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清单

2024-08-31

医院设备管理清单(8篇)

1.医院设备管理清单 篇一

收费一日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 定住院病人收费一日清单制度。

1、我院向住院患者免费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一日清单应当逐项列明患者一天中所得到医治的所 有项目、药品及其价格明细内容,以及入院以来的医药费用 总和。

3、热情接待患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询问,并耐心细致 地解答。

4、为了切实做到让住院患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病区和住院处应对住院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 审核,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未使用到住 院患者身上或未发给患者的药物,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5、住院处在办理患者出院手续时,应在结算前打印好 全部费用汇总清单交患者审核。


2.医院设备管理清单 篇二

一、清单管理概述

所谓清单管理表示的是关于企业各种业务、管理以及支持性保障工作, 利用精细化思想, 突破精细化分析评估, 对其核心元素进行充分的掌握, 进而探究元素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先后转变顺序, 确定关键性的控制点, 绘制相关管理图标, 切实保障图标工具的简洁、高效, 进而对业绩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1]。清单管理其实属于一种管理控制体制, 根据相关严密的制度对企业日常运转活动进行组织和协调, 利用各种表单对企业内部繁杂的事务进行清晰、明了的处理, 保障事务的有序进行[2]。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应用清单管理其实就是明确规范一些非成文或者模糊制度的过程。

二、清单管理一般属性

一般来说, 清单管理具有防错性、关键性、执行性、明确性、可查性、高效性的基本特点, 但是融于管理会计体系的清单必须具备额外的独特属性[3]:其一, 专业性。管理清单很好的反映价值创造特性, 这是管理会计的属性, 清单属于企业内部会计进行管理的工具, 这一工具必须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特性[4]。其二, 计量性。融入管理会计的清单一方面存在较多描述类型的项目, 另一方面也具有大量的计量性项目, 存在这种属性的缘由是管理会计存在较多要求进行量化的项目, 量化项目的研究使得规律的把握更加精准。其三, 重要性。在管理会计清单存在部分属性重要或者资金额度巨大的项目, 把握驱动价值的关键性元素, 使得成本效益达到平衡。其四, 相关性。管理会计清单对于项目间的内在关系非常重视。其五, 参与性。管理会计清单的控制痕迹非常重, 控制环节相应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控制活动, 充分体现控制的全员参与性和全程参与性。其六, 结论性。管理会计清单对管理会计达成的目标进行探究、判断、归纳, 继而得出具有规律性质的评价, 有的时候这种评注仅仅存在说服性, 并不具备结论性, 但是依然可以对未来的价值工作进行一定意义的指导。

三、清单管理的应用环境

企业类型不同, 清单管理具体的表现也就不同, 同一类型的企业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 清单管理也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类型的企业, 在其建设初期, 因为发展规模不大, 而企业在日常活动的管控方面比较灵便, 常常依靠管理工作者的经验进行判断, 所以没有太高的清单管理需要。部分大中型企业, 其发展规模较大, 内部组织结构非常复杂, 具有较高的分权度, 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标准, 企业股东以及高层管理者想要更好对经理人具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 因此具有很强的清单管理需要,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环节选定管控模式。在管理较为规范、制度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管控系统中, 尤其是管理会计体系中可以进行推广应用。

四、清单管理应用的利弊分析

在企业内部推广应用清单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 能够明显提高企业的管理竞争优势。但是在其内部过度强调清单管理也有出现负面效应的可能性, 比如, 建立太多的制度, 导致制度过于冗杂, 使得企业的日常工作过于僵化, 降低了工作效率, 加大了管理成本。清单管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比如管理过程中人文情感没有过多涉猎, 更没有过多涉足有效的管理艺术, 无法让工作人员体会到温暖, 由此无法保持管控的长久有效性。为剔除和克服这些不足, 可以提升清单管理的灵活度, 比如, 设立“兜底条款”, 由此可以保障经理人创造和主观能力的有效发挥, 在部分突发事件以及商业机遇方面, 赋予经理人一定的权利, 使其可以开展高效的处理工作。

五、清单管理嵌入管理会计体系的逻辑分析

(一) 必要性

管理会计的特性同清单管理特点存在一定的密切关系以及充分联系, 对管理会计以及清单管理进行分析, 后者存在两项重要的性质, 执行性以及可预见性, 而前者具有战略属性以及价值创造两项属性。对上述四项属性进行两两组合分别可以满足目标统一性要求、过程联合性、性质互补性要求以及操作有效性追求, 上述四项企业需求之间相辅相成、互相关联, 可以为企业目标的实现进行了最有效的保障。

(二) 适当性

现代化国家组织管理的重要方式是清单管理, 清单管理模式已经应用于国家的顶层设计中, 这无疑为在管理会计中应用清单管理奠定政策基础, 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和保障了企业战略的成功, 清单管理则从效率方面给予战略的执行和落实一定的保障。清单管理理念的产生, 能够创建企业的机遇以及优势, 处理企业的不足以及发展面临的困境, 显示特有的竞争优势, 将当前和预期业绩之间的距离缩短, 更好的应对将来的发展趋势以及不断改变的发展环境, 进行测试管理, 给予经营过程以充分的支持, 更好的迎合相关利益主体的需求, 对管理会计清单管理奠定了适当性的基础。

(三) 可行性

在管理会计中嵌入清单管理的工作较为简单, 从技术资源以及组织水平管理方面进行论证, 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较强的可行性。在进行嵌入工作的过程中, 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人力、财力、智商资源以及时间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充分激发管理会计工作者的创新性以及自主性, 同时利用相关IT系统对清单进行处理, 使得工作更加高效、快捷, 以此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 可接受性

在管理会计体系中嵌入清单管理对于企业现在的运营模式、业务程序、信息体系、组织结构和财务管理体系不会构成太大影响, 使其发生变化, 也不会对管理和基层人员各种行为进行改变, 基本不存在职员阻碍, 可接受性较强。与此同时, 在进行嵌入时, 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时间、道德、政策等方面不稳定元素的影响, 但是所形成的风险相对比较容易进行控制。在实施嵌入的过程中, 需要进行相应的投资, 但是嵌入完成之后, 能够显著的提升工作效率。

六、清单管理嵌入管理会计体系路径设计

在对清单管理嵌入管理会计体系相关途径设计的过程中, 应当基于价值链模型, 根据战略的引导进行设计, 分别在主次活动涉及的九项内容 (进货后勤、生产制造、销货后勤、市场销售、售后服务、采购、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基础设施) 中嵌入对应的管理会计手段, 根据图示可得, 相关的管理会计工具并非对应单项工作, 为更好清晰的了解, 在此仅列出单项工作, 进而将十个方面涉及的管理会计用具 (包括平衡计分卡) 嵌入清单管理, 进而促进价值的实现。 (见图1)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 文中笔者首先对清单管理进行简单的阐述, 进而对于清单管理嵌入展开了逻辑分析, 并对使用管理会计清单管理形成的利弊进行了分析, 得出可以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 研究管理会计清单管理适用性, 最后对清单管理嵌入管理会计体系路径进行了设计。

摘要:政府会议中多次提出清单管理, 要求对权利、责任以及负面清单加强管理, 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清单管理, 并在此基础上对管理会计体系中融合性进行分析, 继而对清单管理融入管理会计体系展开探讨。

关键词:清单管理,管理会计,管理会计体系

参考文献

[1]季光伟.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研究[J].财会研究, 2015, 01:46-49.

[2]田高良, 赵宏祥, 李君艳清单管理嵌入管理会计体系探索[J].会计研究201 5, 04:55-61+96.

[3]田高良, 赵宏祥.清单管理融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探索[J].财务与会计2015, 12:69-72.

3.清单计价下合同索赔管理 篇三

关键词 清单计价;索赔;管理;工程项目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0)082-0192-01

1 工程索赔处理

08《计价规范》4.6.1条中规定: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索赔时,应该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提供相应有效的索赔证据,并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同时规定了索赔三要素:索赔理由、索赔证据和约定时间内必须提出。

2 工程索赔成功的关键

实践经验证明,成功的索赔,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建好工程项目。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克服困难,却发现原设计中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提出改进的建议,被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纳,则承包商的索赔可能,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取得业主和工程师的理解和谅解,使得索赔结果比较满意。

2)做好合同管理。这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它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①清晰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从索赔的角度去理解合同条款,抓住所有应有的索赔机会。②随时关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类指令和要求,当实际工作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提出索赔。③编写索赔报告文件和进行索赔谈判时,运用合同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注重谈判技巧,使索赔确定的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有着充分的说服力。

3 加强计划管理

比较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状态,分析寻求索赔机会。如业主的经常失误,图纸不能及时提供、施工条件不能及时提供、设计错误、变更工程量和不可抗力原因等,这些可能都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长的索赔计算是从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和实际施工网络关键线路中分析确定,所以加强计划管理有利于施工索赔。

4 做好成本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核算,总结分析成本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发现属于计划外的成本支出时,提出费用索赔补偿要求。

5 加强文档管理

证据是索赔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败。所以索赔文件必须真实及相关联协调。证明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和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承包商应加强证据的获取,保持完整的工程实际记录资料,委派专职人员整理。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采用计算机进行文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为索赔管理服务。

6 注重索赔谈判

索赔人员的谈判能力对工程索赔的直接影响索赔成败,谈判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款,懂得工程技术,运用管理心理学原理,结合谈判技巧,提高索赔成功的机会。

7 工期索赔原因分析

分析引起工程延误是哪一方的原因,如果是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则不能索赔,反之则可索赔。所以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指定材料、公用网停电和设计变更造成的工作延误才能索赔,施工机械故障检修不能索赔。

1)网络计划分析: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索赔。注意关键线路并不是固定的,随着工程进展,关键线路也在变化,而且是动态变化。关键线路的确定,必须是依据最新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在工程索赔中,一般只限于考虑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一条非关键线路因延误已变成关键线路。

2)工期索赔计算:①计算原施工進度计划工期TC=159天,如图1。②将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指定材料、公用网停电和设计变更造成的工作延误加在原网络计划相应项的时间上,重新计算总工期TC'=168天,如图2和图3。③总工期影响:TC'-TC=168-159=9天。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各项工作延误,并未改变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④受影响工作有:B、D、E、H、F、G,可其中关键线路上有B、D、G、H,B延误2天,D延误3天,G延误3天,H延误1天,共计9天。

图3 施工进度调整工期计算图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培养国际工程管理人才的思路与途径[J].国际经济合作,2007,1:47-49.

[2]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S].2006,11.

[3]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付满妹.论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J].行业管理,2007,

1:13-15.

[5]李跃水,王延树.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几个问题的剖析[J].建筑经济,2005,

10:69-73.

作者简介

4.医院设备管理清单 篇四

医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明南大街 30 050251 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 12 号 沧州市新华路 201 号 山东济南市师范路 25 号 061000 250031 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 382 号 30001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 采集 移植 移植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采集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病肿瘤 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 149 号 150010 研究所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46 号 150086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海南省人民医院 海口市人民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 222 号 116011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10004 36 号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 19 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 9 号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 6 号 570311 230001 530021 310003 310009 310006 315010 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 43 号 570208 江西省南昌市永外正街 17 号 33000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79 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 88 号 浙江中医学院附属浙江省中医 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 54 号 院 浙江省宁波市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宁波市柳汀街 59 号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竹竿巷 310003 57 号 温州市府学巷 2 号 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 1 号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 76 号 325000 400016 400010

第 三 军 医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重庆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 29 400038(西南医院)号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重庆市沙坪坝新桥正街 2 号 400037(新桥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省肿瘤医院 泉州市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福州市新权路 29 号 350001 福州市晋安区凤坂马路顶 91 350014 号 泉州市鲤城区东街 250 号 厦门市湖滨南路 201-209 号 362000 361004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 福州市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350025 总医院 血液科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 111 号 广东广州市中山路 106 号 510010 510080 广东省中山市孙文中路 2 号 52840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妇婴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山大学附

属第三医院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岗石 510317 榴岗路 1 号 广东广州市人民中路 402 号 510180 广州市中山二路 58 号 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510080 510120

移植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 移植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 采集 采集 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移植、采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600 号 510630 510630 510515 510280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613 号 华侨医院)广东省南方医院 广东省珠江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门市中心医院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838 号 广州市工业大道中 253 号

广州市沿江路 151 号(原市总 510120 工会对面)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 250 号 510260 广州市盘福路 1 号 51018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 518036 1120 号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 3002 518035 号 广东省江门市蓬莱路高第里 529020 172 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 1095 430030 同济医院 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430022 协和医院 1277 号 武汉市中心医院 上海道培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三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 26 号 上海市瑞丽路 126 号 上海乌鲁木齐中路 12 号 上海凤阳路 415 号 上海市武进路 85 号 上海瑞金二路 197 号 上海控江路 1665 号 上海浦东东方路 1678 号 上海市宜山路 600 号 430014 200240 200040 200003 200080 200025 200092 200127 200233

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 174 号 200433

上海市新村路 389 号志丹路口 200065 湖南长沙市桐梓坡路 138 号 410013 湖南长沙市湘雅路 87 号 410008 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157 号 650032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金凤花 650021 园6号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云南省肿瘤医院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 295 号 650032 云南省昆明市麻园 1 号 650106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 174 号 650118 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 212 号 650031 郑州市

5.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篇五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编辑

负面清单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中文名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文名

Negative list management mode

经济领域的禁区以清单方式列明

畴 管理模式 目录

1简介

2释义

3模式

准入

背景

内容

措施

4发展

5清单

6挑战1简介编辑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1] 2释义编辑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利用正面清单来确定覆盖的领域,而负面清单则用来圈定在这些开放领域清单上,有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的限制,这种做法也被当下不少国家采用,从而有效利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手段,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保护部分敏感产业。3模式编辑 准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背景

负面清单一词出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所列的9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位列第三,排名仅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之后。

《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内容

2013年9月30日,负面清单公布。清单写明,新闻机构,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目前均属外商投资的“禁区”。在娱乐场所方面,电影院的建设经营受到限制,须中方控股。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也仅限合作的方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属于外资不能进驻的领域。

此前备受关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也在“负面清单”的禁止之列。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色情业,外商也不能在自贸区投资。在体育场馆中,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明确禁止投资。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虽未禁止,却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自贸区总体方案,外商独资的医疗机构获得了准入的机会,中外合作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也将开放。负面清单则显示,医疗机构投资受到三条明确的限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不能超过20年,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至于教育领域,则进一步明确了总体方案的限定。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以中外合资的方式开展。如果外资试图投资非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以及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仅限合作,且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义务教育以及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属于明确禁止的范围。措施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作了大量梳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出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190条管理措施。约占试验区内1069个小经济行业分类的17.8%。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企业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等。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试验区将按照原有办法进行管理。而对于未列入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则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把原来合同章程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4发展编辑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就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发表谈话,他表示,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中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目前为止,我国对外资的管理一直采用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在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订的目录中,列出了我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行业。所有的外商投资和商业投资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负面清单是给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告诉对方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的。那么,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相比较而言,负面清单管理可以简化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同时扩大开放。对外资来说,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对于增强外资信心,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5清单编辑

自由贸易协定(FTA)采用负面清单已经有相当长一段的时间。

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被认为是最早采用负面清单的FTA之一,在美国和新加坡达成FTA之后,这种制度也被亚洲多国所仿效,但各国的做法并不一样。例如在金融服务业领域,美国-新加坡FTA就在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子领域采取了正面清单的形式,韩国-美国FTA则进一步将正面清单拓展至金融服务的投资领域,并以一个混合清单的模式允许双方金融投资领域子项目的开放程度。但日本-墨西哥FTA则将金融服务领域排除在投资之外。一般在FTA中,各国会利用负面清单在服务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做出不同程度的安排,在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往往会引入对本地市场份额的要求,在投资领域则会对业绩有要求,并对高管和董事会成员的国籍做出限制,这事实上来源于双边投资协定。

业内通常认为,知道什么是不允许的,比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更能帮助服务业供应商理解在国外如何开展业务,并且负面清单也适用于未来新出现的服务活动,因为这些新的活动在FTA制定之初可能还没有出现。

但是在看到负面清单优越性的同时,也不能否认正面清单的意义。

知道哪些是不允许做的意义取决于开放的程度,但当某个领域的限制清单就像一本电话本一样厚时,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或许更能帮助商业人士来开展业务。一些行业观察人士认为,带有对现有政策约束可能性的正面清单可以给政府提供重要的自由呼吸空间,当政府只有有限的行政能力,来汇总所有有贸易限制政策的领域清单时,这种自由空间的给予尤为重要,包括子领域的开放,或者是一些对外资参与敏感的产业。6挑战编辑

对于外商来讲,更重要的是负面清单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如果依旧是之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和限制投资类别,那负面清单的价值就大大缩水。

以美国为例,截至目前已经与4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双边投资协定(BIT),最新一起生效的是与卢旺达的BIT。美国在其附录里对核能、采矿、航空运输、通信、金融、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做出了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早期美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BIT都是按照产业大类加以说明,并未列出详细产业中的负面清单。但需要注意的是,与美国签订BIT的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G20成员国一个都没有参与。

此外,试验区内的内资企业如何审批,也尚待明确此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的是三部涉及外资的法律,《公司法》却不在其中,有待厘清。

消除隐性壁垒要与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同步推进,在项目核准、行政管理、公共财政、金融支持等方方面面的配套改革需要及时跟进,否则负面清单无疑画饼充饥,落入与非公36条类似的尴尬境地。[2]参考资料1.

周俊生:负面清单管理应尽早向全国推广

.东方财富网 [引用日期2013-10-12] .

2.“负面清单”海外掠影

.新华网 [引用日期2013-10-21] .

6.清单报价中标后的工程管理 篇六

在正常情况下, 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的工程, 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 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时才能进行调整计算。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 其成本要素的管理重点, 就是在既定收入的前提下, 控制人工费, 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成本的支出。

1人工费的管理

人工费支出约占建筑成本的15%~20%, 而且这一比例还在随市场波动不断变化呈现上升的态势。对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间作出切合实际的预测, 是控制人工费用支出的前提条件。其次主要是从量上加以控制, 重点通过在建工程控制, 也就是在施工过程中, 在完成每一个分项后, 就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 进行横向比较找出问题, 办理相应手续以便对控制指标加以修正, 每月完成几个分项后各自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 考核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材料费的管理

材料费开支约占建筑成本的60%~70%, 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承包人在采购过程中应该降低材料单价, 在上月末将本月施工分项所需材料用量下发采购部门, 在保证材料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采购过程中以工程清单报价中材料价格为控制指标, 确保在采购过程中产生收益。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方面的程序文件, 做到材料堆放布局合理, 减少二次搬运, 具体操作依据工程进度实行限额领料, 完成一个分项后, 考核控制效果。要杜绝没有收入的支出, 把返工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月末应把控制用量与价格实际用量和价格进行横向对比, 对超额使用材料数量要落实清楚, 对存在材料差价的问题应尽快和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对租赁的周转材料依据施工周期, 精确计算使用天数, 不需用时及时返还租赁单位, 减少占用天数。

3机械费的管理

机械费的开支约占建筑产值的8%~10%, 其控制指标主要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出使用的台班数。由于机械一般是承包人自有的或承包人从外边租赁的, 其价格一般不会变化, 因此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量的控制。对于租赁的设备, 作到布局合理, 充分利用, 特别是合理安排大型设备进出场时间, 减少设备闲置时间以降低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做详细台班记录, 对非承包人原因延误的台班应当在当天同发包人办好现场签证手续。月末实际使用台班同控制台班的绝对数进行对比, 分析量差发生的原因。对自有设备或融资设备, 注意日常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提高设备利用率, 保证每天满负荷运转, 少做无用功。

4其他费用的管理

这部分费用在中标后就变成了既定数值, 而在实际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有些费用的浮动余地很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节约管理费用是重点, 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对现场经费等制定实施严密的节约制度。

5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的实际情况或发包人提出某些要求引起设计变更, 同样对施工图以外的内容及停水停电或因供应材料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等都需要办理工程签证。首先应由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做好工程量的确认, 如存在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的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 将需要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落实清楚;其次预算人员审核变更或签证签字内容是否清楚完整, 手续是否齐全;最后施工方案的改变更是对工程量清单造价的修正, 造价人员应及时地编制变更和签证后的变动价值, 反映工程真实造价构成。

6索赔

施工索赔是指由于发包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 致使承包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发包人偿还他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 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 计算准确, 有理有据,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索赔。

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后, 编撰切实可行的企业定额已经迫在眉睫。这需要企业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工程施工阶段要根据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对人工, 材料和机械等做好严格管理, 同时做好设计变更, 施工条件变化, 工程外界因素影响等的记录和确认工作管理, 在实际工程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中注意积累经验, 形成企业自己内部的竞争和管理机制, 只有知己知彼, 有效加强管理, 才能在清单报价中标后适应日益发展的建筑市场需要, 取得期待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朝霞.建筑工程定额与计价[M].第2版.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7:205-229.

7.浅析我国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篇七

关键词: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一、我国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负面清单的文本质量、透明度与开放度。首先,负面清单的文本质量问题。负面清单的文本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负面清单的透明度。在我国2015年版的负面清单中,有部分管理措施表述不清,透明度不够。比如:在限制类行业中,对于M749“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是这样规定:限制投资摄影服务(限于合资),根据字面含义,对于投资摄影服务,只能是合资,但是合资的股权比例如何,负面清单却未作出进一步规定,如果有外商投资者以99%的外资股权与1%的内资股权进行摄影服务的投资,自贸区管委会是否应该批准?这样的负面清单在操作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操作性大打折扣的问题,不利于负面清单的具体实施。

另外,我国的负面清单的行业分类与国际未接轨。我国的负面清单的行业分类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进行的,而国际上,不管是WTO还是包括各BIT、FTA在内的双边、诸边协议,行业分类均是按照WTO《服务部门分类列表的文件》进行的。我国的行业分类与国际不接轨,将必然影响我国以自贸区负面清单作为基础在对外进行谈判的过程中,无法进行行业的对接的问题,进而使自贸区负面清单的试验作用大打折扣,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我国负面清单的透明度。

其次,负面清单的开放度问题。目前我国的负面清单中的特別管理措施过于冗长,开放度不够。虽然我国现行的2015年版负面清单已经经过两次瘦身,较2013年版大大缩短。但是,如果与国际上的负面清单相比较,我国的负面清单的特别管理措施依然过于繁杂。我国2015年版负面清单一共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85条限制性管理措施,37条禁止性管理措施,而美国-韩国FTA中美国的三个负面清单中不符措施总共才不到40条。可见,我国的负面清单要达到国际上的开放度,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二)相关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善。虽然“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目前只适用于四个自贸试验园区,但综观世界各国的经验,我们不难发现,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并不单单只涉及外资准入管理,其发挥作用还需要有相关配套领域的改革,这部分的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比如,在市场监管方面,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惩治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未形成公平的市场秩序。又比如,在认定何为“外资”的标准方面,我国主要以企业注册地为标准认定,而国际上则多采用住所地为标准。这无疑给负面清单的适用增加了障碍。再如,金融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其核心内容则是金融自由化,包括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以及资本项目自由化。但是,仔细研读2015年版负面清单,上述金融自由化的风险疑问尚无详细解读。再如,负面清单大大开放了外资准入的范围,相应地,应该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与反垄断审查制度,但是,我国的这两项制度均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样无疑加大了我国开放外资的风险。以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为例,虽然今年4月出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一定程度上明晰了自贸区管委会与国家商务部、发改委以及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但是,有关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其他内容并未在这一试点办法中得以完善,诸如“关键产业”“关键技术”等重要用语的具体含义和判断标准没有得以明晰,商务部与发改委、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划分、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等都依然保持原有规定,未能在这次试行办法中得以进一步完善。再比如,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深层次的影响是转变政府职能,要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达到最优化的效能,应有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配套实施,而我国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均处于起步试行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这势必会影响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

(三)负面清单所给予的国民待遇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

2015年版的负面清单只涉及外资的设立与变更,并未贯穿外资设立后经营的全过程,同时,负面清单也未涉及外资在我国的间接投资,应该说,这样的国民待遇是有限的,这也势必会影响我国目前负面清单的质量。

二、我国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完善

(一)注重相关配套措施与法律法规的完善。如前所述,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配套措施,相关的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如“外资”“控制”等关键词语的认定,审查的机构具体职责划分、程序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

(二)注重负面清单的用辞,尽量做到准确,可操作性强。我国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即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下一次的负面清单调整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性的语句,描述清晰,尤其对于限制性管理措施,一定要对限制的条件、对象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防止在适用负面清单的过程中产生歧义和不确定性。

(三)以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分类编制新版的负面清单。为了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在我国进行对外谈判时的试验效果,我国应当在新一版的负面清单编制过程中以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编制。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建设。如前所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带来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充分发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效用,就应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五)逐步提升负面清单所给予外资的国民待遇的质量。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下一步改革中,逐步将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适用于外资经营的全过程,并将这种管理模式逐步运用于外资在我国的间接投资。

(六)负面清单内容应充分体现中国自身特点。虽然如前所述,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是为今后我国在国际上谈判作试验,应尽量与国际接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负面清单完全以别国的为蓝本。事实上,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实施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时均充分考虑自身特点。我国也应在制定负面清单时,对于一些敏感行业、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以及一些新兴领域做出适度地保留。

参考文献:

[1] 王中美.“负面清单”转型经验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国际经贸探索. 2014(9): 72-84.

8.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篇八

1、资料交接 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 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 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 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 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 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 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 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

1、相关设施移交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时,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而目前又没有法规 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如物业管理用房,即使旧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移交,但在接 管初期,旧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过装修,投入了一部分的费用,需要旧的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进行协商,增加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难度。

2、物业资料移交难 根据《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公司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 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 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等技术资料;

(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要求物业企业应当在前期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 委会。虽然《条例》对交接内容有规定,但是比较笼统,不能充分地将日后新物业公司顺利开 展公作所需要的资料(如财产记录、设备情况和客户资料等)涵盖在内。另外,由于大部分 前期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选聘或者自己组建的物业公司,开发商不按规定向物业公司移交 相关资料,旧物业公司也就无法在交接时提交完整资料。

3、相关费用处理难

(1)物业管理费账目管理杂乱。旧物业不能详细公布业主交费情况,而一些物业管理 中的费用该支付的没有支付,该公布的不公布,造成收入和费用混乱,又没有监督机构对支 出进行监管,比较混乱,在新物业交接时,各管理项目费用理不清,不能顺利接管。

(2)代收费用的差额问题。如很多老小区,在初始阶段没有一户一表,旧物业公司义 务为居民代收水电费,出现的差额费往往由物业公司承担,这样在交接时,对于差额部分如 何来妥善解决,原有物业公司的权益又如何来保护,解决不好这些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就 容易产生纠纷。

(3)物业费欠缴。现在,物业费收缴率普遍不高,好一点的到 90%,而很多维持在 70%,一些老小区还不到 40%。这样,新旧物业交接时物业费的纠纷就成为一个很大障碍。旧物业 公司在物业费的问题没有解决前,让其退出是很难的。

(4)其他费用,如前期停车费、一些经营性收益的问题也影响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顺利 开展。

新旧物业交接难的法律原因

1、法律规定不完善。从《条例》规定看,有关业主换物业公司的规定在《条例》中比 较少,物业公司不移交有

关事项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政府对物业公司交接监管不力。目前,政府对物业公司交接工作的监管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做好物业公司交接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要做交接的具体指导、防止新老物业的冲突、有关事项的宣传等工作。而从目 前的情况看,政府在物业公司交接中的作用尚不明显。我国法律关于物业交接的规定本身就 少,在这种现实条件下,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就尤为重要。备注: 问:谁能决定选聘物业? 答: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在入住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选聘由开发商组织实施,业主大 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应 当在组织承接验收活动前 10 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社区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街 道办事处。问:选聘新物业公司后,旧物业合同还有效吗? 答: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大会换物业都要依法选聘。也就是说应先解除与原物业公司的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方可组织新物业公司接管。物业合同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 合同有 1 年也有两年、3 年的,新物业公司上岗执勤必须要等旧合同结束方可;不定期物业 合同一般规定“合同到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并在新物业合同生效之后为止”等类似内容。问:新老物业公司承接验收如何操作? 答: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 公司进行承接验收。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 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验收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先做资料 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 料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 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 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开发商 或业主委员会

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 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开发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 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问:查验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资料等不合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项目经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商应进行返修并商定时间复验。经查验合格的,新物业 公司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签署查验合格凭证,并及时签发承接文件。新老物业公司交替时发 现不合格的情况待定。交接双方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物业查验记录一般包括房屋质量查 验记录、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环境工程查验记录,双方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查验记 录表。查验记录表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人签字、查验结论、存在问题、返修意见、跟踪结果等。业主有权要求调阅查验记录。

问:原物业公司何时退出?拒不退出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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