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年底总结范文(通用4篇)
1.养老服务年底总结范文 篇一
2015幼儿园大班教师年底总结(1)
本学期的教育工作在园领导的大力关心和帮助下、在家长的积极配合以及班上人员的努力下,安全顺利的完成了计划中的每一项任务,现将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本学期我继续担任大二班的教师,作为一名教师,我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关心幼儿,爱护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幼儿。
在教学工作中,我能根据教改的新要求,按照新《纲要》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根据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符合幼儿接受能力的主题教学计划,认真上好、备好每一节课,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活动中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同时,也不放松对幼儿的常规及品德教育,使幼儿从小就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本学期我班幼儿的出勤率较高,幼儿们都能坚持不无故请假,按时来园。在教学中,我们根据课程的需要和新《纲要》的精神,着重开展了主题区角活动。融入新《纲要》中的新观点、新看法,和以往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有所不同,在我们的尝试和探索中找出符合本班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受到幼儿喜欢的活动内容及方式。在我们努力和探索下,幼儿逐渐将区角活动融入到一日生活各环节中,一有空就主动进入区角活动,这不但使幼儿巩固及加深对所授知识的理解,增加幼儿的动手操作能力及探索的机会,也使得幼儿随时都能找到事情做,不因无所事事而争吵、打闹,使我班在幼儿出勤率居高不下时,依然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各项教育活动。
其次,我还积极参加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团体操排练、表演,教师自制教玩具我都尽心尽力的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在园领导的关心和班组成员的相互支持下,我顺利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我将再接再厉取长补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的工作,信心百倍的迎接下学期的挑战!
2015幼儿园大班教师年底总结(2)
我们班是一个活泼向上的集体,在集体中53位小精灵,都有着其独具的特点。聪明活泼的xx,顽皮好动的ss,他们的一举一动无时不刻不在牵引老师的目光,孩子们一天天成长,一天天的进步,我们三位老师感到无比的欣慰、自豪。有过辛勤的汗水,才会有收获的喜悦。
本学期,我和冯老师以新《纲要》为指导,积极配合,科学施教,围绕园务工作及班级实际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有利的促进幼儿综合素质发展,特总结如下:
一、加强幼儿日常生活、常规及自我保护教育
幼儿在幼儿园生活的愉快、舒适、才能令家长满意放心。我们的工作方能顺利实施。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合格、健康的体格。我们老师相互配合,合理安排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和内容,保证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并努力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游戏活动,如:开展跳绳、拍球等活动。为了让幼儿对天气的变化有初步的感受,并学会主动增减衣物,隔毛巾、照顾自己。
培养幼儿良好的常规习惯,就是让幼儿学会自律。教师榜样作用尤为重要,日常里,我们坚持说普通话,与幼儿交谈时主动使用文明语言,注重仪表整洁、文明举止。教师的互助、礼让都给幼儿以深刻积极的影响。同时,组织 我为集体争荣誉的谈话,开展了以小组为单位的评比活动,使幼儿认识到自己言行直接影响着本组的荣誉,因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在奖励方法上也作了改变,从传递送小红花变成了幼儿喜欢的粘贴画和小印章,孩子们被这些美丽的图案吸引了、兴趣更浓了。幼儿行为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幼儿将逐步走出幼儿园,走向社会,社会中隐形的危险因素势必对幼儿造成伤害。为了减少、防止伤害,我们对幼儿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如结合幼儿追跑、推拉现象展开现场讨论,进行了我该怎么办灭火好方法等谈话活动,时刻提醒幼儿意外就在身边,将自我保护注入到幼儿生活经验中,为今后学习生活打下良好基础。
二、大胆尝试探索,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教育就是向幼儿施加积极的影响,在开展各类教学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充分发展幼儿感官,在做中学、在玩中学,在游戏性体验中获得发展。
在全面学习和贯彻新纲要实践主题探究课程中,我们积极尝试将重心移向了如何在科学活动中培养幼儿探索能力的研究。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兴趣爱好不断生成出新的教学内容,如汪老师开展的《小小工具用处大》,陈老师接待区网片活动《奇妙的云》及区双优 评比活动《燃烧的秘密》等为幼儿创造了广阔的探索空间,充分尊重幼儿,鼓励幼儿,有效的提高了幼儿科学探索的兴趣和能力,深受幼儿的喜欢,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实践积累经验。
早期阅读一般是指未入学的儿童凭借变化着的色彩、图像、文字或凭借成人形象、生动的读、讲来理解读物的活动过程。由于本班幼儿即将面临进入小学,进行早期阅读是非常必要的。在全班开展了如何创设阅读情趣,激发幼儿阅读兴趣 的个人专题研究。从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变幼儿被动学为主动学,充分发挥师生互动作用、开展多侧面的活动形式三方面入手通过一学期尝试,幼儿对早期阅读有了较为浓厚的兴趣,阅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学期观摩活动中幼儿大胆表述、丰富的词汇、完整的语言给老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美术活动中,我们将训练的目光从简单的构图、着色转化成幼儿自主想象。在教学上打破了以往步骤、示范教学法,让幼儿自主去观察,教师只是一个引导者鼓励幼儿大胆的进行构图,对于幼儿的作品经常给予肯定。在这种氛围下,孩子们的绘画的技能技巧及色彩的运用有着很大的进步。在本次六一亲子作品画比赛中我班有十一个幼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对《主题课程》学习、尝试,让我对如何让幼儿在支持中学习、探究有了更多的理解。如何让幼儿主动发现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幼儿的学习是在主动与环境互动中构建的,教师要努力转变角色定位,做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三、架起家园合作教育的桥梁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家庭作为儿童教育过程中的特殊力量,更是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新《纲要》也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远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由此可见,家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利用《家长园地》有效阵地,除了向家长介绍幼儿园教育的主要任务、要求和内容,宣传育儿知识;还向家长展示近期主题网络图,每周还在《家长园地》中留有一席之地,帖上一张小帖士,在上面有本周需要家长配合的一些事项。如亲爱的爸爸妈妈本月主题,吃的学问多,我们班将增设一个食品店进行角色游戏,请您帮助我们收集了食品袋、水果及干果。这样一来变成了一张充满亲切话语的小贴士,贴近了家长的心,许多家长都会在百忙之中乐于满足孩子的要求。
针对幼儿出现新情况、家长的疑虑,我们进行家访和定期预约谈话,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如我班幼儿杜金宇上学期是一个爱学习、有礼貌的孩子,但是这段时间退步很大,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喜欢疯闹、对老师也没有礼貌。我们便与孩子母亲进行了一次预约谈话。通过交谈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看法,同时共同商量解决办法,最终找出了孩子的原因。被医院确诊过敏性弱听,也就是对分贝高的声音听不见。我们针对孩子的情况,为孩子调整了座位,并给予特殊照顾。家长对我们的工作表示了深深的感激。
为了及时准确的促进家园互动、沟通,我们坚持使用家园联系本,上面记载了幼儿表述每日所学的内容及幼儿在家表现。对有针对性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反馈,并以此为依据,加强个别教育,这项工作受到了家长的重视和欢迎,片片言语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常常有家长在本中写到:幸亏有了这个本子,使我们看到了孩子进步,孩子真的长大了
四、注重个体发展,因材施教
教师工作的原则就是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孩子,并不断的寻找、发掘孩子身上的闪光点,促幼儿在自身水平上得到发展。
蓝潘雅怡是从大二班转到我们班的,刚来时胆子很小、性格内向,不愿与小朋友交往,家长为此非常着急。尽管老师用了很多办法亲近、并帮助他,但是收效不是很大。在一次珠心算活动中,我惊喜的发现孩子在珠心算上有一定基础,于是我们抓住孩子的特点,平时对于孩子的珠心算常给予肯定,增强了孩子的自信心。并推荐孩子比赛,使能力得到了锻炼。通过我们的努力,孩子变的活泼、开朗了。家长在家园联系中包含深情地说:豆豆的进步,是两位老师辛勤培育的结果,太感谢了
但仍有不足之处,我班一幼儿在冯老师的不注意之下受了点伤。且未能及时将情况告知园领导,而造成严重后果,也使得了我们两位老师做一次深刻检讨。
一学期转眼即逝、回顾过去,我们感慨万千。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幼儿的各方面能力得到了提高,教师水平也得到了新的锤炼。在我们班3位老师的愉快协助下,班级的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加大家长的工作和幼儿常规工作的力度,注重个别转化教育,大胆实践探索新的教育模式,用新型教育理念指导实践,促进孩子健康、和谐的发展!
2015幼儿园大班教师年底总结(3)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我们可爱的孩子们就要毕业进入小学了,回顾一学期的工作,大班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在我们年段6名教师的共同努下,已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全体教师在工作上始终如
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以纲要精神为指导,围绕创弘扬民俗文化精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科研活动,切实提高了我们的业务水平。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汇报如下:
教师总结之个人不足之处
幼儿园教师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暑期高中远程研修教师工作总结
一、团结协作,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体现各班教育特色.、开展师徒结对活动。
我们年段有3个班级,有青年教师。基于培养青年教师,为让新教师快速成长的要求。我们开展了师徒结对活动。指导新教师设计教案、试教。并在幼儿园全体教师面前上公开课。在一次次的活动中提高新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团结协作、争创成绩
我们保持年段团队的良好工作氛围,调动每一位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掘她们的特长,更专心、更用心地投入幼儿园工作,团结一致,出色完成各项任务。、齐心协力、相互促进
大班的全体教师在园领导的带领下,团结一心,勤奋踏实,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密切配合,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形成了积极,团结,群策群力的良好风气,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用环境说话。
环境是幼儿园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教育作用愈来愈受到大家的重视。本学期我们继续探讨环境教育的问题,努力创设与教学课程紧密结合的环境,着重体现了幼儿的全面参与性。主题墙的创设也体现了师生互动,主动学习的新的教育理念。各班老师结合教学主题有计划,井然有序的布置主题墙。在家长、幼儿、老师的三维互动,人人参与下,主题墙不再是老师的杰作,更多的由幼儿的想法,幼儿的参与,家长的配合支持为主。主题墙成为互动交流、探讨、知识分享的小天地。、丰富区域材料。
区域活动是幼儿喜爱的活动,本学期各班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调整,更多的提供一些本土材料,废旧材料,并且与教学主题相结合,开展活动。活动后及时展示幼儿作品,并注重发挥幼儿主体性,请幼儿利用区域活动手工、绘画作品布置教室。
三、加大教科研力度,提高研究质量。.深入学习《纲要》。
我们段订在每星期二的中午开教研活动,一起学习专业知识和政治思想,一起听课、评课,一起商量主题活动内容,一起交流工作中的困惑等等。.园内的教学研讨。
幼儿教育的发展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反思,才不会被时代淘汰。组内老师们积极参加集体研讨和分组研讨活动。坚持每个周一的教研活动,每次活动内容安排充足,全组成员参与研讨。每位教师都是教研活动的主人,在每次的教研学习中,大家总是积极参与讨论,各自有独特的见解。年段内形成团结一心,互相帮助,积极讨论的浓厚学习气氛。
这期间,我们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解研究内容,然后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我们确定了从以下四个方面培养幼儿:大班幼儿课堂礼仪的培养、大班幼儿责任感的培养、大班幼儿坚持性的培养、大班幼儿学习习惯的培养。各班对照课题确定研究的阶段内容和途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同时我们的工作中还注重了幼小衔接的交流学习,拓进了幼儿园与小学的不断沟通。为幼儿顺利的如小学打好基础。.提高学历.专业的成长需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除了提高自身学历,老师们也经常上网查询资料,阅读各类教育杂志和理论书籍,丰富知识,提高职业素养。
四、开展多种活动,建立家园互动的科学育儿桥梁。
家长工作是幼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如何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是我们大班组老师最为关心的问题。
对待家长我们始终以平等是基础,沟通是桥梁,参与是行动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的思想,在行动上体现一切为了幼儿,一切为了家长。平时,我们通过班级博客、家长会、家园联系栏、家园联系本、亲子活动等形式,加强家园沟通,共同关心孩子的进步。
在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下,家长逐渐意识到教育孩子不仅是老师的责任,同时也是家长的重要责任。于是,家长们越来越关注幼儿园的教学。
面对成绩,喜悦是短暂的,更久远的是压力,我们感到只有变成绩为动力,才能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学无止境,我们会不断地向书本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其他年段学习。更加科学的组织幼儿一日活动,更加扎实地开展教科研活动,继续发扬团结奋斗的精神,以不懈的努力迎接一个个挑战!
五、努力的方向。、继续深入学习《教育指导纲要》,领会纲要精神,热爱、关心每一位幼儿,有效促进幼儿各项能力的发展。
2、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以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总结经验和撰写论文能力。
3、各班继续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日活动常规常抓不懈,使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进入小学做准备。
2.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 篇二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1
20xx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2
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在敖汉旗司法局的指导下,依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6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诉讼代理1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将一年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党建政治工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经常组织全员参加党建政治学习,才能让法律服务工作者知道党的发展历史并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从而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按照上级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要求,xx乡法律服务所对所业务用房进行了装修改造。室外安装指示牌,室内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服务宣传品发放处,并安装了远程法律服务电视设备等,服务硬件的设置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民。
三、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借助申报全区一级司法所的契机,全面提高硬件设施的同时,也注重对软件质量的提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收案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委派。二是按照“三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制度公开。公开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者法律素质。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业务素质教育,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订阅法律报刊杂志,购置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一是加强自学,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国法律资格考试,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二是通过讨论案情,以案学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考核。着重考察在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案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考核制度的执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一年来,xx乡法律服务所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法律援助6件,民事诉讼代理1件,调解3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年为2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七、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以12.4宪法宣传日、防火宣传、乡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法律六进”、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xx余份。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不足:一是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未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群众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达到从有事信访到有事信法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3
一、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
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实施方案》,提高律师思想认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执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律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律师行业执业监管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律师重点围绕《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围绕方案要求的五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情况。
二、扎实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
认真部署“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强化落地执行,要求各所律师加强个人自学,党支部书记领学,律所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律师深刻检视反思,抓好整改提升。组织律所开展帮扶活动,倡导每名律师帮扶一家企业,为身边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
三、严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
2022年上半年对我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对151名执业律师、6名法援律师、26名公职律师和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称职。
四、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1、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于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进行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
2、发动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展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印发《金安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实施方案》,14家律所纷纷入企业,把法治课堂搬进企业,如: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暨建设施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活动。梁秀玉律师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法条并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基本要义要点、权利和义务。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郭健律师给市区银行机构开展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专题讲座,六安市银保监分局宋波局长、郝大忠副局长、六安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市区银行风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郭健律师就担保制度的难点、热点进行讲解,指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对化解风险提出建议。
安徽徽安律师事务所谭劲松律师深入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五、进一步做好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依据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乡镇(街),实现“一村(居)一律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将“两拥一做”主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敦促各律所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切实把好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创新举措及时梳理总结到位。把主题教育与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基础管理,为更多律师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律师行业集聚发展。
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居)驻一律师制度。敦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于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同联系乡镇(街)的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
三、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工作。
1、建立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2、为律师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四送一服”工作;
3、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4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起草了《根河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讨论稿)》。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普及法律知识,20xx年截止11月共编写和转发新媒体信息34篇,累计阅读量600余人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解答过往群众咨询500余次。联合市法学会、团市委举行了20xx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法治乌兰牧骑送法进基层活动,以演出+法律服务的形式,丰富法律宣传模式。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工作,对我市获得自治区级、呼伦贝尔市级法治示范社区进行复核。
(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完成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注册、年检工作。联网“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网上举报投诉系统”“蒙企通”“蒙速通”,完成注册、入驻工作,依据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系统中提供法律服务。完成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站要求的39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申报资料整理细化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形成了“公法办管理、工作站推进、工作室助力”的工作模式。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形成了“公法办管理、工作站推进、工作室助力”的工作模式;更新完善健全政务服务大厅中关于4K机顶盒远程服务终端中的内容,将心得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内容充实进演示文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基层”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条,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通过“开门纳谏、多方参与、暖心为民”三项举措将进一步融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公证律师等各项业务职能,形成“协同多方力量、搭建一个平台”的便捷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参与支持市残联、环保局等单位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并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存在的法律诉求,现场答疑解惑,共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7件,提供法律建议3条。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5
20xx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相关安排,现就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民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法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顾问团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为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各级司法所借助精准扶贫迎国检、下村检查工作等有利时机,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党政领导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下,确保了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成进度
20xx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目标为:280(人次)。
1、全县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60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法律咨询服务435人次,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60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各乡镇利用各种时机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宣讲活动。目前各乡镇已平均完成6次进村法治宣讲活动。
2、在虫草采挖前后,由局长丁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10场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全县57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全覆盖。
4、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提供咨询447余人次(人员,其中:案件6件,咨询43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9.64%。
5、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实地查看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xx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摸底调查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
6、助力复工复产,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7、持续做好法治扶贫。进一步巩固深化法治扶贫成效,加强与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分团的对接,集中力量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存在问题
1、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个民生实事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法律顾问还需进一步进村法治宣传力度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6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7
年初以来,xx县司法局公律科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帮助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新时代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全县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执业人员职能作用,助推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支撑。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2个,分别是辽宁才德律师事务所、辽宁平成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4人。正常运行的法律服务所正常运行3个,分别是鞍山市xx县台南法律服务所、鞍山市xx县台东法律服务所、鞍山市xx县琴心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9人。一年来,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诉讼案件237件,咨询代书2543件。
xx县公证服务大厅公证人员由市公证处派驻,一年来共办理公证245件,收费210500元。
二、主要工作
1、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宣传,在每个村(社区)显要位置张贴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免费服务电话及服务内容,利用村广播大喇叭进行广播宣传。制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明片,分发到每户村(居)民手中,做到一户一名片,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为群众提供最贴心,最周到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与全县159个村、10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做到全县域法律服务全覆盖,老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享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让这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督促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走访驻村(社区)工作,记好工作日志。充分发挥《鞍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制约作用,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指挥棒作用。县局相关科室及各司法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2、做好年检与注册工作。我县共有公职律师8名、专职律师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名,现均已完成20xx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与注册工作。我县共有律师事务所有2个、正常运转的法律服务所3个,现均已完成20xx年检与注册工作。
3、做好投诉受理工作。积极受理群众投诉,第一时间就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投诉与事实不符,及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如调查中发现问题,则依法依规对被投诉机构,机构负责人及被投诉人做出相应行政处罚,以示警戒,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所的章程,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管理规范法律从业人员,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参与全局制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4个,研究制定查纠整改阶段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和各项专项方案和各项子方案13个,确保教育整顿回头看阶段教育整治任务稳步有序进行。
5、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证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能够正常有序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律师职业行为,从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入手,全面推进公律科各项业务工作,律师执业得到加强,法律服务有了新进展。引导我县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各类基层普法实践、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中都有律师、法律服务者的身影,成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定纷止争的新兴力量,值得“点赞”。
总之,一年来,我们公律科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工作在服务大局能力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律所、法律服务所均达不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律师机构还是偏小、偏少,传统诉讼业务在业务总量中所占比例仍然过大,高端业务、非诉讼业务增长缓慢。提升律所、法律服务所业务技能方面有待提高,加强律所、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能力方面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力争我县的法律监管和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公律科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将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和业务指导,提高法律从业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法律从业者参与社会的公益活动,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中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年轻律师的培训工作。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司法部门各项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律师管理工作与党中央和社会发展保持高度一致。
2、进一步强化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规范管理。遵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本县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行为,防止违反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职业纪律,损害职业形象,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现象发生。
3、进一步严格律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业准入审查。
4、进一步加强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以法律法规、执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我县职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升执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养。
5、进一步依法处理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举报和投诉。
6、进一步严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年检考核。严格按照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考核规定,对本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按期进行考核,规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认真处理有关本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举报和投诉。
7、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层社会、基层人民提供最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8
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开展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律所工作开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保驾护航。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把握基层工作重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灵关镇和穆坪镇正政府协调对接,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携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二)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并派驻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成立1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人民调解组织77个、人民调解员294名。共排查矛盾纠纷1891余次,共调解纠纷579件,调解成功578件,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70场次,共7450余人次参与,解答法律咨询405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条,向全县14个贫困村发放法治口袋7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读本3000余份。
(二)加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全县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咨询。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调整了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流程,同时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张贴防疫宣传资料210余份。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7个司法所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全县累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076件,114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推进公证改革,完善公证工作程序
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结27件公证,共收取公证费10750.00元,接待咨询人数500余人,共收到4名当事人查询档案申请,并按程序免费向当事人复印相关档案资料。
三、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公安局扎实推进宝兴县20xx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印发《宝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工作,选任杨兴等10位公民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积极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加大律师行业管理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条件,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每年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推广和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宝兴特色的“枫桥经验”基层调解组织。二是力争建设灵关、穆坪、硗碛3个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室。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入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9
一、深入推进“两化”建设和示范创建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xx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xx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xx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三、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xx年1月1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112376元。
四、创新便民法律服务举措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xx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10
今年以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第一窗口、第一环境、第一形象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形象更佳”的便民服务窗口。现将20xx年公共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20xx年作风整顿相关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工作提到了党委的议事日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截止12月,便民服务中心召开学习会6次,学习有关文件、机关管理以及行政效能的相关规定,业务培训会2次。并深入各村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为20xx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便民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群众满意、追求卓越”为重点。一是实施事前服务。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和程序进行了解、知晓。二是事中公开。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以及办理时限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事后监督。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
3、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扎实推进。今年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翻新和扩建,按上级要求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规范完成场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齐全,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候区、导引牌等。
4、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送服务。劳动保障窗口开展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活动。针对劳动合同、工资协商等问题和现状进行了现场政策解答以及政策指导。
二、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品位
1、强化协调职能。利用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2、完善制度,提高监控,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坚持以制度管人、引导人。对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文明服务用语》、《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从出勤、执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3、继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重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下功夫。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要做好宣传解释,还要做好答疑和解决,尽最大可能做到群众知晓、群众满意。
三、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1、便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创新,积极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2、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工作流程的监控,发挥政务系统的作用,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快速推动审批流程。改进现有行政服务机制,通过联办来简化审批环节,通过告知承诺的形式,来缩短审批时间,通过审批服务效率的突破来带动便民服务整体效率的提升。
3、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分类设立、职责明晰、功能有效、上下衔接”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村便民服务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订并完善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4、强化政务建设,加快推进审批。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监察监控。一是加快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与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积极推进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三是建立审批平台,加强对审批流程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总的说来,一年来的工作是为新的一年打基础、调思路、谋计划,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20xx年工作措施
1、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窗口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3、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标准化管理。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5、加强并联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11
20xx年以来,公法股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为建设美好宿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有为担当,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职能,深化为民服务。今年年初,我们全新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慧引导和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基于裁判文书大数据的法律咨询,智能分析用户服务诉求,精准匹配和推荐用户需要的法律服务。全面统筹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紧扣群众需求,划分“四区一廊”即自助普法区、营商环境区、智能服务区、窗口服务区以及普法长廊,设置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监督等服务窗口,每天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负责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司法行政其他业务的咨询、引导等服务,一站式地解决群众学法用法问题。
(二)坚持聚焦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
1.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县司法局联合县律师协会,引导全县法律服务者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四送一服”“万所联万会”主动谋划好“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一方面通过组建服务企业发展法律宣讲团、举办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讲座、编印政策清单和发放服务企业发展法律手册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惠企政策举措,推动惠企红利精准高效直达企业。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及企业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以“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为起点,建立“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长效机制。机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帮扶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每月至少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确保每名律师至少帮扶一家企业,每名律师每年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至少两次,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举办法律政策宣讲或法律培训至少一次,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推动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尽快解决、对账销号,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止6月21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39家,开展政策宣讲29场次,发放政策清单350余册,宣传报道“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18篇。
2.推动乡村振兴,护航基层治理。引导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高岭乡汪冲村党总支进行结对共建,多次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汪冲村为乡村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疑难问题,在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推进乡村治理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将法援案件、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村两委换届选举、矛盾纠纷化解、涉农法律咨询等均纳入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巧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送法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宣传,促进基层群众、民营企业和乡村青少年树牢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共赴乡村、学校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宣传共计20余场次,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100余人次。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法律援助工作。联合财政局出台《宿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宿松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全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细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系列送法活动,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对已结案件受援人进行跟踪回访,对法援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不断优化服务,掌握群众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金额达39.5万元。
2.公证工作。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开拓公证领域,积极为公民和组织参与社会经济、民商事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不但认真办理市场摊位抽签、鱼苗放流、房屋拆迁等围绕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公证,而且还融入到民生工程领域。特别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多次上门为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办理公证,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截止6月21日,公证处共接待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182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股室业务工作繁多,每天疲于处理各类业务,缺乏主动谋划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于以往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创新谋划各项工作,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形式进行的宣传的较少。
三、下年工作总体安排
下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1.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优发展。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四送一服”“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各项工作。
2.以行业优势为抓手,实质化推动律师行业向好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方面做精文章。
3.以民生工程为引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上发展。梳理总结,加强培训和宣传,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12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公共法律服务年底总结13
20xx,盈江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德宏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和盈江县司法局的关心和领导下,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20xx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盈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xx,向乡镇司法所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服务事项登记表176本,发放德宏州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宣传册1180份。截至目前,盈江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共计开展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75件(民事9件、刑事66件、涉未成年人20、涉外1件、涉盲1件),开展公证服务115件,调解矛盾纠纷356起,开展法制宣传2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0余份。
二、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法律援助,扶弱助困,确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一直以来都是盈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的重点工作,为扎实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盈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密切联系云南清诚律师事务所、云南昭明律师事务所、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盈江象城法律服务所、盈江新元法律服务所以及盈江县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发放《法律援助须知》1600余份,在盈江县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3个律师事务所15名律师,在盈江县人民法院、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设立盈江县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办理认罪认罚刑事速裁案件182件。为方便人民群众及时、高效、便捷的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在8个没有安置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的边境司法所各安装1台法律机器人。截至目前,盈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共计开展民事法律援助9起,刑事法律援助66起,为援助对象挽回损或取得利益23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有6个司法所没有安装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一台2万元,缺口资金12万元。
(二)在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双面公共法律服务电脑14部,每部9000元,尚欠盈江联杏惠普电脑专卖店电脑钱126000元。
(三)新城司法所、平原司法所新址重建,盈江县人民政府共拨款140万元,但是被盈江县人民政府借去100万元,造成工程停工,致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没有完成创建。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底总结会通知 篇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的通知
各区县餐饮食品监督所:
为认真总结2011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安排2012年相关工作,市餐饮食品监督所决定召开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年##月##日(##)上午9点,会期一天 地点:
二、会议内容:
(一)简要总结2011年全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二)安排部署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三)通报2011年第四季度全市各区县相关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四)相关区县监督所典型经验交流介绍;
(五)参会人员就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措施进行座谈研讨;
(六)领导讲话。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餐饮食品监督所主管所长、主管科长、餐饮信息上报员
四、相关要求:
(一)望参会人员合理安排时,准时参加会议;
(二)各单位总结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并携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4.养老服务年底总结范文 篇四
为了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45号)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障 “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保障“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和内容
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对象为城区具有黄石户籍的老年人,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城区中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城区中的高龄老人、低保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提供养老服务的老人。
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按照养事不养人、不养机构的原则,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真正把政府资助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和社会资本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服务的老人身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培训机构和信息中心的建设,城区国办福利机构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机构,市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信息中心,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城区中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中生活能够自理的按人均100元/每月、介助(半自理)老人按200元/月、介护(不能自理)老人按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年满60周岁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介护),按人均15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年满90周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老人,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不记入城市低保的收入计算范围。
对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且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黄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90岁以上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经济收入来源的证明。
(二)审批程序
审批按初审、复审、核准的程序进行。
1.初审。社区养老服务站收到材料齐全的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公示时间)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养老服务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办事处养
老服务中心。
2.复审。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核准。区民政局收到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自请保姆但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可由本人或亲友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入住福利机构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助条件的老人,由所在福利机构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
(三)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民政局发给服务记录本和补助资金,根据服务本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由区民政局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放到服务对象。
各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及时将本区养老服务补助以及民办福利机构实际床位补助的情况汇总初审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将应承担的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给各区财政局。
(四)管理监督
社区养老服务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养老服务记录,检查服务对象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核查汇总,报区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对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资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国办及各类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2.社区居委会成立的养老服务站;
3.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5.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养老服务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负责制定。
(二)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七、落实政策,加快老年福利机构的发展
(一)经民政部门审批的老年福利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不论国办还是民办,都同等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二)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养老服务业,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业由政府兴办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化兴办转变。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符合规划的养老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审批。对列入规划的已建养老服务设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或改变性质,因国家建设需拆迁占用的,应按照有关拆迁办法给予补偿。
(三)对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新建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的最低价确定;敬老院、福利院等项目用地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其他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免交煤气、水、电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自来水、管道燃气价格按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执行;申请安装水、电、气管线、管道工程的,有关单位应予优惠或减免相关费用;安装使用数字电视所需费用减半收取;要求地籍测绘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按我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
(五)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它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
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对修建老年公寓和敬老院占用耕地,或利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或单位、个人捐赠资金建设城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由职业技能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到2010年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免费提供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就业援助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低保补贴。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养老院、托老所,开展包户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开办养老服务业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七)金融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应积极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信贷支持。对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如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审批。
(八)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机构进行床位补贴,经营正常的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机构,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达到合格等级,经过黄石市民政局严格审查并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书》,按照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床每月4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八、资金来源
对城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高龄老人的补助资金以及民办福利机构的床位补贴资金,由区民政部门汇总、区财政部门初审,报经市财政审定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拨付,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资金,由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承担。
(二)各区财政承担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的经费。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九、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养老服务社会化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市(区)政府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
小组,分管副市(区)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保证全市工作顺利协调开展。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配备人员,加强管理。各区、街道、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逐步实现网络化;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实现应补尽补。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十、本实施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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