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部制度

2024-08-02

生产管理部制度(共10篇)

1.生产管理部制度 篇一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细化完善对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指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用气管理、物料管理、装卸管理、危险工序操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防护管理、文明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制造中心、各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辅料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以安全管理小组为组织保证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

一、组长:制造部部长

二、副组长:体系支持经理、生产制造经理

三、组员:各车间主任、体系支持中心综合管理、各车间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

1、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总则

2、组织安全检查考评

3、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向公司及集团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副组长: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2、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考评并通报结果

3、组织部门层面安全宣传及教育

4、组织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员:

1、制订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及内部自检

3、进行车间层面日常安全培训、看板宣传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第七条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办法。

第八条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第九条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第十条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易锈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滞留物料。

第十一条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行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专人使用、专人负责;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所有设备都必须由专人使用与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擅自操作,一些危险设备需做到人离机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第十五条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第十七条安全预防处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一旦车间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或处理。

2.生产管理部制度 篇二

由于我国建设领域新出台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年来受到了广泛重视,这些建设领域的相关法规条款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及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因此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和谐和建筑企业的安全发展需要,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生产实践,总结编制出了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方可进行生产活动,这是施工企业的首要制度。

2 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十分密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地项目负责人、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俗称建筑施工企业的A,B,C三类人员,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认真考核,具备上岗条件方可担任安全职务的制度,这是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的A,B,C三类人员,根据每年省建设厅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的方可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3)工地现场的三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编制现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安全施工措施,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工程脚手架、模板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不仅要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更要经常参加项目各级人员的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对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津贴补助,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必须全部合格方可发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执业。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它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层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办法;项目总包和分包合同中明确的安全职责;项目操作层中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要“警钟长鸣”,只有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从业人员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培训、季节性施工等特殊作业培训、三类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年度培训考核等。该制度是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制定出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是建筑企业的重点岗位。工地施工现场凡是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超重工、场内机动车等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安全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完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6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根据条例规定的基坑土方、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等较危险作业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经过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方可实施,针对特殊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还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专家进行方案论证,论证方案可行方可实施,并进行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防护措施配备等工作,确保工地安全生产而且施工成本要降低。

7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塔吊、汽车式超重机、龙门架等起重机械,编制专门的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起重机械由专业的安装拆卸人员进行操作,并派专人指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地市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以便于政府监督部门进行随时检查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企业在各个项目的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防火制度,对消防器械配备、高压水泵、灭火器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的要求都要制定齐全。

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的逐级上报。施工企业还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设置专人负责每天一报,逐级上报,绝不允许谎报瞒报。并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在施工现场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配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的伤害等医疗急救设施和常用药物消毒器具,配备专门医护人员,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紧急救护体系能够达到生产需求。

1 0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

1 1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对塔吊安拆、脚手架安装拆卸、龙门架安装拆卸、临时用电、机械使用等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由技术负责人、工长、作业施工班组长签字后各执一份,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所有技术安全交底在各分项工程作业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1 2 危险作业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企业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向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电工、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挖掘机司机、焊工、密闭空间内用火作业区人员、打桩机操作人员等进行告知,告知所从事作业的时间、地点、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企业必须告知作业者所从事的危险作业程度是企业的一项长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

上述各项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是本着对企业自身和所有管理者、从业人员安全负责的态度制定的,只有认真履行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才能保证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严格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生产的重要前提,上述制度也是施工企业的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保障,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便会为企业带来无形的财富和资产,为企业的安全、快速、健康、高效发展提供动力和源泉。

参考文献

3.生产管理部制度 篇三

关键词:薪酬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生产

一、关于薪酬管理与煤矿安全的思考

首先从煤炭企业自身来说,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四个层次组成:

第一层是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矿党委书记、副书记、矿工会主席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督促、处理。注重干部管理、形成整体合力。

第二层是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层是由煤矿的各级各部门、各区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区队的日常安全检查、措施制定、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层是由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及职工家属委员会等各类组织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安全生产协助管理委员会等,组织职工及家属广泛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检查、教育活动,组织群众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搞好安全生产,形成自上而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煤矿安全管理监督网络系统。稳步推进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

为什么煤矿企业有这么严格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网络系统,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安全事故呢?剖析事故原因,其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现有人员素质和市場经济大环境下,不能仅靠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对职工采取“要我安全生产”的管理方式,必须换位思考采取经济手段和经济措施,改变管理方式,使职工形成自下而上的“我要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只有达到这种管理水平,规范监督检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煤矿企业发生事故。

煤炭企业薪酬管理的不足和缺点:

(一)煤炭企业薪酬分配过于简单化,不能全面反映职工的真实贡献。从煤炭企业目前的薪酬分配方式来看,煤炭企业薪酬对资本要素的参与在分配上已有所重视和考虑,但对技术要素、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重视却明显不够,大多数职工的角色单一,取得薪酬的方式也就单一。从目前的薪酬水平来看,企业薪酬水平增长缓慢。

(二)薪酬考核体系缺乏科学性。现阶段煤炭企业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比较少,即使制定了薪酬考核体系,也往往束之高阁,薪酬管理过度人性化,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考核也往往是停留在上级对下级的经验判断上。职工的薪酬很难与个人贡献紧密结合,从基础数据着眼,考核制度缺乏科学性的依据。

(三)混淆了薪酬体系效能的正确含义。煤炭企业过度崇尚薪酬的激励效能,把薪金制度看作是激励员工工作热情的万能钥匙,把激励等同于现金奖励,忽视激励因素中领导赏识、自我实现、社会认可等非物质因素的作用;与此相对应全面提升职工素质,有些煤矿企业则过度轻视了薪金制度功能,尤其是部分国有煤矿企业的企业文化过分强调“讲奉献、讲效率”,漠视薪酬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中的巨大作用,不注意调整薪酬制度以适应煤炭企业外部的市场大环境,从而导致了员工积极性。更严重者,致使企业的核心员工有外流现象、企业竞争力不强,给煤炭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针对煤矿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可采取多种形式的经济与人性化管理方式,适合市场机制的措施来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运用薪酬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方法是最简洁易行的。

二、薪酬管理作为煤炭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薪酬管理广义上讲就是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系统的薪酬体系,实现激励员工的强化管理意识;狭义上指具体制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福利政策、员工培训计划及选择薪酬支付方式、时间、次数、每次金额等活动,达到管理员工,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煤矿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激励可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最易运用的方法。薪酬是企业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和创造)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认可,甚至还代表着员工的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

利用薪酬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和有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薪酬管理对员工具有可塑性,煤矿企业需要什么样的行为、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薪酬管理就可明确引导。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薪酬管理对员工具有的可塑性,充分运用其特殊性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

利用薪酬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具有规范安全管理的作用。没有与利益挂钩的管理是无效的管理,薪酬管理与员工的利益直接关联,是最见成效的管理手段。薪酬管理中明确了全体人员的责权利,全体员工为了自身利益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因此,薪酬管理是员工安全管理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具有规范安全管理的作用。

利用薪酬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有利于节约安全投入费用。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可估量,他们一旦自觉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主动排除不安全隐患,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事故的发生,将给企业节约大量的安全投入费用。

三、煤炭企业加强有效薪酬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创新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内涵水平得到深化

(一)加强与公司管理制度相匹配的薪酬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管理。

员工的需求是有差异的,不同的员工,或者同一个员工在不同的时候需求都可能不同。对于低工资人群,奖金的作用十分重要:对于收入水平较高的人群,特别是知识分子和管理干部,晋升职务、尊重人格、授予职称、鼓励创新以及工作的自由度等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于从事笨重、危险、环境恶劣的体力劳动的职工,搞好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岗位津贴等可能就更为可行有效。

(二)运用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注重基础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理念。

解决煤炭企业薪酬体系的问题要抓住三个重点:薪酬要反映职位价值、薪酬模式的合理性、绩效与薪酬的挂钩。对此,一是建立科学的职位体系,并按价值创造理论进行公平、公正的职位评估,以职位的价值创造作为进入职级与薪级的主要依据:二是改变现有的薪资结构,根据责任与贡献的级层,确定不同的固定/浮动比例:在薪酬体系中,给出员工晋升的双通道。三是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并真正与薪酬挂钩。业绩管理系统包括公司整体、部门和个人三个层面。其中,整体与部门指标,可采用平衡记分卡的办法确定。如高管层实施年薪制,进行年度考核:其他管理人员实施季度考核;研发人员的奖励与研发项目完成情况直接挂钩:生产工人采用计件奖励的办法等。

(三)科学运用薪酬激励手段。薪酬总额相同而支付方式不同也会取得不同的效果。

要想使薪酬既具有最佳的激励效果,又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就要在薪酬制度上增加激励功能,同时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学会使用一些技巧。一是设计适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员工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加对企业的忠诚,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声望。二是在薪酬支付上注意技巧,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激励措施。三是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频繁的小规模的奖励会比大规模的奖励更为有效。减少常规定期的奖励,增加不定期的奖励。四是重视对团队的奖励。五是实施科学的绩效管理,科学的绩效管理能使企业进人“高工资、高效率、高效益”的良性循环,用一流的人才成就一流的事业,这样企业和员工都会有一个加速度的发展壮大。

(四)建立科学的薪金制度考核体系,完善健全增资机制

煤矿企业在确定薪酬标准和考虑增资时,必需依据科学的考核体系,全方位考核相关行业、煤矿企业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结合劳动力市场价位详细了解社会发展的状况和劳动力状况,综合评价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职位差别来决定。同时,还要理顺职工追求个人报酬最大化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对立统一的关系,科学运用分享经济理论,把职工作为企业经营的合作者,建立职工与企业同荣俱损的工资管理方案,坚定执行、安全高效发展战略。

四、设计多层次的薪酬管理机制。创新薪酬管理战略的基本原则

动态薪酬的核心是企业薪酬总量以及员工实际薪酬所得能够随着市场薪酬、业绩贡献和提高工作标准、工作理念。能力发展进行变化,其关键就是企业必须依据环境变化对薪酬进行调整,决定薪酬的调整时机和方法。首先,煤矿企业应及时关注所在行业的薪酬变化情况,以及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者采取的薪酬竞争策略,增强薪酬的动态适应性:其次,员工业绩贡献应在绩效工资或业绩奖金中得以体现,而不是在薪酬等级晋升中体现。

利用薪酬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设计时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一)四个公平原则:即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别公平和程序公平。外部公平是指煤矿职工的平均薪酬要在煤炭行业中具有竞争力:内部公平是指煤矿内部应有一套公正客观以衡量薪资差异的准则;个别公平则是职工个人业绩应在薪酬中得到充分反映:程序公平则是煤矿与职工之间就薪酬问题应该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程序。

(二)战略性薪酬体系原则:在设计薪酬体系时必须有战略意识,不能局限于解决煤矿眼前的安全问题、薪酬问题及人力资源问题等。否则暂时解决了眼前问题,新问题一旦出现,薪酬制度无法适应又加以调整,经常变动薪酬制度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三)80/20效率法则:薪酬分配向煤矿企业的相对少数关键职工倾斜,少数职工在保障安全生产和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和一般职工有较大区别,也起到激励作用。

(四)全面薪酬原则:将外在的报酬与内在的报酬有机相结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也就是将直接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激励和以各种非直接用货币表现的奖励相结合。

(五)安全业绩挂钩与简洁性原则:即设计的薪酬体系不能太复杂,狠抓现场,靠前指挥,要突出安全和收入成正比的关系,使职工牢记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才有绩效的理念。

4.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生产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出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进出工作场所时间规定:

1、车间课长班组长及员工必须在上班前10分钟到达各自工作区域,由相关负责人进行例行班组会,结束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生产计划。

2、下班时只允许提前5分钟关闭机台设备,进行打扫卫生准备下班,任何人员不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和区域。

3、加班时必须按时到场,按计划保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4、车间负责人及班组长不得比员工迟到车间,不得比员工早离开车间,各区域负责人必须等员工下班完成后检查水电机台设备后才能离开车间。

5、上班或加班时间只要本班组有一个上班,则班组长必须到场督导工作。

6、各车间课长及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违者记过处分。

二、生产工艺流程及时间管控

1、大货时间安排控制:

A、业务接单至仓库出货45天;

B、业务接单后必须当天将相关情况书面知会生管部;

C、采购部需在5日内将白身加工材料采购回厂,组立用的五金、滑轨等提前20天采购回厂,包装用五金、纸箱、标签、保丽龙等提前35天采购回厂,(另:外包餐椅采购提前30天回厂,扪皮、扪布产品采购提前38天回厂。

D、生产部门接业务下单白身加工生产周期25天,组立生产周期5天,砂光生产周期5天,涂装生产周期4天,包装生产周期6天。

E、若遇特殊情况需报告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提前或延后工作周期;

F、以上环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交期又未及时汇报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负全责;

2、样品时间安排控制:

开发部负责样品的全权制造,样品制成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客户所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所需材料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应做到有求必应。

样品制作进度与其品质管控由开发部负责!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又未及时汇报导致样品出产异常的,给予记过处分!

A、原材料(生产用木材)

原材料的采购应在接到生管通知后5天以内完成,不得有误!B、辅料(生产用五金、包材、说明书等):

此类物品需根据生管告知的进度进行送货,不得延迟。C、机台设备:

机台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具体事项以总经理室告知为准备。D、新产品单价确认及采购单未签影响交期的,采购部门必须及时呈报生产部和总经理。

采购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延迟货物回厂,若因无故、或个人原因导致货物回厂交期延迟的,追究相关人员及责任人员责任。

5、生管进度控制:

生管部需严格按照业务部传达的出货日期进行进度管控,严格把持各个工序段的工作安排与进度安排,随时检查和跟催物料的回厂和出货情况。也达成按期交货的最终目的。

6、出货:

在前期生产工序全部完成后,仓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装柜完成,以保证按时运输。若因仓库人员拖延装货时间、短装、多装、野蛮装货导致出货异常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照价赔偿,全厂书面检讨。

5.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6.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调整的管理,使产品的生产过程处于有计划的控制状态,确保生产顺畅,交期准时、数量准确的满足客户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二条

(一)各车间的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编制,必须保证公司销售订单、安全库存储备、样品制作、新材料测试任务的完成。

(二)生产计划的编制需要有完善的产品技术标准、可靠的物资保障,品保部门及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物料供应。

(三)各车间的生产计划要经过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兼顾订单交期、生产成本、生产效率以及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一)生产计划编制

第三条 生产计划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销售部预测单、产品安全库存要求,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同时考虑物料配套情况、设备产能、设备维修计划等因素,分别编制、月度、日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计划的编制应包括涉及的生产车间、机台、所需生产的产品品种、型号、计划生产产量、预计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等。日生产计划需具体到准确的产品品名、数量。

第五条 生产计划应于每年销售预估更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生产计划应于每月销售预估更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日生产计划应于每个工作日及时更新。

第六条 日生产计划编制好后,生产计划部必须开出对应的生产工单下达到各生产车间。

(二)生产计划执行

第七条 生产计划及生产工单下达到各生产车间后,各生产车间、生产辅助部门需积极配合,及时向各班组发出生产指令,保证按时完成生产计划。第八条 生产计划员应及时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第九条 生产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如必须调整,由责任部门依据公司内部要求报批后再通知生产计划部进行调整。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生产计划人员要及时同生产、质量、采购及销售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满足用户要求。

第十一条 接受主管领导的监督检查,按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满足订单需要。第十二条 计划变更或调整至少要征得部门主管及生产中心领导的同意。

第五节 附则

7.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研究 篇七

(一) 清洁生产的含义

清洁生产是指我国将综合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工业企业原材料的选择、产品的设计、各种资源的利用过程和生产过程中等, 并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率, 最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并且降低其危害社会环境的作用, 从而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性。

(二) 清洁生产的有关特点

(1) 可持续性

我国的清洁生产是一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循环最佳经济生产形式, 是一种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良好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清洁生产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内在要求规则, 这是一种良好的最佳可持续选择。

(2) 综合性

实施清洁生产还需要一种综合的战略技术, 这包括科技的综合效应、管理的综合效应以及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技术的进步不仅仅是指清洁生产制度的一个方面, 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环境管理系统的完善健全才是清洁生产制度的最终目标。

2我国清洁生产立法中的相关缺陷与不足

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从实行开始, 在一定程度上对推行我国清洁生产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但是其本身也凸显出许多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该法可操作性不强

清洁生产制度, 既涉及到企业的义务, 又涉及到政府的责任, 同时一定程度上关涉到公众的参与。其法律条文的规定大部分是原则性及政策性的规定, 却很少涉及到对于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定。法律的立法制定太过于原则、抽象和简略, 从而使得该法的实际操作性并不强, 只是起到宏观层面的指导作用。

(二) 对清洁生产的管理权限配置不当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第五条有关的条列规定, 由于清洁生产的主要规制对象是企业这一群体, 而经济贸易行政相关的主管部门是主管全国的经济生产和发展, 同时其针对的主要对象是该领域内的企业组织等。这种状况对清洁生产的管理有一定程度上的便利性。但是这样的权限设置并没有突显出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 也没有考虑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存在着相应的冲突。

3对于我国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健全《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

首先应该完善细化其法规的制定, 并且增强其操作性。一定程度上注重立法的与时俱进或者适当超前性原则, 同时协调好制度的衔接作用。对于现今来说做好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设, 着重应该协调好当前突出的主要矛盾:首先是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之间的冲突矛盾。其次是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之间的冲突矛盾。

(二) 建立绿色消费的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未能全面建立绿色消费这一法律制度, 并且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 对于消费者的回收利用的义务规定以及责任的规定比较少。其中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对绿色消费内容虽然有一部分的涉及规定, 但是大多为原则性的规定。在今后立法规范中我国法律法规应当加强消费者的义务以及责任的相关认定, 并且同时引导消费者购买相应的清洁产品等, 并对于其中的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要回收利用, 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 细化《清洁生产促进法》相关条款规定

加快制定与该立法规范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针对我国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主要方面等, 在这其中包括政府的管理职责,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等予以相应的具体规定, 以增强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各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各地方政府等应结合本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措施规定。

摘要:清洁生产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现今清洁生产逐步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新趋势, 众多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清洁生产进行立法确定, 并将其作为防治污染的环保工作中主要内容。目前对于我国针来说, 对污染的防治大多侧重于末端处理思想和达标排放等相关的政策, 未能把清洁生产技术真正地应用到企业的生产之中。所以要加强实现环境的良好可持续发展必定要转变我国的环保观念, 将其通过不断的完善逐步转变成重视污染预防的态势, 因此需要完善健全我国的清洁生产法律制度, 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来源等。因此要对清洁生产制度做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清洁生产,环境资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2]杨作精.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现状及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保护, 1995 (9)

[3]方莎.试评我国首部《清洁生产促进法》[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1) .

[4]吴珊, 王先平.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的若干问题浅析[J].内蒙古环境保护, 2003 (12) .

8.生产管理部制度 篇八

一是加强领导 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二是落实责任 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逐级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逐步落实到基层。

三是深化整治 针对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使各专项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四是强化监管 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监督和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五是抓好基础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安监干部、乡镇领导和企事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抓好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试点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

六是严肃查处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66号令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全省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行政正职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起到好的警示作用。

李川指出,2003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2004年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各级各部门要冷静分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及规律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的部署,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提出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着力于构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七个强化”: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二、强化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三、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四、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五、强化预防为主,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六、强化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七、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9.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篇九

版序/改次: A0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员工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并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条: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厂长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

原熔部、成型部、质控部、物流部、生产管理部、会计部、行政劳资部的经理及相关的工程师为小组成员。厂长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公司副厂长兼职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协调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1、协助厂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清洁生产

奖励制度》等管理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6、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清洁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收集、推

广、应用节能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清洁材料;

7、组织编写并报送清洁生产状况报告,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2012-5-2发布2012-5-2实施文件使用人编号:

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第十条:各部门成员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协助副厂长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4、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规定,定期编制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原熔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清洁生产技术改进措施(包括:原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等)的实施;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协助原熔部经理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工程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清洁生产技术改进措施(包括:清洁生产设备的选型以及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过程的控制等)的实施;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例行检查与维护;

3、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设备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成型部、质控部、物流部、生产管理部、会计部、行政劳资部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四条:部门统计员负责本部门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部门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配合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各班组、设备的能源消耗定额。

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配合原熔部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

制意见;

3、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班组、设备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

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

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各仓库及部门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并做到标识清楚,确保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有控制的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体的伤害;

3、各部门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类物料的消耗,努力

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各部门在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环利用率;

5、各部门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

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成型部、质控部和物流部在产品生产、检验、包装、库存和出库直至送达客户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防止在产品在各环节中受到损伤和污染),确保用户满意;

7、工程部在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

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产品包装物的采用,应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并做到合理包装、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第四章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管理

第二十条:注重消耗定额的制定及基础数据的收集,为制定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提供依据。

1、公司副厂长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类消耗、排污染数据,制定消耗定额指标;

2、对主要的部门、能源重点工序,及有条件安装计量水、电表的部门。要尽可

能安装和完善计量表具的安装工作。并搞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积极研究

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能源的控制办法;

3、对各部门、饭堂、生活用水分别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及统计,完善自来水、循

环水等耗能的计量和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4、根据公司整体耗能目标,对窑炉、行列机、包装等用电、用油、用水情况进

行重点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5、各部门应积极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单位实际,进行分解,制定

班组及设备的能耗定额;

6、研究废物的综合利用,对各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处置制定操作规范;

7、通过能耗定额促进各耗能部门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部门的能源使用。

第二十一条: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二条:公司副厂长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清洁生产近期及中长期计划,包括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经厂长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门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并做好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各部门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参照公司制订的《清洁生产奖励制度》对个人或部门进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修改和完善考核制度时,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六章宣传与教育

第二十七条: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

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公司副厂长组织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艺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九条:公司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三十条: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原始数据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十二条: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清洁生产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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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10.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十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内容:

1.0

早会制度 1.1

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2分,二次以上者将扣绩效分4分,旷会者扣绩效分5分。1.2

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扯谈、谈笑、讲小话等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否则扣绩效分2分。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每周一次者将扣6分的绩效分,每周超过一次者将扣10分次的绩效分。

2.0

请假制度 2.1

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离岗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2.2

除请病假可由代理人办理假条外,事假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假条。2.3

上班迟到者,迟到不满1小时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1小时不满4小时按4小时算;迟到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按8小时算。每月迟到超过3次者,扣除其绩效10分。2.4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2.5

员工旷工一天者扣三天工资,并处以扣绩效分10分处罚,旷工两天、三天者一次累上,第四天直接按自离处理。2.6

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内由组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生产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计划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5)间接人力请假,必须有代理人签字。

;3.0

清洁卫生制度 3.1

组长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违者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处罚。3.2

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整理好自己区域的7S。3.3

生活垃圾须分类处理,违者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处罚,组长连带处罚。3.4

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3.5

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3.6

车间要保持干净亮丽不

随 地 吐 痰、丢纸屑、烟蒂等其它杂物,违者处扣绩效分2分处罚。3.7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违者处以扣绩效分6分处罚 3.8

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如发现一次将处以扣绩效分2分处罚。3.9

不得在洗手间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胡乱涂划;热水炉须每天擦拭;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4.0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4.1

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扣绩效分3分。4.2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扣绩效分2分处罚。4.3

上班时,不得说和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绩效分2-6分处罚,态度恶劣者,开除处理。4.4

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4.5

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否则将扣绩效分3分/次。4.6 设备运行时禁止打开安全防护门,违者予以开除处理!4.7 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不经当事人同意,乱拿者处以扣绩效分2分处罚。4.8 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处以扣绩效分1-2分处罚。4.9 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对不听安排者,处以扣绩效分0.5分处罚,屡教不改者处以扣绩效3分以上10分以下处罚。4.10

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处以扣绩效分1分处罚。4.11

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4.12

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或造成半成品、成品破损,违者按原价赔偿。4.13

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4.14

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扣绩效分5分/次。4.15

任何会议和培训,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扣考核分1分/次,对每次考试经复考不及格者,将进行降级或辞退处理。4.16 离岗制度:每次离岗不得同时超过2人,离岗时间不超过10分钟,时间间隔为4小时,同时必须佩带离岗袖章,允许非休息时间离岗2次,对未按规定擅自离岗者扣绩效1分。

5.0品质管理

5.1

工作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5.2 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对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扣绩效分4-10分处罚。5.3 所有参与检验人员必须依据作业指导书及品质部门培训作业,不得漏检产品,同时检验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组长,如被客诉或品质部门上报,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处罚。5.4 所有生产间接或直接人员需不断优化自身学习能力,提高品质意识。

6.0奖罚/升职制度:

6.1奖励制度 6.1.1 员工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主动,能够互帮互助,服从工作安排者,组长酌情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奖励。6.1.2 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产能长时期达标且良率高,达成率100% 奖励100元,达成率105% 奖励300元,达成率110% 奖励500元,同时工作区域内7S符合规范要求者,组长酌情给予相应奖励。6.2处罚制度

违反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与厂纪厂规或作业标准者,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做出相应处罚。6.3升职制度

在工作中有积极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或对公司有益的意见或建议者,同时平时工作表现突出者,生产内部酌情升职为机动或物料,如三个月试用期内仍旧表现优异,升职为领班,依次类推,升职为组长。

7.0安全制度

7.1用电安全 7.1.1 生产员工无电工证者不得私自接电线,如发现生产设备及车间存在用电安全隐患,须及时提报公司,同时组长每周排查一次,时间自行安排,排查结果上报生产文员。7.1.2 员工电动车充电时一定做好保护措施,防止漏电。7.2用火安全

生产部员工不允许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公司指定吸烟区吸烟后,须确定烟头熄灭,并扔进垃圾箱,如出现明火,导致火灾,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将追究其一定的法律责任。7.3消防设施安全 7.3.1 消防栓、灭火器、警报等一切消防器械,非紧急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打开,如私自打开者,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7.3操作安全 7.3.1 生产部员工必须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违规操作导致伤残者,公司不予承担一切后果,并追究其一定的责任。7.3.2 生产部员工有权拒绝任何高危工作,如直接负责人员强制安排,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制度做出一定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7.4工业安全 7.4.1 所有配比切削液及清理铝屑员工,应依据切削液配比使用方法和废屑房管理制度操作,不得将工业垃圾放置非指定区域,违者将依据生产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处罚。7.4.2 公司任何施工区域须有明确标志,如无标志,生产部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7.4.3 高空作业或机械作业时,生产员工应在2米以外距离。7.4.4 上下楼梯如出现积水或机器发生漏油、漏切削液,员工应及时清理,防止摔伤。7.4.5 应急消防灯如出现脱落现象,员工须及时提报组长。7.5上下班安全

员工上下班时应遵守交通准则,对于驾驶机动车者,因无证或酒驾,公司一律不承担任何后果。

绩效考核为1分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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