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研发合同

2024-07-29

药品研发合同(共11篇)

1.药品研发合同 篇一

现在由于制药行业发展走上了正轨,逐渐发展的更大,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制造质量问题,药品对人类来说是关乎生命健康的重要食品。

所以,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是极为致命的,药品研发制药工艺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仅是对制造集团的极大打击,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极不负责任。

现在步入了新的时代,信息化时代对于制药行业有利也有弊,利处是制药工艺可以有所精减,但是,也使得更多的制药企业忽视了药品对我们健康的重要,一味考虑着经济利益,在药品研发制药工艺中想办法做小动作。

所以,为了减少这种情况再发生,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对药品研发制药工艺质量的研究。

2.药品研发合同 篇二

1.1 国内药品研发管理现状

中国药品研发、药品生产、药品流通等各个环节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 存在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竞争激烈等问题。就药品研发而言, 目前全国有将近200多家医药科研院所, 另有企业研究机构1000余家, 每年立项研究的课题有几千个, 申报临床或申报生产项目获得CFDA批件的约只有一千件, 能顺利实现产业化及商业化的品种更少[1]。

据资料统计, 目前国内药品研发项目管理, 只有6%的项目能实现其目标;约60%的项目需要“补救”;34%的项目彻底失败。其中17%严重费用超支, 38%一定程度费用超支;27%完全按预算执行, 12%一定程度费用节余, 6%大量费用节余;35%严重拖期, 34%一定程度拖期, 22%按时完成, 8%一定程度提前, 1%大量提前。

总体来说, 药物研发机构研发成果的平均转化率低下。导致药品研发成果低转化率的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管理, 没有实施有效的管理模式, 绝大部分国内药品研发公司目前的管理模式仍然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但在发达国家, 药品研发领域广泛使用的是项目管理模式。世界50强制药企业的药品R&D都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如辉瑞公司、拜耳公司、安万特公司、杨森公司、中美史克公司都设有项目管理中心, 对研发项目进行全球化管理, 并开始逐渐在中国成立研发中心, 组建项目管理团队[2]。但中国本土的医药企业却鲜有应用项目管理模式对药品R&D进行管理, 虽然很多公司的研发部设立了项目经理职位, 甚至成立了项目管理部, 但此项目管理非彼项目管理。

1.2 国内药品研发项目计划存在的问题

1.2.1 缺乏整体、系统的项目计划。

众所周知, 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高投入、风险大等特点, 一类新药研发从发现活性部位到新药上市美国等西方国家一般需要10年~15年的时间, 我国需要6年~10年的时间, 仿制药开发时间约需3-7年。药品研发过程是药物合成、药物分析、药物制剂学、药理毒理学、临床医学、药政注册等多个学科间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的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众多, 实际过程中既要求各学科完成独立的专项技术开发, 又要求学科间进行整体的系统衔接, 实际面临很多复杂问题, 从而对新药研发团队提出很高的要求。项目计划制定的完整性、系统性是各部门各学科工作链接、协调的重要沟通工具。但目前国内大部分研发机构, 大多数没有专注于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 以项目为主线统筹各学科工作, 拟定贯穿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项目计划。大部分研发机构采取的都是职能性组织结构, 各部门只负责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难以打破的“部门墙”。其各自拟定的工作计划, 缺乏整体性、连贯性, 无法做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无缝衔接。

1.2.2 组织结构不适应项目计划。

新药研发是多部门联合共同来完成的一项系统工程。而现行大多数公司组织结构是职能型, 这种组织是按层次结构建立, 每个员工只向一个管理者负责, 最终由公司最高领导负责, 新药研发涉及多个职能部门, 但是在这种组织结构里, 每个部门只负责完成项目的一部分, 项目间的问题往往就成为部门间的问题而上报主管副总甚至CEO, 解决方式主要通过部门经理会议协调。同时这种组织存在严格的命令链接关系, 导致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效果很差, 最终不能有效利用整个项目资源。

1.2.3 项目计划普遍还存在以下问题:

如项目计划估算不切实际, 工作分解结构不健全, 项目计划考虑不周到, 这些问题通常是由于项目计划拟定人员缺乏经验, 对项目任务工作周期以及项目预算预估不足, 对项目任务缺乏完整的了解而导致的。这些问题往往是导致项目延期或超支的主要原因。

2 制定药品研发项目计划的必要性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 周密而严谨的计划=项目成功了一半。在《PMBOOK》中也说“没有计划, 就没有项目管理”。可见, 项目计划在成功的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新药发现过程是一艰巨、复杂、周期长、风险大的过程。据国际上统计, 一个全新药物从研发到上市, 平均需要花费10~12年时间, 耗资3~5亿美元, 并且这一费用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随着中国加入WTO及中国医改政策出台, 中国已成为全球十大医药市场, 我国药品研发企业面对有强大技术、资金优势的竞争对手, 除积极汲取先进的技术、增加研发投入外, 还应从加强管理方面来提高新药研发的水平, 增强竞争力。这就要求研发企业要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新药研发的管理。项目管理技术非常适合药品研发这种多学科交叉的, 面临诸多未知因素的、独特的、一次性的任务的管理, 而做好药品研发项目管理, 首先要从项目计划管理着手。

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 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制订项目计划, 特别是在做出影响项目整个过程的主要决策的概念阶段尤其如此。制订一个构思缜密的项目计划, 以确定项目的范围、进度和费用, 是实施项目管理的首要目标[3]。

3 制定药品研发项目计划

3.1 了解项目背景

项目经理要准确把握项目目标, 首先要了解项目立项背景, 准确定位项目目标是制定项目计划的首要步骤, 通过以下方式可了解项目立项背景: (1) 查阅项目立项建议书、项目预研究总结报告等已有的立项依据资料, 了解项目立项过程。 (2) 与项目立项负责人或项目预研究人员沟通, 确认项目立项的主要目的及本公司预研究详细情况及后期项目推进可能遇到的关键问题及主要风险。

3.2 制定项目计划前准备工作

根据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技术审批要求, 3类以下化学仿制药申报临床前, 要求必须在生产厂家实现中试生产, 甚至达到商业化生产规模。这就意味着药品申报前, 药品研发机构不但要完成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同时要与药品生产厂家共同完成中试放大及生产工艺验证等工作。因此, 制定一个完整的项目计划, 还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检索FDA、CFDA、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国内外医药行业的权威网站, 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在国内外的研发、注册、上市状况, 以便准确定位本项目的进程管理、质量管理目标。 (2) 进行技术市场调研, 通过调研国内技术市场实际研发状况, 了解项目起始原料、标准品、对照品等关联供货商的供货情况, 验证、补充拟定项目计划必须了解的信息, 进一步评估项目可行性。 (3) 了解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及人力资源安排状况, 沟通项目目标、合作分工, 取得企业对本项目进度、预算的初步计划。 (4) 与研发机构内部合成、制剂、分析、药理、临床等各技术部门领导沟通获得各技术主管对本项目目标及初步计划的认可, 并协商确定项目团队组成。

3.3 项目计划拟定

项目计划拟定通常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这两种方式。由于药品研发是高科技项目, 通常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各技术领域的技术主管或技术骨干担任, 此种情况, 自下而上制定的项目计划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及可控性。可采取以下步骤制定项目计划:

(1) 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团队, 介绍项目立项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范围管理及项目计划准备工作。 (2) 明确各领域技术负责人职责及各部门间的分工合作, 由技术负责人对所负责的技术工作进行工作结构分解 (WBS) , 即将复杂的任务逐步分解成一层一层的子任务, 直到任务具体、可控为止。WBS通常控制在3-5层为宜, 除非超大型项目, 一般不主张分解到7层以上。 (3) 各领域技术负责人为分解的WBS各项任务进行工时估算, 并分配资源, 填写《责任矩阵表》, 链接各任务间的逻辑关系。同时, 对所负责任务进行风险评估、质量分析, 拟定风险应对计划、质量目标计划及成本预算计划提交给项目经理。 (4) 项目经理根据分管主管提交的项目计划, 整合系统的项目计划。 (5)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团队及管理层召开项目启动会, 对《项目计划》、《工作分解结构》、《责任矩阵表》进行讨论、确认, 使项目计划在团队内达成一致意见, 使团队成员充分了解项目目标, 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及所起的作用, 并对公司管理层承诺, 保证遵照计划实施项目工作直至达成项目目标。 (6) 最后, 项目管理层完成项目计划审批, 项目团队实施项目计划,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计划跟踪、控制、管理项目实施过程。

通过让项目干系人参与拟定、审批的项目计划, 既通过了项目团队对项目计划的承诺, 又正式通过了高级管理层的审批, 项目计划具有更好的完整性、可实施性及可控制性。

4 结语

药品研发是一项多领域、跨学科的研究开发活动, 项目任务复杂, 项目周期长, 投资大、风险高, 要提高项目开发效率, 加强新药研发过程中的管理, 需采用有效的项目管理模式, 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系统的计划管理, 以便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 开发出高质量的新药产品。

参考文献

[1]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中国报告大厅市场研究报告网, 20006-8-7.

[2]中国医药产业面临战略.39健康网http//blog.39.net./yiyao shengwu, 2009-1-7.

3.药品研发合同 篇三

“转化医学就是希望将生物医学研究的关注点放在如何将实验室的研究发现转化导向为有利病人诊断、治疗方法的提高上。”张永信教授这样介绍“转化医学”的概念。张勘处长一直致力于推进上海“转化医学”研究工作的进程,他进一步解释到“转化医学是个致力于克服基础研究与临床和公共卫生应用严重失衡的医学发展新模式,其核心是在从事基础医学发现研究者和了解患者需求医生、卫生工作者间建立有效联系,集中在分子基础医学研究向最有效合适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预防模式的转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慢性病发病率增高,医疗消耗增大,医疗负担加重,传统单因素研究方法已无法满足这些慢性病的防治需求,需基础与临床多学科相结合合作研究。现今“转化医学”主要研究应着重于促进预测(predicion)、预防(prevention)和个体化治疗(personatization)3P医学发展。即疾病危险度评估、疾病诊断和分型、治疗反应和愈后评估,以及新治疗方法和新药开发。

正如张永信教授所说“临床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药物研发机构、生产企业需要更多地倾听来自临床的需求。本次高研班邀请的6位讲师是来自临床的专家,他们分别代表抗生素、糖尿病、抑郁症、肺癌、心血管疾病等不同领域传达临床上对治疗药物的需求,介绍国内外最新的治疗方法和研究进展,为参会者提供新的药物研发思路。例如治疗糖尿病的DLP-1激动剂与DPP-4抑制剂、当前最有希望的新抗抑郁药调节谷氨酸能神经递质的化合物等。

干荣富研究员指出,企业发展驱动力和研发之路的目的是满足临床上的需求。医药研发与临床的综合发展原是上海的一大特色,原有基础全面而扎实,近20年反见衰退。对于如今的行业形势,张永信教授认为,企业不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司兼并、资产操作上,应看重产品的临床价值、占有率及其发展潜力。同时,临床不该成为仅是防治疾病的机器,而能静下心来做学问,不断提高临床诊治疾病的真功夫,与企业、相关科研单位携手协作攻克难关,力求学科创新性发展。这也是张勘处长所说的“产、学、研联盟”。

高级研究项目是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对象,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现场互动等方式开展的进修交流项目,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次高研班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中国特色药品研发新路”为主题,旨在为“医”和“药”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得到政府、医院、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与会嘉宾和学员的一致好评。据会后统计,约95%的学员通过微信平台下载了专家演讲课件。我们相信,高研班的进修和交流形式将在今后进一步起到深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作用。促进健康事业的发展是医药行业各界共同的责任,《上海医药》杂志也将始终坚持“通过学术与信息的交流,沟通产、销、用,密切工、商、医,为发展我国的医药保健事业服务”的办刊宗旨,努力践行“药学服务临床,临床合理用药”的办刊方向,为中国的健康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4.药品研发合同 篇四

唐明同时向记者透露,印度比中国提早10年进入药品研发外包领域,中国企业要想与其争夺这一市场,首先要克服三大难题。”

知识产权之困

“中国药品研发外包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很难得到跨国制药企业的信任,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就根本无法与印度企业竞争。”唐明告诉记者。

idg风险投资公司的著名投资人章苏阳先生就表示:“目前中国的所有新药研发外包企业都还只能说是初具规模,整个行业规模也不算大。”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让制药企业能够放心把药品研发工作交给中国企业,并且信任中国企业能够有效地保护其新药知识产权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也是我们进行并购、成立联盟的初衷,就是要把中国的药品研发外包做大,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容易赢得制药企业的信任。并且,并购重组也是未来中国药品研发外包企业的发展趋势。”唐明预测。

人才之困

“由于在药品研发外包业务上比印度起步晚,所以一些中国企业急于从印度公司手中争夺市场,不惜用招收低学历、低成本员工作为降低营运成本的主要手段,”一位医药专家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另外,员工的频繁跳槽也是困扰中国药品研发外包企业的一大问题。”

“不仅如此,中国研发外包企业管理的方式也很难与国际企业接轨,很多企业都只注重技术方面的研发,而忽略了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这都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一位中国药品研发外包企业的负责人也忧心地表示。

技术之困

在药品研发外包市场也有低端与高端之分,低端研发外包主要是替制药企业进行简单的化学物合成工作,而新药先导体的筛选及其后续工作为高端研发外包市场。低端cro市场的特点是劳动力密集型、进入门槛低、研发成分少、知识产权敏感度低、附加值低、恶性价格竞争严重。

据了解,目前中国的cro公司大多都还集中在这个细分市场,还要面对大批印度cro公司的低价竞争,所以中国企业不占优势。

5.产品委托研发合同 篇五

甲方:**(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研发**系列产品。协议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签订此项产品研发协议生效之日,需付给乙方50%研发费用,乙方在收到50%研发费后,三个月内给甲方提供产品研发小样(样品), 待得到甲方确认小样后,甲方需再付乙方剩余50%研发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研发费用全款后,三个月内提供给甲方所需大样(样品)。同时,乙方还需提供给甲方所研发产品的配方、配方依据、产品加工工艺,以及其他技术参考资料。在研发不同阶段所需的样品数量,双方协商。

二:研发费用:

该项目研发费用为人民币 **整(¥**,**.00 元整);乙方需开具发票给甲方。

该费用含实验费和相关项目检测费。

三:责任:

1.甲方在付给乙方50%研发费用后,单方终止研发课题,乙方无需退回已收到的50%研发费用。乙方研发产品小样得到甲方认可后,如15天内甲方不支付剩余50%研发费用,乙方有权利不提供样品(大样)及任何与研发相关的资料及配方。2.乙方在收到50%研发费用后,不可自行终止研发课题,如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研发终止,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得到甲方认可后可终止合同,并退还甲方已付的50%研发费用。3.乙方只对所研发产品的配方及质量负责,甲方自行研发、生产的产品质量与乙方无关。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中未尽事项,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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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药品销售合同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省___市(地)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 包装:______批准文号:______

零售价:____ 元/盒;_____ 批发价:___元/盒

二、代理形式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药品的相关合格手续),甲方应具备授予乙方区域代理的权利并颁发给乙方授权书。

2、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提供药品客服售后服务。

3、甲方无需承担广告费用,但必须按时、按量提供乙方药品,并保证各区域实行统一价格销售。

4、乙方____2015__年___3___月___22___日至__2016____年____3__月__22____日内购销甲方产品 如果没有打开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乙方需求供给药品,每月月底按代理底价结清货款。

2.乙方按照当月的净销售额,每月月底给甲方支付地区代理费用(包括药品客服售后服务费用)十万以内按5%支付,十万至十五万安8%支付,15万以上按10%支付。

3.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发现代理价高于其他地区代理价格,高出部分甲方退还乙方

4.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产品、广告片、以及市场保证

1.如甲方有串货行为,就是未通过乙方向乙方市场销售产品,甲方应按照以“售一赔十”的市场价位赔付乙方,并立即停止串货行为。

2.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保障,提供乙方的广告内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夸大宣传并服从乙方编辑制作人员对广告内容的删减。

3如产品运输期间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给乙方调换。

4.合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日——

****年**月**日

2、由于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其合同。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元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乙方在代理期内经营不善,经向甲方汇报之后,乙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届满之前,如乙方同意继续代为销售甲方产品,应在合同届满前3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茶叶销售代理合同。

五、提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年

7.药品销售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本着共同发展,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优惠价格,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双方签订本销售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销售产品: 产品规格: 包 装: 生产厂家:

一、销售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并推广甲方所生产产品。

(销售终端包含销售范围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军区医院,武警医院。)

二、优惠价格

1、现款提货、款到即发货。

2、优惠价格1ml:1mg以 元/支,1ml:10mg以元/支提供给乙方。

3、在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按销售合同认真、严谨执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 方

1、供给乙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同产品。

2、按时供货,保证货物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药品生产合同、药检报告书、物价、生产批文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4、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提供该合同产品的宣传资料。

5、保证乙方不受其他地区甲方同一药品的低价(低价指低于甲方市场零售价)冲击,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调查情况,若情况属实,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冲货现象再次发生,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5

6、甲方有对乙方所在区域的市场督查权。

7、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视情节可以缩小销售范围、扣除保证金,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二)乙 方

1、乙方负责产品销售范围内的实际销售,有义务把产品做进520目录、基药、医保或招标目录,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乙方负责产品在销售范围内按《国家药品法》依法进行销售及推广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向销售范围外销售或调拨产品的按照冲货处理,乙方应按照冲货数量的零售价格赔偿甲方。

3、乙方应维护市场稳定与甲方利益,乙方存在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缩小销售范围、取消优惠价格或者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因乙方下列行为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全部赔偿。(1)非质量问题引起的市场(医院)停用本产品。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擅自把其销售范围内的医院的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让给第三方,即进行二级经销的。

(3)乙方在经销本产品的过程中不是通过甲方拿货的方式进入医院,而是通过甲方的其他营销渠道进入医院将视为乙方冲货。

4、乙方在开发医院后应通知甲方,并于每月25日前提供销售范围内的产品销售流向信息(加盖乙方公章),并以E-mail发送到甲方邮箱。乙方提供销售流向与甲方实际调查客户、销售数量不符,视为虚假流向,乙方应按虚假流向相关批号发货金额的三倍赔偿甲方,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

5、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策略、价格等信息应尽到保密义务。

6、乙方不得以低于产品的优惠价进行销售。

7、乙方应确保甲方产品在本合同签订后的招标采购中以甲方认可的价格中标。

8、乙方的违约、违规行为导致甲方企业形象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的,或者产生罚金、赔偿金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乙方承诺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展示、销售非甲方供应的同类产品。

10、乙方不得经营假冒和侵权产品。

1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1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应退还所有甲方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 5

13、乙方自行处理因销售甲方产品产生的各种问题,包括签订本合同之前的遗留问题,同时要确保维护该产品及甲方在乙方签定区域的商业信誉及形像。

四、结算与开票:

1、乙方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指定账户,在甲方确认款到后,15天内将该批产品发运给乙方。

2、乙方首次要货前需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以便发货开票。

3、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填写的开票申请表,按照发货先后顺序和实际数量提供税票,甲方不实行总额开票法开票。

4、乙方变更开票单位及开票单位开票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导致错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供货及运输:

1、乙方汇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在_15__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到乙方指定目的地和收货人处,运费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或者需要甲方提供特殊包装的,乙方应当在汇款同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发货后以传真或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收货目的地和收货人信息错误而导致货物未能按期、安全送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当场检验签收,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或者冷链运输的货物出现浸湿情况,双方需出具承运部门的有效证明(包括:承运部门书面证明、乙方与承运人员同时验收的现场视频或者照片),证明破损丢失药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后,甲方按证明将所差货物数额在7工作日内给乙方补货;乙方需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乙方收到货物后3天内未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证明的,则视为乙方对收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没有异议。乙方收货签收后,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乙方,甲方不再承担责任。

3、乙方接收冷链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提供冷链环境(2至8度)接货条件。如果货物送达时温度不符合冷链环境规定的,乙方可以拒收。如果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2至8度),但货物送达后因乙方未提供冷链环境接货条件而使温度超标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对不合格产品无偿退、换,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储放产品不当或运输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国家法定部门书面裁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无人收货或无故拒绝收货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无故拒绝收货所产生的物流仓储和保管费用。

六、销售任务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个内,应至少向甲方购买万支,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履行和考核。

(1)乙方一年的采购量分批完成,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______万支万支或 __元,甲方给予乙方6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乙方至少应达到______万支或 __元的销售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一年的采购量分月完成,每月最低任务额为万支或 __元,累计2个月未完成月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保证乙方签约后拥有合同产品在指定销售范围内享受优惠价额。

3、结算日为每月25日,如每月25日(以电汇单为准)未购销,视为乙方放弃销售权。

七、保证金

1、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保证金 万元整,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以及维权费用。保证金发生扣除情况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足保证金,乙方经甲方书面提示后10日内仍不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继续追偿损失及维权费用。乙方发生三次应当扣除保证金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或者到期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未发生诉讼、投诉、行政处罚及罚款的,并且与甲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及签署存货处理承诺之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违反甲方的要求或被医院投诉三次以上的。

2、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要求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达三次的。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放弃销售权或者存在视为放弃销售权情形的。/ 5

5、乙方存在本合同条款约定解除情形的。

6、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后可以解除合同。

7、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退还甲方相关的资料、文件、手册,就存货处理签署承诺书,结算保证金等。

合同因以上原因解除的,甲方除结算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责任,对于本合同之外第三方的投诉或者索赔,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本合同解除或者到期终止后,乙方的存货可以自行处理或者按照优惠价格销售给甲方指定第三方。乙方的存货不得向本合同约定销售售范围以外销售,或者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销售,影响甲方市场的正常销售。

9、本合同解除或到期终止后,乙方有破坏甲方市场行销或中伤品牌的情形的(例如:恶性竞争或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销售本产品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销售产品数量的市场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九、合作期限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在签约后 10个日内收到乙方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期限为壹年(从2016年1 月1日起至 2016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及法律事务,双方均可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中断,不视违约。

3、若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

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规定销售或者未达到甲方要求的销量,或者有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且对甲方造成损害情形,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8.药品购销合同 篇八

2015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药品生产企业)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2)“合同价格”:是指乙方通过2015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确定的本市药品中标价格,即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也可解释为乙方对甲方的实际供应价格。

采购结果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的作用,采集全国中标价格,对我市药品中标价格(即合同价格)实行周期性动态调整。

(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医疗机构”:是指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

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自愿参加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为本合同采购药品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公立医院与乙方自行签订购销合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下与乙方签订购销合同。

(5)“配送企业”:是指取得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为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

(6)“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是指受天津市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委托,就2015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的本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

(7)“采购平台”:是指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系统。

(8)“结算周期”:是指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项的周期。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9)“采购周期”: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需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中标资格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2.产地

“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3.规格

(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结果规定的规格相一致。(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距离有效期截止日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5.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候选药品时,不受 9.结算(1)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明确付款程序和时间,并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完成结算。

(2)结算价格

甲方应以合同价格结算。(3)结算方式

由甲方或甲方所属区县卫生计生委同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

10.付款

(1)本合同付款人是甲方。自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配送药品后,在本合同结算时间内,甲方应付清全部款项。

(2)甲方应按月(即一个结算周期)核算应付款项。每次付款均应包括每个结算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

(3)甲方按以下方式,同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货款。

统一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结算货款:

①每个结算周期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核算该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并向乙方开具药品款项的证明文件;

②甲方将应付药款归集到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委; ③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向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

生委申请付款,由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委统一拨付药品款项。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结算货款: ①每个结算周期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核算该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并向乙方开具药品款项的证明文件;

②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向甲方申请付款,由甲方拨付药品款项。

(4)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对已采购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未能提交该等文件的药品不纳入所在结算周期进行药款核算。

11.发票

乙方在提供药品的同时应提供药品的正式发票,在发票上注明生产企业、数量、金额等项目,甲方根据发票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

甲乙双方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纳税义务并开具发票,并符合“两票制”的行业管理规定。

12.配送

(1)配送由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甲方发送的一般订单,乙方应在发送当日回复,并在订单发送时间起24小时内完成配送;紧急订单,应在4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特急订单,应在2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

(2)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并提供伴随服务,视为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

(3)乙方委托配送企业开具发票,配送企业未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的,视为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

(4)乙方委托配送企业代收货款的,甲方(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委)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视为向乙方支付货款。

(5)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就药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进行说明。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若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向甲方提供非法渠道来源的药品,则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全部合作,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要承担药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甲方保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两票制”政策,作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为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按时、足量供应合格药品,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及流通过程符合“两票制”的规定。

13.伴随服务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①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②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③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④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⑤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偿服务。

14.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中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同意配合甲方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如果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甲方对药品验货并予以确认的行为,并不影响甲方依据前款约定通知乙方对药品质量进行检验。

(4)甲方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具有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需在3日内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15.补充合同

如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甲方可以提出申请,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原则上不得拒绝。

采购平台上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信息视同为合同补充。

16.乙方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合同等违约责任。

17.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条款 的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一旦延误时间达到1个月,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如未终止合同,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8.甲方履约义务

(1)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药品。(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直至结算货款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拖欠货款时间达到1个月,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3)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9.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0.不可抗力

(1)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合同当事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②国家及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调整; ③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对方当事人另行要求外,合同当事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2.违约终止合同

(1)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①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②乙方违约且甲方认为其采取的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 ③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④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的情形。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3.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履行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4.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7.主导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8.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9.合同一式两份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属区县卫生计生委备案。

3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地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章日期:

****年**月**日

签章日期:

日31.合同清单

甲方:

乙方:

药品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制剂规格: 包装规格: 包装材质: 批准文号: 产地: 合同价格: 采购数量: 配送企业: 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 采购周期:

9.医院药品供销合同 篇九

药品供销合同

甲方: 贵州康成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贵阳乌当济康医院

甲 方:贵州康成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为加强药品供销管理,明确责任,做好药品供应工作,确保药品质

量,更好地为全民健康服务。根据有关药品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

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

守。

第一条药品内容

1、甲方提供的药品,其名称、型号、数量必须与乙方要求的相一

致。

2、甲方所供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真实

有效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 供货期限

乙方提出用药计划,甲方应在两天之内提供供货价格,双方协商

确定后,甲方须在三天之内供货(对急救特殊药品必须在24小时供货),不得拖延。

第四条 价格与结算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的限价供货,乙方应按照国家价格

法相应规定销售甲方所供药品。

3、乙方于每月的25-30号之间结清甲方当月所供药品货款,当月

回款5万≤当月回款<8万时,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1%。当月回款≥8

万时,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2%。(注:逾期回款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第五条验收方法

1、甲方送货时必须做到货单同行。

第五条质量与责任

1、双方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严格执行GSP、GMP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全民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供销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相关规定,维护

双方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认真执行医药服务规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未付金额的3%/日计算。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按货物总金额3 %

/日计算。

4、。甲方所交药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甲方

负责调换,否则将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七条 其他

1、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

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

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方可变更。

3、本合同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法》。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10.药品购销合同 篇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____________整。 合同附件数量:采购清单(一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乙方购买甲方药品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采购清单上的药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资质,诚信经营,热爱医疗事业,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购进____元以上的药品,享受九五折优惠。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______》和《______》等相关经营手续。

(五)乙方所进药品在__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药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5%的药款。

第二条:订购药品、付款和发送药品

(一)乙方每次订购药品须将订购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购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送药品。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送药品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

乙方如申请快递发送药品,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药品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暴动、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年。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药品委托运输合同 篇十一

为了确保药品物流配送业务合同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许可范围内进行 地区及周边地区(按照乙方为“圆心”的半径为 公里距离划分)的产品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乙方负责产品的验收入库、养护保管、分拣配送,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范围: 甲方公司所经营品种。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具备的条件:

2.1甲方应具备的条件:

2.1.1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生产)资质,持有“两证一照”,即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SP(GMP)认证证书,经营企业法人执照。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当将前述“两证一照”复印件和质量保证协议书提交给乙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1.2所经营(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营进口药品要按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文档。

2.1.3有履行合同资信能力,无经营(生产)假劣药品记录。

2.1.4有保证整体效益良好的客户群。

2.2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2.2.1具有辖地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第三方物流许可文件。

2.2.2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2.3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范相适应的硬件条件,包括设施、场地、功能、环境等。

2.2.4具备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符合现代化物流的标准 2.2.5具有保证药品物流配送环节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保证质量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2.2.6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相适应,并能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从业人员队伍。

2.2.7具有多年积累医药行业药品配送及经营的经验和药品物流配送流程。

第三条 管理机构:

3.1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及本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本合同签订之当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成立“物流配送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

3.2协调组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法人授权的协调人员,成员由双方以书面方式指派,协调组成员。

协调人员代表各自双方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所有事项,协调组成员有权代表委派方签署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文件,代表委派方履行本合同。

3.3协调组随时沟通。

3.4协调组的职责:

3.4.1协调及沟通双方关系。

3.4.2有关商品损失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第四条 配送方式:

4.1配送距离: 内,半径范围在 公里以内(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1.1配送形式:以公路汽车运输为主。

4.1.2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2 配送距离超过上饶地区范围,半径范围在 公里以外(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2.1 配送形式:以物流运输为主。

4.2.2 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由专人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3配送承诺: 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对货物进行配送(以双方认可的配送单为准),双方一致同意货物的配送应当在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A、配送要求按甲方给予配送表实施配送;从接收到甲方计划内出库指令开始,乙方做到一般需求的普通配送商品在工作时间 小时内送达客户;(远郊区县) B、遇有特殊情况(急救)随时配送。

C、按客户以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要求的配送地点、位置卸车搬运到位。

D、按甲方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代取退货。

第五条 配送收费、结算形式:(具体待商议)

5.1甲方现自有托盘 个,每年需租用乙方平方米的库房,如有变化应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库房面积。

5.2 甲方每月按以下项目向乙方交纳物流配送费用:

序号 项 目 报价(元) 1 存储费用(元/平方米/月) 2 冷库存储费用(元M平方米/月) 3 整件入库费用(件/次) 4 整件出库费用(件/次) 5 零件入库费用(件/笔) 6 零件出库费用(件/笔,含包装费) 7 本市运输费(含退货运输)(件) 8 管理费(1-6项合计,每年) 9 网络信息费(每年) 10 订单处理费(笔) 11 卸车收货(笔) 12 质量检验(笔) 13 报表盘点(件/次/季) 5.3 上饶地区以外的发货费用,乙方以实际发生物流费与甲方结算。

5.4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仓储及配送费用另行协商后再计。

5.5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物流费清单送甲方确认,甲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所结算的物流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支票、现金均可,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的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6.1.2有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的权利。

6.1.3有向乙方提供药品验收环节中的相关真实的资质、标准,各种文字材料的义务。

6.1.4有向乙方提供药监部门抽检样品的义务。

6.1.5有按时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的义务。

6.1.6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和及时反馈配送信息、客户意见等信息的义务。

6.2 甲方的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6.2.1甲方违规经营至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的假、劣药品进入乙方物流体系,由此造成的.一切违法责任,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2.2甲方未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配送商品合法资质造成验收入库延误或退厂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3由于商品滞销造成积压致使药品过期失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2.4在库商品出现原箱商品短少,残损、批号混装而未标识等问题由乙方提供证据,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查询解决。

6.2.5药品养护中非因贮存方的责任发现的药品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与生产厂协调解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6由于甲方客户资质不全或资质不合法,造成的配送过程中的经济损失、违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7由于甲方进货、退货而引发商品损失由甲方负责。

6.2.8由于甲方因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及商品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2.9因甲方超范围经营引发的责任事故,产品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6.3乙方的权利义务:

6.3.1在乙方为甲方进行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拒收、拒配,并保留向药监部门反馈的权利:

A、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的有权拒收。

B、商品资质不全的有权拒收。

C、药品内外包装不相符、包装不规范、外观不合格的有权拒收。

D、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在库商品遇有客户投诉商品质量问题或各种媒体信息披露为不能出售的品种,乙方有停止或暂停配送的权利,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尽快落实解决。

6.3.2有按合同规定收取甲方物流费的权利。

6.3.3有主动配合甲方解决在物流配送各环节中的问题的义务。

6.3.4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时向甲方反馈其物流信息、商品信息、客户信息的义务。

6.4乙方的责任:

6.4.1在物流配送服务中因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至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4.2正常情况下商品验收入库流程超过4小时,(节假日除外)商品未能及时入库,影响甲方业务的进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4.3正常情况下乙方延误配送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客户,影响甲方的业务, 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

6.4.4经乙方验收合格入库商品,因乙方储存、养护、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商品受潮、霉变、包装损坏、虫蛀鼠咬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6.4.5在物流配送、理货上架、分拣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因乙方人为因素的商品残损、丢失及差错等责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4.6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对库存合格商品随意拒配,随意退厂,未经同意拉回客户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4.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客户因送货超出时效、发错商品、送错地点、服务纠纷等服务态度及质量方面投诉造成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七条 合同违约责任:

7.1由于一方违法经营被取消经营资格或停产整顿,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中断执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当年(或上年)物流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期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一方不能支付上述经济损失,守约方有以对方资产作抵押或诉讼法律解决的权利。

7.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的自然解除或终止双方不得再追究其它法律责任,但必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2.1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资不抵债。

7.2.2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7.3如果一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包括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进行协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修改本合同。

7.4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物流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30天不能交付物流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变卖甲方的库存商品先行冲抵物流费。

7.5乙方不能按时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物流费中扣除。

第八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物流配送收费项目不变,单价费用在每个自然年重新签订物流配送协议是约定,(如市场原因造成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并起草补充协议),对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本合同期满前九十日,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需延长合作期限进行协商,如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应当另行签署新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 会议及通知

9.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以直接传递、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E-mail)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文首所列甲、乙双方地址。

通知如果是以直接传递方式发出的,以送达通知地址并得到签收后为送达日;以信件方式发出的,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成功发送的当日为送达日。

若一方上述地址有所变更,应在变更的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对于通知中要求受送达方答复的事项,受送达方应当在受送达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30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双方应当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共同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因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

如在协商开始后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或纠纷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过程中,本合同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若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之要求而被视为无效,该等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缔约双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确认的原则及宗旨起草并签署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新条款应当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或接近原条款的规定。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所有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本合同正文内容确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合同条款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就本合同主题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合同、协议、承诺、声明等。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签署的其他所有文件与本合同内容相矛盾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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