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合同

2024-09-22

差旅费合同(共10篇)

1.差旅费合同 篇一

《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的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支出,对因差旅费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支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对文件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一、《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对于附件1中的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其他人员乘坐飞机的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可做单趟飞机,由领导在飞机票上签字,财务予以报销;另一趟也坐飞机的由领导签字,财务部门按照到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卧中铺予以报销,并根据火车运行时间报销补助,超过8小时不足24小时或超过24小时的,按照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补助,如果本趟火车票金额与火车补助金额相加高于飞机票金额的,按照飞机票价格予以报销,实行就低原则;

2、如果出差人员购买的是往返飞机票,而领导同意报销单趟飞机票的,则单趟飞机票金额按照往返机票总金额的一半予以报销,另一趟按照火车票硬卧中铺予以报销,并根据火车运行时间报销补助。如果报销火车票金额与补助金额相加高于飞机票金额,则按飞机票予以报销,实行就低原则。

3、出差人员购买飞机票,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保存好POS票据和飞机票,如出差人员在网上购买飞机票,须将网上购买纸质的凭据打印出来与飞机票一同交财务,否则,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外出培训,发生的来回交通费时间,必须与培训通知的报到时间与结束时间相一致(到达培训地点的时间为报到前一天,离开时间为培训结束后一天),在此期间外发生的来回交通费均不与报销。

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订(退)

调,报领导审批同意。

3、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人事部门开据的有效《出差证》,及相关的会议(或学习、培训)文件通知,连同合法票据,交财务室审核报销。

4、财务部门根据文件内容,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中未尽事宜,按照克政办发【54号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2014】-3-

2.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 80 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3.差旅费报销标准 篇三

一、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普通火车

动车

6小时内

超过6小时

公司高管

硬卧

软卧

一等座

二等舱

普通舱

部门经理级(含副职)

硬座

硬卧

二等座

三等舱

普通舱

其他员工

硬座

硬卧

二等座

三等舱

特批

注:超过6小时是指在出差途中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

1、员工在符合上述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范围内,交通费实报实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须在出差申请单中注明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否则,超支部分自行承担。

2、公司高管出差,其市内出租车费可以据实报销,其他员工乘坐地铁、公交等可以据实报销,但乘坐出租车其车费必须报总经理特批方可报销。

二、住宿费与伙食费报销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住宿费与伙食费根据不同类别地点实行限额报销制度,报销均需凭有效票证,在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除非事前根据业务需要获得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经营层须经董事长批准),否则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凭票限额报销(单位:人民币元/人.晚):

职务级别

分类地区报销限额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港澳台

公司高管

350

300

250

600

部门经理级(含副职)

300

250

170

500

其他人员

250

180

140

400

(2)伙食费按以下标准凭票限额报销(单位:人民币/人.天)

职务级别

分类地区报销限额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港澳台

公司高管

150

120

200

部门经理级(含副职)

120

160

其他人员

120

注:一类地区包括: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深圳等经济特区;二类地区包括一类地区以外的地级市;三类地区包括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县级市及其他地区;

2、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同地出差,同性别的原则上按两人一房标准合住,住宿费可以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其中一人标准上另加50元予以报销。公司一般工作人员随同领导出差,入住同一酒店,如超过本人住宿费用标准,可按酒店内最低标准住宿,按实报销。

4.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四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因公出差的所有在职员工

2、住宿费核报规定

(一)地区分类

1、特类地区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2、一类地区 华东区 华南区 中南区 西南区

福州、杭州、宁波、温州、合肥 厦门、海口、珠海、汕头 郑州、武汉、长沙 昆明、成都、重庆 东北区 华北区 西北区 江苏区

沈阳、哈尔滨、大连 天津、青岛、济南 乌鲁木齐、西安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

3、二类地区:上述以外地区为二类地区。

4、上述特类和一类地区是指特定城市,不包括其所辖地的其它城市和郊县。

(二)住宿费最高标准 职级

地区分类标准(元/天、人)

特类 一类 二类 A级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B级 300 260 220 C级 200 160 140 注:A、B、C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C级--除A、B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三)报销规定

1、住宿费必须凭正规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发票中应将各项内容填制齐全,不得有与住宿无关的费用支出。定额票必须加盖旅馆业公章,不得用餐饮票代替。

2、同性别员工因公一起出差的,两个人必须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不得超过其中高职级员工一个人的住宿标准,特殊情况需分开或超标准住宿的,报销时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在发票上会签方可报销。

三、交通费核报规定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职级 飞机 火车 汽车

商务仓 普通仓 软卧 硬卧

硬座及非空调车软座 卧铺 普通

A级 √ √ √ √ √ √ √

B级

必要

非空调车软卧 √ √ √ √

C级

经批准 经批准 √ √ 经批准 √

注:A、B、C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C级--除A、B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二)说明:

1、公司副总、财务总监等出差乘坐飞机的必要条件是,从出发地到目的地间的里程在500公里以上,并且乘坐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超过10小时。

2、不分职级,乘坐火车卧铺的必要条件是,白天乘车时间5小时以上,夜晚乘车3小时以上。

3、乘坐火车时,如果可以乘坐卧铺而乘坐硬座的,按不同种类车型的硬座票价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标准是:带“T”的车次,补贴票面金额的50%;带“K”的车次,补贴票面金额的60%;普通车型的,补贴票面金额的70%。

4、出差的出发地和目的地之间有直达快速列车的,无论职级均可乘坐卧铺车。即带“Z”的车次,但需分管领导同意。

(三)市内交通费标准 职级 标准 A级

按实报销 B级

特类、一类地区(35元/天)二类地区(30元/天)备注

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实报销。注:A、B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B级--除A级所对应职级以外所有职级的员工

四、出差伙食补贴 职级

特类、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A级 按实报销 B级 80元/天

(早、晚20元,中午40元)60元/天

(早、晚15元,中午30元)

注:A、B级分别对应的职级

A级--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B级--除A、B之外的所有员工 说明:

1、出差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差天数定额补给。

2、参加公司或外部组织的各种会议并交纳会务费(含餐费的),会议期间不再享有伙食补贴,往返路程时间及非会议时间正常享有。

3、伙食补贴的发放标准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执行。

4、出差期间发生(合理情况下)招待费用或赠送礼品费用,200元以上的要请示公司领导并报办公室备案。

5、连云港市三区四县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实际费用报销,餐费补助标准15元/餐/人。

五、报销规范

1、出差返回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差旅费报销单相关内容应填写齐全,如日期、部门、姓名、出差人数、事由、起止日期和路程等,一次出差去多个地方要分开详细填写。

2、按报销补贴标准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的出差补助明细表(出差补助明细表主要有四栏,分别为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和借款情况。差旅费报销单正面的出差补贴一栏由会计审核后填写。

3、差旅费报销单的原始票据要求粘贴平整、规范。不得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别在报销单后面;如果票据比较多的,要用废纸做底面,以防粘贴不牢造成票据丢失。

4、出差期间取得的住宿费发票,要在发票上注明实际住宿的天数;以便于工作人员审核。交通费原则上要求是电脑票,定额票必须注明日期和起止地。

5、如果发现有虚报车费、重复报销差旅费、虚领出差补助等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对可以量化的虚报金额,处以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对不能量化的,按性质和程度不同,处以通报、减薪、降职、待岗和劝退等处罚。

六、以上规定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自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江苏宜尔杉集团有限公司

5.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五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项制度不断需要完善,为了更有利于企业的经济效应提高,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屡行各自的义务,特此制定差旅费报销制度,其隶属于镇江市丹徒树脂厂财务制度1、2、3、报销对象:因公外出人员 报销凭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作到以票为报销时段:外出人员要勤记勤结。尽量做到当月差旅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依据,报销结帐时一律剔除。费次月结清,即使不能当次月结清的,也要做好出差记录,长期外出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4、外出补贴: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中罗列出具体日期,两人以上的必须有报销相对人签字证明,具体补贴如下:省内每人每天20.00元(省内必须住宿在外的可适当增加到30.00元);省外每人每天50.00 元。

特别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外出补贴,采取实报实销,即以发票报销。驾驶员与同行外出人员一同开车外出的由同行外出人员报销,驾驶员一人开车外出的允许单独补贴。

5、实行日期:年月日

6.差旅费自查报告 篇六

一、在制度建设及出差纪律执行方面。璜山卫生院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差旅费内控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现象。

二、在支出标准执行方面。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费和公杂费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一律自负。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不存在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等情况。

三、在审批和报销管理方面。该院制定了《璜山镇中心卫生院出差审批制度》等,所有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无住宿发票报销又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7.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各单位员工出差办理公务和参加各种会议的需要,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适应财务集中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市州分公司及所属县市区分公司(营业部)。

第二章 出差的审批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前,应通过统一报账平台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的出差申报,出差申报包括出差的目的地、起程日、预计外出出差时间、出差的目的和任务、按标准计算预计需开支的差旅费等。网络维护、建设等人员到所属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和工程施工,区域营销人员下乡促销和司机等频繁出差者,可按月定期填写出差申请。

员工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培训学习及在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内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跨本单位行政区出差,需报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单位负责人跨行政区出差,应按规定报经上级单位批准;部门负责人跨行政区出差,应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报销差旅费时,通过统一报账平台,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四条

遇特殊情况,出差需延期,须事先征得批准出差的领导同意,出差结束后,应在报销差旅费前书面补报同意的领导批准。第五条 同公司不同部门人员同时出差,由牵头部门出差人员负责填写出差申请、执行审批、报销差旅费。不同公司人员一同出差的,差旅费分别回所属公司报销。

第六条 出差返回工作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指自然天数减去法定节假日天数),提交出差情况书面汇报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出差返回公司未超过5个工作日又再次出差的,可连同后期出差一并提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差期间的日程安排、差旅费开支和工作完成情况,同时通过统一报账平台报销差旅费。

第三章 差旅费开支标准

第七条 差旅费开支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公务杂费。

(一)公司员工按下列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可凭票按实报销交通费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超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

1.长途交通工具

(1)省公司员工出差往返的飞机,原则上由各部门在省公司综合部指定的订票点进行集中订购,随其他差旅费开支到省公司财务部门报销,省公司采取竞争方式确定供票单位。火车票和出差时间较长、行程及返回日期不能事前确定的回程机票,可自行订购。各市州分公司可参照省公司的方式确定订票点。

(2)省公司领导(包括省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下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

(3)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包括省公司本部各部门、省公司直属各单位正、副总经理及其助理,省公司党务、纪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等同职级的人员,下同)、市州分公司领导(包括市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同职级的人员,下同)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

(4)职员(包括除省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市州分公司领导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可乘坐火车的硬席和直达火车的普通卧辅、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若出发地至目的地没有直达火车或乘坐火车超过24小时的,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可单程乘坐飞机经济舱。年龄在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的职员出差,可比照省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市州分公司领导)的标准乘坐长途交通工具。

(5)员工出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对应标准以上的长途交通工具的,属出发前的,须在统一报账平台出差申报单中说明原因,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省公司(或市州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出差在外地的,须电话请示省公司(或市州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在报销差旅费前书面补报同意的领导批准,否则,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6)除省公司领导和特殊情况外,省内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2.市内交通工具

(1)省公司领导、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市州分公司领导,到省内、省外出差、开会和学习的,搭乘出租车和当地适当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地铁、专线车、机场巴士等),凭发票据实报销。

(2)职员到省内(不含住居地城市)、省外出差、开会和学习的,机场、车站至住宿、会议、学习地往返搭乘当地适当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可在市内交通费标准外,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地铁、专线车、出租车等),可在每人每天不高于40元的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规定报销标准部分自理。

(3)跨本单位行政区出差、参加会议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参观,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规定凭票报销住宿费

1.员工出差原则上应通过统一信息平台(OA系统)的“差旅服务系统”选择中国协议酒店(宾馆)入住,报销时,可按酒店协议价格和规定的住宿标准,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省公司领导可选择协议酒店(宾馆)的商务套间入住,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市州分公司领导原则上可选择四星及以下协议酒店(宾馆)的单间或标准间入住,一般人员可选择三星及以下级协议酒店(宾馆)的标准间入住。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协议酒店住宿,或出差地无协议酒店的,可住宿非协议酒店,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本地区同类标准协议酒店的协议价。报销时,提供书面说明原因后,凭住宿发票在同类协议酒店的协议价标准内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2.由于“差旅服务系统”中没有县级及以下地区的协议酒店信息,员工到县级及以下地区出差仍采用住宿费限额报销(报销标准详见附件一)。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员工随领导出差,可按领导住宿酒店和员工住房标准报销费用。

(三)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1.员工(含借调、交流、聘用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伙食包干,无须提供相关餐饮发票,不分途中和住勤期间,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内10元,本单位所在市州跨县市区20元,省内跨市州30 元,外省50 元;北京、上海和经济特区住勤期间60 元,按在不同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不再凭据报销。

2.借调、交流到异地和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的人员,网络维护、建设等人员到所属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和工程施工的,区域营销人员下乡促销的,在工作期间,已享受用餐补助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未享受用餐补助的,比照上述出差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

3.凡经批准带薪参加脱产学习并在学校食宿的人员,不论职位高低,不分省内省外,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均为每人每天10元。参加在异地举办的各种短期(不超过十五天)培训,培训期间未享受伙食补助费的,按一般出差报销伙食补助费,超过十五天以上部分,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伙食费已包含在培训费中的,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4.各类会议期间、本公司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参观,以及经批准 赴外地参加厂商和公司合作伙伴组织的会议(包括研讨会、展览会等)、参观、访问等活动,由会务组织单位安排伙食的,一律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或用餐已按业务招待费报销的,不报销伙食补助。

5.对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的,每天可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四)公务杂费开支标准。员工出差期间,因实际工作需要发生的公杂费,如邮寄费、行李费、购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可凭票据实报销。

第四章 员工调动工作和探亲

第八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比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开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同住的未在职工作的父母、配偶以及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动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二)夫妇双方都是本公司工作人员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

(三)公司员工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四)公司员工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论公司员工或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报销(其中:生活急需物品,每人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由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报销金额应以上述规定行李重量的运费为限,超 过部分由个人自理。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表,其运费不能分开计算的,不得作为限量之外报销。

(五)公司员工(包括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调动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旅费(包括行李运费),由调出单位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

(六)被调动公司员工的随同居住家属,应与公司员工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经调入单位同意的,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随同居住家属,按照规定,经批准迁到被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由调入单位发给。

(七)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交通费标准,按对应的交通工具票价进行计算。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九条 公司员工探亲路费按以下标准开支

公司员工探亲必须符合公司探亲相关规定的条件,由经办人提出,提交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批准。

公司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的开支标准: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不分职务一律报销硬席车费。乘坐轮船的一律报销三等舱位船费,超过规定等级的票价,由员工自理;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可凭据按实报销;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可按直线车船票报销,多支付 部分由员工自理。

公司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国内段路费,凭有效票据核销至出入境口岸;国外路费由员工自理。

公司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国内段往返路费(车船费)。在本人月工薪所得(含工资和绩效奖)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顺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本人自理。

第五章 差旅费报销管理

第十条 出差人员回单位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差返回公司未超过10个工作日又再次出差的,按最后一次回单位的时间计算)按规定分类粘贴真实、合法、完整的票据,在统一报账平台中如实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同时归还借款。网络维护、工程建设、区域营销、司机等出差较频繁的人员可每月集中报账一次。出差人员回单位3个月仍未报销差旅费的,财务部门不再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 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严格控制职工借款。差旅费借款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财务部门必须直接在发放工资奖金时全额扣还。

第十二条 严禁在报销差旅费时弄虚作假。如有发生,一经查出,除虚报金额不予报销外,并按公司员工信用积分报销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报账人累计信用积分一次性清零,直接将报账人列入信用管理黑名 单。情节严重的,报经所在单位公司领导确认后,移交所在单位绩效考核部门,扣减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分的处罚。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严禁接受供应商或公司合作伙伴提供的车辆、住宿、宴请和其他各类开支,违者按接受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8.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篇八

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a)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做情况说明请总裁(委托人)特批后,可以报销。(b)自驾车报销标准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裁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报销标准:150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 150元,150-300公里内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 500元,300—600 补助 700 元,每次不限时间。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顶。4-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

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标准间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单人出差每人住宿费,一线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线城市260元(省会级城市),三线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补贴每人每天60元补贴,一律按发票(收据)报销。连续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补助。公司除交通工具、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4-4:出差日期的计算

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小时)超过8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4-1(b)执行。4-5: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

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4-6.员工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填写签字,(多人出差 要写明人数),出差起止日期必须和火车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该发票一致。补贴按住宿日期发放。报销单由经理签字,人力、财务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总裁(委托人)签字后,出纳核实后办理。备注:

以上费用必须在实际发生后按标准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地点、内容)。公司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发布日执行。财务部

2013.12.20篇二:差旅费报销制度(小公司实用型)差旅费报销制度(草稿)

一、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费开支管理,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据实报销。

(二)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出差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1、交通费:员工出差的火车票(硬座、软座、硬卧),长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一般地区150元/天,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200元/天。上述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大市范围内公出中午确实无法赶回单位就餐的情况,按次补助午餐费10元。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员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均应去公司行政部登记。

2、员工出差路途遥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据实报销往返机场间的专线客车费或出租车费。

3、员工公出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4、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按总经理、副总经理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5、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会议期间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不准再支报伙食补助费。

6、员工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另行报销。

7、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上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伙食补助费无票据,直接在报销单上填写,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票据整齐粘帖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篇三: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包头市圣鑫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系统)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司成立伊始,为了规范差旅费用的支出和管理,避免管理费用的浪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了《2011年差旅费报销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长批准执行。

2011年属公司持续投入和市场开发初期,差旅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无法准确测算,也无法推行相关的考核标准,暂时按照该制度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需要和情况相冲突,则逐渐进行修正并重新推行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住宿费

备注:1.住宿费用如低于额定标准,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差额部分不予兑现。2.如果出差期间有随行人员,且可以合住,则只报销一间房间的费用。如住宿价格 超出相应职务最高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二、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手机费备注:1.出差期间如产生业务招待和公关费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凭票报销。2.出差补助以出差之日算起,截止为返程日期登上交通工具为止。3.手机费按照话费报销凭据显示最后消费金额报销,差额不补。4.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差额不补。

三、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补充规定

1、在家庭所在地工作的业务人员,工作期间不报销住宿费和日补助;

2、非家庭所在地工作人员的业务人员,回家休假期间,公司报销往返路费,但不报销住宿费和日补助;

3、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差,特殊情况需向总经理书面请示,方可报销差旅费;

4、所有业务人员,出差不得擅自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

5、业务人员工作性质特殊,大部分工作是在市场上完成,市内交通费是重要的支出项目,为节省费用,并便于审核、控制,实行定额补贴。具体办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条件成熟时推出。

6、办公费用报销范围为:快件费、收发传真费。其他办公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事先向总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报销;

7、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填写《招待费说明表》(见附表三),注明时间、地点、招待对象、每次招待金额,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的报销额度,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第二部分:票据审核标准

1、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b、发票是涂改的:(1)涂改日期;(2)涂改金额; c、变造的发票:(1)在原字迹不清楚的情况下,通过重笔描写进行覆盖;(2)在封位号填加金额;(3)无复写票进行描划的;(4)大小写不符的;

d、伪造的发票:自填自开发票,表现为笔体为报销人本人的,笔迹不流畅、印色显深、看起来不自然、纸面往往不洁净;

e、用收据报账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报账的; f、发票业务内容与所盖章不附的,跨行业发票。g、乘坐交通工具超标不事先申请的;

h、连续出差使用某一地订票票据报销其它地订票费用的;

2、发票上印章有问题的,不予报销; a、发票加盖印章必须是名称为单位全称的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得使用公章、结算章、收讫章,否则不予报销;

b、所盖印章单位名称不是全称:例“**旅馆”既无*地区、也无**市、**县; c、无章报账:如发票、定额票据、退票费; d、所盖印章不清楚:无法看清是否有效;

3、办公用品报账存在问题的: a、无采购明细;

b、虽有明细、但不真实,每次报账所有明细雷同:文件夹、钢笔、打印纸、复印打字; c、所附明细不盖章。

4、电话费报账存在问题的: a、预交费报账,不是实际话费;

b、实际话费不够标准的,以充值卡报账;

5、住宿费及补助存在问题的:

a、报家庭所在地住宿费的; b、夜间行程报住宿费的; c、多开住宿费用的; d、超标准报销住房费用;

e、探亲、休假按出差标准报销补助的; f、包头属公司总部所在地,不报销补助; g、没有车票报销住宿费的,必须书写详细说明;

6、粘贴存在问题的:

a、粘贴不整齐,横三竖四; b、所附张数不准确; c、不填所附张数的;

7、丢失票报账的: a、丢失票据后用其他票据顶替的; b、用复印票报账的; 第三部分 附则

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制度或文件,以本 制度为准。附表三:

招待费说明表备注:此说明表大小与报销单的大小一致。

9.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九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

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0.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十

第1条 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派差人签发“派差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有权给下属派差,由派差人的上级批准。特殊情况下允许口头派差。

第2条出差人员持经批准的“派差单”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第3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写出“出差说明”,简述出差经过和每天的工作,贴附于报销单后,派差人、审批人凭此审批,由派差人注明“完成任务”、“部份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评语,否则,不予报销。

第4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论是否借支差旅费,回公司20天内仍未报销的,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财务部门不再办理报销,一切费用自理。已借支差旅费逾期未报的,从借款次日起按所借差旅费日千分之一收取资金占用费,并和借款额一起从工资中扣回。

第5条报销单据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粘贴整齐,保证原始单据整洁、清楚,报销单据项目齐全,有涂改痕迹的按无效单据处理。

第6条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就近办理私事的,得事先经派差人批准,而且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时,被批准超限的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办私事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自行负责,公司不给任何差旅费补助。

第7条 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第8条凡12点以前离开出差地点的,当天不给报销住宿费;下午6点以前离开出差地点的给半天住宿费,下午六点以后离开的,可给全天住宿费,晚上零点以后住宿的,当天可给半天住宿费。

第9条员工晚上加班,超过二十三点后,可乘坐出租车回家,其费用经部门经理签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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