形式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和受益者进行明确划分, 统一台账、公开信息, 对现有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以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保护民众利益。

(三) 做好债务监管

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相似, 农村集体的债务管理问题同样具有广泛性和隐蔽性的特点, 这极大地限制了基层经济的发展。因此, 确定目前的债务数量、控制债务规模, 并根据地域特色寻求平衡方法, 是积极发展村级经济的重要途径。具体包括, 全面核实债务分别造册, 采取相应措施化解旧债、盘活资产, 增加债务追责制度并发动群众展开监督, 启动联合监督体系、实施动态监控等。

(四) 加强监督审计

在“三资”管理委托代理过程中, 应当保证账务的顺利运转和规范化操作, 加强监督审计, 帮助落实政策, 以专业眼光发现农村财务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指导意见。

(五) 完善各项制度

理论联系实际, 制定出具体完备的政策, 将方案全面制度化, 对账务、投资、债务、工资等作出详细规定。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完成相关审批业务、用工补助等, 实现监管的透明化、轨道化。

总而言之, 实施新农村建设、制定财务计划、完善财务交接制度以避免交接问题和基层党员干部腐败, 杜绝可能出现的财务审计问题有着重大的意义。在鼓励农民群众通过学习参与到监管过程的同时, 通过完善审核预算发展农村经济, 加大网络监管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可不断提升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水平,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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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志林.莆田市秀屿区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甘肃农业, 2012 (12) .

[3]庄清顺.浅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促进集体经济保值增值的对策[J].现代农业, 2015 (03) .

8.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篇八

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集体开支随意性大、财务混乱,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符合要求,资产资源的处置不当,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有的甚至引发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已成为基层老百姓所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群众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的参与积极性越来越高,迫切希望知悉村里的三资管理运行状况,积极要求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

二、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农村“三资”复杂性强,管理难度大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

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

3.层层截留、挪用

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支农资金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层层截留、挪用问题。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

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恶势力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切实做到“四清四防”

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四清四防”。

1.1家产要清,防产权模糊

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形成由农经部门牵头,镇(街道)农经站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在对镇、村、组三级集体资源进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分别就集体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进行公示。每年底还要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对因涉及征地拆迁、资产出售和土地复垦、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等因素形成的集体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年底前与民主理财结果一起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2财务要清楚,防管理混乱

镇村两级应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消村级行政招待,严格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照标准执行村干部工资报酬及各项补贴,健全“三资”管理档案,完善各项承包合同,做到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扎实抓好民主理财,民选产生理财人员,在理财结果的公布上既要有财务公开的内容,更要突出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全面、真实可信,努力使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结果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1.3资产处置要清白,防暗箱操作

个别村在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过程中,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搞招投标,只凭个别人说了算,让少数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而个别干部则借机牟利。有的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不高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善,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为缓一时资金所缺,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所以应对村级招投标事宜进行规范运作。村在制定“三资”处置方案时,首先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最佳处置方案,通过后,交由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向社会竞价,进行招投标。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这样可有效减少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机会。

1.4干部要清廉,防个人独断主

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的思想教育力度,在保障其村务自治权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管,建立约束机制,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忌个人独断,一意孤行,凡事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

2.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寻,制度约束。具体有:全面清查界定产权的台账登记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审核审批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有序流转制度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等。

3.“村财乡管”,强化监督

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村财乡管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行台账登记、审核审批、年度检查、审计监督、资质评估、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有效管理。

4.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要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主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将“三资”管理纳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与纪检、监察、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开展村务公开,给予工作保障,严肃处理处罚。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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