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接种制度(10篇)
1.学校预防接种制度 篇一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6、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7、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等有关规定。
2、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规定处理。
3、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4、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5、无菌干棉球和棉签使用前须经高温、高压消毒,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75%乙醇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75%乙醇,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7、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液体bO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内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8、接种现场应备有足够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9、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要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要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资料的种类、内容、规格及使用方法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2、免疫规划资料应包括:
(1)综合管理资料:人口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接种单位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培训情况等。
(2)预防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预防接种登记簿、补充免疫接种情况报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报表等。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4)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等资料:疫苗运输记录、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出入库登记、冷链设备档案、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环境消毒记录、高压消毒记录、注射器使用和处理记录等。
(5)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资料。
(6)文字资料:上级来文、会议和培训资料、督导资料、宣传资料、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各类资料应保存至规定期限。需要更新的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变动后15日内完成更新;需要上报的资料应按照上级要求时限报告。
4、各类资料应实行档案化管理,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常规资料至少每季度整理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资料的装订存档;阶段性工作资料在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料装订存档。
疫苗管理制度
1、制订、上报疫苗计划。接种单位应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报告县级疾控机构。
2、接收疫苗要索取证明文件。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接收进口疫苗时,还应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收疫苗要索要运输温度记录。在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配送方本次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4、要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疫苗要实行专人管理,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以上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要经常核对疫苗出入库情况,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应通过客户端生物制品管理系统进行疫苗出入库记录。
5、疫苗的储存与运输。应根据免疫程序、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和运输温度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6、疫苗的报废。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不少于5年。
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的验收和安装。冷链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房间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2、冷链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冷链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冷链设备要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冷链设备应专用,不能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物品,更不得挪作它用。
3、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要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进行更新报告。
4、冷链温度记录。接种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必须启用系统报警功能,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必要处置,以确保设备及存放疫苗安全。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4、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便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预防接种点,增加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1、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或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3、实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直报。有网络直报条件的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级疾控机构代报。
4、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
5、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AEFI病例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6、省、市和县级疾控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AEFI病例进行诊断,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2.学校预防接种制度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山东省莒南县相邸卫生院自2013年1月开始实施了严格管理制度, 对实施前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的500例预防接种儿童作为对照组;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500例儿童作为观察组。
1.2 方法
1.2.1 掌握严格的禁忌证
1.2.1.1 一般禁忌证:①发热。②急或慢性疾病的发病期。如风湿病、活动性肺结核、心脏病、急慢性肾炎、肝硬化、糖尿病、高血压、血液系统疾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中耳炎。③过敏性疾病:婴儿湿疹、哮喘、荨麻疹。④体质特别虚弱、严重营养不良。⑤某些传染病流行季节:如乙脑流行季节不宜接种百日咳疫苗, 因为可诱发乙型脑炎。⑥近6周曾注射过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他免疫制剂者, 暂缓用甲肝减毒活疫苗、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活疫苗。⑦对患有癫痫、抽搐史者禁注百白破疫苗、乙型脑炎疫苗、流脑多糖疫苗。⑧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
1.2.1.2 特殊禁忌证:①活疫苗:孕妇、免疫缺陷病、恶性肿瘤者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抗代谢药及免疫抑制剂患者忌接种。②需复种的疫苗。如第一针已有高热、惊厥、休克等严重反应者, 以后不能再复种。③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严重腹泻儿暂缓服用, 腹泻病痊愈后再服用。④卡介苗。凡患过结核病、OT或PPD (+) 者禁用。
1.2.2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①疫苗应从正规渠道进货, 所用疫苗应该有卫生部批号。千万不可在私人诊所接种, 以防意外发生。②预防接种前, 一定要看清说明书所指的接种对象、用法及剂量、禁忌、反应、注意事项、保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要求、有效期等;并应询问有无禁忌证再决定能否进行预防接种。③安瓿裂损, 疫苗变色均不能使用。④疫苗开封后均应在1 h内用完。⑤为防止意外, 应有1∶1000肾上腺素、氢化考的松等抢救药品备用。⑥每人均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 以防交叉感染。
1.2.3 掌握每种疫苗的特点
1.2.3.1 麻疹减毒活疫苗:①混浊或絮状物, 不能使用。②此疫苗未加防腐剂, 既不耐热, 也不耐寒, 因此, 抽吸后放置时间不可超过0.5 h。③接种对象为出生后8个月以上未患过麻疹的婴儿。因小婴儿体内尚有母体抗体残留, 故婴儿初种麻疹疫苗不可过早。
1.2.3.2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①目前, 在我国服用的糖丸为Ⅰ、Ⅱ、Ⅲ型混合疫苗糖丸, 呈白色, 其特性为怕热、不怕冷, 故在保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需冷藏于0 ℃以下。②服用此糖丸时, 用凉开水送服或直接含服, 切勿用热开水或母乳喂服。因为热开水可将活疫苗烫死, 母乳中的抗体可作用于活疫苗。
1.2.3.3 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①接种对象为流行地区1~10岁儿童。②应在流行季节前1个月完成接种。
1.2.3.4 百白破混合制剂:①此制剂属多联多价疫苗, 使用前要充分摇匀。②破伤风类毒素和白喉类毒素为吸附制剂, 即在制品中加入磷酸铝或氢氧化铝等吸附制剂, 使其吸收慢, 刺激时间长, 免疫效果好。应注意注射的间隔期。
1.2.3.5 卡介苗:①卡介苗为无毒、无致病性牛型结核菌悬液, 是不加防腐剂的活菌苗, 用于预防结核病。②初种年龄为婴儿出生24 h后。③2个月以上婴儿及成人接种前应做结核菌素试验, 阴性反应者可接种卡介苗, 阳性反应者表示已获得免疫力, 不需再接种。
1.2.3.6 乙型肝炎疫苗:①乙型肝炎疫苗是一种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主动免疫生物制品, 可阻断母婴传播。接种疫苗者HBV标志必须阴性。②接种程序按“0、1、6”顺序进行肌内注射, 即第1针在新生儿出生后24 h内注射, 第2、3针分别在婴儿1足月和6足月时注射。
2 结果
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前, 对照组患儿家属的满意度为84.8% (424/500) , 不良反应发生为:晕厥11例、过敏性休克4例、过敏性皮疹38例、血清病3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2例, 诱发潜伏的感染28例, 总计86例, 占17.2%;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后, 观察组患儿家属的满意度为99.0% (495/500) , 不良反应发生为:晕厥6例、过敏性休克1例、过敏性皮疹16例、血清病1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例, 诱发潜伏的感染10例, 总计34例, 占6.8%;观察组患者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 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均有统计学差异 (P<0.05) 。
3 讨论
儿童时期是整个人生的初始阶段, 儿童的身心健康不但直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发展, 而且还会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前途。因此, 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不论是对个体的发展, 还是对民族素质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预防接种是重要措施之一。预防接种和药物注射一样, 应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首先要了解疫苗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询问小儿有无过敏史, 做好消毒用具和抢救药品的准备工作。禁忌证:急性传染病及恢复期, 慢性消耗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肝肾疾病及发热的小儿均不能接种。接种要点:接种时应严格遵照说明书规定, 掌握疫苗的接种方法、剂量、次数和间隔时间,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每人用一个注射器, 防止交叉感染[3]。
免疫制剂是一种异体蛋白, 注射后可使被接种者产生不良反应。但绝大多数人接种后反应轻微, 个别人可出现严重反应。目前使用的各类制品除百白破因用氢氧化铝吸附剂制成, 偶有严重反应外, 一般反应均很轻微, 反应持续时间也短暂, 因此, 预防接种是安全可靠的。一般可分为局部、全身和异常反应。局部反应一般在2~3 d内可自行消退, 不需特殊处理或可进行热敷。如局部反应继续扩大并伴高热等全身症状, 则需就医诊治。若局部迟迟无反应, 说明接种失败。偶有同侧腋窝淋巴结肿大, 穿刺或活切检查为干酪样变, 说明卡介苗接种反应强烈, 引起淋巴结核, 需抗痨治疗。全身反应轻者勿需处理;重者休息, 对症治疗, 如畏寒高热可口服朴热息痛或布洛芬等解热镇痛剂, 呕吐、腹痛可给服维生素B6、灭吐灵、654-2、痛痉平等止吐、解痉剂[4]。
晕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血清病、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 诱发潜伏的感染等。晕厥时, 可让小儿平卧, 保持安静, 可手指甲压或针刺人中穴, 给喝热开水或糖水, 一般几分钟内即可恢复, 仍不恢复者或休克者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01~0.03 m L/ (kg•次) 。无效或其他异常反应应迅速住院抢救或治疗。晕针:常在注射时或注射后数分钟内, 出现心慌、虚弱感、胃部不适或轻度恶心、手足发麻等表现。立即将小儿平卧, 头稍低, 保持安静, 喂糖水或温开水, 必要时针刺人中、十宣等穴位, 片刻即可恢复正常。脉搏细数、血压下降等表现, 此时应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0 m L (儿童0.01~0.03 m L/kg) , 并将小儿平卧, 头稍低, 给予吸氧、注意保暖, 病情稍稳定后, 迅速转院抢救。全身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一般休息1~2 d可以自愈。疫苗接种后体温37.5~38.5 ℃的反应, 一般不需处理, 适当休息, 多饮水, 可自行恢复, 少数体温可达到39 ℃以上, 应进行对症处理。局部反应:接种后1~2 d以内, 局部可出现红、肿、热、痛, 附近淋巴结可有肿大压痛, 一般不需特殊处理[5]。
通过本研究我们发现, 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后, 观察组患者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 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均有统计学差异 (P<0.05) , 由此可见, 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接种儿童家长的满意度, 提升医院整体素质, 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 有效避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临床应用效果满意。
摘要:目的 探讨严格管理制度对预防接种效果及不良事件控制的影响。方法 山东省莒南县相邸卫生院自2013年1月开始实施了严格管理制度, 对实施前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的500例预防接种儿童作为对照组;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500例儿童作为观察组。对比两组的满意度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 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前, 对照组患儿家属的满意度为84.8% (424/500) , 不良反应发生为:晕厥11例、过敏性休克4例、过敏性皮疹38例、血清病3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2例, 诱发潜伏的感染28例, 总计86例, 占17.2%;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后, 观察组患儿家属的满意度为99.0% (495/500) , 不良反应发生为:晕厥6例、过敏性休克1例、过敏性皮疹16例、血清病1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0例, 诱发潜伏的感染10例, 总计34例, 占6.8%;观察组患者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 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均有统计学差异 (P<0.05) 。结论 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接种儿童家长的满意度, 提升医院整体素质, 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 有效避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临床应用效果满意。
关键词:严格管理制度,预防接种,满意度,不良事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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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振玲, 张艳玲, 隋凤湖, 等.系统护理干预在儿童预防接种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12, 28 (9) :77-78.
3.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篇三
一、预防接种证、册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要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册由乡级预防保健单位保管。预防接种册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销手续。
三、接种单位应会同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的儿童尽早进行补种。
四、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主要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外来适龄儿童寄居当地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册、证,并及时接种。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去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册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名单,并另行妥善保管。
五、接种单位必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的要求接种疫苗,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品种和接种方法。
六、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下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已过那机药械等。
七、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并确定需补种的人员和名单。接种单位应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档案,及时录入和更新每次接种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平台。
七、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4.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原发证单位)补证。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幼儿,确保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实保证我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对于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幼儿,应协助接种单位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 篇五
为防止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妥善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置小组:
组
长:赵增辉
成员:金红、杨玲、王艳丽、辛君
2、职责:
依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控制措施,及时组织和妥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原则:
1、晕厥:
1.1保持安静、空气新鲜、平卧、松开衣扣、注意保暖。
1.2轻者给予热开水或糖水、针刺人中、合谷等穴位。
1.3观察生命体征:神志、血压、呼吸、心率、脉搏等。
1.4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
1.5以上处置后未见好转,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
2、过敏性休克:
2.1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放松衣扣、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2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观察生命体征,必要时重复注射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等。
2.3速请医院急诊科会诊或立即送往医院急诊科救治。
3、群发性癔症:
3.1做好预防接种前宣传教育工作。
3.2及时疏散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正确疏导,消除恐慌心理,暗示治疗为主,对症治疗为辅。
3.3做好思想教育与沟通工作,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明真相的 群众聚众闹事。
三、预防接种事故的处置原则:
预防接种事故一般是由于疫苗的质量原因,或由于接种时的差错,或由于污染造成严重的个体或群体反应的事件。接种事故的处置重在预防:加强接种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加强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接种制度,按照说明书和规程进行接种,正确掌握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接种事故一旦发生,首先应积极诊治病人,如实地向中心领导与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与该事故中使用的有关物品、原始记录等证据,接受和配合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接受处理。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预防接种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的报告卡。
2、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因免疫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免疫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发生群体性反应或者有死亡发生的,按照应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时违反免疫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原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预防措施:
为尽可能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事前预防的各项措施,包括培训合格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1、承担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职业护士资格,且经过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2、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购进疫苗时,进行检查,审核疫苗生产企业及疫苗批发企业的资格,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购进进口疫苗时,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并保存;疫苗的储存、运输和温度按照我国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做好冷链系统的管理。
3、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规范,确定受种对象。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严格掌握禁忌症。
4、按照接种操作规范,做好皮肤消毒,实施安全注射。使用后医疗废弃物循章处理,保持接种环境的整洁、宽敞舒适、定时通风消毒。做好院感控制的监测与消毒工作。
5、急救物品的储备: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诊疗床、血压计、听诊器、担架、氧气、糖、开水、人丹、十滴水、银针等。
6.试论预防接种反应的预防 篇六
1预防接种反应类型及其原因
预防接种反应, 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 统称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AEFI) 。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 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1,2]。
1.1预防接种一般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 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 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 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 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3]。疫苗的一般反应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一过性反应, 症状轻微, 无后遗症, 一般跟疫苗的质量以及受种者个体差异有关。
1.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这种反应发生概率极低, 与受种者的体质及免疫功能有关。但是由于医学知识的局限, 有多不明原因的反应, 无法排除与接种无关, 往往也被诊断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3预防接种事故:是由于疫苗不合格、操作不规范或预防接种实施差错引起的机体组织器官损害。比如疫苗制造中的差错、疫苗受外源性因子污染、疫苗接种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及途径错误、疫苗储存使用不当、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种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或注射器不在有效期内、不安全注射等, 都会引起预防接种事故。
1.4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在某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 不管是否接种疫苗都会发病, 只是正好在发病前接种了疫苗, 所以被误认为是预防接种引起的, 特别是一些原因不明的疾病, 更易被误认为是预防接种引起。这种反应的发生概率比较大, 大部分是由于预防接种人员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询问不详细造成。
1.5心因性反应:是在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的精神或心理因素引起的反应。
2预防接种反应的预防
预防接种工作繁杂细琐, 在管理及实施接种过程中稍有疏漏, 就可能增加预防接种反应的发生, 笔者认为预防AEFI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2.1未雨绸缪, 常备不懈, 落实好日常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2.1.1接种单位、人员资质要落实接种单位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预防接种单位合格证》, 接种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或者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并具有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免疫规划技术培训合格证》 (卡介苗接种人员须通过专项培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注明) 。
2.1.2日常监测要落实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AEFI的监测, 准确把握AEFI的上报条件, 及时报告辖区内出现的AEFI病例。做到不漏报不误报, 按监测方案要求完成AEFI的监测指标, 实行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2.1.3诊断小组要落实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管理办法》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 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对辖区内AEFI病例进行仔细调查, 客观分析, 做到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
2.1.4接种方案要落实每次一类疫苗的冷链运转或开展二类疫苗的定点推广接种, 务必要制订详细的接种实施方案, 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制订应对策略。
2.1.5技能培训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并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颁发《免疫规划技术培训合格证》, 对于不合格者调离预防接种岗位, 不能使《免疫规划技术培训合格证》的发放流于形式。此外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和业务技能培训, 并制定考核和奖惩制度, 鼓励自学和互相学习。
2.1.6请示汇报要落实要经常向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请示汇报预防接种方面的工作, 以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管。
2.2正本清源, 防微杜渐, 规范疫苗进货渠道, 保证疫苗质量, 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有效。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2.2.1疫苗“三证”要具备各级疾病预防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在收、发疫苗时, 要安排专人严格查验疫苗冷藏储存、运输条件, 批签发合格证等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购进第二类疫苗时, 应当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 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 (要有企业章) ;并将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1,4]。
2.2.2疫苗台账要完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用疫苗的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领取、分发等专用台帐, 保证每一批疫苗的冷链运转记录、疫苗出入库记录、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等资料真实、完整。冷链运输记录要清楚地记录疫苗的储存温度、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运输条件、运输时间、途中温度监测情况、到达目的地时的温度、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验货人签名。疫苗 (注射器) 出入库记录应包括疫苗 (注射器) 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 (购销、分发) 单位、数量、价格、 (购销、分发) 日期、收货人签名。以上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1,4]。要经常核对疫苗 (注射器) 进出情况, 日清月结, 每半年盘查1次, 做到账、苗相符。
2.2.3冷链设备要专管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的管理与日常养护, 冷链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避免疫苗高温暴露, 并及时登记报修;要制订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每年对本单位现有、更新的冷链设备进行登记并记录设备维修、报废情况;每天监测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2次并记录在档, 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2.3服务热情, 态度和蔼, 保持接种环境舒适干净, 减轻受种者紧张恐惧心理, 有效预防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2.3.1接种场所要清洁明亮、通风保暖、定期消毒, 并有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设置。
2.3.2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并做到态度和蔼、说话和气、微笑服务。主动和受种者交谈, 消除陌生感, 并给予鼓励。
2.4循规蹈矩, 谨小慎微, 仔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预防AEFI的发生。笔者认为,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三心”。
2.4.1学习业务要用心首先要学习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并熟悉《疫苗预防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管理办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 其次在每次接种疫苗前要认真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千万不要想当然。
2.4.2告知询问要热心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 应当仔细查看受种者的预防接种证, 告知受种者家长或监护人, 受种者应接种的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并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 必要时进行体温测量等体格检查, 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家长或监护人理解预防接种人员告知的内容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2.4.3接种操作要细心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时, 应做到“三查七对”[5], 即查受种者健康状态和禁忌证, 接种卡、证, 疫苗和注射器外观、批号及效期;核对儿童姓名, 儿童年龄, 疫苗名称, 疫苗规格, 接种剂量,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充分摇匀疫苗, 使用合格灭菌注射器,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安全注射。用75%酒精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6], 直径>5 cm, 禁用2%的碘伏消毒皮肤。接种完成后在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时间、批号及接种医生签字等相关信息, 接种记录书写工整, 防止错种、误种、重复接种等现象的发生。接种完成后要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现场留观30 min以上, 并嘱咐家长或监护人回家后让儿童适当休息, 多喝水, 注意保暖。
2.5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 把预防接种相关不良反应扼制在萌芽状态。各级疾病预防机构一旦接到AEFI报告,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5.1应急处置要到位规范抢救药品, 确保在有效期内。一旦接种现场发生休克事件, 要立即处理到位, 防止受种者死亡。
2.5.2及时报告要到位发生AEFI的疾控机构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5.3调查核实要到位疾病预防机构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并形成书面的初步调查诊断报告。
2.5.4媒体沟通要到位要主动与媒体沟通, 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5.5专家会诊要到位临床医护人员、疾病预防人员、特别是专家组成员要做到不乱说, 不随便表态, 专家组未形成共识之前不能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2.5.6补偿救济要到位一旦异常反应专家组诊断为异常反应, 应及时反馈受种者家属或监护人, 根据《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标准一次性补偿到位。
2.5.7应急预案要到位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防止事态扩大, 维护社会稳定。
摘要: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性疾病最经济、有效、方便的公共卫生措施之一。然而随着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 儿童预防接种针次增多, 传染病发病率下降, 使得预防接种反应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预防和降低预防接种反应的发生, 减少基层预防接种工作者的烦扰, 笔者认为应认真落实好日常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疫苗进货渠道、保持接种环境舒适干净、仔细地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把预防接种的潜在不良反应因素扼制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预防接种反应,一般反应,异常反应,预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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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广中, 刁连东, 王树巧, 等.预防接种的反应和处理[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9: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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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S].2005-06-01.
[5]魏红玲, 宋宏剑.预防接种反应及应对策略浅谈[J].微生物学免疫学进展, 2011, 39 (4) :88-91.
7.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吉林) 篇七
一、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预防接种服务周期,按照每个接种日接种儿童数不得超过50人(应急接种除外)的基本原则,设立预防接种日,并在预防接种门诊醒目处公告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吉林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和业务咨询。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变迁手续。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五、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主动搜索,了解辖区常住和流动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每季度对责任区内儿童预防接种卡(簿)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另行妥善保管;预防接种卡(簿)保存至儿童满6周岁后15年。
六、接种门诊应配备专用冰箱,建立冰箱温度监测记录。每天早晚记录冰箱温度各一次。接种门诊冰箱供存放疫苗专用,其它物品不能在门诊冰箱存放。
七、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做好消毒并做好记录。在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种时注意做到“三查七对”,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苗”制度,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接种结束后应在5天内及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上并将接种情况逐级上报至疾控机构。
八、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8.预防接种单位冷链管理制度 篇八
一、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
二、冷链设备做到疫苗专用,有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疫苗的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应放置疫苗。
四、冷链设备要使用温度记录仪对储存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设备运转情况。
五、接收每批疫苗时均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索要全程温度监测记录。
六、分发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9.学校预防接种制度 篇九
关键词:示范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的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并且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2]。建立省级标准预防接种门诊, 完善预防接种操作流程, 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数据处理, 有助于评价创建省级示预防接种门诊的作用, 评价疫苗的安全性, 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现将辖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况进行分析, 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取疾控中心保存的辖区内舞钢医院预防接种门诊1998年1月至2013年12月预防接种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比较分析。
1.2 接种者基本情况
206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者中, 男112例, 女94例。年龄情况:<1岁以下的病例103例占50.0%;发生时间分布:发生在24 h内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60例占77.7%。
1.3 统计分析法
描述性统计方法, 采用Excel、χ2检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接种异常反应情况比较分析
1998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创建省级示范化门诊前8年间共接种各类疫苗54 683人次, 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43例, 疑似异常反应发生率为2.62‰, 发生异常反应11例, 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20‰;2006年1月至2013年12月创建省级示范化门诊通过后8年间共接种各类疫苗75 120人次, 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63例 (其中2011年以来发生疑似接种异常反应0例) , 疑似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84‰, 发生异常反应4例, 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05‰, 创建前后8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 见表1。
2.2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况分析
见表2。
注:χ2=63.02, P<0.05
3 讨论
为了加大异常反应监测的灵敏度, 尽早发现可能的异常反应, 从而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当监测到某种疫苗出现多种异常反应时, 要进行及时的分析, 一旦发现可能的疫苗因素应立即联系疫苗生产厂家并及时反馈相关的情况, 以便针对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3]。通过临床症状统计数据显示, 发生疑似异常反应的疫苗品种有15种, 发热和局部红肿是一般反应中最为常见的症状, 血管性水肿是异常反应中最为常见的症状, 异常反应发生率比较高的是卡介苗和百白破、白破疫苗, 与陈万庚[4]报道基本一致。
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以年龄小的病例为主, 其中年龄<1岁者为我国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的最主要时间段。为了有效改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 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实施, 降低疫苗不良反应发生率尤为重要。一般反应和偶合症被认为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但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异常反应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 为减少异常反应的发生, 应搞好硬件和软件建设, 从提高疫苗的质量、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入手。为了减少偶合症, 防止原有疾病的加重, 接种工作人员应执行好预检分诊制度, 严格掌握各类生物制品的接种部位、剂量、途径、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观察被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 了解有无禁忌证或过敏史, 一旦筛查发现应慎重处置, 严防接种事故发生。
通过对免疫规划项目和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 使针对传染病控制得全球免疫规划成就引人瞩目[5]。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个级别, 示范门诊因其更加规范化、人性化而备受家属欢迎。舞钢医院预防接种门诊于2006年通过河南省卫生管理部门验收, 成为河南省示范预防接种门诊, 2012年通过复验。示范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后, 严格预防接种操作程序, 保证人员培训合格上岗。减少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基本条件是接种工作人员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证, 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熟悉业务知识, 并且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高度的责任心、较高的业务素质。通过舞钢医院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前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对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排除疫苗质量因素外, 通过创建规范了预防接种操作程序, 提升了业务技术水平。
创建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对业务技术有很大的提升作用, 规范了预防接种操作程序, 强化了操作人员岗位培训, 提高了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能有效降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桂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J].中国现代医生, 2010 (13) :104-105.
[2]肖文芳, 朱秀兰, 刘雪梅, 等.惠州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分析[J].中国热带医学, 2008, 8 (5) :8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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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万庚.盐城市盐都区2007-2008年预防接种副反应分析[J].江苏预防医学, 2009, 20 (2) :37-38.
10.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篇十
1、产科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专门培训,掌握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及技术,经考试合格,持有“预防接种上岗资格证”上岗。
2、按要求保管好疫苗,在有效期内使用,每天测冰箱内的温度并有记录。
3、认真三查七对,核对疫苗名称、查验批号和有效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口罩、帽子、做好手卫生防止医源性感染,5、注射前准备足够的注射器和疫苗,充分摇匀液体,操作规范,药量准确、部位准确、途径正确。
6、严格掌握接种适应症,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预防接种人员应对受种者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7、接种后观察30分钟,认真填写乙肝、卡介苗记录本,不得漏项。
8、对接种发生反应的,要及时上报院感染科和区疾控防治中心。
9、每日室内有空气消毒并有记录。
新生儿预防接种制度
产房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免费预防接种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医院产房提出以下要求:
一、每月25日前报下月用卡介苗、乙肝疫苗计划,一周内由盐湖区
疾控中心取回备用。
二、产房建立乙肝疫苗和注射器材,领取登记制度,乙肝疫苗有损耗
也必须登记清楚,损耗数只能控制在100支少于5支。
三、产房接生后承担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同时填疫苗转诊单上下两联,一联留产房随后领取疫苗,一联转 诊单给病人交所在管辖内的医院办接种本,打以后免疫接种。
四、乙肝疫苗接种器材一律使用统一配发的0.5mlCDC一次性自毁型
注射器。工作人员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时,应检查注射器包 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使用包装破坏或已超过有效 期产品。完成接种后,不必把针头帽套回针头,应直接将使用过 的自毁型注射器放入安全盒内集中处理,在统一配发安全盒前,接种单位自己准备一个安全盒。
五、产房使用过的自毁型注射器应登记清回收数,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管理制度
一、我国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规定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新生儿乙 型肝炎疫苗(间称乙肝疫苗)及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并告知儿 童监护人,儿童出生1月后到当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 完成以后的预防接种。
二、接种人员必须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所规定的资质,并经严
格业务培训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三、乙肝疫苗、卡介苗必须按照疫苗说明书所规定温度进行保管有专
人负责,冰箱定期测试并记录。
四、新生儿出生后无禁忌症者24小时之内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
五、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必须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要求进行,并使用
一次性注射器。
六、接种前必须做到核对品名,有效期限,安瓶有无破痕,一切无误
方可使用,卡介苗打开经半小时未用完者应抛弃
七、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转移单)填
写并存根备查新生儿预防接种查对制度。
1、妇产科医生开医嘱,预防接种人员严格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向受
种者监护人做好接种前告知。
2、注射前严格进行三查一问一观察才,(即:查对疫苗名称、剂量和
失效期,查对受种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查对受种者健康
状况,询问疾病史,观察接种后是否出现接种反应)。
3、取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注射时,如受种者家属提出疑问应及时,解释后方可执行。新生儿接种两苗注意事项
一、首针乙肝和卡介苗接种注意事项
1、乙肝接种,出生24小时内必须完成首针乙肝接种,接种部位是右
手臂三角肌,注射方法是肌内注射,1人份/支,接种剂量是0.5ml。(洗完澡再打),如果新生儿母亲是乙肝阳性,新生儿需要打乙肝
免疫球蛋白,就开处方(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备药,可以打
大腿外侧或左臂三角肌,肌内注射,1人份/支,接种剂量是100IU。
2、卡介苗接种,新生儿体重必须满2.5kg才能接种卡介苗,不满者
满月后再去防保科补打。打卡介苗的接种部位是左手臂三角肌外
缘,注射方法是皮内注射,5人份/支(用稀释水0.5ml稀释), 接种剂量是0.1ml,能打出一个豆大的皮丘为好(注意一般情况
下,是抽取0.2ml来注射,免得打的过程中药水流失,未能打到
一个皮丘)。剩下的药水放置于冰箱,等待下一个接种,半小时内
用完,超过时间可以废弃。接种后3周左右,接种部位会出现红
肿,中间逐渐软化,形成白色小脓疱,脓疱破溃后,脓汁排出,经过1-2 周才结痂,愈合后可留有圆形瘢痕。这是属于正常现象,可以告知家长这些接种后的反应,免得不必要的担心,洗澡的时
候要注意别碰到水,免得不必要的发炎。
二、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完毕,必须把接种记录做好,按照《儿童保健手册》上面项目要求对号入座,填写齐全;需接种免疫球蛋白的可以备注写到旁边,记录完后,就交代家属持保健手册到防保科办公室办理建卡手续,发放预防接种证。
三、冰箱温度登记注意事项
冰箱存放疫苗冷藏标准温度是2~8℃之间,冷冻温度记录是零下26~28℃.每天值班护士必须注意监测冰箱温度,一天记录两次,分别是上午、下午,记录间隔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并做好签字。
产科接种人员的职责
一、产科接种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医院感
染和差错事故。
二、接种时要做好查对工作查生物制品、查姓名、查应接种疫苗名
称、质量、剂量等。
三、由专人负责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疫苗出入库、数字统
计报告工作每月定期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四、接种前了解新生儿健康状况,如发现有接种禁忌症要暂缓
接种并及时告知家长以后接种疫苗的办法。
五、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
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及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注 意事项等。接种时使用接种转移卡并将接种信息填写完整。
六、实施安全接种。接种要使用质量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实施一人
一苗一注射器接种后应密切观察30分钟防止出现异常情况 接种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记录并上报区疾控中心。
七、接种后及时告知婴儿家长乙肝疫苗第二针接种时间及儿童预防
接种证办理事宜。
八、加强冷链管理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做好记录保证冷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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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防接种本流程09-18
预防接种门诊验收小结10-16
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07-17
预防接种培训测试题08-20
预防接种知识演讲稿10-22
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材料专题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