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变更经营范围批复

2024-09-02

同意变更经营范围批复(精选4篇)

1.同意立项批复的 篇一

县联创办:

你办《关于要求对度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盐五联创办〔20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20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度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强化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好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实现长效管理。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实施老住宅小区改造,老住宅小区管网疏通、抢修,县城零星配套绿化建设,市容综合整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等10项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业主

具体项目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请各建设单位据此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

此复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2.不同意的批复 篇二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xxxx新区民办南浦幼儿园的申请报告》收悉。经xx东方教育评估事务所评估,认为xxxx新区民办南浦幼儿园的分班活动室不符合《xx市民办三级幼儿园设立基本条件的规定》(沪教委基〔xxx8〕50号)中“幼儿分班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应不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户外活动场地不符合《xx市民办三级幼儿园设立基本条件的规定》中“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应低于1平方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不同意设立xxxx新区民办南浦幼儿园。

特此批复。

xx市xx新区教育局

3.同意区划调整批复 篇三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肥乡县,设立邯郸市肥乡区,以原肥乡县行政区域为肥乡区行政区域;撤销永年县,设立永年区,以原永年县行政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行政区域;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将磁县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批复要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设置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4.同意征地批复 篇四

你市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和承诺履行监督工作,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占水补水”,对被占用耕地的优良耕作层要做好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我厅将及时跟踪检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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