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2024-06-29

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共9篇)

1.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篇一

2013年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评审

各企、事业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湘人职[1991]8

1号文件及湘职改[2005]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就有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工作1年,认定“助理”级;

(3)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4)年龄:88年以前出生;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工程师评审相关专业:

(1)土建类七大专业: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械制造自动化、测绘工程。

(2)其他相关专业:林业、地勘、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交通、化工、机械、质监与安全等。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经济师评审相关专业:

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接收报名。

六、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七、证书颁发、查询: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查询。

八、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商务大厦20楼20-13&14室。乘车路线:104路 105路 111路 113路 117路 118路 12路 202路 312路 317路 401路 405路 7路 803路 旅1路 立珊线至曙光路口站下车。

初级职称有两种取得方式,一是通过评审认定(一般单位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二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如果你是初次取得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否则的话就需要考了,(就是说你原来是员级,现在想晋升助工,就必须考.当然,如果你有英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就可以免考;同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或有软件资格证都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另外,取得资格证后,还需单位同意聘任,才能拿相当岗位的专业技术工资.参加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评审助理工程师_工作总结 篇二

时光飞逝,转眼间大学毕业已经3年之久,回想起从业过程中历练的点点滴滴,磨练所带来的成长使自己已经能够很准确的适应并从事这个行业,当然工作、生活间隙中出现的一些由于参加工作时间长短所带来的工作经验、技能的不足等问题也是自己充分认识到,要想成为行业中优秀的技术人员、管理精英还需要不断学习、补充专业知识,不断的在职业技能应用上探索研究,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还要谦诚的向行业中的老前辈们虚心学习丰富的职业经验,继承和发扬老前辈们的不畏艰苦的职业作风,努力为祖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针对近3年来本人在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中的工作情况现做如下工作总结:

一、作为一个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能按照所在公司及所管辖建设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所负责的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预结算(管理)工作。

1、对内工作: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及所负责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地配合项目部或项目小组在每月月底向公司提交所负责项目在下月的主要进度计划,以及预计下月的完成任务量,如果有负责施工现场工作的要及时收集现场资金审批进度及流向、各种会议纪要、施工签证、图纸变更等并及时报给公司审批备案以便于监督控制工程进度。同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尚不能自己解决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探讨研究,以便能够及时解决而不耽误工作进展提高效率。

2、对外工作:由于工程咨询公司承接的建设项目不同使得提供的服务方式也会有所不一样。对于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来说按照不同性质的甲方所承担的工作性质也就不一样。比如:

(1)当咨询公司承接建设工程开发商的招标工作的时候,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就会负责建设工程标底编制部分的工作,此时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首先看图要仔细;工程子目项编制要全面;工程量计算要认真;组价要根据当期市场行情并把握市场变化趋势进行准确判断,降低工程造价的浮动所带来的风险;针对图纸设计不足及图纸漏项,及时告知甲方进行图纸设计变更,尽全力将图纸的变更从标底造价角度控制到最小的变动;同时工程技术中的问题要及时报与公司总工 程师并与其配合编制最优解决方案。

(2)当咨询公司承接施工单位委任的工作时又会涉及到施工单位对某项建设工程的投标报价、在建施工过程预算编制、已施工程的竣工结算申报。针对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造价管理(预算)需要编制不同的工作方案,如:(a)承担施工单位对某项建设工程的投标报价工作时要严格依据建设方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可用于组织投标书的建设方有效文件进行投标标底编制。(b)承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预算编制时,首先要完全完整的掌握现场施工进度及施工计划,其次要收集现场图纸变更、签证等图纸、施工方案变化,最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组织编制施工过程预算,以保证施工成本能够得到准确的反应。(c)承担工程竣工结算申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变更、施工签证,依据竣工图纸进行准确公平公证计算,以便保证施工单位的生产成本的最终回收和生产利润的最大化。

(3)当咨询公司承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我们会接收甲方(建设方)发给的针对本工程竣工结算所需的一切完整有效资料、文件。为保证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竣工结算审计中应着重关注以下几点:(a)首先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额、计价规范、造价信息等对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进行深入了解、熟知这些文件中关于该工程具体的、专有条款等,这些内容是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最主要和直接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以确保最终审计结论的充分、合法、合理;(b)仔细复核工程量。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重点就是审计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而复核工程量也是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根本工作和主要途径之一。工程量的复核包括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签证内工程量的复核。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属于工程质量审核的一部分,主要是通过现场复核来实现。变更签证内的工程量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变更图纸和签证内容逐项复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书(过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该核减的工程内容,同时关注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也是审核重点内容。(c)审核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的确定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因为其高低直接决定了工程最终总造价的高低、建设项目投资费用的多少。对综合单价审核,应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首先应明确变更的工程内容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如果合同条款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按合同条款审 核,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组价依据及形式是否正确,价位是否合理。(d)现场复核。为做出审计结论、解决建设方和施工方的争执现场查验是最直观、最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踏勘现场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也可以自行查看。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着重查验以下内容:一是检查工程是否全部完工,工程现场是否同竣工图纸一致,竣工工程是否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集中查验变更处的工程情况,检查工程变更签证是否同工程施工一致。三是就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它疑点或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e)对内对外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审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情况及问题,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建立一套完善的沟通制度:一是审计组内部要加强沟通,审计人员之间应就审计中各自发现的问题积极交流,从多个角度分析、研究并解决问题。二是审计组组长应加强同建设单位的联系,如有必要还需要与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三是审计结论初步形成后,审计组应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并就存在的分歧充分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的审计结论,切实审定出公平公正、合规合法的审计结果。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一个较为复杂且系统的过程,这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建筑施工及工程造价专业素养,还要对建筑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定额有充分正确的理解,并具备沟通的技巧和谈判的艺术。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审计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质量,审计过程中依据要充分合法,证据要客观真实,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合理性。

二、作为社会的一名知识分子,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行业有用的人才。

1、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技能。

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加强学习。平时注意收集有关现行的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文件、定额资料文件,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等业务知识。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积极有效的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与整个造 价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文技能与观念技能。

人文技能是指与人共事的能力与判断力。观念技能是指了解整个组织及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的能力,使自己不仅能按本身所属的群体目标行事,而且能按整个组织的目标行事。工作以来,使我更透彻的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独立与组织完成一件事情,团队协作良好,才能使项目进步,才能使公司得以发展壮大。

以上是本人工作三年来的工作总结,由于技术知识、工作年限、工作经验不够丰富,不免对行业的认识深度、技术应用多少会有些浅显,再加上工作中方式方法不成熟、对事件发展趋势的判断把握多少会有些欠缺,但是我想这些也应该不是我的缺陷,因为我还在努力中,我还在成长中,我会不断通过努力学习、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及对行业的认知度,通过努力力争成为一名行业的精英人才、社会的有用人才,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 结:

3.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单位推荐意见 篇三

学校同志,在XX公司任职暖通技术员以来,在工作岗位上踏实,能全面熟练的履行现职务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显示了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成果突出,是公司青年中骨干人才。

一、思想方面。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能注重自身的修养,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党内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至今没有发现违纪行为。

二、能力方面。该同志有扎实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强,能较快地适应熟悉并掌握工作情况,善于处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并具有个人见解。

三、工作方面。能够脚踏实地、谦虚谨慎、热情诚恳。在项目部,不管是天气炎热还是严寒,都坚持在前线,在项目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工作主动、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能认真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从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理论及实践经验;同时,还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独立完成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能结合工程实际需要积极协调相关方,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专业性的技术问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在与同事交流过程中获得较好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工作考核为合格,已具备暖通助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4.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篇四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一转眼我已经毕业三年,来××××××有限公司工作也已经有三年了,在×××厂工作的三年里有收获、有欢乐,有坚持也有辛劳和坎坷。

本人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得到了公司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指导。同时,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实习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方面

在学校里面,我们所学习的更多的是理论上的东西,而对现实的实物、实例了解较少。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做的不够,理论与实际相脱节,这对深入学习是不利的,是所谓的闭门造车,没有实践的指导,理论不会得到很高提升。而来到安仁轴承之后,以前理论的东西得到了实物的指导,使原本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加深了对金属材料,热处理的认识。

在工作期间,我跟随班组师傅首先从如何巡检设备开始学习,在巡检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及如何使用各种设备,在师傅们的带领下,我们慢慢地开始学习如何看各种仪表及各种工件的工艺要求和如何操作各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重点监视的对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及如何判断机组故障及故障处理,在每次运行值守期间,师兄们都要对我们提出问题,争取在每个八小时中学会一项简单的操作。值班期间,一定要做好事故预想,一定要掌握当前设备的状况,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加强监视。在设备检修时候,随同师傅做好检修机组的安全措施,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学习如何恢复安全措施。这些工作,无一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仔细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培训学习

进入×××厂以来,公司通过各种平台给我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从一开始的入职培训,到每周班组安排的专业知识培训、每月部门考试培训。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改进学习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努力向周围的同事学习,主动向同事们请教;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对热处理生产环节的理论知识学习的深度还不够,2、在平时的工作中,虽然参与了很多的具体工作,但是鉴于检修期间每个人的分工不同,对整个设备的认识基本还在停留在理论层面,并且对系统的学习还比较零散,缺乏整体的明晰的认识,还不能够独立的负责重要复杂设备的故障诊断和检修任务。这方面的能力的提高也是我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

3、对系统的认识还没有达到精细化的要求,因此还缺乏系统的设计和改造能力。而具备较强的系统设计和改造能力,是我们对系统认识程度,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志。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对系统的宏观及微观方面的强化学习,提高自己对系统的整体认识,加强考虑问题的全面性。

4、在对社会科技信息的关注不够,了解不多,要尽可能的多渠道了解行业信息,跟上当今热处理行业的更新速度。为我们解决当前的问题尽可能多的方法和技术支持。

通过这3年的工作与学习,本人觉得符合任职条件,申请晋升助理工程师,请组织考核评审。同时,也希望将这次评审作为促进自己进步的手段,为将来取得更大的成绩打好基础。

×××

5.##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

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

责组织。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市优质工程(夷陵杯)评委会

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范围:

一、在本市范围内列入国家、省、市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

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1 5 o o m2及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2 o o o o m

2及以上的住宅群体工程,2 5 o o m2以上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2 o o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

物。

第四条 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

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已备

案。

第五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

质量事故的工程。

五、未执行“禁实”、“禁现”相关规定的工程。

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七、重大设计变更未经设计审查通过的工程。

八、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

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六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创优质结构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十五日

内填写《创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见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

评审办。

二、评审办在收到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五个工作日内

完成核准,经核准的项目评审办按施工进度安排核查人员进行核

查。

第七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三、优质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四、声像资料计划

第四章核查程序及内容

第八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核查程序如下:

工程在地基与基础或主体结构通过分部工程验收后,施工企

业应向评审办递交《地基与基础结构核查申请表》(见附表)或

《主体结构核查申请表》(见附表),评审办在收到申请表二个工

作日内安排评审人员到现场核查。

第九条 核查人员对工程实物和工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评

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评价意见。

二、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

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被核查项目应为核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记录及会议纪要

五、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提出

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六、施工单位优质结构创建小结

七、监理单位优质结构创建评估意见

八、混凝土、砂浆试块验收批判定及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九、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效果图片资料

十、优质结构工程检查评分表及核查记录

第十四条核查组将当年符合推荐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

委会集中评审,评委会根据核查组提供的评审资料和有关声像资

料,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市优质

结构工程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六章奖励

帚六章 奖励

第十五条 获市优质结构工程,由市建筑协会向承建单位授

予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第十六条 获市优质结构工程是评选市优质工程(夷陵杯)的必备条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对已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市评审办核实后,取消其市

优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责解释。

6.天津市建筑工程海河杯评审办法 篇六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建质安[2005]605号

签发人:李全喜 关于批转《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创优和评优活动,完善评优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津建协[2003]14号)进行修订,现批转给你们,2005年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的评选执行修订后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津建协[2003]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规范创优和评优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的质量创优和评优活动。

第三条 本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定名为“海河杯”奖,是本市建筑行业评选的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成立各区(县)评审专家组;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成立市政

第十二条 评审机构的任务:

(一)、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程的专业特点,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服务;

(二)、审核申报工程项目,组织检查,完成评审和推荐国家级优质工程,抓好典型、树立样板、总结交流经验;

(三)、加强评审机构的自身建设,对评审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和统一培训,审定“海河杯”工程质量的评审标准。

第三章 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 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上一竣工,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均可以进行申报:

(一)、一般条件:

1、符合国家、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

2、施工现场管理必须参加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及达到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要求;

3、执行建质管[2003]10号《天津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创优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主体结构应达到规定要求;

4、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参加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活动或QC小组成果发布活动。

(二)、规模条件: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住宅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4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

(3)、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气站、仓储和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或投资规模8000万元以上。

2、市政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1)、桥梁工程,桥面面积在20000m2或工程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整体工

总包、分包),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书(复印件);

(二)、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建筑面积在8000平米以上的公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同时附带申报2家企业作为参建单位,参建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与总包企业(主承建单位或业主)签订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5%以上;

(三)、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海河杯”标准;

(四)、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住宅工程不设参建单位奖。

第十六条 “海河杯”工程的申报采取工程开工预申报和竣工后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范围,拟参加申报的工程,应在工程开工之初将工程概况、创优计划和措施等资料,向市建协登记。市建协建立工程创优档案,同时按属地原则移送区(专业)协会组织,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建委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海河杯”工程的正式申报、评审和表彰,一般在当年3月份申报,4月份初评,9月份复评,年底进行表彰。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第五章 评审内容和评审方法

第十八条 “海河杯”工程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综合反映。“海河杯”工程的评审内容应涵盖工程施工管理质量,建材、设备产品质量,施工操作质量,环境质量和工程实物质量等。参评“海河杯”的工程应达到结构优良、功能齐全、装修装饰精美、资料完整。

第十九条 评审要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使用功能的要求,主要评审以下五个方面:

(一)、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及施工管理技术文件;

(二)、建筑与结构工程(含结构、防水、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含强电、弱电、防雷、接地、电梯等);

考核依据。

“海河杯”工程的奖杯、证书按照一项工程一杯一证,向申报单位颁发(正本)。联合申报海河杯奖的工程可按一项工程二杯二证颁发(正本),向符合申报项目的参建单位颁发副本。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企业积极创优,创优业绩纳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管理,作为资质升级和市场投标的业绩参考。

第七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八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销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九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公平,不得收取礼品、礼金,评审期间不得与申报单位私下接触。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直至取销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评审人员要对评审本企业的工程进行回避,对工程的评审结果,评审人员不得自行提前对外公布。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在结果公布之前,不得以获海河杯工程的荣誉进行宣传。

第三十一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经核实取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杯和证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取消原“市优质工程”和“住宅示范工程”评选活动。

7.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开展创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依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建筑工程,组织评审结构和竣工金、银质长城杯奖工程。金质长城杯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本市开展和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是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下的行业活动行为。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质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并成立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委会)。在市建质协设立市长城杯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审办公室)负责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具体工作。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联合会),负责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评选推荐工作。

申报参评国优、鲁班奖工程,有市联合会从获金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推荐。并对于推荐未当选的工程设立国优、鲁班奖工程提名奖。由市建委对提名工程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

第四条 申报参评建筑长城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

第五条 本市每年对当年完成的建筑结构工程和上两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组织评审一次长城杯工程,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年评审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奖项数量,原则上应按市评优立项审批数量控制。金质从银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金质数量宜占评选总数的1/3左右。

第六条 评审长城杯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要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明确要求。但要实事求是,高、严适度,既要体现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又要兼顾经济合理性和成本可行性。

第七条 结构长城杯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是内坚外美的精品结构工程。竣工长城杯工程(简称长城杯工程,下同),必须在保证主体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新,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是确保合理使用寿命的精品工程。

第八条 本市开展争创和评审长城杯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活动行为。企业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九条

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机构的初评推荐工作分工如下:

一、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委会,下设结构、竣工工程初评小组,负责初评检查推荐具体工作。

二、区、县优质工程评审机构(可委托相关专业协会承担),负责本区、县创评奖工作和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

三、市属建筑集团总公司评审机构,负责本企业创优评奖工作和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

四、建筑工程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由市建筑评审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原有创优片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选定组长单位负责片组建筑长城杯工程初评推荐工作。第十条

评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依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评审机构的特点,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服务。

二、审核申报工程项目,组织初评检查,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抓典型、树样板,总结交流经验。

三、加强评审机构自身建设,对参加评审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考核。

四、初评小组按照初评计划核准的申报工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初评检查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和初评资料,为评审机构提供评审依据。

五、市建筑评委会负责对全市有关建筑评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统一培训考核。并负责编制建筑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

评审机构,应以具有高级工程师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组成。初评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经验,熟悉规范、标准,公正廉洁。

评审机构必须建立评审工作专家名单库,实行轮换制或对初评检查项目抽签定位制。

第三章 评审范围 第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和生产的建筑工程,申报长城杯工程(含结构)相应奖项,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

一、住宅建筑工程:

1.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金质长城杯住宅工程,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

2.群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多层住宅在5栋以上;高层住宅在3栋以上;

3.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三、古建筑重建工程(不含仿古建筑),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四、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汽站,仓储等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不含生产设备安装)。

五、其他未列入评审范围和规模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工程或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墙体改革和节能政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者,可由市建筑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十三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的建筑工程;

二、原有建筑物扩建、改建的工程;

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备的工程;

四、住宅工程现浇混凝土外墙、室内顶板等进行抹灰的工程。室内潮湿环境墙面使用非耐水材料的建筑装修工程。

五、使用国家、市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和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

六、上以前申报被评审落选的工程。

七、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和保密工程。

八、在申报或评审过程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凡符合本办法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筑工程均可申报长城杯工程。申报工程项目,均应设计合理、先进,符合规范、标准,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确保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质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工程资料齐全、可靠。第十五条

申报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应为申报单位总承包自行组织施工的结构工程。

二、建筑结构工程开工前,申报单位应直接向市建筑评审办公室申报。

三、申报群体结构长城杯工程,可按组团开工申报;申报小区结构长城杯工程,应包括配套设施结构工程。

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空心砌块、多孔砖砌体结构均可申报。其他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鉴定符合规范和有规程标准者可申报。第十六条

申报长城杯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属于纳入评审结构长城杯工程范围者,应为获得结构长城杯奖项的竣工工程。尚未纳入结构长城评审范围的其它类别建筑结构工程,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经申报项目施工单位所属区、县,或市集团总公司,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组织初评检查评价,达到相应结构长城杯质量水平者方可推荐申报。

二、申报工程的电梯、燃气、电器、防雷、消防、人防等设备安装系统和环境质量,应按规定经专业检测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备,工程资料齐全。

三、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起,须经过一年或一个雨季(冬季)考验期方可申报。住宅工程可在竣工验收当年申报,外墙外保温的住宅工程需经过一年考验观察期。

四、住宅初装修工程,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电梯)及供应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初装修、应顶棚、墙面刮耐水腻子(含隔墙)、水泥地面压光、户门到位、厨、厕间和其他部位符合施工验收条件,且技术有创新,质量突出好者,可申报参评银质长城杯住宅工程。

五、申报群体长城杯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获结构长城杯的栋数应不少于小区总栋数的60%;其余单位工程结构质量均为优质。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七条

申报长城杯工程,由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施工单位申报;群体或小区住宅工程,由多家主承建单位施工者可由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报。

二、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先向其企业隶属评审机构申请,经该评审机构依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组织初评,符合长城杯工程申报条件后,向市建筑评审办公室择优推荐申报。特殊情况者,施工单位可直接向市建筑评审办公室申报。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应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和交附有关资料;

一、申报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应填报《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申报表》,按该表栏目填写签章后,报送市建筑评审办公室,并附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复印件)。

二、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应填报《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竣工)申报表》,按该表栏目填写签章后,报送市建筑评审办公室。并附以下文件资料(复印件):

(一)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验收备案证明;

(三)拟申报国优、鲁班奖工程者应附工程介绍录像带或光盘1盘(播放10分钟左右)。

三、申报建筑小区、群体长城杯工程,应填报《北京市建筑(小区、群体)长城杯工程申报表》,按该表栏目填写签章后,并参照本条二款附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市评审机构经对《申报表》和所附资料审核符合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者,列入初评计划。不符合者,应向申报单位说明,并退还其申报所附文件资料。

第六章 评审内容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管理的综合反映。长城杯工程的评审内容,涵盖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材、设备产品质量,施工操作质量、环境质量和工程实物质量。评审内容的范围应大于和严于国家规范、规程、标准,要突出重点,注意使用功能和关键项目部位。

第二十条

结构长城杯工程是随施工进度进行随机抽查初评,初评内容应依据工程结构特点和设计要求,按照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进行初评检查评价,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各类结构工程均评审五项主要内容。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主要评审内容;(一)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管理;(二)模板工程;(三)钢筋工程;(四)混凝土工程;(五)施工资料。

二、钢结构工程的主要评审内容:

(一)钢结构施工项目管理;

(二)钢结构材料;

(三)结构件制作;

(四)钢结构安装;

(五)施工资料。

三、砌体结构工程主要评审内容:

(一)砌体结构施工项目管理;

(二)砌体工程材料;

(三)砌体砌筑工程;

(四)砌体工程;

(五)施工资料。

第二十一条

评审长城杯工程是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之后,评审工作滞后于施工过程。评审内容按照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并依据工程特点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进行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主要评审五项内容:

一、施工项目管理;

二、土建工程(含结构、防水、装修工程等);

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含强电、弱电、防雷、接地、电梯等);

四、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含水、暖、卫、燃气、通风、空调、消防等);

五、工程资料。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二十二条

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含结构)的基本方法:一是通过初评小组组织初评检查推荐,二是市建筑评审委会评审表决。初评检查是评审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初评检查方法: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建筑评委会对每项结构工程随施工进度,组织初评检查两次(规模大、结构类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结构工程可增加一次):

第一次,多层结构工程初评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

第二次,多层结构工程初评检查地上三层以上至结构封顶以下主体结构工程(高层结构工程可从地上五层至结构封顶)。

二、在初评检查过程,可视以下情况增加或减免初评检查次数:

(一)施工企业或项目部,有健全质量体系,严格过程控制,结构工程质量精,保持稳定,且有年创出结构长城杯工程管理基础好的,被初评单位可提出申请减、免初评检查次数,并附有质量保证措施,经市建筑评审办公室核准后,可减、免初评检查次数。

(二)每次初评检查,发现质量体系不健全、过程控制不严、结构质量不稳定,评价较低,可由初评小组决定增加初评检查一次或抽查。

(三)核准减免初评检查次数或已结束初评检查次数的结构工程,市建筑评审办公室和初评小组可随机进行抽查或复查,发现结构质量水平降低者,即取消参评推荐资格。

三、初评检查工作,是在结构工程正常施工过程进行抽查。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拆除模板后保持原貌,且未经剔凿修补处理过的结构工程。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施工资料,依照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实施。否则,不予初评检查。第二十四条

结构长城杯工程初评检查小组的工作程序:

结构初评小组,由4-5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初评检查工作程序:

一、初评小组进场会:

初评小组和被评单位双方参评人员到会,相互简要介绍情况。初评小组随机指定抽查工程部位和路线。

二、组织检查:

一般先检查外业,抽查现场各项管理贯彻实施和工程质量状况;后抽查内业,分专业抽查管理文件和施工资料。

三、组织座谈讲评:

初评小组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下次检查或抽查重复发生者,降低评价,严重者取消参评资格。讲评会议,力求简短,务求实效。

四、初评小组评议评价:

初评小组每次初评检查后,依照结构长城杯质量评审标准,组织小组共同评议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五、结构长城杯工程,实行初评检查过程淘汰制。每次初评检查或抽查结构工程综合评价为一般者,即行淘汰,取消其参评推荐资格。第二十五条

长城杯工程(竣工)初评检查方法:

每项申报工程,组织初评检查一次。

初评检查工作,依据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抽查工程资料与抽查工程质量相结合,观感质量与重点抽测相结合。注重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环境质量无毒害、重要部位构造做法和细部质量。

第二十六条

长城杯工程初评检查小组的工作程序:

初评小组,由5~6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初评检查工作程序:

一、初评小组进场会:

初评小组与被评单位双方参评人员到会。相互简要介绍情况。初评小组随机指定抽查工程部位和路线。一般检查工作路线: 先检查屋面→顶层→中间层→首层→地下室→外檐(也可逆向检查)

二、组织检查:

一般先分专业检查工程质量,后抽查工程资料。也可按初评小组分工,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同时抽查。

工程资料,在现场是重点抽查,待工程经初评纳入推荐项目后,再调工程资料综合复查。有望推荐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项目,还应重点复查工程资料和光盘。

在复查工程资料中,发现不合格或有造假行为者,取消该工程参评推荐资格。

三、组织座谈讲评:

初评小组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需要返修部位限期纠正。也可组织复评。

四、初评小组评议评价:

初评小组,依据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组织小组共同协议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第二十七条

长城杯工程初评检查的主要部位和抽查数量:

一、抽查工程主要部位的基本规定:

工程外檐和屋面全数检查;地下室、首层、顶层必查;楼层和房间(含附属用房和厅、道)按其代表性抽查不少于10%。

二、抽查室内工程一般规定:

(一)高层住宅工程,随机抽查标准层不少于两层;多层住宅抽查不少于两个单元户室。

(二)群体住宅工程,随机抽查总栋数的三分之一。其中:高层住宅每栋抽查不少于两层户室;多层住宅每栋抽查不少于两个单元户室。

(三)高层公建工程,设备层必查,标准层抽查不少于两层,其余不同功能、不同装修标准的厅、室、场、所全数检查。

(四)多层公建工程,一般抽查两层,不同功能、不同装修标准的用房全数检查。

(五)工业建筑工程,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不含专项生产设备),抽查部位和数量,参照本条

(三)、(四)款执行。

(六)建筑工程附属的变电站、锅炉房、供气、热站等配套工程(含设备安装),会同建筑工程合项初评检查,不予独立初评。符合工业建筑评审规模和条件的独立工程,可单项工程初评(含设备安装)。

第二十八条

长城杯工程(含结构)初评检查综合评价,划分为“精、良、一般”三个质量评价等级。

一、精:为初评推荐金质长城杯工程的质量评价等级;

二、良:为初评推荐银质长城杯工程的质量评价等级; 三、一般:为不予推荐即行淘汰。

第二十九条

初评检查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依照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规定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单位工程规模大,体量大(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造型复杂、施工难度大(高层住宅结构工程,高级装修建筑)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科技含量高的工程,在与其他工程综合评价等同条件下,优先推荐。技术创新,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或综合效益突出好的工程,优先推荐为金质长城杯工程。

第八章 评审程序

第三十条

市建筑评委会在组织评审年,应完成评审工作的时限:

一、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评审工作,在3月底以前完成。

二、建筑长城杯工程(竣工)评审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三、区、县,市集团总公司、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的初评推荐工作,均应按推荐申报奖项类别,以不延误市初评检查和评审为原则,及时初评推荐。第三十一条

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工作程序:

一、组织初评:初评小组在组织初评检查、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初评推荐意见;

二、组织审议:市建筑评审办公室依据初评推荐意见进行综合审议,提出推荐评审方案;

三、组织评审:市建筑评委会评审表决。

市建筑评委会委员出席五分之四以上有效;同意票数占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当选。

四、呈报审批:市建质协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建委审批和公布。并向市联合会备案。第三十二条

市建筑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

一、初评汇报:由市建筑评审办公室汇报申报和初评情况;

二、质询审议:评委会委员进行质询审议;

三、投票表决: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先表决银质长城杯工程,再从中择优投票表决金质长城杯工程;

8.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篇八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的创优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 省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从列入各市优质结构工程创优计划的项目中推荐申报,未开展市级优质结构奖评选的地区,由企业报项目属地的地级市以上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第四条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省优质结构奖评审组织工作,省优质结构奖工程视当工程结构验收情况,可分上下半年共公布两批获奖名单,每年至少表彰一次。

第五条 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应是获得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三)市政工程

省内城市规划区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新建、改建的全长400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3.长60米、5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长80米、1000吨级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4.通航能力在100吨以上的船闸。

(五)电力工程

1.发电厂(站),单机容量135MW以上。2.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3.变电站,电压等级110KV以上。

4.输电线路,电压等级500KV以上,线路长15KM以上,(一)《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由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负责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第四章 现场检查及评审

第十条 现场检查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按各市推荐申报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动态组织检查。

(一)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的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

(二)专业工程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

(三)评审检查专家成员在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库中抽取。

(四)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省优质结构奖”的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评审检查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9.助理工程师评审办法 篇九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装饰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优质工程奖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开展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活动,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下的行业行为,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两年一评审的要求,从2011年起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项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分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

第三条

成立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评审委员会负责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成员人数为11~15人。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第五条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是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从市级优质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

施工企业开展创建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活动,应积极应用科技进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评 审 范 围

第七条

具有建筑、装饰、幕墙、古建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新建、改造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范围如下:

一、室内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

二、建筑幕墙工程:装饰施工幕墙面积在1500m2以上;

三、仿古、古建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

四、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列入评审范围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 申 报 条 件

第八条

参加评选建筑装饰优质的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二、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四、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五、工程施工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六、符合《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2.1节的规定。第九条

下列装饰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不在评审时间内竣工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第四章

申 报 程 序

第十条

参加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的企业,应在开工前提出创优计划和措施,报市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评审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经评审办公室核实、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发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施工单位填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并经申报企业、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盖章后,于每年3月15日以前报送评审办公室。

三、报送申报表时,应将申报工程有关存档文件的复印件一并报送评审办公室存档。报送存档文件具体要求如下。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 申报企业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 单位(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由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单:工程名称、验收范围、消防部门公章、日期必须齐全。验收结论应为合格。若有整改意见,则应将整改、复查验收记录一并提供。消防验收单的验收范围必须包括所申报工程和部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设计说明:简要介绍申报工程的设计特点和理念。施工小结:主要介绍工程的亮点及难点、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及“四新”应用等。工程照片:工程主题实景照片4张,并提供电子版。

第五章

评 审 程 序

第十一条

建立检查人员专家库并报市建委备案。专家库成员由相关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工程质量管理经验、熟悉现行规范标准、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评审办公室根据装饰优质工程申报情况编制评审检查计划,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检查小组,检查专家实行轮换和对本企业申报项目的回避制度。

第十三条

评审检查小组依据《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查及资料检查。

第十四条 评审检查小组根据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的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打分,并向评审办公室汇报;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检查情况,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并于每年的七月初列出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推荐名单。

第十五条 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出席会议委员超过五分之四,评审有效。评委会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初评汇报:评审办公室汇报申报和初评情况。

2、审议、讨论:评委会委员对评审办公室列出的推荐名单进行审议、质询、讨论。

3、表决投票:评委会对推荐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通过。

4、宣布结果:评审办公室宣布通过工程名单。

第十六条

市装协将评审名单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审批公布,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表 彰 奖 励

第十七条

获得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将授予市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颁发的奖杯和证书。同时授予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应的个人荣誉证书。奖杯和证书由市装协负责制备。

第十八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如发现由于施工原因,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经市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批准,撤消其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荣誉称号,并收回其奖杯和证书。

第七章

评 审 纪 律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在接待评审检查时一切从简,不得赠送礼品、礼金。

第二十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开、公平、公正,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发布时间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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