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6

2024-08-01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6(共11篇)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6 篇一

伊春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公路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城乡发展农村经济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提高路况质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黑龙江省公路条例》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多方筹资、保障投入,专款专用、因地制宜、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道、村道。

第二章 体制职能

第四条 管理体制。农村公路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第五条 管理职能。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养护与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上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其管理职能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养护管理考评工作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的初审指导;监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下达生产计划和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管理职能由下设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设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地方养路费的征收管理,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乡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并对村级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村级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要积极投放力量,组织好村民用好“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共同做好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村级公路常年畅通。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行业管理,县乡公路的管理与养护,由市公路管理处根据各路段技术等级、道路状况和交通量等实际情况,年初下达生产计划,并定期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村级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负责组织队伍或人员进行管理养护,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县乡公路养护要坚持专业养护,常年养护、全面养护和科学养护相结合,每条公路都要设专人进行养护。

第九条 用工实行临时用工制度,面向公路沿线村(屯)及社会招聘养路工、签定临时用工合同,实行效益工资、工效挂钩、联路联质计酬。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

第十条 养护生产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上路作业要着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具)带病作业,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养护生产管理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中心任务,是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方针,通过全面、科学、常年养护和规范化管理、构成畅、洁、绿、美、安的公路交通环境,达到“路面平整、横坡适度、标志齐全、料堆整齐、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的公路养护标准,确保公路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绿化要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种花、宜草种草。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栽、管、护”相结合。农村公路绿化要结合国土绿化统一规划、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本地公路状况,分析掌握路段、桥涵的抗灾能力,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抢修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协调社会力量积极抢修,及时恢复、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第十四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修复,必要时可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进行抢修。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应修建临时便桥、便道或指明绕行路线。

第十五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对农村公路养护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公路法”及有关规定,在公路沿线就近范围内,划定公路养护专用料场。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六条 路政管理要坚持“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黑龙江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路产、路权受非法侵害。

第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同时要加强路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制定保护农村公路的乡规民约,提高沿线居民爱路护路意识。没有公路管理机构的县(市)、区,其路政管理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职能。或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委托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行使路政管理职能。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行使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禁止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农村公路。由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造成农村公路损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必须用于农村公路维修和养护。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按“公路法”规定界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设置交通以外的其它标志,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挖坑取土。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征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养护资金

第二十条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本级财政应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养护经费支出计划在当年预算中应列入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省交通部门的补贴,本地地方养路费征收后的使用,政府预算内资金,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和村民“一事一议”的筹款渠道。地方养路费的征收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地方养路费的使用,按照“先养护、再建设”的原则,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的公路养护支出。

第二十二条 地方养路费的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养护经费支出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村级公路的养护资金除上级补贴外,不足部分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用以奖代投方式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公路沿线受益的工矿企业单位,应出资、出劳协助公路部门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证乡级公路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应由县(市)、区财政划拨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专款账户,并接受县(市)、区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五条 没有转移支付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里程,由县(市)、区财政列足养护经费。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农村公路养护筹措资金,安排支出计划,并保证养护经费足额到位。

第二十六条 养护经费的投入比例,鉴于我市及县(市)、区实际经济状况,公路养护成本应为:县乡级公路三级高等级路面公路6,四级高等级路面公路5,;三级砂石路面4,四级砂石路面3,村级公路应根据路况、养护经费每公里不应少于2,。第二十七条 养护经费的使用县(市)、区财政每年将养护资金足额拨付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农村公路养护每月进行定期检查,经检查,完成了生产计划,达到了养护标准,将养护经费按定额计量下拨到乡镇。县(市)、区财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如发现问题,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保证养护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全市范围内列养的农村公路均在检查范围,都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要建立农村公路检查、考核、验收和监督制度,农村公路检查验收,按省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仍不停止的按《公路法》和《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6 篇二

1 安康市农村公路现状

截止2011年年底,安康市农村公路总里程21 189.546 km,其中:县道48条1 933.983 km,乡道217条3 034.276 km,专用公路12条235.859 km,村道5 507条15 985.428 km。按照技术等级可分为:二级公路25.016 km,三级公路199.679 km,四级公路15 897.832 km,等外公路5 067.019 km。农村公路对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仍然表现出公路等级和管理养护水平较低等特点。

2 存在问题

2.1 养护费用短缺

1)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足。主要体现在:养护补助标准偏低,特别是村道;日常养护经费不稳定、无保障,有的县区日常养护经费甚至尚未列入财政预算。2)有些道路路面严重老化,无资金大修,加之历年来自然灾害损毁后无固定的水毁抢修专项资金,道路修复和养护难度大。

2.2 遗留问题多,严重阻碍农村公路有效管理

1)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差。

2)农村公路实行有效管理难。因为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过于分散,巡查和管理难度较大。

3)道路行政等级划分不够合理。撤区并乡、撤乡并镇、撤村并村后造成很多道路管护发生变化,给养管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4)县(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干的人少看的人多。

5)道工队伍不稳定,主要原因在于道工报酬低、养老保险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6)重建轻养现象依然存在。

2.3 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农村公路养护发展

1)各级考核机制不健全,尤其市县镇村奖惩措施不得力。2)乡镇养护机构不健全,无经费、无人员、无机构的现象普遍存在。3)农村公路养管未能真正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主体责任,镇村养路积极性不高,村道养护“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落实困难,多数村道的路政管理仍然存在盲区。4)现在试行的养护公司管养模式不太适宜农村管养工作实际,还需进一步完善。

3 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措施

3.1 提高认识,保障经费,稳定管养队伍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针对农村公路养管经费严重不足的实际,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将农村公路经费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业务工作和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共部署,拓宽渠道,整合资源,保障农村公路管养费的投入,切实解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制约瓶颈问题。1)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采取市县财政补助、乡镇筹措、村委会“一事一议”筹措、社会和个人捐赠、受益企业帮扶等措施,筹集日常养护经费,建立日常养护基金。2)根据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需要,增加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解决财政供养问题;参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对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局人员定编定员,以县乡道里程为基数,每100 km核定1.25名编制,核定人员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固定乡镇农管所领导和人员编制,按照管养里程核定1名~2名编制具体负责,彻底解决乡镇农管所“三无”问题。3)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经费要专款专用,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按照经济发展增速逐年增加,切实做到建养并重。4)健全完善养老统筹机制。为保障养护道工稳定,县乡道道工可通过推行办理养老统筹、设立公益性岗位等举措,将县乡道道工纳入公益性补贴范畴,并按照养老统筹相关政策落实每人每年养老统筹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缴纳。

3.2 明确职责,加强学习,提升管理水平

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明确管养责任主体。严格界定省、市、县、镇、村各级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县道由县(区)农管局管养,乡道由镇政府管养,村道由村委会管养,各负其责。2)调整路网管养结构,落实各条道路管养职责。各县区依据乡镇撤并具体情况,调整县乡村道路网管护结构。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客货运输需要,因地制宜,调整路网管养结构,可将连接县城到镇政府间的公路主干道调整为县道;连接镇政府到2个~3个以上的行政村共用的公路调整为乡道;其余的公路为村道,逐条道路落实管理养护职责。3)强化学习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各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和道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高其责任意识、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为提升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3.3 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要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尽快走上正轨,实现规范化。1)完善养护管理专项考核机制。市交通局对县区交通局进行养护专项检查和考核评比,半年和年终检查,并由市财政预算专款用于养护先进县区奖励。2)落实奖惩制度,严格责任追究。3)建立健全用人与财政供养机制。按照养护体制改革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市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养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问题,固定乡镇农管所领导和人员编制,彻底解决乡镇农管所“三无”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养管队伍。4)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5)根据道路技术等级、路面结构形式等特点,积极探索真正适宜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可采取专业养护、分段养护、个人承包养护等形式,亦可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从而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走上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

3.4 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寻求村道管养新出路

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大胆探索,寻求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1)按照“村道村管”原则,村级道路可推行村道产权证制度,以各县(区)政府名义颁发给村委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村道管养方面的作用。2)提高村道养护经费,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将原来每年1 000元/km的标准适当提高为每年1 500元/km左右。3)明确村道养护和筹资办法,通过村委会组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每户每年出2个~4个劳力,用于村道普修和水毁抢修。4)加大乡镇对村道路政管理的权限,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路政案件处置权由县(区)农管局负责,管理权由乡镇负责。5)规范村道两边建筑管理。严格审批村道两边建筑管理,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村道两边建房必须先由乡镇农管所审批通过后再报其他部门审批,否则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结语

农村公路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努力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新路子,落实养护资金配套政策和措施,制定考核机制,加强养护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和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

参考文献

[1]李玉振.浅谈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J].公路工程与运输,2005(7):29-30.

[2]郑海军.谈县乡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三者的关系[J].科技信息,2007(27):45-46.

[3]王欣荣.浅议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3):24.

[4]马志清.浅谈农村的公路建设与养护[J].中国水运,2007(10):11-12.

3.浅析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 篇三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农村公路施工分散性较大,施工队伍较多,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且由于公路本身的实用需求不是很高,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等情况时有发生,归根结底还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在现阶段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时,由于公路建设成本较低,投资资金缺乏,导致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懒散,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管理缺失,这对农村公路建设是极其不利的。

2.资金投入不足、延缓工作进程。

资金是影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进程的一个首要原因,农村公路建设中所需要的资金开销都是由乡政府进行拨款,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农村,这一问题不足而提,但是相对发展较落后的农村就显得资金短缺,拿不出足够的经济去支持公路建设,严重干扰了当地经济发展进程。而且,由于农村对公路养护和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因此历年来,农村财政预算中并没有将公路相应的管理资金涵盖其内,因此就没有固定的资产供应公路建设相调配,这一区域可以说盲区很多,等到真正需要公路建设时,资金紧张,就导致了农村公路在建设过程中质量不达标,从而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从而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基本生活。

3.养护与管理的技术落后。

很多公路管理局没有道路养护专用车辆,养护工作也无专职人员,季节性调集沿线村民,采用人工玩不、人工摊铺等,机械化程度低。除此之外,由于公路养护专业人才的短缺,再加上农村工作条件的艰苦,更加剧了管理与养护人才的匮乏现象,无法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帮助,严重阻碍了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

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完善对策

1.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针对农村公路分散性大,施工队伍管理困难等情况,地区政府或者相关建设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公路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人员组织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等进行合理控制。具体实施上,由地区政府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单文根据政府给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管理计划,根据项目的施工地理特点对人员、材料、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稳步有序进行,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提升。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投入。

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就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要在省级政府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县乡机构的有效自筹,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认真结合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寻求到合适的资金筹集方式,并制定出科学的使用办法,保障资金的投入能够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成效。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管理与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理,防治挪用资金等不法行为的出现,为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提供保障。

3.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技术含量。

作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路的养护技术需要保证不断的发展和创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以往采用的公路养护技术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公路养护的各种需求,因此需要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探索来开发更好、更新、实用性更强的公路养护技术,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护队伍进行养护培训,科普新的养护技术,提高公路养护工作中的技术含量,进而使公路养护工作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得到提高,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展开。

4.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队伍。

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还需要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为了提升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就需要充分依靠专业队伍的建设,要加大对管理养护工作人才的引进和任用,改善生活条件提升薪酬待遇,为农村公路的管理人才长期稳定的工作奠定基础。

5.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科学设置拌和站。

原材料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必须做好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开工前将所用主要原材料检测合格后使用。同时做好混凝土配合比论证工作,在验证配比时,务必考虑气候条件和运输时间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这就要与拌和站的设置选择问题结合在一起,在山区修建农村公路,有时因项目小,建站成本高,施工方会选择商品混凝土,在验证商品混凝土合格的前提下,必须就近选择拌和站,保证混凝土初凝或重塑前完成施工,符合规范对混凝土的相关规定,不要因为利益和关系舍近求远选择拌和站,对于农村公路大中型项目,在周围没有合适的商品拌和站,要从几十公里外调运,但是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1.5h,很难保证规定时间,需要进行试验论证延长时间,但在炎热夏季是很难保证的。所以还是建议在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建拌和站,减少运距,拌和站拌和能力要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中拌和料的不间断供应。总之,在原材料质量上严格控制,建设合理的施工场站储存加工原材料,科学选择设置拌和站能够从源头上有力保证工程质量。

6.明确监督职责。

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散漫往往会使得各种人为影响因素发生,比如机械操作不规范、材料用量不科学等,这些对于工程建造而言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要不断加强公路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政府监督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政府监督企业主要是发挥政府的权威力以及法律效应,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对于施工单位建设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件发生的情形,公路建设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给建设单位提出警告,要求施工单位不断提高施工管理质量,严厉督促施工人员采取科学的施工手段,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目标,农村公路建设的政府管理部门主要为县级、镇级部、乡级部门,由县级政府建立监督小组,将具体人员分布到镇级部门,再由镇级部门联合到乡级,实行层层监督管控的体系,确保公路建设按要求完成。企业自我监督主要是施工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出发,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严格杜绝施工中不规范操作现象,明确施工人员具体责任。

三、结语

总结全文,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仍然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首当其冲就要解决资金投入不足、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推广科学技术开展、增强执行力等几方面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宣传力度和培训强度,增强管理人员的正确认识,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高度重视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强化施工队伍的素质测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路中存在的不足,从而促进农村的经济水平稳步发展,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闻发栋.加强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5(1):55.

[2]孙长春.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控制与管理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6):110-111.

4.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质量,保障公路建设成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涵洞、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管理养护是指公路的日常维护,附属设施管护,受灾工程恢复,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道路安全维护及路产路权保护等。

第四条 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包括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桥梁、涵洞及其他辅助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破坏,公民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养护机制。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及所

属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共同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计划及大中修方案,争取上级资金,协助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公路管理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全县县道及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的管养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按照批复的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乡村道公路养护业务的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初步勘测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资料汇总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应建立相关机构,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人员和责任,强化对辖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乡镇交通管理站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具体工作,保护好受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上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站亭站台、防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受县路政大队的委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受县交管所、海事处委托配

合抓好行政区域内水、陆运输管理和水、陆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管理乡镇管船站,建立健全辖区车、船台帐,强化运输安全源头管理。

(五)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行政村村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六)县通乡公路(即县城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一律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县公路管理局实行专业化日常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仍为乡镇,委托养护的县通乡公路的大中修工程、水毁抢险及保畅工作由乡镇和县公路管理局共同负责。

第三章 日常养护要求及内容

第六条 各乡镇应把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要按照路面结构和公路里程总数,组建专业养护队伍,配备足额专业养护人员。可对村道公路依法采取承包、联片联村等各种灵活有效的管养形式。

第七条 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坚持“一月一查评,一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的检查评比制度,按《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以此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一月一查评”和“一季一评比”分别由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组织路段和村进行评比;“半年一小结”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县财政拨付养护补助资金的依据;“年终一总评”由县政府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做好防灾防洪抢险准备,保证车辆安全通行。对存在严重垮塌、水毁的危险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排险。

第九条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体质量要求:保持路面整洁,路肩整齐;边坡稳定,水系畅通;构造物、桥涵完好;附属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

第十条 农村公路路面养护具体要求:

(一)水泥砼路面

1.经常性清扫路面,清理边沟;及时清除各种杂物,保持路面清洁、排水畅通。

2.每年应对缩缝、胀缝、裂缝定期灌缝,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水泥路面防渗工作。

3.对水泥板麻面、露骨、坑洞、唧泥等严重影响行车舒适的板块,视具体情况进行翻修或表面处置。对板边板角以及基层薄弱地段拆除维修应设置加强钢筋。

4.对破碎、脱空、沉陷、断裂、拱起等的砼板,应及时压浆稳定或翻修。

5.水泥面板损坏严重的路段,应及时进行大中修。

(二)沥青路面

1.保持沥青路面清洁、完好,水系畅通。2.定期对沥青路面裂缝灌缝,防止渗水。

3.沥青路面出现车辙、泛油、拥包病害或平整度差时,应先铣刨,再用热沥青或冷补料修补。

4.路面出现早期网裂、松散,应用乳化沥青封面。5.沥青路面出现坑槽、沉陷、严重网裂、波浪、啃边、松散等,应挖除面层和松散基层,补强基层。面层用热沥青或冷补料修补,并做到小塘方补,不凸起、不凹陷,标高与原路面平齐。

(三)其它结构路面

1.对路面进行经常性清扫,及时清除杂物。2.路面出现坑槽、沉陷、车辙应及时挖补或更换。3.保持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刷、浸泡。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的绿化工作,县道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由各乡镇规划和实施。绿化工作必须按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农村公路两侧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确需采伐的,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公路养护用地、料场由辖区政府妥善协调解决。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国、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应将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乡镇交通管理站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和县路政管理部门委托的乡村公路路政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乡镇乡村公路日常路政管理工作。

(一)乡镇交通管理站和村民委员会应落实专人负责乡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及时清除公路障碍物,严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设置棚屋摊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加强乡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查处挖掘、污染公路、涂改公路标线和偷盗、毁坏、擅自移动标志牌、站亭站台、测桩、界碑、防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严查在公路桥梁200米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垃圾、开山放炮等行为;不准擅自

在县乡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和砍伐行道树;严禁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在铺装沥青和水泥路面的公路上行驶。

(三)加强乡村公路超限治理力度。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村公路的需要,在公路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有条件的乡镇在县路政大队的指导下可在辖区内进行流动治超检查。

(四)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管理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严禁修建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广告牌等设施的,县道需先经县交通路政部门批准,乡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在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沿线规划和新建集镇,应选在公路的一侧进行,新建集镇的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净距:国道、省道不少于8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15米。

(五)加强乡村公路桥养护,公路梁荷载等级不达标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采取维修加固等措施。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第十三条 在公路两侧取土采石、开矿、开山放炮等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及公路设施安全;在公路两侧设置标牌、广告牌的,要保障公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第十四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或以其他方式敛财。

第十五条 县路政大队应加强对乡镇交通管理站治超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 乡镇交通管理站应在辖区公路沿线大力宣传公路管理法规,加强对公路沿线村民爱路护路意识教育,着力营造“人民公路人民建、人民公路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运政管理

第十七条 为加强各乡镇道路运输、乡镇车站和源头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安全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乡镇交通管理站按照县交管部门授权委托的部分道路运输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汽车客运站、客货运输车辆和途经本辖区客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一)检查客货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道路运输证、客运车辆路线牌及附卡、例检单、保险、二级维护等是否齐全有效。

(二)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擅自涨(杀)价、停运、包车、堵站罢运、货运车辆违章载客、超范围经营以及“三超”等违规违章行为。

(三)加强乡镇客运站进出站客运车辆安全、站内卫生和经营秩序检查,严禁客运车辆不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设备、不进站经营、“三品”进站。

(四)管理辖区内客运车辆运行动态,取缔乡镇私设售票网点,制止和打击过境车、外地车和本县超长车在乡镇待车组客。

(五)严厉打击轿车、面包车、两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从事非法客运活动。

(六)完成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道路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救援运输任务。

第十九条

乡镇交通管理站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对十七条中涉及的违章行为有权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并根据现场取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客运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已建客运站的乡镇按照《XX县农村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XX府办发【2007】114号)进行管理,未建客运站的乡镇要确定客运车辆停靠点,并加快乡镇车站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与农村客运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经济实用、便民利民的农村客运站点网络。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行乡镇安全联组管理,加强客运驾驶员经常性的安全行车、职业道德教育和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发动群众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交通管理站在行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能时,执法人员应当有两名以上持证工作人员参加,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和执法检查不严造成的交通事故和引发不稳定事件。

第五章 养护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实行“政府统筹,多方筹措,专款专用”的原则,其主要来源是:

(一)国、省、市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养护资金;

(三)乡镇、村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

(四)企业或个人等社会捐助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第二十五条 县财政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财政足额预算,按季度分别拨付给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县道日常养护资金标准为油路(水泥路)8000元/公里〃年,泥结碎石路6000元/公里〃年;县通乡公路和断头联网公路标准为油路(水泥路)6000元/公里〃年,泥结碎石路3000元/公里〃年。

第二十六条

村道养护经费可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妥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金额的农村公路水毁抢险工程和安保设施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村公路的抢险保畅、公路养护机械化设备更新和安保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 县审计、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九条

县财政每年为乡镇交通管理站预算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条 县政府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和各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每年根据路况下达公路管理养护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年终考评,奖惩逗硬,考核逗硬。

第三十一条 各乡镇要把本辖区的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列入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定,实行月检季查,半年评定,年终考核,考核评定结果作为村“两委”班子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因失养和疏于管理造成公路损坏的,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篇五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并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4、台风、暴雨、冰冻、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5、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6、在山岭陡坡地段,如果用手拉送料时,要有二人同时操作。上坡前拉后推,下坡前顶后拉慢行。

7、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8、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五、检查制度

1农村公路管理所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所辖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并评分,并负责所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及考核。

2、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6.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初探 篇六

十一五”以来,随着国家大规模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我县掀起了农村公路建设高潮,实现了通乡公路硬化率达100%,通村公路硬化率达85%,公路建设得到飞速发展,我县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随着交通环境的日益改善,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却显得十分滞后。“管理养护”这个伴随公路建设而来的传统课题,已步入“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高”的新阶段,只有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有效延长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才能使公众更好地共享交通运输发展成果,提高现有公路基础设施的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完成“十二五”交通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县农村公路现状

2011年底,我县县道、乡道、村道总里程3059公里。其中县道199公里,乡道251公里,村道2609公里(其中水泥路727公里,机耕道1882公里)。县、乡道路硬化率100%,通村公路硬化率达85%。县道、乡道、村道等级公路为269.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20公里,四级公路249.8公里,等外级公路727公里。由于前期建设标准低,桥涵、水沟、挡墙、边坡、标志等附属设施空缺较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车辆超载超限现象愈来愈严重,对原本承载能力较差的地方公路的破坏作用不断增大,路面网裂、龟裂、坑槽现象严重,有些路段急待改造,公路大面积受损,还呈蔓延之势,使公路无法产生正常的效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路建设资金浪费。

二、公路管理养护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对管理养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公路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后,乡镇政府和沿线群众认为行路难问题解决了,可以高枕无忧了,无需浪费人力财力去管理养护。这种思想也就淡化了爱路护路的意识。事实上,一些农村公路建成后,由于失去管养很快遭到损害,致使公路的使用寿命大为降低。

(二)道路管理养护资金缺乏保障。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未列入资金预算安排,加上相当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的大背景下,使得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加之地方政府财力又有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根本得不到保障。

(三)管养体制不顺。按照《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制。由于受到认识不够,资金筹措困难等因素的制约,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管养问题态度不积极,乡镇交通管理站综合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养护责任、养护人员、养护经费、养护机械都没有完全落实。

(四)超载超限运输损毁严重。超载超限运输是公路的主要“杀手”,由于以前农村公路路面等级低,或是等外级公路,超载超限

车辆在乡村公路无法通行。而现在和以前的情况已大不一样。根据路政人员调查,目前不少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为逃避超载超限检查,大多绕道行驶于新建的农村公路,把新建的农村公路当成了反治超的避风港。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措施及对策

“十二五”时期是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公路管理养护必须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创新公路养护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式,明确管养主体,强化管养责任,落实管养资金,创新管养机制,为公众构建更安全、更畅通、更便捷、更和谐、更高效的公路交通网络。

(一)理顺关系,明确管养主体。认真制定“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强化“好路是养出来的”理念,坚持分级负责,明确公路养护责任主体。依据《公路法》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的主体在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乡道建设和管理养护的主体,村级道路按村民一事一议方式对道路进行建设和管理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指导。从我县19个乡镇及各个行政村的情况来看,农村公路线长面广,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必须对辖区内乡、村道路依法建设管理养护,实行“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群专结合、确保长效”的工作原则。县交通运输局应设并已经在各乡镇设立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该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安”工作,并抽调县养路段专

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村进行指导。公路建设与管养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以保障农村公路的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二)健全机构,强化管养责任。通过调查,虽然各乡镇都已成立了交通管理站,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但是许多村级公路的养护仅限于季节性和检查性清扫垃圾,个别乡镇的农村公路管养至今没有专门的机构承担,普遍缺位,成为管理体制上的一个盲区。为此,建议县政府要尽快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交通管理站综合职能,做到管养有机构、有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县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配备专业人员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法,督促乡镇做好管养工作。各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则可以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义务分段养护、村民承包养护、委托养护等灵活多变的养护形式,实现“路基无缺口、路面无坑槽、边沟无积水、设施无缺损”的日常养护目标。

(三)多元投入,落实管养资金。养护资金是制约我县公路管养护水平的主要因素,稳定的养护资金是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前提。勿容臵疑,我县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很大,但在公路管理养护方面投入则显得严重不足。我县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量大面广,养护经费投入也显得很大。为解决数额巨大的公路管养资

金,建议可从三个渠道来筹措: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使农村公路养护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必须将养护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对于上级转移支付的道路养护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公路管理养护,县级财政也应逐年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二是组织群众筹资筹劳。在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村),充分利用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筹资筹劳,以弥补县财政养护资金的不足。根据我县的实际,对村级公路的路面日常保洁,管护排水设施,整理路肩、边坡,修剪两边杂草及缩缝、胀缝、裂缝定期灌缝等,可通过实行“一事一议”进行筹资筹劳办法予以解决。三是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多层次地争取社会捐助也可以大大缓解管养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

(四)因地制宜,创新管养机制。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强化预防性养护、突出大中修工程、加强桥隧维护、完善路网结构,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对路短、养护技术难度低的村道的路面日常保洁、养护可以采取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分片或分路组织竞标,把养护任务承包到人。对技术难度较大、中级、水毁等耗资大的维修,由交通主管部门通过招标办法落实养护管理。鉴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缺乏,应尽快出台“以奖代补”的奖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乡镇交通工作考核内容,由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五)多方配合,提高管养水平。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大都是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水泥路的养护,有水泥路的养护技术规范。通过座谈了解到乡村干部和群众对水泥路的养护,只局限于路面清扫,其它则是一概不知。鉴于此,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对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要求等进行详细授课,普及公路养护基本知识,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二是加强路政管理。坚持巡路制度,重点整治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和植树台、破坏公路和路树、超载超限车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并依法治理惩处。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好《公路法》,保障养护工的人身安全,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使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路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三是注重通村公路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在新建公路完善标志、标线,满足公路使用功能,在山岭、陡坡、急转弯等路段,完善相应的安全配套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7.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过程管理 篇七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自解放后一直执行国家投一点、地方政府出一点、群众拿一点的“三个一点”政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执行县级编报建议计划、市级审批的管理形式,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计划管理模式。一般由县区农村公路管理站组织参加农村公路养护的义务代表工实施,县区站负责管理。这是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规模也由原来每县区每年几万元猛增到几百万元,规模与管理模式的变化,使得原有的管理理念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寻找一条既满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又符合县区实际的管理模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不同于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也不同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要基于简化、清晰的原则设置管理程序。省市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都制定了管理办法,县区在管理模式上也做出大量有益的尝试。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现由县区农村公路管理站组织实施。2008年养护体制改革以来,市县养护管理工作量猛增,每县区管理站养护及工程管理人员仅为1人~2人,且为养护与工程兼职,改革后并没有增加人员。养护、养护工程工作量的猛增,以前养护与工程管理兼职的情况已经不现实了,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养护和工程管理人员。改革以前自己组织实施养护工程,转变到招标选择养护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进行工程管理

2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过程管理

2.1 养护工程管理机构

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职责:

1)负责辖区内养护工程的立项、设计、计划、招投标、实施过程管理、初验和决算。2)设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议事程序、设计程序、招标程序、质量管理程序、计量支付程序、变更程序、验收程序,制定养护工程管理奖惩办法,制定落实科学的养护工程检查制度。3)养护工程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具有公路桥梁专业知识。管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掌握技术规范,把握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4)做到材料进场使用有人管、参加施工人员有人管、所用机械设备有人管、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有人管、施工前准备有人管、施工过程有人管。5)注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的培养和提高。6)对于发现的养护工程人材机问题要及时处理,科学分析其原因,改进管理中的缺陷和漏洞,避免类似问题连续发生。7)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8)每月20日之前报送养护工程报表。9)每年10月底之前上报下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及设计图纸。

2.2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

监理的形式:监理的形式可以采用委托监理和指定监理的方式。委托监理就是由县区公路管理站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来组织实施监理工作,指定监理就是县区公路管理站直接指定有监理资格的人员或有公路工程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监理工作。

监理的工作方式:采用巡查和具体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全面管理养护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信息管理工作,记好监理日志和监理检查记录。

监理的工作内容: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检查和指导承包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和指导承包人施工,与承包人、项目办共同检查验收计量隐蔽工程,对变更工程申请签注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并上报项目办,与承包人及项目办共同进行工程计量,及时组织对已完工养护工程进行验收评定,监督、评估承包人的质量管理,监督、指导承包人及时处理养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向项目办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监理月报告,对于停工、开工、变更、质量问题、计量、验收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项目办报告。

2.3 项目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了便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必须根据县区实际制定切合县区特点的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程序。

县区农村公路管理站非常设机构———项目办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承包人的履约情况,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对承包人的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

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办应立即向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出养护工程议事程序、例会制度、变更程序、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奖惩办法、计量支付程序、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程序,同时由监理单位向承包人发出监理程序和监理要点,指定现场监理,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明确承包人应该报批、报检、报审的工作。

2.4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由监理监督承包人做好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和审批,主要人员进场及管理,机械设备的进场及管理,标准试验的审批及管理,施工工艺及方案的审查和管理。

2.5 施工

1)放样,放样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开挖。2)开挖至设计高程后,清理现场,核对所挖高程及平面尺寸是否与设计相符,若相符,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3)桥涵、挡土墙基础还应检查地质状况是否与设计相符,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承包人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和业主协商解决。4)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5)混凝土的拌和与浇筑、路面结构层的拌和与铺筑为重点工序,监理必须到现场旁站。6)台背、墙背为易出问题的工序,监理人员也应到现场旁站。7)施工管理程序:承包人检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确认签字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然后重新报检,直到合格。8)工地有意外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通知项目办公室砂浆、混凝土的拌和必须采用机械拌和。10)混凝土、砂浆、水稳必须养生一周以上。11)雨季施工应注意刚完工的混凝土、砌体、混凝土路面等表面的遮挡,防止被雨淋,水泥注意防潮。12)进入冬季前,应注意采取覆盖措施,避免天气突然变冷,砌体、混凝土出现冻害。13)油路罩面工程采取外观检查,检查沥青、碎石的覆盖率。14)油路补坑槽,采取外观检查,修补完工的坑槽应平整无新病害。

2.6 检查及抽查和巡查

项目办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项目办对工程的检查、抽查、巡查办法,并做好检查、抽查、巡查记录。监理应根据监理大纲做好检查、抽查、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方案,征得项目办同意后实施,并对改进方案进行评估。承包人应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或提高,并给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答复;对于项目办提出的问题,承包人改正或提高后,承包人必须将结果书面报监理和项目办。巡查时应实地检查的项目有:挡土墙及砌体几何尺寸,路面结构层厚度,混凝土及边沟几何尺寸,钢筋骨架钢筋的数量及位置,混凝土混合料、砂浆、稳定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结构、砌体、稳定土基层的养护,路基路面病害的处理深度及方案,油路罩面沥青用量、沥青及碎石的覆盖率,特坏路段处理工艺及用料。

2.7 试验

混凝土、砂子、碎石、水泥按规范进行批量检验,试块按班制作,到期试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砌体,片石强度进行进场前的强度检验,料源控制后,主要检查片石的尺寸规格是否满足要求,砂子、水泥按规范批量检验,砂浆试块按班制作,到期试压。路基及墙台背回填逐层检查其压实度,结果报监理确认。水稳的原材料按批量检验,水泥(石灰)含量、强度试块按班抽检,结果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8 资料管理

所有施工资料整理一份留存县级公路机构备查,承包人的施工资料均需监理签字认可。县级养护工程管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计划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资料、开工前资料、施工过程资料、试验资料、计量支付、交工验收应准备的资料、工程决算、竣工图纸、装订。

3 发展

县区每年应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总结和培训。总结上年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得失,对管理模式、程序、措施、制度等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养护工程管理的发展要求。培训既是学习专业技术的手段,也是贯彻养护工程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程序、制度措施的方式因此每年的培训都是必不可少的

摘要: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具体阐述了县级养护工程管理的程序、工作内容及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及工作范围,为体制改革后的县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过程管理

参考文献

8.浅谈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篇八

【关键词】农村公路;科学养护;资金筹措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公路建设也迅速发展起来,路面等级和交通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传统的养护管理工作已经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因此加强科学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养护和管理责权不明确

按相关公路管理规定,县级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人民政府,乡镇道路为乡(镇)人民政府,村级道路为村民委员会。但由于管理办法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和强制力,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体制不顺。国道、省道养护是市、县公路局负责,县级路养护管理主要是县交通局实施。但乡、村两级却没有把乡村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更没有引入考核奖惩机制,导致农村公路管养缺乏活力、效果很差。

2)思想上不重视

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存在重建设、轻养护的思想,不认真学习有关农村公路管养的法律、法规,缺乏维护路产路权的意识。甚至有的公路建成后,没有人养护与管理,个别基层干部对管养公路责任不明确,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农村群众自觉爱护公路的意识薄弱。道路两侧乱搭乱建,桥下附近非法采沙,山区公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

3)超载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损害路面

经常看到有的载重20吨的货车装三四十吨木材、水泥等货物在村道上行驶,使农村公路伤痕累累、路面龟裂、路基沉陷、坑槽连绵给农村公路带来毁灭性灾害。虽然交通部门每年都有维修养护,但只是杯水车薪,使超载车辆成为农村公路和桥梁的杀手。

4)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经费短缺

虽然农村公路也安排了专项经费和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但管理经费严重不足,有部分农村还无管理费用,无专业管理人员。

2.我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对策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是公路建设的延续和发展,对农村公路使用功能的发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养护管理在整个公路系统中的主导地位是显得尤为重要。

1)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有关地方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农村公路的具体职责做出规定。传统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已不符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无法适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已成为制约我国公路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应根据目前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实际情况,本着“建设是发展生产力,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生产力”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养护与分散养护,正常养护与季节性养护,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建养并重,实现我国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2)提高养护与管理水平,以及员工自身业务素质。随着我国公路里程的不断递增,原有的养护公路的养护方法和管理水平已远远落后,再用过去的水平管理现在的公路显然是是不相适应。先进、实用的养护技术,保证了公路的正常使用,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使公路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电子信息技术,将公路的各种优势凸显出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的长处,开发、推广、利用好具有现代意识的各种技术和平台,使这些技术真正发挥作用。

3)养护管理要科学化和规范化。公路承受较大的交通负荷,路况不断变化,其养护作业多样且技术复杂,必须走养护科学化、规范化之路。需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和质量监督,工程的验收必须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养护工程能符合公路的设计标准,维持公路的运营标准和服务水平。养护管理的科学化,指以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手段为依托,在科学决策上,要根据现有的公路的标准、质量、实际路况、交通量大小及其他经济技术参数,确定养护对策措施,避免主观臆断,背离实际的决策。在确保工程养护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缩短占用公路的时间,缩短工期。因此,要不断研究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以便缩短工期,提高工作效率。

4)提倡养护管理机械化对策。养护机械化是公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养护机械化是实现公路使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必须不失时机地抢抓目前我国公路大发展的机遇,立足养护作业机械化、专业化,不断提高公路养护机械的装备率、配套率。

5)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县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是提高农村公路运输能力、速度和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丘小婷 吕榆锋 浅谈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问题[J] 大众科技 2011年09期

[2]陈宽敏 农村公路养护成本的综合分析研究[J] 经营管理者 2012年14期

[3]韩进辉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浅析[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年25期

[4]赵永平 浅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J] 山西建筑 2009年10期

作者简介:

林清志(1972-),男,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黑龙江省穆棱市农村公路管理站,研究方向:公路工程。

9.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过程管理 篇九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过程管理

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具体阐述了县级养护工程管理的程序、工作内容及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及工作范围,为体制改革后的县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

作 者:陈兴平CHEN Xing-ping 作者单位:宝鸡市公路管理处,陕西,宝鸡,721006刊 名:山西建筑英文刊名:SHANXI ARCHITECTURE年,卷(期):201036(21)分类号:U418关键词:农村公路 养护工程 过程管理

10.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篇十

近年来,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道路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截止目前,全县油路总里程达到1552公里(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村道686公里),通畅率达82%,通达率达100%; 2010年两次参加了陕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并筹办了全市在我县召开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通过现场会让我县与其他县区兄弟单位的先进养护经验得到了交流和汲取,也能寻求和探索新的、更能适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理念,实现了农村公路的日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全县县、乡道好路率分别达到80.96%、80.7%、,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根据全市2011年上半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要求,现就我县农村公路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精神,落实安排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一)、我县所有的农村公路均已建立了一路一档的检查考评档案资料,养护股和各管理片区也记录了每天下乡检查工作的巡查记录。

(二)、2011年县财政配套日常养护经费为590万元,已到位 200万元。

(三)、2011年我县县、乡道路由我站同养护公司签订,村道由我站同各乡镇签订,各乡镇同各村委签订,各村委同各路段领养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我们已建档管理。

(四)、我们组织相关养护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也能按规程要求的管理办法及格式管理养护公司和各乡镇农管所,按既定的表格传递形式,逐步、逐层次的完善现有的养护管理模式。

(五)、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已纳入县乡镇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县政府在2009年6月底召开了全县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会议,通过这次会议下发了(靖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夯实了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责任,为全力构建农村公路“村负责、乡管理、县考核、市监督”的管理养护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通村公路制度化养护”,加强通村公路检查、考核,农管站每月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考核一次,村公路由各养护责任片区每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农管站养护股,农管站养护股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频率不少于30%,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将养护费直接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拨付村委会,由村委会向具体承包人或领养人兑付。

二、养护工程实施情况:

(一)、设计方面,我单位已按市局相关要求,完成了2010、2011年的设计图纸评审工作,市局也下达了批复文件;招投标方面,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为靖边县家园公路工程养护公司;监理方面,我单位成立了质监股,负责对养护工程的监督检查。

(二)、据我县实际上报的计划情况,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野淌路k0+000-k15+300段中修工程;野淌路k20+900-k24+400段(含900米榆靖高速跨线桥)大修工程;张巴路k41+000-k52+000段大修工程,均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及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示范县创建方案,加快文明示范路创建方面。

示范路创建能充分体现我们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水平,也能引领和带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们把养护中的日常养护、道路绿化等工作与示范路创建充分结合,整合资源,全方位开展示范路创建工作。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中,我县于2009年完成创建示范路494公里,2010年508公里,已全部通过省上验收,今年计划完成50公里示范路。

四、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路产、路权。为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完整,我们逐步规范路政管理、全面加强路政执法,违章建筑得到进一步控制,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保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路政股积极上路做好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

9800多份,截至目前,共上路巡查120天,发生路政事案448起,处理448起,其中:行政许可事案12起,收赔金额46.2万元;行政处罚事案436起,罚没金额68.98万元,路政事案处理率达100%,收赔率达97%。硬化平交道口11处,设置平交道口标志22块。

今年,我们制定了治超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为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确保路政管理管理不出现盲区,按照省市治超办的精神,我站加大了梁镇(梁城路)、大沟(大闫路)、掌高兔(张巴路)、杨米涧(靖志路)路政养护管理中队的管理力度,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查,加固原有超限路障S墩4处,加强对各乡镇农管所对通村公路管理的监管工作,依托36付限高门架和养护人员上路巡查,有效防止超限车辆驶入通村公路。同时加大治超宣传力度,挂治超标语35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治理超限运输,源头劝返超限车辆400多辆,使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控制在了2%以内,有效地打击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五、老道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25日第4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内容,我单位从2008年8月份开始对1996年以来在我站造册登记的165名道路养护工给予一次性补偿款兑付。

补偿标准按照1996~2007年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人均按12个月工资(9973元/人)给予补偿。资金来源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共计1645614元:市财政补助30%,县财政

自筹70%。截止2009年底所有补偿资金全部到位。

截止2010年底我县165名道路养护工,已领取补偿款129人,未领取36人。36人不领取原因是嫌一次性经济补偿太低,要求市县政府出资解决三项资金问题,一直在上访。

六、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公路网升等规划及养护资金问题。

按原有的路网规划统计我县共有县道201公里,乡道512 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 403.8万元、养护工程费用608.7万元;目前我县实际列养的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520.1万元、养护工程费用901.2万元,日常养护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 116.3万元、养护工程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292.5万元,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有序的完成,恳请解决路网升等规划及缺口资金为盼。

(二)、村道养护资金不足问题。

据相关文件,村道的养护费用为每公里补助1000元,经我单位近几年的养护实践总结,村道的养护资金明显不能保证现有的日常养护工作要求,恳请市局相关领导调查核实,通过市局出台相关文件等形式要求县财政配套解决村道养护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

(三)、恢复水毁等相关资金问题。

每年进入雨季,县、乡、村道都要遭到强降雨的冲击破

11.浅析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008-01

1、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现状

1.1农村公路的定义

农村公路主要是相对于城市道路和国道、省道公路而说的。农村公路只是一个俗称,并不是一个法律规定的概念。其中的“农村”是和城市相对应的,一般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乡镇;其中的“公路”是公路主管部门或者是政府组织验收认定为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

1.2我国农村道路的现状

我国的农村公路数量多,分布广。我国农村公路的里程一般占有整个区域网络里程的绝大多数。根据2008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公路总里程为373万公里,其中我国农村的公路里程为324.5万公里。

其次,我国农村公路的交通量小,技术等级比较低。在我国的农村公路中,按照县道、乡道、村道的层次划分,它们的交通量和技术等级是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大多是处于三四等级,技术水平较低。

再次,我国农村公路的功能多侧重于服务功能。农村公路一般是以为邻近区域的人们提供便利服务为条件的,直接服务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

2、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面临的问题

2.1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总体技术水平不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由于受到土地条件的限制,在道路建设的过程中,往往过多考虑了农田、村庄、河流的影响,大多数道路都是顺着原来的沙石地或者是土路修建的。所以说,在道路项目建设的方案选择上,一些技术指标不能够满足规范要求,有些路线的选择性较差。另一方面,在道路的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危桥和陡坡路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影响了道路建设的总体指标。农村公路建设虽然上级补助资金标准都是统一的,但是不同地区执行的标准却不相同,这样一来,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水平较低,从而阻碍了道路的建设和养护。

2.2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不充足

农村公路在建设和养护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用于建设的资金不充足。近几年来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主要是依靠国家和相应省的补助,而在相比之下,农村乡镇的公路建设资金配套设施相当落后。有些时候只能够保证收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本就不能用于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超期服役的乡村道路没有或者是缺少资金的保障,这样就使得农村的道路建设处于一种“失养”的状态,有些路段都出现的断行的现象。

2.3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计划编制不合理

近几年来,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交通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计划编制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工程量比较小,工程标准比较低,施工的期限比较短,加上计划编制中存在跨年度的问题,所以造成了公路建设计划编制时间与公路实际工程的施工不够协调,影响了公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而阻碍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正常运行。

3、采取措施,深化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

3.1积极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技术水平

首先是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水平。在农村公路的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采用先进的工具和技术,运用最新的道路建设方法,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公路建设的整体水平。其次,针对当前农村公路养护队伍的总体素质较低、人员老龄化、道路养护知识相对贫乏的情况,积极建立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相对合理的养护队伍,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再次,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加强对农村道路养护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采取定期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农村道路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渠道

资金问题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提高养护水平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问题的重要保障。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应该积极采取建设资金应该全部由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投入,道路的养护资金由省从汽车养路费和通行费中调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养护,加大农村公路的养护力度。另一方面,在获取政府的资助之外,要采取乡镇、村、村民的资助和集资,从而拓宽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集渠道。只有积极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筹集机制,保证资金的稳定来源,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问题,才能够促进农村公路的健康快速发展。

3.3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的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规章制度,为公路的建设养护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技术标准、资金使用标准、养护管理办法,规范道路建设的市场主体,切实把握道路工程质量,确保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的快速发展。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只有不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才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牙祖荣,公路建设养护经济化的必要性探讨[J],广东科技,2009年14期

[2]丁秀芹,县乡公路建设管理发展现状研究[J],林业科技情报,2007年3期

[3]杨帆,农村道路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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