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9-02

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选12篇)

1.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1年下半年佛山市市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1‟12号),我省(深圳除外)从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我市市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9日-23日;

(二)报名方式:参加了考前培训的考生由所在培训机构代报名;不参加考前培训的市级考生可于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以下报名点报名:

报名点名称咨询电话地址

佛山市财经学校 82705546 禅城区江湾北一街1号

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82220641 禅城区人民路99号

佛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83836234 禅城区绿景一路惠景市场五楼

(三)报名资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本地工作单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考生于11月1日—7日回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市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下午各一场,分别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各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以各区财政部门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模式

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闭卷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两门科目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双科连考。

五﹑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答题形式为填空)。

六、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七、成绩公布及考试合格分数线

成绩于考试现场公布,考生点击交卷后,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成绩合格证明于下半年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交各培训机构发放给考生。

八、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生可选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财经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三版)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内附有考试大纲,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第四版)中附有无纸化考试模拟光盘。

2.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二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会计工作得到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科学体系,主要内容具体概括起来有:一是从会计人员发展和培养管理方面,会计人员发展培养主要从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学员和每年从社会非会计类人员中统一考试两种培养方式。二是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注册、变更、调转、遗失补领等管理。三是从会计机构管理方面,全国建立省市县级(区)以上政府财政部门配置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行了会计从业资格专业化管理队伍。四是从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方面,持证人员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以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五是从政策方面,为了加强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财政部、省财政厅制订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实行依法行政工作。

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经历了会计人员从无证到全国统一持证上岗的发展过程,即从无证上岗—会计人员上岗证—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现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范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会计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发展壮大了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 主要存在问题

自2005年出台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来,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会计管理制度上存在缺陷,以及各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做法不一,导致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简接地影响了会计管理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促进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健康发展。

2.1 制度上的缺陷

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经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仍存在制度上缺陷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属于指导性条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该如何处理条文没有明确。会计人员继续培训由省自行确定,全国没有统一培训内容,会计人员调转只能确认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已确认的继续教育培训。二是没有建立会计从业资格注销制度,有些原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因工作岗位的变动,申请注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会计管理部门给予办理没有依据。有的持证人员已经去世,没有人来办理注销会计从业资格,其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还保留在数据库里。三是有的省没有使用电子软盘备份会计人员档案,调转个人信息不全等等。

2.2 会计管理不够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证书,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会计人员到了新工作单位工作,需要办理调转手续。但是,在会计人员调转过程中,有的调出地会计管理机构只提供调转表,没有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和档案综合软盘,给接受会计管理机构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更有个别会计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在其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重新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甚至不办理调转手续。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办理注册登记,但大部分持证人员不办理。

2.3 全国会计管理信息欠缺统一平台

目前,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各省市县分别按属地管理,各省市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要求不同,有的省市县(区)建立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有的地方还没有使用信息化管理,全国没有建立统一会计管理信息管理平台,缺乏系统管理制度。

2.4 会计中专学历难确认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中专毕业可免试会计基础和会计技能考试,但是,我省教育部门实施中等学校改革,将原来中专学校与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整合,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少数社会声誉高的学校经批准可保留原校名,但毕业证书统一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确认是否中专毕业证书,需提供教育部门的文件依据才能确认,对核准中专毕业证书比较难。

2.5 有部分会计人员文化素质比较低

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培养和发展,主要从大中专院校会计专业和社会非会计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中培养,由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学历水平,即使小学毕业可以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领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导致部分会计人员文化素质比较低,不会使用计算机操作,接受新知识能力差,提供会计信息质量较差。

2.6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防伪标识

现行财政部门核发给会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可以通用,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标识,目前发现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说真假难辨,需要通过调出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应当引起我们会计管理机构高度重视。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健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促进我国会计事业健康发展。

3 关于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球化市场经济新时代,会计工作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有经济核算的地方离不开会计工作,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力军,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3.1 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机制

人才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保证,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我们应当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机制,要从长远发展规划,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设置以高中学历作为最低培养起点,建立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高中毕业以上和非会计类专业学历,实行全国统一试题,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明确规定:《会计基础与会计技能》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将会计技能和会计基础合并作为一科,考试方采取电脑无纸化,通过两科考试合格取得全国统一合格证书,按属地原则,可凭合格证书在全国各地单位所属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类大中专毕业(包括中等职业会计专业毕业)人员,可凭会计类大中专毕业证书直接向所属地会计管理机构申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提升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3.2 加强会计管理信息建设

为加快我国会计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我国有必要建立全国会计管理信息体系,包括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报名考试信息系统,实行全国会计管理信息联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使用统一系统,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查询功能,以防止出现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情况。加强会计管理信息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

3.3 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议可从如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为出发点,提高培养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会计人员培养对象应具高中毕业以上。非会计专业类人员可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统一成绩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明确规定:“会计基础和会计技能”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两科,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可在全国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有分重点培训和非重点培训两种方式,重点培训主要是会计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由财政部确定培训内容及要求。非重点培训主要是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由省级以上财政厅确定培训内容和要求,对不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者,要有明确处理规定。三是建立会计从业资格注销制度,设立会计从业资格注销条件,对持证人提出申请或符合注销规定的,给予办理注销手续,确保会计管理信息质量。四是全国建立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办证管理程序,着力提升会计事务管理科学质效。五是会计从业资格申请,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济发达镇街财政所可申请由县级委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六是加强会计从业资证书管理,依法严罚违法伪造会计从业资格证者,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安全。

3.4 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

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会计政策最有效的方法,为使广大会计人员掌握会计新政策,解决部分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请假难”问题,我们要以人为本,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采取面授培训和自学方式,以及网上培训方式。二是实行重点会计培训和一般会计培训相结合,重点由财政部确定全国培训内容,每隔二年进行一次网上培训。非重点培训由省财政厅确定培训学习内容,在保证重点培训基础上,安排自学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每年不少于24小时。三是凡通过网上或自学培训者,经测试学习成绩合格,给予办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四是将会计职业道德和经济法规作为会计人员长期培训主要内容,弘扬正汽,提倡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精通业务,着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3.5 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防伪技术

鉴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现的问题,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有效措施:一是凡发现持有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没收,并向社会公开持证人姓名,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二是财政监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部门应当采用标识,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防伪技术,防止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三是加强调转会计管理机构沟通和配合,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资料真实可靠。四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违法行为,促进我国会计事务管理的健康发展。

摘要:本文在调研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调转管理、信息平台、学历确认等方面分析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人员培养机制、加强信息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继续教育模式等建议。

3.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三

镇(街道)财政局,区属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会计从业资格三科联考。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禅城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由于2013年7月1日后将实行会计从业资格三科联考,为使一些已经取得单科成绩合格(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的考生在期限内获得另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机会,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常进行,其中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计划安排在2013年6月上旬;会计电算化实行不定期考试,考试时间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日期:从即日起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30日;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6月7日。

(二)报名方式: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由所在培训机构代报名;不参加考前培训的禅城区考生可在工作日到禅城区财政局报名(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4室),咨询电话:83203351。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禅城区户籍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上加盖禅城区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31日;初级会计电算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3年6月3日至6月14日期间,上、下午各一场,分别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五、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模式

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闭卷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两门科目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双科连考。

六、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答题形式为填空)。

七、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八、成绩公布及考试合格分数线

会计专业知识成绩于考试现场公布,考生点击交卷后,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于本次考试最后一场结束15个工作日后由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分为两部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第一部分实操题合格自动进入第二部分理论考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理论考试,只有理论成绩同时合格才能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书。理论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禅城区财政局网站公布,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原

九、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件到报名点领取成绩合格证书。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生可选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财经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三版)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内附有考试大纲,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第四版)中附有无纸化考试模拟光盘。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由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将实施三科联考,分科考试的最后期限以及单科成绩的有效保留期限还不明确,届时将按财政部、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执行。请已经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2013年上半年参加另一单科的考试,避免已合格的成绩无效。

(二)已报考上半年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考生不能在同一辖区的不同报名点重复报名。

(三)请已取得全科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迅速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4.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四

各位同学:

接系领导通知,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定于4月14-16日考试,考试形式为无纸化考试(机试),三门功课一起考,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小时,每门课中间间隔10分钟,题型和分值为:

【会计基础】:单选20分,多选40分,判断20分,计算20分;

【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6题60分,单选10分,多选20分,判断10分,【财经法规】单选20分,多选40分(20题),案例分析20分(2题),判断题20分。

注意事项:

1、会计电算化做完后不能改,不能确定的不要随便点答案;

2、会计电算化考试题目以财务类为主,以前以计算机基础为主。3、4月1日开始自己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由于今年考试形式和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请各位报名考试的同学购买软件,多加练习,认真复习,按时打印准考证,及时返校参加考试。

另:自考时间为4月13-15日。

特此通知。

辅导员

5.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五

苏财会字[2012] 7 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的文件精神,现

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

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

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四、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方法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 6月5日9:00—7月11日17:00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

(下同)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下同),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当地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

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8日—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双休日不休息)。

(2)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报名确认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中

华会计函授学校院内)。

(3)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各市(县)、区财政部门的公告通知。

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全市全部实行机考方式。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目均采

取计算机考试。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10月11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3.《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中旬—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8月16日起登

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4.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

准)。考生从8月23日—30日至乌鹊桥弄18号南楼102室苏州市珠算协会领取准考证(双休日休息)。

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各市(县)、区财政局公告通知。

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2年12月下旬,届时考生可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2年5月18日

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我市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7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2日。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共3门(均为无纸化考试)。免试条件为: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

6.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六

为配合社区、农村等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 本刊举办了“农村中医适宜技术讲座” (国家I类学分12分) , 学员学习经考试合格, 可申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试题及答题卡在2011年5期杂志上刊登。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寄来准确的以下个人信息, 不可缺项 (这是办证必备的要求) : (1) 姓名, (2) 身份证号, (3) 职称, (4) 专业, (5) 学历, (6) 通信地址, (7) 邮编, (8) 单位名称, (9) 联系电话。

2. 考试方式:凡本刊读者认真学习了今年1~5期刊登的相关内容, 并按照要求填写答题卡, 经判卷合格后, 即可获得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相应证书。

3. 办证费用 (含工本费和邮寄费)

(1) 邮局订户:请邮汇证书款40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信内勿夹现金。

(2) 本刊通联站订户:请邮汇证书款35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也可由通联站汇总办理, 信内勿夹现金。

4. 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杂志社每月集中办理一次) 。

5. 证书发放: (1) 邮局订户, 本刊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 (2) 通联站个人单独办理, 杂志社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汇总办理的统一挂号邮寄至通联站, 由通联站转发。

6. 汇款及答题卡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1-2-1 7 0 3, 邮编:1 0 0 0 6 1;收款人:《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汇款附言请注明:学分证书。

7. 联系人:张欣李颖;电话及传真:0 1 0-6 7 1 5 5 2 8 3。

7.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七

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论是从考试大纲还是考试形式上,都做了很大的调整,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帮助考生进行考前复习,我校拟举办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其中一期暑期班、两期周末班。欢迎广大考生参加培训。

开班日期:8月1日起

开班时间:暑期班——每周一至周日 周末班——每周六、周日 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其中理论课程200元/门,计电算化 390元/门

培训地点:泰兴市财会职工学校(原市卫校内)

报名时间:7月29日起

报名地点:

1、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

2、泰兴市财会职工学校

联系电话: ***887712670

泰兴市财会职工学校

8.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八

扬建价〔2011〕57号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苏建函教[2011]562号)文件精神,今年十一月全省将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内容

考试专业为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一个人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土建和安装专业、市政和装饰专业不能兼报。

考试课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和专业案例。在江苏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97年后取得《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和09年前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毕业生);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持有本省造价员、编审专业人员或预算员证书。

(二)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省造价员资格、编审专业人员资格或持有本省预算员证书四年以上,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例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资格4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陆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员考试”报名窗口,已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人员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无本省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初次报考者需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2、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

3、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预算员或编审专业人员报考造价员的,进入系统后必须在窗口顶部报考选项上勾选“预算员或编审员”,并增加上传“预算员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5、网上上报和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

6、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县造价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证书或编审证书(指持有预算员证书且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人员,以下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证书或编审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和近两年两项业绩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必须有单位推荐盖章)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本人近两年从事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两项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必须为以下内容之一:

(1)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成果;

(2)国家、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成果;

(3)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确定、管理等方面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成果。

四、考试教材

1、本次考试仍使用2009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四本教材: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2、2011年《考试大纲》(各专业通用)。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9月1日至9月20日;

2、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6日。其中:5日上午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闭卷),5日下午考土建、安装专业案例(开卷),6日上午考市政、装饰专业案例(开卷)。

六、报名费用

根据苏价函〔2009〕76号、苏财综〔2009〕57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如下: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考试费:理论60元;案例每专业70元。

七、其他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造价员考试的初审工作,在受理报名考试资料时,要认真验核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预算员证书、编审证书等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印章及验核人签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

2、高级造价员资格认定,按苏建价站〔2006〕13号文件实行考评制,即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案例考试合格、造价业绩突出、经省高级造价员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请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严把报考资格关。

3、市及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市区:87970608;仪征:83417846;江都:86973969;高邮:84069116;宝应:88992860。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9.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九

【信息时间: 2011/5/26 阅读次数: 18407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报送2011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9月召开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

术资格。

(三)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

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

格。

(五)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省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执业注册-职称评审栏目或江苏建设人才网()-职称评审栏目。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市或有关厅局(集团、总公司)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社会其他人员申报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委托

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省职称办印制)一式3份。此表根据存档要求,应为16开纸张手写,在填写时若另附页,必须装订在表中,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以免审核过程遗失而影响评审。

(三)《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用A3纸打印。

(四)《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用A3纸打印。

(五)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10‟9号”文中的哪些条款等。

(六)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

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七)提交论文、著作、实例。合著的著作或译著以及杂志只须附主要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八)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九)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

件)。

(十)《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可

以累计计算。

(十一)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11年7月6日至7月15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省各有关单位尽早布臵,并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送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照片、评审费用一并报送。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3室,联系电话

025-83202669。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等材料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二)报送材料由各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总公司、集团)职称办统一办理。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

到我办办理。

(三)各市、省各有关厅局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各种材料和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经各市建设局职称部门原件核验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各市报省的材料需经所在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四)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六)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七)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中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报送材料中除本通知第三项中

(一)、(二)、(三)、(四)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

(九)申报者请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性别(勿污损)。照片请各市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收齐后统一交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

办。

(十)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十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手续不完备,我办不予受理。

(十二)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延迟4年以上申报处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请各市、省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纳相关费用。

单位名称: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账号:3200066540***

开户银行:交行龙江支行 联系电话:025-83202669

附件:

1.《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

介表》;

2.《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

览表》;

3.《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

员情况简介表》;

4.《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

员情况一览表》; 5.申报材料目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10.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十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为做好我市人事代理人员2011年度考核工作,充实代理人员档案内容,完善考核机制,现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从2011年1月起,到2012年3月31日止。

二、考核对象

在我中心实行个人人事代理和单位委托代理的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以及实行人才派遣的单位和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等方面。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评程序

1、人事代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由现从业单位给予评价。

2、各委托代理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代理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评出考核等次。

六、其他事项

《年度考核登记表》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送至或函寄至洛阳市黄河南路1号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科。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考核办法按照《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洛办[2010]32号)文件执行,年度绩效工资参照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发放标准。

11.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十一

文件

新能源通字„2011‟171 号

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

各事业部、部(室、中心):

2011年是公司“十二五”期间全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发展战略开局之年,为了认真总结2011年取得的各项成绩和好的工作方法,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根据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科学系统地安排好2012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现就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作如下要求:

一、关于2011年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对照公司2011年经济工作报告中的工作规划以及各经营单位目标责任书,结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从各方面做好可量化和细化的2011年度结分析(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二、关于2012年工作计划

要求各单位根据近期股份公司三季度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及张建新总经理2012年度专题工作讨论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工作计划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着手制订2012年工作计划。

三、关于对总结、计划上报的相关要求

经济工作报告将初步计划于2011年10月下旬完成初稿,以我公司2011年度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对照材料进行撰写。总结、计划中务必言简意赅,充分反映相关业绩对应的数据,确保提升总结、计划质量,减少返工次数。据此,对上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事业部总结、计划分二类:

1、第一类是公司整体大报告中使用的工作总结、存在问题、计划(参考公司2011年度报告),各事业部此类报告字数总共不得大于2500字,2011年10月22日12点前,将电子版资料发至企管部杨炳钊OA中;

2、第二类是各事业部自行撰写的经济工作报告,字数不限,2011年10月30日12点前完成初稿,将电子版资料发至企管部杨炳钊OA中。

(二)机关各部门总结、计划分三类:

1、一类是公司整体大报告使用的职能工作总结、存在问题、计划,字数总共不得大于1500字,主要撰写公司层面相关职能体系的工作内容(参考公司2011年度报告),2011年10月22日12点前,将电子版资料发至总经办李璐OA中;

2、第二类是部门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主要撰写部门内部的指标完成情况、团队建设情况等(参考部门年度责任书、重点工作计划、KPI指标撰写),字数不限,2011年10月30日12点前完成初稿,将电子版资料发至总经办李璐OA中;

3、第三类是股份公司对口部门要求上报的总结,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单独撰写,完成后报分管领导签字,总经办备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经营管理总结计划通知

12.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十二

通知: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流程也发生改变,现将流程发布如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

考试通过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点击左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有关信息-->确认无误,打印表格-->在5个工作日后,规定成绩有效期内,由本人带齐所填表格和要求材料,到所属财政部门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2012年12月31日前未参加信息采集审核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点击左侧“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有关信息-->确认无误,打印表格-->若显示无法输入请咨询本地发证财政局会计科-->在5个工作日后30日内,本人带齐表格内要求证件,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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