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车辆自燃方案

2024-11-15

防止车辆自燃方案(精选4篇)

1.防止车辆自燃方案 篇一

炼油分部防止硫化亚铁自燃指导细则

为规范各单位在设备开盖后,落实防止硫化亚铁自燃的措施,防止检修期间发生硫化亚铁自燃事故,特制定如下指导细则: 总体要求

1.1装置停工检修前,车间领导应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停工方案时,编写防硫化亚铁自燃专篇,并在方案中明确防硫化亚铁自燃给水、给蒸汽的具体位置;对易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的塔、容器、换热器、反应器、管线等设备进行监控,制定内外操防硫化亚铁自燃测温记录表(见附件

1、附件2),在停工检修前告知全体职工和施工人员。

1.2车间要参照《炼油分部塔设备硫化亚铁清洗管理规定》要求,对存在硫化亚铁设备严格进行化学清洗,检查验收。

1.3打开人孔前直至整个检修施工作业结束封人孔期间,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在存在硫化亚铁自燃的塔、容器等设备准备好消防水枪,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1.4 对易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的塔、容器,与其相连的蒸汽管线,不要求加盲板,但要求对关闭的蒸汽阀门挂禁动牌,并绑好铁丝。

1.5 清理出的含有硫化亚铁铁锈的油泥等废弃物,要督促施工单位用塑料袋包装好扎紧袋口,集中堆放在临时专用堆放池,淋水保持湿润,并及时联系安全环保处环保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走处理。填料塔(填料在检修期间不拆出塔外)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2.1 准备工作:

2.1.1塔开人孔前,车间要在操作室准备塑料布、捆扎用铁丝,作为应急封人孔使用。

2.1.2塔打开人孔后,在每段填料层上层抽出位置人孔须接临时喷淋器(机动处制定模版),否则塔各填料段必须备有消防水枪。

2.1.3打水前要检查确认塔内人员、施工机具(电打磨机、电焊枪、照明器具)等撤离,开关箱已停电。

2.2 打水流程要求:打水前检查各侧线塔壁阀是否关闭,打水时必须确保水从塔顶部往下淋,确保水能从上至下淋透填料。

2.3 打水量:塔顶回流和消防竖管同时打水时,按正常运行最大量进行。

2.4 打水时间:每天6:00打水30分钟,11:30打水30分钟,晚上收工后打水1.5小时。(若与实际不符,由安全管理部门协调)

2.5 打水后事项:若塔内有施工作业,6时、11:30打水完毕,打开抽出塔壁阀(视作业层而定)将积液槽的水导出,防止水流向作业点;晚收工打水后不用打开壁阀,让积液槽的水一直往下浸泡填料。最后操作人员做好防硫化亚铁自燃淋水记录(见附件3)。

2.6 日常检查:

2.6.1 车间要对事先确定测温点位置,明确塔内热电偶测温位号。打开人孔后,车间要明确现场测温人孔位置,塔内填料测温方位。装置现场塔外壁测温点位置标识应设置在塔壁无保温位置(如塔壁定点测厚盒、人孔外边沿等)。

2.6.2 落实现场使用的红外线测温仪,确保完好。2.6.3 内操每1小时记录一次DCS监测点温度并在《内操防硫化亚铁自燃测温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外操每2小时在《外操防硫化亚铁自燃测温记录表》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2.7 特殊及异常措施

若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仍难于控制硫化亚铁自燃风险,可采取以下措施:

2.7.1 在施工期间可在塔内作业层上面(包括挥发线),确认上层无人员后,每个人孔用消防蒸汽管给蒸汽掩护,塔顶人孔要见蒸汽。

2.7.2打开人孔后及时拆下人孔螺栓。发生仍难于控制硫化亚铁自燃风险时,除作业层人孔,其他上层人孔用彩条

布包住,防止空气对流。

2.8 应急处理

2.8.1塔冷却后,操作人员发现塔内温度升高每小时超过3℃时、塔内部温度高于45℃或发现塔内冒烟时,要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联系监护人员告知塔内作业人员做好人员、器具撤离,联系外操人员按淋水流程最大量进行打水降温处理;

2.8.2当水喷淋仍不能降温时,要安排人员关闭人孔,开蒸汽阀往塔内通入蒸汽,同时设备外部用水喷淋进行强制冷却,直至温度不再升高为止。

2.8.3当发生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时,要及时向消气防中心及生产调度汇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其它类型塔(已拆填料的塔、板式塔、浮阀塔)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可参照填料塔进行管理,但不要求每天打水三次,只要求每天晚上至少打一次水,并以塔底见水为止。容器类设备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4.1在检修前,车间管理人员要对存在硫化亚铁自燃的容器,选择测温点,用红色油漆笔做好标识。

4.2打开人孔前,车间要充分利用塔类设备使用过的钝化液废液对易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的容器(如:临氢装置的循环机入口分液罐、酸性气分液罐、酸性水脱水罐、分馏塔回

流罐、冷热高压分离器、瓦斯罐等)进行回用浸泡,直至钝化液变为暗黄色。

4.3临氢装置极易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的酸性水罐,冷高分罐等含有大量硫化亚铁的部位,打开人孔后,容器仍可按贮存最大量的钝化剂浸泡。

4.3.1对于钝化液可以溢过顶部破沫网的容器,可通入蒸汽进行煮罐,直至钝化液变暗黄色后,再置换干净容器内钝化液,安排施工单位进罐清理出破沫网和罐底油泥。

4.3.2对于钝化液不能溢过破沫网的容器,可在人孔位置通入蒸汽对破沫网进行保护,或每天6:00,11:30及晚上收工后各淋水一次,并做好记录。

4.4对于所有内部安装有破沫网的容器,打开人孔采样分析合格的当天就要安排施工单位进罐清理出破沫网和罐底油泥。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清理的,每天6:00,11:30及晚上收工后各淋水一次,直至罐底见水。

4.5容器打开人孔后,车间要安排操作人员每隔2小时按事先设置的测温点对容器进行测温。测温发现异常,用蒸汽掩护或用消防水对容器进行喷淋,直至其温度恢复正常。

4.6催化装置沉降器打开人孔前,车间要准备好淋水用的消防水枪,打开人孔通风后,要安排专人对沉降器内焦块淋水,防止焦块自燃,直至器内温度降到40℃以下分析合格后方能被安排进入作业。器内进人作业时,器内焦层仍可保

持少量流水(以不影响作业为准)进行降温。在清焦作业间歇,车间每隔2小时要进行打水降温,并安排消防车在现场待命。冷换设备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5.1在检修前,车间管理人员要对存在硫化亚铁自燃可能性的换热器,选择现场测温点(如换热器进出口短接等位置),用红色油漆笔做好标记。

5.2 在装置打开与换热器相连的容器、塔的人孔后(换热器头盖没开),车间要及时安排操作人员对换热器进行测温。当发现换热器外壁温度升高每小时超过3℃时或外壁温度大于45℃时,车间要及时拆开换热器低点倒淋阀,及时通入蒸汽,防止硫化亚铁自燃扩大。

5.3换热器拆开头盖后,要马上安排抽芯,拉离现场,无论设备是否存在温度升高,都必须对换热器壳体内侧、换热器管束及时进行喷淋,然后及时安排施工人员清洗干净。管线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系统的低压瓦斯及酸性气管线,打开管线法兰后要及时通入蒸汽进行掩护或喷淋水,确保管线内油泥、铁锈保持湿润。在油泥、铁锈干燥前车间要及时安排施工人员清理干净。对吹扫口吹出的铁锈杂物,停吹扫蒸汽后,必须马上清理。在管线清理期间,车间要重点对管线弯头内部拐角、管线盲肠等部位要特别加强监控检查,发现管线温度升高,及时通

入蒸汽或喷淋水。反应器卸剂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7.1对于加氢反应器内构件(如防垢蓝等)从干燥的反应器内取出后,及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碱水立即喷淋,防止硫化亚铁自燃及发生连多硫酸反应。

7.2 卸加氢反应器内催化剂时,反应器内保持氮气状态下作业,要重点防止反应器内空气对流,在卸剂后期打开卸料口后要对反应器顶部人孔采取封口措施(该封口具备随时方便打开),但要与器内作业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反应器内温度难于控制时,要及时封卸料口,器内人员及时撤离,继续通入氮气置换或者打入反应器清洗所用的碱水。卸剂时要采用硬管卸料,卸料控制板要密封,卸出的催化剂若温度升高,在装桶后,要及时加入事前准备的干冰,及时封口。

7.3 干气提浓装置检修时,吸附器内介质置换干净后要保持氮气状态,防止硫化亚铁自燃。

2.车辆自燃应急演练总结 篇二

6月30日,莆田市国资委联合市公交集团、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在市公交南站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现场50余名公交系统员工参加了观摩演练。

演练模拟公交场站两辆新能源公交车碰撞后,突然冒起浓烟、自燃起火;司机紧急停车疏散车上乘客,随车拿出干粉灭火器先期紧急灭火。在场员工按照应急预案设置,分赴各自位置,协同配合开展灭火。但因火势太猛不断蔓延,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向事故现场处置小组汇报情况,随后配合赶到的消防队员,迅速将火扑灭。

据现场演练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值夏天高温天气,对新能源公交车是一个考验,这次实战演练提升了公交系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了公共交通领域安全防线。

3.车辆自燃的预防与措施 篇三

朱劲武

(1.北京利达海鑫灭火系统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联系电话:***; 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300382)

摘要:文章介绍了预防汽车自燃应把好三道关及定期自查,严防自燃事故“六不要”和正确选择灭火器、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如何使用灭火器及检查与保养。关键词:车辆、自燃、短路、漏电、漏油、预防、自查、灭火器、自动启动灭火装置、使用、检查与保养。

炎炎夏日,坐在有空调的汽车里不用挤公交车是件幸福的事情。但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舒适的同时,也必须考虑车辆的保养和安全问题,否则,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一般来说,每年的7、8、9三个月是车辆容易发生自燃事故的月份,据统计,车辆机械故障和电气故障是车辆火灾最主要的原因,大约75%的公路车辆火灾和60%的非行驶类车辆火灾都是由此引起的。从起火部位看,60%车辆火灾发生在发动机舱、传动装置和车轮附近,这些部位的火灾危险最大。车辆火灾造成的人员死亡已超过公寓火灾,是非居住建筑类火灾死亡人数的7倍;2010年7月全国发生了几起公交车和小车自燃,造成了人身财产的重大损失。特别是2009年6月5日,成都市9路公交车发生放火案件,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伤的重大事件,公共交通车辆消防安全防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有关产品的标准和规范正在立项中。本人撰写本文,就是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汽车自燃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掌握几种预防知识和应对车辆自燃的方法。

一、预防汽车自燃应把好三道关及定期自查

1、汽车自燃无外乎电路短路、高压线漏电、油路漏油这三个原因,尤其以油路起火最为普遍。预防汽车自燃,要保证行车安全,必须把好这三道关。汽车一旦出现燃油泄漏,混合气体达到一定浓度,再遇到电路短路、高压线漏电产生火花,自燃事故就不可避免。其次,汽车车龄长,线路老化,高温烘烤下线路外

表绝缘层易软化,易生成短路;汽车长途行驶,超负荷装载,发动机各部件长时间不停运转,加上天气酷热,发动机通风设备不好,也易造成电源线路短路,自燃事故将频繁发生。

2、在日常使用中,每隔1~2个月,要在白天和晚上各检查1~2次,在汽车发动的情况下,揭开发动机引擎盖观察几分钟。白天主要检查油路管道是否有漏油现象,地面是否留有漏油的痕迹;晚上主要检查电路和高压线是否有跳火现象存在。特别是车龄长的车辆更应特别注意和检查,每月必须检查1~2次,每天开车前应留意地面是否有漏油的痕迹。若各位司机能自觉自查自己的车辆,便能有效减少车辆自燃火灾发生。

对于在汽车发动机机舱安装有干粉灭火装置和车箱内安装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的汽车,应每个月定期检查灭火装置1~2次是否处于正常伺服状态,贮压装置应检查是否出现压力泄漏现象

二、严防自燃事故“六不要”

防止车辆自燃,除了做好日常保养外,高温条件下还要牢记“六不要”:

1、不要轻易改装汽车。如果一定要改装,要找专业人员。电路改装或增加设备时,电源线一定要包好,防止漏电。

2、千万不要将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等放在车内,更不要将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放在车内。

3、应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救生锤、急救箱等物品,一旦发生自燃事故,就可以及时处理和逃生。

4、不要让汽车长时间暴晒,长途行驶时,一般2~3小时就停车半小时,打开发动机引擎盖板让车散热。

5、停车的时间也要注意,千万不要将车停放在易燃物附近。

6、在车辆检修和擦洗时,注意千万不要将油棉纱布类等可燃物弃放在发动机附件上,以免开车振动时油棉纱布类可燃物落在高温排气管上,引起火灾事故。

三、自燃时应尽量减少损失

在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汽车有焦味或冒出浓烟,应立即将车靠路边停下,拉手刹,对于安装有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的汽车,应立即手动紧急启动灭火装置后,关闭电源,迅速离开燃烧的汽车,并快速取出灭火器,对发生燃烧部件灭火,避

免爆炸,然后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求救。一旦发现火势难以控制,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首先要保证人员的安全。另外,给车辆上自燃险也是非常必要的。

四、正确选择和使用灭火器及自动启动灭火装置

汽车自燃主要是电路短路、高压线漏电、油路漏油这三个原因引起的,火灾如发生在发动机部分,这类火灾主要为B类(可燃液体)火灾。从开始冒烟到发生大火一般需1~3分钟。要扑灭这类火灾,小车一般采用手提式灭火器;大型公交车、旅游车除采用手提式灭火器外,有条件的也可安装小型固定自动灭火装置自动或手动启动灭火。

1、手提式灭火器选择与使用及检查

(1)、小车自燃火灾建议采用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既可灭A类火,又可灭B类火,型号建议采用ABC干粉灭火剂,重量为1~4㎏,每车配一具。

大车自燃火灾,如:货车、公交车、旅游大巴车,建议采用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剂重量为4~8㎏,每车配2~3具。

(2)、手提式灭火器应每月定期检查1~2次,主要检查手提式灭火器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内,若跌出绿区应立即进行更换或维修。手提式灭火器按规定每年应送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3)、车辆司机平常应了解车辆上有何种消防器材,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及存放位置。

(4)、手提式灭火器操作方法如下:手提式灭火器灭火药剂喷射时间一般10~14秒。当车辆某处突然冒烟和产生明火时,应立即将车靠路边停下,拉手刹,关闭电源,快速取出灭火器。离明火处1~3米时,拔去保险销,一手握紧喷嘴(MFZL4~8型号有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灭火器阀体具有点射功能,根据火源分布情况,可采取连续喷射和点射操作方式,迅速左右摆动喷嘴,逐渐向火源接近,切勿残留明火,以防复燃

2、汽车车箱自动启动灭火装置选择与使用及检查

汽车车箱内发生火灾,绝大多数是火灾嫌疑人因各种原因,有意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油漆稀料等可燃液体上车引起的,故意将可燃液体倒入车箱内,这类火灾多为B类(可燃液体)和A类(固定)火灾。车箱内纵火火灾一般在十几秒钟内就可酿成火灾。扑灭这种火灾只能在车箱内宜安装环保型气体灭火

剂或水系灭火剂自动启动灭火装置。

(1)汽车车箱和发动机机舱采用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应具备如下技术要求:(a)扑灭汽车车箱和发动机舱内A、B类火灾时间短;

(b)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探测启动和手动启动控制装置两种功能;(c)适用于移动状态和静止状态灭火;

(d)汽车车箱内或发动机机舱内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灭火装置时,第一台和最后一台自动启动灭火装置滞后时间应小于等于2秒;

(e)装置日常定期检查和维护,宜简单、快捷、明了、直观,从检查有关参数便知道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f)使用温度宜为-10℃~+75℃.(2)汽车车箱内、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种类选择

(a)气体灭火装置只适宜相对密封状态的车箱内灭火,有如下特点:一是灭火速度快,能在相对密封状态下,10~45 s内将以上两种A、B类火灾扑灭;二是洁净,不会危及到人身安全;缺点是灭火后有零星小火易复燃;一旦误喷对人体或车箱内的物品设备没有任何影响,很短时间内可回复营运。二氧化碳手提式灭火器或装置不能用于有人的汽车车箱内火灾灭火。气体灭火装置在发达国家汽车车箱内应用较多。

(b)超细水雾或水喷雾或水系灭火剂灭火装置有如下特点:灭火时间较长,一般在100~200s之间可扑灭A、B类火灾,不会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灭火后不易复燃;寒冷季节应添加防冻剂;应定期更换灭火药剂。超细水雾只适宜相对密封状态的车箱内灭火。

综合上述分析,建议汽车车箱内宜采用气体自动启动灭火装置但不包括气溶胶灭火装置和超细水雾或水喷雾或水系灭火剂自动启动灭火装置。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汽车灭火,若误喷时将产生火花,将容易产生B类火灾。

(3)检查与保养

(a)自动启动灭火装置是一种新型的高效灭火装置,自动化程度较高,贮压式灭火装置密封性能要求很严格,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性维护、检查、以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b)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装置的工作原理性能参数,动作程序,以

及各阀件的结构原理,拆装工艺,安装后应要求制造厂家进行培训。

(c)在使用时至少每月对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装置中采用贮压式灭火容器,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内,若压力表指针降至红区,应立即送厂家维修;检查装置中的容器、管道的吊架、挂钩或压板及各零部件是否稳固,并做好记录。每年的7~9月份,每月应增加检查次数。

(d)每年至少对装置进行一次自动探测启动和手动启动模拟启动试验,结果应符合如下要求:自动探测启动达到规定温度,装置能自动探测、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能自动启动装置;手动启动:手动按下装置启动按钮,能立即启动装置,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e)装置超过维保期应及时送制造厂家维修。在保养、检查过程中,若存在疑难问题,应与制造厂联系,协助解决。

3、汽车发动机舱自动启动灭火装置种类的选择

汽车发动机舱具有内部空间狭小、油电线路复杂、行车时温度高、振动大,为非密封容积舱。零部件主要为金属,只有少量橡胶管道和塑料零件,发生的火灾主要为可燃液体B类火灾,少量为可燃固体A类火灾。依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宜采用ABC超细干粉或ABC干粉灭火装置。

汽车发动机舱采用的干粉灭火装置,应具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与保养与汽车车箱内的灭火装置中应具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与保养的内容基本相同。

收稿日期:2011-03-08;修改日期:2011-07-12 第一作者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17号北京利达海鑫公司

作者邮编:100176 电话:*** 第二作者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南河工业区

4.防止车辆自燃方案 篇四

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

目录 目的....................................................................1 2 依据....................................................................1 3 适用范围.............................................................1 4 术语定义.............................................................1 5 组织机构.............................................................2 5.1 跑道安全小组.............................................2 5.2 对跑道安全小组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4 6 培训要求..............................................................6 7 运行要求..............................................................7 7.1 进出跑道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7 7.2 人员要求........................................................7 7.3 车辆要求........................................................8 7.4 进入跑道的申请.............................................8 7.5 实施跑道作业.................................................9 7.6 退出跑道.......................................................10 7.7 其他要求........................................................11 8 特殊情况的处置.........................................................11

1目的

为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发生跑道侵入事件,确保机场运 行安全,制定本规定。

2依据

本规定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国民用航

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照,《中国民用航空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 号)和国际民航组织《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DOC 9870)的有关条款制定。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在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机动区的活动和管理。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和其他驻场单位及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4术语定义

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该区域包括机场的跑道以及滑行道位于适用的跑道等待位置和实际跑道之间的部分、跑道 中线两侧各75m范围内的土面区、ILS敏感区、ILS临界区和跑道 端安全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

跑道侵入: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者人员误入 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的情况。1 机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但不包括停机坪。

活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车辆: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含机动车牵引的航空器活动区专用设备)和非机动车。

ILS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一个规定的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区域,以防止其对ILS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ILS敏感区:是临界区延伸的一个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的停放和活动都必须受到管制,以防止可能对ILS空间信号的干扰。组织机构

5.1 跑道安全小组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成立跑道安全小组或者由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跑道安全的管理工作(以下统称“跑道安全小组”)。5.1.1 跑道安全小组的组成

跑道安全小组应当包括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驻场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机场运行有直接关系的单位。5.1.2 跑道安全小组的职责

跑道安全小组的主要职责应当包括: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本机场跑道侵入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制定防止车辆、人员侵入跑道的方案和措施,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

(2)研究分析跑道侵入防范形势,收集跑道安全有关信息,评估跑道侵入防范工作状况;

(3)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对跑道侵入防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解决跑道侵入防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检查机场各类目视助航设施,便于航空器、车辆驾驶员和其他人员辨认和使用;

(5)制定本机场发生跑道侵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6)研究提出本机场跑道侵入防范培训和考核规范,开展防止跑道侵入的教育和宣传工作;

(7)研究适合防止跑道侵入的新技术、新方法在本机场的应用。

5.1.3 跑道安全小组工作制度

跑道安全小组应当至少于每年冬季和夏季来临前召开会议,研究跑道安全相关工作。

当机场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跑道侵入不安全事件时,跑道安全小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查找跑道安全风 3 险,制定相应的缓解或应对措施。

跑道安全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落实跑道安全小组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5.2 对跑道安全小组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

5.2.1 对机场管理机构的一般要求

5.2.1.1 机场管理机构应保证跑道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广使用保障跑道安全的新技术和先进的设施。5.2.1.2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及人员实施严格管控。在机场开放运行期间,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

5.2.1.3 机场管理机构应该按规定设置跑道和滑行道的目视助航设施,提供与航空情报资料中公布的、与实际天气情况相适应的目视助航设施服务,同时应避免发生歧义和引起误导。有Ⅰ类精密进近运行条件的机场,应该尽可能安装使用跑道警戒灯和停止排灯。5.2.1.4 机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目视助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目视助航设施始终处于适用状态。保证各类标志物、标志线的清晰、有效和颜色正确,保证助航灯光系统和各类标记牌的光强、颜色、完好率、允许的失效时间等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保证各类目视助航设施的齐全、有效和意义明确。4 5.2.1.5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当地航空情报服务单位及时提供涉及跑道安全相关信息变更的原始资料,以便其及时修订或发布相应的航空情报资料。

5.2.1.6 涉及不停航施工的标志、标记牌和标志物应齐全、清晰和规范。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内的区域进行的任何施工作业,在航空器起飞、着陆前半小时,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包括填平、夯实沟坑,将施工人员、机具、车辆全部撤离施工区域。相关的跑道和滑行道,经机场场务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开放使用。

5.2.2 对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一般要求

5.2.2.1 对于跑道容量的提高程序,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制定恰当的缓解措施。

5.2.2.2 管制员发布给车辆驾驶员的指令和许可应当规范、标准,尽可能避免发布条件性许可。

5.2.2.3 管制员应当对许可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和人员加强监督;

5.2.2.4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商机场管理机构确定用于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驾驶员和管制员之间的规范的通话用语,以及各类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车辆的呼号。

5.2.3 对跑道安全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

驻场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场单位与机场管理机构签定的 5 安全运行保障协议中,应当明确防止车辆和人员侵入跑道的相关要求,并加强本单位防止跑道侵入的管理和培训。

6.1 跑道安全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当将防止跑道侵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和考核制度中。

6.2 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如确需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时,应当有符合条件人员的陪同,并听从陪同人员的指令。

6.3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组织塔台管制人员开展机场现场培训,熟悉机场运行环境、各类目视助航设施。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开展机场运行环境、目视助航设施的培训和考核。

6.4 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适时组织飞行人员、塔台管制员、机场场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和交流,研究讨论防止跑道侵入工作。7 运行要求

7.1 进出跑道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的建立

7.1.1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商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建立车辆、人员进出跑道、滑行道作业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积极配合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确定车辆、人员与塔台管制员之间联系的规范通话用语和各类进出跑道、滑行道作业车辆的呼号。

7.1.2 涉及跑道、滑行道巡视检查的,其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至少应当包括:

(1)每日巡视检查的次数和时间;(2)跑道、滑行道巡视检查和通报程序;

(3)机场巡视人员与塔台管制员之间联系的规范通话用语和各类巡视检查车辆的呼号;

(4)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程序等;7.2 人员要求

7.2.1 未经塔台管制员许可,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

7.2.2 任何人员、车辆进入跑道、滑行道时,应当直接报告塔台管制员,并在塔台管制员限定的时间内退出跑道、滑行道。退出后,应当直接报告塔台管制员。

7.2.3 塔台管制员、作业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通话用语进行联系。7 7.3 车辆要求

7.3.1 进入活动区的车辆的车身应当喷涂单位名称和标识,在顶端安装符合标准的黄色障碍灯并在工作期间始终开启。

7.3.2 进入跑道、滑行道的车辆、人员应当配备无线电通信设备,以便与塔台保持不间断的无线电双向联系。有中间巡视检查任务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载无线电通信设备,巡视人员还应携带便携式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手机,以便下车检查和应急需要。有条件的机场,还应当视情为巡场检查的车辆配备甚高频无线电通信监听设备,以便在巡视检查过程中监听塔台管制员的陆空通话。

7.3.3 进入跑道、滑行道的车辆应当具有明确的车辆呼号。车辆呼号应与该车执行的主要任务相关,如执行场道、助航灯光、驱鸟、消防和应急相关任务的车辆呼号可分别为“场务”、“灯光”、“驱鸟”、“消防”和“应急”等。

7.3.4 对跑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车辆应配备机场平面图,图中应标明作业路线、进入或退出跑道的位置报告点、主要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办法。

7.4 进入跑道的申请

7.4.1 在申请进入跑道前,相关人员应当对车辆状况、通讯工具和其他应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适用。

7.4.2 车辆及人员进入跑道作业前,应当向塔台管制单位申请,报告呼号、当前等待位置、预计行驶路线、预计滞留时间 等信息,并确认跑道运行方向。

7.4.3 作业车辆及人员在等待位置就位并完成通报后,塔台管制员应当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安排进入跑道作业的时机。

7.4.4 塔台管制员发布进入跑道许可时,应当明确车辆及人员具体进入和撤离跑道的时间和路线,并检查其复诵。

7.4.5 得到塔台管制员的许可后,车辆及人员方可进入跑道。7.4.6 塔台管制员应当及时对该跑道使用状态进行标识。

7.5 实施跑道作业

7.5.1 进入跑道的工作人员进行下车作业或者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与塔台保持联系,离开车辆的距离不得超过100米,并确保车辆处于运行状态。

7.5.2 采用驾车方式检查时,除驾驶员外车辆上应当至少有一名专业检查人员。驾驶员应当对跑道运行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的观察。

7.5.3 跑道上巡视检查方向应当与航空器起降方向相反。7.5.4 作业或检查人员在对跑道实施作业或检查时应当始终开启车辆顶部的障碍灯和车辆大灯。

7.5.5 当塔台管制员要求作业或者检查人员撤离时,人员及车辆应当立即撤离至管制员指定的位置,并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撤离后,要及时通知塔台。再次进入跑道之前应当再次申请并获得塔台管制员的许可。7.5.6 当作业或者检查人员发现通信联系中断时,应当立即撤离跑道。

7.5.7 塔台管制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及时报告并掌握其工作动态。

7.5.8 塔台管制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和车辆立即退出跑道。

7.5.9 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跑道安全的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时,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塔台管制员。塔台管制员应当予以配合,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处置。

7.5.10 当塔台管制员发现与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通信联系中断时,应当立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7.5.11 塔台管制员要对跑道上作业和巡视检查工作进行相关记录,记录应当至少保留30天。

7.6 退出跑道

7.6.1 在塔台管制员限定的时间内,或当塔台管制员要求其撤离时,车辆及人员应当立即退出跑道。管制员指定撤离位置时,车辆及人员应当撤离至管制员指定的位置。

7.6.2 车辆及人员退出或撤离后,应当及时向塔台报告。7.6.3 作业或者巡视检查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当向塔台管制员报告飞行区场地情况,并将工作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作人员姓名、飞行区场地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7.6.4 塔台管制单位应当在收到该跑道已作业或者巡视检10 查完毕并可以正常使用的报告后,方可使用该跑道。

7.7 其他要求

7.7.1 在实施机场低能见度程序运行时,不得对跑道、滑行道进行常规的巡视检查。

7.7.2 对于多跑道机场,不得同时对多条跑道进行巡视检查。7.7.3 有条件的机场应当对塔台管制员与地面车辆的无线电通话进行录音,录音应当保留30天。涉及事件调查的录音,按照事件调查单位的要求进行保存。特殊情况的处置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针对车辆及人员在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内发生的以下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或预案:

(1)车辆故障无法及时脱离;(2)通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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