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案例

2024-07-21

法律与案例(精选8篇)

1.法律与案例 篇一

目录: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第一节 适应人生新阶段 案例1 第一个梦想成真

——200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新生致辞 案例2 一念之间海阔天空 ——给妹妹的一封信

案例3 在“冷门专业”里预支幸福 案例4 在大学里什么才叫好 案例5 此时无声胜有声

案例6 杨爽:自强不息的中华亚姐 案例7 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 案例8 惟有奋斗最风流 第二节 肩负历史新使命

案例9 青春的选择闪亮的人生

——八位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创业之路

案例10 我们永远忘不了遥远农村千千万万的庄稼人 案例11 让灵魂永远保持站立姿势

——北京大学女生刘默涵和她的“默涵助学金” 案例12 一个大学生志愿者的西部经历 第三节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案例13 杨松:舞动的青春与责任同行 案例14 忠诚“跪教”36年 ——记贵州省山村教师陆永康

第四节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案例15 不该发生的事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第一节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案例1 实现一个绿色的梦想 第二节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案例2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钱学森 案例3平民总理温家宝

案例4 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第三节 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案例5 目标:中国卡耐基

案例6 抗击者:迎着沙暴的沙尘博士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第一节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案例1 南开之父——张伯苓

第二节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案例2 李彦宏:智慧抉择在先专注执著在后 案例3 龙游太空耀神州 第三节 做忠诚的爱国者

案例4 一个人绝不可以与国家违约 案例5 《乡村八记》震撼总理

案例6 科学的高峰,是这样攀登上去的

——记2004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获得者黄伯云院士 案例7 邓中翰:我的“中国芯”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案例1 一个女硕士的生命绝唱 案例2 苦难是人生的另一种幸福 案例3 博士周末南京街头行乞 案例4 贪财博导贩毒晚节不保 案例5 迷失的天才 第二节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案例6 大学生名牌崇拜多棱镜

案例7 丛飞,与178个孩子的生死绝唱 案例8 李开复:教育之路上的虔行者 案例9 朱学恒:用梦想改变世界 第三节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案例10 家庭力量少火种步入成年难燃烧 案例11 研究生背不动“小偷”的包袱 案例12 嫉妒,刺破了两个女孩的春天 案例13 在如胶似漆中体会如履薄冰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案例1 一个民族需要传统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案例2 23岁大学生洪战辉携妹求学12年 第三节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案例3 南京冠生园凄凉走完破产路 案例4 达菲事件

案例5 从不谈自己,只谈别人和集体 ——记“两弹”元勋朱光亚 案例6 白方礼支教人生路

案例7 一个美国共产党员的“义务” 第四节 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案例8 23名毕业生被银行告上法庭 案例9 特殊考试

第五章 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案例1 文化盛宴中的“不文明”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案例2 病房里的感动

案例3 自血病人急等救命骨髓捐献者临时变卦 案例4 窃信事件

案例5 校园贴吧爱恨交加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案例6 博客第一案 案例7 警钟长鸣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一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案例1 艰难的抉择:要饭碗还是要正义 案例2 江庆霖:医生的抉择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案例3 择业:迈向成才第一步

案例4 开着跑车给大学生擦鞋的女老板 案例5 累并快乐着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案例6 恋爱是两个人的联袂出演 案例7 校园爱情:像雾像雨又像风 案例8 永远燃烧的玫瑰

案例9 在豹子和羊的比例中失衡

案例10 还母亲一个微笑

案例ll 18岁女大学生捐肝救母孝心感动上苍创奇迹 案例12 有一种感动叫孝道

案例13 谎报年龄欺骗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是否有效案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案例l 落下病根无钱医治,见义勇为英雄三告被救少女 案例2 湖南嘉禾拆迁案 案例3 孙志刚案

案例4 邮政局迟送准考证,考研泡汤赔偿案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案例5 亿万富翁袁宝瑕雇凶杀人获死刑 案例6 重庆两大学生诉高校名誉侵权案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案例7 泄露英语四、六级全国考试考题案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案例8 偷拍录像资料证据案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案例1 性别歧视案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案例2 中国博士生招考行政诉讼第一案

案例3 未成年人购买手机,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案例4 商品房“一房二卖”谁享有所有权 案例5 五年之后想追款,时效已过难讨回

案例6 商家最终解释权案

案例7 “九头凤”搭乘“九头鸟”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8 的哥撞死劫匪,触动情法天平案例9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案

案例10 孝子抢钱为父祝寿一个蛋糕四人获刑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案例11 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案例12 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案 案例13 继承遗产纠纷超出仲裁范围案

2.法律与案例 篇二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思维,主体性,启发

一、法律思维的基本内涵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根据法律原理和法律知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思考、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的的定势思维。王泽鉴先生认为,法律思维指“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1]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人运用逻辑将法律的知识、规则、原则、原理和法理加以有机综合分析法律案例和法律问题或法律现象的能力。在法律人的专业法律素质中,法律思维能力最为重要的素质,它是法律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之所在。“要适应这种高度法律化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现代人必然且必须具有法律思维方式,按照法律的要求观察、思考和处理各种生活问题,并使这种思维方式成为人格构成的基本要素。”[2]法律思维不仅包括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和掌握能力,也包括对法律命题确立和把握的能力;不仅包括法律推理能力,也包括对法律意见和将要做出的法律裁判的论证能力。

法律思维注重站在法律立场和法律视角,思考和认识社会问题。法律思维是一种受法律意识、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所影响的认知与实践法律的理性认识过程。法律思维既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是法律人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涉法问题。法律思维的形成和正确运用也关涉法律人的法律伦理和法律品格,“它的一端便连接着法律的形而上层面,联系着法律和法律人的文化内蕴、品格和精神需求;……它的另一端便连接着法律的形而下层面,它在对解释、推理、论证等法律方法的探索中使法律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为理性的安排。”[3]

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科大学生培养的基本目标。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学本科生成为一名为社会所用的法律人的基础性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强调的是对现实问题的发现、预防、分析和解决的能力,这种能力将贯穿于法学本科生未来处理的一切法律事务之中。

二、案例教学法之于法学本科生法律思维培育的价值

(一)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法律思维培育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刺激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是教师教学的基本策略。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填鸭式”式教学模式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学习兴趣的缺失,必将导致学生消极对待学习,难以展开思维的翅膀,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也是一句空话。案例教学法相比较传统教学模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天然的优势。一方面,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往往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真实可感且具有形象性。典型案例能够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形象化具体化,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具有重要意义。而学生学习兴趣一旦激发起来,就会积极思考探索案例相关问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就能得到潜滋暗长。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的启发教学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启发诱导学生积极思维探索案例处理方法和结果,有效培育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二)案例教学能有效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方式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也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4]法律思维方法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在人类“经验”(法律是经验的总结)范围内找出解决当下案件的具体方法。具体而言,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是培养学生学会运用法律原理、法律规范、法律逻辑、证据规则和法律程序思考和判断具有法律意义的问题。案例教学法相比较传统的讲授教学法而言,对学生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和探索案情的过程,就是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的过程。教师引导学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通过寻找证据,探索案情事实。教师引导学生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理,通过逻辑推理运用到案件事实,可以培育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譬如,三段论就是重要的法律逻辑推理。通过大前提(法律规则)、小前提(法律事实)的分析推理,最后得出法律结论。

(三)案例教学能有效地训练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法学教育最主要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就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去解决法律实践问题。法律思维实际上是培育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既包括法律逻辑推理,也包括对案例事实的探索、证据的归纳和对案件核心问题的提炼和掌握。王泽鉴教授指出,“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要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5]解决法律事务的能力培养,最重要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法通过学生对个案的分析,让学生运用其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具体而复杂的社会法律问题。案例教学法特有的问答式和讨论式能有效地培育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案情精心设计讨论问题,引导学生深入讨论。在深入讨论中,“真理越辩越明”,案情真相和处理方法将会越来越明了,学生的分析和探索案情的法律思维能力将得到有力培育。同时,教师的启发式教学对于培育法科学生思维能力的大有裨益。教师根据案例和教学内容设计的问题往往具有启发性、逻辑性和争鸣性;并且设计的讨论问题往往是由浅入深,步步深入。教师绝不直接揭示“谜底”———案件答案,而是引导学生一步步深入思考、深入讨论;并在学生思维“梗阻”时,适当予以点拨,引导学生思维向纵深发展。长此以往,这种讨论式、启发式案例教学法必将对于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必将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优化案例教学,培育本科生法律思维的对策思考

(一)着眼法律思维培养,精选典型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在培育法学本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教师所选择的案例是否典型和具有代表性。典型案例,能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案例的法律和事实问题,以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典型教学案例对于培养参与案例的兴趣和积极,对于学生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和培育法律思维能力具有重要价值。为了培养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选择的典型的法学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其一,真实性。真实的案例更符合生活逻辑,让学生更具有现实可感性。案例中当事人的命运和纠纷更能激起学生积极思维探索案例的兴趣。其二、专业性。案例选择应从法律视角出发,主体之间的关系应是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是法律行为。整个案件应体现法律逻辑、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技术的运用。其三、争议性。案件争议性是案件讨论的前提。如果案情极为简单,案件处理结果一目了然的话;那么学生无需动太多脑筋,就能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搞得清清楚楚,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案情相对复杂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才能在教师适当引导和调拨下,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层层深入地把握案情,其法律思维才能得到有力的训练。

(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积极法律思维

主体性是主体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案例教学中学生思维能力培养的绩效,关键在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为此,在案例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必须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努力激发其主体意识。首先,充分发挥学生能动性,积极从事案例讨论的课前准备。教师应在前一周将相关讨论案例交给学生熟悉案情,并布置案例讨论问题。要求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写好讨论发言提纲,并以寝室为单位进行初步讨论。这样,课堂上学生就会对案情非常熟悉,并且经过初步讨论,案件的焦点和难点学生也会有所把握,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就会得到训练。如此,课堂讨论就会有的放矢,专注集中。其次,课堂讨论的问题应有层级性。学生对于一个相对简单的问题通过谈论获得明确答案后,再进行入相对更难一点的问题讨论,最后直到焦点和核心的问题的讨论。这种由浅入深的讨论模式,符合学生思维训练由浅入深、逐步深入地培育规律。最后,课堂上应尽量引导学生相互讨论。真理越辩越明。应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积极参与讨论案例教学是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应尽量让每个学生参与讨论。尽管学生基于自己不同的理解,每个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和答案。其实,这些答案和结论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学社积极参与讨论,甚至相互激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维活动得出结论,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得到潜滋暗长。

(三)正确定位教师角色,发挥教师启发引导作用

现代教学理论认为,学生的主体性的发挥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使教学过程能够高效率进行的保证,学生的主动探索是学习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两者不可偏废。”[6]在案例教学中,法学本科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育离不开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应彻底改变传统教学模式重知识传授而不重视学生以法律思维能力为核心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观念。案例教学应以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为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

其次,培育案例讨论环境。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努力培育一种轻松自然的案例讨论环境。在这种轻松自然的环境中,能吸引每个同学或者大多说同学都能积极参与案例讨论。在讨论中,学生为了探索真理,必将积极思维努力探寻案件真相或正确答案。为此,要求教师不仅努力培养自身素质,增强自身凝聚力和亲和力。在课堂上,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以平等的朋友身份和学生交流。教师应以赏识的目光对待参与讨论的学生,对其正确的观点和回答问题的合理的成分予以积极肯定甚至赞赏。即使学生回答错误,也不可以责备的口吻予以批评;否则势必打消或抑制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和积极性。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必将在一种轻松自然的案例讨论环境助于中潜滋暗长。

最后,适时引导,恰当点拨。案例讨论的主体是学生,要求教师明确自己在案例教学中的角色和地位,决不可越俎代庖。教师应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教学观指导下,对案例教学予以宏观控制和积极引导。一方面应放手让学生充分思考和讨论,坚决避免老师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另一方面,当学生的讨论出现僵局或困境时,教师应善于引导,努力帮助学生打开视界,开拓思路。教师应通过自己的启发引导,将学生在案例讨论时思维中遇到的“结”努力解开,搭建学生思维从“此案”到“彼岸”的桥梁。

参考文献

[1][5]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4,244.

[2]黄文艺.论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之培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0):43.

[3]谌洪果.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J].法律科学,2003(2):11.

[4]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3.

3.法律与案例 篇三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4)07-0147-03一、案例教学法起源

由美国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所倡导的一种独特的教学方式,在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方面颇具绩效。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 Task Force)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 Nation Prepared:Teachers for the 2lst Century)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了该教学法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后,我国教育界开始了案例教学法的探究。

二、案例教学法内涵

柯瓦斯基(Kowalski)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进行研讨的教学方法。它除了可以用来传授资讯、概念以及理论外,也可以训练学生的推理、批判思考、问题解决的技巧。

舒尔曼(Shulman)定义案例教学法是利用案例做为教学媒介的一种教学方法。

曼莎斯(Merseth)认为:案例教学法可以包括大班级及小团体的讨论、案例里的角色扮演、或案例撰写。

我国《教育大辞典》将案例教学法定义为: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师在课堂上创设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情境,让他们主动思考、分析、讨论,培养其创造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当前中职学生的普遍学习现状

有相当一部分中职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存在着得过且过、无所适存的心理。

其原因在于:一是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难以就业,从而使他们对参加高职考失去信心;二是实践性较弱的文化课程难以满足学生对职业技术的需求,难以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内在刺激和利益驱动;三是学生学习自信心不够,在他们生活的环境中,他们认为中职毕业的学生永远比不过那些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致使他们产生了自卑心理。这些原因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厌学。主要表现为学习动力不足,感到学习没劲,学习欲望低下,严重者甚至对学习丧失兴趣,把学习视为苦差事,上课懒得拿出课本,作业不能独立完成,盼望着早点毕业以求解脱;更严重者根本不学习,终日浑浑噩噩,看到课本就头痛,坐进教室就犯愁,经常迟到、早退、旷课,部分学生最终辍学流失。这也是当前职业中学教学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二)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作用

在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安排意见中,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正式成为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必修课。但该课程属于文化课,理论概念的东西较多,如果单纯以传统的知识灌输法进行教学,大部分学生只会昏昏欲睡,兴趣索然。

而案例教学法是教师精心选取各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同课堂讲授内容相关的案例事实融入到课堂讲授的过程中去,通过各种直观手段(口述、视频、扮演等)为学生创设案例的事发情境,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与参与度。让学生在对事实的分析中自主寻求相关知识,不再是传统的向学生灌输现成的知识。因此,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课堂沉闷的状况,让学生在探讨分析中提高运用《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目标。如:在“我爸是李刚”案例中交流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在“药家鑫交通杀人案”中分析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在“最美司机”吴斌生命最后的视频中感受职业道德的崇高意义;在“海南校长开房案”中探讨自我保护的种种方法等等。由于这些案例在社会中影响广泛,能很好地吸引学生的眼球,课堂教学效果相当不错。

·教学教法·《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探究四、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实践中的应用

应用同样的教学方法,实践过程中往往呈现不同的教学效果,原因就在于细节的完善和具体实施过程的差别所致。因此,好的教学方法,必须要有好的实施过程。下面就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中如何应用进行论述。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一般包括四个紧密相连的环节,即案例开发与选择、案例引入、案例分析、评价反思。

(一)案例的开发与选择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精心选择合适的案例,这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它直接关系着案例教学实施的成败。

因此,所选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具有针对性、典型性与真实性。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它应该具有典型性,且应该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的联系。并且,案例必须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源于实践的,绝不可以有教师主观臆断,虚构而作。同时,选取案例时,一定要注意真实的细节,让学生犹如进入案例之中,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这样学生才能认真地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认真地分析各种不同的因素,才有可能搜寻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因此,教师在选取案例时一定要选取有针对性的真实案例。

例如讲授教材第十一课“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笔者精心选取了《闹心的大奖》这一案例。该案例讲述的是2009云南玉溪三个初中学生合伙买彩票中奖,最终因为二十万元奖金归属而发生纠纷。笔者选取该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当事人为三个初中生,年龄为15~16岁,与笔者所任教对象中职一年级学生年纪相近,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该案有明确时间、地点、人名、详细的事件经过,突显了案件的真实性;该案例二十万元奖金归属纠纷直接指向民事行为能力资格,针对性强;买彩票事件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学生对彩票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学生积极关注。该案的选取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积极关注事件本身,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参加课堂讨论,踊跃发表自己对这个案例的看法,对民事行为能力知识理解透彻。

(二)案例引入

教师引入案例可以在课前或课中,一般而言是在教师导入了“主题”之后进行。案例引入的方式多种多样:(1)教师提前做成文字材料发放给每个学生;(2)运用课室投影仪将案例投射到屏幕上;(3)通过教师或学生生动形象地描述案例;(4)通过视频播放器播放案情(5)将案例转化为剧本,进行角色表演等。以上方式可以兼而施之,但不管使用何种方式,教师应尽可能地渲染出案例所描述的氛围,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从而充分感知案例,为后面的“分析”与“探究”做好准备。

讲授学习法律的作用之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笔者选取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述:2012年8月,笔者与家人在北京某餐馆吃饭,点了一碗鱼头汤,喝了大约一半时,发现鱼头已经完全变质,于是叫来经理,与其商量解决的办法,但她只同意免收该鱼头汤的钱。碰巧笔者学过法律,也了解北京市工商局的有关规定,于是态度非常强硬地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1)免收该鱼头汤的钱,另外的菜打8折;(2)免收该鱼头汤的钱,另外的菜打9折,剩下的鱼头汤由她全部喝完;(3)向工商局举报,由工商局来调查处理。该经理看笔者懂法,态度强硬,跟她理论时有理有据,最后被迫接受了笔者的第2项建议。由于案例直接来源于现实生活中身边发生的真实事例,加上表述声情并茂,迅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当场就有许多学生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什么叫法律?如何学好法律?碰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如何运用法律?等等。

(三)案例分析

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之中,教师应立即设疑问难,要求学生剖析解惑。教师的设疑,不宜将所有的问题一次全盘抛出,而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环环相扣。避免学生因无成功感而产生厌烦情绪,失去“探究”的信心。教师设疑后,教师仍旧有两个基本任务:(1)巡回检查,了解学生自主探究的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并对学生探究的进程、课堂纪律等进行“微观调控”。(2)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角度,指导学生把握主题,指导学生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指导学生系统地阐述问题,等等。为讨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讲授“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时,笔者选用了一则新闻报道作为案例:广东省东莞市有一外省务工农民李某,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六个月,但是老板魏某一直找各种借口不支付工资,当李某家中遇到紧急事情急需用钱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再次求魏某支付一部分工资,但魏某仍旧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一气之下李某杀了魏某全家4口人,后来李某被法院判处死刑。消息传开后,有的人认为,当自身的权力遭受他人践踏的时候,李某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诉讼、劳动仲裁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违法犯罪这种极端的手段和方式报复老板;有的人认为,农民工的地位低微,社会对农民工歧视,通过合法的途径根本行不通,所以李某采用这种方式值得同情和理解;有的人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不可取,但给社会和政府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同时也给那些居心不良的企业和老板敲响了警钟。针对这一案件,笔者提出了三个问题:(1)你认为国家到底应该如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当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农民工自己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权利?(3)农民工进城务工应该采取哪些预防措施防止权利受到侵犯,即使受到侵犯也可以非常顺利地实现自己的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一些看法,此时,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小组内进行讨论。这一阶段为每个学生提供了发表自己看法、认识、见解的机会,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的精神。为使讨论充满活力,更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允许有冲突、纷争,拓宽学生的思维广度和深度。

(四)总结评价与反思

这一阶段,学生在教师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的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教师总结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1)对学生课堂表现评价。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给予肯定;对有独特见解的同学给予表扬;对学生在自主探究中存在的偏差进行合理评价。(2)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道理或问题进行评价,让学生树立对某一问题或现象的正确态度,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

五、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具有其它教学方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但案例教学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案例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描述,它不能代替系统的理论教学。教学中,师生关键要摆正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即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提倡案例教学,绝不能忽视理论教学。

(2)案例的精心选择和设计是案例教学法获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3)注意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教学过程的对象,再典型、再生动的案例,如果仅仅是教师课堂讲授,而没有学生的参与,同样不能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

(4)案例教学法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教学方法。

(5)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问题分析和解决过程,而不是追求一个“标准答案”。

六、结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在中职教育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中,这样的教学方式更加接近生活,又能充分的调动学生学习道德与法律的积极性,对于感性认识占主要地位的中职学生来说,这也许就是最适合他们的课堂教学方式。

参考文献:

[1]KOWALSKI T J.Case studies of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M].New York:Longman,1991:116.

[2]SHULMAN J H.Teacher-written cases with commentaries: A teacher-researcher collaboration [C] // SHULMAN.Case methods inteacher education.NY:Teacher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1992:131~152.

[3]MERSETH K K.Cases and case methods in teacher education[C]// SIKULA J.Handbook of research on teacher education (2nd).NewYork:Macmillan,1996:722~744.

[4]张丽萍.案例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运用中的反思[J].法制与社会,2009(22).

[5]王念哲.“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认识误区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7(2).

[6]刘桂清.对高职高专案例教学法的探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

4.法律咨询与服务案例分析及解答 篇四

1、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上面填写我爸妈名字和我名字媳妇想加自己名字可是我爸妈不同意那婚后我们一起还贷那还贷部分和以后房子升值部分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房屋的房产证上面填的是谁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谁,你的房屋的所有权是在婚前取得的,那么即使共同还债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律师,你好,我借了10万元给好朋友,当时出于信任没有写欠条,通过银行转了钱过去,现在朋友的手机打不通,也不知人在那里,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希望得到你的法律帮助。多谢。

你到法院起诉的话,那么你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你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你朋友借了你的钱,银行转账的记录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如果说要想增加胜诉的几率应该去多收集一些你朋友的借钱证据,比如认证什么的。

3、女方要求男方离婚但是男在服刑.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于男方在服刑,所以你可以向你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老人过世了,但有一张银行存折密码不知道,老伴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此事。明天带老人过去行不行。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5、我和老婆吵架后,在网上和别的女人亲密聊天寻求安慰,后来QQ密码被老婆盗取,打印了聊天记录,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十五岁能不能办房产证

可以办房产证,但是要看房产的来源以及在某些情况下要看监护人的意见。

7、我在工地上干活别人无缘无故拿着凶器上来打我 然后我为了自保随手拿起了东西去打他 最后双方都造成了轻伤 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么?

依据你的说法你这是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负责任.8、借我钱的人死了,有借条我咋办?

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代为偿还。

9、我老公自从我怀孕到孩子出生6个月,他一直在外面与一个女的同居,到我发现时他提出与我离婚,可孩子不到一岁,我不知法院判不,他还不想给孩子抚养费,婚后财产他也不愿意分,我该咋办? 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只要男方没有正当理由,男方现在就无法提出离婚。如果你愿意离婚或者孩子满一岁后男方提出离婚,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你是无过错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0、离职申请已超过三十天,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公司是否可以拿回之前的工资? 可以

11、公司发放工资都是通过银行发放,前几个月多发了几个月的工资,共计18000多元,但是问题出现在第三方,公司把财务外包给了第三方服务公司,现在第三方服务公司找我追讨此笔多发款项,但目前现已离职,请问这笔款项还需要归还吗?谢谢

需要归还,你这个属于不当得利。

12、几元钱的半成品食品因抽检微生物超标就处罚2.5W元,合理吗?

合理,法律规定即使不合理,只要法律没有废除就应该遵守。

13、孩子上体育课挠骨折断,打了二块钢板需要动二次手术,怎样和学校交涉赔偿问题

学校应该赔偿,至于具体赔多少要看具体情况了,可以请律师具体操作。

14、律师:你好!我这边跟房主签约半年租住合同,交了前期3个月房租3600和一个月押金1200,中介费600我单方面出的,才离合同签订25天,房主要收回房屋。我可以要求房主退还和赔偿我总共多少啊?

房主肯定是违背了你们之前签订的合同,除了违约金(就是合同上说一方违约则赔付多少)还有按照此前的金额进行赔偿。但是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请求,但当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反之违约金已足够弥补损失时,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金。

15、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当地乡上硬化一段村道,是乡上通过招投标出去的过程,我一个亲戚开自己翻斗车去运混凝土,运料途中把路压垮后翻车死亡,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

是工伤,可以要求赔偿。

16、而且还在前台一定要服务员拿出来,可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并未看见,该怎么办?前台面对客人的咄咄逼人,又该怎么与其沟通

叫客人拿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客人的主张就不能成立。

17、男方有外遇,女方提出离婚。双方有三女一子,其中儿子是残疾请问在财产分割时有儿子的份额吗

没有分额,但是父母对儿子有抚养义务。

18、男方入赘,为女方一家付出十三年,担负一切开销。现有一儿一女,女方才向法院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现在已经出省打工。请问女方这样做,能单方面离掉吗?男方不想离,该怎么办?

可以进行协商,但是协商不成,一方非要离的,又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

19、我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他死后单位发的一次性抚恤金全部留给继母,请问,该遗嘱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分配?还有就是我父亲再婚是我兄妹还未成年现已成年,我父亲单位文件说明抚恤金是给家属的.如果该遗嘱是你父亲所立,该遗嘱有效,你们应该尊重你父亲的遗嘱不能要求分配。

20、离婚案中,我是原告,法官调解后我坚持要离,而对方不离,法官说要半年时间让2方和解,并要求我撤诉,为啥要撤诉?半年到了又咋弄?谢谢!

半年后可提起离婚诉讼。

21、因口角甲方在高空上推了乙方后。乙方持物打了甲方导致伤害缝了两针。乙方该赔尚吗。。如果该赔尚。应赔尚些什么

要赔偿,具体费用由实际情况而定。

22、其他人闹事把孩子给打死了应怎么办

负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23公司产品价格如:10W,我15W卖给客户。但我要求合同写15W,我说客户要回扣(其实是我自己拿了),如果被发现了,请问犯法吗?我是一个业务员,违法。

24、非法同居一年多有个女儿一方想解除关系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可以自由解除。

25、男的在外有了,可是没有抓到,他又不同意离婚,我想离,怎么办

5.法律与案例 篇五

本讲座是对有关婚姻家庭案件中法律理论、实际操作的综合。涉及相关民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债法等一切与公民生活有关的法律,同时,也是律师处理人际关系的综合。每一个案件,都表现了律师办案的风格,体现了律师的办案水平,对生活、对社会的综合认识。

婚姻家庭案件注重解决人的情感与财产双重矛盾,特别是婚姻案件,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注重调解是婚姻律师首先应当做到的,其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再行诉讼。婚姻家庭律师的办案流程一般如下: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婚姻家庭案件的分类: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

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婚姻家庭纠纷与继承纠纷两大类。《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有关婚姻家庭继承部分: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15、婚姻无效纠纷

16、撤销婚姻纠纷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8、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

21、探望权纠纷

22、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二讲律师办理非诉讼类案件

非诉讼类类案件,指没有法官参与,就完全可以结案的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登记类案件占有一定的比重。比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公证类案件,如财产公证,遗嘱公证;都是由政府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类似于政府的中立并因其行为产生一定法律效力的机构如公证机关作为办案一方。

律师在此类案件中的作用,主要帮助当事人审查其所办理案件形式及内容的合法性。★以离婚登记为例:

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内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已经完全达成一致,并确定要离婚,去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为。律师的办案流程如下:

一、接待当事人。首先询问其意图,确定夫妻双方就离婚意图、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是否已经达成一致。如果: 离婚意图未达成一致,九天考资则要看有无和好可能。如无和好可能,就要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备诉讼;

离婚意图已经达成一致,那么如无和好可能,就要了解当事人对财产分配的意见。

财产分配问题,要详细询问当事人已知的财产状况,未知的,对方可能存在的财产状况,已经对方可能隐匿的、转移的、毁损的财产;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确定的证据。否则,律师就必须要对不明确的证据进行收集,以备诉讼。

孩子抚养问题,首先要了解孩子的情况,年龄,性别,身心发育情况,就学就医的条件,与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亲密程度,以确定孩子在法律上跟谁一起生活更有利于成长,以备诉讼。

例:王强、刘红案

与当事人确定是否与对方当事人有协商可能。

通常情况下,家庭案件的当事人,无论感情到哪种恶劣地步,双方都有协商的意思,除非家庭成员的感情已经到了非敌即友的地步,在与当事人谈话时,通常都能通过对方的谈话与表情看出成员间的感情到底处于哪种地步。

离婚案件中,生活时间越久的夫妻,其协商的可能性越大,对财产恶性分配的可能性越小。生活时间越短的夫妻,以及二婚以上的夫妻,财产分配在离婚中占的比重超过感情。

感情与财产,是家庭的两个基本点,缺一点,家庭都不能称其为家庭。但是,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会对两个点在家庭中占的比重有不一样的看法,律师要善于在谈话中,把握不同的侧重点,对不同的人因材施教,最后和平达到双方共同的目的:或者离婚,或者和好。婚姻长久的外在表现:双方或者单方对对方的永久宽容。宽容不同于忍让,是发自心底的不计较对错的爱。如果律师在谈话中,能发现双方或者单方有这种宽容的可能,那么,婚姻和好持续的可能就非常大。这一点,需要律师以对人性格的把握,对人的敏锐的观察力,对生活的复杂与简单的认识有一个深厚的积淀,同时要对事务有引导能力和把握能力。无和好希望的案件,如果能就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和双方当事人协商,是去法院领判决书、调解书还是去民政局领离婚证。结案

(一)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1、律师在这里要做的就是替当事人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张××,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秦××,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张××与秦××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有一子张×。因感情破裂,现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张×由父亲张××抚养,秦××负担抚养费,至张×18岁止,抚养费给付办法: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或每月(年)支付人民币元;

二、秦××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十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十点送回张××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张××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张××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秦××搬出另住,张××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协议人:张××(签名)秦××(签名)×××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范本二)

协议人:蔡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蔡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蔡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5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蔡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拟定。除了就离婚问题本身不能反悔向法院起诉以外,离婚协议书内涉及的关于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探视问题,因为某些重要事由的发生或者改变,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律师在起草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措词设计,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讲座提供的两份协议书,在财产问题上,虽然两份都有诉讼的可能,但是,显然第一份比第二份要清楚,明晰。

2、律师带领当事人去民政局,或者为当事人讲解民政局的办案过程。1)申请

申请人:夫妻双方

受理机关: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所持证件或者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2)审查 审查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内容:是否符合协议离婚法定条件 方式:当面询问及书面审查 3)结案

予以登记离婚,发放离婚证: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不予以登记离婚: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二)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出于某些原因,即使是双方协商离婚,也有可能双方都愿意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例如: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调解书的优点:

一、非有法定理由不能上诉;

二、当事人签收完毕就立即生效。

律师在此间要注意一直做好协调工作,九天考资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以利于领取调解书的工作全部当场顺利完成。★★以收养案件为例:

建立收养关系,包括国内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外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内公民收养国外孩子。

律师办理建立收养关系的流程:

1、接待当事人

在做国内收养时,律师要注意的是,与当事人做谈话时,了解当事人收养或者送养的意图,然后审查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符合《收养法》以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集办理收养证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证件、证明。

2、就当事人能否成功收养孩子做出分析,并成功收养后家庭亲属关系发生变化,财产关系可能因此而发生的变化要对当事人做出分析;

3、根据收养登记程序带领当事人领取收养证及办理户口。(要点:本案中的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场,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须经有关机关证明或者公证。)

4、是否办理收养公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收养经过公证的,解除时也需要公证。收养子女的一般程序:

一、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协议(范本)甲方(收养人):XXX(姓名、住址)乙方(送养人):XXX(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XXX(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第二条收养人XXX是XX单位的XX(职务),现年XX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X市X区(县)XX街XX号

第三条收养人XXX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第五条收养人XXX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到XX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进行公证)。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对协议的生效条件,附件,应完全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否则,有可能对收养的过程带来麻烦。起草协议的过程,也是审查相关文件、证件、证明是否齐备的过程,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都要详尽审查。涉外收养案件简介:

★★★以继承案件中的遗嘱见证为例: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见证是见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律师办理遗嘱见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九天考资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3)申请遗嘱见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4)见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遗嘱见证书(模板)()××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见证处),在×××和×××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签名)×年×月×日 思考: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致第三人受损害的民事责任

案例:王保富诉三信律师事务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遗嘱形式的变化办理见证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讲律师办理诉讼类案件 目前婚姻家庭律师业务中,有一半以上是诉讼类案件。主要是因为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由于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很充分,因此,起诉到法院以后的工作相对轻松,只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办理就可以了。

中国有四级法院,二审终审制,另外还有再审制度。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一般流程:

收集证据:此阶段在接待当事人时,应该已经有充分准备,对于各类案件,针对所要主张的事实收集相关的证据,对需要反驳的对方的主张收集反向证据或者作好抗辩证据的准备。代理原告写起诉书,代理被告写答辩状。

出席庭审。庭审前、中、后如果有可能,都可以向法官、当事人表达调解、和解的意思。对于无法调解、和解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辩论,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代领法律文书,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文书的内容与后果。一审判决书是否需要上诉及上诉时效。

上诉:代写上诉书或答辩状。注意是否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供。出席庭审并积极参与调解。申诉:通常情况下,婚姻家庭案件申诉的可能性较小,但仍不排除有申诉的可能性。代理执行:

婚姻家庭案件在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证人证言:证据效力低;

当事人陈述:须有其它证据配合; 物证:真实性;

书证:私文书证的内容真实性; 鉴定结论:对事实的定性; 视听资料:注意收集的合法性;

涉外证据:域外证据在国内使用的合法性;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应注意的问题: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申请期限。注意对不利证据推定规则的运用。

反证与证据抗辩的效果。主动攻击与防御。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除斥期:离婚后一年;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除斥期),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因胁迫请求撤销的时间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或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除斥期),申请人必须为当事人本人; 继承案件中的遗产接受时间、遗产分配时间、诉讼时效

举证期限、新证据、申请鉴定期限、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期限 以离婚案件为例:

1、制作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联系方式。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联系方式。诉讼请求:

一、解除夫妻关系;

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由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每月(每年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元;

四、因家庭暴力及与她人同居,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XX元,精神损害赔偿金XX元。

事实和理由:

一、简单阐明婚姻关系与生育孩子情况;

二、就家庭财产问题做说明,并提出分配方式及理由;

三、就家庭暴力及与她人同居问题进行说明。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

1、本起诉书副本×份 附:

2、证据及证据目录

2、代理意见书

如果案件复杂且争议较大,律师的代理意见书犹为重要,是除了庭审以外,影响法官的又一个重要方式。代理意见最好简单、精要,且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代理意见书(范本)审判长,审判员:

就XX诉XX一案,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经过庭前调查,庭审的质证、辩论,现表现如下代理意见: XXXXXXX 综上所述,请法庭依法做出裁判。

XX律师事务所接受 ××年××月××日

案例:以本讲座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一为基础案件,分析一个案件从非诉到诉讼,律师可能遇到的各种程序及实体问题。

第四讲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就提供的案例控辩双方、法官各提出的主张及理由,九天考资进行解说。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解除后赠与物归属问题

11、离婚纠纷 A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B离婚中的亲子鉴定

C损害夫妻一方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无效

D一对夫妻两次离婚四次判决

12、离婚后财产纠纷A离婚后一些常见纠纷

B离婚诉讼后一方就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起诉要求分割获支持

C离婚后房改房的分割原则.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是否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15、婚姻无效纠纷无效婚姻同居双方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6、撤销婚姻纠纷无效婚姻撤销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从本案看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18、抚养纠纷子女抚养抚养费与探望权综述.doc(1)抚养费纠纷A儿子索要抚养费父亲拒鉴DNA败诉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C给付抚养费无需再单独支付医疗教育费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扶养相关规定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A监护权相关规定 B 奶奶成5岁女童监护人

C从一起抚养纠纷案谈监护权能否放弃

21、探望权纠纷 A探望权相关规定

B爷爷奶奶对孙子没有探望权

22、赡养纠纷有关赡养的几个认识误区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收养后抚养费补偿纠纷问题

24、分家析产纠纷严义奎分家析产纠纷一案

三、继承纠纷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25、法定继承纠纷法定继承案例

(1)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则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A2份遗嘱引来房产纠纷 B股东自立遗嘱转让公司财产和经营权无效 C遗产继承三种方式法定继承位列最后 D该案应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相关规定及清偿原则

28、遗赠纠纷 A遗赠案例

6.法律与案例 篇六

【目的要求】掌握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了解和掌握家庭美德的相关知识,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1)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2)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2、教学难点:(1)择业与创业

(2)爱情与人生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讲授、讨论、案例式、多媒体课件教学 【教学时数】理论3学时+实践1学时 教学内容:

导入:

成家立业

安身立命

立业、成家:人生的两件大事。

传统社会“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现代社会,男女均有两类问题。本讲关键词

以社会共同体为背景思考成长规划 科学职业观:学业、职业、事业; 理性家庭观:爱情、婚姻、家庭

立业与成家的内在联系·相通之处

内在联系:可以互相促进。爱情婚姻促进职业事业的发展,职业事业是家庭幸福的保障。相似相通之处:都是青年时期人生的重要课题。在现代社会都具有很强的双向选择性;都面临很大的困惑和压力,等不得,急不得;都表现人性的优点和缺陷,人生的遗憾和无奈。钱钟书《围城》的寓意„„

良好的职业道德案例:2012年7月12日,河南艺术中心。话剧《暗恋桃花源》原计划晚上7点半在上演,但主演谢娜因班机延误,晚上10点才赶到。谢娜其间一直在微博上叙述迟到原因,并多次隔空向郑州观众道歉,同时,郑州观众也选择了谅解并等待。10点零5分,《暗恋桃花源》正式开演,谢娜在演出结束后突然下跪向郑州观众道歉并致谢。

讨论:此情此景,你想到了什么?

一、科学职业观:学业、职业、事业

抓紧学业、确立志业、立足执业、成就事业

(一)敬重人生的职业——解析干活

1、人生的职业: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是靠劳动以维护生活的一种社会性的位置。工作不仅只满足生存需要,更应该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

2、人生的事业:

职业和事业。如何成就事业?何为事业?称为事业需具备的条件?如何成就事业?

效益的最大化vs效益的最快化。立德、立功、立言。所不朽者,重万事名;孰为公死,凛凛生

(二)培养职业道德素质——理解勤奋

有一篇文章《自动自发地工作》(1)以十足的勤奋对待工作;(2)以敬业的精神对待公司;(3)以忠诚的态度对待老板;(4)以坚定的信心对待自己。

1、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1)职业精神

(2)职业道德及其特点

职业道德涵义: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特点:鲜明的职业性;明确的规范性;调解的有限性

2、职业道德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有心学习、行为决定习惯、思考与借鉴、主动工作

(三)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我的人生哲学就是工作。——(美)爱迪生

的确,工作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工作生活将变得空虚、无聊。无论我们经过多少年的学习深造,最终都要把我们的聪明才智运用到工作中去。

同样,大学生的就业牵系了千家万户的利益,牵系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每个大学生都将面临着就业的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你思考过这几个问题吗?

1.你确立了人生的志向吗? 2.哪里才是你的舞台? 3.你将如何实现你的志向? 4.你将从何处起步?

一、未来的路你了解吗?——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对于同学们来说就业又是工作的第一步,那么当前国内的就业形势如何呢,应该怎样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等等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天要和大家共同探讨的内容。

(一)大学生严峻就业形势及其成因

当今社会,由于整个就业格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经济危机的影响,大学生就业成为值得全社会关注的严重事情。根据有关数据表明,从98年高校扩招至今,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1996年到2000年全国高校累计招生685.27万人,2001年到2005年全国高校招生1893.29万人。据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权威数据,2009年全国高校有超过600万名毕业生面临就业,这种供大于求的就业现状在现代社会的大环境将会愈演愈烈!大学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从2003年的83%下降到2009年的70%。无业可就、有业不就现象突现,就业层次降低,推迟就业人数增加。“啃老族”出现,“北漂”、“校漂”、“蚁族”队伍不断壮大。大学毕业生工资待遇也明显降低,98年新进单位的大学生月平均工资是1500元,到了2002年,本科生的平均工资就有1800元了,但是近两年本科生的工资明显下降,有些岗位工资已经降到1000元以下。从企业发展和需求来看,人们对人才素质的评价标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学生认为最重要的是外语水平和管理能力,而企业认为实干精神和综合素质最重要,两个截然不同的主体告诉我们: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还远远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

当前的就业形势如何,首先让我们看几组资料(见幻灯片)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和再就业的人口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近几年,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教育”,大学生的就业高峰与全社会的就业高峰重叠,从而使大学生就业压力凸现出来。现在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难点、媒体关注的热点、“两会”关注的焦点。2007年召开的“两会”,关注民生“十难”,“就业难”列第五位。

其二,选材要求高,应届生就业不吃香。一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年招收的1000名员工中,只有40名是大学应届毕业生;一印刷有限公司的代表说,“尽管我们公司的栋梁和骨干全是大学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学生,但是,我们每年基本上不要应届大学生”。“博硕多多益善,本科等等再看,大专看都不看,中专靠一边站”

其三,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使金融机构出现连锁性破产,并引发金融业裁员潮。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相关行业和许多企业面临困境。当前的金融危机不仅给低端劳动力市场造成影响,也逐渐波及到高端劳动力市场,一些破产倒闭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也加入到再就业的行列,成为大学生强有力的竞争者。

如:《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市2008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首场大型招聘会有350多家单位提供了3万多个岗位。而2007年的同一主题招聘会,共有450家企业提供岗位5万多个。2008年招聘单位数和岗位数都出现“缩水”现象。

其四,就业观念有待更新。不同时期对“就业”的涵义完全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找一个能接纳个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医疗保障由单位负担,同时能够领取一定薪水的工作单位就叫就业。在市场经济下,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职业就叫就业。因此,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就业是指人们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而从事相对稳定的、有经济收入的,具有一定社会职能的专门类别的社会劳动。就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并具有劳动能力;二是从事的是合法的社会劳动,以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为目的;三是从事的劳动获得社会承认,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收入。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有一些人的就业观念滞后,“等”、“靠”、“要”的思想仍然存在,缺乏主动择业和创业的积极性,就业不从自身条件和现实环境出发,期望值太高等。例如,一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66.4%的本科毕业生希望自己月薪在2000上,但据北京和上海有关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月薪的市场值平均为1600元—1700元,毕业生的期望值显然高出社会现实水准,也导致部分大学生有业不就。

其五,怕吃苦,爱面子。许多企业反映,大学生做事眼高手低,知识脱离实际,不愿从基层做起,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比较爱面子,怕从事底层工作被亲戚朋友看不起,因此有愿意接收应届大学生。

【案例】清华池高校招传承人 大学生无人应聘高薪修脚工

小长假期间,北京老字号清华池首次进入高校面向大学生招聘“修脚”传统技艺传承人,以解决传承人断代问题。虽然月薪能够达到7000元以上甚至万余元,但记者昨天了解到,高薪的吸引力难以抵挡“面子问题”,到现在仍旧没人报名。

清华池“修脚”传统技艺目前已被列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次清华池开展“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18日以前都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举行宣传招聘会,计划招聘一批大学生作为修脚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并在人大商学院建立老字号实习基地,大学生有实习需求也可直接到清华池。

“这次从大学生中招聘传承人,就是要提高传承人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使修脚这一技艺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清华池总经理曹东彬称,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各类大学的本科或大专毕业生,人数、专业不限,只要喜欢热爱这门技艺即可,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医学知识的优先。

据了解,目前清华池里的技师大多以初中、高中毕业生为主,急需大学生层次的专业人才。该负责人称,修脚技师的月收入可达七八千元,中级高级甚至能达到万余元。“如果让别人知道我考上了人大结果去修脚了,那多没面子啊,家里不可能答应,我也不会去。”一名马上就要升到大四的人大学生告诉记者,尽管工资非常诱人,但她宁愿选择月薪2000元左右、“坐办公室当文员的工作”。记者昨天从清华池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虽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学生报名实习的意向,但都是管理岗位,没人报名想当修脚工。

(二)失业类型:

1.结构性失业,是指需要就业的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择业观念与经济结构调整或生产技术转变带来的就业岗位要求难以适应,导致有工作不能干。由于涉及经济体制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和教育模式改革等问题,这种失业状况解决起来费力费时。

2.摩擦性失业,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不如意,或者为了寻求更高的待遇和更大的发展机会而造成的暂时性失业。

3.发展性失业,是指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常会造成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

4.周期性失业,是指经济的不景气所造成的对劳动力需求的萎缩,其对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也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力图降低的指标。

(三)当前就业的有利条件

大学生要学会以“一分为二” 观点来正确看待我国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不能过于悲观,也不能过于乐观。既要看到形势的严峻,更要看到有利条件,树立信心,保持良好心态。当前大学生就业的有利条件有:

1.《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实施给大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国家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了应对严峻的2009年就业形势,拓宽2009年大学生就业渠道,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商讨推出四项2009年就业政策。四项就业新政策主要包括:对在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代为偿还其学费和助学贷款;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更多面向各类院校毕业生的新政策;扩大招收研究生和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规模等。

2009政府工作报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鼓励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科研工作。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

3.大学生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包括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可免交各项工商、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从2006年起5年共招募10万名(每年2万)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待遇、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以及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去西部、去基层、去企业;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的政策;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低保,并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4.学院对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学院对毕业生就业问题十分关注和关心,成立就业办公室,配备专门力量。每学年及早运作,发布就业、招聘信息,组织用人单位来校举行招聘会,为毕业生的就业铺路架桥。

解决就业问题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要化解各种客观矛盾的制约,还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要重视消除主观因素对大学生就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从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当前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要较好地解决目前的就业问题,固然需要党和政府为大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但更需要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自主择业和主动创业是当今社会发展对大学生提出的客观要求。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一个基本的观点:择业与创业是我们的生存必需,是我们的发展必需,是在现实生活中就业环境、就业竞争不利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必须要做的唯一抉择。所以我们要知道如何进行正确地择业与创业。那就是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只有正确的观念才能引导出我们正确的行为,最终正确的目标才能在正确的行为努力付出中最终实现。

(一)关于就业与择业

1.如何选择?——路在何方?对于大学生来说,在校学习期间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而在毕业即将来临之时,大家又都面临不同的人生抉择,走向不同的人生之路。总体上讲,大学生毕业后都将面临着继续深造、就业工作和自主创业这几种选择。那么,选择哪条路能成功?(1)继续深造。大学生考研可能有两种主要心态。一种是对做学问或是搞科研有较浓厚的兴趣,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就业。相信抱有第二种心态的大学生不在少数。正因如此,报考研究生的人数逐年增多。根据教育部门统计,2006年全国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超过120万,比去年考研人数增加10万余人。这种情况表明,在考研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所以,希望大家在走进考场之前最好先弄清楚自己真实的想法。

(2)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结构性疲软,特别是就业的流向不平衡,都集中到大城市和条件较好的单位,加重了就业的结构性失调。当前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2.树立正确择业观

“择”意味着选择、寻找、决定。所谓择业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需要,主动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过程。自主择业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客观要求,强调发挥个人的主动性,但也不完全是个人随心所欲、纯粹由自己的兴趣和意愿所决定。个人的选择必须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个人的职业与创业规划,应该明白三个问题:

1、你喜欢什么;

2、你能做什么;

3、社会需要什么。这三者的交集就是一个人的职业选择。

择业的实质是个人依据自己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通过主动的选择职业这个载体以达到自己融入社会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方式。

那么我们必须首先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重视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把择业看成是自己人生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和条件。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却的择业观就首先要肯定择业的价值和目的是我们自己个性的普遍张扬和赞美,把择业当成一种荣誉,当成人生追求的美好事物。

【案例】:一名留美中国学生,在美国某名校毕业后,就在想美国找一份工作。以这名学生的资历来讲,他可以到美国非常成熟的大公司找到一份稳定的、高收入的工作。但这位学生并没有去大公司,而是到了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公司。为什么?讨论:去大公司好处与弊端是什么?去小公司好处与弊端是什么?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那么在择业上,我们要选择那些有助于实现我们人生价值的岗位,而不能单纯的只考虑收入问题,而是要考虑这个职业是否有助于你人生价值的实现。

选择岗位,既要重视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同时还要服从社会需要,尽量将自个人的爱好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为什么要这样讲?社会发展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浩浩荡荡,顺者昌,逆者亡,任何人要逆社会而动,必然要遭到失败。

其次,择业的过程是主观与客观两种因素作用的过程,择业的结果要受到社会客观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客观环境的制约,择业更注重在满足社会需要的方面上。所以择业要服从社会的需要,追求长远的利益。

【案例】:如中国在计算机领域行业,最早时有WPS文字操作系统,这个系统要说也非常好,使用起来也很方便,但世界计算机行业的标准是由美国人制定的,这意味着WPS文字操作系统与世界的计算机行业发展趋势相背。最终这个WPS文字操作系统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界面系统与操作。服从社会需要.第一,要把服从社会利益看成实现个人利益必经的路径,第二,在满足社会利益的基础上开阔我们自己的社会视野,更好的掌舵我们自己的事业方向标,力求达到更美好的生活彼岸。第三,虽然择业要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客观环境的制约,但是择业的过程也可以是自己主动选择的过程,而不是被动消极的。

所以我们要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我们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就业观念等个人素质方面要力求有个长足的进步,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并且在就业的心理素质方面更能有很强的受挫力和平衡心。

两点认识:第一个认识:职业的工具性和目的性“要求我们的择业要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因为服从社会需要才能实现个人价值,因为追求长远利益才能开阔就业视野。

第二个认识:打下坚实基础,作好充分准备:这个准备与个人素质有关,与充足的就业准备有关。

【小故事】秋近尾声,在一旁笑它们傻蚱蜢先生说;“现在才秋天,冬天还很远呐”。蚂蚁一边满头大汗的搬运食物一边说“就快到了,所以我们要赶快准备”这一年的冬天忽然在一场大雪中提前来临了,蚂蚁们在温暖快乐的气氛中享用丰盛的美食。那位潇洒的蚱蜢先生却在寒冷的天气里饿死了,有储藏才有寒冬的美食,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在这个地方我想谈一下综合素质对人发展的重要性。

【案例】美国优秀的政治家,实业家富兰克林,不仅有很多发明,同时富兰克林是一个有着非常好综合素质的人,这个综合素质我们称之为美德。富兰克林为了培养自己的美德,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美德养成计划,即富兰克林将自己的缺点列成一个表,一个缺点一个缺点的克服,当一个缺点克服后,富兰克林又开始克服另一个缺点。这样最后富兰克林养成了自己的美德,即我们所说的综合素质。这种美德的是富兰克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

同样是发明家的爱迪生,在经营实业时,缺乏富兰克林的综合素质,所以,爱迪生的实业经营就不如富兰克林成功。

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怎样的就业观? 第一,就是我们的择业阶段不仅仅就是择业,我们择业要有前瞻性和计划性,不是盲目的追求大众化的择业认知而去择业,避开从众的择业观念,开辟一条新的择业道路,并勇于创业,以同样的满足和促进社会需要以及自我价值的张扬,不失是一种别有的智慧。

第二,择业是一个过程,但是择业的最终完成是要靠自己不断的去开创新的业绩来奠定择业的成功,择业的完成不等于择业的成功,很多择业过的人就因为没有认清自己的所需和社会所需而造成择业的失败,最后还是离开工作岗位。所以一方面择业要求要创业,以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或是拓展职业活动范围或是创造新的社会价值,来实现择业融入社会这个根本的目标。一方面创业要先择业,我们只有在现有的社会分工上立足才能发现社会分工的不足和缺陷,才能产生新的社会分工和职业,我们才能在满足新的社会需要方面去创业,实现自己更高的融入社会的根本要求。所以我们也要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二)关于自主创业。孔子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一个人只要心中有平台,人生就有舞台。现在社会为一个人实现理想创造了好的环境,因此,每一个年轻人应该珍惜机会,实现人生理想。其中,根据条件允许,努力创业就是很好的途径。

美国有“硅谷之父”之称的威廉·休莱特,在斯坦福大学刚一毕业,就向银行贷款1000美元成立了惠普公司。比尔·盖茨,更是大学没读完就出来自己创业。这说明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直接将“智本”转化为“资本”的可能性在大大增加。“创”意味着开辟、创新、拓展。所谓创业则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职业岗位、创新某种事业、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对于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创业毕竟不是说干就能干的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从目前来讲,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着良好的环境。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个高校都热情鼓励、支持大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如同任何一个新事物的生成一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过程在充满期待的同时也充满辛酸和坎坷。但是有一句话,叫“伸手摘星,未必如愿,但不会弄脏你的手”。在创业成为一种时代潮的今天,随着各种环境条件的完善,只可能使摘星成功的几率更大。

1、树立正确的创业观的客观要求:

第一、要奠定立足创业的思想和心理基础。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如 第一千零十次推销“肯德基”

【案例】第一千零十次推销

凡是去过 “ 肯德基 ” 店的人 , 都会看见店门口有座雕塑:一位外国老人,身穿白西装,态度和蔼可亲,他就是桑德斯上校。他是全世界最大的速食炸鸡连锁店的创办人,一个 65 岁才开始创业的人!桑德斯上校退役后,身无分文,拿到平生第一笔救济金只有 105 美元。他问自己:我到底还有什么资源可以利用呢?我还能对人们作出什么贡献呢?他冥思苦想,突然想起自己有一份秘方,那是一种炸鸡的秘方,人人都可能喜爱它。我何不把这份秘方卖给哪家餐馆,教他们如何制作?

在后来的两年里,桑德斯驾着自己的那辆“老爷车”,穿着可笑的白西装,足迹遍及美国的每一个角落,逢人便叫卖他的秘方。

他被拒绝了 1009 次!直到 1010 次,才听到第一声“同意”。多少年后,“肯德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炸鸡连锁店。

肯德基创始人的案例,并说明破除依赖心理和胆怯心理,勇敢地接受创业的挑战,做一个真正的创业者,这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品格和时代风貌。

再来看下创业的实质,创业的实质:就是个人在现有社会职业分工的基础之上,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发挥开辟新的职业岗位或者是在原有社会职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拓展职业活动范围,以创造新的业绩来实现自己融入社会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所以创业是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发挥,那么创造性发挥就要有创造性的新思想和用于首创的理性行为为基础,并且不怕困难和挫折,这是基本的创业的勇气和魄力,就是敢想、敢做和敢当。(以开着跑车给大学生擦鞋的女老板------李惠事件加以说明)。

敢想——突破旧观念的束缚。敢做——勇于走出第一步。敢当——不怕困难和挫折。第二、要提高自主创业的能力。创业的实质:就是个人在现有社会职业分工的基础之上,以创造新的业绩来实现自己融入社会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所以我们首先要了解社会和社会的诸多职业,善于发现增加的机会,其次融入社会的要求要求我们要学会自己运用社会的关系,善于运用合作的社交资源,为自己的创业服务,再者就是要具备自己创业的专业知识,根据职业的性质和类型具备一定的技能或技术。比如AT产业就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市场嗅觉——善于发现机会。(要有创业的对象)

2.合作精神——善于利用资源。(要有创业的合作伙伴和社交资源)3.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解决问题。(要有创业的知识和潜能)案例:成就丁磊的八个关键词:

兴趣。丁磊从小就喜欢无线电,很大程度上,他是受了父亲的影响,他认为自己将来最骄傲的职业,就是成为一个电子或者电气工程师。高考时,他填报了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思考。丁磊说过,大学四年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思考。可以完全自学一门功课,他看书速度很快,一般都从后面往前看,看到后面的关键字,有看不懂的,就到前面去看这个描述,一般来讲在两三个星期的时间内就把一门课掌握。后来在接触Internet的时候,这种思考技巧对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为当时还没有相关的教材。

叛逆。毕业后,丁磊回到家乡,在宁波市电信局工作。电信局旱涝保收,待遇很不错,但丁磊觉得那两年工作非常地辛苦,同时也感到一种难尽其才的苦恼。1995年,丁磊从电信局辞职,此举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但他去意已定,一心想出去闯一闯。他曾经这样描述自己的行为:“这是我第一次开除自己。人的一生总会面临很多机遇,但机遇是有代价的。有没有勇气迈出第一步,往往是人生的分水岭。”

眼光。在Sebyse广州分公司工作了一年后,丁磊又一次萌发了离开那里和别人一起创立一家与Internet相关的公司的念头。在当时他已经可以熟练地使用Internet,而且成为国内最早的一批上网用户。1997年5月,丁磊决定创办网易公司,尽管当时中国很少有人听过上网,但他深信Internet会有非常巨大的前景。

拼命。从创业到现在,丁磊每天都在关心新的技术,密切跟踪Internet新的发展,每天工作16个小时以上,其中有10个小时是在网上,他的邮箱有数十个,每天都要收到上百封电子邮件。

坚强。丁磊最苦的日子是2001年9月4日。这一天,网易终因误报2000年收入,违反美国证券法而涉嫌财务欺诈,被纳斯达克股市宣布从即时起暂停交易,股票沦为“垃圾股”,随后又出现人事震荡。当时丁磊年仅30岁,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面前,丁磊没有被吓倒。

果断。面对生存压力,丁磊果断决定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压缩经营成本,二是跳出传统意义的内容,率先投入到短信业务和网络游戏业务中,这为网易走出低谷乃至今后的股价飙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挽救了网易。

低调。在个人财富急剧膨胀的时候,丁磊一直保持低调、平和的个性。丁磊曾对媒体表示,网络首富只是自己创业过程中的副产品。在他看来,只有亲身感受生活,才能触摸到普通人的快乐,才能使自己的创意更具生活的真实性。喜欢金庸的丁磊曾坦言,最喜欢金的小说《天龙八部》,诸多人物中又最喜欢段誉和王语嫣 【案例】据人力资源专家、北京麦可思公司总裁王伯庆介绍,该公司在对大学生创业的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创业面临着“三座大山”。第一是找到创业资金难,后续发展资金更困难;第二是难以找到可行的市场销售计划,“世界上最难两件事情,一个是把自己意识装入别人的脑袋,第二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第三是大学生的经验和能力欠缺。“如果这三个关键的问题解决不好的话,应届大学生创业是难上加难。”职业发展是一个从点滴开始的事情,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职业发展需要的是理性,而不是冲动”。了解了这些,相信会让许多学生无限发热的头脑稍稍有些冷静了。

【分析】当我们不打无把握之仗的时候,做事情有足够心理准备的时候,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舒缓我们的一些心理压力,为学生们在最大限度上保持着自己的心理健康提供良好的前提。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一)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对于一个立志成才的大学生来说,直面艰苦,才会使自己对客观现实、人生真谛和自我价值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与更切实的体验,才能磨炼自己的意志,发挥自己的才智,挖掘自己的潜能。祖国各地城乡的基层单位求贤若渴,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单位。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是成长、成人、成才的必要条件。

只有在艰苦锻炼方能成才,这是古往今来所反复证明的一条成才规律。没有坚强意志的人是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艰苦能磨炼人的意志,挖掘自己的潜能,发挥自己的才智。

机会决定

经验决定

条件决定 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梅花香自苦寒来

讨论:军队为什么要进行严格、艰苦的军事训炼。

【案例】:麦克阿瑟在西点军校因承受不了严酷的军车院校生活,一度想退学。他的母亲告诉麦克阿瑟:你若承受不起军事院校的生活,你将一事无成。最后麦克阿瑟听从了母亲的教诲,坚定意志,最后终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二)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新的人才观,强调“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成才,人才就在群众中”,衡量人才应“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而应主要看实际能力和贡献。

对于大学生来说,要在实践中成才,最为现实和最为迫切的,莫过于把自己的择业和创业定位于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这似乎是一个陈旧的话题,但是在今天却具有全新的时代内涵。对于一个希望有所作为的大学生来说,什么是自我成才的最佳选择?这是一个不能不严肃思考、认真对待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正确解决又有赖于对成才目的、成才动力和成才途径的正确认识。

社会实践最好应从基层做起。

【案例】:80年代,某名牌大学生到一企业工作,领导当时按排他到企业的领导办公室工作,但这个大学生要求到企业最基层开始做起,五年下来,这个大学生在这个企业的许多部门都工作过,这样他就有了非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并对整个企业的存在的问题有一个全面的把握。最后这个大学生成了这个企业领导人,而且这个企业,也因这个大学生领导有力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无论是择业还是创业都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择业与创业的完成不等于择业与创业的成功,我们时不时的就会在择业与创业中因为自己的愿望和社会的需要之间的冲突而使我们的择业与创业的过程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局,就会影响到择业与创业的最终成功与否,所以我们不论在顺境和逆境中都必须居安思危,特别是要相信在艰苦锻炼中去缩短自己与社会之间种种理想和现实的差距,相信这种缩短不仅仅是必需的还是必要的。

实践对于认知的影响:

对自我的认知

对他人的认知

对环境的认知

小结:择业与创业事关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事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直视目前激烈的社会就业竞争,在择业与创业方面以社会的需要为依据,以自己的潜能和愿望为依托,在艰苦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勇于正确的择业与创业,在实现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实现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

二、理性家庭观:爱情、婚姻、家庭

爱情问题讨论:大学生真的需要爱情吗?大学生恋爱利弊辩论。校园爱情真的是“恋爱、学业两不误”、“恋爱、婚姻两回事”?异性友谊与爱情(男女间有无纯洁的友情)?你如何定位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大学生恋爱仅仅是“练爱”吗?兼评大学生恋爱状况。你认为大学生恋爱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只有激情式的、“一见钟情”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怎样认识恋爱婚姻中的“门当户对”问题?恋爱中的性关系、未婚同居与道德无关?网恋、同性恋问题„„

(一)爱情与人生

1、几种爱情观:

有的人认为:爱情是人生中最圣洁的领地,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爱情能带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欢愉和生活上的充实,缺少了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也有的人认为:爱情只是人们的想象和文学虚构,生活中没有真正的爱情,有的只是欲望的满足、虚荣的考虑或生计的功利筹划。还有的人认为:人生第一要义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不能仅仅因为爱——甚至盲目的爱,而把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

2、爱情的定义:

爱情是人类特有的情感形式,是男女双方在交往中形成的彼此倾慕、相互爱悦、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深沉、持久专一的真挚感情。单相思是不是爱情?

3、爱情的本质: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性爱、理想和责任。4、爱情的特征:

互异性、互爱对等性、纯洁专一性、强烈持久性。《诗经》:“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汉乐府《上邪(ye)》“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思考:是否认为专一性和持久性仍是现代爱情的主要特征?

5、构成爱情的基础:思想基础——志同道合。“择偶须偕千秋业,爱有源头情不竭”;感情基础——情投意合。道德基础——平等自愿、忠诚专

一、履行义务等。

(二)大学生的爱情

关于大学生爱情的一些调查

1、大学生爱情箴言(学生观点):

爱情是“静水流深而非风浪怒起”;爱情是源于内心的关爱,重要的是彼此的扶持和支撑,而不是华丽的形式;爱情应该以一种淡泊和平静的和谐长存于彼此心中,以支持长久的一生;爱情是一串葡萄,过早尝它,酸,过晚尝它,苦,只有适当时候尝它才是甘甜的;爱情对于生活也许不是必需品;爱情可以不要激情,但责任却绝对是必须的„„

2、大学生的择偶标准

对学生择偶条件的抽查发现,对于外在美和内美的要求,一般说来,男生,尤其是文科的男生较注重前者,而女生则大都注重后者。近几年来,这种情况有所变化,男女生的择偶标准越来越趋于一致:首先是要求对方与自己有共同的理想、志趣,其次要求对方品德高尚,知识渊博,具有见识和多方面的才能,最后才考虑外表,而且外表一般即可,主要是要气质好。归纳起来,就是:志、德、才、貌。

3、大学生爱的迷茫(学生原文): 因为寂寞因为好奇因为追求“流行”,一对对小情侣如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你侬我侬,难舍难分,但是,又有多少的人不是为了尝尝爱情的芬芳滋味而盲目投身于爱情,又有多少人不是为了排遣寂寞无聊而游戏爱情?爱情的享乐化、物质化、现实化变成了大学生爱情观的一个重要特征,感染了时代流行病的我们在爱情选择该面前何去何从?

究竟怎样认识恋爱婚姻中的“门当户对”问题? 大学生的恋爱特点:

①浪漫性;②易变性;③多元性;④突击性;⑤轻率冲动性 大学生恋爱中容易混淆的几种感情:

①.好感与爱情;②异性友谊与爱情;③爱情与激情

问题:人一生是否只有一次真正的爱情?

一点忠告:大学生不可只为爱情尤其是性爱而去接触异性,也不必因为不谈恋爱而回避异性,因为广泛的异性交往和友谊是大学生活的自然而重要的内容。即使是处于恋爱中的学生,也希望你们不要局限于二人世界,而是要继续保持、发展广泛的人际交往,把友谊作为爱情的重要补充。

大学生恋爱中常见的问题 1、爱情至上的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爱情凝聚着生活的全部意义,爱情就是一切,是全部生命价值的所在,除此之外,一切都是乏味的。这种爱情至上的观点在大学生中比较常见。

2、爱情理想化的观点 爱情理想化的人,往往把人的各种优秀品质集中在一个梦中情人身上,因此,当他们用这一理想模式去衡量现实生活中的异性时,发现对方总不能尽如人意。

3、爱情的情感化、经验化倾向

“校园爱情,不谈婚姻”、“说好时间的爱情”、“爱恋只是为了获得经验”、“毕业了就分手”。这种观点或许在校园中还并非主导,但已开始被越来越多学生提及。大学生对“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这一观点,同意和基本同意的占58.8%,不同意和不太同意的占25.6%。其中,男女同学对爱情的结果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男同学同意这一观点的占23.8%,可以理解的占31.8%,不同意的占36.3%;女同学同意的占14.7%,可以理解的占29%,而不同意的达50.6%,女同学更注意爱情的结果。的确,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验,情感也是在经历中一步步走向成熟。但人们理想中的爱情又是纯洁的、排他的。“为获得经验而爱,代价是不是太大?会不会使纯洁的爱情变味儿?”这是任何一个慎重对待爱情的大学生必须考虑的非常现实的问题。不过,这里有一种情况需要了解:持有多元动机的这些学生,尤其是认为爱情与婚姻没有必然关系的人,是否最终如前辈人一样还是建立了家庭?因为,没有恋爱之前,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认识总是理想的成分多,尤其是年轻人经常愿意以与传统观念对抗的方式来表现自己。

4、恋爱观念开放,传统道德淡化

恋爱年龄趋向低龄化,建立恋爱关系的时间缩短,现在大学生中就流行着“速食爱情”、“速配主义”的说法,不文明的恋爱行为增多。一些过分亲昵的动作,从隐蔽到公开。因为单相思而死缠烂打,因为失恋而伤害对方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至于多角恋爱、发生两性关系甚至未婚同居的也不乏其人。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恋爱中发生两性关系的比例高达20%以上。大学生对于贞操观和婚前性行为、同居的态度最能反映大学生传统恋爱观念和道德的淡化。据一份调查显示,884名大学生中有48.4%的男生和52.6%的女生表示“看中恋爱对象的贞操”;有25.85的男生和26.6%的女生不确定;有25.3%的男生和20.9%的女生不同意把“贞操”看得那么重。对于“真正的爱情就应该尊重对方的贞操和童贞”的说法,有64.9%的男生和75.2%的女生表示赞同;有18.4%的男生和14.2%的女生态度不确定;另有17.7%的男生和10.6%的女生持否定态度。同意“贞操是姑娘最珍贵的财富”的男生占45.4%,女生占51.1%。可见,虽然大学生中摒弃和维护贞操观的比例相当,但是毕竟传统的贞操观已受到冲击和挑战。大学生对于同居现象见怪不怪。据浙江工业大学对全省10余所大专院校的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当代大学生的性道德观念发生了巨变,有近1/3的大学生对西方的“性解放”、“性自由”是持认同态度的。有31.1%的学生不仅认为“性解放”、“性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完全可以接受”,而且认为“这是人类爱情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婚前性行为,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的占14.2%;认为不道德,自己不做,但可以理解的占21.9%;而认为只要真心相爱无需指责的占55.9%,居第一位。还有5%的同学认为“只要两人愿意,没有爱情也行”。

5、爱情功利化倾向

爱情功利化倾向是指把作为爱情辅助因素的各种物质条件当作爱情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持这种观点的人,过分强调物质条件,把爱情建立在金钱、财富以及学历、社会地位之上。这种爱的立足点不是人而是人之外的东西。诚然,财富、学位、地位等可以标志一个人的才能,在爱情选择中适当考虑这些条件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走上极端,纯粹为了满足自己的功利要求,而把这些条件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则是不正当的。

6、对于爱情,大学生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爱情并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更不是唯一的内容。“伟大的人物很少为爱情发狂,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情感”。(培根语)(即使不成就伟大的事业,亲情、友情和生活本身也丝毫不低于或逊色于爱情,因此,所谓 “神圣的爱情”主要是要显示爱情的纯洁性,而并不是要将爱情夸大为生活的最高目的。说到底,爱情还是限于一己私利之范畴,主要是满足个人的情感和心理享受,与服务社会和造福人类的天下为公的事业相比,是低一层次的)爱情包含激情,但并不完全是激情,把爱情等同于激情是对爱情的理想化、片面化认识。爱情与牵挂、责任、关心、亲情、平淡等的关联更为本质。理论上对爱情持续时间的所谓“科学结论”本身就不可能科学,爱情是非常个体化、多样化的问题。

培养爱的能力

爱的能力包括:迎接爱的能力、拒绝爱的能力、承受失恋的能力、发展爱的能力。

1、迎接爱的能力。

首先,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包括客观的认知能力,宽容、忍耐的气度,承受挫折的勇气和力量等。其中,客观的认知能力尤其重要。其次,在迎接爱的降临以前或恋爱过程中,要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选择我爱的,爱我选择的”,减少恋爱的盲目性和世俗的、他人的标准和看法的影响,因为这些标准和看法尽管合理却不一定适合你。最后,爱的表达要讲究方式方法,既敢于表达又善于表达。当然,加强品德修养,广泛汲取知识,增长见识,富于幽默感,全面增强自身魅力,都是为迎接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只是因为这些能力已为大家熟知,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拒绝爱的能力。

首先要敢于理智地拒绝。因为,爱情不是同情或怜悯,也不是单方面的一相情愿,而是男女双方互相倾慕的强烈感情,所以,对不合适的爱一定要果断拒绝,态度明确,不能吞吞吐吐、模棱两可,以免对方误解,横生枝节。其次,拒绝爱要选择恰当的方式。不论是面对面地拒绝,还是通过书信等方式,都要注意口气婉转,以尊重对方为主。切不可冷嘲热讽、恶语伤人后扬长而去,也最好不要让双方以外的任何人,尤其是双方都熟悉的朋友知道此事,以免使失恋者的自尊心受到更多的伤害,毕竟爱者无罪。你可以拒绝他人的爱,这是你的自由和选择,但是你没有权利伤害他人。

3、承受失恋的能力。

失恋是人生的一种不幸,给人带来的痛苦是剧烈而深重的。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自暴自弃,或对对方耿耿于怀,施于报复,更不能从此厌恶异性,立志独身,甚至走上绝路,以身殉情。要在沉痛过后,冷静地思考、分析失恋的具体原因,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更深刻地把握爱的本质,提炼爱的艺术,勇敢地走出失恋的泥潭,重新寻找和收获属于自己的美好爱情。失恋仅仅意味着一次恋爱的失败,并非永远失去爱情,正相反,它会为你再一次选择爱提供经验。

4、发展爱的能力。要坦诚相待,纯洁专一,彼此信任。长相知,才能不相疑;不相疑,才能长相知。要交心,以便深切了解彼此的追求、志趣、性格是否相投。结婚前睁大眼睛,结婚后要闭一只眼睛。要将激情向平静、深沉的亲情转化——宽容、体贴。要互相尊重,切忌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塑造对方。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这样写道:“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这才是爱情本来应该的样子。”换句话说,无论多么深厚的感情,都不是要使爱情双方合为一体,而是要始终保持两个人独立、自由的品格,即是一种对立中的矛盾统一。再归结到一点:是否有缔结婚姻建立家庭的美好愿望和勇气,可以衡量你是否有发展爱的能力。

(三)婚姻家庭美德

1、什么是婚姻家庭美德?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 2、对立观点辩论:现代男性的魅力在于事业;女性生命的支点也在于事业。VS现代女性向“贤妻良母”回归才更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3、学生观点:

不少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虽然认为此话有点偏激,但也不得不承认它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试想在恋爱中小鸟依人的女友或风度翩翩的男友要与生活中种种鸡毛蒜皮的琐事联系在一起,她要在菜市场为了一两棵白菜与卖主大声讨价还价,他也要蹬着个破自行车每天穿得像个狗熊似的上班下班,两人还要面对对方以前从未发觉的种种缺点,的确少了些传说中的爱情所应有的粉色浪漫。但是,身边的这个人,她(他)是你可永远依靠的。无论你在外面遭遇了何种不快,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她(他)总会和你在一起,直到你们中有一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他)不一定能帮你,但一定是第一个要帮你的人。你们共有的家,不见得有多好,但却是两人都最熟悉的,是随时都可以回的,是无须看上司的脸色而可以随自己的意安排的。你们有了矛盾,她(他)却不会像别人一样记恨你,你们永远不会有解不开的矛盾。所以人们将家比作港湾,有其道理。同时我也以为,这种融于生活中种种小事的爱情,才是退去了华丽的外表留其本真的爱情,才值得每个人耗尽一生去追寻和呵护。

4、最后的忠告:

7.法律与案例 篇七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实践性教学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体系当中,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其中重要的构成部分, 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教学中, 需要彻底改变过去单一教授、满堂灌的形式, 充分意识到实践结合案例教学的重要性, 加大在案例上的教学, 注重实践性的教学。对于当前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需要教育工作者展开深入系统性的研究。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过程中, 必须充分领会新课标的精神, 从学生自身的需要及教学实践出发, 不断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将案例运用于课堂教学中,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总的来说,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开展案例教学是当前时代发展的要求, 是新时期教育的重点。

一、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 学生被动接受, 学习兴趣低下。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前的教学活动中, 仍采用过去简单的灌输方式, 将教师及教材居于中心地位, 往往运用一些填鸭式的教学手段, 而忽视人性化, 没有对学生的主体地位引起足够的重视, 导致学生长期处于一种封闭的学习状态之下, 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总是被动接受, 而缺乏一定的创造性。在教学过程中, 不注重对学生的积极引导, 盲目地灌输课本上的知识;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个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采取统一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自身个性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没有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自主学习和发现。当前许多学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 都是教师讲授, 学生埋头记笔记, 这种教学方式缺乏生动性, 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掌握知识和技能。

同时,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 学生更多的是端坐听讲, 难以真正参与到教学实践中去,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行为, 使得学生的主动性及积极性被压制, 久而久之对学习失去兴趣, 不能很好地参与到教学互动中去。传统的课堂教学往往非常沉闷, 毫无生气, 使得学生难以提起兴趣, 并唤起内心的热情更好地展开学习。这种情况使得学生难以拥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 导致其求知欲不断下降, 学习兴趣低下。

(二) 重理论轻实践。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 一些教师片面重视对学生理论知识的传授, 却轻视实践教学, 忽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课堂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指导, 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及知与行的不统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 而传统教学方法往往从课本出发, 教学精力较多耗在概念、理论、原理的讲解上, 容易形成教条化状态。由于在教学过程中很少采用操作的方法, 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心理体验, 造成针对性和现实感较差, 在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等方面明显不足。

(三) 教学缺乏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 必须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 有的放矢, 消除大学生思想上的困惑, 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但在传统教学过程中, 一些教师却忽视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 没有很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教学缺乏针对性、实效性。

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必要性

从整体上来说, 案例教学是指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 创设出一个实际的情景, 并且积极地引导广大学生在特定情景之下展开研究性的探讨和学习。案例教学同传统的教授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是一种将学生置于情景中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案例教学自身所具有的“培能”、“传知”及“悟道”在教学中拥有独特的魅力, 而受到教学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其注重实践性, 在多个学科及课程教学应用中都能获得巨大的收获。因此, 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 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能够起到推动作用, 值得在当前课堂教学中广泛推广。

三、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具体实施

将案例教学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想要发挥出最大功效, 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确保教学质量。

(一) 建立案例资源库, 合理进行选取。

在案例教学活动中, 案例居于中心地位, 因此需要对案例加以甄选, 合理进行选取。案例具有广泛的来源, 它既能够来源于教材, 又能够从网络当中获得, 还能够在教学中总结出来。在过去很多教学实践活动当中, 运用影视案例获得了非常不错的教学效果, 尤其是一些专业性的法律栏目如《焦点访谈》及《今日说法》, 都可以作为教学案例。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 拥有政治、伦理、法律、心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学生的实际生活及未来发展都有很多设计, 诸如社会人际关系、职业生涯、婚姻生活等, 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在成长当中遇到的诸多有关法律、人生及价值方面的问题。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教学实践上非常有限,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 需要选取一些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案例, 能够深刻反映当前社会现状, 同时也能够体现出教学中的重点和具体要求。

在案例的选取上, 能够更好地反映出当前的社会矛盾, 同时能够体现出社会经济最新动态的案例, 反映出所学课程中的相关难点和热点, 体现出当代大学生走向社会后所遇到的机遇及挑战。选取社会中典型的案例, 吸引广大学生的注意力, 激发起他们学习课程的热情, 从而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 实现互动, 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必要的知识, 从而实现教学目标。在课堂中采取案例教学, 是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中确立起自身的主体地位, 积极地参与到其中, 假如选取的案例过于简单或是过于难以理解, 就会对教学互动的开展非常不利, 因此选取的案例需要注重其启发性。所选取的案例需要让学生进行思考展开讨论, 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观点, 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思索和探讨能力, 进一步深化认知, 升华思想境界。

在案例的选取上, 一定要确保其是最近发生过的事件, 保证教学的实效性, 使得学生能够切实地感受到课程中的东西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选取一些过时的案例, 会导致学生出现排斥的心理, 很难有效地激发起学生学习的热情。

(二) 进行案例加工, 切合教学目的。

对所选案例进行深加工, 是案例教学获得成功的关键性步骤, 这也是其独特之处。教师要按照自身的教学目的对案例进行合理加工, 合理控制教学的进程, 使选取的案例同课程内容及教学环节有机结合, 从而发挥出最大功效。在课堂教学开始之前, 对于所选取的案例, 教师需要精心处理, 更多的时候可对案例进行拆分, 从而分割成为相对独立的知识块, 从而使教学情景更具针对性。

教师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有深刻认知, 能够明确教学目的同案例之间存在的关联, 在教学目的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合理处理, 使得教学重点突出。合理恰当地对案例进行拆分, 创设良好的教学情景, 做到各个场景之间最大限度地实现紧密联系, 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确保整个教学过程的层次性与连贯性。教堂教学中往往存在教学引导及课堂答疑的环节, 因此教师需要充分做好这一方面的准备。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多媒体在很多高校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也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展案例教学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教师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 将各种案例制作成为漂亮的教学课件, 充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三) 展开案例讨论, 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 讨论是重点也是难点, 对于教学目的的达到起决定性作用。讨论主要由集体讨论或是小组讨论两种形式构成, 也包含即兴讨论与提前做好准备的讨论。

即兴讨论是指在课堂教学活动中, 教师直接将案例及问题抛给学生, 学生在课堂中展开思考及讨论。而提前做好准备的讨论, 是指在教学开展之前, 将案例公布给学生, 而学生在案例和问题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运用网络或是图书馆查阅相关的资料, 在课堂教学之前展开讨论, 从而做好充分准备。不管是哪一种讨论, 教师在这一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把控。首先要对学生进行的讨论及其发言给予广泛关注, 认真倾听, 找到学生对于选取案例的兴奋点及疑点。在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对学生进行提问, 帮助学生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其次对于学生在发言中出现的一些独特之处及闪光点要加以肯定和赞扬, 从而激发学生对于讨论的兴趣, 提升自信心。同时要及时纠正学生在讨论中出现的误区和错误, 注重表达方式, 更好地维护学生自身积极性及自尊心, 合理把控整个讨论流程, 确保讨论激烈但不混乱。最后对于学生所提出的观点及认知要及时地进行归纳和分析, 合理把握学生在讨论中出现的矛盾点, 在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在教学目的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和案例展开深入探讨, 鼓励发散性思维而又不偏离主题。通过这一过程, 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处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四) 总结案例教学, 推动教学互动。

在整个案例教学中, 开展课堂教学的总结活动是实现其主要目的的关键性环节。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自行总结;也可以让学生进行总结, 之后教师再进行点评。良好的教学总结往往拥有画龙点睛的巨大功效。教师在总结及点评当中需要以学生讨论内容为中心, 结合教学目的, 不能只是将先前准备好的结论及观点机械地陈述出来。

同时, 实现案例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 推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持续进步, 使得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能够接触到当前社会中的热点事件, 同课程中的教学资源实现有机结合, 使得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认知, 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总之, 案例教学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因此,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 需要注重案例教学的合理开展, 运用科学性的手段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增强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赵任凭.案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08 (12) .

[2]郑晓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初探[J].长沙大学学报, 2008 (4) .

[3]钟铭佑, 周世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法初探[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 (11) .

[4]杨支才, 谭宏钢.浅谈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 2009 (1) .

8.法律与案例 篇八

【关键词】卷烟;渠道;非法经营罪

近年来,随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涉烟案件的查处力度,卷烟零售户渠道外进货销售营利案件占了很大的比例,但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性和司法解释的缺少,在司法实践中给法律适用造成了一定的困惑,对适用法律一直争论不休,使得相同的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结果差异却很大,一些是按卷烟渠道外进货,作行政处罚,一些是按非法经营罪来进行法律责任承担,这无疑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非法经营罪是常见多发的犯罪,对其认定有不少难点。杨思藻对非法经营罪在烟草专卖法律实践案中也作了一定的探讨,但如何正确解读和理解卷烟渠道外进货与非法经营罪,认真把握《刑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两高关于非法经营罪、渠道外进货、卷烟批发等法律、法规解释,是罪与非罪认定的关键,笔者试图从一起卷烟行为案件进行解读。

一、案情简介

持有合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胡某,在当地以高出烟草公司批发价5至20元的价格从其他持证卷烟零售户收购一批卷烟,以用于销售营利。被查获各品种的卷烟570条,经有关部门鉴定,均系其他零售户从烟草公司购进的真品卷烟,货值13.941万元。

二、分歧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5款之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解释的第三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本案中,被告人胡某的行为符合卷烟渠道外进货或称乱渠道进货的构成要件,其违法事实是明显的,定性也是准确的,但对于是否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产生了两种分歧意见。

笔者认为,应当按卷烟渠道外进货进行违法处罚。胡某系合法的持证经营卷烟零售户,以高于当地卷烟批发价格5元至20元价格收购其他卷烟零售户的卷烟,尽管其金额较大,但卷烟的源头是当地烟草批发商,为真品,对社会危害不严重,仅是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对烟草垄断权威的侵犯,应属于《烟草专卖法》、《条例》调整的范围,应按卷烟渠道外进货进行违法处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评析意见

(一)从非法经营罪的要义与本质看,其卷烟零售行为与非法经营罪特征不符

根据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第八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或者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进行其他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特定商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制定行业准入制度以及其他特定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其结果是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影响其管理秩序;其实质对某些交易行为的限制,实行的是许可准入制度,针对的是行为资格,表现为有没有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从《解释》第一条和第五条对非法经营罪的法律界定看,烟草行为的许可是前提,是基础,金额和数量的规定是法律要素,是非罪到罪的界定,两者缺一不可,是共同对非法经营罪设置的,不应理解为独立设置,从而引起非法经营罪的歧义。

(二)符合卷烟渠道外进货的法律规定,应按卷烟渠道外进货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户应该从其颁发许可证的辖区烟草公司批发烟草制品,不按规定从其他地区的企业或个人处批发进货,就属卷烟渠道外进货或称乱渠道进货,是烟草专卖法规禁止的行为;这里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进货的主体是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客体是取得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一般是指当地的烟草公司),进货的主体只能向客体直接进货,即:A(卷烟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B(当地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而不能从其他烟草制品供应者进货,包括其他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卷烟零售户,即:A(卷烟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C(卷烟零售许可的企业和个人)-B(当地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或A(卷烟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D(非当地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也就是说A-B是法律许可的,A-C或A-D是法律不许可的,尽管A从C进的卷烟也是来源于B,A-C或A-D破坏了烟草专卖阶梯供给制,属于卷烟渠道外进货;另一方面A(卷烟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只能通过B(当地烟草批发许可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而不能从其他渠道购进卷烟,实际上也就规定了A只能销售自己从B批发来的卷烟,而不是其他渠道来的卷烟。

本案中,卷烟零售户胡某收购销售其他卷烟零售户的卷烟,破坏了烟草专卖阶梯供给体制,扰乱了卷烟市场交易秩序,违反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典型的卷烟渠道外进货或称乱渠道进货,按规定应当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法律责任。

四、结语

上一篇:助理会计员简历下一篇:路队放学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