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2024-11-05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共10篇)

1.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篇一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事故申告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应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经办机构(申告电话:86286321,节假日顺延)。2、3日内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节假日顺延)。3、30日内前往劳动保障局工伤处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费用报销程序

报送资料时间:每月11日—15日。

报送资料内容:(1)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2)事故申告登记表;(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用人单位经办人须按照待遇项目携带相关资料进行报销。

1、医疗(康复)待遇

(1)门诊费用报销:发票、诊断证明书、处方或费用清单、检查结果报告单、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费用报销:发票、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复印件、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

(3)辅助器具费用报销:发票、《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2、1—10级伤残待遇

提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工亡待遇(1)死亡证明;

(2)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另需提供:①《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核表》;②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被供养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与死者的关系及经济状况证明;④特殊供养:被供养人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公证书;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工伤待遇

(1)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文书;(2)涉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证明及用人单位出具的责任人赔偿后偿还工伤保险基金的保证书。

三、待遇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经办人持《工伤参保人员待遇资料收据》和身份证明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篇二

企业需填写的表格(可网上下载,百度搜索“天津社保开发分中心”打开网页找到表格下载,下载后打印出来即可使用,或者到时南开区二马路龙凤市场购买)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生支字6号)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生支字5号)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交接单(生支字8号)

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附件3)

待产假修满后方可申报,不可提前

一. 产前检查费(产前检查的相关票据,清单等单独编号,单独汇总票据金额,粘贴时,同一检查医院要按费用发生日期的先后顺序自上而下粘贴)

注意:每张收据上需要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二. 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缴费基数/30.4*享受天数)

1. 身份证复印件

2. 独生子女复印(若为二胎,请提供二孩生育服务证)

3. 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4. 提供出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

5. 正规出院小结(也叫出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三. 如为异地分娩人员,还需提供

6. 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7号)

7. 天津市生育保险其他住院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5号)

8. 外地生育住院收据(盖章)

3.关于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的通知 篇三

湖北丝宝日化有限公司各部门、各片区、各联络处:

依据《仙桃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经办流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员工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渡时间

按照医保局规定,公司从2007年元月启动生育保险。生育保险需设有6个月的过渡期,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将从2007年7月开始享受待遇,新员工需缴费满6个月后才可享受待遇。

二、待遇享受

1、住院费用

女员工生育原则上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费用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按照90%的比例报销,上不封顶。若因急诊或转院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在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降低10%的比例报销。

2、生育津贴

为便于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能正常扣除各项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公司采用“在女员工休产假期间正常核发工资,其生育津贴用于冲抵员工工资”的方式。

三、报销流程

1、申报登记

女员工应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填写《住院申报表》,并提交《准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由劳资部到仙桃医保局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2、住院结算

出院一个月内,向劳资部提交有员工本人签名的住院医疗发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同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由劳资部每月集中到仙桃医保局办理结算手续,报销款将单独汇入员工工资卡。

日化人力资源部

4.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篇四

各有关单位:

《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5号)已发布实施,规定从1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203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其他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居民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只有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保险参保人2015年2月前参加过本市生育医疗保险的,其可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未参加过本市生育医疗保险的,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方可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其生育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三、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人员,当月参保缴费后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并可继续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5.关于申请报销生育费用的申请 篇五

Xx医保中心:

本人系xxx公司员工,任职xx部,现龄xx。Xx年婚后,我即开始备孕,但由于年龄偏大,属高龄产妇,身体状况不好,一直未成功。Xx年x月在现代妇产医院做输卵管检查,发现有问题;8月即进行微创手术;之后仍未怀孕,10月~12月进行了三个月的跟踪检查和药物治疗,才在xxx年1月份成功怀孕,可谓历尽艰苦。出于对xx妇产医院专家的信任,并考虑到本人工作性质、年龄身体以及就诊方便(xx妇产医院离我居住点最近,车程10分钟以内)等原因,我决定继续在xx妇产医院进行产检和生育。事实上,我在孕期还发生了晕厥和心脏负荷的挑战,如果在公立医院人山人海般的就诊人潮里,恐难以支撑。放弃公立医院就诊,实属迫不得已,烦请贵中心体谅。

我现向贵中心提交此申请,并请求贵中心对我的报销申请予以批复。

Xxx

6.宁津县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篇六

⑴工伤医疗费(合理费用不限额);⑵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⑶生活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⑺丧葬补助金;⑻供养亲属抚恤金;⑼劳动能力鉴定费;⑽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⑾职业康复费;⑿辅助器具费;⒀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二、工伤待遇报销程序

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3.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

(3)单位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4)车祸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5)伤残待遇: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鉴定费发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手续。

7.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篇七

问题1.自负比例累加计算是什么意思?

2.按上政策的意思是,如果个人在各类医院花了9000元的费用,就可以报销88%、91%、95%吗?花了15000元的话就可以报销:92%、95%、96%吗?

按现在的情况,好像最多只能报销80%,以上我理解的意思是不是有错误?

请大家帮忙,万分感谢了

[长沙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问题]

★ 费用报销申请报告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住院医疗报销后感言

★ 上海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管理制度

★ 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购买说明

★ 广州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 工伤保险办理报销有哪些流程

★ 海南开公司流程及费用

8.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篇八

工伤第二次手术怎么赔偿

问:我手指骨折在指定医院做了手术,但术后效果不好,现在仍不能回弯,影响生产生活,现在我准备去积水潭(此医院不在医疗蓝本上)再做一次手术。我想请问第二次手术费能认定是工伤吗,能报销吗?

答复:

应当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批同意。

工伤复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伤保险简介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工伤保险第二次手术的费用是否报销的介绍了。相关的程序还是要履行的。大家可以多多学习下相关的知识的,相信会帮助大家很多。

1.北京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2.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3.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

4.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5.成都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6.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7.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材料

8.工伤保险如何办理报销

9.工伤保险报销有哪些流程

9.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篇九

京医保发[2007]6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布时间:2007.07.27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各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参保人员丢失医疗保险费用收据问题的复函》(京财社函[2006]274号)和《关于参保人员丢失医疗保险费用收据有关问题的复函》(京财社函[2007]149号)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应妥善保存医疗费用票据,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申请报销。

二、如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票据丢失,应马上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票据丢失的相关证明。

三、定点医疗机构有收费票据底联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存根联的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无收费票据底联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见附件一),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材料一式两联,底联定点医疗机构留存3年,以备查验。

四、参保人员办理证明材料后,于医疗费用发生的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持以下资料进行统一申报。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补支申请》(见附件二)。

(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明材料。

(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处方底方以及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清单。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于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要建立台帐,认真进行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纸介材料单独存放。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补支申请

10.工伤保险参保及报销须知 篇十

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需电子表格可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prsj.gov.cn/)下载也可到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拷贝。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需及时到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

工伤保险为月报制度,即每月申报参保人员增减情况,按月缴费(也可按年度缴费,但年度缴费后只可人员增加不可人员减少)。每月1-10号为当月申报核定缴费期,可办理人员增减,10号或当月核定后,只能办理人员增加,如有人员减少情况,须下月核定期办理。

(一)新参保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1.单位新参保模板;2.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

(二)参保企业人员变更

1.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2.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3.人员批量停保模板)。

(三)参保人员工资变动应填写省级软件电子版表格:4.工资申报模板。

二、工伤保险报销须知

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应第一时间告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时报送工伤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报销每月1-10号审核及接收报销材料,11-20号办理待遇支取业务。

(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事故备案表;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病例及费用明细表;

5.医院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6.转上一级医院的还需提供《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工伤保险伤残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伤残鉴定书;

2.工伤认定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鉴定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1.工伤保险参保及报销常识

2.关于工伤保险报销须知

3.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4.工伤保险报销须知

5.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6.最新宁津县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7.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基数

8.工伤保险报销资料

9.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上一篇:从产品面试,看产品经理下一篇:三首适合做班歌的励志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