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运营典型案例(DOC)

2024-06-25

养老机构运营典型案例(DOC)(共2篇)

1.养老机构运营典型案例(DOC) 篇一

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点

01 自杀

案例一

案例描述:老人住于某养老院内。某日女儿前来看望,老人与女儿因为某些事情起了争执,女儿离开时并未告诉护理人员(在此之前,女儿每次探访离开时都会告知护理人员)。

她走后不久,老人即从二楼翻窗跳下,致腿骨骨折。养老院的窗户设计符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专家分析:

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老人与前来探望的女儿发生争吵,事后女儿离开养老院时,又未将此情况主动向院里反映。为此老人的女儿应负直接责任。

养老院的窗户设计符合养老机构设计标准,养老院在建筑设施上没有缺陷。同时,该老人的自杀行为不是在护理员为其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院方及护理人员没有过错,院方不应承担责任。

总结:在此案中院方虽无责任,但应在加强管理上吸取教训,对老人平时的情绪和家属探访后的情绪应注意观察,加强院内巡视制度的落实,发现情况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

案例描述:三级护理的周老伯入院后,其子女经常来院向他索要钱财,老人不胜其烦,情绪一直不好,渐渐的萌生了轻身的念头。院方得知后,经常与老人谈心,并告知其子女。

早期日的一个早晨,工作人员因清洗拖把,打开了院边通往鱼塘的门锁,随后关上门,插上插销。老人见状,乘没人注意拉开插销,偷偷跑出门外,跳入鱼塘,溺水身亡。专家分析:

老人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老人自杀系因老人自己原因引起,自杀是老人的个人行为,老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老人自杀的起因是子女向老人索要钱财,使老人不胜其烦,过大的精神压力造成老人走上不归路,因此,老人的子女也应承担责任,机构不承担者任。总结:

院方知道老人有轻生念头并明确原因,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如开导老人,但工作不够细致。

一可在员工会议上将情况告诉大家,让大家对此事提高警惕,实行内紧外松的监护,预防万一。

二告知其子女后,用书面形式要求其子女采取有实际效果的积极措施(包括将老人带回家),稳定老人的情绪,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院方应加强管理,院内通往鱼塘的门必须严格管理制度,出入应随手锁门,因鱼塘没有护拦,院内老人一旦进入,很容易出现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三

案例描述:福利院一位老人,因患脑梗塞,讲话口齿不清,行动较为缓慢,护理等级为一级。因其孙子结婚,家属没有让他参加喜宴。

老人闷闷不乐,一时想不通,第二天,独自一人走到院内的养鱼池旁,跳进鱼池中溺水身亡。据了解该鱼池没有安装任何防护装置。专家分析:

老人患脑梗塞,但精神尚正常,具有正常的认知和辨识能力,因此,对于老人自杀行为,养老院并无直接过错。

但因养老机构鱼池未安装防护栏,违反了养老建筑设计标准。另,一级护理老人能独自一人走到院内的养鱼池旁也是对一级护理的老人在护理上存有疏漏的表现,所以,院方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家属没有让老人参加喜宴致使老人闷闷不乐,家属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养老机构内有鱼塘、水池都需要安装护栏

对于发现有自杀倾向的老人要及时作出心理干预,并及时与家属沟通 以上三个老人的自杀案例中发现,老人有自杀倾向多与家属有关,除此之外,还有与家人沟通不畅、长期生病或瘫痪导致的求生意志低下,性格原因、重大事件导致的抑郁情况等,养老机构要注意观察家属来访后的老人情绪,对于抑郁或有自杀倾向的老人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治疗并沟通家属。

02 他杀

案例四

案例描述:2015年2月19日,湖南双峰县爱心养老院,六旬护工因为被拖欠半年工资,拿起砖头砸向16名无辜老人,造成8人死亡,6人重伤。分析:属于典型的养老机构管理不当导致的恶性事件

一、养老机构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护工工资导致护工情绪失控;

二、护理工作者压力较大,长期处于护理老人的环境中容易诱发不良情绪,所以诸多虐待老人事件发生。养老机构应注意环境建设,同时设置排压室或定期对护工进行心理咨询,有满意的护工才有满意的老人。

总结:对于经营不善的养老机构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必要时及时止损。

案例五 案例描述:

夏女士有弟妹5人,排行老三的大弟是个下肢瘫痪的残疾人,一直由5个亲人扶养。兄弟们经过商量把夏老三送到了北京市某敬老院。他们以夏老三的名义与该敬老院签订了《入院协议书》。随后,夏老三被敬老院安置在201室。4月29日,患有严重精神病的赵某被亲属送入该敬老院。夏家亲属在探望夏老三时发现赵某有精神病症状后,他们对敬老院将赵某与夏老三安排在同室居住提出异议,但未得到处理。

6月2日晚上10点多,在201室内,夏老三与赵某因琐事发生门角,赵某就用打火机将其引燃的枕头扔到夏老三的床上,遂引起火灾,造成夏老三全身60%的烧伤。在夏老三抢救治疗期间,敬老院为其支付了住院费。9天后,夏老三治疗无效死亡。

7月14口,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出具了《尸体检验鉴定书》。该鉴定书写明,夏老三右面部、部分躯干大面积积烧伤后,导致多脏器功能哀竭死亡。6月4日,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但赵某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病症状支配,无责任能力。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由于院方管理失误造成的恶性事故,院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赵某入住前未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规范要求;

二是夏家亲属在探望夏老三时发现赵某有精神病症状后,他们对敬老院将赵某与夏老三安排任同室居住提出异议,机构仍不采取措施,使事情从偶然走向必然。总结:养老机构不能为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的老人提供服务,所有入院老人都要接受身体检查和身体状态评估。

在这来两个案例中,护工因压力过大或院方处理不公等原因易产生暴力行为,而收住的老人之间有矛盾、收住患有精神疾病的老人或对处于痴呆二期(有暴力倾向)的老人看护不当,都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养老机构需把好“入口”,老人收住严格遵守标准和程序,做好管理,及时发现老人之间的矛盾、纾解护工压力,防患于未然。

03 火灾

案例六 案例描述:

2010年9月13日,敬老院一偏瘫老人因夜间蚊香引燃轮椅造成不幸呛死身亡。2013年4月24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乡养老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位老人遇难,一名老人重伤。

2013年7月26日,黑龙江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住院处发生火灾,10名老人不幸遇难。2014年11月18日,安徽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敬老院突然发生火灾,两名老人不幸遇难。

2014年12月20日,河北邯郸市复兴区一敬老院的9号房间失火,致使一名老人不幸死亡。

2015年5月25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火灾事故,造成39遇难、6人受伤。原因分析:

以鲁山大火为例,建筑不合理,屋顶彩钢内部全部为易燃物品,房型结构加速火势蔓延;电路老化,未定期检修;没有响应的消防设施;

老人为取暖或其他原因,自主燃火,院方未及时巡查,导致老人烧伤或死亡。总结:消防建设和验收是养老机构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运营期间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火源管理,定期检修机构内水电气暖相关设施、厨房等火灾易发点;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04 房屋坍塌

案例七 案例描述:

2013年8月5日,江苏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敬老院食堂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部分人员受伤。分析:建筑年久失修坍塌。

总结:对于年限较老的建筑要定期检修,闲置物业改造成的养老机构尤其要注意建筑质量方面。

05 走失

案例八 案例描述:年过七旬的耿某被子女送到家里附近的一家日托站,白天老人在日托站有人照顾,子女也很安心,但是,28天后老人在站内突然走失。托老站和耿某的四个子女到处寻找,但是,两年多过去了,耿父仍旧没有任何音讯。耿氏兄妹将日托站主管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并承担为寻找老人支出的相关费用。日托站认为耿某当天情绪等各方面都很正常,如果没有其他原因老人即便出走,也应自己回来,因此怀疑老人是否患有记忆方面的疾病。

但因日托站在接收老人时没有做过体检,没有任何依据。后来,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托老站主管单位赔偿寻人费用及精神扶慰金共4万元。分析:

院方对入托老人负有保障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因院方过错导致老人走失,则院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特别是日托站既拿不出老人记忆力患有疾病的评估材料,也没有服务过程控制中对已有利的书面证据,承担损失在所难免。总结:

一院方应有一套规范的评估办法,确认老人是否符合日托服务的条件。签订与老人、家属三方约定的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应有相应的服务人员和制度保障,比如本案例中对有行为能力的老人应有外出请假制度,对有限制行为能力老人建立监护护理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得以实现。

三在服务过程控制中还应建立服务记录,也可以降低服务风险。

06 坠楼

案例九

案例描述:2016年6月28日,郑州9旬老太敬老院二层坠楼 3次缓冲幸无大碍 分析:本案例中,排除自杀,老人坠楼原因不明。但老人坠楼期间系护理员不在身旁,属于护理不当;且二楼未安装任何防护措施。院方负全责。总结:

养老机构的高层需增加防护措施,避免老人自杀或无意坠楼。

07 摔倒

案例十 案例描述:

某老人,女,77岁,患糖尿病、脑梗、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8月29日傍晚,护理员下楼打饭时,自行从床上爬起,导致摔跤,护理员因害怕没有及时汇报。

到8月31日早晨交接班时组长汇报了此事,后经本院医生检查,未发现四肢关节、皮肤有异样,并通知家属到院,商量是否去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家属观察后表示不用去医院,应该没事的。

9月1日早晨查房时,发现该老人精神差,就再次通知其家属,由家属把老人送入医院治疗,至9月8日,时隔8天后,家属通知敬老院,老人存在锁骨骨折,肯定是敬老院上次摔一跤造成的,现在要求敬老院赔偿全部的手术费用。分析:

老人患糖尿病、脑梗、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极易发生事故,应属于全护理服务对象。全护理区域全天24小时不能脱人。

护理员下楼打饭,区域工作人员脱岗,导致老人自行起床摔跤;老人摔跤后,当班护理人员又不及时汇报,加重了对老人的伤害,使事故的后果变得更为严重; 院方在得知老人摔跤后,又没有马上采取补救措施,组织医生对老人进行认真体检或立即送医院检查,以确认老人是否骨折或有其它伤害。为此,院方在对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是有责任的。

现在院方难以举证老人锁骨骨折不是敬老院摔跤造成的,家属要求院方赔偿100%的手术费用,院方应主动与家属沟通,尽可能减少损失。总结:

摔伤是老人最容易出现的情况之一,养老机构每部要充分适老化,地面防滑、安装扶手等;

员工培训,避免因员工不当等动作导致的老人摔倒; 加强内部管理,比如拖地时尽量选择老人没有频繁活动的时间,随时保持地面干爽等;

摔伤后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家属。

08 坠床

案例十一 案例描述:

老人顾某被家属送至养老院居住。入住时老人身体各方面状况较差,养老院评估为一级护理。按标准规定,一级护理老人的床两边必须安装防护栏。

但是,老人的家属却执意要求拆除防护栏,理由是护栏的存在会严重妨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无奈之下,院方只得同意他们的要求。

某晚,老人顾某夜间熟睡时从床上坠落,造成手部骨折。养老院急忙送其至医院治疗。事后,家属认为养老院照顾不周,要求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1 3000余元。分析:

这起事故老人家属和院方都有责任,都不重视老人的安全。一级护理老人的床两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总结:

家属执意要求拆除防护栏,理由是护栏的存在会严重妨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这说明老人家属对养老院护理工作的不了解或者不信任,养老院应与家属阐述清楚,说明护栏的存在不会妨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如老人要下床,护理人员会及时替老人放下护栏),使老人家属放心地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09 噎食物

案例十二 案例描述:老人在吃饭过程中发生哽噎,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窒息。家属认为是老人因食物而导致的窒息,养老机构的则认为是老人身体疾病的原因导致的窒息。

分析:经过医院的检查诊断,老人的气管里存在大量的浓痰,最终法院认为家属主张的老人因食物导致窒息的证据不足,确定老人的死因为身体疾病导致的窒息,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总结:

在对老人进行护理时,护理院需经专业训练,采用得当方法为老人喂食; 发生噎食及时抢救,院方需培训噎食应急措施; 噎食发生后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主体。褥疮

案例十三 案例描述:

李俊峰老人去世前住在养老院,并有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但在其最后进入医院治疗抢救时,其家属发现老人身上竟有16块褥疮。

家属认为养老院违背了当初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遂将这养老院告上法庭,索赔2万元精神损失费及半年的护理费用8100元。

法院在经过两轮庭审及两个多月的庭外调查后对这起民事纠纷进行了判决:养老院赔偿原告、李俊峰老人之子李某1000元,理由是养老院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养老服务合同》,存有护理过失,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驳回李某索赔半年护理费用8100元的申诉请求,李某表示不服,准备提请上诉。案例分析:

养老院在规范管理上存在瑕疵,养老机构针对老人的护理需要明确细化标准,包括褥疮如何护理、全瘫痪老人几小时翻身、左翻还是右翻等最具体的细节在内都需要进行规范并对护理员进行专业培训; 老人身上16处褥疮,而机构内中层领导没有发现,说明机构内部监督体制有问题,对员工的管理方面,没有将员工的护理成果与其工资绩效挂钩,不能激发护理工作的主动性。食物中毒

案例十四 案例描述:

某日养老机构中的老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现象,经过检查发现该日早餐食物中混有变质食品。

后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养老机构的食堂承包给了个人,承包人为利益驱使,在食品采购和保管中均存在不少问题,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吊销了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对于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分析:

“衣、食、住、行”中的“食”与“住”是养老机构为老人服务的两大内容,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人的生活质量。

老人食堂社会化后,机构仍要对食堂予以监管,并要督促建立制度予以保证,对食品的质量要严格控制,不仅要保证老人的营养需求,更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堂尽管承包给个人,但由于餐饮服务仍属于养老院提供的,故养老院应承担责任。总结:

很多新建的养老机构都会为了减轻运营管理负担考虑食堂外包的问题,但是无论是自设部门提供还是外包,“食”都是为老服务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养老机构负有监管责任和保证食品安全的义务,在外包机构的选择中要严谨、并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监督管理方式,保证食品的安全、营养和符合老人需求。煤气中毒

案例十五 案例描述:

2014年11月16日,陕西安康市石泉县熨斗镇敬老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一名老人因晚间怕冷,在屋内生炭火,晚上炭火熄灭之后无人察觉,第二天被发现时,三位老人已经死亡。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敬老院有两处失误,一是冬季较冷,而机构内没有为老人安排相应的取暖设施,并且允许老人自生炭火;二是,没有夜间巡房,不关注老人的夜间状态。既是对老人的疏于照顾,也是严重的失职。总结:

盈利性养老机构针对老人供暖,一般建议采用集中供暖、供冷,使用中央空调或城市集中供暖渠道,减少管理难度的同时还能预防意外,如夏天老人单独开空调导致的感冒等;

夜间护理是老人护理中很重要的工作,定时查探老人情况,避免意外发生,遇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而本案例的发生根本原因在于敬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为老服务的意识,培养员工为老服务意识是所有养老机构员工入职培训中第一步。第三方侵权

案例十六 案例描述:

张某从2010年起住进一养老机构,并与这家养老机构形成养老服务关系,每月向养老机构支付服务费、床位费等,由养老机构负责照顾他的日常生活。9月,张某在养老机构出口伤人,与养老机构另一位老人发生口角,谩骂后发生撕扯。张某受伤,花费医疗费208元。张某起诉所在养老机构,他被打是养老机构照顾、管理不善,并且纵容造成的,对他造成了心理伤害,要求双倍返还支付的养老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分析:

张某虽然年事已高,但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张某在养老机构与同住的老人发生纠纷,造成受伤,非养老机构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对于张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总结: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之间发生矛盾造成损害,只要养老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对老人进行劝解,有矛盾及时处理,对老人间争执发生的损害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特别提醒:如果入住老人为失智老人,因为失智老人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养老机构对失智老人要加强护理,如果因为护理疏忽,失智老人之间打架造成损害,养老机构有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外出风险

案例十七 案例描述:

2013年李某与福利院签订养老服务协议的附件中,李某写明:“不同意老人自主决定外出。”入院体检结论中也载明李父有抑郁倾向。

入院后的观察评估表中记载“李父不主动说话,不与人交谈,家属告知有抑郁倾向”。

9月某日上午9点,李父以购买牙膏为由,离开福利院并再也没能回来。当天下午2点,公安部门从河道里打捞上来一具尸体,经辨认,系李父。分析:

从李父抑郁倾向和入院后记录看,不允许自主外出有利于保障其生命安全,符合法律精神、人之常情和老人利益。且李父亦签字同意,“老人不能自主外出”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约定有效。福利院未履行合同约定,客观上为事故发生提供了外在条件,但非导致其死亡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李父情绪反常却未对其外出采取预防措施,存在过错。因此,法院酌定福利院承担李父死亡所致损失的25%,23万余元。总结:

关于老人的外出管理,应该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类对待。对于思维及身体机能健全的老人,与家属确认后,允许其自由出入养老机构,但要有请假手续。对于失智老人,则要求必须有家属陪同的前提下,方可离开养老机构,没有家属陪同严禁离开养老机构,对此,养老机构与家属可对老人的外出行为进行双方书面确认。送养人逃避赡养义务

案例十八 案例描述:

李山坤老人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早年不幸离世,与二儿子关系不善,三儿子关系尚可,在妻子离世且自己身患重病之后被儿子送入养老院。

起初儿子尚有空探望,为老人带来胰岛素,后来总是联系不上,院方为保证老人供养与老人子女签了附加协议,自从签过协议之后,两个抚养人便消失不见,再也联络不上。

2010年9月之后,李山坤老人多次重病住院,院方联络不上家属,为老人垫付医药费7000多元。无奈之下,养老院将老人与其家属告上法庭,希望能够获得老人子女的联系方式。

院方最为担心的是如果老人因病重去世,家属会赶回来索要赔偿,纠缠养老院。案例分析:

院方的担忧是完全合理的。养老机构也会面临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送养人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将老人送入机构之后消失不见的报道也常见于新闻。

二是送养人不能正确理解人的生老病死,自己不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发泄不满,在被送养人出现摔伤或者死亡时,极力寻找养老机构的过错,引发纠纷。对于第一种情况,养老机构要“重预防甚于治疗”,老人家属有逃避责任、遗弃老人的征兆要及时劝退,若防不胜防,要在妥善安置老人的前提下,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

针对第二种情况,养老机构要修好内功,做好内部管理和服务提供,并做好服务记录,保留证据。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很好举证,理清责任。意外死亡

案例十九 案例描述:

住在某养老院的一位男性老人,70岁,三级护理对象。某日下午,由儿子带出去吃晚饭,晚上7点钟回养老院,回院后要求护理员开浴室门洗浴。

护理员说:“洗浴时间已过,不能洗。”在该老人再三要求下,护理员给予打开浴室门让该老人洗浴。一小时后,护理员发现该老人已死在浴室内。家属提出要求养老院作出赔偿,如协商不成,将上诉法庭。分析:

老人是三级护理对象,生活基本自理。晚上7点钟回养老院后,不听护理人员劝告,要求开浴室门洗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老人自己应负主要责任。护理员既然同意了老人的请求,打开浴室门让该老人洗浴,就应随时掌握老人洗浴情况,一小时后才发现老人死亡,存有监护不到位的缺陷,养老院也有一定责任。

另按照养老设施建筑要求,浴室应安装呼叫装置,是否安装本案未曾提及,如未安装,机构又存有过错。总结:

老人餐后不宜马上洗澡,否则极易发生意外,这是护理常识。但这位护理人员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该老人再三要求下,同意了老人的请求,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该案例中,如护理员能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注意对老人洗浴过程的观察,老人稍有不适马上采取措施,或许也可避免事故的发生。

2.养老机构运营典型案例(DOC) 篇二

【课程说明】

 主

办:中房商学院

中房博越地产机构  时

间:2014年5月17-18日  地

点:郑

【课程背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我国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达到近2亿人,老龄化发展迅速。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既能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优良传统、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又能补上服务业发展“短板”、释放有效需求、催生上千万就业岗位。

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并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

放宽行业准入,加强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行业监管和退出制度建设,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培养老年护理、心理慰藉等专门人才,努力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

【课程特色】

1、以政策解读为导引,实现开发企业成功获得国家行业的政策与经济最大力度扶持

2、以精彩案例为依托,解读养老养生地产开发中企业取得土地有序开发的成功运营

3、以项目点评为配合,邀请专家与企业家联合研讨双养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难点

4、以沙龙活动为穿插,针对学员自有双养地产地产项目成果进行点评,答疑解惑

【课程收益】

1、快速理解发达国家最先进的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地产理念与模式

2、重新科学评估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属性和企业的开发模式

3、重新决策是否进入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地产领域

4、科学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差异化开发运营服务模式

【课程对象】

1、从事文化旅游地产投资开发的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总监、高级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2、与文化旅游地产相关和感兴趣的管理以及执行人员;

3、文化旅游产业策划咨询公司、相关媒体等上下游企业中高级管理者;

4、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设计院从业人员。

【讲师简介】

许老师 :旅游学者,教授级高级经济师;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著名的城乡战略与旅游地产规划专家;

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顾问导师;

国内百个城市旅游产业经济顾问;

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班培训导师;

北京大学房地产政府班特约导师;

划设计院(所)技术指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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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教授擅长领域:

文化旅游地产、休闲商业地产、养老养生地产、主题地产。。

许教授研究行业:

文化产业、旅游经济、区域经济、政策解读。。

许教授个人著作:

曾经出版旅游行业专著《靖宇蓝图与中国县域未来》、《新沂旅游产业园区与中国旅游产业经济未来》、《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地产开发概论》、《余庆旅居农家与中国三农经济创新模式》等五部。曾经出版长篇小说《欲望潮汐》、《河南人家》等两部。

许教授为政府培训过的主题列举:

天津市:《走向国际都市型的旅游规划价值与天津实践》

丹阳市:《区域旅游经济模式与丹阳旅游的创新构想》

天津市:《国家试验区滨海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新构想》

宜兴市:《城市旅游目的地中原营销策略》

大连市:《旅游经济区发展模式与大连旅游产业发展路径》

常熟市:《“休闲度假产业”模式与常熟之路》

杭州市:《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标准与杭州旅游产业使命》

江苏省:《“大脚行天下”营销专题讲座》

宁波市:《十二五旅游业的突破路径与行业未来构想》

扬州市:《旅游营销中心发展模式与扬州未来旅游路径》

新沂市:《国家旅游新政与新沂目的地旅游时代》

泰兴市:《黄桥旅游开发格局及运作策略》

新沂市:《旅游产业经济园区发展战略与新沂旅游产业空间格局》

六安市:《旅游产品整合策略及中原营销模式》

北京市:《城市旅游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策略》

永洲市:《零陵旅游产业发展构想》

南京市:《秦淮佛教文化与南京城市空间战略》

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旅游发展模式与旅游国际化路径》

南京市:《城市旅游目的地的客源营销策略及其应用技术》

郑州市:《旅游产业空间格局及其国际化发展策略》

上海市:《金融危机下上海旅游景区“三地”营销模式与策略》

莆田市:《田园城市功能区开发格局及发展构想》

靖宇县:《县域空间发展战略与中国县域旅游经济未来模式》

廊坊市:《环京津温泉带产业经济模式与开发路径》、靖宇县:《森地利益与旅游发展的新产业融合模式》

廊坊市:《环京津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及开发路径》

盐池县:《区域战略与县域旅游发展战略思路》

长春市:《森林旅游产品与景区开发策略与相关政策》

无锡市:《整合无锡园林景区 推进太湖休闲旅游》

长春市:《莲花山旅游开发方式与长吉一体化道路》

许教授服务过的客户(摘选):

(一)政府类:

先后为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杭州市、济南市、青岛市、泰安市、东营市、宁波市、无锡市、秦皇岛市、保定市、承德市、廊坊市、郑州市、焦作市、洛阳市、信阳市、宿州市、丹东市、西安市、汉中市、阿尔山市、铁岭市、宿州市等国内一百余个著名旅游城市的城市战略发展与旅游产业经济的咨询专家。

(二)企业类:

先后服务过万达集团、万象控股集团、泛海国际集团、中南控股集团、香港保华集团、象屿集团、利海集团、联想控股集团、龙顺集团、大连港投资集团、陕旅集团、港中旅集团、中国浩远集团、内蒙古万达集团、泰达控股集团、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海航集团、泰兴隆集团、博大集团、百事通集团、天房集团、国网新源集团、泰山旅游集团、福兴集团、南山集团、福星科技集团、大唐鼎旺集团、绿叶集团、泛华集团、北控集团、国泰集团、国鼎集团、亚太集团、实力集团、华屹置业等三百余家企业集团。

(三)论坛类:

先后为上海市旅游(营销)论坛、中国住交会旅游城市与旅游地产开发论坛、深圳旅游地产培训、中国风景名胜区论坛、三峡汉丰湖保护与发展论坛、深圳市大鹏湾保护与发展论坛、太湖投资论坛、东陇海战略发展论坛、中国休闲城市发展论坛、凤凰网房地产论坛、清华大学总裁班、北京大学总裁班、清华房地产商会、厦门旅游地产论坛、中国旅游地产北京论坛等60余家论坛(培训)做专题讲座。

【课程大纲】

主题一:养老地产的政策解读与发展建议

1、养老地产及其开发的基本概念

2、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现状和缺位

3、养老地产相关政策解读

4、人口老龄化带来市场需求潜力

5、人口老龄结构改变传统养老模式

6、国内外典型养老产业项目对比分析

主题二:对中国开发养老地产的基本认识

产业化的条件

市场整体需求

行业开发格局

行业发展趋势

主题三:目前国内养老地产的开发策略

1、开发前需把握和认识的问题

2、对开发养老地产的风险认识

3、养老地产的理念和开发模式

4、养老地产项目的选址与定位

5、养老地产的营销策划方式

6、养老地产产品盈利能力分析

7、养老地产产品成本控制分析

主题四:养老养生地产的开发运营模式

1、养老养生地产的特征与运营

2、国外典型养老养生地产运营模式

3、国内政府主导型经营管理模式

4、国内专业公司运作模式(案例综合解析)

5、经营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主题五:开发养老地产目前面临的问题

1、开发用地价格与政府土地收益的问题

2、市场购买力低与产品档次偏高的问题

3、中国式养老消费与房屋财产继承的问题

4、房地产开发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问题

5、养老优惠政策与养老地产开发的问题

养老养生地产十大难题:

主题定位难;空间选址难;多方盈利难;配套设施难;物业形态难;服务标准难;客源市场难;经营运营难;消费结构难;规模开发难

主题六:养老养生地产八大路径

1、亚健康修复方式

2、家庭单元运营方式

3、政企复合开发方式

4、品牌嫁接经营方式

5、休闲度假运作方式

6、教育培训运作方式

7、才艺演绎综合方式

8、禅修静养生活方式

主题七:沙龙答疑

学员可预先提供项目资料,利用互动的时间由授课老师进行深度交流,解决项目遇到的困惑与难题。

【案例解析】

案例一:北京太阳城国际老年公寓

北京太阳城国际老年公寓位于小汤山疗养区,西临立汤路、北畔温榆河、东距首都机场17公里、南距亚运村15公里,市内有公交直达。社区周边配套齐全,建有北京太阳城医院、国医堂、文化宫、购物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假日酒店、温泉会馆七大公建设施等。

周边地区现已成为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等文化教育的重点发展区以及北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绿色食品的主要供给基地。

环境优美,太阳城采用现代欧式生态建筑风格,简约大方,通透敞亮。作为低层低密度项目,小区配有水景园林,艺术景观、林间休闲道、喷泉广场等,环境优美。

社区周边有绿色长廊、百里长河、千亩果园、万亩草坪。现代欧式生态建筑风格,简约大方,通透敞亮,建筑形式及外立面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完全按照健康住宅标准设计施工,户型空间设计,注重生活习惯和人体健康的要求;合理的进深及开间,人性化功能分区。

户型整体精巧实用,功能完善,动静分区,干湿分离,大面宽,短进深,明厨明客明卧,通透采光,空间利用率高。卧室和客厅都带有阳台或是飘窗设计,既保证了采光效果的同时又保证了观景效果。户型的舒适度高,面积方正实用,使用率高。

案例二:上海亲和源

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3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投资近6亿元,建成中国第一个老年人会员制养老社区--亲和源会员制社区。社区占地面积8.4公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亲和源会员制社区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需求日益多样化的背景下,顺应社会发展及市场经济的规律,以实现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为目标而建设起来的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中、高档的养老社区。

社区内无障碍化设计的高标准全配置的公寓楼和生态型的户外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专业的护理医院和颐养院,功能齐全的健康会所、配餐中心、老年大学,宽敞的图书馆、文体活动室,舒适的茶憩栈、咖啡厅,标准的门球场、迷你高尔夫„„为实现 “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专业对口、训练有素的“秘书”,视会员为亲人,“代子女尽孝、替父母分忧”,尊重和保护会员的私密、自由,提供最人性化的生活、健康、娱乐领域的照料和服务;引进美国爱玛克、香港美格菲、上海曙光医院等著名的公司和单位,分别提供物业、餐饮、健身、医疗服务,现代服务业融入到传统的养老业,使养老在传统意义上实现了质的飞跃。

案例三:北京太申祥和山庄

太申祥和山庄--太和府是一座典型的明清王府式园林建筑,位于北京西山龙脉的龙泽地区,在地势上得西山拱卫,碧水环抱,藏风聚气,紫气东来,可谓方寸之地,极尽王府古朴神韵,皇家福地俱揽怀中。整座王府建筑群分为府邸、颐养苑、王府会馆三个部分。

颐养苑(太申祥和国际敬老院)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寓所,环湖而建的公寓建筑古朴典雅、恢宏大气。容纳1000个床位的公寓,被分为四个区域。

用“太申祥和,颐养天年”八个字命名的寓所,分别是:颐太居、养申居、天祥居和年和居。园子里,安全无障碍通道为老人提供了行走的便利条件,数百米的连廊一直延伸到『太和府』的最南端,出行更加方便。老人们在这里得到安宁、尊敬和礼遇,享受着家人般的温暖、关怀和爱护。

案例四:燕达国际健康城

燕达国际健康城、位于北京东燕郊,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距北京国际机场25公里。是一座集医、教、研、养老一体化的、超大规模的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

燕达国际健康城总投资共约16亿美元,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10年12月1日开业运营。燕达国际健康城由六大板块组成,即燕达国际医院、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医学研究院、医护培训学院、国际会议中心、燕达国际医学院。

健康城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专门建立了蔬菜、米面、肉蛋、饮料等供应基地,并利用现代科技、设置一套科学、严密的检查监控体系,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等进行严格的检测、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为了饮水安全,采用燕山.山脉深层地下水资源,通过处理和检测,达到矿泉水标准。燕郊是一个新兴现代城市,空气质量全年基本达到一级标准。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中房博越

【时间地点】2014年5月10-11日 太原(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2014年5月17-18日 郑州(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人民币4880元/人(含讲师费、场地费、茶歇、资料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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