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精选8篇)
1.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一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 确保六月份安全生产零事故方案措施
根据煤炭工业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县公司要求,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2012年6月份安全生产零事故,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零事故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建设方分管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质检工作的主要领导、施工方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监理方
成 员:建设、施工及监理方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工作职责:
组 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成 员:各部门及各科室负责分管业务内的具体工作。
二、矿井基本建设情况
我矿现处于二期工程建设阶段,截止2012年5月20日集中胶带巷完成进尺431米,集中辅助运输巷完成进尺396米,集中辅助运输巷压顶10.5米(由于条件限制压顶完成后才能施工泵房水仓)。
1、供电系统:矿井目前使用双电源供电,一电源引自尹庄110KV变电站的10KV线路,距离5.4km,正在使用;另一电源是一台880KW的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目前井下用电由地面配电室直接供电。我 矿双回路供电系统现增容手续已批复,线路工程本矿至尹庄已完工,本矿至台头已完成70%,计划6月底试运行。
2、运输系统:我矿现阶段主斜井主皮带为DST80/40/2×40型强力胶带输送机(钢丝绳芯皮带),副斜井采用型号为WC1.8T,YH211ODFB两辆防爆胶轮车辅助运料。
3、一通三防: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已实现贯通,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选用FBCDZ№19型对旋轴流式风机2台,功率为90KW×2,集中胶带运输巷和集中辅助巷各安装有2台局部通风机,功率为2×11KW。
我矿目前建有1000立方静压水池,消防、洒水管道布置到了所有工作面、转载点等,井上井下各重要场所都按要求配备了消防器材。
4、排水系统:矿井目前涌水量0.76m3/h,我矿现在主、副井井底建有临时水仓,各点安装临时水泵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BQW15-40-4型水泵,接管道直接排至地面。
5、地测防治水:我矿成立了地测防治水科和探放水队,配备了7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350米探水钻一台,200米钻机两台,60米钻机2台。实现了掘探分离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做到了物探先行(公司物探队)、钻探验证。制定了“雨季三防”计划、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了防洪抢险机构人员队伍,配备了防洪物资。
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KJ90NA型监控系统,分站型号为KG9701A,目前共使用分站3台,瓦斯、风筒、开停、风速、CO等各类传感器23台。
2、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我矿现设置临时压风自救系统,主斜井和副斜井均设有临时压风自救装置。地面空压机房内安装有MLGF-22/8G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台,配用功率132KW,额定排气量为22m3/min,额定排气压力0.8MPa。
3、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市局已批复,正准备着手安装。
4、供水施救系统
我矿现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依托井下静压洒水管路系统,井下各工作面和其他人员集中的地点均设置有供水阀门。
5、通讯联络系统
我矿现采用TC-108L型矿用程控电话交换机50门,井上下各重要场所均安装电话机。
6、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由晋城市煤炭规划设计院设计,预计8月份批复,10月份着手设计安装。三、五月份安全零事故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各级部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五月份我矿按照市县局有关安全零事故方案措施制定及落实要求,及时制定、会审和组织贯彻学习,使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确保了五月安全建设零事故。本月各级监管部门共检查14次,提出隐 患71条,矿自查6次31条,已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省厅检查遗留问题三条:
1、该矿低瓦斯矿井的结论,瓦斯鉴定报告依据瓦斯绝对涌出量参数单一。我矿已向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针对此项问题进行统一办理。
2、建议尽快完成地面双回路供电系统。双回路工程本矿至尹庄线路已完工,本矿至台头线路已完成60%,配电盘正在安装中,计划5月底试运行。
3、施工方五个百分之百的社会保险中只缴纳了工伤保险,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针对此项问题,由劳资科监督检查,施工方已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其余几项社会保险已上报内蒙神华总公司解决。四、六月份主要工作区域、主要工程项目当前安全状况及危险分析
本月计划布置三个作业点:
1、集中胶带巷掘进工作面。本月预计施工区域为集中胶带巷掘进工作面431米至681米段,根据物探报告本区段内无异常区域,机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为水害、顶板及机械伤害事故。
2、集中辅助巷掘进工作面。本月预计施工区域为集中辅助巷掘进工作面396米至646米段,根据物探报告本区段内无异常区域,机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为水害、顶板及机械伤害事故。
3、集中辅助巷压顶工作面。计划5月20日至6月6日完成集中 辅助运输巷158米至185米压顶;泵房水仓作业施工点,计划在集中辅助巷压顶完成后,6月7日开始施工泵房水仓,预计6月份完成进尺26米,炮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为爆破、顶板、机械伤害及运输事故。
五、主要工程施工点作业时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建设、施工及监理三方责任。
严格落实建设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落实整改。
严格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施工的安全质量,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监理人员必须满足跟班、平行、旁站监理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监理的安全责任。
(二)针对集中胶带运输巷及集中辅助运输巷可能存在水害、顶板及机械伤害等主要危险,采取下列措施:
预防水害主要采取的措施:
1、加强探放水。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公司物探队服务于所属矿井,满足施工需要),长探与短探相结合(长探200米,安全距离不小于60米。短探60米,安全距离不小于30米。),在确保无水害隐患的情况下方可掘进。如探明有构造发育及含水层富水情况及时通知地测科,制定补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此项由探水队进行落实,责任人王中强,矿安全、地测、调度、技术等科室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责任人李明和。
2、按照市局规定的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表,由探水队按要求进行探水后,相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掘进,此项由施工单位掘进队及矿探水队负责,责任人张利和王中强。
3、随着工作面的延伸及时跟进排水管路、水泵及配套设备(每个工作面均配备主、备用排水设备),定期清理水沟、水窝。确保足够的排水能力,此项由施工单位地测科负责,责任人于锁其。
4、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当班跟班矿长、班组长、安全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采取措施。
5、矿井发现水患时,井下跟班矿长要迅速做出撤人决定,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通知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并及时将人员撤退情况及时上报调度室。
6、地面发现水患危及井下时,由当日值班矿长明确指示,决定撤人路线,直接通知跟班矿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进行撤人,并及时上报井下各地点撤人情况。
预防顶板事故主要采取的措施:
1、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相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此项由矿地测科和技术科负责,责任 人矿总工程师。
2、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顶板情况,支护是否完好。由施工方安全员、支护技术人员、班组长及建设施工方的跟班矿长填写顶板质量四人联合鉴定牌板,允许作业方可工作,并做到班班鉴定、班班移交。
3、支护前先敲帮问顶,处理可能脱落的活矸,清理好退路,及时采用机载临时支护及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此项由施工方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负责,由矿安全科当班跟班人员负责监督。
4、特殊条件要根据顶板及围岩情况,地测科必须补充制定专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同意、矿长批准后实施,确保掘进安全,此项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矿总工程师负责监督。
预防机械伤害主要采取的措施: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特别是掘进机司机、皮带工、看溜工等要害工种)。并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操作。全员持证上岗由施工方安全科具体落实,责任人于锁其,矿方安全科负责监督,责任人梁庭瑞。
2、掘进机司机在掘进机启动时必须发出警铃,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在掘进机和二运两旁行走或停留,严禁将物料放在掘进机上。前进或后退时,要有专人看护和拖拽电缆、防尘管路等,以防被挤伤压坏,同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材料、设备,以免伤人或撞翻、撞坏材料、设备等,由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监督落实。
3、掘进机司机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在离开岗位前,必须落下炮头,加盖防护罩,把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掘进机及运输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责任人曹兵庆。
5、皮带机和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要锚固牢靠并做好防护,声光信号齐全,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运行安全,此项由施工方机电科负责,责任人卫兵雷,矿机电科负责监督,责任人曹兵庆。
6、严禁任何人不走过桥随意跨越皮带和刮板输送机,不得使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和设备,由当班安全员等跟班人员监督。
(三)针对集中辅助巷压顶和泵房水仓炮掘施工时可能存在机械伤害、运输、顶板、爆破及其他事故,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预防机械伤害及运输事故主要采取的措施: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特别是耙碴机司机、胶轮车司机等要害工种)。,并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操作。全员持证上岗由施工方安全科具体落实,责任人于锁其,矿方安全科负责监督,责任人梁庭瑞。
2、耙碴机司机在启动耙碴机时必须发出警铃,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在机器周围(特别是工作臂下)行走或停留,严禁将物料放在耙碴机上。前进或后退时,要有专人看护和拖拽电缆,以防被挤伤压坏,同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材料、设备,以免伤人或撞翻、撞坏材料、设备等,由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监督落实。
3、耙碴机司机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在离开岗位前,必须落下工作臂,把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耙碴机及胶轮车由机电科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声光信号齐全,制动灵敏可靠,责任人曹兵庆。
5、防爆胶轮车在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由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监督。
6、防爆胶轮车要停放在宽敞处,井下停车时注意不能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停放,必须采取可靠的阻车措施,由胶轮车司机负责,当班安全员监督。
7、防爆胶轮车司机要看清前方道路顶板,特别是上下坡,要减速缓行,严禁空档滑行。
8、防爆胶轮车每班由司机进行检查维护,严禁带病运行。预防顶板及爆破事故主要采取的措施:
1、处理冒顶前,将清理好障碍物,做好退路,及时在冒顶边缘打好点柱,防止冒顶区扩大。处理冒顶时,要有经验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专人指挥维护,施工人员听从命令,互相配合,由施工方安全部门负责,责任人于锁其,矿安全科监督,责任人梁庭瑞。
2、出渣时,先敲帮问顶,处理活石,打好临时支护;装车时,铲装有序,防止工具或矸石伤人,由当班班组长、安全员负责。
3、发现顶板压力过大,顶板出现冒顶预兆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待压力稳定后,由外向里逐步维护,由当班安全员负责。
4、发炮后,安全员要站在距迎头1.5米外用长把的专用工具对顶帮敲打,找掉活矸,敲打点与点距不超过0.6米。严禁人员进入敲打范围。跟班领导及矿跟班人员进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放炮时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防止发生爆破事故。重点做好装药,联线和警戒工作,警戒时必须由警戒人员从施工现场向副井口将人撤出至安全地点,严禁人员从副井底进入3#联络巷进行警戒。同时派人员到3#联络巷进行警戒,将人撤到安全地点并向施工调度电话通知副井口设警戒人员后方可爆破,由当班班组长、瓦斯员、放炮员共同负责。
6、爆炸物品必须分开运送,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监护下运送,爆破作业结束后由放炮员负责将剩余雷管和炸药交回炸药库,由矿保卫科负责监督。
7、爆破前放炮员对母线检查,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严禁使用固定母线和有破损的母线,在连线后放炮员必须逐个检查连线接点,当班放炮员负责,安全员监督。
8、处理拒绝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9、副井压顶放炮时掉落的碴可能堵塞风路,必须采取多布眼、放小炮的形式进行爆破并及时清理落碴,确保风路畅通。由施工方通风部门负责,责任人马天社,矿通风科监督,责任人王国富。
(四)预防通风、触电和其它事故的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及时跟进风筒至工作面,局扇停 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建立用电检查制度,按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作业人员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4、加强通风除尘并在井下各转载点、工作面、大巷设置防尘设施。定时检修维护综掘机喷雾系统,保证掘进时的除尘,工作面支护时采用湿式打眼。
5、监测监控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同步跟进,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2.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二
1 现阶段我国的煤矿安全情况
1.1 因事故死亡人数的变化
在20实际90年代前, 伴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的飞速发展, 煤矿行业也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 但正式因为这种粗放型的经济政策, 没有控制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 从而导致死亡人数在逐年上升。而在90年代开始后, 政府开始在行政制度上开始进行控制, 从而促进安全生产, 使煤矿的安全上总体保持一个稳定的状态, 死亡的人数开始慢慢减少。
1.2 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百万吨)
百万吨死亡率作为一个行业指标, 在煤矿安全上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数据, 据有关方面研究, 虽然近些年我国的煤矿企业飞速发展, 但是在总体上和世界上的煤炭大国还是存在这技术和设备的差距。据调查, 我国煤炭的个人年产煤率仅为三百多吨, 远远不及美洲国家和南非国家, 而在百万吨死亡率的指标上却是这些国家的几十倍甚至百倍。而每年发生煤矿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高达250亿元,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 因为煤矿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四千多亿人民币, 这对于国家的建设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和败笔。
2 煤矿事故的发生原因
2.1 落后的技术和设备
煤矿安全技术可以对地面以下的安全事故发生机理和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和分析, 从而达到预防自然灾害的目的。而在目前我国的科学技术飞速进步中, 针对于煤炭瓦斯的研究愈发透彻, 并且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完善的高度。但是对于地质方面来说, 在煤岩动力灾害的发生原因研究并没有一个有效的发展, 在施工现场瓦斯也并不能及时的全面抽空, 而勘察和探测及时更是很多年没有发展。在地下作业的大部分设备并不是现代化的机械设备, 而是建设阶段的设备, 很难达到现在社会大功率, 大控制的发展需要。虽然在这近几年煤矿企业将越来越多的先进设备引入到煤矿中, 但是由于安全设施不能与设备共同提高, 所以在设备进入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随之进入。
2.2 自然因素
由于地下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由于我国地处特殊, 所以我国煤炭的地下作业存在极大的危险性, 而恰恰我国煤炭都为瓦斯矿脉, 而且九层以上都是井下作业, 所以安全生产的问题就更为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 在现阶段我国所有的煤矿中, 四层以上都是高瓦斯活同等危险的矿井, 五层以上存在自燃的危险, 八层以上的煤矿存在粉尘爆炸的危险。并且在地质上, 我国的煤炭层大多情况复杂, 难以开采, 并且瓦斯情况严重。而在开采进行后难度将会上升到一个更大的高度。
2.3 不够完善的安全制度
由于当前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导致煤炭企业的管理不到位, 从而提高危险发生几率。而无数的实施总结出, 只有将安全生产制度完善, 才能有效的对煤矿进行控制, 达到一个安全生产降低危险的目的。
2.4 人才短缺
煤矿安全开采中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人, 机械需要人来操控, 规则需要人来遵从, 安全技能方法需要人来实行, 事故的后患需要人来解决和检验。除了没办法避免的天气原因外, 全部煤矿事故的产生都与人的行动相关。所以提升职工文化、搭建安全生产体系、增加安全认识是最重要的难题。但煤矿开采工作危险、活动环境糟糕, 劳动过重, 工作时间久, 导致愿意到煤矿长久工作的人才十分短缺。因为煤矿开采的繁琐性, 所以这项工作要求有众多的高水平人才。
3 中国煤矿安全事故防护方法
3.1 改善煤矿安全开采管制规则体制
在中国煤矿安全开采管制工作中, 有一个重要的缺陷, 即“不够严格, 煤矿事故防护方法实行不了”。其中, “不够严格”, 说的是在煤矿安全开采管制中, 事业内部管制、事业外部监测两个程序中管制力度不强、不严厉;“实行不了”说的是安全开采责任制、安全开采工作担子、隐患监测与整改方法等层面不能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下去, 造成管制不细致, 安全隐患多。“不够严格, 实行不了”难题从本质上说就是“人”的问题, 即缺少综合性的煤矿安全开采规章制度, 缺少对安全开采的责任人、安全开采管制人以及开采者实行良好地监测管制, 导致企业相关责任人缺少安全责任心, 未能正确地把安全开采进行一定的管理。处理好“不够严格, 实行不了”这一主要缺陷, 一定要依靠全面提高煤矿安全开采管制规章制度, 建立一套全面的煤矿安全开采管制规则体制, 使其有法可询, 依法行事, 有章可依, 规范守法, 将煤矿安全开采监测与煤矿安全督查工作法性化、规则化、规范化, 按法构建稳定长久的有效工作制度, 提升事业本质安全技能, 使得煤矿安全开采的长治久安, 让煤矿安全加工工作有牢靠的法规保护。
3.2 加强煤炭商业员工团队建立
经过对中国煤矿安全事故起因的探讨, 我们了解到, 煤矿员工的文化较低、安全思维意识不足, 这些都是造成中国煤矿安全事故接连发生的主要因素。而像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煤炭开采国家之所以可以很好地掌控煤矿安全事故的产生, 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的煤炭事业工作员工的文化比较高, 安全认识够强, 在煤矿开采工作中不安全活动低, 就可很好预防事故的产生, 即便出现事故, 因为员工的自我保护与自救能力强, 也能够很好地避免伤亡。因此, 为了能够有效地放置煤矿事故的产生,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煤炭商业员工团队构建, 提升煤矿员工文稿, 增加员工安全开采想法。
3.3 改善煤矿开采管制体系
现今, 中国进行“国家检验、行业管制、事业负责、公民监测、员工依章依法”的煤矿安全开采管制体系。本体系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层面来推进“安全第一, 防护为主”政策的全面开展, 同心协力做好煤矿安全开采工程。在保持现今中国煤矿安全开采管制体系的同时, 中国要积极进行煤矿安全开采管制的“第三方监测力量”, 有效展现“第二监测方力量”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影响, 使中国的煤矿安全开采管制体系得到更好发展, 为国家检验、商业管制、事业负责、第三方监测、百姓参加监测、工人遵章守法。
总的来说, 把煤矿的安全开采管制, 防止事故的产生, 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炭行业的发展, 是中国煤炭商业中的必然走向。只有保持全面的安全法规、提高事故严惩度、提升煤矿产业安全科技术水准、加强煤炭产业职工安全认识、完善煤炭产业职工工作条件与生活环境才可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确保煤矿安全开采。
摘要:在最近的十多年里, 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情况有了一个明显的好转, 但是作为一个高危行业, 其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通过对我国以往煤矿安全施工的研究提出其导致因素, 从而对现代煤炭矿业的安全规范进行指导, 从而提高安全生产。达到一个安全, 高效的目的。
关键词: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对策
参考文献
[1]陈宝智, 王金波.安全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2.
3.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三
关键词煤矿电气;事故隐患;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TM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72-0151-01
1煤矿供电系统主要事故隐患
由于电气设备和设施缺陷(选型不当、分断能力不够、电缆过载、不阻燃等)可能引发的电气事故有:电源线路倒杆、断线、过负荷、短路、停电、人员触电、电气设备起火、电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等。
1)雷击过电压和消防隐患。雷雨时节因雷击产生过电压、放电产生火花或将设备和电缆击穿、甚至短路。放电产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将易燃物(电缆、控制线、动力油、油污等)点燃,引发火灾,变配电室内未装设机械通风排烟装置及无足够的灭火器材,处理事故困难,导致事故扩大,造成全矿停电,停风、停产。
2)开关断路器容量不足。因开关、断路器遮断容量较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因短路故障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部分用户或全矿停电、停风、停产,严重时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主变容量不足,电源线路缺陷。主变压器容量不足,一台发生事故时,其余变压器不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供电。矿井电源线路未按当地气象条件设计,遇大风、雪、覆冰等恶劣气候,线路强度不足,易造成倒杆、断线,造成全矿停风、停产,井下作业人员会因停风而有生命危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继电保护装置缺陷。继电保护装置未按规定装设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淘汰产品,会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造成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
5)闭锁缺陷。开关柜闭锁未装设或失效易造成误操作,刀闸在带负荷状态下停送电,造成短路。人员在开关内部带电状态下进入会发生触电。
6)井下电气火花事故。①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腔/室密封不严、防爆面、密封圈间隙不符合要求等),在开关触点分-合或其他原因产生电火花时,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②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易造成系统短路、接地,引发电气火花,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③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过载、过热引发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员触电事故。①井下电工操作时所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器具破损、绝缘程度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②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③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能掉闸断电,使其绝缘程度下降或破损。④接地系统缺损、未可靠接地、保护接地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⑤违章带电清扫、带电安装、带电检修、带电搬迁机电设备。⑥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误操作,停错、送错电,误认开关和电缆,没有执行作业监护制度,没有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⑦无工作票及安全措施,不执行高压电网作业中停电、验电、放电等规定和要求。
8)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①井筒内电缆固定不牢,电缆坠入井筒,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③正常分列运行的双回路违章并联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停电。④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的区域或设备,采用了单回路供电。
9)雷击入井事故。①经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防雷设施不完善或装置失灵。②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处未装或安装的少于两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不良。③通信线路在入井处未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或装置不良。
10)静电危害事故。井下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场所很多,各类排水、通风、压气管路,由于内壁与高速流动的流体相摩擦,使外壁上产生大量的静电电荷,在对地绝缘较好的管壁上产生的静电电压,可达300V以上,塑料等非导体材料管道,更易产生静电。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如坠落、跌伤等。
11)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危害。矿井电网的单相接地电流达到15~20A时,如不加以补偿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点的电气火灾,甚至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2)谐波及其危害。矿井电力系统中主要的谐波源是提升机采用晶闸管供电且具有非线性特性的变流设备。谐波的危害主要有:①使电网电压波形发生畸变,致使电能品质变坏。②使电气设备的铁损增加,造成电气设备过热,降低正常出力。③使电介质加速老化,绝缘寿命缩短。④影响控制、保护和检侧装置的工作精度和可靠性。⑤谐波被放大,使一些具有容性的电气设备(如电容器)和电气材料(如电缆)发生过热而损坏。⑥对弱电系统造成严重干扰,甚至可能在某一高次谐波的作用下,引起电网谐振,系统紊乱,造成设备损坏。
2针对上述事故隐患的安全对策措施
1)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其它变(配)电所,每年要全面统计用电负荷。系统参数有变化时,应重新核算短路电流,为继电保护的计算、整定和试验提供可靠的依据。有大容量负荷投运,要重新整定和试验。
2)采区供电系统应跟随工作面不断推进随时调整并绘制供电系统图,计算短路电流,全面校核继电保护整定值。
3)下井电缆在井筒段敷设时,支架上应采用橡胶压块固定的措施。制定定期检测、检查制度,井筒淋水较大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矿井高低压供电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良好接地,防止失爆、漏电事故的发生。
5)必须确保采掘供电分开,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低压检漏继电器必须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6)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要严把入井关,防止没有“二证一标志”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流入井下。
8)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要定期测试,对损伤、破皮漏电的电缆要立即更换。
9)完善供电系统中防止反送电的制度和措施,防止反送电造成触电事故。对变电所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合理布置,各开关柜编号、控制负荷,根据供电实际予以明确标识,防止误操作。
10)地面输电线路、变电所及井架等建构筑物均按规定装设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均应检测合格,重点防止架空电源线路遭受雷击,造成全矿停电。
11)定期对电网电容电流进行测试,超标过20A时应采取限制电容电流的措施。
12)设置滤波装置,并对矿井电网谐波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滤波系统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3结束语
煤矿电气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渐进性或突发性,并且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复杂,包括设计、制造、疲劳、磨损、老化、检查和维护保养、人员失误、环境及其它因素。通过经验教训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规律是可知的。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分析总结可使多数事故在预定期间内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预防体系,是预防煤矿电气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煤矿安全规程.2011.
[2]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3]王崇林主编.煤矿供电与电气控制.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4.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四
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2017年
措施会审意见
会审时间:年月日 会审地点: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矿 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会审意见:
年 月年 月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日
日日日普洒煤矿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针对日检、旬检和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由矿长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整改办公会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按时“五落实”的要求逐条进行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周开龙(矿长)
副组长:石
涛(工程师)
成员: 张德忠、王明昌、刘显贵、龙建国、柳绿国、龙训元、安华、叶世波、冯志钢、冷加义、穆少友
组
长: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权负责。
副组长:石涛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并组织会审落实。具体负责隐患整改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
成员:根据各隐患整改工作的分工,负责在施工现场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保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整改工程质量达到要求。保证整改期间安全工作。
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针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由各责任人单位按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表具体落实整改。
三、隐患整改要求
1、整改实行分类、定人负责制,机电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系统由机电矿长负责;一通三防由通防副总负责;矿井防治水由地测副总负责;顶板管理及其它隐患由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负责;地面软件资料由工程师负责。
2、整改工作由矿长统一安排,分管副矿长组织整改,并进行预验收,最后由矿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销号。
3、整改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照矿方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整改所需的资金全权由总经理负责筹集,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由副总经理负责。
三、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保证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的质量要求,改善井下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在整改施工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所有人员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严格交接班制度。每班入井前,必须由当班跟班矿级领导,班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同跟班矿级领导,班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由外至里对工作面通风、顶板、支护、瓦斯浓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现场交接清楚,只有把发现的问题和交接的隐患处理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2、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跟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电钳工进行跟班作业。
3、每班进行入井整改前,跟班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召开好班前会,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
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在提升过程中,提升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严禁有人员在巷道内逗留。人员上下井时,必须电话通知绞车司机不得运行绞车。
5、绞车运行前,电钳工和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装置,声光信号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绞车装置和声光信号等完好,可靠,能正常使用,方可运行绞车。
6、各种防跑车装置必须完好,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7、整改过程中,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帮、顶情况、发现有里离层顶板,顶板出现的活矸,必须进行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8、瓦检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通风状况,瓦斯浓度,若发现通风状况不良,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报告调度室。
5.煤矿人员定位常见故障处理措施 篇五
一、概述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以及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对自身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实现煤矿企业井下人员定位检测和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水平,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在线监测已是必然趋势。
在日常维护管理过程中,要对人员定位系统发生的故障,进行归纳分类,并对产生故障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故障进行分析。
二、人员定位常见的故障
1、识别卡不发送信号;
2、分站电源箱没有显示人员信息;
3、分站与地面监控主机不能正确通讯;
4、直流电源输出偏低;
5、备用电源不能正常投入;
6、出现通讯中断;
7、分站显示屏无法显示数据;
三、人员定位常见故障处理措施
1、识别卡不发送信号,应检查:
(1)是否电池电量不足,或则是簧片没有接触好;
(2)因识别卡进水造成电路板损坏或外力碰撞造成识别卡损坏。
2、分站显示面板没有显示人员信息,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
(1)显示屏与分站之间线路出现问题。
(2)可能是芯片没有接触好,要重新插好。此时,应检查主板与无线收发板通信、电源是否正常等因素;如有,则考虑是后面电路问题。
3、分站与地面监控主机不能正确通讯,首先应检查分站与交换机之间通讯是否正常,电源是否正常,如没有异常,则考虑分站通讯板是否损坏。
4、直流电源输出偏低,应检查对应不同电源等级的变压器抽头是否正确。
5、当交流电源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正常投入,应考虑电池是否失效。否则可能是电源充电板故障。
6、人员定位发射天线的维护:发射天线安装好后,需要维护人员定期检查天线有无损坏,若出现损坏或天线不成为规则形状需要重新布置。同时,不要把接收天线的感应头放在金属上。接收天线指向发射天线。
7、若出现通讯中断,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
(1)通讯接口接触不良。
(2)通讯线路接触不良。
四、人员定位系统故障预防措施
在现场的管理中应加强维护,仔细检查,减少故障现象的发生。
1、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各种接线是否准确,插头是否松动,特别是交流引入线,引入电压等级与接线端子电压等级是否相同,否则将把变压器烧毁。
2、必须按要求来连接电路和配接设备,分站各种未用的接口和插口不得随意占用。
3、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分站,板上所有IC芯片和继电器的安装方向要正确,接线插头无误。
4、检查分站连接插头座连接电缆是否正确及检查分站站号是否正确。对主板上的各个电位器不得随意拧动。
5、人员携带卡在不使用时必须远离具有磁场的环境。
6、分站、无线收发器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分站应实行上架和牌版管理。分站应定期对其控制输出进行检查,使其控制功能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由于电源箱中的备用电池是易耗件,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如发现电池失效,应及时更换新电池组。
6.煤矿事故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篇六
姓 名:学号:
煤矿事故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摘 要:煤炭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是长期和稳固的。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构建,意义重大而深远,但我国整体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科学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和“安全、装备、管理、培训并重”这一总体指导思想煤矿安全生产才能得到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煤矿;管理 ;生产;事故
0引 言
“矿难”是一个充满血泪,令人恐惧的名词。根据中国官方的统计数据,自2000年以来,煤矿事故一直高居不下,2000-2005年的六年间,矿难死亡人数始终徘徊在5700至6900人之间。而根据英文版的人民网和中国日报的数据,中国煤矿矿难死亡人数每年高达10万以上。近日,智利阿塔卡马沙漠中的圣何塞铜矿发生塌方事故,33名矿工被困地下700米深处。在我们身边几乎时时刻刻世界都在发生着矿难事故,但是有多少事故是应该发生的呢?生命变得如此轻薄,这究竟是谁的责任,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手段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这些都值得我么深思。
1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一些原因
1.1 安全思想意识淡薄
我国全面实行市场经济后,迫使煤炭企业从以前的单一粗放型生产向效益型生产转移,由于安全为隐型效益,出了事故为负效益,不出事故时安全效益又体现不出来,而安全投入又不像对生产和销售投入那样容易见效。所以,安全工作容易被忽视,尤其是在当今煤矿生产经营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安全意识的普遍淡化,直接导致在生产中不能很好的执行安全制度,减少对安全保障资金的投入,间接的削弱了安全保障能力。
1.2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不够。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煤矿所有新工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需经过严格考核,才能上岗作业。目前,煤矿井下一线多数招用农民轮换工,流动性大,招工频繁,这样给培训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导致有的单位培训工作关口把不严,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下井作业。这样的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矿井安全基本知识,不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术,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其结果是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很大的隐患。
1.3 现场管理操作及中出现的弊病多。
大部分煤矿早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多,中晚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少,路线近的作业点安全管理人员涉足较多,边远采区管理人员涉足少。由于这方面原因,煤矿大多数事故发生在中晚班及边远地带。也有的煤矿企业在把工程承包给外包队的同时,连同安全工作一同承包给对方,出现以包代管,外包队日常安全管理失控。有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求虚不求实。采掘工程队伍平时不按标准进行施工,月底验收时再重新返工整改,返工过程自然会增加一些不安全隐患;甚至为
了应付检查,采取临时伪装的方法,从而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安全问题。这些情况都成了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
1.4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煤矿安全投入欠帐已达500多亿元。前几年,因煤炭市场长期低迷,煤炭企业亏损严重,国有企业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安全基础设施的装备上,安全投入欠账越来越多,而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只能少投入或不投入,在安全方面仅维持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在投入减少的情况下,煤矿的安全装备尤显不足,许多应该配备设施不能配备,应该更换或维护的安全设备不能及时更换或维护,促成了事故隐患
1.5 安全管理缺陷
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是安全技术及装备的保障。在此基础上,还与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观念息息相关。我国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缺乏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监察培训,执法力度和考核力度不够。企业基层领导安全管理观念淡薄,对安全投入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认识欠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工作过程缺乏具体的指导和管理。企业职工普遍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处理突发性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更有甚者,无视规章制度,“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管理中的“ 软管理”,一直被企业领导人所忽视,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2解决方法及对策
2.1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1)应加大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科技投入,尽快弥补煤矿安全欠账;建议地方政府允许煤炭企业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高线提取安全费用,部分省在煤矿能承受的范围内,可突破《管理办法》规定的高线提取安全费用。
(2)依法对安全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目前安全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企业挤占和挪用安全资金。为此,建议有关部门,配合《管理办法》,制定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的部门规章,建立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资金管好用好。
2.2.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贯彻瓦斯防治的“十二字方针”,继续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瓦斯事故然是国有煤矿的主要灾害事故,在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中仍占绝大多数。目前,40%的高瓦斯矿井还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15%的国有煤矿产能的瓶颈是通风系统能力,多数国有地方煤矿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因此“一通三防”是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加强以治理瓦斯灾害为重点的煤矿“一通三防”工作[1]。
(2)实施煤矿包工队准入制度。针对目前煤矿包工队存在的问题,建议承包煤矿施工企业在承包煤矿工程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承包、发包煤矿工程施工安全监察,对承包煤矿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考核,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建议将承包煤矿工程施工企业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或依照《行政许可法》制定专门规章,作出具体规定。
(3)对超能力、无能力煤矿及整体承包的国有地方煤矿分类监管。这部分煤矿安全投入少,存在装备差、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其安全隐患较大。部分实施承包经营国有地方煤矿这一问题也很突出。建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这类煤矿进行重点监察。
(4)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定期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为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此外,为了保证煤矿主要设备的日、月、年检修时间,建议重新制定科学的检修标准,为煤矿安全监察提供依据。
(5)进一步加大对小煤矿的整治力度。对高瓦斯矿井或瓦斯突出矿井以及其它自然灾害严重的煤田,应明令禁止小煤矿开采;对目前存在的非法开采和越层越界开采问题,应采取刚性措施限期彻底清理;对非法违规开采的小煤窑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关闭政策;对死灰复燃的加大惩治力度;对给非法开采提供保护的政府官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利诱、阻挠、威胁安全执法部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2.3 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煤矿的工作环境恶劣,危险性大,而工资收入低,福利条件差,是长期以来煤矿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低的主要原因。为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首要的问题是保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
(1)研究制定煤矿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了稳定煤矿职工队伍,国家应研究制定煤矿一线工人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发布,吸引较高素质的人来煤矿工作,同时对煤矿经营者进行有效约束。
(2)制定有利于稳定煤矿职工的管理办法。提高协议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提取比例。对煤矿现行用工制度进行改革,支持企业实行协议工可定期转为长期合同制工人,稳定职工队伍。
(3)加强煤矿职工培训。制定新的符合实际的培训标准和培训教材,以防培训流于形式。煤矿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专业人员的积极性。新招收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4 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
在坚持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同时,我国应该积极发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力量”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发展为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第三方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2]。
(1)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定位,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进行调整。强化地方政府对煤矿的安全监管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各地煤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监察的职能。
(2)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对于没有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要尽快设立。建议在各级安监、煤监机构增设总工程师职务。经常召开安监员座谈会,不断交流思想,相互传授经验,提高安监员的管理艺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改善监察形式,打破固定模式。加强中晚班、边远采区、边角地带的监察,将“三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2.5 用合理手段综合处置事故
煤矿的生产过程包括煤炭开采、运输、提升、筛选直至成为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各环节都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煤矿事故大致可分为瓦斯事故,煤尘事故,水灾、火灾、顶板事故,机电事故及其它事故等几种类型 针对各类事故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并作出规律分析与决策分析,是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同时可辅助计算的等高科技手段来分析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6 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煤矿安全规程》对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都作了严格规定,这标志着煤炭企业开始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坚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强化对煤矿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增强执法守法观念。煤炭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与《煤炭法》相适应的安全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煤炭管理部门对煤矿从申请办矿到基建生产以及事故处理等全过程的依法监督。
2.7 推广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加快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步伐。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安全系统工程改变传统的“事后追查型”为“事先预测型”的管理模式,依靠客观实际的准确信息,综合地、系统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出预测和安全评价,研究造成事故的初始原因,防范事故的发生。因此,煤矿安全系统工程对于实现煤矿安全效果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作用。1,要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应用安全信息管理。安全信息管理是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随时掌握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动态。2,要科学设计和运用安全检查表。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可以克服盲目性和片面性,可以避免走过场的现象;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实现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优点。3,通过运用事故原因的分析理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利用事故树分析能找出事故原因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发现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便于寻找控制事故的要点,实现有效地进行事故防控。3结 论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改善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现状的基本原则。相信不久以后,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煤矿再也不是危险的代名词!
参考文献:
7.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七
1.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麻痹大意, 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轮眼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 随抽随答, 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1.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 熟悉程度不够, 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1.3指令性的新来人员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 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 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 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1.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 岗位的调整, 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 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 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 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 不讲究用工要求, 而是当作好工种, 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 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 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 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1.5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 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矿机运事故的预防措施
2.1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 要尽快把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2.1.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 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1.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 设备谁使用, 谁管理, 谁维护, 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 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 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2.1.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 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 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2.2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2.2.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 其中一台备用, 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2.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2.2.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 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 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2.2.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 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 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
2.2.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 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2.3井下防排水装置
2.3.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 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 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3.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2.4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2.4.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 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 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 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 各种闭锁关系正确, 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 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4.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
2.4.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 (煤安) 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2.4.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2.4.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 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2.4.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2.4.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 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 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 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 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2.4.8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 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 不得违章使用, 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2.4.9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 (开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 、“四保险” (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 。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2.4.10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
2.4.11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规定。
2.4.12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 (煤安) 标志的阻燃带。
2.5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2.5.1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 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5.2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 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5.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 (配) 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2.5.4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 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5.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 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严禁继续使用。
2.5.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
2.5.7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 “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
2.5.8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 (煤安) 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470、471、472条规定。
2.5.9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8.煤矿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篇八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现代机械化矿井中,机电设备系统同煤炭开采间的关系不再像传统人工采煤方式中的那样松散,而是影响井下作业工作效率、产量、工作面安全的重要保障系统基础。煤矿机电事故通常指机电设备(设施)由于操作不当、过负荷、谐波危害等引起的的事故,主要包括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检修、运行、维护等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机电事故发生率在煤矿事故率中占据很大比例,次于巷道顶板事故、瓦斯事故、运输事故、放炮事故之后,居煤矿事故率第5位。而煤矿机电事故通常又会诱发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据一些统计资料表明,矿井下由于机电设备故障闪络造成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事大约占瓦斯爆炸事故总量的40%~45%。因此,要想搞好煤矿矿井安全生产,除了要全面管好井道通风瓦斯外,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必须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认真抓牢落实,确保煤矿开采又好又快的可持续稳定进行。
1、煤矿常见机电事故的诱因分析
1.1 设备老化严重,设备更新资金投入不足
为了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作业环境安全,很多企业在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下,投入大量资金加大机电设备系统的技术更新改造,积极推进煤炭开采机电设备系统技术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煤矿机电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水平,促进了井下安全生产作业。但有的煤矿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常将生产任务放在首位,而忽视了煤炭开采过程中应该进行的机电设备技术更新改造的资金投入不足,且长时间使原有机电设备带病作业,致使设备相对老化程度较高,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性较差,尤其在长时间过负荷运转或带病运行过程中,机电安全隐患大大增加,机电事故也容易发生,严重时还会引起瓦斯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1]。
1.2 機电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理念落后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和全作业理念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引起机电设备系统事故的发生。很多煤矿安全事故案例表明,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力度不够等均容易引起煤矿发生机电设备事故。另外,当机电设备故障发生后,很多安全监管人员忽视安全评估的重要性,凭借经验或侥幸心理,进而导致故障恶变成恶性事故,严重影响到煤矿的煤矿开采量和作业安全。
1.3 人为误操作
人为误操作、安全作业意识不强等人的不安全因素,在煤矿机电设备操控过程中,也容易引起煤矿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尤其是井下一些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其在作业过程中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较多,一旦其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未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作业时,就容易出现习惯性违章事故发生,给煤矿带来较大的安全威胁。
1.4 检修维护落实不到位
有的煤矿缺乏完善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有的煤矿虽然制定了相关检修维护管理制度,但在实际煤炭开采中,只重视产量而忽视了机电设备应该执行的不定期养护和周期性检修维护的重要性,导致机电设备没有得到应有的维修和保养,长时间工作在较差环境中,性能不断恶化、使用寿命大大缩减、安全危险不断扩大。
1.5 职工安全操控管理技能偏低
煤炭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也得到快速发展。虽然煤矿机电设备系统整体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但从业人员自身操控管理技能水平却没有跟上,且相关培训组织偏少,导致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高水平的专业性技术管理人员普遍缺乏,不能及时准确掌握煤矿机电设备系统的运行工况状态,导致其安全隐患不断演变成安全事故。因此,加强对懂煤矿机电设备系统新技术、新工艺的高级操控管理人员的引进就显得尤为重要。
2、降低煤矿机电事故率的安全管理措施探讨
2.1 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人、物、环境三大因素是引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安全管理水平偏低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对于人、物、环境因素的控制,应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并不断进行归纳总结,从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奖惩落实等方面,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同时,需要结合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大力推进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全面化、现代化。全面推行精细化安全管理,要结合煤矿作业的实际特性,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并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各岗位、各工艺工序间具有良好的配合特性,并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和监督检查管理,有效将煤炭开采作业全过程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向事故演变,有效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2 及时淘汰和更新机电设备系统
在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第446号令,即:《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的规定要求,杜绝选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和工艺系统,严禁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要优选节能型、环保型、经济型,有使用许可、证件齐全的新产品和设备系统。同时,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领导和机电管理人员必须预留足够的设备系统技术升级的资金,并按时按量落实到位,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来推迟或干扰机电设备系统的更换、更新工作,合理分配资料,做到专款专用。
2.3 合理选用机电设备
煤矿井下是一个集潮湿、瓦斯等为一体的复杂环境,电气设备和电缆在煤炭开采中易受砸、压、碰而使其绝缘发生破坏,容易引起人员触电、漏电及短路故障等安全事故发生。漏电事故的存在可能会使放炮雷管提前引爆;电气设备长期过负荷运行,容易引起绝缘急剧下降引发火灾;漏电、短路故障容易产生火花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因此,煤矿中机电设备在选型过程中,必须优选性能可靠、安全性较高的设备,同时根据设备运行功能需求配置完善的保护装置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4 强化安全管控意识,加强操控技能培训
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管控和技能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操控技能培训,是员工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控技能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而言,其安全培训教育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在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持证上岗。
2.5 制定完善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分析机电设备事故历史案例,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找出诱发类似机电事故发生的必要因素和因素间的相互关联性、相互作用性和内在机理,并制度完善的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控制机电事故发生率。一旦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合理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有效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影响程度。
3、结束语
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可靠、节能经济的高效稳定运营。
参考文献
[1]李平,陈健永.当前煤矿机电管理中的问题探析[J].煤矿开采,2006,(11):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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