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2024-09-22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通用12篇)

1.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篇一

申请工伤申报与认定流程

基本信息:

办理流程:受理申请、审核、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

办理要求:

①申请人

a :工伤职工本人(到场)或(重大事故本人无法到场)由其直系亲属

b:用人单位工会组织

均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②申请时间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单位部分)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报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A、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B、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C、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D、两个以上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E、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或者事故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写明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就诊医院等);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B)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C)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D)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E)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F)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G)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

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H)属聘用、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I)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J)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1、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①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受理

①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调查核实

①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②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5、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工伤认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到工伤认定申请人及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文件依据:苏劳社工[2004]1号关于印发《工伤认定程序》的通知

2.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篇二

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如果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 表明当期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额不足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当期仍有需要缴纳的税额。在这种情况下, 无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依公式计算的结果, 应退税额=0

2.当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即当期有留抵税额) 时, 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实际退税额以“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为限。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大于或者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二、会计核算

税法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逾期不申报的, 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 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 (免) 税申报。因此生产企业应在货物出口90日内做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必须以出口发票上的FOB价作为计税依据申报计算“免、抵、退”税。如采用到岸价 (CIF) 或成本加运费价 (CFR) 成交的, 应扣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的运费、保费、佣金等。若申报扣除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 按实际支付数调整。

实现收入:

借:应收账款—出口业务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业务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收到出口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出口业务

支付运费、佣金等:

借:应收账款—出口业务

贷:银行存款冲减收入 (红字) :

借:应收账款—出口业务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业务

依据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

借:应收补贴款 (有退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的纳税申报行为分为增值税纳 (免抵) 税和免、抵、退税纳税申报。

1.出口退税前提

(1) 出口产品属于增值税范围的产品;

(2) 必须报关离境。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 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 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2.出口退税程序

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 按规定于次月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向税务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1) 企业首先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做增值税纳税申报,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注意如下事项:

1) 当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产品的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第7栏)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2) 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18栏) 按当期全部 (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 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 (第15栏) 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栏填报。

(2)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在每月1-15日内对当期 (以增值税纳 (免、抵) 税申报期为基准) 及收齐的前期出口单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1) 生产企业将当期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出口明细 (按出口报关单) 录入退税申报系统,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对单证不齐无法填报的项目暂不录入, 并做相应的单证不齐标志 (缺少报关单的单证不齐标志为B, 缺少核销单的单证不齐标志为H, 缺少代理证明的单证不齐标志为D, 缺少两种单证以上的, 同时填列两个以上字母) , 对该条出口信息的其他项目有关数据按出口发票上列明的金额并扣除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后录入。

2) 对前期出口货物单证不齐, 当期收集齐全的, 应在当期“免、抵、退”税申报时单独录入, 一并申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参与当期免抵退税的计算。

3) 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之后, 在“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录入增值税申报表中的相关项目, 生成申报汇总表。

4) 将计算机申报生成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一式五份) 、计算机申报生成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一式四份) 、经基层税务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式两份) 、连同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报关单 (出口退税联) 及其他出口退税附送材料一并上交基层退税部门进行初审, 审核通过, 征税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 连同企业申报数据上报主管退税机关审批。

由于生产企业出口应退税额与免抵税额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有关。当企业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时, 涉及到应退税额 (这部分金额企业要在次月上交到税务部门) 。而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 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 (区、市) 执行, 因此审批了的应退税额实际退到企业的时间要由税务部门来确定。正常情况下, 生产企业实际交纳税款的月份一定多于有留抵税额的月份。因此, 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在有留抵税额时, 在出口退税申报有效期内, 将实际已收齐单证的出口货物, 做成单证不齐, 不计算应退税额。待次月企业应纳税额为正数时, 再做成单证收齐, 用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直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避免增加企业流动资金的紧张程度。

3.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 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账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4)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 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 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5)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6)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4.出口退税备案工作

3.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篇三

关键词:地理标志产品 大数据 申报流程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2(b)-0080-02

文章将基于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全业务全流程的专业知识,主要是针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流程,结合大数据相关数据挖掘、分析处理等手段,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监管系统在大数据环境下就数据采集、分类、汇总等方面进行分析。

1 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 大数据环境

2.1 大数据

大数据指不用随机分析法(抽样调查)这样的捷径,而采用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庞大的数据集合。大数据的5 V特点(IBM提出)分别为: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Veracity(真实性)。

2.2 数据挖掘

大数据有着量大、多变、复杂等特点。所以要在这庞大的数据中寻找到隐藏的、有用的资料十分困难。而大数据的潜在价值主要表现在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所以需要通过数据挖掘等方式来获取合理、有用的数据。

2.3 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定义

根据数据的来源与数据的应用领域进行界定,可以把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定义为:(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信息数据;(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信息数据。

2.4 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分类

地理标志产品大数据按其数据结构可分为: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无结构化数据。

文本数据按来源及收集方式可以分为:显示数据、系统数据。显示数据是指由用户主动输入或者输出用于显示的数据。系统数据是指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主要为申请信息数据在工作流程中阶段状态、受理公告、批准公告、核准公告。数据类型图见图1。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监管系统对申报流程的影响

3.1 数据来源

系统中的数据分为两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信息数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信息数据(因此文主要分析对象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流程,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信息数据暂不考虑)。来源为有申请者输入的文本数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信息数据中文本数据主要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地范围、产地地理特征、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产品生产技术规范、产品知名度、销售情况、历史渊源说明。

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流程整理

由现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流程可知,申请流程主要分为申请、初审、形式审查、公示、技术审查、批准6个阶段。通过集成大量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信息数据,经过数据汇总、合并、过滤、解析,将收集的大量的数据整理成便于系统使用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如设定统一的申请号、受理号、批准号格式,确定文本的长度及内容限制、拟定附件的格式限制。

3.3 数据挖掘与分析

在大数据环境下,利用数据挖掘方式,获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流程中在初审阶段、形式审查阶段、技术审查阶段中被打回的数据的原因。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总结出易犯错误及优质的申报机构。

3.3.1 总结出易犯错误

设定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补正或整改材料被打回或是不予受理的总次数为x,因某种原因需补正或整改材料被打回或是不予受理的总次数yn,n=1,2,3,4,...,m,每个数字对应一种错误,即y1代表的是因产品名称不符合规范这一错误而被打回的总次数,m为错误种类最大数。

根据数值偏差算法:偏差值p=yn-x/m;可得知p值区间为(-∞,+∞),经总结可发现如下规律:(1)数值偏向+∞时,代表这一类错误经常出现,需要注意。(2)数值偏向0时,代表这一类错误也会出现,但是出现的频率不高。(3)数值偏向-∞时,代表这一类错误只是很少或偶尔出现。由以上结论可以得知何种错误属于易犯错误,可在申报之初就提醒申报者注意,以减少犯错的可能性。

3.3.2 筛选优质的申报机构

与1中所述同理,设定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补正或整改材料被打回或是不予受理的总次数为x,设定省局初审通过后,在形式审查阶段和技术审查阶段因需补正或整改材料被打回或是不予受理的总次数为sj,其中j=1,2,3,4,...,k,每个数字对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此便不一一列举赘述了。k代表所有省级部门总数。

根据数值偏差算法:偏差值q=sj-x/k,可得知q值区间为(-∞,+∞),经总结可发现如下规律:(1)数值偏向+∞时,代表该机构初审通过后的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信息任然存在较多问题,可提醒该机构加强初审力度。(2)数值偏向0时,代表该机构初审通过后的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信息任然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注意。(3)数值偏向-∞时,代表该机构初审通过后的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信息任然存在较少问题,可将该机构列为优质上报机构。

4 分析及优势总结

在大数据环境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监管系统对依然处于传统人工阶的段标志产品的申报流程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可加快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流程,加速我国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步伐。且由于大数据分析后可以得出在申报的过程容易出现的错误,在申报初期提示申报机构,以避免人力和时间的浪费。而一些被筛选出的优质申报机构,可向社会公布供选择,也可对一些存在较大问题的申报机构给予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致谢:该项目受到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质检行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及典型应用示范》的资助。)

参考文献

[1]佚名.地理标志产品[J].China Fruit News,2008, 25(1).

[2]佚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J].中国蔬菜,2008,1(1):8.

4.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篇四

1、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到劳动局备案登记2、30日内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1)提交工伤申请表

(2)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伤者自述材料(表),联系电话和证人证明材料(表),联

系电话(摁手印)时间精确到分

(4)治疗病例和各种检查报告

3、工伤发生5日内到社险登记备案

4、等待工伤认定(3-6个月或更长)工伤认定下来后,到社险做工伤登记

1)带工伤认定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社险登记后,按社险要求每月(xx)号报工伤医药费个

6、工伤认定后申请等级鉴定(等待劳动局通知

5.工伤事故申报流程(精选) 篇五

时间:2010-06-19 17:16来源:未知 作者:z 点击: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参保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每逢星期一下午到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拿鉴定表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没有异议的,职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伤残鉴定等。

6.双软认定申报业务流程 篇六

一、申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步骤

1、办理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著作权办理流程参考http://)。

2、办理软件产品检测报告(江苏省软协承认的检测报告评测机构有4家,南京的评测机构:只有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中国赛宝实验室软件评测中心,北京的评测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除此以外的评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不认可)。

3、登录或注册双软认定在线申报系统(http:///secc.aspx)进入产品登记栏目填写,保存-申报-打印并按所需申报材料准备书面材料。

4、首先将500元受理费汇款或直接前往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缴纳,再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派专人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

5、关注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双软认定通告,确认通过审批后前往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领取证书。

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中软件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开发或经营委托书、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如没有可以不提供。软件产品登记名称规范: 产品名称要以公司简称或商标开头,以软件结尾(例如:南瑞XXXXX软件 V1.0)

二、申请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步骤

1、登录或注册双软认定在线申报系统(http:///secc.aspx)进入企业认定栏目填写,保存-申报-打印并按所需申报材料准备书面材料。

2、企业认定填写的数据需参照财税(2012)27号文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的指标要求填写。

3、然后将800元受理费汇款或直接前往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缴纳,再将书面材料派专人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

4、关注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双软认定通告,确认通过审批后前往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领取证书。

注意事项:

1、申报书封面需加盖公章、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申报书需加盖骑缝章;

2、申报书的申请企业概况中注册地址和注册日期务必填写准确;

3、申报书的申请企业经营情况中软件业务情况请按贵企业主要软件业务收入情况选择其中一类填写,其余则不要填写;

4、审计报告中需说明企业软件(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

5、附件材料中第七项需要提供包含学历、职务的企业职工花名册以及由社保部门盖章的企业职工保险缴纳情况的汇总表;

6、附件材料中第十项和第十一项不是必须提供。

7.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事什么 篇七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 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 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 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 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1.什么是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2.工伤保险的处理流程

3.如何申报工伤保险?申报工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4.工伤保险的赔偿流程

5.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

6.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

7.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8.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9.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8.天津市大港区职工工伤申报流程 篇八

(1

事故经过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工伤时间、地点、经过、抢救医院、诊断结论。(并携带电子版)

(2

附有:该职工的人员就业花名册、医院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的事故经过、工伤认定自述材料表、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表(证明人a;证明人b)、证明(证明人a和证明人b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工种、职务)、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有:职工粘好药费的粘贴单、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就医单据

9.工伤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篇九

一、工伤认定的申报

(一)伤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上报。一般伤害事故在7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按照《事故伤害报告表》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按照上报时限报省级工伤认定行政主管部门。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基层单位或受伤者及其代理人收集工伤认定有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直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直属单位应成立工伤初审小组,负责对工伤的初审。

(四)通过初审,符合工伤上报条件的,直属单位应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五)成立工伤认定申报小组,负责对直属单位上报工伤的审查工作。

(六)通过认定申报小组审查后,安全主管部门应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省级工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七)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当地省级工伤认定机构对公司的职工伤害或职业病进行工伤认定。

(八)工伤认定后,安全主管部门将及时通知工伤人员所在的直属单位。

(九)基层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单位申报时限或个人对单位审查结果有疑义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省级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七)死亡的应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医院抢救记录的复印件。

(八)下列情形应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应对复印件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查,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1、因机动车事故引起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害职工本人为汽车驾驶员的,应由本人同时提供驾驶证及行车证的复印件。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工时记录。

3、职工在公休日、节假日工作时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加班证明表、工时记录、受到伤害时所在班次的证明等。

4、职工在本人工作场所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离开原工作场所原因、受伤方位图,同时提供经基层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的现场见证人证明材料。

5、职工在出差、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出差、学习的时间、地点、伤害经过等。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单位应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立案、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明及人民法院的裁决书。

7、职工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单位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8、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10.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篇十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按伤害部位分类表填写(见附表一)。

5、首次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附病历)。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事故类别按事故分类表(见附表二)填写。

8、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有现场目击证人的,由目击证人出具证人证言,并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

9、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10、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办人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申请人交表时间,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12、申请工伤认定时,已参保职工需提供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上下班考勤记录卡(或考勤表)等;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作证、工卡、工资表)等。

11.关于工伤申报 篇十一

及医药费报销的规定

为了确保职工工伤(含职业病)能够得到及时认定,使工伤药费报销符合有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部门)必须在三天之内(厂内发生的工伤在当日内)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事故经过,由两人以上见证人签名后,报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将形成的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企划部。

2、由企划部组织工伤上报所需材料,按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进行上报。

三、工伤事故的就医处理

工伤发生后可以到就近医院抢救,伤情稳定后必须转入工伤指定协议医院治疗,并及时将劳动部门发放的《就医须知》交与主治大夫,经医患双方签字后由工伤职工带回,报销医疗费时同其它材料一起报市社保中心工伤科。

四、工伤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的报销及有关规定

工伤期间,门诊药费需开双处方,住院治疗费用由医院方提供明细表。经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审核,符合工伤报销范围的由社保中心全额报销。凡是不在范围内,一律由个人自理。

五、上报工伤主管部门所必须具备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事故报告表

3、诊断证明书

4、初次就诊病历

5、受伤期间考勤表

6、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7、劳动合同

8、证人证言(本人签名)

9、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10、交通事故的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工伤申报、认定程序及医药费报销的规定》同时废止。

12.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篇十二

1.在网站http://zyjsry.dg.gov.cn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进入考核认定。

2.进入以下界面,点击新申报。

弹出申报专业和资格选择窗口,参考如下(小类里如果选电子类,则相应的资格是电子助理工程师):

点确定提交后,进入以下界面。

按提示填写完善基本资料、教育情况、工作经历三项内容,填写未完整或者格式不对无法提交,工作经历一项需写工作总结1500字~2000字。填写及附件上传完成后,可在“查看附件信息”中查看相应附件。如有其它证明资料可在“其它附件上传”中上传。

注意事宜:

A.基本资料中的身份证需上传电子档附件。

B.教育情况中的学历情况也需上传相关附件。总共包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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