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的通知

2024-09-08

职称申报的通知(共14篇)

1.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一

长坡镇中心学校关于申报中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2014年度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职称申报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望组织有关教师认真落实。

1、本年度中级职称评聘工作参照《琼海市长坡镇中心学校2013年度小学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开展。

2、凡拟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能申报(即:学历、资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合格,有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证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标,连续几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3、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在2014年6月20日(第十八周星期五)前向中心学校职评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请勿误!

4、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在2014年6月23日(第十九周星期一)前按有关要求写好《个人综述材料》。

5、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在2014年6月23日(第十九周星期一)前做好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评估的准备工作。

6、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在近期内准备好论文等各项必备材料。

(此通知今天必须在学校公示!)

长坡镇中心学校职评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9日

2.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二

一、申报人应给予职称申报工作足够重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防范弄虚作假行为

职称申报工作主体应当是职称申报个人,因此申报人应当重视职称申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通过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或者相关系列专业评审部门公开渠道获得职称申报所需资料,做到尽早准备。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评审材料形式上是否符合评审材料规范要求,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是否符合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不能认为职称申报工作只是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的工作,自己只要将所需材料交给单位就万事大吉。这样不但对申报人不负责,对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也不尊重。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在填写职称申请材料时应真实反映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技术水平,不能实行“拿来主义”,工作成绩、学术论文、专业文章、获奖情况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想方设法取得虚假证明材料。甚至存在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制作假毕业证、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假外汉语考试成绩单等假证件试图蒙混过关。这种违规甚至违法的手段严重干扰了职称评审工作公平、有序开展,必须坚决制止。

总之,申报人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既不能过度悲观,认为有不通过率的硬性规定,评审不好通过;又不能过度乐观,认为评审有人为因素,是一条捷径,不管实际条件符不符合,盲目申报。

二、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提高职称工作专业化水平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加强业务水平学习,熟悉有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详尽、准确的申报指导,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当做到细致地对申报人员所提问题给予完整准确的解答。对于政策理解不准或者无法解答的,应当及时与主管单位或者负责政策制定的部门咨询,真正做到解释政策符合本意,切忌主观臆造,妄加猜测,致使评审人员错失评审机会或者不符合评审条件而参加评审。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向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审核中的具体问题,又要完整解释职称政策的执行标准。凡申报者弄虚作假,首次审核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失察的,可与年度考核结果或者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对于存在纵容包庇、串通作弊等行为应严肃处理。对需要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要确实把好每一关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职称取得导向,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评审专业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应发挥应有作用。业务技术部门负责评价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的真实性,评价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所从事相关专业的基础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如实规范填写评价意见,对所参与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填写成果真实性负责;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主要负责形式审查。合理的部门分工才会做到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真实性和申报材料形式上更加符合评审条件要求。

应将职称评审工作与其他人事工作综合考虑,做好衔接工作。职称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相互衔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职称取得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对专业技术空岗位实行岗位竞聘,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技能,同时也符合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

三、强化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

加强专职审核人员基础工作培训及审核业务技能培训。专职审核人员应学习了解文秘基础知识,熟悉各类资料中报告、总结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熟悉各类资料档案的基本内容、收集、编制、整理的方法。掌握计算机在文书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及基本知识。专职审核人员注重提升知识素养,完善职称审核规范,注意总结积累归纳。针对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经验,及时总结专业技术人员及人事职称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本系列专业职称审核范本,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律可依、规范运行,从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督促做好职称申报各环节的公示及申报人公开述职工作,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是为了严肃评审纪律,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工作规程,防范杜绝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而推行的制度。职称评审公开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等,评审前单位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评审后结果审批部门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开公示的内容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评审前单位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公示内容应包含申报人填写的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详细情况,公示范围应当包含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单位网站及本单位内部显著位置等。评审后结果审批部门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也应当将参评人员相关详细情况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示。

有条件单位实行申报人公开述职制度。申报人当年申报职称前需在本单位内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成果、获奖情况、年度考核和论文情况等。公开述职材料作为单位公示或者单位职称申报存档。公开述职,避免形式主义,才能将高效率的民主沟通方式作用发挥到最大。

做好专业评委会审阅意见反馈工作。评审会评委专家审阅申报人评审材料时形成的最终审阅意见是判断申报人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重要依据,对申报人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鉴于保密性等多种因素,很多专业评审委员会未将评审会审阅意见反馈至申报人,致使申报人对于评审结果具体原因不甚清楚。因此可在不违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前提下创新反馈方式,例如以评委会评审纪要等形成具体审阅意见反馈至评审主管单位,使申报人详细了解自身专业技术及业绩成果不足之处,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在今后工作实践中提升学习针对性,督促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形成业绩为导向的良性反馈机制,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养。

总之,规范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强化责任主体审核责任,申报程序公开透明,是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的重要措施,才能维护职称评审工作权威性、严肃性。

摘要:职称评审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中重要一环,因此,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就成为人事职称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三方面入手,简要分析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3.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三

经研究,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名单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今年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分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产业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 纸质稿: 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使用手续。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 葛亮、冉晓丹、郭爱华

联系电话: 010-82512089、010-68208017、010-68208342

传 真:010-6827728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4.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四

各中小学;

2011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转公”的教师符合初级专业技术条件要求的(大专毕业满3周年)可以申报,考核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本人工作表现、考核达到合格等次证明(每年一张)。

二、填表说明

1、申报表封面“申报时间”统一为2011年10月15日。

2、申报表中内容可打印(含单位意见——第三人称),但校长签名不能打印。

3、申报表第7页的第二栏,申报人如无过失,由本人写“无”并签名;第三栏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没有发现有过失行为”,并签名盖章,日期2011年10月18日。

4、工作表12份,原件1份存于档案袋内,其余11份用蝴蝶夹夹在一起,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

5、公示表公示时间7天(认定除外):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学校核实意见写“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并盖章,日期2011年10月19日;教育组意见代写“情况属实”,日期2011年10月20日。

6、社保凭证填写后(初次认定除外)以校为单位于10月13日前上报教育组305室,同时打印社保名册一份上交并发送到QQ共享。

7、计生证明由所在学校先出具,交由当事人并带齐相关证明原件于10月13日(西胪、凤山、海埔石单元)至14日(波美、青山、内八单元)到教育组办理。

8、论文、述职报告末页空白处(或另附页)学校应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9、公示表、信息录入表、社保凭证、计生证明(勿贴纸)单列放入档案袋内,计生复印件与证书原件放在一起。

10、考核申报表中填写2009、2010、2011三年考核结果,证明在教育组共享下载,并由学校填写(均为合格),教育组盖章。

11、初次认定(学历小学教育在初中任教应参加评审),按“送审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审批表

(四)签定意见由学校填写:①工作表现②工作业绩③结论同意认定„„,由教育组签名盖章,日期2011年10月25日。

12、评审费与去年相同。

三、上报材料时间:2011年10月22—23日(星期

六、日)。

四、要求:各校要严格把关,工作认真细致,确保不出差错。

西胪教育组

5.浙江省财政厅申报高级职称的通知 篇五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评审资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著作论文、工作业绩与成果等评审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评审材料包括:《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附件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反映评审对象学历、会计专业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体现评审对象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详见《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1)和《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

四、评审材料报送程序。评审对象应当按照《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本通知的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拟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出具《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附件3)、相关证明和审核意见,其中《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填入单位审核意见栏。

评审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市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报送。各市的评审材料须经所在市财政、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报送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在杭省级单位人员的评审材料,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报送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送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五、报送时间。各市财政部门和省级单位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连同《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附件8)报送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并办理委托评审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手续。

六、省财政厅将《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汇总后,会同省人力社保厅按规定对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

为期7天的评前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对象提交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2010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组建。

八、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对象进行答辩面试、结合论文鉴定结果对评审材料进行审议,经评审通过的评审对象按规定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评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发文公布,并由省人力社保厅颁发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九、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综字〔2007〕100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另外,代收专家论文鉴定费600元/人。

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是完善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评价机制,发掘和造就高级会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人事、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工作,确保我省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

2.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

4.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外语免试审核表

6.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

8.2010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6.2013年医学院申报职称通知 篇六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34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卫发„2013‟57号《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院发

[2012]29号《关于印发《贵阳医学院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结合我院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今年我院的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一、为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严格 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要根据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空岗情况,综合评价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送评条件,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推荐。进一步落实好申报权在个人,送审权在单位,评审权在社会的职称评审综合管理机制。

二、因工作需要变动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从事工作与原工作分属不同系列,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申请转评现在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所 1

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经评委会批准转评的,其任职资格时间从原取得资格时间算起。对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资格的,必须按破格条件申报。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通过再教育达到有关系列推荐、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但其后续学历必须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在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原学历条件下任现职的时间折半计算。

三、2013年,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晋岗聘用人员、初聘人员须具备公需科目“工业强省战略”考试合格成绩,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达到所申报级别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我省从2004年起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制度,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不一致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资历计算时间应以聘任时间为准。

五、卫生临床岗位人员的职称,原则上遵照院发„2010‟20号文件精神,(一)卫生临床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教系列和卫生系列双重职称。

(二)凡在卫生临床岗位工作的教师晋升职称时,在首先晋升高教系列职称后,必须转评(考试)卫生系列职称。

(三)取得高教系列职称仍在卫生临床岗位工作的教师,应尽快通过卫生资格考试和转评获得卫生系列职称资格的方式取得各级卫生系列职称资格。

六、去年和今年到我院工作的博士、硕士,在参照院发[2012]29号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可直接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评审费标准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文件执行。高级350元/人、中级250元/人、初级80元/人。审查或政审未通过者,不退回评审费。

八、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9月13日。

2、申报人的材料先报送自己的基层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各种证书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盖章签字,原件退还申报人。2013年9月13日以前由基层单位统一报送学院教师工作处职称办公室。逾期不再收取材料。

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为A4大小。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页

由教研室负责人签字盖教研室章;单位推荐意见一页,基层单位意见由各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系部章。

3、审查或政审未通过者,不退回评审费。

4、评审表“基本情况”一页“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一栏填写

拟申报评审的专业。

5、核心期刊以“北图2012年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6、SCI收录论文及影响因子必须要有贵州科技情报所检索证明。

7、评审费由系部统一存入指定帐户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王凯;账号:24020***666

贵阳医学院教师工作处

7.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七

一、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范围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领域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 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一) 在实施腐蚀科学技术研发项目中, 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具有显著的技术特点和明显的技术进步, 与已有同类技术相比, 技术经济指标优于同类技术;经一年以上生产应用, 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 长期从事科学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性事业, 经过实验检验, 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 保障工程达到先进水平。

二、科技进步奖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个人申报项目还需填写《推荐书》) , 并附以下附件材料:

(一)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获奖证书或评估报告;

(二) 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三) 发明专利证书;

(四) 软件登记证书;

(五) 已获经济效益证明 (有财务公章的证明) ;

(六) 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的业绩证明;

(七) 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软盘一式两份。

中国腐蚀与防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推荐书等文件可从学会网站www.cscp.org.cn下载。

三、申报渠道

(一)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公司及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所属会员单位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可向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直接申报。

(二) 个人项目申报需有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理事 (三人以上) 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四、评审程序

(一)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申报项目的受理工作, 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 形式审查合格者送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获奖项目需有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公之二) 同意。本奖种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奖励等级。

(三)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提交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根据审议结果作出获奖决议并进公示, 公示时间为30天, 最终获奖名单由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统一公布。

(四) 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被授予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牌, 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五、申报具体事项

(一)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

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排序方面争议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 (如格式、份数不符合要求、签章不齐、材料不全、填写不工整等) 且在评审前无法改正的, 本年度不予受理。

(二) 申报材料报送: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人:李静 李久青

电话:010-62397592 62320080

传真:010-82372305

网址:www.cscp.org.cn

(三) 申报每一项科技奖励项目需交纳预审费和评审费2000元。汇款用途请注明科技进步奖评审费。

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海淀东升分理处

8.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八

各有关单位:

集团公司2011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1年12月31日前在工程、技术、管理岗位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基本要求:

1.有丰富的科研、设计或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重大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的科技成果有评价和鉴定能力;

2.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和经历; 3.有编制本行业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或者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制定技术方案、技术设计等工作的能力和经历,并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历条件:

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积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三)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工程设计创新奖、优秀工程等奖项)、优秀工程勘察奖、找矿成果奖、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地市级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负责过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改造任务或先进技术、先进工法、重大管理方法的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两项以上并经企业认定; 5.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被采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两项以上;

6.参与编制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参加大、中型企业改扩建项目的文件,有两项以上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7.参与制订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两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项以上;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9.负责处理或排除重大生产故障,措施得当、组织有力、效果显著,并经同行专家认可,受到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者;或者解决本专业某项复杂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10.承担前沿学科的课题,研究周期在三年以上,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该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在信息研究工作中有一定专长并取得重要成果,对促进信息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有明显成效,发表的论著或专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内刊物(带CN或ISSN编号)上发表,两篇以上;

4.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个人申报材料提供的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

(五)破格条件:

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同一项成果,符合下述两条以上者视为只满足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1.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已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被该项目参加人员公认为主要业务骨干者;

2.解决了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推动了生产技术进步,为企业或主管部门认定或有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成果者; 3.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的学术论文;

(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执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

二、申报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登记卡》及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附当地与成绩单或合格证相对应的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需填报《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

4.主送论文一篇,有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的评述意见(附同行专家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组织答辩记录;

6.由单位编写的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的“综合材料”一份;

7.各种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取得学历的历次学历证书)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15份(附件2); 9.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必须按附表格式、大小打印,并报电子版。

为保证以上材料的真实、可信,请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查。一旦报来发现有不真实或不清楚填写的,材料将被退回,同时视情况严重程度,取消申报资格1—3年。

报送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封面必须贴好认真填写的“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中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实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2.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意见栏中注明。

3.申报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意见栏中要提出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印章。

4.一式15份的评审简表要求单位审查并在表头盖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可信。

5.为便于评审通过后集中办理任职资格证书,请各单位在集中给通过人员办理证书时提供1张小2寸正面照片,提交评审材料时暂不上报照片。

四、收费标准

高级职称600元/人(其中:评审费500元,答辩费100元)。

9.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九

各单位:

现将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对申报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发至各学校,申报论文鉴定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论文鉴定要求:

1.各学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文件准备相应材料。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徐教职称[2015]1号)文件要求,把握论文鉴定范围、篇数。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核对申报人员电子文稿与纸质文稿是否一致,经核查不一致的,将按违纪处理。

3.课题、论著与本学科相同或相近。课题需具备:立项文件—研究方案—主持证书—结题证书—成果证书(其中规划课题成果必须有一篇市级发表论文)。

4.教育学会、陶研会省三等奖获奖论文不予鉴定;教育学会、陶研会市二、三等奖获奖论文不予鉴定;(符合陶研会论文鉴定条件必须是2010年以来获奖的论文)5.每人须交论文鉴定费用50元。

二、材料上报注意事项:

1.电子文稿内容报送要求见附件4-1,4-2,申报材料均需与电子稿完全一致;

2.发表论文鉴定材料装订顺序:发表论文鉴定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询页(例:查询登录百度—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或报刊—媒体名称中输入杂志名称—查询详细—打印)、知网等数据查询页、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简版报告、全文标红报告)、论文原件(注:论文查重由县教育局检测);

3.获奖论文鉴定材料装订顺序:获奖论文鉴定表、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简版报告、全文标红报告)、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论文原件;(注:论文查重由县教育局检测)

4.材料袋封面见附件5,封面所填内容应与袋内材料完全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5.汇总表需严格按市文件要求填写,由学校职称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材料袋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相一致;

6.申报教师论文电子稿,一个学校一个大的文件包,文件包含两个文件夹,一个发表的论文文件夹、一个获奖论文的文件夹,每一篇论文WORD文档格式按市文件要求报送。凡未按要求报送的电子文稿,不能正常检测的责任自负; 7.电子文稿、汇总表报送时间:

2015年2月2日——3日上报电子文稿及汇总表,电子文稿 2 和汇总表一经报送不得更改。论文鉴定费随汇总表一同上交,因论文检测工作繁杂,工作量大,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论文电子文稿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yjzcb@163.com,纸质汇总表交教育局职称办,联系电话:89618373。

三、论文材料报送时间:

2015年3月5日,上午:各高中;下午:局直单位、中心校; 2015年3月6日,上午:城北初中;下午:城南初中。

四、报送地点:沛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职称办。

各单位一定要按市、县通知要求上报论文材料。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经市、县教育部门专门检测软件查出电子稿与纸质稿不一致或有抄袭剽窃现象的论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单位职称负责人全县通报批评。

附:徐教职称[2015] 1号文件

各校请注意:2月2号报教委,发

石主任信箱

沛县教育局

10.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十

按照《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以“凯盛杯”冠名,冠名单位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将2010年度申报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及要求

申报工作按《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革新奖励委员会严格按“技术改造类”;“技术开发类”;“技艺工法类”三种类别的内涵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从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一等奖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项目。全国性建材行业协会和中央国资委直属企业集团可自行组织评审,并从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中遴选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

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请仔细阅读申报书中“填写说明”并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其中:项目简介要概括革新内容、创新点和革新成果的应用效果,字数不得少于800个汉字;创新点是革新成果的亮点,它不等同于项目实施中技术革新的全部内容,它是成果中最具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革新内容;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按每个完成人对本项目的技术贡献认真填写;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要完成单位项目,均应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评价附件,其中专利要有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的复印件,检测数据应由有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提供,使用报告应由用户提供。凡推荐参加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奖的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申报书正式文本4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

⑵申报书WORD电子文档,含说明本革新成果的数码照片2-3张及每张照片的相应文字说明(发送到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

⑶附件1、附件2各二份。

由于2010年奖励办公室将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试行网上评审,因此要求推荐上报评奖项目的电子文档材料一定要与纸质申报书同时送达,纸质申报书不需装祯。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于2010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申报书及附件:

⑴附件;

⑵可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www.cbminfo.com下载。

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

jgb 2007@sina.com

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彭春华、王媛俐

联系电话:(010)88376354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政编码:100831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11.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十一

各盟旗县分工公司,各部门

2015年度通信专业中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相关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为公司在岗从业人员,申报的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

(二)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

3.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通信管理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

5.1990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学历人员,连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三)申报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四)通过职称外语B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

(五)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个模块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

(六)近三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暂不能申报参加评审。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前——个人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相关材料,至个人所在部门或旗县分公司。

(二)3月15日-28日——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申报人的材料,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应上报,符合条件、同意申报的,由各单位统一上报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视为放弃。

三、需准备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1份,要求项目填写齐全、贴近期照片;

(二)《个人信息表》(附件2)1份;

(三)专业技术相关奖项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试申请材料;

(六)专业技术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2000字左右)。

(七)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两张。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求评审表、个人信息表填写内容准确、规范;报送材料齐全完整,严禁弄虚作假。报送材料每人一袋,文件袋正面粘贴《中国联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二)各单位要统一填写《人员信息汇总审查表》(附件3),并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1页“基层单位意见”由员工所在部门或旗县分公司填写并签字、盖章。

(四)申报人员须交纳评审费170元/人。

(五)请于2015年3月2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及评审费报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个人信息表 3.人员信息汇总审查表

12.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十二

各有关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为做好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委托代理人员的初级职称考核确认及转正定级工作,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请符合条件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于2012年8月30日前到本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确认对象

1、申报“员”级职称:

全日制普通中专、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见习期;

2、申报“助理”级职称:

★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聘任“员”级职务工作满两年;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见习期;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见习期。

二、应提交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表》原件一式二份;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原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原件一份

5、“员”级证书或确认表(该材料仅限已聘任“员”级职务工作满两年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的代理人员提供)

三、填表说明

1、表格中“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基层组织意见”一栏需实际工作单位对个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定,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表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批准机关审核意见/批示”等栏目均由我中心审核填写及提交有关单位;

3、“本人经历”、“工作简历”栏只需填写见习期经历(毕业后就业报到起一年为见习期);

4、“自我鉴定”栏应包含:见习期一年内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专业工作;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如何;所取得的具体工作成绩和业务能力。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中“自我鉴定”结尾请写上“试用期满,现申请转正定级,望研究批准。”;

5、表格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内容可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或打印,“自我鉴定”栏最后须亲笔签署姓名,表格只能提交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联系方式

请各位代理人员将有关材料用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于本中心,采用邮寄方式的人员请于邮寄前和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4层418室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06299、87553103 传真:0591-87806299 电子邮箱:xxrc@fjit.gov.cn 网址:http://fjite.gov.cn 公交站点:八方大厦 附件:

1、《职称评定学历、资历和获得任职资格的方式对应简表》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3.职称申报的通知 篇十三

为推动皮革和制鞋行业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科技实力,2014年“段镇基皮革和制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启动,望广大科技工作者带着您的成果登录“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www.clf.cn)”或“中国皮革和制鞋网(www.leather365.com)”查看详细信息。欢迎申报。

详情垂询:010-64337759 64337763传真:010-64351739联系人:朱晔于大江

14.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要点 篇十四

为了方便大家操作,我们把职称材料要求的有关文件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9,供大家参考。这个材料对整个职称材料作了一个细分,哪些材料是单独放的,哪些材料是需要按一定的顺利装订成册的,哪些材料是个人准备,哪些材料是单位提供的,都一一列举了出来。有关统一的表格材料可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下载。下面,我从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材料要求以及单位申报材料要求三个层面向大家一一介绍。

一、职称申报程序

今年高级职称的评审实行学校考评推荐、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刚刚贺处已经对今年的评审程序作了详细介绍,这里我再简单重复一下。

(一)学校考评推荐。

1、明确岗位。学校当年的评聘岗位职数必须确定到专业。且已核定的评聘岗位职数须向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2、对岗申报。学校组织申报时,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整理材料。这里强调的是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填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承诺书》,即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10。

3、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教学测评。考评推荐领导小组按学校评聘岗位职数总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5、测评公示。按1:3比例确定的参加综合考评人员的基本信息以省教育厅职改办制定的《公示表》形式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这个《公示表》针对学校层次的不同有本科院校、高职高专、中专以及中小学四个版本,具体见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1-4,请大家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

6、资格送审。正常参评对象只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破格申报对象需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然后就是经省职改办批准的《2012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审批表》需一并报省教育厅职改办。经资格审查后,我们将各校资格审查材料退还给学校。

7、学校综合考评。学校按今年评聘岗位职数总额1:1.2的比例差额确定向省高评会推荐的参评对象。

8、结果公示。这里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推荐上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将向省高评会推荐对象的评审材料、公示表,未推荐对象的评审表和所有申报对象的花名册、学校综合考评排序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这里所指的花名册是按1:3比例确定的申报人员的系统导出信息花名册,学校综合考评排序表的样式见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7。

(评审表签署意见的问题……)

(二)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0、学科组评议。

11、省高评会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和各学校公示评审结果。

(四)行文确认。高级职务由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文确认。

二、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件依据:

2012年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要求(含认定)按我厅职改办《关于报送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2〕16号)的规定执行。

(二)职称材料准备基本原则

1.真实、宁缺勿假;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夸大,不缩小。在每年的职称评审过程中,总能收到对极少数参评同志所填报材料不实的举报,主要指造假或抄袭。这些举报,对评审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或多或少对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造成一些负面的效应。另外有些同志提供的材料没有造假、抄袭,但在材料的填写中出现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供材料不符的现象,而给评委留下不良印象,最终影响到评审结果等。对于以上情形,情节严重的,牵扯到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也可能引起行政调查或民事纠纷,并追究有关责任。因此,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

2.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职称评审过程就是一个展示自我的过程,如何让自己的亮点、优势能充分展示出来尤为关键。一方面要求材料层次清晰,既包括奖项、成果、课题、论文大的类别层次清晰,也包括同一类材料不同排名、不同级别的材料层次清晰;另 一方面要求材料内容前后一致,既包括不同材料中所反映的内容一致,如公示材料、评审表、评审材料以及附件材料所反映的内容一致,也包括同一材料业绩成果等目录与所附证明材料一致。我们在职称有关表格设计上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只要各位老师指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就能很好地展示自己。具体材料组织将在后面材料详解环节讲解。

3.除评审表中有关栏目要求填写“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其余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4.除部分要求单位填写的意见及签名外,材料一般要求打印; 5.除部分表格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

(三)评审材料及有关政策 1.总的样式;

包括了4种表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送审论文原件、破格材料、所任教课程的原始教案(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等。如图所示。

2.表格部分;

①参评表:高、中级均为1份,要求双面打印,用A4纸打印并用胶粘好。

a.学历简况及工作简历

b.申报单位意见由校改办统一填写 ②评审表

a.分支专业的填写均要求查询《职称软件编码及有关表格式样》 b.继续教育栏

c.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d.论文、著作及重要学术报告登记 论文要求: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国家级”、“省级”论文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论文:

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如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③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

1-6项由本人填写,审核人审核;7项由教学单位填写并盖章。表中“审核人”是指院长(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高、中级均为1份,要求双面打印,用A4纸打印并用胶粘好。

表中5栏“学生评价”可参考“教学情况调查表”展开调查,或教务部门与学院(系)对教师所任教课程已进行的调查结果亦有效,“学生评价”可填“优秀,20%;良好,60%...”;“学校评价”由各学院(系)以 学校教学督导团专家所作课堂教学考核结论为依据填写。

④公示材料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填写公示材料表。公示材料样式分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小学四类,不同申报对象选填相应类型表。

申报高级者上报材料时要求提供公示材料电子版和纸张版2份,用A3纸打印。学校将其中1份统一公示,1份上报。

书面公示材料上提供的承担或参与的教改、科研项目及鉴定、获奖情况等需经学校教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教学工作量和发表论文、著作情况需经各基层学院(系)审核盖章。

3.审查材料部分;

a.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单位核实、盖章,材料放置顺序均按《材料要求》要求放置。

b.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免试表

符合免试条件的主要有: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TNF(法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NTD(德语)(成绩要求55分以上)、NNS(日语)、TПP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成绩达到300分以上)、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者,成绩120分以上可免高级职称外语,通过中级者,成绩90分以上,可免中级职称外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5.0分以上),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5.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等。

2005年6月份以来的六级考试采用全新的记分体制,取消发放合格证书,仅提供成绩单,暂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免试范围。如图所示。

c.计算机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

根据《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凡申报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聘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取得的由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1个科目(模块),须提供对应复印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4.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5.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d.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关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般要求: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参加任何一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须先通过单位到政府人事部门登记备案。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部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省人事厅负责全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

由上可知申报高级者与申报中级者区别:政府人事部门(验印)机构不同。

申报高级者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申报中级者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e.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申报高级者须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每年1份(2006-2010年),申报中级者须提供近4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2007-2010年)。

f.责任卡

①教案材料只限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 ②病历材料只限申报卫生系列职称人员; 4.评审材料部分;

a.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者及所在院(系、部、处)负责人共同签名,单位盖章。b.述职报告

无特定格式(除自科系列),自行撰写,一律要求打印,只装订1份。有份数要求的系列多余的放入档案袋内(各系列需要提供述职报 告数量见各系列需要提供职述报告数量一览表)。自科系列有单独的表格“自科系列述职报告表”。

c.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

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所列各项材料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应与评审表及公示材料上填的一致)。

“评审材料”-“成果、论文等目录”中页码是指所列材料在该“评审材料”中的位置(具体第几页),以方便评委专家查找。因此,对于非主要的“成果”、“项目”、“论文”等没有装订在该“评审材料”中的,其页码可以空缺!

5.送审论文原件部分;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本人水平的专著、论文原件,送两篇以上者,须装订成册,并标明“

申报

职称送审论文”(正高要求送审3篇论文、副高要求送审2篇论文、中级要求送审1篇论文)。其他著作论文材料如较多,可另装订成附件。

6.破格材料部分;(仅限于破格申报人员,装订成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技术人员,须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成果、课题、论文及有关材料,可作“破格材料”单独装订。目录格式按照“评审材料”中“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格式,须标注各项材料所在的页码。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课题复印件包括项目书、立项下文、经费本等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所列各项材料均要求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对于破格人员,审查材料要求放“破格申请的有关材料目录”,因此破格材料中的目录一般要求与审查材料中“破格申请的有关材料目录”一致。

7.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

8.附件材料;

主件材料、破格材料要求以外的材料都需提供复印件装订成附件材料,目录格式按照“评审材料”中“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格式,须标注各项材料所在的页码。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课题复印件包括项目书、立项下文、经费本等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所列各项材料均要求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9.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a.申报讲师需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b.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c.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⑴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⑵实验教学教案或档案1份 ⑶实验报告1份 10.有关要求; ①所有的材料、表格均可从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除部分表格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

②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有关部门印章。

③除表格外,所有材料均按统一封面样式分类装订,不收零散材料。

④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系列、职务及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送审)单位、申报职务、学科专业。

⑤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⑥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四)认定材料及有关政策

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号)规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后,可根据其政治表现和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初次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外省调入或行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有以下几种类型::(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4)获双学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助理”级,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可减1年),认定“中级”;

(6)获博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中级”;

(7)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调入认定。从外省调入或行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材料要求:初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调入人员重新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须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通过“湖南职称管理系统”采集上报的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材料电子文档。

(三)特别信息材料。省属本科院校、厅委直属高校参评高校教师系列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和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务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用A4纸打印)及其Excel表格文档。

(四)省属本科院校及厅直单位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档案袋封面须明显标记“大工程”、“土建”、“林业”、“交通”、“地勘”、“公安”等具体系列名称。

(五)经教育部授予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附交教育部审批相应学科评审权的文件(或省教育厅的转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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