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4-09-05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精选8篇)

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一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论文题目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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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国外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金融服务。在经济发达国家,个人理财是一项发展得相当成熟的银行业务,且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行业目前还处于新兴阶段,但市场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医疗、住房改革的深化,居民收入的迅速提高和投资意识的增强,使得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得非常迅速。近年来个人理财业务越来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焦点。我国居民的个人可支配资产快速增长,居民金融需求多样化和个人金融资产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这使得广大居民对个人理财的需求日渐强烈。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百家齐放,争相斗艳。近几年来国内银行纷纷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自招商银行推出了“金葵花”理财品牌之后,工行推出了“理财金账户”,建行推出了“乐当家”,农行推出了“金钥匙”,交行推出“圆梦园”,民生推出了“非凡理财”,广发推出了“真情理财”等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是未来银行竞争的主要领域。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加上缺乏相应的基本的投资理财知识和法律保护意识,面对手中大量闲置的钱,普通居民却不知该如何来安排自己的财产,能够使之得到良好的配置,因此,普通居民希望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指导确定投资理财方向、渠道和品种,有策划的调整投资结构,避免个人投资理财的盲目性和随机性,从而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市场实况,让更多的普通居民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业务;研究目前商业银行行业存在那些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探讨未来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趋势;本人通过进入商业银行进行实地考察,产生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并进一步探讨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趋势。

本论文通过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认识,将深层次地研究对这个项目的发展,使之得到优化和进一步的发展,并对此提出建议对策。对于提升和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并可以为有关部门提供基本的信息,因此一定具有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高利润、高增长的业务,渐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极富竞争力和挑战力的领域之一。深入分析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其问题根源,联系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发展建议,对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许多学者结合理论与实际,国内研究与国际比较相结合等研究方法,明确提出了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现阶段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面临巨人的发展潜力和机遇,中外资银行将在这一领域展开激烈的竞争,在比较分析了中外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优势和劣势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国内银行的竞争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外国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步入成熟期,国外银行金融机构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发展重点,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个人理财业务竞争十分激烈。外资银行能够在自身各个方面因素不足的情况下,有效的利用高科技技术和网络,并且充分利用资源,弥补不足的同时又降低了自身的成本。所采取的措施及时有效。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服务内容多样化、理财方案个性化、服务手段科技化、服务水平专业化、服务范围全球化的特点。

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处于起步阶段,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快,但无论从理念、内容、形式、服务上都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学者从营销渠道与市场定位、理财产品的设计和运用和营销服务战略——客户管理和专业化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李松柏,蒋太才,朱春兰(2007),陈娟(2007),常雯(2007),李艳(2007)等认为我国存在的问题是:专业人才的匮乏、创新不足、理财需求和理财文化的制约,成本较高,没有有效地利用资源还有就是相关部门实施了,却没有深入的落实和宣传的力度不够,还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等方面原因的限制,让银行无法与客户实现无缝对接,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建议和策略是转变经营观念,树立营销意识、加强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尝试“客户关系管理”,分层次服务、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还有些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持有不同的观点,以张静(2007),朱晶华(2007),王丹(2007),伊娜(2007)等认为:需求不足、个人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势、金融业分业经营不利业务发展、缺乏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人员。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细分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创造市场需求;加强金融机构之间跨行业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内涵;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

归结以上国内外学术界对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比较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业务发展理念概念化,缺乏实质性;二是产品品种同质化,缺乏创新性;三是服务水平技术含量低,缺乏竞争力;四是组织机构随意化,缺乏科学性;四是理财人员素质弱,缺乏综合性。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

刘永祥,张金城(2007),任献荣,吴庆(2007),张静(2007)等这些学者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路的认为:集中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理财中心;网点设置要实事求是,按照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在实践中努力找出二者的均衡点;强调个性,分类营销,提供差别化服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吸收和选拔优秀个人理财人才;创新机制,整合资源,防范风险,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而另一些学者在这方面持有不同的观点,以徐炜(2007),胡佳(2007),孙炜(2007),周航(2007)等为代表认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路是根据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趋势和发展现状等因素,呈现经营思路上重“批发”轻“零售”、理财服务技能有待提高、合格理财人员缺乏、对理财服务认知的差异导致服务策略还不完善、理财产品还不够丰富。需要通过这几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对策。

结合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思考和对策:在技术层面建立强大的知识管理系统支撑,构筑统一的理财业务平台、客户数据库系统和经济信息系统;在组织架构层面科学设置理财中心,加速培育理财经理队伍;在经营层面确立目标客户营销策略,多方探索产品研发创新途径,建立金融创新保护机制;在管理层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当务之急应建立个人理财经理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转变经营观念,树立营销意识、加强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尝试“客户关系管理”,分层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适当降低个人理财业务服务门槛、细分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实行差别化、个性化、分层次的服务,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主动出击,引导市场,创造市场需求、加强金融机构之间跨行业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内涵、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该领域内这些学者对于商业银行总体认识和大部分的观点与看法都是相互一致的,还有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制约;个人客户市场的挖掘和培育有待深入;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模式还不够多样化,不能同时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产品品种单一等。所以本文在这些方面可以做进一步地研究。

三、论文提纲引言

描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2.1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2.2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2.3国内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比较分析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阐述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

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对策结束语

四、与选题相关的主要参考文献

[1]张建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29(1):111.[2]刘永祥,张金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思路与发展对策[J].理论纵横,2007,08:11-12.[3]任献荣,吴庆.浅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当代经济,2007,2:78.[4]赵寅珠.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3:109-110.[5]朱晶华.关于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与策略[J].新疆金融--投资理 财,2007,3:54-55.[6]周航.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策略分析[J].金融经济,2007:48-49.[7]张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15:51-52.[8]赵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18:31-32.[9]陈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时代经贸,2007,78(5):194-196.[10]徐炜.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制约因素及出路探讨[J].理论探索,2007:77-78.[11]胡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策略[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2

4(17):177-179.[12]陈美芸.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及策略[J].经济师,2007, 7:247-248.[1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28:56-57.[14]李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分析[J].企业家天地,2007:161-162.[15]王丹.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时代经贸,2007,75(5):157-158.[16]顾晓安.个人理财---原理应用案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1-378.[17]Jack R.Kapoor Les R.Dlaby Robert J.Hughes.Personal Finance7th ed.[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1-695.[18]伊娜.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对我国银行行业的启示[J].浙江金 融,2007,01:34-39.[19]常雯.中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比较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13:35-36.[20]李松柏,蒋太才,朱春兰.国内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析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7,504:265-266.五、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二

自从1985年中国银行在我国发行了第一张信用卡以来,信用卡在我国就已有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可是不容置疑的是,国内各银行也在始终不断地探索寻求自己的发展之路。尤其在近年来,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份商业银行都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信用卡业务中,随着持信用卡消费的观念已日渐普及,信用卡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它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正因为信用卡市场所蕴涵的广阔赢利空间,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但随之而来,信用卡在发行和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本文正是通过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可行性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信用卡的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但与国外成熟的信用卡市场相比,除了在信用卡发卡数量占一定优势外,持卡人用卡频率,特约商户普及率和持卡消费的比率上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事实上,发卡量的竞争是目前我国信用卡市场的最大特色。从2003年国内信用卡起步至今,每年的发卡量均增长80%以上。央行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我国信用卡发行量超过1.5亿张,比上一季度多出800多万张,比2008年同期增多约4.5万张,约是2007年一季度发卡量的3倍,持卡人数约1亿,超过半数以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张以上的信用卡。(如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银率网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正是由于这种“井喷”式发展,使得信用卡这块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所有参与的银行都希望尽可能地占用更大的市场。因此,这就直接导致了信用卡市场混乱竞争,以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分析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追求业务量而忽视目标市场的风险隐患和售后服务

自2003年起,中国信用卡进入了“黄金十年”。这一年开始,各商业银行为了率先赢得信用卡市场的占有率,纷纷发起了“圈地运动”。各银行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不顾冒险脱离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一味地追求发卡数量的增长。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1)进入门槛不断降低。各银行为了完成信用卡业务指标,抢占市场,纷纷降低信用卡门槛,采用更加简便的申领手续,只要办卡人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明,就可申办一定额度的信用卡,导致在审批方面难以掌握全面、准确、安全的尺度,其后果使得风险系数增加,尤其现在各大银行又将目光瞄向了在校大学生,而这一市场具有消费观超前但消费实力相对薄弱的弊端。

(2)信用卡售后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信用卡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信用卡的销售过程中,营销人员往只追求销售量而有意无意隐瞒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还有就是客户遇到消费问题进行投诉时无回应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严重的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

2. 信用卡销售过程中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信用卡授予信用额度一般较高。一般而言,客户选择信用卡是为了可以透支,提前消费这一功能,因此他们对与信用额度一般要求是越高越好;而银行方在发行卡时为了吸引客户、增加发卡数量、提高交易额等目标,一般也愿意授予高于客户保障能力的信用额度限度。只要客户办卡时无不良记录,给客户的信用额度限额均能达到本行对该类客户的最高信用额度。但是,由于同一客户可能在多家银行均有办卡,多家银行的同时的信用额度成倍地放大了客户的保障能力,加剧了银行资金风险。

(2)信用卡持卡人信用风险加大。银行发给客户的信用可主要依据该客户当前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但是当客户职业、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发生疾病、事故等不可抗拒意外时,经济状况恶化,无力还款,便可引发信用风险;由于信用卡透支本身就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时,没有向发卡银行提供任何资产抵押,因此,持卡人财务出现问题时,无力偿还透支本金和高额透支利息,发卡银行不可能通过变卖抵押品偿债,这将会给银行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

3. 信用卡操作风险和欺诈日益加剧

随着IT技术发展和广泛应用,各家银行都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时,又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乘之机。

(1)信用卡使用过程存在操作风险。由于网上存在大量病毒,网上银行操作存在很大风险,不法分子正式利用这种漏洞,大肆攻击银行网站,窃取他人信息,并以此转移客户账户资金,给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同时,他们还可能利用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或预留个人资料,从而达到犯罪的目的,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有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按章法,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风险。

(2)信用卡欺诈案件增加。根据央行2008年11月的统计显示,目前国内总体欺诈风险指标与历史各期风险水平相比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造成欺诈风险加速上升的主要原因就是信用卡套现。这种行为一方面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大量的套现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这对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

4. 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制度、相关法律尚不健全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遵循的是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27日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已明显滞后,很多问题如信用卡非法套现等问题无法监控。而银监会成立以来,只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提出来发卡时见了客户评价标准和方法,以及确立客户的信用额度以及提出对透支行为惊醒实施监督、超额控制和异常交易支付等内容,并没有信用卡的管理出台新的办法和规章制度;除此之外,目前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级别低、法律效力低,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特约商户、持卡消费者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

5. 信用卡使用率低,存在大量的睡眠卡

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搞信用卡的“扩张”,一个人手持数卡现象已非常普遍,虽然发卡量逐年大增,但有许多信用卡都没有被激活。据2009年3月,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与零点前进策略咨询公司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信用卡服务指数。调查发现,我国信用卡客户对信用卡以消极持有为主。在一线二线城市中,有80%的信用卡属于“睡眠卡”,大学生市场更是如此。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1. 加大审查力度,严把发卡关

所有发卡行不应盲目追求市场占有率和发卡规模,要对信用卡的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尤其对经济情况、信誉程度、偿还能力、道德品质等反面作详尽的调查与评估,对一些收入不是很稳定行业的客户更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还款能力不符合条件的以及无法确定偿还能力的坚决不予发卡;要建立各行间信息交流平台,对同时拥有多个银行信用卡的客户要特别关注,以防某些恶意轮流透支事件的发生;发卡机构应定期与一些持卡人进行联系,随时账务他们的工作情况、财务状况、联系方式等资料,保证资料有效,降低发卡风险。同时,还应做好信用卡的售后服务工作,贯彻以服务客户核心任务的思想,以高品质和差异化的特点,打造信用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信用卡的规模化发展。

2. 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流程操作

各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应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销售人员的素质,要求营销既要保证信用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又要防范潜在风险的发生。采取实时沟通的原则,对持卡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资料,对申请者建立个人征信资料,严格按照每个人的信用等级授予信用额度;对于那些需要高额度的客户,应该采取担保措施,使其在发生透支风险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时,银行能够收回资金,降低风险;同时,还需要实行严格的授权记录和交接班登记制度,以明确责任,确保每一笔授权业务准确无误,真正发挥对信用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的“屏障”作用。

3. 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打击违规套现行为

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要求办理业务时务必做到各司其职、互补干扰、互不兼办业务等;要做好银行系统安全工作,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密码,严格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制度,备份数据异地存放的检查登记制度,谨防他人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行为;提高银行网络安全级别,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入侵银行系统从事非法活动,给银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违规套现,应该及时锁定目标,对于严重的套现行为应取消持卡人资格,并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4. 建立健全信用卡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

在即将出台的《银行卡条例中》应规范以下内容:(1)欺诈风险与信用风险主要由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承担,信用卡发卡机构应制定行业标准,规定授信范围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性;(2)银行卡案件处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银行卡案件中的职责;(3)对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的处罚主体和处罚手段;(4)持卡人、受理单位和发卡机构,都必须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规定发卡、用卡的法定程序。同时,还应尽快出台信用卡担保制度,为那些尚未拥有较大信用额度,却需要比较高信用额度的客户提供方便,既有利于信用卡市场的发展,也为信用卡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5. 拓宽信用卡增值业务,降低信用卡的同质化

发卡行应努力将信用卡业务范围推广,不仅仅局限于大中型城市,对于有广大市场的欠发达地区也应该积极开发,联合商户,使得当地人也可以享受到信用卡消费带来的优惠和方便。但是,在信用卡发展过程中,不论是低端用户还是高端用户,都应该尽量避免信用卡的同质化,这避免了信用卡使用者办理多张功能相近的卡,从而大大降低睡眠卡的比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1]周宏亮穆文全:信用卡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林功实林健武:信用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27)

[3]赵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3.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三

关键词: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世界范围内活跃发展的金融创新,给金融业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金融创新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工具、新技术和新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方式,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促进了金融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推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刻不容缓。

一、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创新发展不平衡。目前银行创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从全国银行业整体发展状况看,东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银行、中等规模的股份制银行业发展较快,小银行发展相对滞后,影响了银行业金融创新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国内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情况看,银行业在创新业务种类的选择上缺乏规划性。具体而言,国内银行的金融创新主要是对传统业务的重新包装及有限延伸,创新产品缺少系统性、针对性和高附加值。为创新而创新、重数量轻质量、重包装轻内涵等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创新目标与市场定位、目标客户的选择、整体营销等全面性的发展战略是否协调一致,是金融创新中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

(二)金融创新效益核算不准。传统的财务会计以地理区域和业务单位为标准进行核算,无法以某项业务或客户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因此造成银行业对金融创新的成本效益无法准确核算。由于缺少量化的效益考核指标,银行对金融创新的考核重点放在了市场份额和业务量上。尤其是中间业务创新,由于无法科学核算出各项新产品、新业务的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以及机会成本,因此很难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不利于创新效率的提高和创新效益的追求。

(三)是吸纳性创新较多,自主创新少,缺乏应有的创新动力。创新层次较低,缺乏长远、战略性眼光。创新活动的原动力局限于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规模扩张的惯性思维仍然主导业务行为,粗放型扩张的欲望强烈,忽视了通过对创新的深入挖掘而有效提高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银行自身特色和独特优势的创新产品缺乏,模仿式创新多,自主式创新少,核心技术对创新活动的支持薄弱,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服务含量较低,同质化现象严重。

(四)金融创新信息技术支撑不够。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越来越依赖于技术的进步。比如,建立现代化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建立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体系,提高防范计算机犯罪的能力,确保金融资金和信息的安全。然而,基层银行业的信息处理能力相对较差,信息分享程度相对较低,只有尽快赶超全国以及发达国家金融业的信息化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各级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

(五)业务创新人才短缺。金融产品研发、交易和风险管理是个很复杂的过程,是需要有精通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作为坚实的后盾的。例如,银行业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的沟通合作是需要依靠既精通信息技术,又要懂得银行业务的人才,为客户提供个I生服务,量身定制理财产品需要有专业的个人理财师。另一方面来看,银行现有的人力资源部门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对人力资源的运用观念淡薄。人力资源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金融产品创新的进程,影响着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对策

(一)培养和引进专家型人才,发展中坚力量。金融创新产品的交易与传统的银行业务有本质的区别,具有较高的技术陛和复杂生,需要专家型人才从事创新产品的研发管理、交易管理和风险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人才需要具有高素质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对创新产品的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金融市场发展之关键是专业人才,正如21世纪发展之最终竞争力是人才的竞争。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来相结合,培养一支具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丰富经验的,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了解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特点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和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变“单一设计”为“全面策划”。客户既然是商业银行的合作伙伴,就不能单纯向客户推销银行设计好的金融产品。而是要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真正让客户感觉离不开银行。财富中心私人银行业务是大势所趋。怎么强调都不过分。“28定律”显现出越来越强的效果.高端客户群体成为各大商业银行争抢的对象。拓展和维护高端客户、提高高端客户的忠诚度和贡献度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行建立了专业的财富中心和理财中心。配备了专职客户经理,理财团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他们作出合理的分析和建议。定制长期甚至终身的理财规划.定制大额的财富产品。从引导客户改变理财观念到用实际收益向客户证明理财的必要,从为客户办理附加的理财服务以提高客户忠诚度.到最后将专业理财转变成建行一项重要业务,在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客户感受到了建行细致而专业的服务,从中得到收益。银行也能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并在销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获得利益补偿,实现双赢。

(三)房地产金融业务产品的创新。房地产金融业务应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为重点产品,逐步推出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体,住房装修、汽车消费、耐用品消费等多种消费信贷品种组合的系列产品;进一步加大委托住房资金归集力度,通过整合公积金业务及其衍生业务,使归集范围覆盖到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基金账户等各个领域,形成独具特点的住房金融产品系列和服务组合。同时,积极探索住房储蓄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住房金融产品的创新。

(四) 加快商业银行机制、法制建设。只有具备了合适的土壤、温度等外界必要条件,创新才可能萌芽。因此,为了推动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应营造良好的外界条件。首先,早日实现混业经营,一方面便于通过资本证券化、负债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和证券投资等业务创新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防范和化解非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为商业银行开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联结的表外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扫除了主要障碍,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和规模效益;其次,调整商业银行的传统结构,通过适当地归并相关部门、取消不必要的中间层次等手段来建立更具适应性的组织结构方式,并加强部门协作与沟通,优化行业分工和职能分工,以便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对经济形势、危机的反应能力;再次,优化银行的产权结构,改变产权结构较为单一的现状,这既有利于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使银行更愿意承担经营风险,从而有意识地进行业务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此外,选择

性地吸取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加速法制建设,完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所必需的法律环境。

因此,在我国的具体国情下,加大商业银行制度业务创新迫在眉睫。在21世纪,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将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创造广阔的天地,使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步人国际先进行列。

参考文献:

[1] 李艳玲.银企合作开拓新市场渤海银行创新闲置物资再开发业务[J].中国经济周刊.2009,(2)

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四

究论文

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全文如下: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伴随而来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义务也更趋于频繁,这也慢慢成为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的新市场,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市场已经成为信贷市场的主体。2011年以来,我国的小企业遭遇多重困境,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日益加剧,如何实现银企双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更新管理模式和积极开拓潜在的新市场,才有做大做强的可能,所以银行贷款应该是每一个中小企业的必经之路。在当今时代,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开拓贷款之路,毫不夸张的说,企业贷款已经成为银行发展不可替代的竞争之发。是银行保持不败之地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各家银行企业贷款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怎样更新银行企业贷款准则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噩梦。

一、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现状

据工商部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总企业数为1527.8万户,其中小企业总数为1139.9万户,加上个体户4436.3万户,占我国总企业数的94.6%,据统计,我国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小企业纳税占国家总纳税的53%以上,全国各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为8624亿元,增幅为37.8%,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各家商业贷款业务上进行了调整。放宽商业银行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其贷款业务的成果,鼓励其对中小企业进行更宽、更好的贷款活动。提高其对小企业的贷款服务质量!

二、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若干问题

1.小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太高。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三种,最常见的就是抵押贷款,其次是担保贷款,还有信用贷款。就最经形式分析来看,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加重。但是对于抵押品银行主要接受土地、房产。其他抵押品银行很少接受。同时企业还必须要有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但是对于大多数小企业来说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所以对于抵押贷款上来说小企业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办法。同时由于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审慎相当保留,收费偏高,手续繁琐。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此外由于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都不完整,所以其贷款也不能是财务报表型和信用评分型。因此在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依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2.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严重。

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度不高,大多数企业都存在信用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亏损,贷款到期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向银行融资难也随之产生。一些企业信用度较差,借钱不还,甚至逃废银行贷款,严重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造成这些原因还是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创业阶段,同时管理水平也相对薄弱,财务管理不健全,只设流水账,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等,给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真正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带来了难度,使商业银行难以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手续帮助它们获得贷款。

一些企业管理水平和素质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薄弱,当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改变产品的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这样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3.一些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

担保条件限制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调查情况推断,辽宁省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较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一是因为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势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是因为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因为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资金实力弱,难以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目前,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为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并且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面对抵押品,银行很少接收土地、房产之外的其他抵押物品,同时还会要求小企业具备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而且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导致申请新的贷款抵押物不足。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小企业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能把土地或者厂房作为抵押物。同时,由于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对其信用普遍审慎,加之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等原因,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因此,再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4.发放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

“成本高”主要是指贷款的单位成本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借贷的特点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快、随意性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检查及贷后管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据测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约为大型企业的5倍。“风险大”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辽宁省中小企业所涉及的多为劳动密集型的竞争性行业,稳定性差,企业淘汰率高,加上财务报表不规范,银行对中小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加大银行贷款的信息成本和贷款的监督成本。而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并将安全性置于首位,越来越追求马柯维茨式的有效投资边界,即在既定收益下的风险最小化或既定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是并非不愿为,也非政策不许为,而是不敢为。

4.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少、实力相对较弱,其数量偏少,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政策性融资权,自身发展问题没有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依旧处于较弱的位置。小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行为,都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当银行在向一些小企业发贷款时,面临着许多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担保难、风险大、综合收益较差,而银企之间又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这样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定价难度相对较大。

三、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思路

1.努力提高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小企业必须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小企业金融机构,大银行很难做小贷款是世界的通列,完全依靠我国国有四大银行的商业贷款途径支持小企业发展是不可能的。要解决小企业贷款的问题,重要的办法就是依托国家的金融体制创新,大力发展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将民间金融作为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2.加强行业政策的扶持。

企业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阶段和结构状况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行业分析应成为商业银行信贷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业的分析,商业银行能够识别信贷进入或退出的行业特征,并根据行业的生命运行周期,适时把握进入和退出时机,以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企业的行业状况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商业银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和动态发展的理念,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原则确定贷款投向,对各个信贷客户的行业发展变化、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状况做出迅速的反映和正确的判断,以此作为进一步评价各个企业经营状况的有效依据和信贷客户进入及退出策略实施的客观标准。现实中可按照以下思路制定中小企业的行业信贷支持政策:

(1)行业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2)国家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

(3)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材料、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4)能大量吸收就业、出口创汇能力强,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行业,如萧山的化纤业、余杭的纺织业等。

3.优化贷款程序整合审批流程,提高授信效率。

差别授权。在差别授权上,由总行集权制管理逐步向分权制管理过渡,提高分、支行审批权限,将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分解到各分支行,提高小企业服务的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流程。实行“营销和授信预调查”、“授信调查与尽职审查”、“授信后检查与当期续授信”三同步,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授信走简化流程,缩短决策链,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授信业务走审批流程,整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小企业客户“小、频、急”的资金需求。

根据业务的风险程度简化操作流程。对风险低、抵押充分、金额小的小企业贷款,简化的程度相对较高;对金额大、担保能力不强,尤其是新客户,在确保基本效率的情况下,需要深入调查,严控风险。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在信贷规模总体趋紧的形势下,各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大力提升对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加快,银行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关注力度在逐步加大。然而,由于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其产品和大企业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导致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要在政策上对小企业贷款提供方便,更好的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4.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效地规避贷款风险。

信用评级指标要注重小企业的成长性、盈亏性等因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改变以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为主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将现金流量分析,特别是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企业财务弹性分析作为信贷分析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和行业发展趋势、战略管理、外部支持、核心竞争力等各种非财务因素的分析。通过采取不一样的评判方式,用于不同的客户群。在这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2006年该行推出新的小企业评级办法,建成了覆盖全行小企业评级业务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并一改以往过多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和定量评价的作法,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将担保能力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首次引入评价体系中,形成了以担保能力评价为中心,突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的评价体系,既能充分考虑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等特点,又注重其经营和财务风险评价,使信用等级能够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5.开创金融产品。

小企业存在缺少优质担保,资金规模不大,生产周转快等特点。因此,针对小企业贷款银行应该采取不同的金融组合提高放款成功率。体制灵活的股份制银行更能推出一系列灵活有效的产品。包括货权或者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免担保业务、国内信用证。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政府采购封闭授信等等。比如,如果某小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贸易行为连续,但由于资金实力较小或者资金规模较小形成授信障碍,银行可以就针对该企业的单笔业务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实力,帮助企业借助上下游大型客户的资信以单笔授信的方式、配合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及单据控制等风险制约,为小企业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服务,以该企业的该笔贸易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5.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五

近年来,中国的银行业监管取得了较大进展,在防范银行业风险、促进银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应注意的是,中国当前的银行业风险仍然十分突出,银行业的监管也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市场日益开放,如何通过健全银行业法规体系,改进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来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对于促进金融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足,市场约束机制不够。

我国银行缺乏准确和及时地公开披露信息的激励。出于对银行风险状况的担心等原因,我国政府和监管当局对银行公开披露信息的强制性监管规定和法律制裁措施的力度不足,导致银行缺乏准确、及时地公开披露信息的激励。

另外,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落后,难以提供公正、客观的评级信息。我国评级机构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受资金规模、法律支持、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它对被评级对象还存在一定的利益依赖关系,没有成为真正独立的信息提供机构。

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市场参与者无法判断银行经营状况的良莠,缺乏实施市场约束的决策依据,尤其是虚假、非充分性财务信息还会误导市场参与者的判断力,导致逆向选择行为。

(二)监管方式单一,过于依赖外部监管

在市场经济下,金银行监管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即金融当局的外部监管、金融机构的自我管理以及社会监督;所采取的手段也主要有三种:即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然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外部监管,自我管理虽有,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很少,而且还没有发挥大的作用。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银行业只是偶尔进行检查,没有形成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体制缺陷。从监管手段上来说,监管应是依法进行,而现实情况却是法规不健全、实施细则缺乏,造成在具体的监管操作中时常出现无法可依、执法困难、约束力不强、操作随意性大等现象,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另外,还没有多少监管的经济手段。

(三)监管法律滞后,相关监管法规不完善

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尚待健全。我国现有的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在现已出台的银监法中,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有些法律法规条文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对不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发现银行经营有问题不能进行接管。另外,法律法规出台的速度落后于金融创新的速度,往往是新的金融产品出现以后才开始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银行的经营行为,这个矛盾在混业经营日趋发展、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表现得尤为突出。

(四)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效性的银行监管,最关键的步骤是发现和评价银行存在的风险,这对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外一些监管当局非常注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及培训,如OCC拥有法律、计算机、会计、信贷、反洗钱等各项领域的专家队伍,对监管人员安排了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我国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养方面较落后,主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建立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监管人员队伍。风险性监管要求监管人员不仅要熟悉被监管对象的产品结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模型、内控机制、计算机系统,还要具备良好的金融、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从而能对风险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及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程度进行评判和检查。这些监管内容不是某一个监管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的,而是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监管人员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我国目前严重缺乏这样的专业监管人员队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不合理。

二是没有建立实用有效的监管人员培训机制。银行业监管人员不仅要有较全面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系统的检查方法和技巧;同时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大量新知识、新的管理技术和新产品,对此监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银行业的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因此学习也应成为监管人员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我国尚没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监管人员制定全员的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也没有建立分等级的监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相当部分监管人员的知识难以跟上市场发展的需要,这对实施有效的银行业风险监管形成巨大障碍。

二、我国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对策

(一)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市场约束机制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市场奖惩并未在我商业银行中切实发挥作用。其原因之一在于信息披露的不健全,市场参与者以及时获得诸如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战略、风险管理能力、收益等方面的可靠信息,无法将更多的资本配置到风险低的银行,或者要求风险高的银行提供高的收益率。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引发的问题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浪费了大量的金融资源。我国应在信息披露制度多方面进行进一步改进:在及时性方面,可以增加季报、月报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的形式,报告的准备期限也应该适当的缩短;在有效性方面,需要对市场参与者利益最相关的风险暴露和资本充足状况的加强披露,披露结果同时要提供形成原因和过程;在真实性方面,对于提高信息收集和处理中的误差,需要通过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规范的方式改进;在可比性方面,在会计规则和评估程序等方面应该达到标准、统一和国际化,便于市场参与者收集和整理来进行对比。

(二)建立多层次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1、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与危机的基础性、根本性制度,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前提。各国的监管经验表明,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手段只是作为金融机构内控不足的补充,控制风险的根本措施还要靠内控制度。事实上,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巴林银行的倒闭、日本多起银行案以及其它金融案例中,如果银行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危机或许可以避免,某些银行或种不致倒闭,即使是由其它原因引发的金融动荡,也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化解。对于我国来说同样如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既有政策性、行政干预、市场变化等原因,也有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据有关方面的抽样调查显示,银行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形成的不良资产约占40%以上,说明自身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是形成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因此,金融机构应对自身内部各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以及经营决策者加强约束,使金融机构内部导致的风险得到控制并降低到最低限度。

2、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管理。

金融行业自律,是金融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一种民间管理方式。它可以提高行业内部的管理,有效地避免各主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其行为,促进彼此的协作,与官方金融监管机构一起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因此,行业自律也是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如美国,除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分别负责对场内和场外的证券商进行充分的监管外,还有证券交易所工会、美国投资银行家协会、投资公司协会、投资顾问协会等组织,它们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对证券商进行不同角度的规范和引导,以促进会员业务的健康发展。法国1984年(银行法)使强制要求所有信贷机构都应从属于某一专业团体或隶属于法国信贷机构协会的中央组织机构。香港则以1981年《银行公会法案》确立了银行同业组织——银行公会的法定地位,并要求所有持牌银行均须加入。因此,加快我国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中国保险业协会)的发展和完善,使其在金融监管领域发

挥应有的作用,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3、强化社会独立审计体系和其它社会监督的作用。由于金融监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很难完全由监管当局自身承担,所以应该加强纪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商、财税等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社会性监管,增强金融机构在资金营运、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和信用评级等方面的透明度,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力量,监督各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金融纪律、方针、政策,监督其遵守相关的金融法规。另外,通过加强金融法规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设立全回监管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建立畅通的信访渠道等,形成广泛的群众监督。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

完善调整金融市场主体关系的主导性法律制度。首当其冲的即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银行业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不仅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由于进行市场主体制度设计过程中主要按照政府意志展开改革,而未按照司法原理明确主体权利与义务,导致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改革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未来几年,法律需要在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出资人制度、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行为约束、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在深刻理清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作出科学明晰的规定, 对已出台的金融法规,要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当前金融监管中有法难依的问题。同时尽快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特点,因而在关闭中遇到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框架,如《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金融机构撤销办法》和《金融机构合并办法》等。其次,是加入WTO后,需要对我国金融政策和金融立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凡与WTO基本原则相矛盾的法规和政策都应及时废止或修改。最后,是尽快制定网络银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一个国家金融监管人员的水平决定监管的水平,这是很有道理的。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使我们的监管人员能够不断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同时还要严格约束监管人员的行为,防止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现象,树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形象和作风。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对现有人员加强培训。通过培训,优化现有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使之逐渐符合现代金融监管的需要,这是一条主要途径。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部门引进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充实到金融监管的队伍中,促进监管人员监管水平的提高,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6.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六

黄建平

摘要: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运作和发展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既是监管部门强调的重点,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合规意识淡薄,规则不规范、合规风险管理能力不高等问题。只有通过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管理,改进不足,我国商业银行才能安全稳健运行。

关键词:合规 问题 对策

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日益综合化,业务和产品越来越复杂,监管者和客户对金融服务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问题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内控制度不落实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生各类案件179件,其中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51件。面对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中的巨大竞争压力以及银行业严格监管的趋势,如何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摆在我国商业银行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国内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的系统建设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合规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是一个较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具有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合规风险管理就必须使合规成为所有银行从业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银行业大案要案无不显示了银行业部分职员甚至高层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非常淡薄。在现实工作中,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职员,对于什么是合规,为什么要合规,怎样才能合规,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做法:有的把合规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措施,始终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合规同业务发展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利益,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借口,逃避或抵制合规;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制度管理重主观行事。如果对合规风险管理内涵和重要性的认识依然无法满足形势的要求,必然会导致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形式化,为商业银行的运行和发展埋下风险隐患。比如在今年发生的河北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5100万元被盗案件中,中国农业银行在其颁布《中国农业银行出纳柜员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营业单位坐班主任每月至少不定期查库三次;主管行行长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查库”。根据这条规

定,在主犯任晓峰、马向景不断偷盗的5个月里,本应至少进行15次查库,但由于有关人员对合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导致规定形同虚设。

(二)部分“规则”不规范。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认为合规中的“规”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虽然商业银行对外部规则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则没有制定的权力,但对于自身内部的经营规则,商业银行可以自主确定。这些内部规则,保证了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行。但是,在这些商业银行内部规则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内容不规范。有的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为获取更多的利益,违法或者超越职权设立多收费、高收费事项,与外部规则或法律精神相抵触;二是对内部规则的执行不到位,或者根本不执行,而对这种不执行规则的行为又缺少对相应的惩罚补救规则,使得规则仅仅成为一种装饰、一种摆设;三是备案审查工作不到位,表现在对规则制而不备或备而不审,制而不备逃避了外部监管部门和上一级银行的监督,备而不审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三)合规风险管理能力不强。

第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发展较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总体上仍然不高,尤其是对合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上未实现动态监测和量化管理,对合规风险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后劲不足,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还有相当差距;第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新的合规风险不断产生,而有的商业银行对合规风险管理的经验积累尚且不足,导致其对合规风险的应对和处理能力较弱;第三,我国有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还不完善,对合规风险的管理活动仍集中于传统信贷领域,还不能做到对银行整体经营业务的全面覆盖,离全面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相差甚远;第四,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人才缺乏,合规风险管理队伍能力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发展。

(四)制度执行不力,权威性不足

制度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准则,也是员工业务操作的规范,合规风险产生的根源就是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制度办事。有的员工过分强调业务拓展,片面追求业务指标,放松合规风险防范,错误地认为只要是“熟人”、“朋友”就值得信任,从而加大了银行的操作风险;有的员工仍存在“以信任代替制度、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陋习,忽视制度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问责不严,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致使制度控制形同虚设,例如在建行湖北襄樊新春支行宗怀印贪污案中,新春支行会计主管明知道宗怀印作为交换员,不能办理交款手续,一人交款是违反“双人解款”规定的,仍安排其一人办理交款业务。新春支行两名经办柜员知道宗怀印只是负责办理交单手续,但碍于都是同事的面子,仍把钱箱钥匙交给宗怀印。出纳中心管库员和出纳员在宗怀印一人交款的情况下,同意他一人在尾箱登记簿上签字就把钱箱领走。几个环节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为宗怀印作案洞开了大门。

二、加强和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和外部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塑造深厚的合规文化。

合规是银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也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合规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每一位银行从业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必须遵守的根本准则。商业银行应努力培养员工形成以诚实正直为基础的职业操守,大力营造蓬勃向上且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将合规文化提升凝练成为银行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把合规文化的理念融入到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中。要进一步倡导“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主动合规”、“合规与监管有效互动”等合规文化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员工了解和掌握合规知识,提高对合规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以确保合规风险管理切实有效。

(二)注重“规则”研究,确保规则制度的规范性。

商业银行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为了更好地使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确保银行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商业银行首先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及其内在精神的研究,提高相关理论水平,特别是应重点研究与金融业务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金融监管规定,跟踪关注外部规则的变化,积极参与与银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其次,商业银行必须根据外部法律法规、监管理念的变化、业务流程变革以及内控管理的新要求,对行内的基本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完善各项业务运作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制度和规程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产品,覆盖所有风险点,做到每一项业务和产品都“有规可依”;同时要及时清理和废除已经过时的制度规定,避免因新旧制度交叉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执行矛盾和风险隐患,切实解决跨部门间的关联业务的“制度盲区”,实现关联制度间的“无缝连接”。

(三)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系统,合规风险管理就只是停留在嘴巴上的一个口号而难以有效落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指出:如果一家银行设有符合下述“合规部门原则”的合规部门,该银行将能更有效地管理合规风险。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商业银行合规组织的建立也提供了具有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因此,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贯彻执行合规政策,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和全面性的原则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并配备充分和适当的的资源。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合规负责人的管理下,与各业务部门加强联系,有效发现和管理合规风险。同时,合规部门应为各业务部门和本行员工提供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咨询、指导和培训,通过提供合规性提示、评价和报告等方式,警示督促业务部门管理合规风险。合规部门还应主动为其他业务部门的创新提供合规风险管理支持,在新产品、新业务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给予合规性意见,以真正体现合规部门的价值。

(四)完善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合规风险管理目标实现。

通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是合规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是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三大支柱性制度。在绩效考核制度中,应注意将银行的整体绩效、团队绩效和员工的个人绩效有机结合,建立与岗位职责相联系的合规绩效目标,构建“合规创造价值”的目标导向,落实激励约束,实施有奖有罚,以此促进员工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严格的问责制度是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有章不遵,有规不循的关键,它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等违规行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诚信举报制度是促进合规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举报邮箱等方式,扩大并畅通举报违规行为的渠道,保护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从而曝光和查处各种未知或隐藏的违规事件,抑制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有效防止违规风险和损失的发生。

(五)建设合规风险管理队伍,提高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现代金融企业,最主要的是取决于一个银行的内控管理和人员素质能否适应改革的要求,实施股份制改造上市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因此,是否拥有一支专业、高水平的合规风险管理队伍是决定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商业银行可以从两个方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队伍的建设:首先应注重建立合规风险管理队伍的考核和培养机制:对合规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定期考评,考核其工作实绩,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考评,促进合规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合规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合规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面广,弹性大,见效周期长,为鼓励具有良好潜质的人员长期从事合规管理工作,商业银行要通过严格、规范的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职务等奖励及激励;对考评不合格者,结合工作需要,有序地安排换岗交流或进修学习。只有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合规管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才能取得明显实效。

7.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七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始于代理收付型的“中间业务”, 从2004年9月银监会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算起, 我国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即将迎来她的十周岁生日。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 银行理财业务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 以其安全稳健的特点赢得了社会大众的欢迎, 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在, 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重要的参与者, 银行理财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业务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产品类型最丰富、品牌信赖度最强的业务类型。截至2012年末, 全国有超过233家商业银行开办了理财业务, 年募集资金规模接近50万亿元, 存续的银行理财产品约3.2万款, 存续规模超过了7.1万亿。2012年仅18家开展理财业务的主要商业银行就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2464亿元年化加权平均收益率超过4.11%。与此同时, 银行理财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已经建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财产品体系, 涵盖了不同风险收益特征和各个时间期限, 理财资金投向了境内外各主要市场, 初步形成了以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和公募产品为主的产品结构和服务模式, 较好地满足了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融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在合规前提下设计研发了多种项目融资模式, 通过银信、银证、银基、银保等多种跨机构、跨市场的合作业务模式, 增强了商业银行的融资服务能力, 提高了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但是,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 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着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业务拓展, 忽视风险管控

目前, 我国部分商业银行认为理财业务风险低、利润丰厚。因此, 很多银行只重视业务规模的拓展, 而忽略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具有受资本约束小, 透明度差, 监管当局难以有效监管, 理财产品组成复杂, 风险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在产品定价和风险对冲方面, 部分商业银行缺乏科学的定价机制和必要的风险评估、监测和控制体系。这样就进一步加大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

2、理财业务产品创新不足

目前,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 很多银行均是将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 或者是在一家银行推出新的理财产品后就立刻跟进, 名目虽不雷同, 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例如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 缺乏特色。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代理, 或者同一商业银行代理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 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而理财业务与传统产品的差异就在于“突出个性”, 不同的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 利用自己的相对优势, 提供最合适的理财服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

3、专业理财服务人员严重缺乏

个人理财业务是我国近几年发展起来一项综合性业务, 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 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 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 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 缺乏专业知识全面且经验丰富的理财服务人员,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个人业务部门经理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并取得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后就兼任理财经理。这样的理财团队并不能适应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其次, 国内商业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中缺乏主动的营销意识, 大多是被动的等待客户来办理各种业务。这种坐等客户上门的营销理念需要转变, 理财人员或客户经理应主动发现潜在目标客户, 为客户制定合适的理财方案。一些银行的理财人员在理财协议及相关文件一旦签署后, 就觉得任务完成, 服务终止了, 对客户的后续服务没有跟上, 导致客户的流失。

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目前, 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都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 因此各商业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首先, 很多银行为了增加理财产品的销售量, 在产品上市销售时, 片面的强调“预计最高收益率”, 对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或者与投资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重要条款并未做详细披露或者充分的说明, 甚至不惜弱化或规避高风险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义务。这样就容易误导投资者。其次, 各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披露也不及时, 很多商业银行的官方网站上都查不到其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更有很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因到期时没有及时办理而被银行自动续买理财产品。以上情况也是近几年来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的投诉重 点。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的对策

1、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控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理财业务风险监管体系, 内容涵盖理财产品研发设计、宣传销售、投资运作管理、信息披露、人员管理、投资者评估、理财产品评价等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全过程, 形成一个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监管体系。

2、不断创新个人理财业务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 丰富理财内容, 力求在自身的理财服务中可以涵盖更多的金融产品, 提升理财服务的深度。商业银行可根据目前个人理财业务的实际情况, 建立一支专业的研发队伍, 成立新产品开发小组, 充分做好银行特色产品和个人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应积极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 努力发展交叉性金融业务, 不断推进产品整合、开发能力, 加快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 应建立完备的客户信息系统平台, 细分客户层次, 对不同层次的客户设计不同的理财产品与投资方案, 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 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多样性的带有高附加值的金融理财产品。

3、加强专业理财服务人员培养力度

高素质的理财队伍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 也是理财业务竞争的核心领域之一。因此银行需加强培养具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专业知识, 熟悉投资理财、营销技巧、风险管理, 懂得定价技术的模式、知识和数据的高层次人才。商业银行应有针对性的制订理财师培训方案, 通过寻求经验丰富的专业理财师培训机构的帮助, 在内部开展持续的、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 将内部员工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另外还可以通过从外部选聘的方式, 引进一批熟悉理财规划和了解各类金融业务的高、精、尖人才, 从而建立、储备一支素质过硬、忠诚敬业的理财师队伍, 把他们作为发展理财业务的主力军。其次, 可加强与同业的合作, 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有目标的选择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先进金融机构 ( 包括银行及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公司 ) 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研讨活动, 同时与同业结成发展同盟, 共同研究市场、共同开发产品、共同培训人员、共同分享成果, 是快速提高理财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有效手段。

4、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不仅有利于理财产品投资人利益的保护, 更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理财市场,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为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增加活力。首先, 在产品宣传销售阶段, 必须客观真实的告知投资者相关产品的各种潜在风险。并按照风险匹配原则, 根据一定标准对理财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评级, 将某一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推荐给同一风险承受能力级别或更高风险承受级别的客户。其次, 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 应及时、准确的向投资者提供资产变动、期末资产估值等重要信息。最后, 在产品到期时, 也要及时公布理财产品到期信息, 方便投资者做出相应决策。

参考文献

[1]刘扬, 张宓.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探究[J].经济导刊, 2010;1

[2]朱永利.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研究[J].南方金融, 2012;3

8.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八

2007年至2008年第一季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高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如代理基金销售更是取得了异常出色的业绩。然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演化而来的全球型“大萧条”的经济危机,资本市场暴跌73%,从逐月的理财产品销售情况,不难看出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也随着我国股市起伏跌荡,居民对投资的信心更是随着市场变化大起大落,这让我们不得不尽力去思考一个问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路在何方?

一、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与需求状况调查

随着我国居民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国内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近几年,随着金融业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和国民经济增长,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目前个人金融资产已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和国外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我国原本就不太发达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步履艰难,须及时找出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并有效的加以解决,才能使之得到长足的发展。

目前国外银行个人理财遵循以个人多元化投资和私人理财服务为核心的理念,个人金融产品大多是复合型产品。注重为顾客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服务,注重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建设和管理。市场细分到位,形成了针对不同层次客户的全球化营销战略,并且通过差别定价形成分层利率架构。可以说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已相当成熟。

在最近几年,我国各银行才陆续推出了一些理财产品。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9月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一直以来处于灰色地带的代客理财业务将被银监会以明文规定的形式“放行”。但由于起步较晚,加之,广大居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个人理财业务并未得到广泛开展。

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获得关于公众个人理财意愿的一手数据。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4月份,希望进行投资理财的比例为98%;无所谓的2%:不愿进行理财投资的为零。在愿意进行投资理财的客户中21.26%的人不愿意接受银行的专业服务;78.76%的人表示愿意接受银行的专业服务;45.23%的表示银行应该是无偿服务,54.77%的人认为银行的理财服务应该收费;23.76%的愿意承担高风险,45.15%的人愿意承担中低风险,31.09%的人不愿承担风险。

2008年10月份:希望进行投资理财的比例为91.26%;无所谓的2.37%,不愿进行理财投资的为6.37%。在愿意进行投资理财的客户中,18.67%的人不愿意接受银行的专业服务;83.37%的人表示愿意接受银行的专业服务;38.13%的表示银行应该是无偿服务,61.67%的人认为银行的理财服务应该收费;11.26%的愿意承担高风险,28.15%的人愿意承担中低风险,60.59%0的人不愿承担风险。

从以上调查显示,居民投资需求持续保持,其中对银行有偿服务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对银行专业理财的认知度有所提高,但提高程度有限。在风险喜好上客户态度变化很大,风险喜好型客户下降了12.5%,风险中等型客户比率下降了17%,风险厌恶型客户提高了29.5%。这说明客户的风险喜好是不断变化着的,基本上在赚钱的时侯呈现风险喜好型,赔钱的时侯呈现风险厌恶型的特点。这一点是符合人性中趋利避害的特点的。也正是因这一特点,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风险小、收益大的优质业务,在国际上被各大金融集团视为重点业务,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明显滞后,无论是在思想观念、发展理念、营销策略、科技支撑、产品创新、综合服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足。

(一)市场环境没有完全形成

第一,大部分居民缺乏理财意识,不具备理财知识。不仅如此,他们保守的理财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发展。

第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缺失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客观因素。

第三,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另外,不健全的资本市场也不能提供丰富的投资渠道。

第四,金融制度、法律法规的制约。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拓展的空间,同时也成了理财业务发展道路上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同时,现行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不够,也降低了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的信任度。

最后,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硬件设施落后,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模式尚未建立。另外,国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不足,导致产品服务滞后于市场需求。

(二)产品和服务方式简单,市场营销能力欠缺

国外的个人理财服务可以利用基金、股票、保险、债券等各种金融手段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还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将存贷款产品进行简单组合;或是只提供较初级的咨询服务,并不涉及房地产、债券、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

各商业银行为了在竞争中获取优势,抢占市场,加大产品营销力度,不遗余力地推出了各种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只不过是把个人业务产品、国际业务产品或同业银行业务产品进行重新排列组合,再以一系列新颖的名称展示给客户,而原有的个人业务产品或其他业务产品并无增加,缺乏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同时,在目前分业经营环境下,商业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投资于基础债券品种,投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债券的收益率直接影响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而债券的收益率与人民银行相关法定利率又存在着直接的正相关性,由此导致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在面对利率变化时缺乏有效的防范和规避工具,完全暴露在利率风险面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竞争力较弱,即使存在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背离了理财的初衷,造成人民币结构存款收益率竞相攀高,产品的竞争陷入价格战的泥潭,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能得到健康、长足的发展。

对美国、香港的银行来说,差异化服务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手段之一。而国内商业银行大多限于为客户提供银行已经设计好的固定产品,还不能为客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特需的金融服务。

(三)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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