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2024-07-19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精选6篇)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篇一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案

为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社会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按照《》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对民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凝聚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和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

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力争20*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工作内容。

(一)以政治引领民族团结、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1.政治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形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的“一把手”工作机制,由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统筹,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共同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清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坚持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各于*次。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制定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自觉履职担当,有动员和发动各族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办法措施。基层民族工作机制完善,运转良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配齐、配强统战、民族工作队伍,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建有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制度。

2.组织领导。强化纪律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党政领导班子熟悉了解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有具体的考核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县委政治巡查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参与、监督、反馈渠道,建立激发民族团结正能量激励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按人平*元标准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资金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基层创建单位更多的倾斜支持。

3.思想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各级党委政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思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培训必修课;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知晓率≥*%。

(二)以“三交”增进民族团结,构筑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1.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增强“五个认同”。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提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同度,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传统媒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发挥好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体作用,各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专题,以多种形式传播好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巩固各传统媒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主阵地的地位;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注重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4.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一体的教育平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进大中小学课堂,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各族群众开展类型多样的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发展与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按照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要求,抓好教育基地的培育与建设,教育基地兼具现场教学与网上教学功能,各类基地要素齐全,功能作用发挥正常。

4.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总目标,深入广泛地开展火把节、约德节等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各纪念日、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乡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清真寺、傈僳族非物质文化等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以文化浸润民族团结,深化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1.推进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共居结构。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多民族共居社区,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和谐共居,推动互助共学在,将攀莲镇新北社区作为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引导各族群众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互相学习,共同发展。推进国民教育民汉合校、混班教学、混合住宿,积极支持县民族中学和米中民族班发展建设,引导各族学生互助共学。

鼓励团结共事。鼓励各民族联合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招收多民族员工,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团结共事。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对接机制,加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镇落户,更好融入城市。杜绝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做法。

2.开展形式多样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县档案馆、*清真寺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省、市、县示范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基层干部群众、青少年、各民族代表参观考察及各民族联谊交往等活动,增进交流互动,感受发展进步成果,增强民族自豪感;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制定社区守则、乡规民约、行业规章、职业规则,积极开展民族地区移风易俗“七个一”(一份倡议书、一份承诺书、一份行为公约、一份宣传海报、一次先进典型评选激励、一批微视频、一批歌曲)活动,倡导文明行为,引导各族群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积极培育邻里团结、家庭和美、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尊重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明显提高。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支持县民族中学、麻陇中心校、白坡中心校等学校开展双语教学,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四)以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

1.以新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保理念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注重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部门、乡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率、机耕推广使用率、道路通行率和硬化率逐年提升。辖区内基本实现生产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及通讯网络全覆盖。

义务教育普及率、医疗卫生保障率、社保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各族群众拥有安全稳固住房,饮水安全有保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重点加强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制定有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增长,城镇市容市貌、乡村村容村貌逐年改善提升,各族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满意度逐年提高。

2.以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加快地区发展。人均GDP增速≥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本省(区)平均水平。加大对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等特殊类型区域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五)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1.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规划并认真抓好普及教育;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积极以立法形式推进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治理民族事务;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族公民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内不发生过较大涉民族因素案(事)件。

2.保持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制定完善涉民族因素重大问题、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涉民族因素纠纷排查,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各种矛盾纠纷。

3.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推动基层事务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推进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城乡社区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定期开展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消除民族工作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现象,形成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以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基层重点,推进示范建设。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创建工作覆盖率不低于*%。其中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区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推进“七进”活动常态化。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清晰、宣传氛围浓厚、措施具体实用,有创建典型。各级各类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程序规范,基础数据、材料客观真实。

2.尊重群众主体,示范满意度高。建立动员组织各族群众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尊重和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群众普遍了解开展创建工作的作用和意义,知道创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群众知晓率高。广大群众关注创建工作成果,创建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高。

3.注重经验提炼,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典型示范。注重成功典型经验的提炼,在全国民族工作领域和省(区)借鉴推广,影响力强。典型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共建联创和协同创建,打造一批示范带、示范长廊、示范群,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的创建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工作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推行县领导挂钩联系创建工作,做到联系工作全覆盖。各乡镇和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明确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争取支持,合力推动。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是全县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形成点上突破、面上推进、整体提高、全县创建的工作格局。县乡财政和各单位要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门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保障正常的工作投入。省市县级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将优先安排给示范乡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乡镇和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完善协同创建工作机制。

(三)制定方案,精心组织。

各乡镇、部门(单位)和相关创建活动单位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方案,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为抓手,创新思维、灵活方法,主动积极地开展创建活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创建指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学习读本》《操作手册》《创建标准》及验收细则、考评指标等工具书,实行挂图作战。乡镇、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日程、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创建活动措施、责任人和工作时间,确保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四)强化考核,加强督查。

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完善创建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和辖区的创建活动得到落实、取得实效。县督查办和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创建活动目标任务的考核检查和日常督导,加强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点)、示范区(基地)的工作督查。要加强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确保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2.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 篇二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2-0061-03

民族工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示范区的建设是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稳步前进的一剂良药。大理作为我国多民族聚居且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民族工作一直以来都很成功,这其中有很多经验值得吸收借鉴。大理响应中央号召,立足州情,开展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的活动,这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大理民族工作做的如何,不仅关系到本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也影响到周边州市乃至全国其他民族地区的团结、发展和长治久安。

一、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历史基础与现实条件

(一)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历史基础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中部偏西,海拔2090米,东临楚雄州,南靠普洱市、临沧市,西与保山市、怒江州相联,北接丽江市,下辖1市11县,面积29459平方公里。大理在历史上就有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全州有彝族、白族、壮族、傣族、苗族、回族、傈僳族、拉祜族、纳西族、藏族、布朗族、阿昌族12个民族,各民族文化上的交融渗透,经济上往来互补,形成了独具大理特色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族际关系比较和谐;历史上就有各民族凝心向内、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动乱分裂的爱国主义传统,这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奠定了文化、政治和民心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大理州与其他民族地区一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在国家所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扶持下,我国民族地区在进入21世纪后普遍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但同东部发达地区的相对差距尚未缩小”[1],因此,各类社会矛盾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有所上升,加上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煽动,危害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的纠纷日益增多,民族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新疆‘7·5事件警示我们,必须切实解决好各族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紧迫的民生问题”[2]。大理在这种情况下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两个共同”主题,这既是立足于大理州情的客观选择,也是在新形势下实现各民族和睦共处、共享发展的正确道路

(二)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现实条件

新世紀以来,大理与其他西部民族地区一样,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一系列帮扶政策的扶持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取得了迅猛发展。然而,面对经济社会的剧烈变革,社会利益分化加剧、国内外影响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加,大理也面临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的许多矛盾,承担着与三股势力做斗争,维护民族团结、区域稳定、国家统一的重任。毛泽东说过:“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3]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切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特别是2012年以来,大理州委、政府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的指示,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为重要契机,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的意见》,以求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把大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的示范区。

二、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举措

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过程中,大理州继承并发展了历史上各民族融洽共处的优良传统,并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很多更符合时代要求,更具现实针对性、更有区域特色的促进民族团结的举措。

(一)保护发展民族文化

文化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大理州为发展文化事业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1)建设活动中心。在9个人口较少民族、周边结合部和县与县结合部建设自然村综合活动中心,包括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基层组织、民族文化场所,以解决农村群众各种切实需求。此外,积极倡导“大气明理、崇尚礼仪。诚信进取、德化和谐”[4]的大理精神,破除陈规陋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以培育出一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风文明、民风淳朴的新社会风气。(2)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为了弘扬各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就必须大力扶持农村业余民族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民族文化的传承人,创作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影响力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打响大理民族文化的品牌。这需要建立培养人才的激励机制和政策的扶持,并对有突出贡献的能手进行奖励,让民族文化能人不断涌现,将民族优秀文化发扬光大。(3)发展文化旅游。大理旅游资源丰富,州全境旅游资源密布,不仅有苍山、鸡足山、洱海等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有崇圣寺三塔、大理古城、天龙八部影视城等人文资源。近年来大理州委州政府也在不断加大挖掘、开发、抢救、保护民族文化的力度,充分发挥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优势,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的交融共进。这使得来大理观光游览的人数逐年上升,大理旅游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大。(4)活跃民族节庆文化,扩大社会影响。大理传统的民族节庆很多,有“千年赶一街,一街赶千年的”三月街民族节,有位于南诏国发祥地巍宝山的延续千年的巍山彝族祭祖节,有以交易各种农具而闻名的洱源鱼潭会,还有白族本主节等。通过充分挖掘和大力宣传,并丰富其内涵,必将成为大理的文化品牌。

(二)推进生态家园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各族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5]。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設,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20日考察大理时指出:“云南有很好的生态环境,一定要珍惜,不能在我们手里受到破坏。”[6]他叮嘱当地干部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大理州委州政府为推进生态家园建设,主要采取了如下举措:(1)提高生态文明意识。首先要发扬中国古代天人合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优良历史传统。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观,提高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让保护生态的意识深入人心,让文明环保的行为蔚然成风。(2)发展低碳循环经济。重点推进防护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推进洱海保护。积极在农村推广风能、太阳能、沼气池等清洁可再生能能源的使用,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让苍山更绿,洱海更蓝。(3)绿化城镇乡村。城市是一个地方的门户和名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大理提出了要加快“森林大理”的建设,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林木,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要在街道、集市、庭院等地方种植优良乡土树木花卉,提高城镇乡村绿化水平。并实现城镇森林化,乡村绿荫化、农田林网化。(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偿、项目扶持、技术援助、提供就业、优先聘用等方式,倡导集约化经营,走出一条生态农业之路。加大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并逐渐向重点地区倾斜。

(三)巩固团结和谐的局面

大理州历来就有民族团结的优良历史传统。近年来又涌现出了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等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而这种民族团结和谐的局面就是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必须不断巩固并发展。为此,大理州在示范区建设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主要是通过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规和以“讲团结、讲发展、讲和谐、将幸福”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此外,通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社区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来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睦。(2)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大理的民族团结工作不是临时的应急措施,而是有健全的体制机制作保障。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次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制定的各项目标举措能够切实完成,落地生根。(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宗教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大理州属于边疆民族地区,也是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众多教派在这均有传播。由于信教群众的增加,寺院、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也在不断增多,宗教对人民群众的影响不断增大。如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既发挥好宗教的社会功能,又要积极引导,使之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适应,是大理州在新时期要面临的十分复杂的课题。示范区建设意见对此提出,要以党的宗教基本政策为指导,依法加强宗教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快培养出一支爱国爱教、品德好、有造诣、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4)加快民族工作队伍和代表人士培养,主要是在民族工作重点村设立民族好工作信息员,及时有效的了解当地的情况,以解决各种困难。同时充实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此外,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要加大培养力度,切实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以更好的发挥他们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发展的特殊作用。

三、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经验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大理族际关系的和谐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州整体呈现一种大局稳定,稳中向好的局面。由于示范区的建设具有较为有利的历史基础、现实条件和发展潜力,加上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凝聚了社会各界共识,得到了全州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探索出的“流域开发、连片开发”和“抓样板、带中间、强帮扶”的工作思路与方式方法,被证明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方面是切实可行的,也是经济的、有效的、可持续的,对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甚大,对其他地区的民族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示范区的建设,顺应了大理州的客观需求,巩固了和谐民族关系,也比较好的促进了经济发展,夯实了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并为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对于把大理打造成各族人民和谐共处的家园,不同文化共融互补的乐土,以及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总之,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一方面是因为有较好的历史基础,另一方面是因为能有的放矢,提出很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举措。当前,我国的民族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理示范区的建设情况,既是本地区民族工作的一种反映,也能为其他地区的民族工作提供参考。相信通过在不同民族地区展开因地制宜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将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王延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青海模式[J].青海民族研究,2015,(01).

〔2〕纳日碧力戈.民族共生与民族团结——指号学新说[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张剑萍.凝聚起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强大正能量[N].大理日报,2013-07-13.

〔5〕马树勋,黄欣,赵长青.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若干经验探析[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0,(2).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方案 篇三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村小及局机关。

(二)创建目标:到,将全县9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为全面创建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完成80%乡(镇)幼儿园建设,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普职比”达到1:1。完成所片区寄宿制学校和所“小幼一体”精品学校建设。完成“3333”数字教育建设,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70%以上。注重寄宿制教育办学特色,全县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学生总数的70%;注重远程网络教育办学特色,100%高初中和70%以上小学实现远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注重双语教育办学特色,使接受双语教育学生达到中小学生总数的70%;注重文化育人办学特色,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学校5所。

--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结合“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进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把握和处理的能力不断提高,民族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

--教育助学工程更加完善。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费学前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抓好教育民生工程,充分彰显教育的普惠性、公平性,助教扶贫,围绕“儿女上好学”的目标,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健全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统筹发展、宣传教育、团结和谐等各项工作措施,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创建活动的问题,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台账和创建工作制度,选定一批示范点推动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和依法治县等活动,以推动教育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教育惠民、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各类爱国团结主题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1月至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争创达标阶段:

努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缩短城乡差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校师生抵御分裂渗透、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物资基础更加牢固,努力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标准。201月至2016年12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一)倾力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

1.公办免费学前教育办学工程。按照“农牧区集镇单设幼儿园、依托乡中心校建设乡中心幼儿园”办园模式推进乡(镇)双语幼儿园建设,力求“新建一所、配套一所、完善一所”。2016年完成新建乡镇双语幼儿园18所。80%以上乡(镇)新(改)建成安全、适用的`公办双语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

2.寄宿制规模优质办学工程。按照小规模、低质量、成本高的村小学生适度向乡中心校集中,乡中心校高段学生适度向县城或片区寄宿制学校集中方式,建成所片区规模寄宿制学校,使万名农村学生接受更加优质、更加公平的义务教育。

3.农牧区小幼一体化“3+3”或“6+3”精品学校建设工程。按照“统一风格、分园建设,统一规划、分块连片,统一管理、分部教学”要求规划建设“3+3”或“6+3”精品学校。2016年建成所“3+3”或“6+3”精品学校。学前与小学教育同步发展,有效解决边远乡镇学生“读好书”问题。

4.普通高中集中优质办学工程。年完成新建1所高中,2016年进一步加大对新建高中的投入。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除学费、书本费政策,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高中生的36%。对贫困普通高中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二)倾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到2016年,教师队伍“量少质弱”现状全面改善。新招聘教师70名,培训教师350人次。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全面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大教育科研力度,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大幅提升教学质量。

2.“3333”数字教育推进计划。完成“3333”数字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远程网络教育提升全州教育内涵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成都七中、成都实验小学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州级示范校带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倾情开展民族文化活动

1.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毕世祥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4.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5.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各校园要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可以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6.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结合群众工作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爱国演讲、家庭微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四)落实民主机制创新示范

1.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全力支持民族工作,加强对学校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规模化、高素质,能应对复杂局面和矛盾纠纷的民族工作队伍。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夯实民族理论素养。掌握做好民族工作、出来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全县广大师生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两个共同”和“四个认同”意识,培育形成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强化团结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州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纪律规定,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走基层等活动,做实、做好群众工作,聚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

4.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整合力量,把创建示范州与“精神文明”、“平安”、“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示范单位”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命名,选定5-10个示范点,带动其他单位、学校的创建活动,形成州县两级联动联创的工作格局。

5.组织睦邻友好活动。在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同学与同学、先进与后进之间开展友好睦邻结对建设活动,以召开联谊会、座谈会、班队会等形式,开展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增加交流交往共建和谐友好睦邻关系。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大力弘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崇高师德,形成人人争当“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教师的良好风尚;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背职业道德、影响安定团结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职工,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校园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州级督导指导、县级负责实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报道。局机关、各校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典型、先进事例,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制作宣传标语和广告标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落实保障措施。局机关、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篇四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工作汇报

乡辖 3 个行政村 17 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 3219 人,其中 96%为傈僳族,多数群众居住在二半山及高山,2015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9702 元。3 个行政村中有两个贫困村,全乡自然条件较差。

为认真执行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各民族优秀文化,形成民族团结、开放融合、感恩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为保证创建工作全面、顺利、规范、有效地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期及时研究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政府乡长和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工作责任机制,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立足实际,以召开干部会、社员会、制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向上报道工作进度特色等方式形成创建浓厚氛围,共召开各种会议 23 场次、书写永久性标语 3 条、发放自制宣传单 750 份、报道工作进度特色信息 6 条,为有效落实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加强创建活动的载体建设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逐步完善落实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筹集资金 800 多万元建设了一个具有傈僳族特色的新农村,即观音堂村新村安置点,极大改善了观音堂 2 社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二是争取 200 多万元在观音堂村一、五社实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三是黄竹村罗乜社通过 15 万元项目资金扶持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架通了近8000 米的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四是黄竹村 2、7 社通过政府自筹资金、社会扶贫和农户集资、投工投劳新修入社公路 6 公里,让当地傈僳族解决了百年出行困难的问题;五是动员王家坪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平整现有通村道路,为下一步 9 公里道路硬化做好准备工作;六是在黄竹村 3、4 社实施无电村通电工程,解决该两个社 100 多户人口生产生活用电问题;七是争取 55 万元修通观音堂一、五社 1 公里村内道路。乡党委、政府积极为贫困村王家坪村争取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将打造具有傈僳族民族特色的新村聚居点,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傈僳族群众建设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加快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群众收入。全乡近年大力发展烤烟、早市蔬菜、特色养殖、劳务输出等产业。2015 年全乡傈僳族群众烤烟收入近600 万元,早市蔬菜收入近400 万元,劳务输出带回劳务所得 1300 万元,石蛙养殖、野蜂养殖、中药材种植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往年增加了 1500 多元。同时,大力发展核桃、芒果等产业,全乡已种植了近7000 亩核桃,今年准备种植芒果 300 亩,根据不同的地域发展适合的产业,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社一业,增加老百姓家庭收入。

(三)加强民族文化挖掘,弘扬传承民族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傈僳族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的挖掘整理。一是组建两支傈僳族民俗文化表演队伍,鼓励和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充分对外展示和交流傈僳族文化;二是政府自筹资金邀请专业记者为傈僳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内容作专题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傈僳族文化传承活动,让老传承人带优秀傈僳族青年,保证傈僳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共享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一是去年争取了 60 多万元新建了 1200平方米学生活动场所,新办了两所幼教点,努力提高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了均衡发展的要求。同时鼓励傈僳学生到高校就读,每年给考起大学的学生适当的学费补助,关心傈僳族教育发展。二是加强乡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了创建标准,两个村建有村卫生室,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 99%以上。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积极性高,参保率居全县各乡镇首位,农村低保、五保等政策按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实施。

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巩固维护和谐发展

我乡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介,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夯实民族团结和谐的群众思想基础。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六进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全乡无吸毒人员,无矫正人员,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社会发展环境秩序良好。

至今,我乡的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示范成效,但存在着一些困难。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影响,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达不到理想发展,相信2016 年是一个新的起点,通过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引导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乡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工作汇报

按照《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好 6 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小街镇立即跟进、迅速行动,坚持选准抓手、精心谋划,切实将会议精神学习到位、传达到位、贯彻到位,着力推动“三个条例”精神和“八个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突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结合上级要求,镇党委及时将《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好 6 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转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要求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就贯彻学习计划进行专题研究。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力求在学深学透、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

突出学习研讨,把握精神实质到位。全镇各基层党组织把“三个条例”和“八个专项整治”精神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重要抓手来推。镇党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和副书记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八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下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300 余份,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学习资料和报告学习进度。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主题党日认真开展学习,把有关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位党员,凝聚思想共识。

突出学习重点,明晰工作思路到位。把 “三个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传达“八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开展好 8 个专项整治打牢思想基础。针对不同领域的党组织,区别把握重点学习内容,有针对性进行学习。在机关,重点学习《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农村,重点学习《关于开展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突出学用结合,贯彻落实到位。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研究边感悟,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对 2019 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回头望、查缺补漏。镇党委逐村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及时指出调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短板,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镇各基层党组织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八个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工作汇报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 xx 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县 xx 年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 13 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 xx 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 xx 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 xx 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 21 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 xx 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 6 万元,宗教专项经费 04 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 10 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 10 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 xx 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 4 个乡镇,6 个村委会,11 个自然村,受益农户 1344 户,6891 人。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 43693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 315 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 120.693 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设;酒房乡垭口村村

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xx 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5 期 2160 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 6 次,受教育面达 6200 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 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我县布朗族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按照 xx 总理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现状,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综合推动,基本解决我县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前期以解决群众温饱为主,完成就地脱贫的村寨安居房建设,实施水、电、路、广播电视改造、学校、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如今是巩固完善,以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为主。县级领导分别挂钩乡、县民宗局干部分别挂钩 10 个村民委员会实施整村推进。

5.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篇五

事迹材料

侯马市第一中学校

侯马一中是一所省级示范高中,位于侯马市文明路723号。学校始建于1956年,2008年侯马市委市政府投资2亿元异地建校。2009年5月学校整体迁入新校址。新校区占地300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职工258人,其中教师232人,研究生学历41人,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现省中学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53人,一级教师79人;省国家及省级优秀班主任和模范教师17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3人。学校轨制20轨,现有教学班60个,在校学生3000余人。学校以“为学生一生奠基”为办学理念,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成绩连年大幅度提高,2010—2013年,高年二本以上达线人数分别为451、501、658和738人。学校先后荣获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临汾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临汾市、侯马市民族团结进步十佳集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

一、学校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早在2009年5月学校迁入新校址之初,学校结合清真子弟人数较多的实际(13名学生),为方便他们就餐,在食堂专门开设清真窗口,符合国家卫生、清真食品标准,聘用清真厨师2人专业为他们备餐。改造窗口、设施设备、灶具等,由学校一次性投资。包括:安装塑钢门窗,改造水、电、操作台,贴瓷砖,购买冰柜、各种灶具等1万余元。

为了把清真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成立了清真食堂食品安全领导组和日常监管组:

组 长:孙振华(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李登平、李创红

成 员:李高升、翟志刚、张 义、李 晋、张红旗、游玲俊、徐俊明、杨国珍、李吉生、郭静静

下设生活中心: 主任:翟志刚 成员:徐晶、耿红梅

清真窗口归学校食堂统一管理,要求其严格按照清真风俗和饮食习惯采购原料、加工并出售,平时在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定期检查,确保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师生满意。把清真窗口办成一个公益非盈利性质的食堂窗口,办成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基地。

二、我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及法制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结合起来。

三、我校还形成了鼓励引导少数民族师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机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少数民族学生参与成立了民族友好协会等学生社团,积极举办“民族文化杯”知识竞赛、少数民族文化周系列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华夏风民族情”系列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分展现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促进了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了民族感情,促进了民族团结。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1、组织师生学习落实创建示范学校实施方案,使教师和学生明确自己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目标和责任,找准位置,让师生认识了解56个民族,了解民族常识,渗透“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2、结合学生特点,探索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效模式、途径、方法、活动等。

(1)利用国庆、开斋节、古尔邦节、端午节、重阳节等节日,对学生进行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利用课间操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对学生进行了民族传统教育。

(3)在团队活动中贯穿了民族团结教育。

(4)积极组织开展了以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

(5)开展了与民族民俗的关系密切书画展等活动。

(6)开放了图书室、阅览室,引导学生读爱国图书,看民族书报,做到了课内外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7)充分利用广播室、黑板报、悬挂标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树立了师生民族团结、互相尊重,共同繁荣的思想认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8)利用政治课和历史课堂,给学生灌输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知识,更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和睦共处。

6.民族团结 进步之花 绽放牟定 篇六

民族团结进步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

今年春节前夕,安乐乡他不的村搬迁点,四处火腿、腊排骨色香浓郁。刚刚搬入新居过年的69户人家争相前往到不足一公里的猫街集镇上购置年货。

“山高石头多,洋芋滚下坡;水冷风又大,瓦片吹地下。”多年前的一段谚语,真切地描述了以前他不的村的境况。据介绍,他不的村以前是安乐乡六渡村委会的一个贫困村民小组,生存环境极端恶劣,离安乐乡小集镇20多公里,出行、就医、上学等都极不方便。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过程中,牟定县把他不的村作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将原69户人家搬至离乡政府驻地不到1公里的猫街村委会,架通了水、电、路,修建了2个文化室,安装了21盏太阳能路灯,实现了村间人畜分离、雨污分流,村民还分到了田地。

而这一隅,只是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牟定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整合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扶贫整村推进、山区“五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易地搬迁、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项目资金,先后实施了凤屯镇腊湾村委会玛咕彝寨、白沙河村、秧田冲村、大平地村,共和镇盛果村、杨凹子村、王寺村,蟠猫乡上碑厅村、母鲁打村、水冬瓜村,戌街乡伏龙基新村等1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同时,向省州争取民族发展项目资金923万元,整合部门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项目建设资金3156万元,集中力量打造了以元双公路沿线村寨为轴线辐射的“蟠猫乡民族团结示范带”和以玛咕彝寨为核心的“腊湾民族团结示范村”;扶持发展了民族养殖专业村17个,种植专业村25个,培训少数民族群众1800余人次,解决了4133名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巩固了14352名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凤屯镇、蟠猫乡2个民族聚居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

在牟定县,一个个往日的贫困村逐步实现产业发展、群众富足,正由团结向进步渐次蝶变。

各民族共存——让社会更加和谐

在牟定县最偏远的蟠猫乡联丰完小,大老远就能听到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该所学校共有一、二、三年级3个教学班,27名学生,其中本村的有18名,与该县交界处的姚安县来此就读的有9名,虽然人数少,但有彝、汉、苗三个民族。“我们对外来的9名学生,一方面积极接纳,另一方面认真对待每个学生家长心访,使他们很快与该村学生融为一体”。完小校长毕家诚说,这些外来的学生娃,与当地的学生娃一样,同等享有“营养餐”和其他教学资源,相互之间没有隔阂,外来学生也没有受到本地学生的歧视。

近年来,牟定县认真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条例法规,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统领民族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族事务管理网络,妥善解决民族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全社会营造倍加重视民族工作,倍加维护民族团结,倍加珍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民族自身能否和谐,民族与社会其他方面能否和谐,不仅关系到民族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行,更关系到全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县民宗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促进民族领域的和谐。

传承保护左脚舞文化——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

曾一度走不出山门的牟定县凤屯镇腊湾彝族人民,今年左脚舞民族文化节期间,以表演独特的玛咕舞闪亮登场,在31支左脚歌舞表演队中获得了三等奖。玛咕舞是牟定彝族左脚舞两大舞蹈支系之一,为了传承和保护了这支梅葛文化,县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修建了民族风格浓郁的“玛咕彝寨”标识寨门、宽大的玛咕舞广场、梅葛传习所……还修通了到县城的35公里水泥路,大山不再阻隔,玛咕舞飞出了深山。

对于中国彝族左脚舞之乡来说,加强左脚舞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是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的重点。牟定县扶持彝族刺绣、民器、传统手工发展,先后组织开展了牟定县彝族刺绣暨“十大绣女”评选活动,表彰了l0支左脚舞表演队,在传统节日“三月会”民族文化节期间举办了“左脚歌舞乐大赛”、“新农村文艺汇演”、“大家乐”广场舞比赛、中国彝族酒歌大赛等演出活动,丰富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成立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多次举办彝族刺绣、“玛咕”舞、彝族“梅葛”和左脚歌、舞、乐传承培训,建立项目及传承人的管理、考核和培训机制,基本构建起了县级“非遗”保护体系。目前,全县共有145支业余文艺队,其中左脚舞表演队31支,拥有固定队员近5000人。

社会和谐百福至,团结进步事业兴。牟定县先后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彝族左脚舞之乡”,“万人同跳左脚舞”入选吉尼斯世界纪录,彝族左脚舞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牟定县已被命名为2014——2016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牟定,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正绚丽绽放!

上一篇:社戏集体备课下一篇:新县高中疫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