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精选11篇)
1.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 篇一
2010
号
中共芭蕉乡委员会
芭蕉乡人民政府 转发仪陇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现将仪陇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转发各村支部、村委会,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芭蕉乡委员会
芭蕉乡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行驶民主监督权利,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基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村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的村民自治组织。
第二章 成员组成及产生
第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按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1人的比例组成,其中社主任1名。
第四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续连任。
第五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任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整治素质号、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的文化、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代表。
第七条 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村“两委”成员直系亲属及近姻亲的村民原则上均不得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第八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实行义务监督事务制度,成员报酬可实行务工补贴制度,具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履行权利
第九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和落实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监
督检查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村务、财务管理及公开情况,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
(二)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馈,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配合支持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两委”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整治工作;
(三)参与村(组)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四)由村民(代笔)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有权列席村“两委”工作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等,有权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情况;
(二)调查权: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查核实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情况,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对监督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和提供相关材料;
(三)否决权:对村级财务开支实行监督,享有对不合理开支的否决权;
(四)提议权:发现村“两委”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意见并要求予以纠正,有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建议或意见。
第四章 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目标、计划、方案等的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结果以及本村公共事务的决策、运行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村务监督事项:
1.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本村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本村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立项及进展情况,重要集体资产的租凭承包和收益分配方案及涉及多数村民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承包、资金筹集使用方案等制定情况;
3.本村集体用地、公益用地、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及审批情况; 4.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5.优抚、救济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政策落实情况; 7.村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8.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村财务监督事项:
1.村集体财务收支、办公费开支等情况; 2.集体资产经营情况;
3.土地拆迁征用费分配使用情况; 4.债权债务情况;
5.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6.低保户、困难户、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7.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支情况; 8.村民关心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五章 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要遵守以下规则: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监督事项必须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方正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决议的实施,有利于村的发展和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一般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举行会议必须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过半出席才能举行,表决议题由全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六章 监督程序
第十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权利和监督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一)事前列席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召开的重要村务会议,按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务会议作出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监督程序;
(二)村务类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有关成员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务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在事中进行1-2次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村民(代表)报告监督结果,重大更改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财务类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对村账务账目进行审查,按财务管理规定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三)在监督过程中就重大事项提出的合理监督意见或建议,如村民委员会10天内没有正当理由不作出改正决定或解释的,村务监督委员可直接向村党支部反映;
(四)每年底,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班子述职工作,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全年村务监督工作,并对村干部民主管理村务情况作出评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乡(镇)党委可结合实际,对本暂行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各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
2.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 篇二
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优家村,67岁的农民屠龙春曾是著名的“上访八大金刚”之一,在当地远近闻名,前后共去北京、杭州上访30多次,其复杂上访经历使隔壁村村民都来找他请教上访经验,上访资料他一个人都挑不动。“以前村里村务不公开,大家总怀疑干部有问题,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问题不讨论。我们没办法,就只好上访找上级部门审计村里经济情况。现在做事公开了、透明了、有监督了,我们服了。当然就不上访了”。
屠龙春所说的变化就是在浙江省已经实施近6年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所带来的。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在完善制度规范、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尤其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村务活动的监督。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村干部手中权力越来越大,管的钱越来越多,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村级可支配资金甚至上亿元。当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原有监督组织监督乏力时,谁来实施有效监督?当非党村干部违法违规,不够司法机关立案标准,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管时,谁来负责查处?当村民依法提出要求罢免村委会委员,村委会自身又不组织召开罢免会议时,谁来组织启动罢免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应时而生。
完善村民自治
破解“半拉子”民主难题
与国情相适应,中国基层民主往往由农村起步。2004年6月,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浙江武义县后陈村诞生,该村村民代表、原老上访户张舍南通过村民代表直选成为第一任“监委会主任”。武义县委书记江跃进表示,制度运行6年来,该村一直保持“零上访、零投诉,零违纪,零违规收入”状态。
据悉,2009年年底,浙江省3003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100%。村监委是传统村“两委”之外的新增一“委”,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的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除了党支部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都有权参加,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一般下设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监督、重大村务决策监督、工程建设和资产管理监督等多个小组。
浙江省纪委常委张伟斌表示,从各地自治实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相对成熟,民主监督往往比较滞后薄弱,不少地方民主选举后,民主监督没有跟上,形成了所谓的“半拉子”民主,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
他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较好地弥补了过去村务决策监督、管理上制度性、结构性缺陷,改变了村“两委”领导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解决了村级民主监督缺位、失位、错位的问题。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议事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在浙江已基本建成,各地也在陆续铺开。
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团支部书记周孝钭告诉记者,本村民风彪悍,稍有不合,再加上以前没有畅通的投诉渠道,村民很容易“干起架来”,他以前并不愿意掺和到村子事务中来。监委会极大扭转了这种局面,大家的意见得到表达,刺耳的矛盾就少多了。“现在无论工程招标还是决策,都是公开的。猜忌少了,大家就更愿意在村里做些事情”。
强化公权力监督
绝不“相互卖面子”
村村有本难念的经,涉及到钱,这本经尤其难念。嘉善县优家村村监会主任张祖旗跟记者分享了自己的一次经历。2008年5月,村委会下属的治安组在处理纠纷时不慎将闹事的外地人打伤,产生了5000元医药费,村委会认为是执行公务时发生的意外,要求集体支付予以报销。但是村民有不同意见,村监会理财小组认为这是个人过错,不应该由集体买单,因此不同意签字。最后,村“两委采”纳了村监会的意见,扣发治安组当事人1个月工资奖金作为医疗费赔偿金。
这件事情让张祖旗感慨,“以前要是有类似情况,互相卖个面子,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自村监会成立以来,已经4次拒签违规发票,村干部权力得到重点监督。
村监会全面加强了对村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仅如此,对涉及村务的重大问题,台州市还启动了村务监督两级会审制度。台州市纪委书记陈章永告诉记者,村务监督重大、复杂、疑难事务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主持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二次会审,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公开、公平的解决。
湖州市、台州市天台县则对遏制村官权力出台了更严厉措施。湖州市纪委副书记张建明表示,湖州规定本村1/5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天台县纪委书记张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村委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出现意见分歧,可以先报镇纪委、县纪委解决,或者召開村务联席会议进行评议。如果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可以在所有村民代表都签名同意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动罢免程序,投票对该村委会成员进行表决。
中华全国律协全国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高级律师戴敏华就上述措施表示,村务监督委员会被授权在特定情况下主持召开罢免会议的规定化解了村委会不愿意召开会议,由自己罢免自己的尴尬,为今后村民组织法的修改提供了前瞻性的立法参考价值,提高了村级监督组织的威慑力。
专家表示,村监会的广泛建立带来的村级财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事务公开也意味着创新与加强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有助于农村各项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有效化解越级上访
制度群的合作运转更加重要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另一大亮点是极大地缓解了越级上访及信访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浙江全省、各地市的越级上访、信访量大幅下降:2009年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71%,2010年又下降了15.5%。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2010年受理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2010年上半年,嘉兴市嘉善县涉及村干部信访量比2007年同期下降了34.8%,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下降了56%。2005年,金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农村党员干部621人,2010年为504人,下降了18.84%。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赵虎吉表示,要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发挥作用,各项制度之间协调运行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个制度都是在制度群中运行,都不可能单独发挥持久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制度群应该包括:上级管理、党支部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公开化建设)、村委会制度化水平等。其中,党支部的制度化与公开化水平是制度群中关键的一环。
3.村务监督委员会调研 篇三
2012年3月,阔克阿尕什乡14个村全部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共选举出监委会成员56名。为了深入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阔克阿尕什乡纪检委于2012年9月派出调研组,开展深度调研活动。
一、村委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阔克阿尕什乡在2012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程中,扎实推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过村党组织推荐,乡党委审核,村民代表推选,全乡14个行政村全部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为3人,组成人员包括原任村干部、“四老”人员等,这些人有文化、有公信力、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所取得的成效
一是对村级重要事务进行监督,维护好集体的利益。监委会的成立,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调动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强对村级事务处置监督的积极性。通过监委会的工作,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都得到了保证,真正做到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行群众监督,村民民主参与意识增强,提高了村级事务的决策质量。同时,监委会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将以前的事后监督转变成事前监督、事中把关,切实保证村务的透明化、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据统计,2012年3月以来,全乡村监委会监督村
级重大事务20次,提出意见和建议34条,两委会采纳28条;监督党务、村务公开14次。
二是听取村民意见,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协调工作。村监委会成员能够将捕捉到的群众上访苗头及时反馈,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使村“两委”和乡党委、政府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的情绪,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规定村监委会每月必须向乡纪委报告一次本村存在的上访苗头,发生5人以上到乡及乡以上政府的上访事件,必须提前向乡纪委汇报,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喀拉塔合尔村监委会主任刘书武在发现部分群众因高速公路征地赔偿问题而准备上访后,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并提出由村委会主任代表老百姓与相关部门谈判解决问题的建议得到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是积极收集村情民意,与村民加强沟通。监委会成员生活在本村,乡里乡亲之间走动比较频繁,而村民也愿意同他们说真话,因此比较容易收集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两委”之后,有利于做出最贴近民心、最受拥护的决策。有了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参与,干群沟通的渠道得到了畅通,群众对干部的信任与理解得到了增加,村干部能够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开展自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村监委会成立后,促进了党支部领导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村党支部平常接触的都是村里具体事物,习惯于直接决策甚至包办,现在则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体现了领导核心地位。
三、存在的问题
村监委会从成立至今只有5个月的时间,还属于新兴事物,需要一个实践、认知和提高的过程。通过这次调研,发现村监委会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是监委会工作积极性不大。监委会人员构成参差不齐,有的年龄偏大、身体不好、文化水平偏低,主要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其文化水平、财会和法律知识跟不上工作需要;有的对监委会认识不深,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没有工资报酬,也造成部分监督委员会人员工作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从而开展工作不力。
二是一些村干部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里的一大经济负担,而且没有必要,也没有什么可监督的,造成了很多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三是资金投入较少。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展缓慢的最重要原因是资金投入跟不上,由于宣传发动和建立组织需要办公设施等都要花钱,所以各村能拖就拖,甚至有些村对一些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会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针对主任、委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等客观问题,不能急于求成,要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培训和下乡指导,着重在村务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方法等深入浅出地进行优化、分解,要用具体事例说话,把复杂的程序、条例简单化、实用化、程序化,通过多轮强化培训和实地指导,逐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同时,纪检、农经、农业、水利、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也要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二是强化保障工作。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宣传和组建上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给予最大的帮助,要让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进行。在办公场所方面,监委会应当像村“两委”一样,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专门的办公设备;在经济待遇方面,通过增加一定的报酬、补贴、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履行职责支持方面,在监委会遇到困难,难以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乡党委和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在监委会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乡镇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为监委会撑腰提气,便于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篇四
依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与安排,我村于2012年5月份选举产生了我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主任1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副支书冉进松同志担任,委员由朱光发、刘宇同志担任。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发挥村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我村村务工作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村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监委会自产生运行2个月以来,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基本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执行权限,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氛围。现就运行2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明确目标任务监委会是新产生的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依照相关文件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坚持基本原则监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依据“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自我村监委会产生以来,已列席村务会议两次,对村的资金来源使用等事项进行公开监督。
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我村监委会对村容村貌整治,“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及卫生村创建工作一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又提出了不少的建议,使村上的创卫工作和村容整治进展顺利。
四、掌握工作权限,依法行使监督我监委会在短短的2个月以来共列席参加村务会议两次,村民代表会议一次。向村委会提交建议三项:收集整理村民建议两条,召开监委会会议一次。基本履行了工作职责、行使了监督权力,为我村科学发展作出了实效。
5.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 篇五
(年 月 日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
第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村选民;
(二)热爱集体,公道正派;
(三)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四)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村村民不宜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 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 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 6.外出务工不能回村工作的。
第四条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过给选民或村民代表发放、回收候选人提名表,开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每一位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由村党组织审核把关。
第五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次性推选产生。按规定名额,村民代表可以推选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最多者为主任。推选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或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6.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六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惩防体系,今年我村按照市、区、镇统一部署,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务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现就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顺组织关系,明确监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工作力量,理顺村级监督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监督职能,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积极探索建立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制度、“三资”网络化管理等监督平台,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决策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两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设计有无随意变更,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监督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为民办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督促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并可视情向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严格监督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说事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是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是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需由村两委会落实纠正的,可由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跟踪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询问、列席有关会议、现场察看等,了解监督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五是通报反馈。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共对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体规划、圭峰公园征地及围墙建设、污水厂周边绿化工程、公厕改造,道路硬化及路灯安装、圭东小区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行使监督职责。
7.村务监督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七
主任:张秋水 成员:张良飞
张两友
华新社区监督委员会自从成立以来,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一流的队伍,高度责任心,扎实业务水平,踏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虚套,真正尽到应负的责任,汇报如下:
一、全程参与“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为保证我社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我社区的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并给予合理建议,认真监督“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扎实履行监督委员会职责:自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社区里的地报名额发放、审批,大病救助办理,村财务等全部纳入监督。除了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学习之外,平时有两委工作,随时有,随时找人开会,争取做到事事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切实做好监督的责任。
三、督促社区居务公开、党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两委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社区事务,尤其是“三资”的管理实施的监督,不管是财务支出还是收入,须有监督委员会的签字审核,做到花一分钱,收入一分钱,心中有数。列席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村委会未经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未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
四、建立工作记录档案,保障社区居务监督的每项工作都有据可查,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总之,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使社区的各项工作都能达到上级的要求,确保社区廉洁勤政工作的落实。
8.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八
一、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正确行使村务监督工作职责,监督过程不出现“越位”、“失位”、“缺位”现象。
二、列席村两委联系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
三、监督委员会要共同参与、集体研究、集体考核、集体表决,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五、财务支出实行联签会审,财务票据要集体研究,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六、收集、整理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村民投诉,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七、发现两委会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可进行询问、质询,提出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乡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9.强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篇九
一、乡纪委因地制宜,结合村级财务、“四议两公开”等涉及农村事务的相关知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水平。
二、创新举措,加强村务监督,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例会和主任定期汇报工作制度,让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规范管理中开展工作。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证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村“两委”向群众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员、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调解员”作用。
10.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会,针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及早宣传发动。并确定在于9月14日在船形村首先召开试点现场会。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由各联片领导负责5个片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分片分村指导选举工作。全镇21个村居委村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即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同时,又各自负责所联片各村的选举工作,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到村社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镇党委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多次召开村三职干部和驻村干部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集凤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镇整个选举工作在9月30日前结束。三是搞好培训、打好基础。
我镇在多次召开会议的基础上还于9月14日在船形村进行了选举现场试点观摩会。各村在会上认真学习和参与了选举各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听取了党委副书黄晓明同志作的解释和强调的注意事项。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全镇全面展开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准备、认真实施
1、各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市、县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
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于8月10日全面展开,10月20日各片各村开始投票选举。25日全面完成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全镇共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委员68名,其中主任21名、党员50人。
3、完善工作,确保稳定。对于在选举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镇选举领导小组的及时处理下均得到一一化解,确保了本次选举前后无一起上访事件和不稳定隐患存在。
11.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篇十一
1、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
3、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
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4、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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