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

2024-06-23

2024年度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精选4篇)

1.2024年度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 篇一

今年,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惠及全镇农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好抓实。

一、工作成效

(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参合率在85%,参合率在90%左右,201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51464人,占农民总人数的95.3%。20,参合人数为51706人,参合率为95.03%,圆满地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任务。

(二)、农民获益情况。自年元月至2017年xx月份,我镇农民住院总费用为13466700元,领取补偿款为5303749元。另外县内住院的,门诊的,以及县外直报的都没有统计在内,说明新农合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农村中心工作和建设和谐的一项民心工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抓。首先调整充实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张镇长为副组长的新农合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干部,落实了阵地,配齐了设施。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次,把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和干部、党员,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

(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责任制,镇干部要对所包的村负责,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要求卫生院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真做好每一个就诊人员的宣传工作,并在医院设立的专门的“新医合”咨询报帐处,现场讲解、现场办理。镇合医办公室就设在医院。

(三)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参加热情。要达到农民自愿参保的目的,宣传工作是关键。在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存在问题

(一)合作医疗工作近两年的运作,发现也存在一点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必须携带合作医疗卡,身份证等证件,这样可以避免了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还可以让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

(二)我镇是人口大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年筹资时,因人员外出,筹资时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完成任务,村干部要垫付一部分资金。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每年筹资时,从粮补卡上直接扣除参合金,这样可以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参合,还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二)提高服务意识,尽力为参合农民服务。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更好地服务群众,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镇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抓好合作医疗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召开培训会、参加合作医疗获得补偿的事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等逐户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对参加合作医疗有较好的思想认识,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群众也很愿意参加合作医疗。

2.2024年度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 篇二

关于加强医保、新农合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费用控制和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按住院标准收治病人,不得将门诊病人转为住院,禁止冒名顶替住院,要按照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记账、收费,不得变更项目计费,不得乱收费。

(二)坚持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落实告知制度,规范抗生素使用,杜绝过度医疗,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三)加强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的通知

1、必须由医院指定的具有特疾门诊处方权医生开具处方。

2、特疾患者就诊时,医生要认真核对人、证是否相符,不得代为其亲属及子女就诊、检查、购药。

3、用药范围必须与特疾病种相符,出现与病种无关药物,将对处方医生进行处罚,并取消特疾处方权。

4、特殊疾病患者就医严格执行处方量,每次处方量最多不得超过15天量,医生开方时一定要认真计算,严禁开-1-

大处方和进行不必要的检查,违反规定者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患者使用目录以外的医疗项目或药品时,医生要向患者或家属讲明,并经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其费用医保处不予支付,记账处不得联网上传进行结算。

(四)严格控制平均住院日,全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1天以内。

(五)对次均费用、非基本药品实行上限控制。全院住院次均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非基本药品使用率不得超过20%。

(六)高值耗材要做到审批、采购、保管、使用“四权分离”,把卫生材料费用控制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努力减少高值耗材使用。能用一般耗材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高值耗材。

(七)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未愈病人可根据病情需要,带治疗主诉疾病7日量的基本药物,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日用量。用药与医嘱病历记录应相符。

(八)意外伤害病人调查取证工作。接诊医生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书写病历,详细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不能简单笼统地用“不慎摔伤”、“因故受伤”、“因外

伤所致”等词语进行描述。严禁按照患者意愿、掩盖受伤事实,伪造篡改病历。如发现各科有关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病历,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3.2024年度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 篇三

根据《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精神,经研究,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管医疗机构中,申请加入福州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对象

二、申报条件

经自查,具备《评估办法》中规定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和评估要素,并已正常运行半年以上时间的单位可提出申请。主要执业范围(如美容、疗养等)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疗机构不予受理评估申请。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4、《医疗机构主要临床业务科室清单》(原件)

5、《医疗机构卫技人员花名册》(原件)

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后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可登录福州卫生信息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栏或下载中心(/wsj)自行下载《评估办法》及《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4.新农合主要部门工作 篇四

主要部门工作新农合工作,在新农合工作中,立足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农户实行费用报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我们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村级和乡级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减免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下一步工作要点 :深入持久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宣传,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当前主要工作,预约预检工作,负责19户烟农,协助预检员抓好预约预检工作,农转城建房户和低保户开会109人完成任务,村庄规划整治已动工,蚕桑中秋茧42张,80亩,美丽乡村已核批相关材料已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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