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2024-06-20

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共9篇)

1.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小区物业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20日至2008年1月20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1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1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参考资料一:http:///htwb/

参考资料一:http:///

2.装修之后的房屋就要交物业费吗? 篇二

江苏 魏女士

在房产销售领域,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后没有售出的房屋,此类房屋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物业服务领域的空置房是指已经销售并交付给业主但未入住的房屋。至于“入住”的概念应作广义理解,因为房屋交付给业主后,业主对房屋已经享有基本的处分、使用权利,进驻装修后就会产生生活和装修垃圾,业主即开始实际享受关涉自身利益的物业服务,此时不能再视为是空置房。故在物业领域,空置房屋的认定应以是否装修为标准。装修后的房屋即不再被认为是空置房屋。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小区物业合同虽然规定空置房屋可享受物业费7折优惠,但你的房屋已经装修完毕,不再属于空置房,应当按照物业合同全额缴纳物业费。出现此类问题时,住户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实际情况确实没人入住的,也可以适当争取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之外的合理优惠。

姚 懿(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3.大厦物业租赁合同 篇三

中文:

英文:

地址:市区街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市区街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年。甲方须于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4.东莞物业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姓名 /名称: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 /名称: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经过双方商议,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物业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国家、东莞市有关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业的地址为东莞市 镇 □别墅 □公寓 □商铺 □车位 □其他,(下称“该物业”),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建筑面积 110平方米。出租方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租赁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租赁备案。

二、租赁双方约定租期为 60 个月(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用途为,每月税前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RMB¥ 4200 元),租金交付方式为 1 种:

1、第一个月度租金应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支付,其后承租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下月度租金,或将其存入本合同所述出租方指定账号;

2、三、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RMB¥ 8400 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正常履约时无息退还,或依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四、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租赁双方需付税费:①租赁税;②物业管理费;③水电费、燃气费;④电话费;⑤有线电视费;⑥卫生费;⑦治安管理费;其它。其中出租方承担上述 ① 款项,承租方承担 ②③④ ⑤ ⑥ 款项,租赁双方负责承担费用的一方必须按约定支付各自税费。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等因素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增加,则由相关部门规定的税费缴纳主体各自承担。

五、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交付该物业予承租方使用之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5 日。

六、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方负责对该物业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出租方维修责任延误该物业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转让该物业时,须提前 壹 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3、出租方负责缴清租赁期前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

七、租赁期期内,承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交纳租金及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如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的 3%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交纳租金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 10 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并没收保证金。

2、承租方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政府违禁物品,凡军械、火药、璜硝、汽油及挥发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险物品。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使用该物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

3、因使用需要对该物业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重新议定租金及合同终止时装修添置物的归属等事项,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承租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自身或者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使用该物业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物业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承租方在该物业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由出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内,非承租方的原因该物业发生重大损失或者倾倒危险而出租方又不修缮,承租方可提出退房或者代出租方修缮,修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或者修缮费抵消租金。

7、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物业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者调换使用。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该物业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8、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先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租赁双方未续定期合同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该物业的,出租方除限期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 壹 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出租方提前收回该物业,除须退还保证金外,并须赔偿与保证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予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缴交租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单方收回物业,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如承租方逾期不迁出时,则出租方在收回该物业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该物业管理处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物业的物品,经诉讼/仲裁及申请执行后,由法院通过拍卖或者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抵偿,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出租方应先负责交清上述拖欠费用,且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继续追偿直至清偿为止。

6、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日10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 5% 支付滞纳金。

九、租赁期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所欠的一切款项并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出租方。如逾期不搬的,视为自愿放弃对该物业内自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十、租赁期间,该物业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出租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向承租方做出详尽解释,合同双方对每一条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无异议。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本合同为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者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租赁双方提供确认以下账号,如租赁过程中某些款项租赁当事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则将款项打入其以下账号即视为本人已收到。

出租方: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承租方: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十四、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5.物业租赁合同 篇五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或姓名:)

住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二月日起至二00年

月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3、其它:

.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银行,帐号:.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二00年月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元。

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元。

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水费、电费;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6.论物业管理合同 篇六

摘 要:作为确定物业管理关系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物业管理合同乃现实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合同类型。然而,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现行法未及对其进行系统的规制,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仍属于无名合同范畴。从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出发,区分了其与民法中相似制度的异同,认定物业管理合同所调整的生活关系具有较大的个性,民法应对其进行特别的、类型化的而非概括的归制。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合同

1 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

2003年5月,《物业管理条例》已于由国务院通过,并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依《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和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合同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业主支付费用的合同。

广义的物业管理合同包括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狭义的物业管理合同仅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其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采纳“物业管理合同”的称谓,而使用“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例如,《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2 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

物业管理合同属于合同之一种。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得订立任何内容的债权契约,是为债权契约自由原则。[1]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虽对契约不采类型强制原则,但对于若干日常生活常见的合同,各国合同法一般均在分则以有名合同加以规定,按学者解释,这不外基于两项机能,其一、以任意规定补充当事人约定之不备。其二、以强制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从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并没有对物业管理合同作出的任何特别规定,在现行立法上,物业管理合同自应属于无名合同之一种。目前实践中对物业管理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地方规章实现的,各地的做法存在较大差异和不规范性,学者关于合同法的研究著述中也少见此方面内容。依民法理论,合同内容,尤其是其中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按意思自治原则所设定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亦是判定合同性质的基本途径。以下结合现实中的情况,对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一个大致概括,为我们最终廓清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做出铺垫: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这一般除了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外,各地的地方性规章也大都进行了底限性规定,但各地规定的情况参差不齐,可资参考的是国际健康组织(WHO)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设定了安全、健康、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基准,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①火警防范,如加强消防设备、防火设施的管理;②清洁维护,定期清除垃圾,清理水沟,外墙洗刷等;③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机械维护、公共电梯、空调设备的定期检查;④花木整理,修剪花草树木,随时更换枯死的枝叶等。这四点基准也应该是物业管理的标准要求。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此为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方便计。

(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7.物业租赁合同 篇七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或姓名:)

住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二月日起至二00年

月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3、其它:

.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银行,帐号:.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二00年月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元。

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元。

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水费、电费;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8.深圳市物业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三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花园/大厦/苑 栋/阁/座 层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的物业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楼时应结清所有欠款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约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为 币 元整(小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现金亦可要求乙方将上述租金打入指定账号(开户行:,账户名: 账号:)。

3.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 币 元整(小写:)。3.3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物业及相关设施所发生的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清洁费等由

方支付,双方另约定

费由乙方承担,费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保证金

4.1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 币 元整(小写:),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4.2 合约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如出现第5.8条所述的甲方违约情形而乙方主张违约金的,甲方也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甲乙双方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按第5.8条承担责任,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该物业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维修期间超过 日或维修金额超过 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乙方仍需承担维修费用。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结构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但若甲方或乙方确要对该物业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5.5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 币 元整(小写:)作为违约金。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 币 元整(小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6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7 租赁期间,乙方不可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如乙方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5.8 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物业交付予乙方使用的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及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币 元整(小写:)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后发生本款约定的甲方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支付本款约定的违约金或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但不能同时主张。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物业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作为佣金。

6.2 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6.1条约定支付佣金。

6.3 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6.1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6.2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7.1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第5.5条或第5.8条支付违约金。7.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7.3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在 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甲方有权就逾期时间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物业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

7.4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5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又未重签合同的按以下选项处理: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可随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应于收到通知或发出通知后 日内搬离该物业。

()甲乙双方以本合同条件或 自动续租一年。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租赁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8.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代理人:年 月 承租方:代理人:年 月

9.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篇九

小区物业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______层______号______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_______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_______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_____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_____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物业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幢地下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 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一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物业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关于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物业车位租赁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市政小区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_____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__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物业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湾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______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_____米,宽_____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RMB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的租赁费为每周期开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年_________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____%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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