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2024-09-23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精选8篇)

1.《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一

霍尔顿愤怒我所愤怒的,快乐我所快乐的,颓废我不愿颓废的,迷惘我不再迷惘的,坚持我永远不变的,憧憬我永远希冀的。这是我读出的霍尔顿。

世上没有对与错,人初性善,没有人承认自己变坏了,违法的也不一定就是错误的。所以,这是一个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的世界,因而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实则不然。他喜欢他自己,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苦闷彷徨,颓废沮丧。

这些人,这些善良又易碎的守望者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注定享受不到凡人之乐。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霍尔顿最后告诉我们的也是,“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孤独者的痛苦,莫大于斯。

书中姓资的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不这么认为,人生应是一部电影,命运则是最伟大的编剧,每个人的角色、台词、剧本都已经确定,该生则生,该死则死。成熟不成熟,英勇或卑贱,都是观众的茶余饭后,都付笑谈中。把自己演好,人生才有意义。

走在路上,活在心里。这是这本书最终告诉我的。

2.《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二

1951年, 美国犹太裔小说家J·D·塞林格发表了其处女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久, 这部小说就成为当时的热门小说, 作者也获得了极高的荣誉。这部小说对美国读者, 以及其后的时代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尤其是对青少年, 其中的主角———霍尔顿·考尔菲德充分表现出了美国年轻人的敏感和叛逆。《麦田里的守望者》以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 在纽约城里三天的所见所闻和所经历的事情。作者试图以高度集中的时间、地点、人物来展示整个时代, 以及整个国家的时代精神面貌。小说有着明显的语言特点, 粗俗的口语和街头美式英语遍及整部小说, 这是其在年轻人中流行的原因之一。而“神秘作者”塞林格与霍尔顿一样, 是叛逆精神的代言人, 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就渐渐地避开媒体和大众, 隐居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塞林格是美国文学史上少有的只有一部代表作却有深远影响的美国小说家, 他的神秘行踪和避世态度在某个程度上也造成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在当代读者心中传奇的经典地位。

二、《麦田里的守望者》与音乐的联系

1. 处在音乐转折阶段的小说

爵士作为一种追求音乐自由的文化运动,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十分流行。“毫无疑问, 爵士乐的诞生, 是二十世纪美国音乐生活的重大事件, 这种体现自由精神的新型音乐, 其源于生命的冲动, 肆无忌惮的即兴风格, 使爵士乐很快风靡全美国, 影响整个世界”。[1]91当时的爵士乐有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演奏者常常会不按照乐谱即兴演奏。那时候的美国爵士乐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然而, “作为在二十年代的一种文化运动, 爵士乐在三十年代就大致消亡”。[2]自从三十年代起, 爵士乐早期所带有的自由、激情创造力等特点就在各种表演中慢慢消褪, 退化成了一种由一群训练有素的乐师所进行的有组织、有准备的乐队表演。在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衰退到四十年代的世界大战期间, 美国的音乐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在渴望新生活的五十年代, 美国的青年人渐渐找到了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充满活力的、全新的音乐表达方式, 那便是摇滚乐 (rock’n’roll) 。摇滚乐最初出现在五十年代中期的美国, 其作为节奏蓝调的一种衍生音乐形式, 有着节奏快、演奏者不断摇摆身体等特点, 因此, 早期的摇滚乐也叫做摇摆乐。它吸引了大量听众, 其中以年轻白人为主力军。其后, 摇滚乐不断发展壮大, 以惊人的生命力走向世界各地。尤其是在六十年代的英国, 披头士 (the Beatles) 和滚石乐队 (the Rolling Stone) 的大红大紫促生了一个更为成熟、鲜明的音乐范畴———摇滚 (rock) 。那时世界主流音乐已俨然是摇滚的天下。

《麦田的守望者》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 (二战后) 写成, 其出版时间为1951年。小说的写成时间有着重要的意义。四十年代后期的美国爵士乐虽已衰落, 但仍大行其道。而最早期的摇滚乐恰恰就是在1951年出现, 所以《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小说处于美国音乐历史上交替年代———两个最有文化代表意义的音乐类型———爵士与摇滚的交替期。

2. 小说的韵律

对于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大多数研究者来说, 音乐在小说里似乎是个没有太大意义或含义的研究角度。然而, 在我看来, 该小说恰恰为后来的读者描绘了一幅关于美国音乐变迁的抽象画, 而音乐类型的改朝换代恰恰是美国时代精神变化的最佳体现。在小说里, 爵士乐的颓废比比皆是, 而萌芽似的摇滚精神也蕴含其中。由此可见, 小说中关于音乐的描述是抽象的, 而不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说是一幅抽象画。而这幅画又是如何绘成的呢?其中主要有三个部分:首先, 在小说中,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多次走进纽约的酒吧, 描述了爵士乐表演并发表了评论。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美国爵士乐的败落景象:势利的爵士钢琴师和庸俗的爵士歌手比比皆是。其次, 霍尔顿对当时整个纽约模糊甚至是颓废的时代精神十分不满, 而“虚伪的” (phony) 爵士乐又不能成为他的情感发泄口, 因此他陷入精神困境中。但是, 正是这种精神困境, 激发着五十年代的美国青年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时代声音。最后, 霍尔顿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摇滚精神的主角 (hero) 。他对“虚伪的” (phony) 成人世界尖锐却又正确的非难, 以及他对教育的叛逆态度都预示着后来的摇滚里一些最重要的精神主题。

三、《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爵士乐的衰败

1.《麦田里的守望者》里“虚伪的” (phony) 爵士乐

“那么, 由于爵士是人们眼中的著名的‘美国本土艺术’, 加上纽约是四十年代比波普 (bebop) 爵士乐革命之地, 因此从那时开始, 纽约就成为了国际爵士之都……”。[3]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纽约是美国爵士乐的中心, 而《麦田里的守望者》恰好就是以纽约为舞台背景。作者塞林格在纽约的生活也与此相关, 他在二战后的几年间都居住在纽约, 且据说他经常晚上光顾格林威治村的酒吧。[4]纽约市的格林威治村是国际上、历史上有名的波西米亚之都, 同时也是“垮掉派运动” (the Beat Movement) 的发源之地。在小说里, 霍尔顿光顾了格林威治村里的一家很出名的夜总会, 并讽刺尖酸地描述了那里的爵士钢琴师老“欧尼” (Old Ernie) :“‘欧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夜总会……开夜总会的欧尼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 会弹钢琴。这家伙势利得要命, 见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 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别的什么。可他的钢琴确实弹得好, 事实上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有时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账钢琴翻个个儿……我不太记得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弹奏什么曲子, 不过不管是什么曲子, 他却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卖弄本领, 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弹得像流水一样, 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 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5]

在霍尔顿看来, 爵士乐的堕落令人厌恶。钢琴演奏者老欧尼“势利得要命”、“粗俗”、“卖弄本领”、“油腔滑调”, 并且令他“厌恶极了”。霍尔顿似乎用尽了他知道的所有骂人的话来描述老欧尼。最后, 酒吧里矫饰做作的音乐和听众使得霍尔顿感到无比郁闷, 只好离开酒吧。在这里, 爵士乐早已远离了它早期的优点:动感十足且充满着自由流溢的情感, 只剩下钢琴或别的乐器高超复杂的技巧演奏。而这种矫情的演奏在叛逆愤怒的年轻人霍尔顿眼中, 仅仅是“虚伪的” (phony) 。

后来, 霍尔顿又走进另外一家维格酒吧, 里面的爵士乐也是类似的腐败:“那个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扩音器里大声说一通……听的所有那些在场的假模假式的男女高兴得都快疯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 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 你准会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来, 我发誓你一定会。”[5]179霍尔顿用他年轻直白的语言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爵士乐里虚伪的感情和做作的表达方式的高度厌恶。然而以霍尔顿为代表的青少年为何对爵士乐如此之厌恶?当时的爵士乐发展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况呢?

2.1945年后爵士乐的衰败

美国爵士乐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走到顶峰, 之后便渐渐地失去了早期的活力。经过了二十年代的“新奥尔良爵士乐”和三十年代的“摇摆乐” (swing) , “比波普爵士乐” (bepop) 是四十年代主流的爵士乐形式。[6]由于塞林格在1946年后才开始写作, 小说的发表时间是1951年, 因此本文只描述四十年代的爵士乐形式———“比波普爵士乐”, 以此来“见证”爵士乐的衰败。

(1) 比波普是一种晦涩难懂的“语言”

比波普虽然是一种较为高级的爵士乐形式, 但是它却由于太过于复杂而令人生畏。Dmitri Tymoczko将比波普爵士比作克里奥尔语———一种殖民者语言与当地语言的混合语, 以语法规则难懂混淆著称。“比波普开始像是……一种深奥的音乐克里奥尔语, 在四十年代早期的曼哈顿住宅区的酒吧里传播……它令人生畏, 且信仰精英主义:闪电般迅速的拍子, 远远超出了普通节拍器所能的范围……以及不规律且常常被切分的韵律, 都使得这一音乐语法非常难以驾驭……比波普有意地要成为晦涩难懂的音乐语言”。[7]任何远离大众的音乐形式都是不可能昌盛发展的。比波普渐渐变得越来越高难度, 普通乐师无法演奏它, 只有在“为数不多的曼哈顿住宅区内的酒吧”[7]里能听到这种爵士乐, 而格林威治村恰好就是那为数不多的特权区域之一。四十年代的爵士乐由于其华丽复杂的语法难以接近大众, 这也正是霍尔顿对老欧尼钢琴技巧的看法———哗众取巧且缺乏与听众的情感联系。“他卖弄本领, 傻里傻气地把那些高音符弹得像流水一样, 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 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5]107

(2) 比波普缺乏创造力

当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爵士比较于三十年代和二十年代的进步只是华丽的演奏技巧时, 它失去了爵士乐的灵魂———创造力。即兴演奏风格和个性化的音色共同构成了爵士乐的精髓和生命力。[2]“拒绝了早期自由爵士乐 (主要指二十年代以新奥尔良爵士乐为代表的爵士乐) 激进的对创新的执着, 比波普的推动者似乎整个儿地把‘创新’这个想法拒之门外”。[7]缺乏创新使得比波普, 也使得爵士乐越来越陈腐, 渐渐地失去生命力, 继而走向衰落。而这种音乐形式退化的根源在于当时的整个时代精神。二战后的美国平静但平庸, 整个社会蔓延着陈腐之气, 缺乏生命力。大约从二战结束到五十年代, “美国变得更保守, 更依赖传统信条, 甚至更信仰宗教;美国人也变得思想更狭隘, 更民族主义, 甚至有点沙文主义”。[8]因此, 从整个社会精神来看, 庸俗的比波普爵士乐之诞生是合乎情理的。陈腐的时代精神孕育了陈腐的音乐。

霍尔顿对待旧事物的态度相当激进。在小说的开始, 他对历史的态度就表明得十分清楚。“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账大炮”。[5]5他将学校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大炮说成是“混账”。这个小“愤青”的玩世不恭促使他对一切陈腐的事物都带有一定的敌对情绪。因此, 当他和年老的历史老师斯宾塞先生谈话的时候, 他对年老和疾病这些旧的象征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所以联想到四十年的陈腐爵士乐, 以霍尔顿为代表的年轻人自然会不满甚至厌恶。向往着新生的他们急切地渴望与旧事物决裂, 然而, 当时他们仍然不确定应该如何去做到。

四、霍尔顿迷失在模棱两可的年代

霍尔顿因为想要与传统和历史决裂, 所以他身陷于一个时间的断裂层:在过去与将来之间。过去已经不在, 但是未来仍然没来到。“沮丧”、“腻烦”、“糟糕”、“不知道往哪儿去好”等的表达在小说中频频出现。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深处不可言说的痛楚, 以及由于精神上的无归宿感, 他在自我放纵中时不时表露出来的恐惧。[9]而他的痛楚与恐惧也代表了当时大多数青少年的痛楚与恐惧。

四十年代后期至五十年代初这段时期, 美国处于一个相对的平稳期。对于“那一代刚刚熬过了大萧条和世界大战的美国人”[8]来说经济繁荣和生活安定恰恰是他们所急需的安慰。的确, 那些“老一代”的人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了。同时, 由于战后美国经济保持着高速稳定的增长, 经历过战争和经济大萧条的那一代人大多都在战后享受着富裕的生活, 以及享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正是这些既得的经济社会利益使得这一代人不愿意失去现有利益, 并想方设法去用他们的强大经济实力来巩固社会上的保守传统的社会价值。当时社会的主流舆论推崇以“光鲜的外表、显著的阶级地位、良好的家庭背景、精英主义”为领导的社会潮流。然而, 这只是美国社会上层精英分子所强烈推崇的社会潮流, 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赞同这个光灿灿的主流形象。而这异动的非主流声音是由青少年所发出的。他们试图打破由父辈所精心维护的水晶玻璃, 并建立起属于他们的、不一样的“乌托邦”。

首先, 为什么当时的青少年会上升成为一股较强大的社会力量?由于战后美国人在经济上不断富裕, 孩子们的口袋也越来越鼓;青少年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消费群体。大企业开始渐渐地注意到青少年强大的购买力, 以及他们对市场的影响力, 开始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欲望。青少年也渐渐地意识到他们在社会上的重要性, 因此, 他们需要在以父辈为主导的社会舆论中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 从而改变这个保守的社会氛围。

其次, 这个时期为何被叫做“模棱两可的年代”?因为“在战后那段疗伤养元的年代, 大众媒体里的美国人形象基本都是一样的:他们是温和的、心满意足的消费者, 个个都张着大嘴巴等着别人去喂”。[8]然而, 事实上这是过度统一化了的美国人形象, 并非所有美国人都是这样的。这种不同的声音也正是青少年想要提出来的。他们希望看到多样化而不是统一化, 叛逆精神而不是保守主义, 进步而不是退步。青少年的这种进取向上的精神恰恰是当时陈腐的美国社会所急需的。

最后, 什么样的声音才能更好地代表这群激进的青少年?青少年需要一个全新的音乐形式来更好地表达他们。爵士乐作为上个年代的残留物已经变得做作、虚伪且庸俗, 完全不能作为新生代的代言人。青少年也绝对不愿意再步父辈的后尘, 所以他们迫切渴求具有革命意义的全新的音乐。然而, 在霍尔顿的那个年代, 这样一个全新的音乐流派却还未诞生。霍尔顿们因找不到合适的情感宣泄途径而倍感郁闷。霍尔顿时期的青少年虽然感到压抑、愤懑、绝望, 却不知用何种方式来改变他们的处境。

因此, 在那段模棱两可的年代, 美国青少年大多都处在一个迷茫、精神流离失所的状态, 而这样的精神状态显然是不会维持太久的。最终, 对保守时代的长期不满促生了现代音乐史上具有革命意义的音乐形式———摇滚乐。

五、摇滚精神之奋起

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 我们处处可以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摇滚精神。

1. 摇滚的崛起

摇滚乐是美国社会变迁的副产品。“当美国的中产阶级仍在听着优雅、宁静、愉悦的流行伤感小调时, 一个来自全新世界的声音已诞生, 并将生硬硬地使旧世界那规律的音符彻底分崩离析”。[10]青少年开始远离爵士的世界, 他们“不再听, 甚至遗弃比波普这种音乐, 而去听一些更简单的音乐, 比如说……早期的摇滚乐”。[10]Piero Scaruffi在其所著的《摇滚音乐史 (1951—2000) 》里将摇滚的诞生年代定为1951年:“第一张摇滚乐专辑, Ike Turner的《Rocket 88》发行于1951年”。[10]而在另一位更著名的创始人Bill Haley的《Rock Around the Clock》在美国走红之后, 摇滚乐开始逐渐占据上风, “那首歌 (《Rock Around the Clock》) 将摇滚乐推向了全国”。[10]摇滚乐之崛起显然点燃了年轻人的热情。摇滚乐一点儿也不像爵士乐那样世故、繁琐, 它是直接的、真挚的、激烈的、年轻的。

“摇滚乐从诞生之初就带着叛逆的胎记, 来挑动年轻人的欲望, 对保守的社会体制提出尖锐质问”。[11]25摇滚乐的革命性可谓是多方面的。首先, 摇滚音乐家来自于独立音乐制作方, 而不是大音乐公司。其次, 摇滚的主要主题是讥讽权贵们的陈腐生活, 这是与社会主流舆论唱反调的。最后, 摇滚拉近了白人与黑人间的距离。正是摇滚这种音乐形式促使了所谓“愤青”的诞生。[10]

更重要的是, 一种叛逆的青年文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随之诞生, 而摇滚正是他们的一个重要标签。“一些研究者指出, 摇滚乐, 尤其是某些类别的摇滚乐, 它的社会功用是促进了青年人‘亚文化’的诞生”。[12]叛逆的独行者, 有时甚至是青少年犯罪者成为了青少年的新“偶像”, 摇滚明星们也在那不寻常的歌词里向听众传播他们的世界观。“具有‘革命性的’摇滚乐的力量超过了之前任何一种文化运动的力量……音乐开始超越简单的娱乐功用……音乐成为美国年轻一代的革命武器”。[10]

因此, 简单概括起来, 摇滚精神可以包括:自由、叛逆、激进、独立、年轻。

2.《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摇滚精神

霍尔顿的精神困境来自于时代的困顿, 而当时摇滚乐和摇滚精神尚未出现。即便如此, 《麦田里的守望者》仍表现出了分明的摇滚精神, 尤其是体现在霍尔顿身上的语言。而该小说作为一部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 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摇滚的诞生。

(1)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叛逆语言

塞林格的确是一位能将青少年的语言特征运用得风生水起的大家。《麦田里的守望者》读起来根本感觉不到里面有成人的痕迹, 完全就像是一部由小“愤青”自己所述的回忆录。举一个说明霍尔顿用词叛逆的例子:他常常用“and all”和“or anything”这样笼统的语言来概括, 有点不想把话说得太完整、太符合语法的意味。比如“They are nice and all...”, [13]5以及“I didn’t know what he was driving a or anything”, [13]95等等。甘金萍认为, 霍尔顿不用些普通人用的句式或词, 比如“and the like”或者“and so on”的原因是他希望由此来向正统传统文化表示不满意及叛离。[14]

更为典型、更为激烈的语言叛逆则在于塞林格在小说里用了大量的骂人的不雅用语, 如“goddam, damn, hell, for Chrissake”这样骂人诅咒的话语不断在文中反复出现。这也被认为体现了霍尔顿同时代青少年的某些语言特征。这么多的诅骂在一定程度上发泄了霍尔顿对社会的强烈不满。同样的, 摇滚乐手在他们的歌曲里穿插脏话来抒发怒气。比如美国臭名昭著的摇滚乐手玛丽莲·曼森就经常在他的歌里用“fuck”、“shit”等脏话。六十年代著名的摇滚乐队滚石乐队则用一个伸出长长舌头的大红嘴巴来作为他们乐队的标志, 这也让人联想到他们乐队粗俗的音乐。

(2) “愤青”霍尔顿

主角霍尔顿是个颇有摇滚精神的小青年。他时常反戴着那顶红色的猎人帽, 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据说由于小说的风靡五六十年代有不少美国青少年模仿霍尔顿的穿衣风格和说话方式。那时的美国校园里出现了不少小“霍尔顿”。

在小说中, 霍尔顿的许多行为都可谓是“不良”。他数次被学校开除, 在学校里表现不佳, 成绩较差;他在再次离开学校之后, 谎报实际年龄进入酒吧买醉, 与陌生女子轻佻调情, 甚至召了一个未成年的妓女到酒店里, 虽然他并没有和她发生关系。五十年代的美国青少年对霍尔顿的这些叛逆坏行为顶礼膜拜。他们羡慕霍尔顿这样的叛逆经验, 也希望亲自尝试去做类似的事情。总的来说, 霍尔顿是一个在被遗忘的年龄里被遗忘的孩子,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霍尔顿, 恰恰代表了千千万万同样被遗忘的青少年。

(3)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部具有真正摇滚精神的小说

总的来说, 小说蕴含了摇滚的真正精髓, 语言通俗且带有很强烈的个人特色, 甚至还有点粗俗, 充分体现了青少年成长中的渴望独立、特立独行、年轻气盛等特点。叙说者霍尔顿则是个典型的叛逆“摇滚”青年。对于读者来说, 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是在听一首压抑悲伤的摇滚乐曲, 里面的歌词却是年轻叛逆且充满着怒气的。

六、结语

3.《麦田里的守望者》 篇三

小说讲述了青年霍尔顿的一段人生经历。霍尔顿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16岁那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稀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討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

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惶,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经典段落

不管怎样,我总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小孩子,周围没有一个大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乱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抓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点评

1951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刚刚问世,就立即引起了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

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4.《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四

JD・塞林格

实在无法忘记,他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塑造的衣着怪异,头戴鸭嘴帽,心中空虚迷惘的中学生形象。他厌倦乏味的学校,厌倦周围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可他又能做什么呢?即使逃学,也不过是看看他平生最厌恶的乱七八糟的电影。他究竟在自己的麦田里守望着什么呢?难道仅是站在悬崖望着对岸那群自由自在的孩子?我无法弄清楚,而生性孤僻、整日隐居的JD・塞林格也闭口不谈。他是在生活吗?若是,生活却毫无意义;若不是时间却在他身边流逝。或许他的麦田里生长的只是荒草,但他的一生都在守望。这样的守望意义何在呢?有人说“存在就是合理”。可是这样的“合理”有什么价值呢?(旁批:批判颓废消极的人生态度,中学生的形象应是JD・塞林格空虚迷惘的内心世界的外化。)

白日梦中的三毛

这位勾起无数少女渴望去沙漠旅行、旅居的女作家,为自己构造了幻想中的天堂。荷西虽不美,她却把他当作世间最英俊、最有责任心、最有同情心的男子。荷西的家人不喜欢三毛,于是她只谈自己设计的危房怎样得到朋友们的羡慕;荷西走了,于是她谈人生,她犯了全中国所有作家的通病,以为文章写得好,就能“造出”人生最幸福的事。后来她来到了西北,找到了西北歌王。这位曾唱着“在那遥远地方”的流浪歌手,早已不是小伙子了,他所能给她的只有无尽的伤感和抹不平的伤口。于是,三毛也走了,留下了说不清道不完的谜。当耳边响起“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时,我不禁想问:你是把生活公开了还是隐藏了?你到处谈着自己幸福的忧伤,是不是已把真正的生活埋在了远方?在你的麦田里,你到底守望着什么,你是不是一直在做着白日梦,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醒了。

守望自己的麦田

5.《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五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观后感800字1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因为没有相当的背景知识,所以读起来的时候十分迷惘,没有共鸣,觉得就这样描写主人公的一些愤青的表现,有什么吸引的呢?但是读下去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些那个年代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读起来津津有味,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明白为何主人公甘愿当一名守望者而不努力学习,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 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 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 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观后感800字2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观后感800字3

我虽生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J·D塞林格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岸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一个年仅16岁的矛盾男孩的简单梦想,我想应该是,而这应该是和标题相对应的。“孩子的笔记本我总是百看不厌”他喜欢的孩子,是一个充满童趣富有爱心而又纯洁善良的人。然而他又放荡不羁,不求上进,满嘴咒骂。嗯,这才是青春,谁的青春不腐朽的。

起初,我称这本书为“黄皮书”只因为封面黄色,粗略看过后,也许是为了麦田的颜色,青春的颜色,鲜亮明艳。霍尔顿总在想中央公园南头的那个浅水湖,他好奇湖里的鸭子到哪去了,是有人开卡车把它们运走还是自己飞走?因为看得粗略,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多次提到这件事,看完后又看了一下评述之类,也许浅水湖就是社会吧,而四季便是变迁,鸭子也就指人了。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到底会如何,而霍尔顿就属于里面的一类,他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然而当金钱物质利益汹涌袭来,梦想不得不与现实接轨,小说最后霍尔顿还是没有去西部,由于妹妹菲苾等多种羁绊,回家后大病一场,病愈之后他开始走向这个社会,这个假模假式充满伪君子的社会。

他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大概就是成长的叛逆热情与稳重安定吧,就像霍尔顿与安多里尼先生。

看到最后会发现,这是霍尔顿的回忆,是霍尔顿接受精神分析医生的回忆,这是可悲的,但它又是青春的史诗,是反抗成人世界的宣言。

遵从本心。来日方长,我定当细细“品尝”。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观后感800字4

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候,没来由的愤怒,情绪低落,看见谁都觉得格外刺眼,没有一件事情符合自己的心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为敌,要看你的笑话。而你只能在心里大骂几句脏话,大醉一场。

霍尔顿也许就是那刻的你。他懂得斯宾塞老师的关爱,但忍受不了他的说教,也受够了“祝你好运”这类客套话。他渴望友谊,想要与人和平相处,但最终受够了阿克莱的邋遢,斯塔拉德莱塔的风流成性。他甚至也受够了自己。他喜欢琴,却不表白;他不喜欢一个姑娘的内在,却又被她美丽的外表吸引;他招妓被敲诈,却无力反抗;他故作成熟,去搭讪并不吸引他的姑娘;他想被人看做成年人,却总被看穿,喝不到想喝的酒;他约朋友聊天,却只聊朋友厌烦的话题……有那么一瞬,你会觉得他很讨厌,唠叨,胆怯,又谎话连篇。

可是当他卸下伪装无声的大哭时,当他出于佩服捐钱给修女时,当他回忆他的兄弟艾克时,当他哄他的小妹妹时,你才会发现,故作成熟老练的那颗心下,比谁都敏感,比谁都渴望爱,渴望关怀。在那个不敢说出自己的心声,怕被人看轻的年纪,假装坚强也许是他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因为经历,所以懂得。也许正因为此,他才愿意做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在金黄色的麦田里自由自在的奔跑,守护着他们的平安,不让他们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不幸。如果你有机会看到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无助,那一定会深深的爱上他。因为你会理解他所有背后的行为都有着一个他无法跨越的障碍。

霍尔顿是如此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生活中的种.种磨难。霍尔顿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不过一板一眼所谓正确的生活。

王小波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不喜欢现状却又无力改变,所以才会寻找愤怒的突破口。心怀美好的期待,但与世界抗争到底。

谁不曾以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除了好人就是坏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慢慢的,似乎一切都变了,变得存在灰色地带,变得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人,变得可以和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熟人。也许这是一种妥协,妥协给社会环境,妥协给种.种规则。只是也未尝不可看做为使一种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的方式。人活一世,快乐就好。其它就让他随风而去吧!转变心态,成为一个在妥协中有所坚守的人,与世界握手言和,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观后感800字5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6.《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六

读完之后,我不由得为之一震。多年来循规蹈矩的求学生活,早已使自己变得麻木,渐渐认同社会虚假的一面,也开始潜意识地使自己融入到其中,成为当中的一份子。

书中的主人公,十六岁的霍尔顿,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正事这样的家庭,他不爱读书,甚至厌恶学校,对学校的一切充满了烦腻感,以致多次被学校开除。最后一次被开除,因为没有到放假回家的日子,还不想让父母知道,所以,他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霍尔顿再次目睹早已看穿的成人世界形形色色的面具、阴暗、荒诞,感到极度的厌恶——在他的视线所及,对人性被扭曲的厌恶,人性被多多少少地异化成一种滑稽而令人失望的表演。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而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也是其中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在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现在纵观我们生活的国家,生活的这个时代,不也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吗?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像霍尔顿那样,“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他希望把每个纯真的孩子都从虚伪中拉出来,希望他们纯洁的心不要受到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污染,他想像猎人一样捍卫着他所认为的净土。这是霍尔顿的理想。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做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大事。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像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7.《麦田里的守望者》优秀读后感 篇七

《麦田里的守望者》 (“The Catcher in The Rye”) 是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一部成功之作, 广受社会关注, 尤其受青少年读者喜爱。书中那位身穿风衣, 倒戴着红色鸭舌帽, 极具个性言语动作的主人公霍尔顿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和模仿, 他的迷惘和叛逆引起了年轻读者的共鸣。《麦田里的守望者》叙述手法独具一格, 全书以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讲述了一个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16岁男孩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 担心父母责骂不敢回家, 便只身在纽约城游荡。第一天霍尔顿入住旅馆, 却被电梯工敲诈挨打;第二天见了以前的同学朋友, 喝醉了酒, 溜回家看望想念的妹妹, 发现父母回来后又溜走, 去找以前的老师, 结果发现老师是同性恋, 于是再次流浪;第三天打算逃亡偏僻的乡村躲避虚伪的社会, 回家跟妹妹告别时, 妹妹坚持要一同前往, 便只好留在家中, 后来生病了。在精神医院里, 霍尔顿把在纽约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医生, 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体内容。现实社会里的人们追求物质, 忽视精神生活, 充满了黑暗、虚伪、狡诈、欺骗, 人际关系虚假冷漠;而年轻人渴望真、善、美, 追求纯真美好, 梦想与现实的反差让他们对现实社会充满了恐惧和排斥, 他害怕长大, 渴望站在悬崖边, 做麦田的守望者, 看着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 防止他们靠近悬崖, 跌入深渊 (成人社会) 。

2.《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特色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成功的作品, 它准确刻画了一个战后的美国青年, 而且作品的语言生动、别具一格。全书以第一人称“我”展开自述, 而“我”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 所以“我”的语言是非正式的、随意的、侃侃而谈的。这正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 独特的语言特色恰当地塑造了主人公的形象。

2.1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个性化

小说中, 主人公霍尔顿表面上看是一个坏孩子形象, 他倒戴着鸭舌帽, 玩世不恭, 不务正业, 厌学酗酒, 满口脏话, 但其实他是一个心地善良, 有追求的青少年。他憎恶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冷漠, 为了抗议他故意说话一反常规, 张口闭口都是脏话, 以此宣泄对周围社会的不满和愤怒。他的语言是极具个性的, 非常符合战后找不到方向, 迷惘的美国青年一代。他们不是乖乖孩, 不是讲着斯文的、礼貌的、正统的语言;而是在言语中夹杂着对社会的不满和叛逆。语言犀利, 毫不客气, 充斥着俚语和俗语。

2.2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幽默诙谐

青少年的语言是随意的、天真的、直率的, 霍尔顿也如此。他极度憎恶现实社会的虚假和欺骗, 所以他说话直言不愧, 用一种调侃的语气道出心中的不满和愤怒, 他的语言诙谐幽默, 令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显示出一个冷眼看世界的青少年不愿与空虚堕落的成人社会同流合污。

2.3 主人公霍尔顿语言非正式化

整篇小说的语言是非正式的、口语化的, 因为是一个16岁的青年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饱含心酸、委屈和痛苦, 所以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少年在娓娓道来他的经历、感悟和所想, 他是不满的、是悲伤的, 所以他的用词都是随意的、口语化的、简单而直率的。

3.《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独特表现

3.1 俚语

俚语是一种非正式的、生活中的常用语, 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使用俚语, 可以让言语更生动更流畅, 更容易表达出说话者的心声和真实意思。俚语一般都比较夸张。《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使用了大量的俚语。他四次被学校开除, 可见他不喜欢学校的教育, 所以他说话从来不是文质彬彬的, 而是大量使用学校不会教的俚语和俗语, 他觉得这样才能贴切地表达自己的心声。

霍尔顿多次使用“old”这个词, 在很多人名称呼前, 他都喜欢加上“old”。例如, 那个敲诈他的电梯工, 他称作“old Maurice”;他的历史老师被称作“old Spencer”, 甚至他喜欢的妹妹也被称作“old Phoebe”。除了人名外, 在一些表示物的词前, 他也加上“old”, 如“my old heart”, “the old nostrils”, “my old hunting hat.”主人公刻意重复使用一些词语, 例如“phony”一词, 表示“假的”意思。主人公多处使用该词, 可见他对社会的虚假现象和人的虚伪十分厌恶和鄙视。如“It was very phony-I mean him being such a snob and all.I don't see how he could like a phony book like that...They sound so phony when they talk.”[1]另外, crazy和kill两个词, 一词双意, 有时主人公当褒义词用, 形容事物极好, 有时却是贬义, 形容事物极坏, 可见主人公好用夸张语言。

其实霍尔顿使用这些俚语, 也表现了他矛盾的一面。一方面, 他讨厌学校和周边的同学, 不愿与他们为伍, 所以他说着粗俗的语言, 夹杂着大量的俚语, 想表现得与众不同和特立独行。另一方面, 他使用的俗语和俚语, 其他人也在使用, 他是在随大流。因为处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 他没有办法摆脱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只能顺从。

3.2 粗俗

霍尔顿的语言是粗俗的, 大量使用脏话, 比如“damn, goddamn (他妈的) ”, “hell (该死的) ”, 以及“bastard”之类的不文明的用词比比皆是。例如“I was smoking so damn much.”[2] (我抽了他妈的太多的烟) 。整本小说中, 这些词的使用是非常频繁的。俗语的使用给全书制造了一种叛逆的氛围和厌恶的情绪。甚至提到自己的东西, 即使是喜欢的东西时, 霍尔顿也照样脏话连篇。如他把喜爱的鸭舌帽称作“goddamn hunting cap”;把行李称作“my goddamn bags”。[3]一方面, 霍尔顿会满嘴脏话与他生活的环境脱不了干系, 他周边的人, 他学校的同学, 寝室的室友, 抽烟喝酒, 说脏话, 耳濡目染便会学到很多粗俗的语言。另一方面, 霍尔顿对社会、对环境、对现实有诸多不满, 他不喜欢周边的虚假和庸俗, 也讨厌人们之间的虚伪和欺诈, 为了排遣心中的厌恶情绪, 为了发泄内心的愤怒, 难免使用一些粗俗语言, 以此宣泄内心的压抑。

3.3 反正统化

霍尔顿为了表示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叛逆, 反抗正统的文化, 任意窜改语法结构、词性、句型, 甚至诗歌。[4]在单词后加“-y”是霍尔顿惯用的, 有些词确实存在这样的结构, 而有些词则是霍尔顿自创的。本来名词后面加上“y”既可以表达褒义又可以表达贬义, 但在霍尔顿那, 全部都是贬义, 显示了主人公蔑视一切, 厌恶一切, 充满敌意的思想。

霍尔顿说话随意, 不规范, 语言中有很多语法是不规则的, 混乱的, 这正与他的个性相符。他喜欢用附着语, 比如在故事开头像“and or”“or anything”“or something”这类附着语就频频出现。这些附着语表达的是一种模糊的概念, 意思是“诸如此类”“如此等等”。使用模糊语言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足。

4. 结语

霍尔顿之所以满嘴粗俗言语, 滥用俚语, 任意窜改正统语言, 与他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二战结束后的美国, 经济飞速发展, 物质生活逐渐变好, 富裕后的美国人有了物质享受后, 逐渐忘掉了一些传统的美好的道德要求, 善良、真诚、友好、互助互爱等没有了, 人们之间变得冷漠和虚伪, 人们开始觉得精神空虚, 对社会越来越不满, 信仰也逐渐消失。所以人们变得颓废和堕落, 就用酗酒、吸毒等极端方式来反抗。主人公就生活在这样的年代, 只会用消极的方式表达内心的不满, 因此他的语言是粗俗的, 反正统的。

另外, 霍尔顿的个性是要强的, 但不满意现状;但他又是消极的, 他找不到方法改变他不喜欢的人和事和物, 他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改变, 便想逃避。他想逃到深山去, 过着隐居的生活, 不受外界干扰。他迷惘、痛苦、悲观、没有自信, 却又想表现得强大。他的语言粗俗, 是想表现自己胆大;他的语言滥用俚语, 是想显示自己的个性;他的语言反正统, 是想表达自己的脱俗;他的语言模糊, 是想掩盖不自信;他的语言夸张, 是想证明自己的强大。

作者是成功的, 他形象地展示了一个具有年代特征、有个性的青年;作者的语言更是成功的, 他赋予了一个青年鲜活的生命和持续的生命力, 令读者印象深刻。经过这么多年, 这部作品依然是经典。

摘要: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它塑造了一个有个性的青年形象, 并且赋予他特立独行的语言。主人公霍尔顿的语言是非常有特色的, 也是极具代表性的。首先, 表现在语言粗俗。张口闭口都是脏话, 全书到处可见不文明用语。其次, 大量使用俚语。不分场合, 重复使用俚语是霍尔顿语言的一大特色。最后, 语言反正统性。霍尔顿的语言语法不规则, 任意窜改用词和句式;语言模糊性, 句末随意添加附着语。霍尔顿的语言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本人的个性是有关系的。

关键词:《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语言,特色分析

参考文献

[1][2]J.D.Salinger.The Catcher in the Rye[M].LittleBrown, 1991.

[3]卢国荣.《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特色[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05, (8) .

8.麦田里的科学守望者 篇八

当时的中国北方,很多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梦,那就是天天都能吃上白面。这在今天看来分外平常的理想,在当时却只是一个奢望。人们那时的主食主要是玉米、土豆等,相比之下,小麦单产低,容易遭受病害。1956年,黄河流域流行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小麦病害叫条锈病,使小麦每亩减产20%到30%,整个黄河流域就减产一百多亿斤,李振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自己对小麦的研究。

李振声选择了一种在当时很多人都不敢轻易涉及的“远缘杂交”这个研究方向,具体做法就是用小麦和一种具有很强抗病虫害能力的牧草进行杂交试验,因为牧草和小麦不是同一种植物,亲缘关系较远,所以这种杂交被称作“远缘杂交”试验。

这个试验一做就是20年,这段时间成为李振声生命中最为辛苦的时间。草与小麦的相差很大,这两个杂交起来有许多困难:第一,不容易杂交成功。第二,杂交成功以后,杂种后代是不育的,就像驴和马杂交以后产生了骡子,骡子是不能下骡子的,但是它可以干活。第三,特性差异很大,杂种分离得形形色色、各种各样,而且很不容易稳定,这样就是需要经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来培育种子。

其实,我们现在种植的普通小麦是由三种野生植物经过两次远缘杂交,经历了9000年的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才形成的。9000年之前,在中东地区古墓里边挖出来的,只有一粒小麦,这个叫一粒小麦,并不是说整个穗子只结一粒种子,而是一个小穗上只结一粒种子,这个时候产量很低。9000年以后,这种小麦遇到了一棵田间杂草,叫作拟斯卑尔脱山羊草,发生了天然杂交,使得一粒小麦就变成了二粒小麦,一个小穗上长两粒种子。加上草的特性,小麦产量随之增高了。可是到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时候,二粒小麦又和另外一个山羊草相遇,进行了第二次远缘杂交。这次,小麦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不仅产量高、品质好,而且面粉能够发起来,于是才有了我们今天能够吃到的馒头、面包,这个发面基因就是小麦的第二个衍生亲本叫粗山羊草的贡献的。如此说来,我们要感谢小草,如果没有小草,我们今天就不可能有馒头吃,有面包吃。

1956年,正在西北工作的李振声通过对12种牧草和小麦杂交的试验,最终选择了长穗偃麦草小麦进行杂交。杂交后叫“小偃6号”的植物,还是小麦,但是把偃麦草的抗病性和很广泛的适应性转移到小麦里边来了,小偃6号就具有很多优点:抗病能力很强,产量高、品质好,大馒头蒸出来非常白,面条做出来特别有劲。到80年代末,李振声用20年时间培育出来的杂交小麦——小偃6号终于大获成功,也就是这个小偃6号,使我国的小麦产量累计增产60亿斤。

数十年前,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曾经根据中国人口数量的巨大增长和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急剧下降,提出过一个“谁来养活中国”问题,让国人倍感耻辱;而在2005年4月22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和平崛起与亚洲的新角色”圆桌会议上,李振声以《谁来养活中国——自己养活自己》为题作报告,直接回答了布朗的这个提问:“中国人能自己养活自己!”

众所周知,中国人的粮食是南米北面,南边以大米为主,北边以面食为主,就在袁隆平先生不断钻研超级稻时,遥相呼应的北方大地上,一位76岁的李振声先生亦在超级麦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南袁北李”,中国农业在世界跳板上必将一跃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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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心得09-16

爱心责任耕耘人才麦田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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