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查进度计划(精选9篇)
1.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一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报告工作的机关应当向会议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在每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发给代表。
第三十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审议工作报告时,主席团可以将工作报告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并将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会议。
第三十九条 各项工作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对报告中重要和专门性的问题,主席团可以组织有关代表进行专题审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工作报告的机关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第四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工作报告的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工作报告作必要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向主席团汇报;必要时,作补充报告。
主席团应当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印发会议。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交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在10日内将采纳初审意见的情况向财政经济委员会通报。
第四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财政预算收支表(草案)印发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代表,并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2.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
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全国财政收入亿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增长.%;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亿元,收入总量为亿元。全国财政支出亿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增长.%;加上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亿元,地方财政结转资金亿元,支出总量为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赤字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亿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增长.%,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亿元,收入总量为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亿元(含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完成预算的.%,加上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亿元,支出总量为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亿元,比预算减少亿元。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亿元限额之内。地方财政收支差额亿元,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确定的战略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企稳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全国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三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就业等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中央转移支付结构有所改善,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有所扩大,上缴比例有所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有序进行,中央财政预算和中央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资源税改革开始试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正在认真核实清理,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报告中专门汇报了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体现了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收入预算的编制需要研究改进,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有些预算下达拨付较晚,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支出绩效考核比较薄弱;财税体制不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比重偏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困难较大;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过快,支出管理亟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过多,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国务院提出的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财政收入安排亿元,比上年增长%,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亿元,全国财政收入总量亿元;全国财政支出亿元,增长.%;收支相抵,全国财政赤字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安排亿元,增长%,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亿元,中央财政收入总量亿元;中央财政支出安排亿元,增长.%;收支相抵,中央财政赤字亿元,比上年减少亿元。到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差额亿元,与上年持平,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体现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年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依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对于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和扩大内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研究制定科学、统一的财政收支口径和标准,全面统计我国政府性收支,提出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国家综合预算收支汇总表,合理把握财政收支规模。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和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对小企业和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的作用。清理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不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的基金收费项目,研究将部分收费项目改为税收。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
标,建立财政基本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进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实施更加积
极的就业政策,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做好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工作。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落实建设资金,规范分配管理,提高透明度。建立民生支出报告制度和跟踪监督机制。贯彻勤俭节约方针,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今年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除按法律规定用于增加相关支出外,应用于缩减财政赤字或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一般不再安排新的支出。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出让和收支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问责。从年起,应当将地方的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年审计工作应将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作为一个重点。
(四)健全国家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力争在年将中央本级预算中的重点支出细化编列到“项”。适当压缩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防止重复建设。加快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安排,在年年初将中央本级%以上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入部门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管理,增强预算严肃性。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增加用于公共支出的数额,年应当向全国人大提交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严格执行将政府性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按照预算制度安排支出。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
(五)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加快建立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性,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归并、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尽快制定转移支付管理条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科学确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加大保障力度,合理分担责任,力争在年落实到位。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切实保障部门基本经费支出需要。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研究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防范财政风险。
(六)加强财税立法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积极做好预算法修改工作,以推进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加强税收立法,推进增值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健全税收征管,及时将条件成熟的税收法规上升为法律。
3.强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探讨 篇三
重点,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依法监督,强调监督的合法性
法律规定了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基础。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预算进行审查的有关规定,可以延伸至对部门预算的审查。也只有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才能确保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同时,当前与预算审查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如农业法(就农业投入)、教育法(就教育经费)、科学技术进步法(就科学技术经费)等法律法规都有具体的要求。因此,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有法可依,极为必要的。
二、突出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人大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遵循需要与可能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进行审查。着重对收支是否平衡;收入是否合法、合规,支出是否合理、透明;公用经费标准、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农业、教育、科技等经费安排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综合经济部门与专业部门安排的项目是否一致,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到位;预算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注重程序,把握监督的关键性
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应与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基本同步,略有提前。首先, 提前介入,参加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会议,了解预算编制的要求和标准等情况,掌握编制进度,确定部门应提交人大常委会及人代会审议或备查的预算部门;其次,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财政、税务、计划、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意见,听取预算部门的汇报,征询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听取人大各工作机构的意见;再次,初步审查,人大财经工委会同人大其他相关工委,听取财政部门和预算编制部门关于部门预算的说明,对预算草案提出初步审查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会议审议或备查。
四、跟踪问效,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随着预算制度改革的深入,人大在审查本级预算时,对部门预算的审查也将不断加大力度。而对部门预算意见的处理,是全部审查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反映出来,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行为。将审查意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或在人代会上预算审查报告中反映出对部门预算审查意见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明确要求政府应当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批复部门预算。同时,根据需要以人大常委会名义行文,将具体意见送交政府,并督促财政部门根椐人大审查的意见批复部门预算。批复后,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事务由人大财经工委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力求监督的准确性
4.关于督促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 篇四
在10月10日召开的预算布置会上,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抓紧落实已经下达预算指标的支出进度,但截至到10月底市教委的总体支出进度只达到68%,有75%的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还不到80%,还有9个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还不到50%,大部分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都在50%至60%之间,要完成全年的支出目标任务还非常艰巨,希望各预算单位抓紧11月份这个关键的时机,一定把支出进度抓上去。如果在这个月份不能基本完成全年的支出任务,到12月份就要开始年终结账的前期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按照惯例要提前关闭,到12月份再抓支出进度就来不及了。
为了确保完成各预算单位要将已经下达的预算指标在年底前全部支出的目标,现对各预算单位再次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支出进度,采取切实和有效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在保证资金效益并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下将支出进度抓上去,希望各预算单位加强内部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市教委完成支出任务。
二、今年的预算下达时间比较早,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追加预算指标的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压缩出国人员经费和购置国外仪器设备的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外,没有其他理由推迟预算执行进度,当年的预算必须当年完成。如必须要推迟到2010年执行的按照10月10日预算布置会上的要求正式行文上报,经批准后才能推迟执行,否则必须在年底前执行完毕。
5.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五
内容预览:…… 2.7亿元,完成计划的1 04.6%,支出预计完成1 2亿元,占预算的9 8%,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亿元(含土地出让收入支出6亿元),关于市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2009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超额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继2 0 08年首次超过40亿元后,又突破50亿元大关;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保障;财政各项改革持续推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关于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关于市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200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52亿元,为计划的109.5%,同比增长22.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 1.6亿元,为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16.7%。财政支出预计完成50亿元,同比增长22%。(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地方一般收入预计完成1 2.5亿元,为预算的1 0 0%,同比增长10%。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为保护作者权益,此处省略,需要浏览全文请注册或登录……
……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继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权分离”机制;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积极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财务行为,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对部门、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六
颁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文号: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02年第3号
颁发日期: 2002年03月25日
实施日期: 200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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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预算审批,加强预算监督,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总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下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的变更方案;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撤销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市本级预算草案、预算变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审,协助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市预算草案和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并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
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部门)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章预算的审查与批准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依法编制的市预算草案应当包括市总预算草案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市本级预算草案应当在财政开始前编制完毕。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市本级预算草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本级预算草案。
1、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表(科目列至款,重要的列至项);
2、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科目列至款,重要的’列至项);
3.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表;
4.建设性支出的重大项目表。
(二)关于总预算草案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l、上预算执行情况;
2、本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3、预算收入和支出确定的依据;
4.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5、实施预算的主要措施。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市预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并提交市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和以下材料:
(一)一般预算收入的测算依据及说明;
(二)财政对农业、教育、科技、环保、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情况表;
(三)各部门预算情况;
(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有关项目表。
第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预算草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真实、合理,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得当;
(三)各项收支依据;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的情况;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财政经济政策;
(四)贯彻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的情况;是否隐瞒、少列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
(五)预算支出结构情况;是否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六)群众关心的涉及预算收支的重大问题是否做了恰当安排;
(七)其他重要问题。
第九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市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应当及时调查了解上预算执行情况、本预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和有关部门对预算安排的意见。
第十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收到市预算草案后,应当征集有关单技意见。并在收到市预算草案二十日内,举行全体会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市财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列席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回答询问。
市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市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后,应当在十日内将采纳的情况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市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情况,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期间,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报告。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的初审报告,可以作为参阅材料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印发全体代表。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市预算草案和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印发全体代表。
第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预算草案,可以采取分组审议、专题审议、代表团审议和 大会审议等形式。
第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预算草案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质询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说明或者答复。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预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预算草案修正案。
提出的预算草案修正案,依照《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对市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专门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
市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连同决议草案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议草案。
市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列席预算草案审查会议,回答询问。
第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和决议中同意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应当一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三十日内,市财政部门应当将批准的市本级预算批复各部门,并将批复部门预算的情况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
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之前,市人民政府可先按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市本级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级市经其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变更或者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预算变更的审查与批准
第十九条 在本级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进行下列部分变更的,必须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一)预计预算减少收入或者增加支出,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的;
(二)农业、教育、科技、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的预算支出需要调减的;
(三)批准预算的决议中强调确保的预算支出项目需要调减指标的;
(四)调增或者调减预算收支涉及科目超过预算科目30%以上的;
(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提请审批的其他变更。
遇有以上变更情况,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当列明预算变更的原因、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
第二十条 在本级预算执行中,需要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列明安排使用的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预算变更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预算收支变更方案及有关详细材料提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应当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提出初审报告。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预算变更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将预算收支变更方案及其报告提交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对预算收支变更方案作出决议。
第四章决算的审查与批准
第二十三条 预算终结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的市本级决算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市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并提交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市决算草案及与本办法第七条所列的预算材料相应的决算材料。
市审计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并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市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的会议举行前,召开全体会议,对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提出初审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将市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市本级决算草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
(二)关于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十七条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如实反映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审计评价;
(二)预算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对市本级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等进行审计的情况;
(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的处理情况;
(五)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决算草案是否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预算收支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重点支出是否得到保证,是否按计划进度拨付,资金运作是否发挥效益;
(四)预算超收安排使用情况;
(五)预算结转、结余情况和其他重要问题。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有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经过审议,对市本级决算作出决议。第三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质询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说明或者答复。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就决算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听证会或者依法进行特定问题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决议;可以就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自市本级决算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市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决算,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该项决算的决议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收支的平衡情况;
(二)为实现预算采取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预算收入依法征、缴情况,有无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有无截留、占用或者挪用;
(四)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足额拨付预算资金情况;
(五)预算收入和支出的依法管理情况。有无违法将预算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有无违法改变预算支出;
(六)有无违反国家规定将预算资金有偿使用,有无违法将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款项擅自改变用途,有无将预算周转金挪作他用;
(七)有无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扣减或挪用上级补助的事业专项资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九)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至少两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因上级人民政府近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变化,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半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 在市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部门应当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下列事项: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事项;
(二)预计预算总收入减少额超过预算额5%的;
(三)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决议的情况;
(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第三十五条 市审计部门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应当每半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汇报。
第三十六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听取市财政、审计工作的汇报或者报告后,对其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其制定的有关预算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供经济、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综合性报告及有关信息资料和说明。
第六章附则
7.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七
北京市南水北调财政预算
支出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南水北调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财政预算高效完成,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市南水北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南水北调办机关各处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办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财政预算包含年初批复预算及年中批复的调整预算在内的全部财政预算资金。
第二章 预算执行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预算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责任人,对本部门财政预算的组织实施、执行进度、合法合规和绩效结果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对财政预算的实施和执行进行督导、协调。
未进行督导、协调,或督导、协调不力导致财政预算未 按计划进度完成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五条 各预算单位、各部门须指定1名预算管理员具体负责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确保达到预算支出进度要求。
第六条 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对预算执行承担直接责任。各预算单位应于收到年初预算批复的一周内,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及项目实施计划,分项目、分月编报本预算执行进度用款计划,报办公室财务处,坚决杜绝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未编报用款计划而无法支付资金的情况发生。
各预算单位未按以上要求报送,或报送的进度计划不真实、不完整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上年结转结余和本年批复预算,各预算单位应在财政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执行进度。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应于确定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导致财政资金被收回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八条 各预算单位应按我办印发的《北京市南水北调财政项目预算调整流程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手续。不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或调整项目内容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部门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三章 预算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财务处报送预算执行快报,并附文字分析说明。
第十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实行监管。
第十一条 主管单位采取召开会议、实地约谈、信息通报、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强化预算执行责任,督促各有关预算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二条 各级监督检查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
第十三条 各预算单位依法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逐项整改落实。
未及时整改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第十四条 各预算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中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的,各预算单位负责 3 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承担间接责任。
第十五条 预算执行情况列为北京市南水北调目标考核内容,以推动各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
各单位预算支出进度应与时间进度匹配,凡没有按时达到预算执行进度规定目标的(不可抗力及市南水北调办统一调整项目除外),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预算单位负责人责任。
执行预算进度“一票否决”的规定,凡6月底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50%的单位,取消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凡12月底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95%的单位,取消其单位领导年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各级预算单位在推进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保证预算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对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开支未列入预算的支出、转移财政资金等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预算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指预算单位中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第十八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京调办 „2011‟27号文废止。
附件:
8.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八
2018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无疑是预算“实质性”审查迈出的重要一步。要做好这项工作,真正实现“实质性”审查,笔者认为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的获得、学习和理解问题。
财政支出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每个领域都有相应的财政政策,而且政策不断调整变化。这些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都在党政部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很难全面、系统、及时地获得政策内容,客观上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为人大监督带来了困难。建议:党政机关出台或者转发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应当抄送同级人大。全国人大、省人大定期汇集各项政策,建立政策信息库,开展有关政策专题培训,帮助市县人大同志的理解和掌握政策要点,让审查监督有据可依。二是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业务指导问题。
从目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现状来看,一级人大审查一级预算,全国、省、市、县人大,基本上是各审各的预算。就市县人大而言,无论是政策水平,还是审查能力,都无法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相比,加之上级人大业务指导相对缺乏,导致审查质量参差不齐。建议:上级人大在预决算审查工作启动前,应当召集下级人大开会,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审查要求,提高审查的政策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预算执行情况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以往的监督实践中,人大获得的预算执行情况信息,都是财政部门报送的,客观存在信息报送不全面、不系统、不细化,甚至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将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要在建好联网监督系统的基础上,抓紧谋划建立完善使用管理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专项资金上,关注是否按照政策进行分配、申报是否公开透明、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绩效目标是否实现等,定期汇总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不断增强监督实效。9.预算审查进度计划 篇九
(一)、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的工作量、各工种施工难易程度、环境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季节性施工的气候影响因素、可投入的机械设备及人力及技术状况,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对本工程实行快速流水作业。争取按期限完成是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合理安排流水段进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确保施工中主次结合,以扩大施工面,实现平等施工和缩短工期,保证在计划总工期内完工,并确保质量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保证,从而使得各阶段得以顺利完成。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推行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核算为依据,以合同工期为目标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经理对工程进度负直接责任,主要管理措施如下:
1.1 各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1.2 项目部建立由施工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日常施工碰头会议制度,总结一天的工作情况,布置第二天的工作任务,将进度计划落实到每一天。
1.3 项目部提议召开定期的协调会议,有甲方、设计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将工程情况反映到各个部门,解决有关急需解决的问题,协调各横向单位间的关系。
1.4 加强施工准备,这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异已作业条件的准备等。认真熟悉建设文件、施工图纸掌握设计要求、工艺流程、适用规范和工期要求,编制出切实可行的确保总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关键节点要准时到位。
1.5 在监理公司及甲方驻现场代表的统一指挥下,和各有关施工单位密切协作,统筹兼顾,合理组织施工工序的交叉,为其它施工单位创造施工条件,以确保整个工程能按期竣工。
1.6 掌握和控制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人力、物力的平衡调度。保证施工按计划正常进行。配合措施
1、与发包人的配合与协调措施
1.1我公司一旦中标后,立即与发包人取得联系,办理合同签订文档相随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投标承诺做好人员、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的组织工作。
1.2合同协议签订后,将尽快与现场发包人代表取得联系,根据发包人代表在本项目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权限,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及与发包人的主要接口人员,并报发包人备案,以便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的联系和沟通。
1.3工程进点后,按合同规定及时接收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通道、施工电源、生活用水接口、通讯接口及测量控制网。具体落实与本标相关的工作程序与要求。与供电、供水管理部门联系落实与本标相关的工作程序与要求,为各部门在现场开展的各项工作提供方便。
1.4与发包人协商确立工程协调例会制度、双方文件收发及信息传递方式等。施工过程中及时向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通报施工情况,协商工作事项,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5施工过程中积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工作例会,及时圆满完成发包人分配的各项工作; 1.6施工中积极派员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出厂验收,并协助发包人和监理人对由本标负责安装的金属结构设备进行验收,并负责接收、保管和维护。
1.7统一服从发包人对营地的管理,主动与其它承包人和当地政府及居民共同处理好关系,特别是尊重当地民族的习俗。
2、与其他承包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2.1服从发包方调配、建立相关制度:由于其他承包人队伍施工工期可能直接影响本工程工期,因此在总体上应统一排布施工进度,并服从业主统一安排。施工局指派定专人负责与其他承包人的工作协调,作为日常工作协调措施。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定期与其他承包人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建立业务联系制度,与其他承包人之间工序上的施工业务交往均应采用业务联系单、备忘录、会议记录等书面形式,保证施工行为的规范,有据可查。
2.2施工场地协调:严格按招标文件界定的场地进行施工布置,在发包人、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处理干扰问题。对于规划不尽合理的场地,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不占用其它承建单位的施工场地,在满足本标使用的前提下为其它标段提供便利。根据使用时段的不同,有些施工场地的使用权可能会进行调整,为此我方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按时交接不再使用的施工场地,利于其它单位施工。
2.3交通协调:场内道路为各承包人共用,加强本工程范围内的交通通道的运行维护,确保畅通。遇特殊情况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对使用交通道路的协调。提高运输设备的完好率,加强车况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加强对所属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保障安全行驶与文明行驶,减少事故与干扰的发生。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通道和交通线路,从本质上解决好施工通道的干扰因素,解决交通的干扰问题。
2.4施工进度协调方面,根据发包方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和其他承包人一起对进度进行协调,并互相监督调整施工行为,确保不影响总工期。在施工质量上,共同服从于业主、监理的施工质量监督,做好施工工序的交接配合工作。
2.5其他配合协调:如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的使用等,我方将尽量给与方便。
3、与监理人的配合与协调措施
3.1工程开工后,及时联系监理人,以便监理人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2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理人的各项管理程序和制度,使监理人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积极参加监理人组织的工程工作例会,及时圆满完成监理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3.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供本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由承包人负责设计部分的施工图纸(包括临时工程与设施等设计),施工中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等。
3.4签署协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各种图纸和文件,内容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布置设计、临时设施设计、主要工程建筑物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施工图纸、完工验收资料。
3.5严格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文件施工和过程控制,并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及时提供试验成果、施工样品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以及工程照片、录像、会议纪要等。3.6各施工工序均在作业队自检和项目部质检部门终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人的检查和验收,如未通过验收,则按监理人的要求予以整改。
3.7必须由监理人检查和验收的施工工序及其工艺,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的地点、时间,并准备好记录表格,完成验收后及时履行签认手续。
3.8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及时报验。
3.9施工过程中,工程各部位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人能顺利开展工作。当双方出现意见分歧时,遵循“先执行监理指令,后协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监理人的权威性。
3.10保证监理人及其授权人员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制造、装配车间、材料库及工程设备库进行检查,并保证监理工程师的安全。
3.11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时,各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员主动介绍情况和解答问题,并在检查仪器设备、测量控制网点等方面提供协助。
3.12项目部设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工作,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审核,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计量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
4、与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协调措施
4.1工程中标后及时通过发包人、监理人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在认真审图的基础上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澄清建议,协助完善施工图纸设计。
4.2通过发包人、监理人与设计单位协商制定供图计划,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向发包人、设计单位提供调整供图计划,以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4.3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施工过程中保持与设计代表的联系,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及时与设计代表沟通,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监理人汇报,在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批复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4.4为设计人员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提供好条件,对设计要求提供现场必要的资料时,主动积极,以利于工程建设。物资保证措施
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确保工程需要,坚决杜绝停工待料现象的发生。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视物资的性质和价格,分别采用外购和当地采购的办法予以解决,并作一定数量的储备。
项目部要始终保障物资供应,搞好物资设备供应的计划、组织、协 调和控制。
1、计划是把工程建设所需物资设备的供应纳入计划轨道,进行预测、预控,使整个供给有序地进行;组织是划清供给过程中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和制度,建立高效率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协调主要是针对供应的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不同单位和部门,沟通和协调他们的情况和步调,使物资设备供应的整个过程均衡而有节奏地进行;控制是对物资设备供应过程的动态管理,使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的实施始终在动态的循环控制过程中,经常地、定期地将实际供应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控,以确保工程项目所需物资设备的按时供给,最终实现供应目标。
2、项目部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将对材料系统科学的分类,实现材 料预算、材料计划、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库存管理、材料监控、成本核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部将紧密结合项目进度建立材料采购供应计划,并能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3、项目部将通过对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合同、库存、租赁及维护管理,实现设备生命周期的全周期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机构设备的全面科学的优化配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设备成本。
4、具体措施是实行物资管理周计划安排,五日到货核实制度,向供货 方提供进货计划,加强与供货方的协调联系业务,保证材料设备提前到位,根据施工进度和存货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避免停工待料。
5、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程序文件,保证材料、设备质量、避免因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影响工期。搞好现场运输调查工作,保证物资设备适时、适地按质、按量供应,选择最佳材料设备运输方案和物资运输路径,减少运输损失和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现象。经济措施
对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实行专款专用,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是材料周转和工程实施的重要保证,是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的有力保证,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在实施施工进度计划中,经营核算部给予资金保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 影响施工进度。
1、建筑施工项目资金投入大,项目运作复杂,项目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的运作情况、进度、成本的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从而做出科学的计划调整决策,以保证施工的高效、安全。
2、项目部将以目标成本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合同与进度计划,实时统计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并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系统结合合同管理、审计、分级审批、统计分析等多种管理手段,进行严格的计量、支付及变更管理,控制目标成本的突破情况。从而保证项目资金的充足。
3、对项目管理采取的奖惩制度,所需发放的资金及时发放,充分激励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4、正常的施工生产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后盾,本招标工程作为我公司的重点工程,资金绝对专款专用、对资金的使用,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合理使用,以避免因为资金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充分保证劳动力、施工机械的充足配备、材料及时采购进场。
5、随着工程各阶段关键结点的完成及时兑现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劳务费用,这样既能充分调动作业队伍的积极性,也能使各作业队为本招标工程安排作业人员尤其是春节期间的作业人员的充足配备提供了保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月进度计划报表,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工程款,并将预付款、工程款合理分配于人工费、材料费等等各个方面,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劳动力措施
加强职工安全法规教育,增加安全生产的观念。各施工班组成立安全队、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生产的安全检查、督促,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对投入施工人员的控制措施
1.1我们首先要选用素质较高的,并有丰富经验的劳动力,利用专业施工队组,以最熟练、最直接的方法做到最佳效果。
1.2以合理的工价,严格的达标管理,制订奖罚办法,按工种单价、工种优秀标准的工人,采取施行激励制度。
1.3为工人提供良好的住宿伙食条件。
1.4提供数量充足性能完备的施工机具给予工人发挥技术水平的最大间。
1.5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建立适应本项目施工的特点,精干高效的劳动组织形式。
2、对投入劳动力的管理
劳动管理的任务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有关劳动力进行计划、决策、组织、指挥;监督和调度,从而协调职工的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劳动生产率。2.1充分挖掘劳动资源,合理按排和节约使用劳动力。
2.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广 大职工的积极性。
2.3编制劳动力使用计划,合理、节约、控制使用劳动力,改善劳动组织,完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制订劳动力调配管理办法,挖掘劳动潜力。
2.4建立健全劳动定额管理制度,确定合理定额水平,监督劳动定额的使用。
2.5合理执行工资制度,控制工资限额,搞好工资分配,正确掌握奖惩制度。编制劳动计划,确定计划期内劳动力的需要量,随着施工过程的进展合理调整劳动力,保证劳动力的协调和合理使用。
3、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
3.1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技术进步。全面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建筑技术的进步。3.2提高管理水平,科学地组织生产。
3.3改善劳动组织,建立相应的劳动组织,形成有利于个人技术的发挥,以及工种间的分配和协作的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4提高职工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加强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使所有参加生产的职工都能掌握一定的现代化管理知识和有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
4、对投入劳动力的保证措施
4.1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决定采取“紧密配合,见缝插针,平行流水,立体交叉”的组织形式,确保每一项计划切实完成。
4.2在项目劳动力配备上,坚持“计划管理,定向输入,统一调配,合理流动”的原则,尽各工种责任,组织优质高效地施工。
4.3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工序、工种要求不同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如因外部因素影响施工工期,我公司将采取积极办法,增加劳动力投入,适时延长工作时间,保证不因劳动力不足而延误工期。4.4根据工程特点,在劳动力的安排上,打破常规劳动力安排模式,抽调公司较强的基本劳动力,以满足施工情况灵活安排、统一调配,合理配置各种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性较强的关键工种,以控制质量。4.5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要选择成建制的,能打硬仗的,并有施工过类似的施工专业队伍组成作业层,给他定任务、标准、时间,承担本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抽调到其它岗位,保证本工程工期安排。
4.6同时根据工程的使用要求及各工序施工周期,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形成各专业在分部分项工程、在时间、空间上充分利用紧凑搭接,做好交叉立体仗,缩短工程的施工工期。
4.7另外,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需要临时抽调机动力量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工作中,目标是确保施工工期如约完成。
5、劳动力合理调配
5.1做好劳动力的动态调配工作,抓关键工序,在关键工序延期时,可以抽调精干的人力,集中突击施工,确保关键线路按期完成。
5.2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工人退场,给下道工序工人操作提供作业面,做到所有工作面均有人施工。根据进度计划、工程量和流水段划分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投入生产设备,保证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任务。
5.3加强班组建设,做到分工和人员搭配合理,提高工效,既要做到不停工待料,又要调整好人员的安排,不出现窝工现象。
5.4劳动力场外的组织,企业的劳资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施工进度,组织劳动力进退场,从而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劳动力场外的组织必须要有序、高效,不能因劳动力的进退场影响正常的施工进度。我司有大量的熟练工人在市内各工地施工,能够随时能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劳动力的调配,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5在确保我司的劳动力资源的同时,将与有长期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劳务公司签订协议,能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来调配劳动力,从多方面确保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5.6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阶段的划分、各个专业工种的需要、劳动定额,编制切实可行的劳动力需用量计划,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由项目部负责对各施工队劳动力进退场时间、数量提出指导性计划并及时调整,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5.7进行岗前培训:根据该项目分项工程的特殊要求,做好岗前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设计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该工程的特点,以熟练规范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额定任务,确保计划用量,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8在该项目范围内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对各个施工队进行必要的调节,实行动态管理,使之合理流动,达到最佳劳动效率。
5.9制定合理可行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工程成本的降低尽力。5.10做好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大批人员进场之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做好后勤工作的安排,主要解决职工的衣、食、住、行等问题。确保职工无后顾之忧,安心现场工作。
6、做好高峰人数时的管理工作
6.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佩带胸卡,不戴安全帽和佩带胸卡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6.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遵守现场的安全,防火制度。
6.3建立一个综合管理小组,由各专业施工单位派出一个管理人员专门负责。6.4建立现场综合管理制度,并定期召开综合管理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问题。
6.5根据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在满足工期的前提下,考虑实用、合理、方便、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机械的投入配置。机械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搞好职工食堂,防病治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出勤率,以确保工期。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减少施工作业中噪音强度。尊重附近居民,做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协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取得当地政府与群众的支持,使工程施工进展顺利。机械设备投入
1.1该项目所使用的机械已经全部落实,所有自有设备均为空置设备,其余设备已与有实力、有资质的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保证中标后上述所有设备均能按时投入到该项目使用。1.2一旦中标,我司可承诺将该项目列为公司的重点工程,必定集中所有可用资源(主要为施工机械)投入到该项目的施工中。
1.3确保自有施工设备的良好率。我司拥有一家机械子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机械保养制度和技术(包括熟练技术工人),确保所有的空闲、正运行的机械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确保了投入该项目的施工设备的良好率。
1.4我司将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并派出熟练的、有资格证书的机械维修技术工人专门负责对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正常保养和紧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的正常运作。
2、设备使用原则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和安装验收制度。
2.2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审核后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
2.3施工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态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
2.4所有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
2.5机械设备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3、设备的保养
机械设备保养目的是为了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提高设备运转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零件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消耗,提高机械施工经济效益。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和强制保养。例行 保养 例行保养属于正常使用管理工作,它不占用机械设备的运转时间,由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间隙进行。其主要内容是:保持机械的清洁,检查运转情况,防止机械腐蚀,按技术要求润滑等等。
4、强制保养 强制保养是隔一定周期,需要占用机械设备的运转时间而停工进行的保养。强制保养是按照一定周期和内容分级进行的。保养周期根据各类机械设备的磨损规律、作业条件、操作维护水平及经济性四个主要因素确定。
5、设备的修理
5.1机械设备的修理,是对机械设备的自然损耗进行修复,排除机械运行的故障,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修复。对机械设备的领检和修理,可以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5.2机械设备的修理可分为大修、中修和零星小修。
5.3大修是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修理,保证各零部件质量和配合要求,使其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恢复可靠性和精度等工作性能以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
5.4中修是大修间隔期间对少数总成进行大修的一次性平衡修理,对其他不进行大修的总成只执行检查保养。中修的目的是对不能继续使用的部分总成进行大修,使用整机状况达到平衡,以延长机械设备的大修间隔。
5.5零星小修一般是临时安排的修理,其目的是消除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突然故障、个别零件损坏,或一般事故性损坏等问题,一般都是和保养相结合,不列入修理计划之中。而大修、中修需要列入修理计划。并按计划领检修制度执行。
其他措施安排
1、从施工计划编排上保证
按照工期要求,分阶段制定施工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程和难点项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充分利用投标人施工经验丰富的有利条件,缩短流水作业的流程,努力加快各环节的施工进度,确保总体工程的按时完工。
2、积极开展技术攻关
根据以往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今市政道路施工中普通存在的技术难题,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人人动脑筋,尊重科学,在应用和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方面依靠技术进步,为优质快速地建设本工程服务。
3、从施工部署上保证
开工后,先进行整个园区工程的测量放样,定出主要绿化树木的位置规划,了解清楚本工程场地平整工作量。先进行整理绿化用地等施工,绿化种植由专业绿化种植队掌握绿化种植的最好时间进行突击种植,做到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双重保证。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科学的管理,以总的施工进 度计划为依据,实施项目经理、分项负责人、施工班组三级控制网络,按照各分项及各工序的特点及施工顺序,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将每项具体任务以施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到施工班组,明确具体施工任务、技术措施,质量要求等,使施工班组保证按作业计划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
在计划任务完成的过程中,各项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收集施工项目进度材料,并编制好月度实物工作量报表。施工中的调度是组织施工中各阶段、环节、专业和工种的互相配合、进度协调的指挥核心,针对施工中土建进度,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合理组织人员、材料、施工机具的调配,掌握计划实施的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加强薄弱环节,实现动态平衡,保证完成计划和实现进度目标。
建立由甲方牵头各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参加的定期 现场调度会议,即使掌握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协调安装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矛盾。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穿插进行,不浪费一个劳动日,不空留一个工作点,同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保证下达的每一项施工任务指令能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
施工前,认真组织学习、熟悉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会同甲 方及设计单位解决,同时加强质监网络的监督作用,以减少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现象。
经常对比实际进度与设计进度,约定超前或拖后等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及时对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尤其是甲供设备和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
4、资源投入、管理措施
4.1合理调配各种资源,如材料、架设工具、机械设备、劳动力等,作到人歇机不停,避免出现停工待料或劳动力不足等情况。
4.2配套材料进场计划早安排、早落实,防止临阵磨枪,导致窝工等现象。
4.3制定严格的设备、材料等加工购买和进场计划,即保证设备材料及时进场到位,又不造成积压,减少施工二次搬运。
4.4与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全面进行计划、组织、技术、质量、材料等项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各种施工关系,充分调动各工种的施工优势,从组织上保证总进度的实现。
4.5加强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协调工作,设专人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环境卫生、治安保安等各种工作,并与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求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以确保工程进展顺利。4.6采购人员及时准确的收集各方面生产计划信息,就能集中精力进行价值分析,货源选择,研究谈判策略,了解生产问题,缩短了采购时间和节省了采购费用,保证工程各项材料所需按时进场。4.7综合利用各类项目管理技术,实现项目动态全方位管理,使项目管理从进度、质量、财务、合同等的单项管理向综合性、集成性的管理发展,以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四大目标为中心,构建项目的综合管理平台,使各管理要素间有机结合,并在各管理目标间实现综合效益的最优,从而达到整体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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