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付双倍工资

2024-07-24

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付双倍工资(共3篇)

1.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付双倍工资 篇一

未续签劳动合同,可否主张双倍工资? 基本案情:

2014年6月1日,王某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合同期满后,王某继续从事原工作,但物业公司并未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后王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物业公司亦同意其离职申请,经协商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11月2日解除。离职后王某于2015年11月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上述案件司法实务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故王某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应得到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既包括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上述两种情形劳动者均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律师认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物业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原有的劳动关系已经随着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被消灭。单位继续用工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能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2.补签劳动合同需付双倍工资吗? 篇二

“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3.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付双倍工资 篇三

不与员工签合同 企业被判付双倍工资

红花 嘉瑛 张凌发

本报讯 2007年5月,陈某进入丹阳市皇塘一家企业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是口头约定月工资1500元、每月休息3天。2008年“五一”假期后,陈某提出申请,要求企业支付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签订书面合同。而企业则称,每月休息3天属双方约定、不得更改,而且陈某尚在试用期,无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争执不下,又因证据不足未被仲裁受理,后来,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与企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给予陈某相关待遇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另外,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红花 嘉瑛 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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