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共10篇)
1.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篇一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迎检工作的函》及县政府安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加快信息传递,努力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现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需要,决定从2014年3月10日起,在******项目经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发现隐患不过夜的原则,及时整改治理,遏制事故发生。
第三条重大隐患信息,即管理人员在当日内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不能在当日内处理消除的必须上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的相关规定上报。
第五条每栋楼每天的形象进度项目经理部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亲自过问,以便及时了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的措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上报信息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杜绝使用模糊词语,以便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追踪督查。
第七条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隐瞒不报、谎报、上报情况不符、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处以每次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信息报送情况将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挂钩,对不及时上报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第九条因信息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等其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所在单位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受到重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
2014年3月1日
2.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篇二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废除双轨制的必要性
保障是民生之福。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四分之一国民的四分之一生涯的日常开支问题, 既是民生, 更是政治和发展战略问题, 每次改革均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坚实的社会共识显得尤为重要。所以, 养老金制度的制定必须坚持“起点公平“”制度有效“”基金持续”。
2014 年10 月1 日,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并轨, 各类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起点公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了, 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与自己缴纳的费用相挂钩, 这与企业保的制度是一样的, 相关权利义务也是一致的。从此, 机关事业单位的大门敞开了, 人员流出时可以对接社会保险的平台。这无疑是此次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意义。
以三明市尤溪县为例, 2015 年, 辖的尤溪县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为21037 人, 享受待遇5360 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为22.48 万人, 享受待遇55140 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为9747 人, 享受待遇4473 人。一个县就要为如此庞大的队伍缴纳、发放养老金必定成为当地政府的一大重担。而且, 随着中国老龄化加剧, 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支付能力出现了越来越难以为继的局面, 有数据表明, 2014 年我国养老金的缺口近20 万亿, 这给各级财政造成巨大负担。长此以往, 必将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营, 也影响到每个人退休后的切身利益。因此, 在制度上实现并轨是实现社保公平的坚实一步。
由于“双轨制”的存在, 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支出, 很大一部分高于企业职工退休金。“岁月安好”的观念和客观因素让许多有才之士一味的选择公务员队伍。而在围墙内的一方因为不适于公务员队伍却因为养老待遇的接续问题而浇灭了跳槽的热血。长此以往, 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将陷于围墙外的想进去, 围墙内的出不来的怪圈, 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养老金的并轨从待遇层面给了全社会一个公平的平台。养老制度的统一甚至待遇差距的缩小, 都将有利于年轻人的就业选择, 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统一开放, 优化劳动力配置, 使更多合适的人才通过市场合理流动, 推动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二、如何加快并轨步伐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等方面可参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模式。在缴费基数方面, 改革后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包括其个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性补贴、年终奖金, 其他项目都可暂不纳入统筹范围。为了减少改革阻力, 可以考虑允许改革初期以档案工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但必须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之内, 在改革彻底成功后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 涉及到纵向和横向多个部门, 会触及各个群体的核心利益。因此,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优化管理体制, 出台规范性文件, 促进各个部门、机构之间相互配合, 相互协调, 多多方协力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 在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完成任务。此外,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文件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尚未转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的很具体和明确。但是, 执行政策的前提也要求编制部门要实现编制实名制和科学分类事业单位, 准确确定参保范围。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中人”参加常规的职业年金时间太短。正因为如此, 职业年金应该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过渡性调节金, 这部分调节金与视同缴费年限挂钩;另一部分, 则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转制后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联系。同时, 为了防止滥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发生, 有必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框架, 且规定各单位不得突破这个框架。
3.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篇三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措施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1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20年来,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仍沿用传统的退休保障制度。单从养老保险的功能看,只是企业改革而无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就不完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扩大覆盖面,对所有社会成员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均衡负担,共担风险,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整体功能。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规范各地试点办法、完善制度的需要。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方案,各地的做法各异,很不规范,特别是试点地区或单位实行个人缴费后,养老保险金仍按原来的办法计发,改革不改革一个样,缴费不缴费没区别,引起相互攀比,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停保退保现象,需要国家出台统一政策。
1.2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配套措施
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建立起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直接制约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序流动。但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配套,工作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消失,到企业工作意味着养老金水平要降低,改革很难深入进行。
1.3是减轻单位负担、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意识的需要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负担越来越重,财政和单位已不堪重负, 在一些困难地区和单位已经发生拖欠离退休费现象, 影响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要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求通过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来解决。
1.4对于逐步减少退休待遇差距、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障方式的不同, 因此造成退休待遇的差距越来越大。由此引起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攀比心理,不满情绪日益高涨,信访事件大量增加,社会矛盾突出,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2.1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特点
国家机关具有特定的职能,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力, 具有严格的考录标准和纪律约束;同时,实行统一的福利制度,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应与其他人员有所区别: 应有可靠的保障性; 退休金水平应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以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基本保险、补充保险都应由国家统一安排,体现国家责任。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情况比较复杂, 单位性质及其人员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养老保险制度的特殊性:一方面,受组织的安排,职工在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变换岗位的频率较高, 决定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与机关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性质、工资福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与企业不同, 其养老保险制度也应与企业有区别。
2.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积极履行缴费的义务,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按照与企业职工的同等规模建立个人账户,两者保持衔接,便于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
2.3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问题
要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确保现行退休制度向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新老办法合理衔接,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基本平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要重点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保证他们的待遇不降低。同时,选择不同单位、不同职级和不同类别人员进行测算,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情况。
2.4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在突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特点的基础上,统一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要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改革措施的配套性。
2.5实行社会化原则
要按照社会化的原则, 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退休人员逐步实现社区管理, 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
3.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改变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离退休费用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做法,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个人账户的规模与企业统一。考虑到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将要达到8%,且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晚于企业,改革起步时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可逐步达到8%,也可一步达到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改革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依据。单位和个人均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3.2实行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要改变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的退休金计发办法,实行与企业相同的以缴费工作年限和缴费工资额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依据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是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二是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改革实施后退休的“中人”, 因为改革前没有个人缴费, 其个人账户中相应缺少积累,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 增加权益性养老金,根据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一个系数, 作为计发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实现平衡过渡。三是改革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老人”,仍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计发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统一工资制度的特点,基础养老金仍以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总体替代率可控制在65%左右。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与本人工资挂钩,可体现在职时的职级情况,实际收入水平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3.3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实施后,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总体控制在30%左右替代率。一是实行国家公务员退休津贴制度。实行退休津贴的范围为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退休津贴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二是建立事业年金制度。事业年金要与公务员和企业有所区别,费用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统一标准建立,经费由财政拨付的事业费解决;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根据情况,效益好的多建立,效益差的少建立。事业年金从单位经费中税后列支,年提取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全部职工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
3.4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体系
改变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和养老金发放均由单位负责的管理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对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变“单位人”为“社会人”,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以求尽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 [科]
【参考文献】
4.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篇四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中部引黄管理局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加快信息传递,努力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现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需要,决定从2013年起,在山西中部引黄工程施工10标项目经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二、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发现隐患不过夜的原则,及时整改治理,遏制事故发生。
三、重大隐患信息,即管理人员在当日内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不能在当日内处理消除的必须上报。
四、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的相关规定上报。
五、各工区洞长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亲自过问,以便及时了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的措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六、上报信息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杜绝使用模糊词语,以便项目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追踪督查。
七、相关信息以电话形式每天晚上9:00之前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对迟报或不报者每天罚施工队5000元,罚现场专职安全员200元;连续三天迟报或未报者,按每天罚施工队10000元,罚现场专职安全员500元。
八、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隐瞒不报、谎报、上报情况不符、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处以施工队每次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
九、信息报送情况将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挂钩,对不及时上报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十、因信息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等其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所在单位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受到重罚。
5.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五
(一)七年级管理办公室应对全体初一教职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如教职工群体中发现不良思想倾向、有违职业道德的个案或发生安全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或当事者需及时向学校如实汇报,经七年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解决相关问题,由学校视问题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二)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班班主任需层层落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若学生中发生违纪现象,班主任应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要及时报送政教处处理,不可私自隐瞒;如学生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由班主任向政教处、校长室逐级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学校将通过七年级管理办公室会议作讨论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三)各班要将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好人好事及时报七年级管理办公室表彰。校办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做好学校新风、教学成效、师生风采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调度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篇六
为真实全面地反映电网运行状况,实现生产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公司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推动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生产信息工作网络
调度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调度生产信息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各班组均为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单位。
二、报送责任人
调度中心各班长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应加强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素质,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全面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调度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要围绕电网运行实际和公司、电网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突击性工作进行。
1、公司及电网工作中涉及调度中心的贯彻落实情况;
2、网的调度相关数据,如电网生产日报、调度月报等;
3、电网调度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4、调度中心生产情况,包括工作思路、典型经验、重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工作安排等;
四、调度生产信息报送要求
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交流和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工作及时,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超前性。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信息标题能准确概括报送信息的核心内容;
2、报送信息正文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反映调度工作的客观真实情况;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当前工作动态及情况;具有创新性,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
3、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即时报送,贻误时机、影响信息上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报送方法
不涉密的调度生产信息,以电子文档发送形式至有关领导及单位邮箱。对于有明确要求的采用纸质方式上报。
涉密的调度生产信息,要向调度中心专题汇报后,采用适当途径上报。
六、报送信息审核及采用
成立信息审核小组,调度中心主任负责对纵向及综合性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发,决定是否采用;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线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发。
七、报送工作考核
1、信息审核小组定期在生产考评会上公布各班组报送的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
2、调度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纳入各班组年终考核。
7.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篇七
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准,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考虑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和标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不能自我产生公平正义,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就需要通过制定政策来改变市场的扭曲现象。罗尔斯认为在原始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应当享受平等的权利。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给予适当的照顾,并且按照公平正义的要求,社会公职也应当向所有的劳动者平等开放。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保障公民公平参与的机会,才能使弱势群体得到足够的补偿,才能真正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公平正义也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它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对于我国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统一,其待遇也不完全相同,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在待遇上的差别,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不满。因此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应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统一,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够对企业职工利益进行补偿,提高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社会需求的要求。需求理论解释了人在社会中需求的不同层次,对于公民来说,只有先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才能够进一步追求高层次的需求,人在生活的过程中就是这种不断追求更高层次需求满足的过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因为社会成员的需求而产生的,对于公民来说其需求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的层次,生存需求和发展的需求。对于社会保障制度来说,也应当包含基本的保障和更高层次的保障。在需求理论中,人的需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地发展出新的需求,社会保障制度也应当随之进步,才能有效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新需求的出现也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进步,对于社会保障制度来说,不仅需要注重其基本面,满足人民基本社会的需要,也应当保障人的全面发展,为人们提供选择自由生活所需要的平台和空间。此外社会保障制度应当更加重视社会中每个个体的福利需求,社会保障应当更加私人化。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初始阶段比较单一,随着社会大众需求的不断增加,新的保障制度也不断出现,逐渐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面临的阻力主要是担心改革之后的养老待遇降低,不能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这就需要更加完善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
3.社会福利的发展需要。根据相关的福利理论,在国家中推行全面的福利覆盖,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福利理论指出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居民的收入分配进行再调整,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不断地提高社会的福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福利调控失灵的状况,这就需要国家应用行政手段来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为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政府提供福利的过程中,主要依靠财政来负担,一些国家的福利水平比较高,造成了比较大的财政负担;不少国家希望能够减少福利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但是福利中的刚性需求要求相关福利不能减少。这就要求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满足公民福利的刚性需求,满足养老保险对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福利理论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的进步,对于我国来说,应当积极地发挥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做好相关的改革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的公平。在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通过个人和社会相统筹的方式;在企业年金方面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方面,只需要交纳少部分的养老金,而且缴纳的养老金费用和退休之后的待遇并不一致。通过分析一段时间之内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用数据可以发现,两者在人均离退休费用基本处于同一个水平之上,没有明显的差距。但是随着年份的延伸,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的离退休费用的差距开始越来越明显,而且差距逐渐变大。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用增加的速度,比企业职工离退休费用增加的速度要高得多。在2013年中科院发布的报告中,可以看到有近75%的企业职工退休费用不超过2000 元,而有近九成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达到了4000 元。这种差距的存在,导致了企业职工存在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按照对社会公平的基本理解,工作能力相同而且为社会做出同样贡献的人,都应当享受到同样的退休待遇,由此可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非常有必要性。
2.减轻财政负担的需要。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所导致的财政负担越来越大,而且难以满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门越来越多,相关单位的复杂化和臃肿化的现象比较突出,再加上管理体制比较混乱,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数量比较多,在这种条件下,财政承担的退休费用也越来越多。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费用来自于财政,在执行的过程中缺少完善的调整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财政负担必然越来越重。由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都是来自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对于一些财政收入有限的政府来说,其财政支付能力有限,在面对养老费用支出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为了有效应对财政在养老保险支出上的压力,有必要加强对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3.养老保险管理的需要。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没有建立统一完善的标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多个部门管理;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不一致,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改革之后,逐步实现了社会化管理,在资金统筹方面也不断地完善,在管理方面比较具体有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来说,没有形成统一的社会管理部门,只有依赖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部门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不利于退休金的统筹,导致了管理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的提高。特别是在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利益不同,导致相关的管理政策出现矛盾混乱等,增加了退休金管理的难度。
三、改革中的障碍探究
1.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担心养老保险待遇下降,成为了阻碍改革的重要阻力。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在社会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养老金的代替率比较企业职工高,而且全部由政府财政进行负担,不需要个人支出任何费用。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实现社会养老金待遇的统一。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数量比较多,财政支付能力有限,企业职工在养老金待遇方面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比较大,而且难以将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提高到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再加上福利的刚性特点,只能升,不能降,因此会造成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抵制改革的现象。
2.财政压力比较大。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会产生转制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在养老保险缴费比率方面已经处于世界首位,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也给企业带来了比较大的经济负担。如果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保险缴费比率比照企业,也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济压力,带来负面的影响。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财政承担了全部的养老金费用,个人和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国家需要支付给工作人员养老金工资。对于政府财政来说,不仅需要承担制度改革的转制成本,还需要承担改革之后工资增长的部分,会导致政府财政负担的加重现象。在实际研究中发现转制成本数额巨大,在短时间内消化会给地方政府造成比较大的财政负担,这种现象也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3.缺少完善的配套措施。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由于缺少明确的配套措施,也导致了阻力的存在。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进行配合,减少其中的波动,这对于推动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配套措施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一些地区试点改革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主要就是由于配套措施不完善所导致的。例如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在西方国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相关的内容用法律的方式制定下来,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还不够完善,甚至落后于改革,导致改革难以得到拥护和贯彻。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复杂的薪酬制度,也影响了改革的进行;例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在补贴等方面不透明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四、改革的途径和方法
1.建立完善的制度。通过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能够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群体之间的逆向分配效应。通过推动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行的过程中,应当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实行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调整机制等。在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起来,但是在合并的过程中,又会存在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下降的问题,导致福利被剥夺,不利于改革的实施。为了减少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改变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养老金双轨制,应当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制度中,应当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养老金,分为个人和社会统筹;另外一部分为补偿养老金,可以通过补充和提高。根据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发放办法、替代率水平以及调整机制等方面应当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种新制度下,所有退休人员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退休待遇。
2.完善管理办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建立统一的管理办法,减少过去养老保险管理过程中的低效率、高成本的现象,最终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在顶层方面加强全国统筹设计,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管理机构,最终建立统一的缴费和领取标准,并且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给予一定的补助等。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来说,在并轨之后应当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为了减少改革中的阻力,应当建立中央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样对于人力资源的流动,实现市场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为了不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缩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方面的差距,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进行补充。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应当与工资制度改革等充分地结合起来,实现改革的平稳过度,提高管理水平。在我国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重视顶层设计,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通过采取循序渐进的管理办法,能够有效减少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落差,从而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养老金改革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改革前后的过渡和衔接等;也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养老金管理办法。
3.完善财政投入。通过加强财政投入,能够保持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收入的再分配等。为了达到调节的目标,应当改变在社会养老金财政投入方面的不足现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不同社会群体的财政补贴等。最终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机制,实现社会的公平等。特别是要改变财政在养老保险投入方面的双轨制现象,在养老保险改革之后,财政应当加强对企业以及中低收入群体的支持和倾斜。为了减轻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负担,可以通过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等办法,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成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地解决历史的旧账等,减少改革的成本和压力。
五、结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迫切性,特别是随着国内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如果不加以改革,必然会产生贫富差距的问题,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还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阻力和困扰,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为改革提供保障;同时应当加强财政投入,弥补过去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不足,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降低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015年我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明确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障碍,需要进行进一步地研究和完善。为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应当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强财政投入等,最终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的公平。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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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叶响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路径依赖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4(8)
8.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篇八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处于试点阶段。由于社会上对此存在不同认识,加上各地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导致在具体实施中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样化”的现象。如何通过努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从而促使这一制度尽快完善统一,意义十分重要。这不仅与机关事业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务必正确对待、认真解决。
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现状
在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只有企业完成了改革,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理,个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据预测,到2030 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将占在职人员的40%,退休费占人员经费支出总额的50%,这意味着未来的各级财政每年将拿出财政收入的80%左右用于支付在岗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养老金,只剩下20%左右可以用于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截至2005 年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 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 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已成为财政的巨大负担,此外,事业单位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利于人才的流动。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养老金发放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此次试点改革进展缓慢,并遇到了很大阻力,很多学者认为这源于改革整合了企业和事业单位两个“碎片”,却又造成公务员养老制度这一新的“碎片”,形成了新的不公平。
2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994 年以来, 山西、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海南等13 个省份、130 多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未开展这项工作,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改革方案和有效的政策指导,必然导致各地出台的事业单位养老政策缺乏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缺少规范性和合理性, 导致各地出现了政策上的多样性、随意性及不配套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2.1 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性。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未启动,形成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双轨并行,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距逐年拉大,矛盾突出,已影响到社会稳定。养老保险改革已近二十年,时至今日,国家尚未出台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基本上靠政策规范,缺乏法律的依据。这是导致企事业单位拒保、拖欠保费的重要原因,养老保险工作推行起来难度很大。
2.2 事业单位参保意识淡薄。
有的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参保,有的地方只是事业单位参保,也有的地方只有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保。在参保对象上, 一些专业性或专营性强、经济效益好、职工整体年龄低的单位,由于担心“参保会让他人占便宜”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只有事业单位合同工,以及财政补贴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参保。这与养老保险的社会化趋势极不相称。
2.3 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
2.3.1 基数方面, 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有的按“单基数”征收。
2.3.2 比例方面,从全国试点地方看,有的高达40%,甚至更高,而有的只有20%左右,多数在25%~33%。现行制度规定,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执行中,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普遍认为缴费满15年就可不缴费,导致缴费中断,给收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缴费满15 年都可享受社会平均工资20%替代率的养老金,使缴费和待遇挂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在享受同等替代率养老金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千方百计地少缴费和不缴费。
3 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3.1 政策的主体(决策者)纳入改革的范围,体现社会公平。
如果把公务员也纳入养老保险改革中,首先,有利于消除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 起到带头作用。其次,符合社会保障覆盖城乡所有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目前, 企业养老保险已建立10余年,农村养老保险改革也已启动,只有公务员游离在外,不利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避免形成新的养老保险二元制度结构。再次,此次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纳入公务员队伍,这也要求将公务员的改革将同步进行。
3.2 保障政策客体的经济利益
3.2.1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实施社会化管理, 提高退休收入水平。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让退休人员的收入来源多样化,既可以提高收入的稳定性, 又可以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收入。职业年金制度的资金来源应该是财政拨款、单位自筹和职工缴费, 其中财政拨款应该占较大的比重,这是由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征所决定的。
3.2.2 在养老金的替代率的确定上应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利益。
在我国,事业单位作为高素质人才的聚集之地,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应略高于企业职工,其目的是稳定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和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此外, 按照社会保障的刚性原则,也应保证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实际替代率只有70%左右。根据这种现状, 结合企业现行养老金的替代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60%左右, 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15%至20%左右,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不降低或略有提高。
3.3 改善政策环境。
9.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组织和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渠道畅通、程序规范,提高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以下简称安全信息)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汇报、数据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
安全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企业和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报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信息,不得阻挠安全信息的报送。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XXX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负领导责任;各级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
第六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料的分类收集、建立台账,并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向上级企业报送安全信息。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应报XXX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将新变更的人员信息进行报备。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接受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预警信息,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安全信息资料中涉及到本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
企业任何一名员工在发现或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企业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 报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安全信息报送分为:日常信息报送、特殊情况信息报送和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
第十条
日常信息报送
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会议情况,需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形式的原始会议记录和签到表。
2.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5日前报送上工作总结。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附件一)外,还需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形式的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4.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及安全工作目标。每年2月底前上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
5.工程项目“三同时”资料。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建设前期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要求分别提交设计图纸安全项目会审表和安全项目竣工报验表。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信息报送
1.安全值班情况。按上级企业通知要求报送值班表。2.区域内发生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如地震、大风、洪水、泥石流等情况)导致企业出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将企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通过电话向XXX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简要报告情况。
3.上级企业要求报送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社会类信息。
第十二条
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 1.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较大工伤亡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上(含)的企业必须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在2小时内报XXX公司,并按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工伤重伤事故或一般交通事故的企业,必须在3日内向XXX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取消安全先进企业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
4.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同时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5日内,向XXX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工伤情况说明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5.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进行汇报。情况危机时,也可越级直接汇报至企业行政一把手。
6.发生其他非我方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和职工伤亡的事件,应当立即向上级企业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收集的安全信息、资料应分类保存,登记建档,以便核对和检索。资料归档应尽可能的做到纸质和电子文件双重保存,重要的、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第十四条
安全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借阅、销毁,做好保密工作;重伤和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事件类信息归档资料应长期保存,其他资料保存期一般不少于5年。
第五章 通报及考核
第十五条
XXX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定期对各企业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上传到企业内部网站。
第十六条
安全信息上报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的按照《XXX安全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如发现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取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全系统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文中要求的上报时限均以“工作日”计算,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第十八条
在XXX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上报电子类信息资料的通道如无特殊要求以“XXXOA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记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XXX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10.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政教处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政教处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委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委。
五、所有事故政教处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八、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了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和E-mail,及政教处电话等,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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